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159-2019 石油化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20.4.1号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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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3159-2019 石油化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a)取土试样的勘探孔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应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可占勘探孔总数的 1/2~1/4: b) 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视地层的厚度、分布和土的均匀性确定: c)用于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的土试样,应在每一土层中选取,且每一主要土层应不少于6件。 5.2.7对于饱和砂土和粉土,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按附录B进行地震液化判别。宜选择适量钻孔测 定各土层的波速以判定场地土的类型,场地类别和场地土类型的判定按GB50011执行。 5.2.8在高填方场地或地段,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沉降(或分层沉降)观测点进行地基土的固结变形观测。
5.2.9对地下水勘察的要求如下
b) 当地下水对建(构)筑物基础有影响时,应进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分析,同一水文地质单 元宜采取不少于2件水样; 初步查明地下水位变化幅度仿古建筑,有必要时,设置地下水位长期观测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观测时 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 d)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时, 宜进行专项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5.3.1详细勘察应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 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5.3.2详细勘察前应取得附有坐标的总平面图,收(搜)集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构)筑物的性 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及前期或邻近场地勘察资料。场地已 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地需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还应收集相关报告或资料
5.3.3详细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解决前期勘察遗留的问题:进一步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 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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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查明建(构)筑物影响深度范围内各岩土层的类别、深度及层厚、分布状况、物理力学性质, 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指标: C) 对特殊类土,应提出能表征地基土特殊性质的相关指标或对地基与基础方案设计有影响的相关 参数: 对地基处理和桩基方案,应提供设计计算所必需的参数,并进行各种方案的估算和对比分析: 对需要进行沉降计算的建(构)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构)筑物的变形特征: e 查明埋藏的河道、暗浜、地下人工构筑物、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f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对在地下水影响范围内的池类基础,应 建议抗浮设计水位; g)进一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h)判定场地和地基土的地震效应。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应加密勘探点: c)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高算构筑物及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勘探点不 宜少于3个。 5.3.5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5.3.5确定,当相邻两个勘探点揭露出的层面坡度大于10%时, 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在岩浆岩分布和岩溶发育地区,勘探点间距宜取小值,也可根据 主位排列选择一柱一个勘探点。抗拔桩的勘探点间距宜为30m~50m。对于端承桩和嵌岩桩,勘探点间 距应根据柱端持力层顶面坡度确定,官为12m~24m
.3.5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5.3.5确定,当相邻两个勘探点揭露出的层面坡度大于10%时,
5.3.5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5.3.5确定,当相邻两个勘探点揭露出的层面坡度大于10
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在岩浆岩分布和岩溶发育地区,勘探点间距宜取小值 柱位排列选择一柱一个勘探点。抗拔桩的勘探点间距宜为30m~50m。对于端承桩和嵌岩桩 距应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确定,宜为12m~24m
表5.3.5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m)
5.3.6控制性勘探点应根据建(构)筑物平面均匀布置,其数量应不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对建(构) 筑物群,每个建(构)筑物应有不少于1个控制性勘探点。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建(构)筑物应有不少 于2个控制性勘探点。
3.7自基础底面算起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于关然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b不大于5m时,勘探 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1.5倍, 且不应小于5m:对大型设备基础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倍: b 若勘探深度内主要为淤泥及淤泥质土等高压缩性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加深,尽可能穿过 软弱土层:若勘探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视情况调整: 对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地基:一般性勘探孔应在满足天然地基勘探深度的前提下达到地基处理目 标层以下1m~3m; d 对于桩基础: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达到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d~5d(d为桩径),且不小于3m, 对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对于嵌岩桩,勘探孔深度应达到预计嵌岩面以下3d~5d,如遇基 岩破碎带或溶洞等应进入稳定地层:对于岩浆岩分布地区,当存在球状风化体时,勘探深度应
SH/T3159—2019适当加深:e)对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生产堆料、大面积填土荷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f)对池类基础,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坑开挖深度2.5倍。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拨承载力评价的要求:g)当需进行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验算要求:h)当需确定场地抗震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资料时,应布置波速测试孔,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5.3.8进行勘探、原位测试和采取土试样应符合以下规定:a)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原位测试方法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等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当该地区某种勘探手段与地基土的性状已经有可靠的经验关系式时,宜增加该种勘探手段的工作量布置或按地方经验进行b)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建(构)筑物类别、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少于勘探点总数的2/3,每个重大建(构)筑物不少于2个;C)每个场地地基压缩层深度内各主要土层的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并应根据主要建(构)筑物位置及:土质条件在平面面上合理布置: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d)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e)取土试样的深度宜从基础底面开始。取试样的间距在主要受力层内应在1.5m左右,在主要受力层以下可适当放放大。软土层可适当多取f)对于淤泥、淤泥质土及流塑状态的黏性士,宜采用静力触探试验,不在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时,宜采用薄壁取土器,以静力连续压方法进行g)对饱和砂土及粉士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并自贯入器内选取有代表性试样测定其黏粒(粒径小于0.005mm)的含含量,以判定地基土的地震液化可能性,确定液化等级:h)对单个工艺单元,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对于生产装置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的密集装置群,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每套装置不得少于1个:i)需要时,选择有代表性的2个一4个地段进行地基土的视电阻率的测试,以判定地基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5.3.9岩质地基尚应重点查明岩体的结构面、风化均勾性,有无岩脉、球状风化体、破碎带、软弱夹层等。对于傍山地带及洼地应查明软弱层分布和底部硬层起伏情况。勘探点间距宜取10m~20m:勘探深度可根据不同建(构)筑物按一般要求确定;勘探手段以钻探为主,辅以槽探或井探,露头较多时,宜在场平前进行1:1000~1:2000的工程地质测绘,并结合工程物探技术进行综合勘探。5.3.10地下水的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a)测定各含水层水位深度,综合分析有关资料(包括长期观测资料),进一步判定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场地(或各地段)的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对池类基础,应提供抗浮设计水位建议值:地下水位埋深接近或高于基础设置深度时,整个场地内每一含水层应采集不少于3件水样进行试验分析。对沿海地带和受污染的场地,应于不同地段采集具有代表性的足够件数的水样。当场地内存在地表水时,也应同时采样:c)如在地下水水位以下设置基础或其他地下建(构)筑物,需要大开挖而涉及降水排水时,应按需要提出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当地基处理方案涉及地基土的排水固结时,应查明地基土的排水条件及各排水层的渗透系数;10
