JG/T 355-2012 天然石材用水泥基胶粘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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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7.6制备试件。 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7d,然后在(20士2)℃的水中养护21d。将试件从水中取出,用布擦干 试件上的水分,保持试件在(一20士3)℃下2h;接着将试件在(20士5)℃水中恒温2h,此为一个循环过 程。重复25次循环。在最后一次循环后取出试件,用适宜的高强胶粘剂将拉拔接头粘在石材上,继续 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24h后,应按7.7测定拉伸胶粘强度
7.12结果计算与数据处理
7. 12. 1结果计算
试件的拉伸胶粘强度应按式(1)计算,精确到0.1MPa。
一胶粘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12.2数据处理 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每个项目的拉伸胶粘强度: a),求10个数据的平均值; b) 舍弃超出平均值士20%范围的数据 c) 若仍有5个或更多数据被保留灌注桩标准规范范本,求新的平均值; d) 若少于5个数据被保留,重新试验; e) 按JC/T547—2005附录B确定试样的破坏模式。
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每个项目的拉伸胶粘强度: a),求10个数据的平均值; b) 舍弃超出平均值士20%范围的数据; C) 若仍有5个或更多数据被保留,求新的平均值; d) 若少于5个数据被保留,重新试验; e)按JC/T547—2005附录B确定试样的破坏模式
7. 13. 1试件制备
按7.5要求进行拌合,用直边抹在混凝土板上抹一层胶粘剂。然后用符合7.3.1规定的齿型抹 刀抹上稍厚一层胶粘剂,并梳理。握住齿型抹刀与混凝土板约成60°的角度,与混凝土板一边成直角, 平行地抹至混凝土板另一边(直线移动)。放置至规定的晾置时间后,将10块试验石材于梳理的胶粘剂 上,彼此间隔40mm,并在每块石材上加载1#压块保持30s
7.13.2结果计算与数据处理
,12进行结果计算与数据
应按JC/T547一2005附录C进行试验,所用基材为符合7.2.2.1规定的石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 1. 2出厂检验
胶粘剂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胶粘剂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的全部性能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b)新产品试生产的定型鉴定; c)产品主要原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同一类别的产品100t为一批,不足100t按一批计
在一个组批中随机抽取10kg样品作为 抽样样品,抽样时可在同一组批的四个不同包装 刊抽取2.5kg,然后混合均匀:共抽取三份:一份试验;另外两份备用。
JG/T 3552012
体检标准外观、标准状态拉伸胶粘强度、6h拉伸胶粘强度、浸水后拉伸胶粘强度、热处理后拉伸胶粘强度、 冻融循环后拉伸胶粘强度、晾置20min拉伸胶粘强度、晾置10min拉伸胶粘强度结果分别符合第6章 的规定则判定该项合格;滑移和横向变形项目每个试件的测试结果均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则判定该项 合格。
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广。 型式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全部符合第6章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若有一项以上不符合第6章的规定,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诺仅有一项不符合第6章的规定 时,可用同批产品中备用样品加倍进行复验,如该项仍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反之则判定该 批产品为合格品
9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产品外包装上应包括: a):生产厂名、地址; b)商标; c);产品标记; d):产品净质量; e):使用说明; f) :生产日期或批号; 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 的 贮存期。
单组分产品宜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双组分产品按组分分别包装,不同组分的包装应有明显区别。
运输和贮存时装修工艺、技术,不同类型、规格的产品应分别堆放,不应混杂。避免日晒雨淋,并防止碰撞包装破 坏,注意通风。粉料组分应干燥保存,液体组分应贮存于不低于5℃的环境中
观察试验试件的4块石材以及参比试件的石材是否出现白色沉淀物。 如果参比试件的石材表面有可见的白色沉淀物,说明石材本身泛碱。 如果参比试件的石材表面无可见的白色沉淀物,而试验试件的4块石材表面有可见的白色沉淀物 说明水泥基胶粘剂可引起泛碱
观察试验试件的4块石材以及参比试件的石材是否出现白色沉淀物。 如果参比试件的石材表面有可见的白色沉淀物,说明石材本身泛碱。 如果参比试件的石材表面无可见的白色沉淀物,而试验试件的4块石材表面有可见的白色沉淀 明水泥基胶粘剂可引起泛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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