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714-2020 古建筑木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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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材在生长过程中因生长应力或自然损伤而形成的木节、余 纹、扭纹、王缩裂缝和髓心等天然缺陷,

    由于载、环境或生物侵蚀、灾害和人为因素等造成的 木构件非正常的位移、变形、开裂以及材料的破损和虫蛀 空洞等劣化。

    用小锤敲击和辨别声音的方式检查古建筑木构件的近表面缺 陷和损伤

    E 抗弯弹性模量; Ew 木材含水率为W%时的抗弯弹性模量; F 微钻阻力值; U 应力波速度; W 木材的含水率; Ob 抗弯强度; 0 顺纹抗压强度; 密度; P Pw 木材含水率为W%时的密度。

    照明设计标准E 抗弯弹性模量; Ew 木材含水率为W%时的抗弯弹性模量; F 微钻阻力值; U 应力波速度; W 木材的含水率; Ob 抗弯强度; 0 顺纹抗压强度; P 密度; m 木材含水率为W%时的密度。

    3.1.1当舌建筑木结构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结构检测: 1 安全性鉴定; 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3 拟进行结构改造或使用功能改变; 4大修前。 3.1.2 古建筑木结构检测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 1 古建筑所在区域的地震、雷击、洪水、风灾和地质灾害 情况等; 历史上维修、改建、扩建等情况; 3 古建筑所在区域的地震基本烈度和场地类别: 4 古建筑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分布和消防设施、设备状况; 5古建筑所在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源状况。 3.1.3对古建筑木结构所处环境,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2条 规定外,尚应进行下列查勘: 1 古建筑所在区域内排水设施和场地排水状况; 2古建筑所在范围内电线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维修 制度; 3 古建筑与相邻后建建(构)筑物的距离及影响状况; 41 临水面古建筑的通风和排水状况,临树古建筑的影响 状况; 5古建筑或其周围的振动环境状况; 6古建筑保护范围内火源、易燃堆积物、消防设施和防雷 装置的状况,

    3.1.4周围存在振动环境影响的古建筑木结构,宜进行结构动力特性测试。3.1.5改变使用用途导致活荷载增大的古建筑本结构:宜进行静载试验测试。3.1.6古建筑木结构检测,应采取最小干预的保护原则,优先采用无损或微损方法。3.2检测程序3.2.1古建筑木结构检测工作的基本程序,宜按图3.2.1的步骤进行。接受委托初步调查制定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复检、补充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时计算分析和结果评价检测报告图3.2.1古建筑木结构检测工作的基本程序3.2.2初步调查可采取查勘现场、资料核对和质询等方法,确认检测目的、检测内容、基础资料、建筑历史等。3.2.3古建筑木结构现场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古建筑概况,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代和历次维修情况等;2委托方的检测目的或检测要求;

    3检测的依据,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 料等; 4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微损检测对 木结构的影响; 5 检测项目检测批的划分、抽样方案和检测数量及抽样 部位; 6 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情况; 7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8 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工作: 9 检测中的安全与环保措施和对微损检测构件的保护处理 措施。

    5检测项目检测批的划分、抽样方案和检测数量及抽样 部位; 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情况;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8 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工作; 9 检测中的安全与环保措施和对微损检测构件的保护处理 措施。 3.2.4现场检测所用仪器设备的适用范围和检测精度应满足古 建筑木结构材料性能和变形与损伤等检测项目的要求。检测所用 仪器设备应处于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并应处于正常状态且应满 足仪器设备使用温度、湿度等条件的要求。 3.2.5现场检测的测区和测点应有可擦除的标注和编号,用于

    筑木结构材料性能和变形与损伤等检测项目的要求。检测 器设备应处于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并应处于正常状态且 仪器设备使用温度、湿度等条件的要求,

    3.2.5现场检测的测区和测点应有可擦除的标注和编号,用于 标注、编号的材料应对木构件本体无危害。标注和编号宜保留 定时间

    注、编号的材料应对木构件本体无危害。标注和编号宜保 时间

    1人工记录时,宜用专用表格,并应做到数据准确、字迹 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当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并签字 确认; 2仪器自动记录的数据应保存,宜打印输出后经现场检测 人员校对确认; 3图像信息应标明获取信息的时间和位置。