SH/T3159—2019d)当基础理置深度或基(人工挖孔桩)深度内存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粉砂、细砂或粉土层时,应研究基槽(坑)开挖和桩基施工时产生流沙、涌土、串孔的可能性,并提出有关处理措施的建议:e)对高填方(挖方)场地,应预测回填(挖方)后地下水位的变化及对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的影响:当已有的勘察资料尚不满足评价地下水对建(构)筑物基础的影响时,应增加勘探工作,以进行地下水的专门研究:g)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可按国家标准GB50021的有关规定结合地方经验执行。5.4既有基础的勘察5.4.1在改扩建工程中,,对既有基础可利用程度的勘察,应在收集、调查和分析下列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勘察方案:a)收集和研究已有勘察资料、原始地形图、建(构)筑物的结构资料、基础平面布置图、建(构)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成果资料等b)了解场地有无古河道、被掩埋的沟、渠、塘、洼地、污水坑、大的墓穴及其他人工洞穴等,了解地下水排泄条件和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调查建(构)筑物有无开裂变形、倾斜、吊车运行是否正常。调值查上下管道的布置及使用情况、地面水的排泄是否畅通、有无管道渗漏、地基土是否受到污染离蚀等不利情况:d)对既有地基处理场地,应了解已实施的地基处理方案和施工过程的有关情况、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e)对于桩基,应查明桩的类型、截面积、桩长、桩距、桩位和持力层层位;f)宜直接开挖验证基础的宽度型和砌筑材料理置深度5.4.2勘察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a)宜在基础内侧布置一部分勘探点,有困难时,可紧靠基础边缘布置。每一单独建(构)筑物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同时还应在基础外侧布置一定数量勘探点,以了解场地外围土质条件,并进行对比分析;b)勘探孔除钻孔、探井外,还应有部分静力触探或旁压试验。勘探孔应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取样间距在基底下倍基础宽度的深度内为0.5m其下为1.0m,旁压试验的测试间距可按此确定:c)勘探孔的深度,探井应为基础宽度的1.0倍2.5倍,钻孔和静换探孔应不小于2.5倍。需要补桩时,钻孔应深入到比较坚硬的的桩端持力层内d)若曾因场地不稳定或地基变形造成已有建(构)筑物的开裂、1倾斜等不良状况,则勘察工作应查明其原因、已实施的治理方法、效果及变形是否稳定,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地基和桩基方案;e)室内试验项目应包括固结试验,其最终压力应大于加层、加载后地基土内的垂直有效应力,压缩试验结果尚应提供土的前期固结压力、压缩指数、再压缩指数,以及与加层、加载后土层中垂直有效应力相应的固结系数及固结或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5.4.3应分别评价基础内外侧主要受力层的地基承载力,可采用原位测试结果和土性指标综合评价。对难以取得基础下压密土层指标的二级、三级建(构)筑物,未出现因场地不稳定、地基变形或地基浸水而影响正常的生产运行或其他不良情况,且地基土固结变形已稳定时,提高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附录A或经验方法确定。5.4.4若既有基础为桩基础,其利用程度应根据拟建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基础荷载及已有桩基条件等,专门研究解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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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动力机器基础的勘察
5.5.1动力机器基础的勘察工作应满足如下
a)总平面调整、上部结构或基础条件发生变化,原勘察工作量或勘探深度已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b 地基基础方案改变,详细勘察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需要: c) 复杂地基条件的大直径桩基,详细勘察未查清桩位持力层情况: d)在场地或地段回填之前完成详细勘察工作,回填后,地下水条件或地基土性质发生较大变化: 对工程建设有明显影响,需要进一步勘察: e)施工期间发现异常地质情况,对工程建设有明显影响。 6.2对5.6.1条所列a)、b)两种情况,应按详细勘察要求进行补充工作,以满足变更的设计要求 寸其他情况应针对性地开展下列勘察工作: a 施工验槽中,可进行基坑地质素描,划分地层岩性界限,可采用钎探、轻便触探或袖珍贯入仪 检测基槽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查明其均匀程度,是否存在暗浜、古井、墓穴等,提出处 理建议: b) 施工中出现边坡失稳时,应调查失稳原因、发展趋势、对建(构)筑物和邻近建(构)筑物的 影响,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进行适量勘探、测试和监测工作 对性质不明的填土,可按填土的有关要求进行补充勘察工作,宜采用原位测试手段: d) 对高填方下卧的软弱土,当其固结程度影响地基基础设计时,应通过钻探取样和原位测试查明 其物理力学性质的改变和固结程度,对地基的变形及对桩基的影响做出评价: e) 对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地下水变化的情况,应调查分析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的改变,并 提出相应的建议。如已有资料不足,可作适量勘察、测试工作: f 复杂地基的大直径端承桩,在施工前,宜每桩设置勘探点,以了解桩位持力层情况,确定桩端 深度,条件许可时,宜下入桩孔查验。
1本章适用于立式钢制储罐(拱顶罐、浮顶罐)、球罐、低温罐(含LNG储罐)的岩土工程基 2储罐区的勘察可从初勘阶段开始。对大型储备库区,可按5.1条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勘 3储罐区附属设施可按第5章的有关要求进行助察。
6.2.1初步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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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历探孔深度: a)场地或地段可能有较大面积挖方或填方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调整; b) 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控制性勘探孔宜钻入强风化层5m,当强风化层不足5m时,可钻入 中风化层1m,其他勘探孔应进入强风化层不小于1m: 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稳定的坚实地层(如坚硬状态的黏性土、密实的粗砂、砾砂和 碎石土层等),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在预定深度 内遇软弱土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宜钻穿该软弱土层: d)对复杂场地的大型储罐或库区,有必要了解更深部地层时,可加深1个~3个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e)勘探孔的深度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尚应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与抗震评价等要求。 6.2.4初步勘察采取土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SH/T3159—2019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层工程性质布置,其数量可占勘探孔总数的1/4~1/2:b)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应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少于6件(组);c)对大面积的同一地质单元,测试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6.3详细勘察6.3.1详细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a)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预防和治理方案的建议;b)详细查明岩土层的类类型、分布、工程特性,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c)提供地基变形计算所斤需的参数,预测其变形特征;详细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理藏物,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e)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3位及其变化幅度:f)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g)进一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h)当天然地基承载力或变形(含不均匀沉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提出适宜的地基处理或基础方案建议,并提供设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6.3. 2勘察前应搜集下列资料a)总平面图或附有储罐中:2000),图中注明罐中心坐标:b)储罐容积、直径、高度股计地面尺寸、埋置深度、单位荷载以及其他技术要求c)前期勘察资料、地质灾害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6.3.3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储罐容积和地基复杂程度确定,般可按表6.3.3确定。表63每台储罐勘探点数地基复杂储罐容积(m)程度≤50001000020000~3000050000100000150000简单33~55~77~910~1313~16中等3~45~77~99~1313~2116~25复杂4~57~99~1213~1821~2525~30注:对低温罐和球罐,勘探点数量应同时满足《建筑桩基设计规范》JGJ94的相关规规定。6.3.4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小型储罐,勘探点应在罐中心和周边布置:b)对大中型储罐,宜以罐中心为基点,沿半径以环形方式布置勘探点。当采用桩基时,也可按方格网布置,间距15m~30m;c)控制性勘探点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4~1/3,每台罐中心应布置控制性勘探点,d)同一罐区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变化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土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6.3.51勘探深度应根据储罐容积和地基复杂程度确定,可按表6.3.5确定。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深度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21的规定。14
