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278-2020 天津市逆作法地下工程技术规程.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插人钢支撑柱的竖向支撑桩柱的施工方式称为后插法。
L.7 差异沉降differential settle
在逆作法施工中,相邻支撑柱之间或者支撑柱与围护结构之间 存在的竖向位移差值。
2.1.8液压垂直插入钢管法hydraulic perpendicular emb
利用液压垂直插入机、垂直度控制仪、电脑智能系统等将钢管 主插入灌注桩超缓凝混凝土中一种施工工法 矿产标准,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N一轴向压力设计值; W一桩身自重,地下水位以下应扣除水浮力。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Es 钢材的弹性模量; Ec 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Gs 钢材的剪变模量; f, 钢材的屈服强度; f 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Quk 单桩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Ra 单桩桩顶垂直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Pa 单桩的垂直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Pu 单桩的极限抗拔力。
Aa 钢管的截面面积: Ac 钢管内核心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0一结构重要性系数; 一一钢管混凝土柱套箍系数; &k——钢号修正系数,其值为235与钢材牌号中屈服点数值的 比值的平方根; K一安全系数。
3.0.5逆作法地下工程结构设计宜采用极限状态法,以分项
3.0.10逆作法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及作业环境控制措施,应 根据作业面环境及施工方案要求设置通风、排气及照明设施 3.0.11逆作法施工中有关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 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1逆作法地下工程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逆作方案选型、逆作流程及施工工况设计: 基坑水平、竖向支撑结构体系布置及选择; 3主体结构体系选型与设计; 4施工阶段临时构件的设置、拆除方式以及与主体结构的受 力转换设计; 5节点和构造设计; 6土方开挖及地下水控制方案设计。 4.1.2基坑四周的围护结构宜作为地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地下主 体结构的板梁宜作为围护结构的内支撑,板梁结构布置无法满足基 坑围护结构受力和变形控制要求时,应局部增设临时支撑杆件。 4.1.3竖向支撑桩柱宜采用一柱一桩”的支撑形式。 4.1.4逆作基坑施工引起的周边环境变形应满足施工影响范围内 道路、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与止常使用的相关要求
4.1.3竖向支撑桩柱宜采用“一柱一桩"的支撑形式。
4.2.1逆作施工阶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止常使用极限状 态的设计计算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坑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包括基坑整体稳定性,围 护结构抗倾覆稳定性,墙底土体和坑底土体的抗隆 起稳定性,坑底土体抗渗流、抗承压水突涌稳定性 等; 2)围护结构及主体结构在逆作施工阶段的承载力和稳 定性计算,包括受弯、受剪、受扭、受压承载力和 稳定性的计算等; 3)竖向支撑柱之间、柱与围护结构之间的差异沉降对 已施工结构的影响计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围护结构及主体结构的变形计算; 2)竖向支撑桩柱的隆沉计算: 3)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面沉降计算,以及该范围 内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保护对象 对应处的土体变形计算; 4)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围护结构构件的裂缝验算。 对于空间效应明显、采用开孔较大或较多的结构层板作为水 撑的逆作法基坑工程,其水平支撑体系和竖向支撑桩柱的内力 形宜采用考虑空间作用和施工顺序的三维空间有限元仿真分 算;主体结构的计算应分别按增量法和全量法计算,增量法计 考虑与围护结构共同受力工况下主体结构在按设计工序施工 中内力和变形的继承叠加作用。 逆作施工阶段的结构设计计算应考虑水平、竖向荷载和作 并应符合表4.2.3规定:
用,并应符合表4.2.3规定
表4.2.3逆作施工阶段结构设计计算荷载和作用分类表
注:1基坑开挖阶段坑外土压力应采用主动土压力,围护结构的水平