    3.3调查、检测和分类

    3.3.1古建筑木结构现状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场

    础(台基)、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部分。 3.3.2场地与地基基础(台基)现状调查与检测工作应按下列 规定进行: 1应查阅古建筑场地周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有关图 纸资料; 2应查勘建筑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沉降稳定情况、沉 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裂缝,地下室和管线状况:地基资 料不全时,宜依据地基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进行评 估,或对场地地基进行近位勘察或沉降观测: 3基础类型及其材料性能宜查阅图纸资料;当资料不全或 有疑问时,宜开挖探坑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类型 尺寸、埋深、材料强度、变位和损伤情况等。 3.3.3上部承重结构现状调查与检测,应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 鉴定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 店任平孟

    1结构体系及其整体性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结构平面布 置、竖向承重构件布置、木结构承重梁或屋架布置形式、木柱承 台设置、木构架间纵向连系和木结构与围护结构间的连系构造等; 2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结构构件的材 料强度、儿何参数、木柱与梁及木构架与屋架间的连接形式等; 3结构构件缺陷、变形与损伤状况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 木材木节、斜纹、扭纹、裂缝、构件尺寸偏差、构件及其连接变 形、样卯节点拔样以及木材的虫、腐朽、空洞、碳化等; 4结构位移和变形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结构顶点和层间 立移、受弯构件的挠度与侧弯、木柱的侧倾等,

    础上,针对不同围护结构的特点,对墙体和屋面围护结构及其与

    主体结构的连接、围护墙体的歪闪、屋面的塌陷和渗漏等进行 检测

    检测。 3.3.5古建筑木结构的现状分为良好、一般和较差三种级别 各级别的分级标准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各级别的分级标准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3.3.6古建筑木结构的检测类别,可依据资料提供情况、房屋 建筑状况和古建筑的重要性以及所在的抗震设防烈度区分为1 类、Ⅱ类和Ⅲ类。古建筑木结构的检测类别应符合表3.3.6的 规定。

    3.3.6古建筑木结构的检测类别,可依据资料提件

    表3.3.6古建筑木结构的检测类别

    .4检查与检测项目和检测

    3.4.1古建筑木结构的现场检查和检测项目,应包括地基基础 变形、结构布置与整体稳定性、结构构造、结构与构件变形、木 构件的几何尺寸、材质和力学性能、木材缺陷及构件损伤 3.4.2古建筑木结构现场检测,应根据检测类别、检测目的 检测项目、结构现状和现场具体条件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

    3.4.3检测仪器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货

    则技术标准》GB/T50344的有关规定。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弓 进检测仪器及检测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该方法应通过技术鉴定,引进的仪器应通过校准; 2该方法已与成熟的方法进行比对试验; 3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细则,并应提供测试误差或测 式结果的不确定度; 4在检测方案中应予以说明并经委托方同意。 3.4.4结构、构件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方法应采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当需采用不止一种 验测方法同时进行测试时,应事先约定综合确定检测值的规则 不得事后随意处理。 2当出现检测数据有离群值时,其判断和处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 理》GB/T4883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舍弃或调整数据

    检测或抽样检测的方法。抽样检测时,应选择对结构安全性和抗 震性能影响大的楼层和主要构件以及出现明显损伤的构件进行重 点抽样

    3.5.2遇到下列情况时宜对古建筑木结构采用全数

    3.5.4古建筑木结构的抽样检测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压

    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GB/T501 结构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的有关规定