SH/T3159—2019表6.3.5勘探孔深度(m)储罐容积一般性勘探孔控制性勘探孔<100001.0D,~1.2D,1.4D,~1.5D,100001.0D,~1.2D,1.2D,~1.3D,10000~500000.8D,~1.0D,1.1D,~1.2D,50000~1000000.7D,~0.8D,1.0D,~1.1D,≥1000000.6D~0.7D0.8D,~1.0D,注1:D,为储罐底圈内直行球罐取罐体外径,m。注2:勘探孔深度应以场地整平地面标高算起。注3:罐中心区域控制孔应取大值,邻近罐周边区域可取小值注4:对低温罐,勘探孔深度宜取表中数值的约12倍。注5:对球罐,勘探孔深度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执行。6.3.6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a)场地或地段可能有较大面和控方或填方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调整:b)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控制性勘探孔宜钻入强风化层5m,当强虽风化层不足5m时,可钻入中风化层1m,其他勘探孔应进入强风化层不小于1mc)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稳定的坚实地层(如坚硬状态的黏性土、密实的粗砂、砾砂和碎石土层等),控刷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般性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在预定深度内遇软弱土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宜钻穿该软弱土层:d)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要求: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桩基勘察的要求;e)对复杂场地的大型者罐或库区,有必个~3个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f)勘探孔的深度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尚应满足场换定性评价与打抗震评价等要求。6.3.7勘察、试验工作,应按GB0021有关规定执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按GB50011划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范险的地段:b)每个罐位的主要土层均应采取不扰动土试样进行压缩试验,试验的门最大压力宜略大于预估的土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c)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应不少于基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钻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d)应进行渗透性试验及固结试验,以确定每主要地层的渗透系数和固结系数:e)当采用充水预压法加固地基时,应进行地基变开形及侧向位移等项目的观测。观测方法按SH/T3123执行:f)当地表下15m(桩基考虑20m)深度范围内有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时,应按附录B综合判定液化可能性和液化等级。7长输管道岩土工程勘察7.1一般规定7.1.1本章规定适用于储运系统油、气输送管道的岩土工程勘察。15
7.1.2长输管道岩土工程勘察包括管道线路工程、穿跨越工程、隧道工程的勘察。沿线站场勘察按石 油化工生产装置区勘察的要求进行。 7.1.3站场不应选在有开采价值的矿床区,滑坡、活动断悬地区,河道、流沙、泥石流和流动性砂丘 可能堆积区,也不应选在水坝发生意外事故时有可能遭受冲毁或没的地区,亦不宜选在可能受洪水威 协地区,站场应避开城市规划区和铁路枢纽、重要工程和军事设施。 7.1.4勘察工作宜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三个阶段进行。在管道工程量较小,通过 地区岩土工程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勘察阶段也可以简化为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详细勘察两个阶 段,或详细勘察一个阶段,
7.2.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和重点踏勘调查,了解线路起点和必经的拉 线路方案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一般特征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编制设计任务书提 程资料。
水文、气象和航测遥感照片等资料,在室内分析研究和地质判译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下列工作: a)了解区域性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不良地质作用、道路与交通等概况, 利用天然和人工露头进行地质描述,调查了解沿线岩土类型、厚度、产状以及工程性质和水土 对钢结构的腐蚀性等,概略提供线路各路由方案通过地区的岩土工程条件: b) 对控制线路方案的越岭地段,踏勘调查地质构造、岩性、产状、水文地质和不良地质现象,推 荐线路越岭方案: c 对于线路各方案的特殊地质与不良地质地段,概略了解其性质,调查和分析其发展趋势及其对 管道的危害程度: d)对控制线路方案的河流,了解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河床与岸坡的稳定程度等概况,收 集水文资料,提出穿跨越方案比选的建议; 了解沿线有关大型水库的分布情况、近期及远景规划、水位、回水淹没的范围、有无诱发地震 的可能及对线路方案的影响: 了解沿线矿产及地下文物的分布概况; g) 了解沿线抗震设防烈度和地震动参数: h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应通过调查、收集资料等,初步了解管道沿线7.0m深度 范围内有无砂土及粉土液化的可能性和分布地段,按附录B进行液化判别。 7.2.3初步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与工程地质调查,对拟定线路的岩土工程条件做出初步 评价,并提供初步设计所需要的工程地质资料。 7.2.4初步勘察阶段,应对可行性研究勘察中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并补充搜集线路通过地区的区 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发震断裂等资料。岩土工程勘察以地质 调查为主,调查工作应在线路两侧各100m的带状范围内进行,地质构造复杂和重大的不良地质地段, 应扩大调查范围。其工作内容应包括: a)沿线地形地貌单元: b)管道理设及下伏地层的成因、岩性特征和厚度等: c)岩层产状和风化破碎程度,对线路有影响的断裂走向、宽度以及新构造运动的特点: d)沿线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冲沟等)的范围、性质及其发展 超势: e)沿线湿陷性黄土、盐渍岩土、膨胀岩土、多年冻土、软土、风沙等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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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取得附有线路走向的地形图和线路断面图(比例尺1:2000); b 取得线路中线桩的坐标及高程: c 搜集选线、初步勘察报告和地质灾害评价报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勘察地段: d 分析研究补充搜集的有关沿线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e 编制详细的勘察方案。 .2.8详细勘察阶段,当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测绘条带宽度视地形、地质条 件而定,一般以线路两侧各100m为限。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1:2000。地质界线的测绘精度,在 图上的误差不应超过3mm。测绘和调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a 地形地貌的形态特征、分布情况、成因类型、岩层产状和节理裂隙的发育充填情况,以及与地 形坡向的相对关系,分析其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程度: b 各类岩层的性质、年代、产状、分布和厚度;土的颗粒组成、湿度、密度、有机质含量和结构 特征,并对岩土的可开挖性及回填管沟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c)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并着重查明有无砂土及粉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及其分布范围,可按附 录B进行地震液化判别: d) 调查影响管道建设和运营安全的滑坡、崩塌、岩溶、泥石流、沼泽、黄土湿陷及冲沟、活动沙 丘及岸边冲刷等的分布和发育程度: e) 查明沿线的地质构造,对于线路通过的断裂,应查清其走向、产状、断距、破碎带的宽度及充 填胶结情况,着重调查有无全新活动断裂。 f 进一步查明对管道有影响的人工洞穴、地下采空区、挖填方、抽排水和水库修筑等。 .2.9 详细勘察的工作量布置和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间距可按表7.2.9确定:每一个地貌单元不宜少于3个助探点; b 勘探孔深度应达到管沟底面以下1m。当无法取得管底埋深资料时,平原地区宜为3m地形 起伏较大的山区宜为4m;特殊性岩土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不应小于5m; C 地下水在丰水期的水位理深小于管道理设深度的线路地段,置取地下水水样,在管道经过沟塘、 河、溪等地表水体的线路地段宜采取地表水样,做水质简分析,以判定环境水对钢管道的腐蚀 性,判定方法按附录C进行:
SH/T3159—2019表7.2.9勘探点间距(m)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间距甲级200~300乙级300~500丙级500~1000注1:以地形地貌复杂程度和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程度按表中区间确定适宜的间距。注2:勘探方法在平原区可采用螺纹钻洛阳铲等,山区可采用井探、坑探和钻探等。注3:对于靠近线路的人二和天然露头,描述或取点可视为谢探点注4:线路详勘中进行勘操点布设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地单元因紫,每一地貌单元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做到尽量客观地反映管道沿线的地层情况d)沿线电阻率测定的间距同勘探点间距,般地区可根据土壤视电区阻率按附录C判定土壤的腐蚀性等级:e)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原位极化法、试片失重法和氧化还原电位法辅助判定土壤的腐蚀性。土壤腐蚀性等级按附录C确定:f对芦地带和细菌腐蚀较强的地区应取土试样进行氧化还原电位测试,按附录C判定土壤腐蚀等级。7.2.10详细勘察阶段应对管道沿线岩土进行工程分级,可按附录F确定7. 3穿越工程7. 3. 1管道穿越工程的等级对小型穿越工程。表7.3.水域穿越工程等级穿越水域的水文寺征工程等级多年平均水位水面宽度L(m)相应水深度H(m)L≥200不计水深大型100≤<200H≥5100≤L20H<5中型40≤L<100不计水深小型L<407.3.2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调查,概略了解穿越河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拟选穿越河段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概略性评价,为编伟制设计任务书提供岩土工程资料。7.3.3可行性研究勘察阶具设应进行下列工作:a)搜集上、下游附近有关区域地质、区域构造、地形地锐、地晨、河谷发育或平原河道变迁史、工程地质及河流水文资料;b)调查河床、漫滩及两岸出露的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c)穿越位置应选择在河道、河床、岸坡相对稳定的河段。下列河段宜避开:1)河道弯曲、经常改道的河段:2)河床冲淤变幅大的河段:3)岸坡区岩土松软、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穿越工程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河段;4)靠近活动断裂的河段。18
