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183-201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系统能效检测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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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证书或检测证书。仪器仪表的性能指标等相关要求应符合 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电机输入功率检测应符合本标准附 B的有关规定。

    应优先选用长期测试,长期测试前测试系统传感器的测量准确用 应由相关计量单位进行校核和确认,否则应选用短期测试。长其 测试结果和短期测试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长期测试结果为准

    4.1.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测试项自应符合以下内容的规定: 1集热系统效率; 2 系统总能耗; 集热系统得热量; 制冷机组制冷量; 5 制冷机组耗热量; 6 贮热水箱热损因数; 7 供热水温度; 8 室内温度。 4.1.2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应按原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合格,检测 前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天。 4.1.3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测试抽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的集热器结构类型、集热与供热水 范围、系统运行方式、集热器内传热工质、辅助能源安装位置以及 铺助能源启动方式相同土建标准规范范本,且集热器总面积、贮热水箱容积的偏差 均在10%以内时,应视为同一类型太阳能供热水系统。同一类型 太阳能供热水系统被测试数量应为该类型系统总数量的2%,且 不得少于1套。 2当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的集热器结构类型、集热系统运 亍方式、系统蓄热(冷)能力、制冷机组形式、末端供暖空调系统相 司,且集热器总面积、所有制冷机组额定制冷量、所供暖建筑面积

    1.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测试项自应符合以下内容的规定 1 集热系统效率; 2 系统总能耗; 3 集热系统得热量; 4 制冷机组制冷量; 5 制冷机组耗热量; 6 贮热水箱热损因数; 7 供热水温度; 8 室内温度。 1.2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应按原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合格,检 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天。

    4.1.3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测试抽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的集热器结构类型、集热与供热水 范围、系统运行方式、集热器内传热工质、辅助能源安装位置以及 铺助能源启动方式相同,且集热器总面积、贮热水箱容积的偏差 均在10%以内时,应视为同一类型太阳能供热水系统。同一类型 太阳能供热水系统被测试数量应为该类型系统总数量的2%,且 不得少于1套。 2当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的集热器结构类型、集热系统运 行方式、系统蓄热(冷)能力、制冷机组形式、末端供暖空调系统相 司,且集热器总面积、所有制冷机组额定制冷量、所供暖建筑面 的偏差在10%以内时.应视为同一种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同

    种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被测试数量应为该种系统总数量的5% 且不得少于 1 套。

    1太阳能热水系统长期测试的周期不应少于120d,且应 续完成,长期测试开始的时间应在每年春分(或秋分)前至少60d 开始,结束时间应在每年春分(或秋分)后至少60d结束:太阳能 供暖系统长期测试的周期应与供暖期同步;太阳能空调系统长期 则试的周期应与空调期同步;长期测试周期内的平均负荷率不应 小于30%。测试时应保证集热面清洁无尘。 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短期测试的时间不应少于4d。短期测 试期间的运行工况应尽量接近系统的设计工况:且应在连续运行 的状态下完成。短期测试期间的系统平均负荷率不应小于50%: 短期测试期间室内温度的检测应在建筑物达到热稳定后进行。 测试时应保证集热面清洁无尘。 3短期测试期间,室外环境的平均温度t,应满足下列要求:

    短期测试室外环境检测要

    4太阳辐照量短期测试不应少于4d,每一太阳辐照量区间 则试大数不应少于1d,太阳辐照量区间划分应符合《可再生能源 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的相关规定: 1)太阳辐照量小于8MJ/(m·d); 2)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8MJ/(m·d)且小于12 MJ/(m ·d); 3)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12 MJ/(m·d)且小于16 MJ/ (m: d) ; 4)太阳辐照量大于等于16MJ/(m·d)。

    5短期测试的太阳能辐照量实测值与本标准第4.1.4条第 1款规定的4个区间太阳辐照量平均值的偏差宜控制在士0.5 MJ/(m·d)以内。对于全年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同区间 太阳能辐照量的平均值可分别取3.2MJ/(m·d)、10.0MJ/(m^ :d)、14.1MJ/(m:d)和19.2MJ/(m:d)。 6对于集热器安装角度、局部气象条件等原因导致太阳辐 照量难以达到16Ml/(m·d)的工程,可由检测机构、委托单位 等有关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太阳辐照量的测试条件进行适当调 整,但测试大数不得少于4d,测试期间的太阳能辐照量应均匀分 布。 7检测期间环境空气的平均流动速率不大于 4m/s。