严格限制时,宜采用静止土压力; 2地上与地下结构同步施工时,地上结构荷载如风、雪等荷载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相关规定选取; 3温度作用可按混凝土浇灌合拢温度与施工阶段夜温度平均值的差 值选取; 4顶盖板施工荷载宜取20kPa,其余各层楼面施工荷载应按实际情况考 虑,但不应小于4kPa;车辆运输通道的施工荷载不宜小于30kPa;搬运 和装卸重物以及车辆启动和刹车的动力系数,可取1.1~1.3; 5基坑开挖卸载引起的桩柱隆沉作用可按相邻立柱之间水平距离的 1/400且不大于20mm的变形作用取值
1基坑稳定性验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取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抗力限值应采用以抗力分项系数表达的设 计限值; 2围护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计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取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围 护结构,其结构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1.1和1.0; 3立柱及立柱桩的沉降,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 的标准组合计算,其差异沉降值应满足本规程3.0.7条的规定:
4围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变形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益 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其计算值应同时满足基坑自身和周达 不境风险源的设计变形控制指标。
4.3.1逆作法围护结构宜采用地下连续墙、咬合桩,地 主体结构间宜采用复合墙结构形式。
少上 1墙体厚度应根据成槽机规格、墙体抗渗要求、墙体受力和 变形计算等综合确定; 2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和长度应根据墙段的结构受力特性、 槽壁稳定性、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单元槽段长度 不宜大于6m;槽段施工接头可采用圆形锁口管、工字钢或十字钢 板等接头; 3墙体和槽段施工接头应满足防渗设计要求,墙体混凝土抗 渗等级不宜小于P8,接头宜根据基坑深度、接头情况、水文地质 条件、基坑重要程度及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止水措施; 4墙体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一般环境作用下 钢筋净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纵向受力钢筋宜沿墙身均匀配 置,并应根据内力分布沿墙体深度分段配置:设计要求的素混凝土 墙体段,可配置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的构造钢筋; 5钢筋笼端部与槽段接头或相邻墙段混凝土面之间的水平间 隙不应大于150mm,纵向钢筋下端500mm长度范围内宜按1:10 的斜度向内收口,且与槽底之间宜留有不小于500mm的竖向间隙。 合人时
应分别根据基坑施工阶段和永久使用阶段的不同工况,按
内外墙实际受力过程进行墙体内力与变形计算; 2承受竖向荷载的地下连续墙,应计算墙体的竖向承载力和 沉降量,并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正截面承载力;墙体的竖向承载力 宜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按钻孔灌注桩的竖 向承载力计算公式进行估算,墙体有效长度宜取基坑开挖面以下的 入土深度; 3墙体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300; 4墙底宜采取注浆加固措施 4.3.4施工阶段地下连续墙与主体地下结构各层层板间的连接,可 采用地连墙内预埋钢筋、钢筋接驳器、锚板和设置剪力槽等方式。 4.3.5咬合桩排桩围护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直径宜采用800mm、1000mm、1200mm三种类型,混 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 2咬合式桩布置形式宜按有筋桩和无筋桩搭配,桩身垂直度 偏差不应大于1/300; 3桩间咬合量不宜小于200mm,桩底最小有效咬合量不应小 于100mm; 4桩端宜米取后注浆措施
4.4.1中间竖向支撑桩柱选型与布置设计,应结合建筑、结构受力、 也层条件、工期、逆作形式及逆作施工期间的荷载大小等因素,通 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立柱、立柱桩的选型及布置: 2立柱的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 3立柱桩的承载力及桩身强度计算:
4立柱的变形和立柱桩的沉降验算; 5立柱与立柱桩之间的连接构造设计; 6竖向支撑桩柱差异沉降协调设计。 4.4.2临时支撑柱宜选用格构柱、型钢柱和钢管混凝土柱;临时格 构柱和型钢柱作为永久型钢混凝土组合柱时,其型式、截面及刚度 应与主体结构梁相协调。 4.4.3竖向支撑桩柱构件应按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分别进行内力 分析和截面验算,并应采用与其阶段受力状态相符的计算模型及相 应的荷载值。