    位分别进行抽样,构件和关键部位划分直符合下列规定: 1木柱、梁、枋宜为主要构件; 2木標和木橡、望板宜为一般构件; 3木结构连接节点、斗棋宜为关键部位。 3.5.6古建筑木结构不同检测类别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类别为1类的古建筑木结构宜适当减少现场检测抽 数量,并按表3.5.6的A类抽取;当实际检测结果符合图纸 资料要求但存在结构体系或构造上的缺陷时,应按Ⅱ类古建筑木 结构要求进行补充抽样; 2检测类别为Ⅱ类的古建筑木结构的主要构件和关键部位, 抽样数量应按表3.5.6的B类抽取,一般构件宜按表3.5.6的A 类抽取;当Ⅱ类古建筑木结构检测结果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时, 应按血类古建筑木结构要求进行补充抽样; 3检测类别为血类的古建筑木结构的主要构件和关键部位 按表3.5.6的C类抽取,一般构件宜按表3.5.6的B类抽取; 4抽样检测的对象和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当采用局部破损 检测方法时,宜选择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取样

    5.6建筑结构抽样检测的最小样

    类别A适用于结构性能验证性检测,检测类别B适用于结构性能的检测, 类别C适用于结构性能的严格检测

    4场地和地基基础(台基)检查与检测

    4.0.1古建筑木结构场地、地质环境的调查应包括地形、地貌、 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深度及其对房屋建筑抗震的影响等,建筑场 地对抗震影响的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4.0.2古建筑木结构地基基础(台基)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纸和历次修复及加固资 料的核查。 2结构构件或围护墙体中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出现的裂缝, 建筑倾斜与不均匀沉降等。 4.0.3古建筑木结构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对地基基础(台基) 与场地进行相关检测: 1缺少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且不均匀沉降较为严重,应进行 补充勘察。 2古建筑木结构中出现与地基沉降有关的裂缝或倾斜且在 发展,应进行基础类型、基础宽度和理深等的检测以及变形 观测。 3建在不利地段,应检查与检测建筑地基的稳定性状况。 4建在危险地段且已出现建筑结构损伤,应进行地质灾害 的调查、监测与评估。 4.0.4当古建筑木结构周围进行基坑开挖、地下工程施工、降 水或管沟施工以及有振动源时,应监测周围施工及振动源对古建 筑术结构可能造成的影响。当古建筑术结构出现与地基沉降有关 的裂缝或倾斜且在发展时,应进行变形观测,

    4.0.1古建筑木结构场地、地质环境的调查应包括地形 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深度及其对房屋建筑抗震的影响等, 地对抗震影响的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符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4.0.5当需要检测高台基、须弥座台基或浅埋基

    质雷达仪或通过局部开挖进行检测,并应对高台基的砖表层损伤 进行检测。当检测单栋建筑每种类型基础的截面尺寸、埋深、材 料强度和缺陷与损伤时,宜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且用最小扰动的 人工开挖方式各开挖1个基础,其开挖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或垫 层表面。

    科强度和缺陷与损伤时,工 直选摔有代表性的位直且用最力抗动的 人工开挖方式各开挖1个基础,其开挖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或垫 层表面。 4.0.6当驳岸建筑水下部分的木桩病害及其周边保护卵石出现 不均匀沉降或滑坡时,应进行溜跑、水土冲蚀等检测。

    4.0.6当驳岸建筑水下部分的木桩病害及其周边保

    不均匀沉降或滑坡时,应进行溜跑、水土冲蚀等检测

    5结构布置和构造检查与检测

    5.1.1古建筑木结构的结构布置检查与检测,应包括建 和建筑构件布置、结构体系与结构布置及结构主要构件的 检测。

    5.1.2古建筑木结构的构造可分为样卯连接节点构造和

    连接构造。卯连接节点构造检查与检测应包括构件间的连接方 式和样头拔出或折断、样眼压裂等构造损伤状况的检查与检测 构件间连接构造检查与检测应包括构件间的连接方式和搭接、墩 接等构造损伤状况的检香与检测

    5.2建筑结构布置检查与检

    5.2.1古建筑木结构的建筑体型和建筑构件布置检查

    应根据建筑图纸资料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图纸资料完整时,应检香实际建筑体型和构件是否 有变动或维修,应量测和记录建筑构件与图纸不符合或变动的部 分和实际维修的情况: 2建筑图纸资料不全时,除应检查实际建筑与已有图纸的 符合程度外,尚应对缺少建筑图纸部分进行重点检查和检测,并 宜根据检查与检测结果绘制所缺少的主要建筑图; 3无建筑图纸资料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确定建筑体 型、建筑构件与部件布置、墙体开洞位置及相关尺寸,并应绘制 主要建筑图。