    1长期测试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 2短期测试时,每日测试的时间从上午8时开始至达到所 需要的太阳辐射量为止。达到所需要的太阳能辐射量后,应采取 亭止集热系统循环泵等措施,确保系统不再获取太阳得热。 3测试项目包括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总辐照量和集热系 统集热器总面积等。 4集热系统得热量测试参数包括集热系统进、出口温度、流 量、环境温度和风速,采样时间间隔不宜大于10s,人工读数可将 采样间隔放宽至510min

    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Q:可以用热量表直接测量,也可通 过分别测量温度、流量等参数后按下式计算:

    式中: Q; 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MJ); n 总记录数; mji 第i次记录的集热系统平均流量(m/s); Ow 集热工质的密度(kg/m); C p 集热工质的比热容LJ/(kg·℃)」; taji 第i次记录的集热系统的出口温度(℃); tbji 第i次记录的集热系统的进口温度(℃): △T;i 第i次记录的时间间隔(s),△Ti不应大于600s。

    m = Q;/(A× H)X100

    式中:1 一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 Q;一一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得热量(MJ); A一一集热系统的集热器采光面积(m); H一一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太阳能辐照量(MJ/m)。

    4.3.1贮热水箱热损因数测试方法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

    4.3.1贮热水箱热损因数测试方法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规 定

    1测试持续时间应为24小时,从晚上20时开始至次日20 时结束。测试开始时烂热水箱水温不得低于50℃,与水箱所处环 竟温度差不应小于20℃。测试期间应确保贮热水箱的水位处于 正常水位,且无冷热水出人水箱。 2测试参数包括贮热水箱内水的初始温度、结束温度、贮热 水箱容水量、环境温度等。

    4.3.2贮热水箱热损因数根据下式计算得出

    Li tas(av) At tf tas(au)

    式中:UsL 贮热水箱的热损因数LW/(m·K)

    Pw 水的密度(kg/m); Cpu 水的比热容「J/(kg·℃)l,取4.1868; △t 降温时间(s); ti 开始时贮热水箱内水温度(℃); tf 结束时贮热水箱内水温度(℃); talan 隆温期间平均环境温度(℃)

    4. 4 太阳能保证率

    4.4.1 系统息能耗的测试方法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长期测试的时间应满足4.1.4的要求。 2每日测试持续的时间应从上午8时开始至次日8时结 束。 3对于热水系统,应测试系统的供热量或进出水温度、热水 流量等参数:对于供暖空调系统应测试系统的供热量或系统的 共、回水温度和热水流量等参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宜大于10S,人 工读数可将采样间隔放宽至5~10min,与公式4.4.1中采样时间 间隔相对应。 4系统总能耗Q可以用热量表直接测量,也可通过分别测 量温度、流量等参数后按下式计算:

    武中:Qt 系统总能耗(MJ); n 总记录数; mzi 第i次记录的系统总流量(m"/s); Pw 水的密度(kg/m); C pu 水的比热容[J/(kg·℃)]; tdei 对于太阳能热水系统,tdi为第i次记录的热水温度

    (℃);对于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tdsi为第i次记录 的供水温度(℃); thbzi 对于太阳能热水系统ti为第i次记录的冷水温度 (℃):对于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ti为第i次记录 的回水温度(℃); ATi 第i次记录的时间间隔(s),△T不应大于600 S。

    1 短期测试单日或长期测试期间的太阳能保证率应按下立 计算:

    式中:f 太阳能保证率(%); Q;一一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MJ); Q一系统总能耗(MJ)。 2采用长期测试时,设计使用期内的太阳能保证率应取长 期测试期间的太阳能保证率。 3对于短期测试,设计使用期内的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太 阳能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

    C11 ± C22 + C33 + &44

    4. 5 太阳能制冷性能系数

    4.5.1制冷机组制冷量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期测试的时间应满足4.1.4的要求。 2短期测试宜在制冷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1h开始测试,测 试应在上午8时至次日8时之间进行,且连续测试4h即可。 3应测试系统的制冷量或冷冻水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等参 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0S,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天于600s。 4制冷量Q,可以用热量表直接测量,也可以通过分别测量 温度、流量等参数后按下式计算:

    1长期测试的时间应满足4.1.4的要求。 2短期测试宜在制冷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1h开始测试,测 试时间△T,应从上午8时开始至次日8时结束。 3应测试系统供给制冷机组的供热量或热源水的供回水温 度和流量等参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0 S,记录时间间隔不

    得大于600s。 4制冷机组耗热量Q可以用热量表直接测量,也可以通讠 分别测量温度、流量等参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Q, 制冷机组耗热量(kW); n 总记录数; mri 第i次记录的系统总流量(m/s); Pw 水的密度(kg/m); Cpu 水的比热容「J/(kg·℃); tdri 第i次记录的热源水供水温度(℃); tbri 第i次记录的热源水回水温度(℃); △T, 第i次记录的时间间隔(s),△Tri不应大于600s; △Tt 测试时间(s)。 4. 5.3 3太阳能制冷性能系数EER,应根据下式计算得出:

    式中:EER, 太阳能制冷性能系数;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 Q 制冷机组制冷量(kW); Q, 制冷机组耗热量(kW)。

    EER,=nX(Q1 /Q2)

    4. 6. 1 长期测试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 4. 6. 2 短期测试应从上午8时开始至次日8时结束。 4. 6.3 应测试并记录系统的供热水温度tri,记录时间间隔不得 大于600s,采样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0s。

    5.1.1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测试系统的光电转换效率。 5.1.2当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类型、系统与公共 电网的关系相同,且系统装机容量偏差在10%以内时,应视为同 类型太阳能光伏系统。同一类型太阳能光伏系统被测试数量 应为该类型系统总数量的5%,且不少于1套

    1在测试前,应确保系统在正常负载条件下连续运行3d,测 试期内的负载变化规律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2长期测试的周期不应少于120d,且应莲续完成,长期测 试开始的时间应在每年春分(或秋分)前至少60d开始,结束时间 应在每年春分(或秋分)后至少60d结束。 3短期测试需重复进行3次,每次短期测试时间应为当地 太阳正时前1h到太阳正午时后1h,共计2h。 4短期测试期间,室外环境平均温度t。的充许范围应为年 平均环境温度土10℃。 5短期测试期间,环境空气的平均流动速率不应大于 4m S。 6短期测试期间,太阳总辐照度不应小于700W/m,太阳总 辐照度的不稳定度不应大于士50W。 7测试时应保证电池面清洁无尘

    企: 1应测试系统每日的发电量、光伏电池表面上的总太阳辐 照量、光伏电池板的面积、光伏电池背板表面温度、环境温度和风 速等参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0S。 2对于独立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功率表应接在蓄电池组的 输入端,对于并网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功率表应接在逆变器的输 出端。 3测试升始前,应切断所有外接辅助电源,安装调试好太阳 辐射表、电功率表/温度自记仪和风速计,并测量太阳能电池方阵 面积。 4测试期间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600 S,采样时间间 隔不应大于 10 S。 5.2.2太阳能光伏系统光电转换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3.6 X E =1 Md X 1000 ZH,A.

    式中:nd 太阳能光伏系统光电转换效率(%); n 不同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方阵个数; H; 第i个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单位面积的太阳辐射 量(MJ / m) ; Aci 第i个朝向和倾角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采光面积 (m),在测量太阳能光伏系统电池面积时,应扣除 电池的间隙距离,将电池的有效面积逐个累加,得到 总有效采光面积。 E;一第i个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光伏系统的 发电量(kW : h)

    6.1.1 地源热泵系统的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温湿度; 2 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COP)、制冷能效比(EER); 3 热泵系统制热性能系数(COPsys)、制冷能效比(EERsys) 6.1.2 当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源形式相同目系统装机容量偏差在 10%以内时,应视为同一类型地源热泵系统。同一类型地源热泵 系统测试数量应为该类型系统总数量的5%,且不得少于1套