2)对于钢官混疑士柱或鉴向临时支撑柱构件,其计算长度 可按开挖工况和侧向约束条件选取,最不利的控制工况可 取顶梁底至工程桩顶的距离。 4.4.5竖向支撑桩柱采用一柱一桩形式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桩截面形心及中心线方向宜重合: 2柱与桩孔之间的空隙内应采用碎石回填密实。 4.4.6永久柱宜采用钢管混凝土柱,其平面中心定位允许偏差应为 10mm,与桩基础中心线定位充许偏差应为5mm,垂直度充许偏差 应为1/500:竖向支撑钢管柱可按液压垂直插入钢管的定位工法进 行设计。 4.4.7钢管混凝土柱与角钢格构柱截面尺寸应满足其桩基础混凝 土浇筑要求,角钢格构柱边长不宜小于420mm,钢管混凝土柱的 钢管外径不宜小于500mm。 4.4.8角钢格构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角钢格构柱的长细比不应大于25,对虚轴取换算长细比; 2缀件面宽度较大的格构式柱宜采用缀条柱,斜缀条与构件 轴线间的夹角应为40°~70°。缀条柱的分肢长细比元不应大于构件 两方向长细比较大值元max的0.7倍,对虚轴取换算长细比; 3缀板柱的分肢长细比元不应大于40k,并不应大于构件两 方向长细比较大值2max的0.5倍,当元max<50时,取元max=50。缀 板柱中同一截面处缀板或型钢横杆的线刚度之和不得小于柱较大 分肢线刚度的6倍。 4.4.9钢管混凝土柱及型钢柱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钢材材料选用和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 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抗震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2钢管内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并宜采用高流态、 无收缩、自密实混凝土。
1钢材材料选用和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抗震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2钢管内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并宜采用高 无收缩、自密实混凝土。
4.4.10[ 圆钢管混凝土立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钢管壁厚t不宜小于8mm; 2 厂, 服强度; 3套箍系数θ取值宜为0.5~2.0; 4立柱长细比不宜大于20,不应大于25; 5轴向压力偏心率e/r.不宜大于1.0,不应大于1.5。 4.4.11 钢管混凝土柱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的有关规定。 4.4.12立柱桩的桩基设计等级应为甲级,其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桩宜采用灌注桩,并宜采取桩侧、桩端后注浆等减小 沉降的措施: 2荷载较大的立柱桩可采用旋挖扩底灌注桩等能提高单桩竖 向承载力的桩型。 4.4.13立柱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倍;扩底灌注桩中 心距不宜小于扩底直径的1.5倍,当扩底直径大于2m时,扩底之 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 4.4.14立柱桩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同一沉降单元内 的立柱桩,桩端持力层性质宜一致,不应选用压缩性差异较大的士 层作桩端持力层。 4.4.15立柱桩应进行逆作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的承载力和桩 身强度验算。 4.4.16逆作法立柱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应根据静载荷试验最终 确定,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 不宜利用支撑柱的桩基础作为试桩; 3立柱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时,宜适当考虑开挖卸
式中R。一单桩桩顶垂直抗压承载力特征值(KN); K一安全系数。一般取K>2,临时立柱桩可取K≥1.6; Quk一单桩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4.4.20立柱桩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uk一单桩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U一等径桩桩身周长(m) l,一桩身穿过第i层土的厚度(m),对于扩底桩,计算时应扣 除扩大头至变截面以上2d长度: 名称、土层埋藏深度及土的性质并结合土的原位测试值选用: pk一桩身第k个扩大部分所在土层极限端阻力标准值(kPa), 可根据土的名称、土层埋藏深度、土的性质及土的原位测试值选用; A一桩身第k个扩大部分桩底面积,对于扩底桩,扩底截面 积与等径段截面积比不应超过3.5,扩大角度不应超过12°,对于 中间扩大节点,应扣除等径桩部分面积(m); Vsi一桩侧土层极限侧阻力修正系数,应根据入土深度以及大 直径桩尺寸效应综合确定; pk一桩身第k个扩大部分所在土层极限端阻力修正系数,应 根据入土深度以及大直径桩尺寸效应综合确定; βsi一后注浆桩侧土层阻力修正系数,应根据土性及注浆量综合 确定; βp一后注浆桩端所在土层极限端阻力修正系数,应根据土性及 主浆量综合确定。 4.4.21立柱桩单桩垂直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式计算:
4.4.21立柱桩单桩垂直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式计
式中Pa一单桩的垂直抗拔承载力特征值(kN): Pu一单桩的极限抗拔力标准值(kN); W一桩身自重,地下水位以下应扣除水浮力(KN); K 一安全系数。一般取 K>2。
.4.22立柱桩单桩垂直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一抗拔系数,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取值;
.4.22扩底灌注桩破坏表面周长(m
表中:d一桩身设计直径:D一扩底灌注桩扩底设计直径。 4.4.23永久钢管混凝土柱应进行除锈、防腐及防火设计,防腐涂 层应满足使用年限大于15年要求,防火涂层或其他防火措施应满 足耐火极限大于3.0h要求。
4.5节点及连接构造设计
4.5.1钢管混凝土柱应根据其与结构顶板梁、中间层板梁、底板梁 的固结计算原则,对钢管柱的节点及连接构造进行设计。 4.5.2对钢管混凝土柱与钢筋混凝土顶板梁的交叉节点,节点内应 设置竖向钢筋笼,钢筋的配置设计应满足节点处柱的抗弯、抗剪传 力和锚固长度要求:对钢管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的交叉节点, 应研究比选型钢梁贯通或柱贯通的节点连接方案,钢管与型钢之间 应采取工厂熔透焊接、节点外拼装的方案。 4.5.3对钢管柱与桩基础的交叉节点,结合钢管柱的定位方式,可 采用钢管柱与桩基础之间的插入式柱脚节点或端承式柱脚节点。
应采取工厂熔透焊接、节点外拼装的方案。 4.5.3对钢管柱与桩基础的交叉节点,结合钢管柱的定位方式,可 采用钢管柱与桩基础之间的插入式柱脚节点或端承式柱脚节点。 4.5.4地下结构支撑柱与水平结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接构造应同时满足剪力和弯矩传递的要求; 支撑柱为角钢格构柱、H型钢柱时,弯矩传递宜采用钻孔
钢筋连接法、传力钢板连接法或梁侧水平加腋法,剪力传递宜采用 栓钉、钢牛腿,也可采用其他符合受力要求的连接方式传递剪力; 3钢筋混凝土梁与钢管混凝土柱连接时,弯矩传递可采用井 式双梁、环梁、传力钢板和扩大节点的连接方式,也可采用其他符 合受力要求的连接方式: 4钢筋混凝土梁与钢管混凝土柱连接时,剪力传递可采用环 形牛腿、H型或T型钢牛腿;钢筋混凝土无梁层板与钢管混凝土柱 车接时,剪力传递可采用台锥式环形深牛腿,也可采用其他符合计 算受力要求的连接方式。 4.5.5现场分节拼装的钢管柱莲接节点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节点连接可采用栓接和内部设置竖向钢筋笼的方案;钢管柱受力工 况较复杂时,节点连接应采用在钢管内加内衬管的熔透焊接方案 4.5.6钢管混凝土立柱插入立柱桩内的深度可按下式计算:
点连接可采用栓接和内部设置竖向钢筋笼的方案;钢管柱受力! 兄较复杂时,节点连接应采用在钢管内加内衬管的熔透焊接方案 .5.6钢管混凝土立柱插入立柱桩内的深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ld 插入立柱桩内的深度: N 钢立柱底端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A, 立柱承压底板面积; Sh 焊钉横向间距; S 焊钉竖向间距; D 钢管外径; N 单个圆柱头焊钉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As 焊钉钉杆截面面积; fu 圆柱头焊钉极限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的要求:
E。——灌注桩桩身混凝土弹性模量;
E。一灌注桩桩身混凝土弹性模量; f。一一灌注桩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 .5.7角钢格构式钢立柱插入立柱桩内的深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一一角钢格构柱底端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U一一角钢格构柱各分肢横断面周边长度之和; T一一格构柱表面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强度设计值,可取混凝 土抗拉强度设计值的0.7倍。 4.5.8立柱插入立柱桩部分,应满足下列构造要求: 1钢管混凝土立柱的有效插入深度应满足本规程4.5.6条规 定,且不应小于3m; 2钢管插入混凝土立柱桩的深度范围内,焊钉直径不宜小 于19mm,长度不应小于杆径的4倍,竖向和横向间距不宜大于 200mm,且不应小于杆径的6倍; 3钢管外侧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150mm,不应小 于100mm; 4角钢格构柱的插入深度应满足本规程4.5.7条规定,目不 应小于3m;插入深度范围内格构柱的缀条或缀板的截面面积不应 减小; 5桩顶以下5倍桩身直径范围内的桩箍筋应加密,加密区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采用钢管或钢管 混凝土立柱时,同时应对钢管插入范围及以下5倍桩径范围内桩箍 筋进行加密。 4.5.9采用临时立柱外包混凝土形成的主体结构立柱,其外包混凝 土有效厚度不宜小于150mm,并宜采用设置栓钉等措施保证立柱 与后期外包混凝土之间的整体协同工作。
4.5.10立柱在穿越主体结构底板处应设置可靠的止水措施。 4.5.11立柱桩钢筋笼内径应大于钢立柱的外径或对角线长度。立 柱插入深度范围内的桩段需进行扩径处理时,扩径部位以下应设过 渡度段,斜率不应超过1:6,过渡段及上下各1.5m范围内的箍筋应 加密,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5.12立柱采用后插法施工时,立柱与立柱桩钢筋笼之间的水平 净距应根据立柱和立柱桩的垂直度偏差控制要求以及相关构造要 求综合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