    应依据获得的结构图纸资料的情况,按下列规定进行

    检测: 1结构图纸资料完整时,应检查实际结构体系、布置、主 要受力构件等与图纸相符合程度,应核查结构布置或构件的变动 或维修情况,并应量测和记录结构及构件与图纸不符合或变动的 部分,以及维修的实际情况; 2结构图纸资料不全时,除应检查实际结构与已有图纸的 符合程度外,尚应对缺少图纸部分的结构进行重点检查和检测 并宜根据检查与检测结果绘制所缺少的主要结构布置图; 3无结构图纸资料时,应通过现场检查与检测确定实际结 构体系、布置、结构构件的类别、树种与材料强度、构件儿何尺 寸、支承情况,节点连接构造等;并宜根据检查与检测结果绘制 结构布置图。 5.2.3现场条件允许时,应对古建筑木结构历次维修过的构件 进行逐个检杰

    5.2.3现场条件充许时,应对古建筑木结构历次维

    5.3结构构造检查与检测

    5.3.1古建筑木结构节点和构件间连接构造方式及

    验查与检测,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柱与柱基础的连接; 2 梁、枋与柱的连接; 3梁、枋与斗的连接; 4 斗棋与柱的连接; 5 斗棋中斗、棋、翘、昂、升和附件等基本构件的连接; 6 標、搁栅与梁、枋的连接; 7 柱与围护墙体的连接。 5.3.2 古建筑木结构节点和构件间的莲接构造,应依据获得 洁构图纸资料和历次维修资料的情况,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检测: 1 结构图纸资料和历次维修资料完整时,可根据木构件

    的节点连接、木柱与柱础的莲接、木柱与围护墙体的连接类型进 行抽样检测,每种类型的连接抽样数量不少于3个;当构件数量 少于3个时,应全数检测;当木构件连接构造与资料不符时,应 对连接构造进行全数检查与检测; 2无结构图纸资料和历次维修资料时,应把木构件间的节 点连接、木柱与柱础的连接、木柱与围护墙体的连接划分为不同 的检验批进行抽样检测,每种类型的连接抽样数量不少于6个; 当古建筑木结构连接构造出现松动或明显损伤时,应全数检查与 检测各类构件间的连接构造; 3结构图纸资料和历次维修资料不全时,除应按本条第1 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测外,尚应对缺少设计文件和历次维修资料 的部分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重点检查和检测

    6.1.1木构件材料性能检测宜包括木材的密度、含水率 弹性模量、抗弯强度、顺纹抗压强度和横纹抗压强度等物 性能检测。

    6.1.2确定木构件材料强度等级的方法时,应根据古建

    构现场检测条件按下列检测方法选用: 1能够获取与被鉴定构件材料相同的木材时,应采用木材 弦向抗弯强度检测方法: 2按本条第1款方法获得构件材料受条件限制,而古建筑 木构件充许现场开展微损检测时,宜采用材微损检测方法: 3按本条第1款、第2款方法均受条件限制时,应先按现 行国家标准《木材鉴别方法通则》GB/T29894的有关规定进行 木材树种鉴别,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的有关规定,确定该木材树种的材料强度等级。 613士建筑本构件材料强度的设计值、应根据本构件材料强

    6.1.4材的含水率测定,可采用取样称重法或电测法。取样

    6.1.4木材的含水率测定,可采用取样称重法或电测法 称重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 的有关规定

    6.2木材弦向抗弯强度检测方法

    木材弦向抗弯强度取样和试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抽取相同树种的3根构件,并应在每根构件上截取3

