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263-2017 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丽 水、海水等。
2.0.8可再利用材料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安全网标准,可 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 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3.0.5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由产权人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及管
1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至少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至少具有ISC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0.6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宜购买物业管理专业化服务。 3.0.7宜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辅助绿色建筑的运行维护 管理。 航程附录人进行价
4.1.1 在工程交工前,建筑设备系统应进行有生产负荷的综合 调适。
调适。 4.1.2综合效能调适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工况的 性能验证和调适
调适的过程资料和报告。综合效能调适报告应包含该项目系统的详 细介绍、调适工作流程、风平衡记录、系统联合运行报告、综合效 能调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日志及解决方案,以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 手册和培训记录。
4.2.1综合效能调适宜由建设单位组织,在调适顾问的指导下,由 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和主要设 备供应商共同组成调适团队参与配合。 4.2.2综合效能调适顾问应编制综合效能调适方案,并向成员介绍 调适计划、职责范围、综合效能调适过程所需资料清单。 4.2.3调适计划应由综合效能调适顾问负责编制,在汇总团队成员 寸论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形成最终的调适计划,并作为最终综合效 能调适报告的附件,提交业主方备案保存。 4.2.4调适资料清单应包含系统相关的设计图纸、参数、风平衡计
4.2.4调适资料清单应包含系统相关的设计图纸、参数、风平衡计 算表、施工过程记录、设备样本以及系统自控逻辑等技术资料。
4.2.6培训记录应由综合效能调适团队建立并交由业主1
2.6培训记录应由综合效能调适团队建立并交由业主保管,用 录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
4.3综合效能调适的技术要求
4.3.5综合效能调适应对自控功能进行验证,并应符合以下
1自控功能验证应包括点对点验证、控制逻辑验证和软件功 能验证。验证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0.4条执行。 2自控功能验证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求 4.3.6综合效能调适应对系统进行联合运转及不同工况验证,并应
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联合运转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工况。 联合运转和工况验证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0.5条执行。 2系统联合运转调适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求。 4.3.7系统联合运转结束后,应出具相应的系统联合运转报告。报 告应包括系统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报告、设备性能检验报告、自 控功能验证报告和系统间相互配合调适运转报告。
4.4.1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进行正式交 付与资料移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移交的资料应齐全、真实: 2应包含所有资料的电子档版本。 4.4.2建筑交付时,应移交绿色建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运行维护方 案,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2运行维护人员要求; 3运行维护资金安排计划; 4必要的检测和测评报告。 4.4.3建筑交付时,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由建设单 位组织,施工方、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自 控承包商和调适顾问单位等参加。
齐全。 5.1.2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油、污物、废工质应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 5.1.3室内空气质量宜定期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 5.1.4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级、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 5.1.5建筑设备运行时,应及时根据调试后的逻辑控制关系进行设 备控制的自检,并根据建筑使用条件改变及时调整和优化控制方 案。
5.2.1在保证室内设计温度的条件下,室内的运行设定温度,在冬 李不得高于设计值2℃,夏季不得低于设计值2℃。 5.2.2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运行过程中的新风量应根据实际室内 人员需求进行调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5.2.5技术经济合理时,全空气系统在过渡季宜根据室外气参
买现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行,宜根据新风和回风的恰值控制新风 量和工况转换。
5.2.6采用变频运行的水系统和风系统,其最小流量不宜低于
5.2.7在满足室内空气参数控制要求时,冰蓄冷空调通风系统宜加 大供回水温差。
5.2.9冷却塔出水温度设定值宜根据室外空气湿球温度确定;冷却 塔搭风机运行数量及转速宜根据冷却塔的出水温度进行调节。 5.2.10冷水机组冷凝器侧污垢热阻宜根据冷水机组的冷凝温度和 冷却水出口温度差的变化进行监控。 5.2.11应调节新风量和排风量,维持建筑微正压运行。 5.2.12 运行时宣根据建筑的负益特性,充分利用夜间预冷
5.2.12运行时宜根据建筑的负荷特性,充分利用夜间预冷。
.3.1给排水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按水量平衡测试的要求进行管 里,降低管网漏损率。 .3.2给水系统应无超压出流现象,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应小于用水 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5.3.3用水计量装置功能应完好,数据记录应完整。
.3.3用水计量装置功能应完好,数据记录应完整。 .3.4景观的节水灌溉系统应根据气候和绿化浇灌需求采用合理 的运行模式。
5.3.5当设置有非传统水源时,应优先使用非传统水源进行
5.3.7冷却塔补水量应定期进行记录和分析
5.3.8循环冷却水运行时,应确保冷却水节水技术运行良好或非传 统水源补充正常。
5.4.1变压器应实现经济运行,提高利用率。 5.4.2各相负载应均衡调整,配电系统三相负载不平衡度不应大于 20%。
5.4.1变压器应实现经济运行,提高利用率。 5.4.2各相负载应均衡调整,配电系统三相负载不平衡度不应大于 20%。 5.4.3容量大、负荷平稳且长期连续运行的用电设备,宜采取无功 功率就地补偿措施,电力系统功率因数宜在0.93~0.98之间。 5.4.4谐波应定期测量,超出限值应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谐波污染 5.4.5室内照度和照明时间宜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和自然采光状况 进行调节。
5.4.6电梯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适时优化运行模式。
5.4.6电梯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适时优化运行模式。
5.5.1可再生能源系统同常规能源系统并联运行时,应结合实际情 况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5.5.2太阳能集热系统运行时,应定期检查过热保护功能,退