    1系统包括不同型号的机组的时候,应分别对不同型号机 组进行抽检; 2对于2 台及以下(含2台)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1 台; 3对于3台及以上(含3台)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2 台。 5.1.4 地源热泵系统的测试分为长期测试和短期测试,测试应 符合下列要求: 1长期测试: 1)对于已安装监测系统的地源热泵系统,其系统性能测试 宜采用长期测试; 2)对于供暖和空调工况,应分别进行测试,长期测试的周 期与供暖季或空调季同步; 3)长期测试前应对测试系统主要传感器的准确度进行校 核和确认。 2短期测试:

    1对于未安装监测系统的地源热泵系统,其系统性能测试 宜采用短期测试; 2)短期测试应在系统开始供冷(供暖)15d以后进行测试 则试时间不应少于4d; 3)系统性能测试宜在机组的负荷达到机组额定值60%以 上进行; 4)热泵机组的性能测试宜在机组的负荷达到机组额定值 的 80%以上进行; ))室内温湿度的测试应在建筑物达到热稳定后进行,测试 期间的室外温度测试应与室内温湿度的测试同时进行; )短期测试应以24h为周期,每个测试周期具体测试时间 应根据热泵系统运行时间确定,但每个测试周期测试时间 不宜低于8h

    6. 2. 1 测试宜在热泵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1h进行,测试时间不 应少于2h。 6.2.2 应测试机组的热源侧流量、机组用户侧流量、机组热源侧 进出口温度、机组用户侧进出口水温和机组输入功率等参数。 6. 2.37 机组的各项参数记录应同步进行,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大 于600s。

    式中:EER 热泵机组的制冷能效比; COP 热泵机组的制热性能系数; Qc 测试期间机组的平均制冷量(kW);

    EER=Qc/N; COP=QH/N; Q=Voc △tw /3600

    6. 3 系统能效比

    6.3.1应测试系统的热源侧流量、用户侧流量、热源侧进出口水 温、用户侧进出口水温、机组消耗的电量、水泵消耗的电量等参 数。 6.3.2热泵系统的制冷能效比和制热性能系数应根据测试结果

    1 应测试系统的热源侧测流量、用户侧流量、热源侦 用户侧进出口水温、机组消耗的电量、水泵消耗的

    6.3.2热泵系统的制冷能效比和制热性能系数应根据测试结果 按下列公式计算:

    EERsys Qsc ZN; +ZN; QsH COP sys ZN: +N, Qsc = QsH : Zqhi△T; qc(h)i = Vip;c;△t;/3600

    式中:EERsys 热泵系统的制冷能效比; COPsys 热泵系统的制热性能系数: Qsc 系统测试期间的累计制冷量(kw·h); QsH 系统测试期间的累计制热量(kW·h); ZN 系统测试期间,所有热泵机组累计消耗电量 (kW : h) :

    qc(h)i 热泵系统的第i时段制冷(热))量(kW·h); V 一 系统第i时段用户侧的平均流量(m/h); △t; 一 热泵系统第i时段用户侧进出口介质的温差(℃); 0i 第i时段冷(热)介质平均密度(kg/m); Ci 第i时段冷(热)介质平均定压比热LkJ/(kg·℃)」 △T;一 第i时段持续时间(h); 热泵系统测试期间采集数据组数 I1

    ZN; 一系统测试期间,所有水泵累计消耗电量(kw·h); qc(h)i 热泵系统的第i时段制冷(热))量(kW·h); V 一 系统第i时段用户侧的平均流量(m"/h); △t; 热泵系统第i时段用户侧进出口介质的温差(℃); 0i 第i时段冷(热)介质平均密度(kg/m); 第i时段冷(热)介质平均定压比热LkJ/(kg·℃)」 Ci △T;一 第i时段持续时间(h); n 一 热泵系统测试期间采集数据组数

    7.0.1室内温湿度测试应分别与太阳能供暖系统、太阳能空调 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的测试同时进行。

    7.0.1至内温湿度测试应分别与太阳能供暖系统、太阳能空调

    1室内温湿度应选取被测试系统的典型区域进行测试,抽 详测试的面积不应低于被测试系统的空调(供暖)区域的10%。 2温湿度测点应在距地面 0.7 m~1.8 m范围内,保证工作 空间。温度、湿度传感器不应受到太阳辐射或室内热源的直接影 。同时,温度、湿度测点数量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房间使用面积小于16m~时,应设测点1个; 2)当房间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16 m,且小于30 m时,应 设测点2个; 3)当房间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30m,且小于60m时,应 设测点3个; 4)当房间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60 m,且小于100m时 应设测点5个; 5)当房间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 m时,每增加20 m~ 30 m应增加一个测点。