    个试件;2木材试件应无缺陷或损伤:3木材试件应取自木材髓心以外的部分,取样方式和试样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1936.1的有关规定。6.2.2木材弦向抗弯强度测试和结果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1936.1的有关规定,并应将测试结果折算成含水率为12%时的数值;2以同一构件3个试样换算抗弯强度的平均值作为代表值:应取3个代表值的最小值,并按表6.2.2评定材强度等级;表6.2.2木材强度等级木材种类针叶材阔叶材强度等级TC11TC13TC15TC17TB11TB13TB15TB17TB20最低强度(N/mm)4451587258687888983当评定的强度等级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所规定的同种木材的强度等级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所规定的同树种木材的强度等级作为评定结果。6.3木材微损检测方法6.3.1古建筑木结构材料性能微损检测,应按木构件类型分别对梁、柱等主要构件进行检测。每种木构件的检测数量宜取3根。6.3.2古建筑木构件弹性模量应沿木材顺纹方向进行检测,每个木构件弹性模量检测应为3次。6.3.3古建筑木构件材料性能微损检测方法,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8:

    1应抽取3根构件,并应在每个构件上设置3个测区; 2应以同一构件3个测区换算抗弯强度的平均值作为构件 代表值,并应取3个构件代表值的最小值,并按本标准表6.2.2 评定木材强度等级; 3当评定的强度等级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 B50005所规定的同种木材的强度等级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所规定的同种木材的强度等级作为 评定结果; 4树种未知时,可按检测结果确定等级,并应按现行国家 示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中该等级B组的强度设计值 估

    《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有关规定进行木材强度等 及木材强度的设计指标取值。

    7木构件缺陷和损伤检查与检测

    7.1.1古建筑木构件的外观缺陷和损伤,应按目测查缺、敲击

    7.1.1古建筑木构件的外观缺陷和损伤,应按目测查缺、敲击 辨声和表面简单量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7.1.2古建筑木构件的内部缺陷和损伤的现场检测,应按下列 规定进行: 1构件表面存在明显损伤时,应进行全数检测; 2构件表面无明显损伤时,应按本标准第3.5.3条规定的

    1构件表面存在明显损伤时,应进行全数检测; 2构件表面无明显损伤时,应按本标准第3.5.3条规定的 重点检测部位进行内部缺陷和损伤的无损检测,并应按楼层、构 件类型划分检测批,每批随机抽取的代表性构件不应少于3个。

    7.2.1古建筑木构件的木材缺陷所在部位、范围和程度的检测: 应包括木节、斜纹、扭纹和干缩裂缝检测。 7.2.2木节尺寸检测时,应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进行量测 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可不量测。 7.2.3斜纹检测时,应在方木两端各取1m材长,量测3次, 计算其平均倾斜率,并应以最大倾斜率作为斜纹检测值。 7.2.4扭纹检测时,应在原木小头取1m材长,量测3次,计 算其平均倾斜率作为扭纹检测值。 7.2.5干缩裂缝检测时,可用探针检测裂缝深度,用裂缝塞尺 和裂缝宽度仪检测裂缝宽度,用钢尺量测裂缝长度。

    7.3.1古建筑木构件的损伤所在部位、范围和程度检测时,应

    对构件虫蛀、腐朽、空洞、裂缝和构件折断、劈裂或沿截面高度 出现的受力褶皱及裂纹,以及因渗漏、过火或侵蚀性物质作用弓 起的构件损伤等进行检测

    7.3.2构件虫蛀状况,可根据构件附近的虫蛀木屑状况进行初

    步判定。当确定存在虫蛀时,可通过敲击辨声的方法确 范围,采用电钻打孔并用内窥镜或探针测定虫蛀的深度

    范围和程度的检测,可按本标准第7.3.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并 宜对木构件的防火措施进行检测

    朽、空洞和裂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用应力波技术检测木构件不同部位在垂直于木材纹理 方向的应力波传播速度的检测程序和判定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 B的规定进行; 2应用阻抗仪技术检测木构件不同部位在垂直或相切于木 材纹理方向的木构件的阻抗值和得到阻抗曲线的检测程序和判定 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3木构件内部缺陷和损伤的检测,宜优先选用应力波和阻 抗仪联合应用的检测技术,检测程序和判定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 B的规定进行

    7.3.7根据木构件类型和部位的不同,古建筑木构件内

    1对四周完全裸露、未被墙体包裹或未被遮挡的木柱,可 通过目测查缺、敲击辨声等方法初步筛选出存在表面裂缝、柱根 腐朽以及可能的内部空洞和腐朽的构件,并宜选用应力波和阻抗