SH/T3159—20197.3.4初步勘察阶段,应初步查明拟选河段的岩土工程条件,选择最优的穿越断面,推荐合理的穿越方式,为初步设计提供岩土工程资料。初步勘察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a)初步查明河床地层结构、岩性、成因、年代及工程性质:b)初步分析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c)初步评价河床及岸坡稳定性:当存在多方案时,提出方案比较意见:e)下一阶段勘察需重点查明的问题。7.3.5初步勘察阶段应收集下列资料:a)拟定穿越河段范围的地形图(1:500~1:2000):b)可能采取的穿越方式;拟选河段有关的区域地质资料,如地质图、构造地质图、工程地质图、地貌及第四纪地质图、地质面图等;d)补充搜集河流水文资料(如最大流量、最大流速、含沙量、冲刷深度等)及上下游已建、在建和拟建工程有关资料。7.3.6对小型穿越工程,初步勘察以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为主。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调查河谷(包括漫滩、阶地)的内成因、形态、特征及其发展趋势:b)调查河(沟)床及两岸岸坡地层的岩性、成因类型、分布规律、产状、节理裂隙、岸坡稳定情况及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形成条件及其对管道工程的影响。7.3.7对大中型穿越工程的初步勘察,除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外,还应进行勘探工作。勘探点的布置原则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勘探点位置应布置在扣15m20m处,勘探点间距为100m~200m,钅性前探点数量不宜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5~1/3;b)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无设计要求时,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为20m30m(自河底起算,以下同),般性勘探点深度宜为10m~20m;c)勘探点深度应满足场地和地地基地震效应的分析评价的要求。7.3.8在拟选河段内,当地层有较目明显的物性差异而上地形起伏变化不大时,宜进行工程物探工作。物探线宜采取垂直于河道或沿拟定的穿责越中线布置。对物探的实测资料,必须结合有关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地质解释成果7.3.9穿越工程详细勘察在已确定的的穿越断面上进行,应满足施工图设业计的要求。工作内容应包括:a)查明穿越断面的地层结构、松散地层的颗粒组成及其工程地质利和水文地质特性;b)设置竖井时,分析评价其工程地质条件:c)评价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d)分析评价河床的稳定性;e)评价岸坡的稳定性,提出护坡措施和万案建议:f)评价穿越工法适宜性;g)解决初勘时遗留的问题。7.3. 10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a)附有穿越位置的地形图(1:500~1:2000):b)拟采取的穿越方式(沟埋设、项管或定向钻等方式)和预计的埋设深度。7. 3.11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于沟埋敷设方式,勘探点应尽可能布置在确定的穿越管道中线上,偏离中心线不宜大于3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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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非开挖穿越方式,勘探点应在中线两侧15m~20m处各布置1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上 的勘探点交错布置: 勘探点投影到管道中线上的间距宜为30m100m,对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复杂)的应 取小值,三级(简单)的应取大值;在管道穿越暗理的河、湖、沟、坑地段和可能产生流沙和 地震液化的地段,勘探孔应适当予以加密,小型穿越工程勘察工作可在确定的穿越断面的两端 各布置1个勘探点,对」河面较宽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小型河流,宜在河床内增布1个~2个勘 探点; d)当采取长距离顶管及盾构等方案需要设置沉井时,应在沉井处布置勘探点3个~4个,勘探点 沿圆形竖井的周边轮廓线或矩形竖井的角点布置: e 当需要查明穿越地段地下有无异常理置物(如管线、电缆、混凝土构筑物、古城遗址等),宜 采用适宜的工程物探方法。 12 详细勘察阶段的勘探孔深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 对沟埋敷设方式,宜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3m~5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应视河床地质 条件而定。对于粉细砂、粉上及黏性土河床,勘探深度为10m~15m;对于中、粗、砾砂河床, 勘探深度为8m~12m:对于卵(砾)石河床,勘探深度为6m~8m;对于基岩,应钻穿强风 化层,无强风化层时,勘探深度为5m。当强风化层很厚时,最大深度以10m为限。以上勘探 深度均自河床底面算起。 b) 当采取顶管方式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 越深度以下3m~5me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加勘探孔深度: 1)穿越河道时,勘探孔深度宜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4m~6m,并应满足设计穿越深度 以下3m~5m的要求; 2) 设计穿越深度存在松软土层或未经固结的回填土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 3)设计穿越深度存在流沙、潜蚀、管涌或地震液化地层时,应钻穿该层; 4) 场地施工需进行降水时,勘探孔深度应钻至设计穿越深度以下5m~10m 5)场地存在承压含水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以测量其水压。 C) 当采取盾构方式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 越深度以下5m~15m;在预定深度内遇中风化、微风化基岩或软弱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 当调整。 d)当采取定向钻穿越方式时,勘探孔深度为设计穿越深度以下3m~5m。 e)工作井勘探孔深度不应小于两倍工作井深度。 f) 岸坡区地面高差较大,且岸坡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时,位于高处的勘探孔孔底标高应低于相邻 的低处勘探孔地面标高2m。 g)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分析评价的要求。 13详细勘察阶段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对大中型穿越工程,一般占勘探孔总 11/22/3小型穿越一般只进行地层野外分层描述,不取土试样分析试验。 14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每 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15大中型穿越工程试验项自可根据穿越方式和岩土类别按表7.3.15确定。 16对于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盾构等方式施工,而详勘成果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针对性进行 上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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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15管道穿越工程试验项目
7.4.1跨越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应按穿越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要求进行。 7.4.2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拟跨越段岩土工程条件并对场地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为初步设计提供必 需的岩土工程资料。当跨越段的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时,尚应按GB50011的规定,初步进行 场地的地震效应评价
7.4.3初步助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a)拟跨越段范围的地形图(1:500~1:5000);当需进行不良地质调查评价时,地形图比例尺不宜 小于1:2000; b)可能采取的跨越方式及其有关的工程性质。 7.4.4初步勘察勘探点按拟定的跨越方案(包括比选方案)布置,每个方案应不少于4个勘探孔。初 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a) 陆域部分勘探孔深度为15m~20m,或进入强风化基岩3m~5m: b) 河床(沟谷)部分勘探孔深度应为最大冲刷深度以下15m~20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勘探孔 深度应为20m~25m,勘探深度内遇基岩时,进入强风化层5m~8m,或进入中至微风化层1m~ 3m。 7.4.5详细勘察应对管墩、锚固墩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进行岩土工程评价,并为地基与基础设计、地 基处理与加固提供岩土工程资料。 7.4.6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a) 附有管墩及锚固墩位置的地形图(1:5001:2000): b) 各管墩及锚固墩可能采取的结构形式、受力特点: C 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埋置深度、单位荷载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基础设计和施工方案等。 7.4.7详细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a)查明跨越地段的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场地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7.4.6详细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7.4.7详细勤察应进行下列工
a)查明跨越地段的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场地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b)查明沟谷的地层结构、产状、节理裂隙的发育情况及其与岸坡发育和稳定性的关系: c)查明管墩及锚固墩范围内地层的岩性、风化破碎程度、软弱夹层情况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提供