5.5.3夏热冬冷气候区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冬季运行前应检查防冻
5.5.4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热源侧的进出水温度等参娄
监测分析,并结合建筑采暖空调负荷变化调整冷水、热水出口温度 设定值。
5.5.5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系统的冬夏季节转换阀门
著标识,并在季节转换前完成阀门转换操作
隋性,结合地源热泵系统特性,合理确定提前开机和提前停机时间。 5.5.7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独立计量和数据记录。
5.6.1除指定吸烟区外,公共建筑内禁止吸烟并设置标识。室内吸 烟区应设置烟气捕集装置,将烟气排向室外。室外吸烟区与建筑的 所有出入口、新风取风口和可开启外窗之间最近点距离不小于 7.5m。
施,避免吹出气流相互干扰、对相邻空间形成二次热风(冷风 染与噪声污染、冷凝水随意排放等问题。
5.6.7夏季宜使用喷雾装置对敞开的公共活动区域进行降温
5.7.1建筑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能耗、水耗情况应进行监测: 听采用的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宜具备数据处理和分析功能 5.7.2建筑设备系统所采用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 录完整。
5.7.3公共建筑宜定期进行能源
6.1.1建筑设备设施应进行日常巡检及定期维护,发现故障应及时 维修。维护项目及周期可参照本规程附录C执行。 6.1.2建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记录应齐全。 6.1.3建筑设备维护保养应符合设备保养手册要求,并严格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 6.1.4各类建筑设备维修应通过专业分析确定维修方案。 6.1.5建筑设备系统应定期保养,设备完好率不应小于95%,中水 系统设备完好率不应小于97%。 6.1.6应制定保养工作计划,按时按质进行保养,并建立设施设备 全生命期档案。设备保养完毕后,应在设备档案中详细填写保养内 容和更换零部件情况。
6.1.6应制定保养工作计划,按时按质进行保养,并建立设施设备 全生命期档案。设备保养完毕后,应在设备档案中详细填写保养内 容和更换零部件情况。
6.2.1暖通空调系统应按时检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维 修,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6.2.2暖通空调系统应定期对空气(水)过滤器、表面冷却器、加 热器、加湿器、冷凝水盘、冷凝器、蒸发器、进水口、填料、积水 盘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
6.2.3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周围应保持清洁,风管应按现行国家标
6.2.3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周围应保持清洁,风管应按现行国家标
房排口和排直定期进行必要的油处理。 6.2.5设备及管道绝热材料应定期检查,保温、保冷效果检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 的规定。
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 的规定。
6.2.6给水排水系统应按时进行巡检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 修,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6.2.7给水排水系统应定期检测水质,保证用水安全。 6.2.8应定期检查中水管道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误接、误饮、误 用。当设置有中水处理设施时,应定期检查中水池(箱)内的自来 水补水管的防污染措施 6.2.9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及雨水回用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雨 水设施运行正常。 6.2.10非传统水源出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对水质、水量进 行检测及记录。非传统水源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作为景观水使用 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GB/T 18921的要求,作为冷却水补水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 系统水质》GB/T29044的要求。 6.2.11建筑的供水管网、阀门」、仪表应定期检查。 6.2.12用水器具维护更换时,应选择节水型的用水效率等级,且 所选择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原器具。延时自闭式、红列 感应式的节水器具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修,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6.2.14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具及其控制措施应定期进行检查,
6.2.14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其及具控制措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损坏和光衰明显的光源,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结合美观需要,尽量保持与原光源相互协调; 2应选择效率高的光源,不影响原有的照明效果 6.2.15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行器等基本 元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佳晟应宝相松达核浴
6.2.17可再生能源系统应按时巡检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 维修,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6.2.18地源热泵系统过滤器及集水池应及时清理,防止阻塞及淤 积,影响系统运行。 6.2.19 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和光导管采光罩表面应定期清洗
6.3.1应制定、公示绿化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3.2绿化区应定期清点植物种类和数量,及时栽种、补种乡土植 物。 6.3.3绿化区应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新栽种和移植的树木一次成活 率应大于90%。 6.3.4当有屋顶绿化时,所设置的排水设施应定期检查和异物清 理,防止堵塞。所种植的乔木应定期进行修剪 6.3.5当有垂直绿化时,应定期进行牵引和理藤 6.3.6绿化区应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 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不应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3.7节水灌溉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运行。
6.4.1 建筑材料及构件的安全耐久性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4.2 修补、翻新、改造时,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应采用国家和福建省禁止和限制便用的建筑材料及 制品; 宜优先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 3 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4.3 修补、翻新、改造时,应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性、耐久 性,应不降低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6.4.4修补、翻新、改造时,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宜采用可 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 6.4.5修补、翻新、改造时,宜合理采用可再利用材料或可再 循环材料。 6.4.6 建筑活动外遮阳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及时 修理、更换。 6.4.7采光井的玻璃顶应定期清洗,并检查相应安全防护和防 水措施的有效性