    仪联合应用的检测技术; 2对部分被墙体包裹或被遮挡的木柱,可选用阻抗仪技术 进行检测; 3对主要承重梁(棺)和枋,可选用阻抗仪技术在跨中和 端部节点处进行检测;当构件存在损伤时,再选用应力波技术进 行检测; 4对其他次要承重的、梁和枋,可进行目测查缺、敲击 辨声和表面简单量测检测;当构件存在损伤时,再选用阻抗仪技 术进行检测。 ±建饰

    入口 2对部分被墙体包裹或被遮挡的木柱,可选用阻抗仪技术 进行检测; 3对主要承重梁(棺)和枋,可选用阻抗仪技术在跨中和 端部节点处进行检测;当构件存在损伤时,再选用应力波技术进 行检测; 4对其他次要承重的標、梁和枋,可进行目测查缺、敲击 辨声和表面简单量测检测;当构件存在损伤时,再选用阻抗仪技 术进行检测。 7.3.8古建筑木结构节点构造和构件间连接构造损伤的检查与 检测,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卯节点松动、头拔出或折断; 2 眼压裂; 3 卯口劈裂; 4 裤卯节点虫蛀、腐朽; 5 连接铁件锈蚀、变形或残缺; 6 斗棋中各基本构件及其连接的虫蛀、腐朽和裂缝。 7.3.9 古建筑木结构节点构造和构件间连接构造的损伤,应在 全数松杰的其

    应测,应包拍 坝日: 1 样卯节点松动、样头拔出或折断; 2 样眼压裂; 3 卯口劈裂; 4 样卯节点虫蛀、腐朽; 5 连接铁件锈蚀、变形或残缺; 6 斗棋中各基本构件及其连接的虫蛀、腐朽和裂缝。 .3.9 古建筑木结构节点构造和构件间连接构造的损伤,应在

    8结构整体和构件变形检测与监测

    8.1.1古建筑木结构和构件变形检测与监测,应根据待测建筑 物的构造特点和施测要求做好施测方案和技术准备工作。 8.1.2变形检测与监测点应根据待测建筑物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等级进行设计。标志应牢固、适用,并不应对原建筑物造成损 伤。当受条件限制时,选定微损部位或建筑物特征明显的构件端 部、边缘、避雷针部位等作为施测点。 8.1.3变形检测与监测的方法和仪器,可根据现场作业条件、 建筑物重要性等级选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或拉线、吊锤球 法、变形传感器以及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应用三维激光扫描仪进 行变形检测的检测步骤和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8.1.4变形检测与监测的成果应及时提交,并应提交相关的阶 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8.2.1古建筑木结构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

    1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 变化影响; 2古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3改变使用功能或大修后: 4 增加使用荷载; 5 近期遭受自然灾害而导致结构发生异常变形。

    8.2.2古建筑木结构的整体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

    点相对于底部固定点或上层相对于下层观测点的倾斜度、倾斜方

    向以及倾斜速率。观测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 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

    8.2.3古建筑木结构的整体变形和构件变形检测应包括下列

    8.2.3古建筑木结构的整体变形和构件变形检测应包括下列 内容:

    1木梁(枋)、標条、木楼盖(包括木搁栅或楞木)、木屋 架的挠度检测; 2木柱的弯曲矢高检测; 3木屋架平面外变形检测; 4木构架平面外变形检测,并应考虑木结构建造时的木构 架柱的内倾(侧角)及收分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5斗变形检测; 6古建筑木结构的基础不均匀沉降检测; 7 古建筑木结构的扭转变形检测; 8古建筑木结构的层间变形检测

    8.3.1木结构动态变形监测,应测定其规定时间段内的即时变 形量、动态变形速率和计算变形特征参数,并应分析变形规律。 8.3.2木结构构件或墙体裂缝的检测,应测定裂缝的分布位置 走向、长度、宽度以及其数量,对于仍在发展的裂缝应选用裂缝 传感器进行监测

    8.3.3当确定基础沉降发展情况时,应进行沉降监测,监测操 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 规定。