SH/T3159—2019各层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计算参数:d)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时,应提供场地土类型、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或危险的地段:e)当跨越地段的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时,应按GB50011的规定,对地基土地震液化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价:f)查明对管墩及锚固墩场地有影响的不良地质的性质特征、分布情况、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整治方案和措施:g)当地表水或地下水对基础有影响时,应查明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h)当采用地基处理和桩基方案时,提供设计计算参数。7.4.8跨越工程详勘工作应在已确定的管墩及锚固墩位置进行,勘探方法可根据场地的地层条件采用钻探、静力触探、动力触探等手段。必要时可辅以坑探、槽探、物探等。勘探点的数量可按表7.4.8确定。表7.4.8跨越工程详勘勘探点数量地基复杂程度等级锚固墩一级(复杂)2二级(中等复杂)1三级(简单)17.4.9勘探孔的深度应按地基基土的性质和基础类型确定a)对于天然地基,勘探深度应为基础底面以下2.0b~3.0b(b为基础宽度),且不小于5m。当在预定的深度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予钻穿,并达到厚度不小于3m的密实土层:b)对于桩基,勘探孔深度至进以当在预定的深度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穿透软弱土层或加深至计控制深度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应钻穿强风化层至中等风化层内2m~3m:当强风化层很厚时,最深以进入强风化层10m7.4.10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设计要求地基土的性质确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7.5隧道工程7.5.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通过搜集资料和现场踏勘了解拟选隧道场址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洞口稳定条件及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可行性评价。隧道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a)隧道宜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单一、山形岩体完整性好、岩层稳定无软弱夹层等岩土工程条件较好的地段:b)倾斜岩层中隧道走向宜垂直岩层走向或大角度相交:c)隧道应选择在地下水影响小及不含有害气体、不含有用矿体和放射性元素的地层通过:d)隧道宜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穿过时,隧道走向宜与断层破碎带垂直或大角度相交:e)隧道洞身应避开滑坡和错落体等不良地质作用地段:f)隧道洞口应选择在坡体稳定、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作用之处,宜早进洞、晚出洞:g)对于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堆积物厚的傍山偏压隧道,宜往里靠;h)隧道通过岩溶地区,宜选择在岩溶和地下水不发育的地带。22
SH/T3159—20197.5.2初步勘察阶段应通过工程地质测绘、物探、钻探、取样及试验等勘测工作,初步查明隧道的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和地质构造等条件,初步查明隧道进出口的环境地质条件,对隧道工程岩土工程条件提供初步评价,为方案比选和施工方案优选提供依据。7.5.3初步勘察阶段工程地质测绘应初步查明隧道的下列问题:a)地形、地貌及成因;b)地层岩性、产状、厚度及风化破碎程度:c)不良地质的分布、规模、趋势及对隧道的影响:d)地震历史、地震动参数;e)地应力分布及最大主应力作用方向;f)是否含有放射性元素、有害气体及有用矿体g)地下水的类型、埋藏、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h)地表水体分布及其与地下水体的关系:i)隧道穿越段的地面建筑物、地下下构筑物等的影响:j)隧道进出口的环境地质条件。7.5.4初步勘察阶段勘探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采用浅层地震面法或其他有效方法初步查明隐伏断裂、构造破碎带、基岩埋深、划分风化带;b)勘探点数量和位置应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工程物探所发现疑点、异常点以及地形来确定,勘探点宜布设于隧道两侧6m~8m处,岩溶地区和水下隧道探点宜布设于隧道两侧15m~20m处,以左右交错布置为宜:陆上隧道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为400m~600m,水下隧道,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300m: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不宜少个勘探点:洞口附近覆土较厚时应布置勘探点,当地质需要或勘探点难以就位时,可根据现场条件布置倾斜钻孔:陆上隧道,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5m10m水下隧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障底板不少于10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道底板不少于20m遇溶洞、暗河或其他地质作用时应适当加深:d)勘探揭露的每一地层应取样对膨胀性岩土应加做矿物成分分折及膨胀试验;有地下水时应采取地下水样:当存在有害气体时应测试有害气体成分、含量地温异常时应测定地温:对高地应力区应测定地应力:e)岩质隧道应进行厅弹性波或声波测试判定岩体完整性:应进行原石立测试确定岩体的物理力学指标:f)土质隧道宜采用钻探和原位测试查明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g)综合利用工程地质钻探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与试验。必要时应设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孔和观测孔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工求取各项水文h)隧道工程岩土试验项目见附录E。7.5.5详细勘察阶段应通过工程地质测绘、物探钻探及取样试验、水试验、地应力测试等勘测工作,查明隧道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情况、进出口的环境地质条对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提供详细评价,根据控制隧道围岩稳定的各项因素,分段确定隧道围岩类别,为隧道施工方案、各段洞身掘进方法及程序、支护及衬砌类型或整治工程提供依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a)查明隧道通过地段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岩质隧道应着重查明岩层层理、片理、节理等软弱结构面的产状及组合形式,断层、褶皱的性质、产状,破碎带宽度及破碎程度:b)当隧道通过含放射性元素、有害气体的地层、膨胀性岩土、高应力区及可能对隧道造成的偏压等地段时,应查明其范围并预测地层膨胀、高应力、偏压等对洞体的影响,对有害气体或放射性物质危害程度做出评价:c)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地质条件对隧道的影响,特别是对洞口位置边坡、仰坡的影响,提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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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措施和建议; d) 调查隧道附近并、泉的分布,查明含水层的位置和厚度。分析隧道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判明 地下水的类型、水质及补给来源: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进行压水或抽水试验,分析预 测隧道开挖后洞体分段涌水量:并充分估计隧道开挖引起地表塌陷及地表水漏失的问题,提出 相应的工程措施建议: ) 在隧道洞口需要接长明洞的地段,应查明明洞基底的工程地质条件: f 综合分析岩性、构造、地下水等资料,以及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成果,分段确定隧道围 岩分级。隧道围岩分级按附录D执行。 6详细勘察阶段测绘、勘探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浅层地震剖面法或其他有效方法查明隐伏断裂、构造破碎带,查明基岩埋深、划分风化带; b) 隧道洞身勘探点置布置于低洼处及工程物探查明的破碎带、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其他不明异 常地段:当地质需要或勘探点难以就位时,可根据现场条件布置倾斜钻孔:勘探点宜布设于隧 道两侧6m~8m处,对岩溶地区和水下隧道勘探点应布设于隧道两侧15m~20m处,宜按左 右交错布置:陆上隧道及水下隧道位于陆上段勘探点的间距宜为200m~400m;水下隧道位于 水下段勘探点的间距宜为50m~200m:洞口勘探点宜布置在洞口以上30m~50m范围的山体, 并能揭露到洞顶以上20m~30m地层;钻探、试验完毕应回填封孔: C 勘探点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6m~8m,水下隧道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 10m,遇溶洞、暗河或其他不良地质作用时应适当加深; d 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每一地层应取样进行试验,岩土试验项目见附录E:对 膨胀性岩土应加做矿物成分分析及膨胀试验:有地下水时应采取地下水样;当存在有害气体时 应测试有害气体成分、含量;当地温异常时应进行地温测定: e) 岩质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应进行弹性波测试,判定岩体完整性;应进行原 位测试确定岩体强度、岩体弹性模量及地应力等物理力学指标: f 土质隧道宜将钻探和原位测试相结合,测试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土体的物 理力学性质: g 综合利用工程地质钻探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必要时布设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孔和观测孔进行 水文地质工作,求取各项水文地质参数。 7 当岩土工程条件复茶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8地下水封石洞油(气)库岩土工程勘察
8.1.1本章适用于地下水封石油、液化烃等储库的岩土工程勘察。地上工程部分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进 行勘察。 8.1.2地下水封石洞油(气)库岩土工程勘察宜分为选址勘察(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勘察(可行 性研究阶段)、详细勘察(基础设计阶段)、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四个阶段。 8.1.3各勘察阶段工作量应根据库址区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地质工作研究程度、工程规模和勘察阶段 等来确定。 8.1.4地下水封石洞油(气)库勘察应采用地质调查与测绘、工程物探、工程钻探、水文地质试验、 综合测井等多种勘探测试手段综合进行。 8.1.5为查明场地覆盖层厚度与可能存在的不良地质构造情况,应在场地布置适量工程物探工作。各 种物探方法的应用选择参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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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根据场地地形地貌条件写场地地质构造情况,宜在场地内布置适量倾斜钻孔
8.1.7工程钻探除满足JGJ/T87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钻探宜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完整岩层岩芯采取率不低于90%,破碎岩层岩芯采取率不 低于70%。 b) 对于垂直钻孔,每50m应测量一次垂直度,每100m的允许偏差为2°,对于倾斜钻孔每25m 应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钻孔倾角和方位角每100m的允许偏差分别为土3°和土2°。 c 钻孔直径应满足水文地质试验、综合测井等孔内测试的要求。 8.1.8水文地质试验方法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勘察目标确定,常用的试验方法包括钻孔压水试 验、钻孔微水试验、钻孔抽水试验及水位恢复试验、注水试验等。试验测试精度应满足各类水文地质条 件和勘察精度要求。