4.6.1逆作法地下工程的顶板及各中间层板宜作为基坑水平内支 撑,其结构体系宜选择板梁体系、无梁层板体系或层板后作的格梁 体系。对施工阶段不能满足支撑水平传力要求的错板、开大孔洞的 层板部位,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层高较高且需要格控制围护 结构变形时,宜采取临时水平支撑或斜撑等措施 4.6.2临时水平支撑或斜撑宜采用钢支撑或钢筋混凝土支撑;当临 时支撑长度较长或因基坑变形控制要求需要提高支撑结构的平面 内刚度时,可设置钢筋混凝土板带进行加强。 4.6.3水平支撑层板结构设置变形缝或后浇带时,应在其位置设置 可靠的水平传力构件,宜采用钢支撑或钢与混凝土组合支撑。 4.6.4逆作地下水平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支撑结构应按偏心受力构件取最不利工况下计算内力 进行截面承载力验算; 2应验算同层层板结构存在高差部位构件的抗弯、抗剪和抗 扭承载力; 3腰梁的截面承载力可按水平方向的受弯构件计算;腰梁与
4.6.2临时水平支撑或斜撑宜采用钢支撑或钢筋混凝土支撑
水平支撑斜交或作为边桁架的弦杆时,其截面承载力应按偏心受力 构件计算; 4水平支撑结构构件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时,偏心弯矩除应 考虑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产生的弯矩外,尚应考虑其轴向力对构件 初始偏心距的附加弯矩;构件的初始偏心距及受压计算长度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相关规定 4.6.5逆作法地下水平结构应计算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最不利工 况的度
4.6.6逆作法各层层板应结合主体结构建筑孔洞及本规
综合考虑留设施工作业孔洞,临时孔洞周边应预理钢筋、钢筋推 器、抗剪埋件等结构封闭连接措施,有防水要求时应设置遇水 长止水条、刚性止水板或预埋注浆管等止水构造措施。 6.7水平支撑梁后浇带位置未封闭成型前承受水平荷载时,可采 在混凝士中预埋型钢的连接方式传力
4.6.7水平支撑梁后浇带位置未封闭成型前承受水平荷载时,可采
4.7竖向侧墙结构设计
4.7.1地上地下同步施工或层高较高的地下一层竖向侧墙应采用 逆作施工,其它竖向侧墙可采用逆作施工。 4.7.2竖向侧墙结构设计计算时,在施工与使用的不同阶段应采用 与其受力状态相符的计算模型及相应的荷载值进行内力分析和截 面验算。 4.7.3竖向侧墙采用逆作施工时,尚应计算在施工阶段结构自重荷 载作用下吊挂受拉工况的侧墙结构裂缝宽度,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
护墙漏水较严重地段:超长竖向侧墙宜设置后浇带
4.8结构缝及防水设计
4.8.1逆作法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混凝土自防水要求及 措施、防水材料性能指标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 水技术规范》GB5010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 的相关规定。
1逆作法地下结构中不宜设直沉降缝,因结构、地基、基础 和荷载发生变化,可能产生较大的差异沉降时,宜通过地基处理、 结构措施等方面,将结构差异沉降控制在正常使用功能充许的范围 内; 2逆作法地下结构中可设置伸缩缝,其间距可根据地下结构 混凝土的温度作用、收缩及徐变作用、施工工艺、约束条件以及使 用要求等因素,经计算分析或按类似工程经验确定;不设或少设伸 缩缝的超大面积或超长结构,应采用设置后浇带、补偿收缩循混凝士、 配置钢筋和掺加聚丙烯网状纤维等抗收缩和温度应力的综合措施: 3伸缩缝的缝宽宜为20~30mm,对超大面积或超长结构的伸 缩缝宽度,应计算伸缩幅度后合理确定,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4.8.3逆作法地下结构施工缝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侧墙水平施 工缝宜设在结构层板底或其腋角下、底板顶或其腋角上300~ 800mm位置。 4.8.4逆作法地下结构后浇带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后浇带宜用于不充许留设变形缝的部位,应设在受力和变 形较小的部位,其宽度宜为700~1000mm; 2超长超宽结构板的后浇带横纵向间距宜为30~40m,由后 浇带分隔开的单区混凝土结构面积不宜超过1200m?;超长带状结 构板的后浇带纵向间距宜为30~45m; 3各层板后浇带设置位置宜上下对齐,边墙后浇带宜与板后
率较大的卷材、涂料等柔性防水材料:处于侵蚀性介质中的工程 尚应采用耐侵蚀的防水材料。
1逆作边墙的水平施工缝宜采用两道止水条(胶)及注浆管 进行防水,顺作边墙的水平施工缝宜选用渗锌钢板止水带: 2顶板、中层板及其下部800mm的墙体应同时浇筑,墙体的 下部应做成斜坡形; 3注浆管应选用橡胶材质注浆管或全断面注浆管,注浆导管 宜采用PVC软管;注浆材料应优先选用超早强自流平水泥浆或高 渗透环氧树脂灌浆料; 4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 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并应及时浇筑混凝 七