    1室内温度湿度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大于600s,采样时间间 隔不得大于10s。 2室内温度应取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应按下列公式计 算:

    Lrm,i tm n

    式中:tm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的室内平均温度(℃); trm,i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第i个室内逐时温度 (℃); n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的室内逐时温度的个数: ti,j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第i个测点的第i个温度 P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布置的温度测点的个数。 3 室内相对湿度应取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ZPm,i =1 Prm n P Orm,i M b

    式中:m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的室内平均相对湿度 (%); Pm,i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第i个室内逐时相对湿 度(%); n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的室内逐时相对湿度的个 数; pi,j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的第i个测点的第i个相 对湿度逐时值(%); P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房间布置的相对湿度测点的个 数。

    1 检测设备仪器性能要

    A.2当使用模拟或数字记录仪时,其准确度应等于或优于满量 程的土0.5%,其时间常数不应大于1S。信号的峰值指示应在满 量程的50%~100%之间。使用的数字技术和电子积分器的准确 度应等于或优于测量值的土1.0%。记录仪的输入阻抗应大于传 惑器阻抗的1000倍或10M2,且二者取其高值。仪器或仪表系 统的最小分度不应超过规定精度的两倍。 A.3测量空气温度时应确保温度传感器置于遮阳而通风的环境

    离在1.5m~10.0m之间。环境温度传感器的附近不应有烟 冷却塔或热气排风扇等热源。测量水温时应保证所测水流完全 包围温度传感器

    B.1电机输入功率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三相异步电动机试 验方法》规定方法进行。 B.2电机输入功率宜采用两表(两台单相功率表)法进行测量 也可以采用一台三相功率表或三台单相功率表测量, B.3当采用两表法测量时,电机输入功率为两表检测功率之和。 B.4 电功率仪表宜采用数字功率表

    B.1电机输人功率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三相异步电动机试 验方法》规定方法进行。

    B.1电机输人功率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三相异步电动机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系统

    标准的“总则”一章,通常叙述本项标准编制的目的、依据、适 用范围、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以及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等 基本事项。 2009年12月,重庆市被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国示范城市”,并获得专项财政补助资金 7000万元。截至到2009年底,重庆市组织实施了重庆大剧院等5 今国家级示范项目和南温泉主题公园、万州三峡移民纪念馆等18 个市级示范项自,示范面积为300余方平方来。其中已投入使用 的重庆大剧院与开县人民医院,空调系统节能率已达到30%。18 个市级示范项目中,涵盖了江湖水源热泵、土源热泵、河水干污 水源热泵以及太阳能光电等先进技术。 重庆大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自2009年承担重庆市可再 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测评工作以来,先后对涵盖陵CBD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新建附属用房及其它特殊用房、西 南大学育才学院学生宿舍等10余个水源热泵(含江水湖和湖水 源)、土壤源热泵及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进行了测试。

    高项目的运行系统能效,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特制定本规 范。通过规范化的检测,量化系统节能效益,为后续项目建设提 共参考。规范市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系统能效的检测方 法,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1.0.3阐述本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这种关系遵 守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钢结构计算、软件,即无论是本标准还是其他相应规 菇左松测中声洒宁不注后

    1.0.3阐述本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这种关系

    守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即无论是本标准还是其他相应规 范,在检测中都应遵守,不得违反

    术语通常为在标准中出现的其含义需要加以界定、说明或解 释的重要词汇。尽管在确定和解释术语时尽可能参考了习惯和 通用性,但是理论上术语只在本标准中有效,列出的自的主要是 防止出现错误理解。当标准列出的术语在本规范以外使用时,应 住意其可能含有本标准不同的含义。

    3.0.1工程工文件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下列内

    水利标准规范范本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 3)工程施工设计图、竣工图; 4)工程施工调试报告; 5)建筑设备系统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测试相关的其他文件和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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