对已完成的钻孔宜做好保护,并开展水文地
3.2.1选址勘察的主要任务是选择符合水封石洞油(气)库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要求的库址,初步选 定的库址范围不宜小于拟建洞库占地面积的4倍,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依据。
a)地质构造简单,避开现代构造应力场中构造应力集中的地区: b) 抗震设防烈度在8度或8度以下,并避开发震断裂部位: c 围岩岩质坚硬,岩体完整性和稳定性良好; d)具有相对稳定的地下水位。
a)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且对库址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区域; b)含过量有害气体与放射性元素的岩体分布区域: c)岩石矿物成分和地下水对储存介质有严重影响的区域。 8.2.4选址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与室内研究、现场地质踏勘确定库址比选方案、在重点 库址比选方案范围内投入必要的勘察工作量,根据勘察结果择优推荐库址。 8.2.5收集资料与室内研究的内容如下: a) 详细研究选址任务书或勘察任务书,明确选址范围、水封石洞油(气)库性质、规模、储存介 质种类及有关工艺要求等: b) 收集选址区范围内地形图、区域地质报告及附图、区域水文地质报告及附图、区域地震资料、 区域气象资料、临近场地的相关工程建设或矿山资料等; c)研究已有资料,综合分析预选几处库址。 8.2.6通过区域资料的分析和现场踏勘,调查库址周围的区域性断裂及其活动性,地表水和地下水的 赋存等情况,对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下水及构造稳定性进行研究,并调查岩层中有害气体或 放射性元素的赋存情况。 8.2.7在拟选区域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测绘范围以能涵盖对拟选区域有影响的地层与地质构 造为准,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0。 8.2.8工程地质测绘在现场调绘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研究主体岩石内存在的岩脉、夹层或其他小型岩 体的岩性、规模、形态及产状。在岩石条件符合要求的条件下,应重点突出构造地质勘察。地质图中地 质界线、断裂、节理密集带均应在地质图上标明,并进行区域性节理的调查研究。 3.2.9工程地质观测点应充分利用天然和已有的人工露头:当露头较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 数量的探坑或探槽。
SH/T3159—20198.2.10调查拟选区域及其周边对洞库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地面附着物。8.2.11以拟选区域为中心的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可选用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调查区域内主要含水层的类型、补给来源、排泄条件、埋藏深度、水位变化、井泉位置、出露高程、类型、水化学参数及流量等。相关工作可执行GB50027。8.2.12工程物探测网和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测线网布置应根据任务要求、探测方法、被探测对象规模和理深等因素综合确定。测网和工作比例尺应能观测被探测的目的体,并可在平面图上清楚反映探测对象的规模、走向:b)测线方向宜垂直于构造线、地层和主要探测对象的走向,应沿地形起伏较小和表层介质较均匀的地段布置测线,测线应与地质勘探线和其他物探方法的测线一致避开干扰源:c)当测区边界附近发现异常时,应将测线适当延长至测区外,以追踪异常:测线间距宜为200m一400m,对于地质构造复杂的地质体(区)应适当加密。勘探深度宜达到预估主洞室底板埋深以下:应测量测线端点、转折点、物探观测点、观测基准4点。8.2.13在工程地质测绘与工程物探的基础上对初步判断地质条件相对优越的库址宜布置1个~3个钻孔。钻探深度应达到预估主洞室底板以下15m或完全穿过对洞库建设有影响的软弱构造带。8.2.14在选定的推荐库址范围应有钻孔。8.2.15勘察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a)选址勘察报告应根据本阶段的勘察任务,针对各比选库址地质情况,结合设计要求等情况编写,宜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勘察技术要求:3)勘察等级、目的及4)勘察依据的技术5)勘察方案及完成安工作量:6)自然地理及区域地质概况7)场地工程地质条8)场地水文地质条岩土工程条件分析与评价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岩体质量等级、水封条件等方面对拟选库址进行分析比较:10)结论与建议。b)成果报告主要附件:1)勘探点(线)及物探测线平面布置图:2)综合工程地质图3)水文地质图:4)综合工程地质柱状图:5)岩石物理力学试验报告:6)岩矿鉴定成果报告:7)水质分析报告:8)钻孔波速测试报告:钻孔成像测试报告:10)物探报告:11)岩芯照片。26
SH/T3159—20198.3初步勘察8.3.1初步勘察工作宜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的库址场地上进行,基本查明推荐库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提供可行性研究所需的勘察成果并为确定库址和库区布置进行地质论证。8.3.2应分析选址勘察提出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补充收集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构造地质资料。8.3.32初步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补充调查库址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物理地质现象:b)及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口对工程的影响程度:重点查明松散、软弱层的分布:c)基本查明岩层的产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及其组合关系:d)基本查明场区地应力状态与分布规律e)基本查明库址区域的地下(地表)水位、水压、透系数、水温和水化学成分及对混凝土的侵蚀性、涌水量丰富的含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预测开挖洞室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估算最大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及地下水影响范围:f)采用BQ法、Q系统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围岩工程地质预分类确定适宜建库的可用岩体范围。g)提出洞室轴线方向施工巷道口位置、竖井位置等地下工程平面布置的建议:h)建议堆渣场地位置i)确定设计地下水位高程,并结合岩体工程地质条件和储存介质压力要求,提出合理的洞室埋深建议:j)基本查明主要软弱结构面的分布和组合情况,并结合岩体应力初步评价洞室岩体稳定性:k)初步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并实施长期监测。8.3.4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a)补充校核选址勘察库址的工程地质图可选用1:2000~1:5000的比例尺:b)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或依据工程需求,进行专门的工程地质测绘,可选用1:1000~1:2000的比例尺。8.3.55工程物探的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选址勘察的测线进行加密,加密后的主要测线间距宜为100m~300m,对于地质构造复杂的地质体(区)应适当加密,在施测中应视已完成情况随时调整原设计的测线网。勘探深度宜达到预估主洞室底板埋深以下b)在地形条件允许时,主要测线宜通过已有钻孔8.3.6钻探工作应在工程地地质测绘和工程物探工作的基础上基本查明建库岩体性状。钻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宜利用选址勘察所完成的钻孔b)每个钻孔应设计并明确钻探目的;c)各类钻孔的布置宜综合利用,减少钻探工作量d宜布置倾斜钻孔,数量不宜少于钻孔总数的1/4,以查明库址区岩体构造情况:e)应结合库址区域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关键地质问题,有针对性布置钻孔,钻孔间距可为150m300m。钻孔深度应达到预估主洞室底板以下15m;f)钻探过程中应根据已完成钻孔所揭露的地质问题,随时调整原钻孔布置方案。8.3.7为取得地下水动态资料,除利用库址内已有钻孔进行观测外,必要时可布置地下水监测孔。8.3.8勘察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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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勘察报告应根据本阶段的勘察任务,针对库址区地质条件,结合设计要求等情况编写,宜 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勘察技术要求: 3 勘察等级、目的及主要任务; 4) 勘察依据的技术标准 5 勘察方案及完成工作量: 6) 自然地理及区域地质概况: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8 场地水文地质条件: 9) 岩土工程条件分析与评价,包括:岩体质量分级,分析确定可用岩体范围,分析论证地下 工程部署,初步分析评价洞室围岩稳定性,岩爆分析与评价等: 10)水封条件分析与评价,包括:分析确定设计地下水位,洞库涌水量预测等; 11)结论与建议。 成果报告主要附件: 1)勘探点(线)及物探测线平面布置图: 2)综合工程地质图; 3) 水文地质图: 4) 岩体质量分级平面图: 5) 各风化层顶面等高线图: 6) 综合工程地质柱状图: 7)岩石物理力学试验报告: 8)岩矿鉴定成果报告; 9)水质分析报告; 10)钻孔波速测试报告; 11)钻孔成像测试报告; 12)物探报告; 13)地应力与地温测试报告: 14)岩芯照片。
8.4.1详细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查明拟建洞库主洞室、水幕巷道、施工巷道、竖 井等地下工程单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对地下工程布置进行地质论证,评价洞库水封条件,提 共基础设计阶段所需的勘察成果。 8.4.2详细勘察前应搜集拟建洞库可行性研究成果资料,如初步勘察报告及图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 相关附件、附有洞库布置的库址区地形图、附有坐标的地面各拟建或已建(构)筑物总平面图。 8.4.3详细勘察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a)查明拟建洞库地下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结合地下工程布置,有针对性地查明对拟建工程 有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性状、规模及其组合关系: 6 查明库址区水文地质条件,预测洞室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及位置,并分析库址区岩体渗透 性的空间分布规律; C 采用BQ法、Q系统法等多种方法,综合确定各钻孔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结合场地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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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判拟建洞库布置范围内的各级岩体所占百分比及分布情况,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建立数值地质模型,对洞室整体围岩稳定性进行计算分析评价: 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一步论证洞库平面位置及适宜性,并结合模拟计算结果提出有关地下 工程部署的优化建议。评价主洞室特殊部位岩体稳定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建议竖井的封塞位 置,并评价该段岩体的稳定性; 进行洞库围岩块体稳定分析评价。评价洞项、边墙、竖并和洞室交叉部位岩体的稳定性,提出 处理建议; 预测拟建洞库岩体产生岩爆的可能性: ) 确定设计地下水位标高,并综合岩体工程地质条件和储存介质压力要求,优化洞库埋深: 采用水动力学和数值模拟等方法对洞库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浦水量进行预测: 详细查明巷道进出口及浅埋段、竖井口各土(岩)层分布情况,详细查明巷道进出口边坡的稳 定条件; 对于拟选堆渣场地进行工程地质评价: 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