7.1.1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工作开始前制定接管验收 流程,对建筑的基础建设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接管验收。 7.1.2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工程技术规程、管理工作制 度、设备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等。 7.1.3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明确责任制度,确立岗位职责、值班制 度、交接班制度、报告记录制度等。 7.1.4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接管验收资料、基础管理措施、运 行维护记录的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统一编号、规范管理、分类归 档、电子化存储,并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7.2.1建筑基础设施及设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
备的工作原理、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 任相关工作。
7.2.3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建筑设备的运行数据,及时总结和 优化建筑设备运行方案,提高建筑设备运行效率。
7.3.1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7.3.2物业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应制定保养方案,严格执行安全操 作规程。
7.3.3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应实施过程信息化,宜预先建立保 护方案。
7.3.4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制定设备保养考核制度及
3.4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制定设备保养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严格检查考核和实施奖惩,
7.4.1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绿色宣传教育机制,编制绿色建筑 技术宣传手册和设备设施使用手册,并在物业交接时向用户发放。 绿色建筑技术宣传手册的编制可参照本规程附录D。
A.1.1本附录适用于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效果的评价
A.1.2评价体系采用专家群体层次分析法得出。章、节两个层次 的权重通过对各专业专家问卷调查得出,条文的分值由本专业专家 初步确定,然后根据各节条文数量和重要性进行适当调整,
A.1.2评价体系采用专家群体层次分析法得出。章、节两个层次 的权重通过对各专业专家问卷调查得出,条文的分值由本专业专家 初步确定,然后根据各节条文数量和重要性进行适当调整。 A.1.3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应充许并接受有关单 立、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的评价可 由业主和用户共同进行,必要时也可由专家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 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予以配合。
A.1.3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应允许并控
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的评价可 由业主和用户共同进行,必要时也可由专家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 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予以配合。
A.2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
A.2.1绿色建筑运行维护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三级指标,一级由 综合效能调适与交付、运行要求、维护要求、管理要求四类指标组 成;二级指标为一般规定和评分项;三级指标为具体的条文。 A.2.2一般规定为控制性要求,评价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 项的评价结果为分值。 A.2.3各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均为100分。四类指标各自的评分 项得分Q1、Q2、Q3、Q4按参评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 活用王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中王部分技术建筑未采用评价指
A.2.4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评价的总得分可按下式送
天然气标准其中评价指标体系 4 类指标的评分项的权重~の按表 A.2.4 取 值。
ZQ = WQ + W2Q +0Q3 +04Q
A.2.5根据评价得分,评定结果可分成三个等级,水平由低到高 依次划分为1A(A)、2A(AA)、3A(AAA),对应的分数分别为50分、 60分、80分。 A.2.6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权重指标的分值可按表A.2.6取值。
A.2.6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权重指标的分值可按表A.2.6取值
表A.2.6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续表A.2.6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分值指标指标4.3.6综合效能调适应对系统进行联合运转及不同工况验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系统联合运转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综合效季工况。联合运转和工况验证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5能调适B.0.5条执行。的技术2系统联合运转调适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要求求。(35分)4.3.7系统联合运转结束后,应出具相应的系统联合运转报告。报告应包括系统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报告、设5备性能检验报告、自控功能验证报告和系统间相互配合综合效调适运转报告。能调适4.4.1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进与交付行正式交付与资料移交,并符合以下要求:100.201移交的资料应齐全、真实;2应包含所有资料的电子档版本。4.4.2建筑交付时,应移交绿色建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运交付与行维护方案,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资料移1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交152运行维护人员要求;(35分)3运行维护资金安排计划;4必要的检测和测评报告。4.4.3建筑交付时,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无缝钢管标准,施工方、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设计单10位、设备供应商、自控承包商和调适顾问单位等参加。5.1.1应制定适宜的建筑设备运行策略。建筑设备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5.1.2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油、污物、废工质应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运行5.1.3室内空气质量宜定期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应符一般要求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规定0.50定。5.1.4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级、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5.1.5建筑设备运行时,应及时根据调试后的逻辑控制关系进行设备控制的自检,并根据建筑使用条件改变及时调整和优化控制方案。21
....- 相关专题: 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