    柱顶等处,监测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的有关规定

    期监测。 监测频次应根据监测对象、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环境

    条件等情况和特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周边工程对古建筑周边 环境产生安全影响时,应根据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和预测的影响程 度确定监测频次,

    8.3.6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8.3.6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3.6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规负

    1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 布置在能反映监测参数特征的关键点及敏感点上,并应满足监测 要求; 2监测点的位置、数量宜根据本体以及古建筑保护要求、 结构类型、施工过程、监测内容及理论分析结果确定; 3宜有一定的穴余度,重要部位应适当增加监测数据能够 相互验证的监测点: 4可利用结构的对称性减少监测点布置数量; 5宜便于监测设备的安装、测读、维护和替代: 6宜采用古建筑特征点或粘贴标志等可逆的方式,不宜设 在古建筑本体的重要部位,且不宜影响古建筑特征和美观。

    9.0.1古建筑木结构围护墙体和隔墙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墙 体歪闪、下沉、倾斜、开裂的范围与程度,墙体风化、酥碱、渗 漏的范围与程度,以及墙包柱的围护墙体中的通风孔设置和现状 的检查与检测。

    附录 A木构件材料性能微损检测方法

    A.1.1本方法可检测的材料性能应包括木材材料密度、含水 率、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和顺纹抗压强度。 A.1.2在实际测量时应避开裂纹、树节处, A.1.3应力波检测时,仪器探针应越过地杖层,钉人木构件 本体。

    率、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和顺纹抗压强度。

    A.2.1采用所选用的微钻阻抗仪时,应有所用进针速度与推荐 速度、所用仪器与推荐仪器间输出阻力值标定曲线,测量结果应 经标定曲线转换。本方法设定的旋转速度和纵向速度分别为 5000r/min和200cm/min。 A.2.2采用所选用的应力波仪时,应有所用仪器与推荐仪器间

    A.2.2采用所选用的应力波仪时,应有所用仪器与推荐仪器间

    A.3现场检测操作步骤与数据处理方法

    A.3.1木结构检测构件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古建筑中的主要构件; 每类构件的抽样检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木构件进行。 A.3.2木构件的检测应选择木构件无缺陷的部位。对承受弯曲 载荷的构件应选择跨中最外层下表面的受拉侧。对承受轴向载荷 的构件应选择沿高度方向1个~3个部位。

    A.3.1木结构检测构件的确定,应符合下列

    A.3.3木材阻抗仪微损检测材料性能的步骤,应符合下列

    位的阻力值F(Resi)。

    A.3.4木材应力波无损检测材料性能的步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将应力波仪的两个探针沿被测木构件长度方向插入其表 层,探针与试件长度方向夹角为30°~45;记录两探针插入点间 距;两探针间距不宜小于300mm; 2用小锤敲击发射极探针,第一次敲击的传播时间读数无 效,从第二次开始,将连续敲击测定三次所得传播时间读数 (μs)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3若发现数据异常,可移动两探针到适当位置,重复步 骤2; 4根据两探针间距和应力波传播时间计算出应力波传播 速度。 A.3.5设定木材含水率测定仪的功能参数,探针扎入被测部

    3.4木材应力波无损检测材料性能的步骤污水处理厂标准规范范本,应符合

    A.3.5设定木材含水率测定仪的功能参数,探销

    A.4木构件材料性能的计算

    将实测含水率为W%时的阻力值F和应力波传播速度

    转化为12%标准含水率时的对应值: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附录B木构件内部缺陷微损检测方法

    B.1.1古建筑木构件内部缺陷蝶阀标准,应包括木构件内部腐朽、空洞 和裂缝。

    和裂缝。 B.1.2古建筑木构件内部缺陷的微损检测,可采用应力波技 术、阻抗仪技术以及应力波和阻抗仪联合应用技术的检测方法。 B.1.3在实际测量时应避开裂纹、树节处。 B.1.4 应力波检测时,仪器探针应越过地杖层,钉入木构件 本体。

    B.1.2古建筑木构件内部缺陷的微损检测,可采用应力波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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