8.4.4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以下规定
宜测绘库址区1:1000~1:2000比例尺的工程地质图, 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1:1000,局部地段 可进行1:200的工程地质测绘,根据地质条件和需要,也可布置槽探和局部物探工作: b)应测绘施工巷道口、竖井口等部位1:500比例尺的综合工程地质图。
8.4.5工程物探应符合以下规定:
布置进行布设,应符合下列原则: a)详细勘察钻孔布置应充分利用初步勘察钻孔: b)除布设垂直钻孔外,可结合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勘探目的布设倾斜钻孔: C) 每个钻孔均应有明确的钻探目的,并做出钻孔设计: d)钻孔的布置应考虑水文地质监测需要,各类钻孔综合利用以减少钻探工作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竖井均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应达到主洞室底板以下5m,操作竖井钻孔深度应达到 泵坑底板以下5m; 2)主洞室、水幕巷道和施工巷道深埋段应根据工程物探和初步勘察成果,针对洞室建设有影 响的构造布设,钻孔应穿过构造影响带; 3)施工巷道浅埋段钻孔间距宜为30m~100m,钻孔深度应达到巷道底板以下5m: 4)施工巷道口洞脸部位勘察可执行GB50330,施工巷道明挖段勘察可执行JGJ120 e)钻探工作进行中,应视已完成钻孔所揭露的地质情况,随时调整原钻孔布设方案。 4.7为取得地下水动态资料,除利用库区内已有钻孔进行监测外,必要时还可以布置专门的水文地 监测孔,以尽早建立洞库及其影响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位、水质动态监测。
8.4.8勤察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
SH/T3159—2019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勘察技术要求:3)勘察等级、目的及主要任务:4)勘察依据的技术标准;5)勘察方案及完成工作量:6)自然地理及区域地质概况:7)场地工程地质条件:8)场地水文地质条件9)岩土工程条件分析与评价,包括:岩体质量分级,主洞室、施工巷道、水幕巷道及竖井分析与评价,岩爆分析与评价等:10)水封条件分析与评价:11)结论与建议。成果报告主要附件:1)勘探点(线)及物探测线平面布置图综合工程地质图:3)水文地质图:4)岩体质量分级平面图:5)施工巷道工程地质剂面图6)水幕巷道工程质部面图:7)主洞室轴线工程8)综合工程地质柱9)岩石物理力学验报告:10)水质简分析试成果表11)波速测试报告12)智能钻孔成像测试报告13)物探测试报告14)地温测试报告15)岩芯照片。8.5施工勘察8.5.1施工勘察是施工图计1设计和施工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进行,结合基础设计成果,在施工过程中校验和完普前期勘察成果,查质问题,为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提供所需的勘察成果。8.5.2施工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a)施工勘察技术要求:b)详细勘察报告及有关图表:c)基础设计资料,主要包括附坐标的水封石洞油(气)库总平面图、剖面图、各巷道和洞室的截面图、各类围岩和特殊部位的典型支护图、竖向布置图等有关图件;d)洞库开挖施工方案。8.5.3施工勘察主要任务如下:a)进行围岩地质编录,校核并确定围岩分类,分析评价洞室围岩稳定性;30
SH/T3159—2019b)按围岩地质编录结果编制巷道、竖井、主洞室的地质展示图,各类巷道、洞室顶、底板和端墙围岩地质图以及洞库围岩富水程度图等:对巷道、竖井、主洞室围岩、超前探水孔和洞室内各类地下水出露点进行量测,分析各出水点对场地地下水的影响,为堵水注浆方案设计和优化提供依据和建议:d)实测洞库涌水量,搜集水幕孔相关供水记录和试验数据,预测洞库运营期地下水位恢复动态,分析评价洞库运营期间涌水量、水幕补给量等参数:e)继续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和资料整理分析工作,为洞库运营期间水文地质监测方案的设计提供所需资料,并提出地质方面的建议:f)超前地质预报。8.5.4随着巷洞开挖尚应进行下列工作a)当洞室布置方案调整或揭露地质异常情况时,增加必要的勘探工作:b)对新发现的岩性应采取岩样,进行岩矿鉴定和岩石物理力学试验c)巷洞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洞内地下水水温、水质异常,进行持续监测:d)根据水封石洞油(气)库施工特点,利用施工巷道、水幕巷道、水幕钻孔或主洞室顶层开挖摄露的围岩,对前期资料进行补充完8.5.5施工勘察还应编制洞室地质展示图、围岩结构面组合形态分布图、洞库围岩富水程度图,并满足以下要求:a)洞室地质展示图应标出围岩的岩性(层)界线、风化程度、断层和)软弱夹层的性质规模及分布状况,主要结构面的产状、宽度、间距、粗糙度、充填情况等:b)围岩结构面组合形态分布图应标出掉块、方等发生处的结构面组合形状与规模,并简要描述其发生原因:c)洞库围岩富水程度图应标山含水裂隙带分布与宽度出水点应置、出水量大小及渗流状态等。8.5.6巷洞揭露围岩质量等级分类宜采用岩体质量Q系统法,提供Q值及与国家标准GB/T50218相对应的围岩等级。8.5.7根据施工勘察成果,D协同设计人员施工人员一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工程问题,必要时出具局部处理段的大比例尺地质图。8.5.8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所揭露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核地下工程部署的合理性,当发现规模较大的隐伏构造或由于地下工程部署不合理而严重影响水封石洞油(气)库工程建设时,应充分研究并提出工程处理或调整的建议。8.5.9洞库涌水量量测应符合下列要求:a)洞库的涌水量应随着施工实时量测,可逐段测定排水量与施工用水量求得洞库涌水量或用容积法逐一测定各出水点的水量,然后累计求得总涌水量:除实测洞库总涌水量外,应根据水封石洞油(气)库地下工程部署,b)分别量测施工巷道、水幕巷道和各条主洞室的单洞涌水量:c)实测洞库涌水量时,也应对水幕供水量进行量测:d)实测洞库涌水量工作除在施工中逐段进行外,在整个洞库峻工后尚应统一测定一次并选取代表性点进行水质分析,测定时间宜选择在丰水季节。8.5.10随着洞库施工勘察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检验前期水文地质资料和结论,评价洞库设计地下水位,根据地下水位监测成果、实测的洞库涌水量等评价洞库施工对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8.5.11在施工中不断整理分析地下水动态资料,以便为投产后的水位恢复预测、水幕系统供水量预测提供资料,为洞库长期水文地质监测提供依据和建议。8.5.12勘察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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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勘察报告,宜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 勘察技术要求; 勘察等级、目的及主要任务: 勘察依据的技术标准; 5) 勘察方案及完成工作量: 库址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总结与评价,前期勘察成果复核: 7) 地下工程部署评价: 8) 施工过程中各种岩土工程问题总结与评价,包括开挖、支护、堵水注浆等方面: 洞库运营期补水量、排水量预测、洞库水封条件评价: 10)结论与建议。 b) 图表及附件: 1)库址区综合工程地质图; 库址区综合水文地质图; 3 库址区地下水水位及水位变化幅度等值线图; 洞室地质展示图、主洞室顶、底板和端墙围岩地质图、围岩结构面组合形态分布图、洞库 围岩富水程度图: 5 地下水位监测成果表: 6)水质检测报告。
9.1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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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岩土参数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评价岩土性状的指标,如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等,应选用指标的平均值: b)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所需的岩土参数,如岩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等,应选用指标的标准值。 9.1.5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应分区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9.2.1建(构)筑物场地稳定性评价应符合
a) 按GB50011的规定评价划分建筑场地属有利、一般、不利或危险地段,划分建筑场地类别。 评价划分活动断裂、非活动断裂和发震断裂,确定是否避让、避让的最小距离或地基处理措施: b) 场地地震液化的判别宜按附录B进行,并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c)在软土地区,对抗震和变形要求严格的乙类建(构)筑物(包括大型油罐),应按附录B评价 软土震陷对建(构)筑物的影响,并提出地基处理措施: d)按GB50021的要求对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进行评价,并提出工程治理措施。 2.2位于斜坡地段的建(构)筑物,其场地稳定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建设场地不应选在滑坡体上,对选在滑坡体附近的建筑场地,应对滑坡进行专门勘察,验算滑 坡稳定性,论证建筑场地的适宜性,并提出治理措施: b) 位于坡顶或临近边坡下的建(构)筑物,应评价边坡整体稳定性、分析判断整体滑动的可能性 )进行斜坡稳定性计算时,应按可能滑动面的形状,考虑其他因素选用适宜公式;
9.3天然地基的岩土工程评价
9.3.1对场地地基土应进行总体评价,评价包括地基土的可压缩性、地基土的均匀性、固 敏度以及地基土的可利用程度等。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定为不均匀地基。对判定为不均匀的地基,应进行沉降、差异沉降 料等特征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 a)地基持力层跨越不同地貌单元或工程地质单元,工程特性差异显著: b)中~高压缩性地基,基础范围内持力层底面坡度大于10%: c)中~高压缩性地基,主要压缩层在基础宽度(储罐直径)方向上的厚度差值大于0.05b(b为 基础宽度,对圆形基础,b为直径); d)在地基中有埋藏的河道、暗浜、孤石等
SH/T3159—2019a)根据地基土层的组成、分布、强度、压缩性、透水性和地下水条件评价强夯法的适宜性;b)根据设计要求和经验建议适宜的强夯能级:c)施工中对环境的影响及可能采取的措施。9.5.6复合地基应主要分析评价下列内容:a)根据土的组成、分布和物理力学性质,软弱土的厚度和理深,结合设计要求和地区经验,确定适宜的复合地基方案:b)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腐蚀性评价,对淤泥和泥炭土应提供有机质含量,分析对复合地基桩体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c)对刚性桩、半刚性桩复合地基,给出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各层地基土的侧摩阻力特征值,对适宜的桩端持力层,应分析确定桩端阻力特征值d)以1个~2个典型钻孔为例,分析评价桩间土承载力,预估单承载力和复合地基承载力:e)评价桩间土、桩身、复合地基、桩端以下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压缩性,任务需要时估算算;f)预估成桩施工可能性(有无地下障碍、地下洞穴穴、地下管线、电缆等)和成桩工艺对周围土体、邻近建筑、工程设施和环境的影响(噪声、振动、泥浆排放、侧向挤土、地面沉陷或隆起等),桩体与水土间的相互作用(地下下水对桩材的腐蚀性,桩材对周围水土环境的污染等):g)对复合地基设计参数检测和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9.5.7注浆法应主要分析评价下列内容:a)土的级配、孔隙性或岩石的裂隙宽度和分布规律,岩土渗透性地下水埋深、流向和流速,岩土的化学成分和有机质含量;b)房裂注浆、压密注浆等),根据地区经验或通过现场液浓度、煤结碍间、有效加固半径或范围:c)评价加固后地基的承载力、压缩性、稳定性或抗渗性。9.6。桩基的岩土工程评价9.6.1桩基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a)推荐合理的桩端持力层;b)对可能采用的柑型、桩号、规格及相应的桩端入土深度(或高利程)提出建议:c)提供所建议的或设计所需桩型的侧阻力、端阻力和桩基设计、施工所需的其他岩土参数及适用条件;d)对沉桩可能性、桩基施工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和对策以及其他设计计、施工应注意事项提出建议;e)对欠固结土和大面积堆载的桩基,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力,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9.6.2当条件具备时,可对下列内容进一步评价a)以1个~2个典型钻孔为例估算单桩承载力和桩基沉降量,提供与建议桩基方案相类似的工程实例或试桩及沉降观测等资料:b)对各种可能的桩基方案进行技术分析比选,并提出建议。9.6.3选择桩端持力层应符合下列规定:a)持力层宜选择层位稳定、压缩性较低的可塑~坚硬状态黏性土、中密以上的粉土、砂土、碎石土和残积土及不同风化程度的基岩;不宜选择在可液化土层、湿陷性土层或软土层中;b)当存在相对软弱下卧层时,持力层厚度一般不宜小于5m或6倍桩径。9.6.4桩型选择应根据工程性质、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场地周围环境及经济指标等综合考虑确定: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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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土层中有难以清除孤石或有硬质夹层、岩溶地区或基岩面起伏大的地层,均不宜采用钢筋混 凝土预制桩、预应力桩和钢桩,宜采用混凝土灌注桩: b) 在基岩埋藏相对较浅,单柱荷载较大时,宜采用以不同风化带为持力层的冲孔、钻孔、挖孔 扩底或嵌岩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C) 当场地周围环境保护要求较高、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预应力桩难以控制沉桩挤土影响时 应提出适宜的施工措施: d)当岩上层中夹有一定厚度的(或需进入一定深度的)坚硬状态黏性土、中密以上的粉土、砂土、 碎石土和全风化、强风化基岩时,应根据各岩土组成的力学特性、类似工程经验、设备能力等 综合考虑其沉桩的可能性。 .6.5 沉(成)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价内容宜包括: a 锤击沉桩产生的反复振动,对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及公用设施等的损害: b)对饱和黏性土地基宜考虑大量、密集的挤土桩或部分挤土桩对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和地下管 线等造成的影响: c)大直径挖孔桩成孔时,宜充分考虑松软地层可能塌的影响、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有毒害 或可燃气体对人身安全的影响: d)钻孔灌注桩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对环境的污染。 .6.6估算单桩承载力时应结合地区的经验,根据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或旁压试验等原位测 式结果和岩石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及岩体完整程度进行计算,并参照地质条件类似的试桩资料综合确定。 .6.7当需验算桩基沉降量时,应提供士试样压缩曲线、地基士在有效自重压力至有效自重压力加附 扣压力之和时的压缩模量Es。对无法或难以采取不扰动土样的土层,可在取得地区经验后根据原位测 式参数换算士的压缩模量Es值,
9.7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
9.7.1根据场地气候、土层渗透性、干湿交替和冻融交替情况,结合地区经验评价场地的环境类别。 9.7.2应查明并分析不同埋藏条件下的水、土中的离子含量及pH值、总矿化度等环境介质的测试结 果。 9.7.3应根据场地环境类别和水、土的试验指标及GB50021的有关规定,结合地区经验,分析判定 不同理藏条件下的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9.7.4对于因受污染而导致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有腐蚀性的场地,应分析、评价受污染的程度、范围,
2.8池类基础抗浮评价
9.8.1池类基础抗浮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a)当地下水位高于池类基础底板时,根据场地所在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位 变化情况,结合池类基础埋深、上部荷载等情况,对池类基础抗浮有关问题提出建议: 6 根据地下水类型、各层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和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等因素,对抗浮 设计水位进行评价: c)对可能设置抗浮锚杆或抗浮桩的工程,提供相应的设计计算参数。
.2拟建场地抗浮设计水位的综合确定应符合
a 当场地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并有长期地下水位观测资料时,场地抗浮设计水位可采用实测最高 水位;当缺乏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时,可按地方规定或区域资料并结合场地地形地貌特征、 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对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滨海地区和滨江地区 抗浮设计水位可取室外地坪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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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当场地有承压水且与潜水发生水力联系时,应实测承压水水位并考虑其对抗浮设计水位的影 响: 当只考虑施工期间的抗浮设计时,抗浮设计水位可按一个水文年的最高水位确定: d 当地下水与地表水发生水力联系时,应考虑地表水的最高洪水位作为抗浮设计水位。 37 池类基础在稳定地下水位作用下所受的浮力应按静水压力计算,对临时高水位作用下所受的浮 在黏性土地基中可以根据当地经验适当折减。
检测标准9.9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评价
9.1 基现性的有工上程评价应包拍以下内谷: 分析场地的地层结构和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提供支护结构设计与基坑稳定性计算所需的参 数; b) 评价场地及周边既有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等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c) 提供地下水分布情况,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临近地表水体的基坑工程尚应评价地下水与地表 水之间的水力联系; d) 对基坑开挖时产生流沙、管涌、坑底突涌可能性作出分析评价: 对基坑支护结构形式及降排水方法提出建议: f 对基坑设计、施工注意事项提出建议; g 预测评价基坑开挖、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防护措施的建议: h) 对各种可能选用的基坑支护结构方案进行技术分析比较,并提出建议。 9.2工程需要时,可估算基坑回弹量。
10.1.1石油化工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结合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的特点和主要岩土工程问题进行编写, 做到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并因地制宜,重点 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文字报告与图表部分应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前后呼应。 10.1.2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宜分区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0.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勘察报告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0.1.4 对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成果报告内容可适当简化,采用以图表为主,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0.1.5 当工程需要时,根据任务要求,可进行有关的专门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并提交专题报告。 10.1.6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7 除提供纸质版报告和成果外,勘察单位还应提供电子版资料成果。 10.1.8 与地下水封石洞油(气)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关的规定见本规范第8章,
10.2察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
者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相应的勘察阶段,针对场地的地质条件和建(构)筑物的工程性质、 设计和施工的要求等具体情况编写,且宜包括以下内容: 以建工程概况:
a)拟建工程概况: b) 勘察目的、要求和任务以及依据的技术标准: c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量布置; d)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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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岩土层的划分及岩土(质)特征描述: f)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及其对工程的影响,必要时提供抗浮设计水位建议; g)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 h) 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评价、特殊性岩土评价: i)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及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j) 场地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和地基基础方案: k) 结论和建议。
铁路图纸10.2.3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表:
....- 化工标准 石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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