4.8.7逆作地下结构后浇带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且应采 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抗渗和抗压强度应比两侧混凝土提高一 个等级; 2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水中养护14d后的限制 彭胀率不应小于0.015%,膨胀剂的掺量应根据不同部位的限制膨 张率设定值经试验确定; 3位于各层层板的后浇带宜做成阶梯缝,侧墙宜做成平直缝 4.8.8逆作地下结构板与围护桩(墙)节点防水构造措施可根据结 构形式、防水等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中相关规定选用
4.9地下水控制及对周边环境的保护设计
<结果与分析、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逆作基坑开挖及抗浮等享 ,按照分层降水、按需减压的原则,确定坑内降水井、减压井 及坑外回灌井的设计参数
.9.5坑内降水并宜采用钢管并,减压并应采用钢管并,并管壁厚 匀不应小于4mm;并管围填料应满足逆作全过程随开挖深度分层 降水的要求。
4.9.6基坑开挖阶段抗承压水突涌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承压
玉降水设计,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隔水惟幕与承压含 水层的相互关系,确定按需减压降水设计方案 2减压降水设计应进行水文地质渗流计算,预测降水影响范 围内的渗流场及水位降深,估算降水减压引起的地面沉降; 3减压降水设计应考虑一定数量的备用井及观测井。
4.9.7采用悬挂式隔水惟幕的基坑需大面积长时间降水施工时,应 针对抽取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的大面积地面沉降进 行环境影响论证,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现状和预测其发展趋势,并 应对可能的沉降量进行预估,提出控制和治理方案。
针对抽取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的大面积地面沉降进 行环境影响论证,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现状和预测其发展趋势,并 应对可能的沉降量进行预估,提出控制和治理方案。 4.9.8对地下水控制风险较大的基坑,宜采用分仓隔水的措施。 4.9.9逆作法基坑降水施工中可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 1通过开挖前试降水试验结果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 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通过降水井布置方式、隔水惟幕理设深度、结合地层条件 优化滤管布置位置、采用自流并等措施减少抽水量: 3设置回灌系统保持保护对象下的地下水位; 4结合基坑开挖工况进行分区分层按需降水、按需减压。 4.9.10围护结构施工中宜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粉性土或砂土层中围护结构施工宜优先采用优质泥浆并提 高泥浆比重等措施提高成槽(孔)质量,防止槽(孔)壁珊塌:对 地下连续墙同时宜采用减小单幅槽段宽度、槽壁预加固等措施; 2止水惟幕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施工速度、优化施工流程、采 用非挤土的施工技术减少挤土对环境的影响: 3对受围护结构施工影响程度较大的环境风险源可设置隔离 措施。 4.9.11 逆作法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环境的 影响: 1有环境保护要求侧的取土口与基坑边距离宜大于1倍取士 口边长; 2宜分区分块分层开挖,及时浇筑垫层或设置层板支撑,减 少无撑暴露时间: 3对逆作开挖层高较高的底板以上土层宜采用盆式开挖,必 要时应设置临时落地斜撑:
4对贴墙层板开口区域应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 9.12逆作法施工中对影响程度较大的建(构)筑物,宜采取文 其地基基础的加固或隔离措施
5.1.1逆作法地下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相关技术资料核查周达
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设计条件复核以及风险辨识 和评估,并应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校核或调整实际施工条件 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方案。
5.1.2逆作法地下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计等相关单位相互
5.1.2逆作法地下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计等相关单位 配合,确定总体施工顺序、工序流程、重点施工工况的变形 逆作施工阶段水平或竖向受力构件的转换形式及重要构件放 关键技术等内容。
1围护结构施工方案; 2 竖向支撑桩柱施工方案: 3 水平结构和竖向结构施工方案、地上地下结构同步施工方 案; 4 降水和土方开挖方案: 5 逆作施工阶段临时构件的拆除方案; 6 施工安全与作业环境控制、文明施工和环保技术方案: 7 监测方案; 8 安全可靠的施工通道方案: 9 风险专项防护施工及应急预案等。
5.1.4逆作法基坑开挖前,应进行坑内试降水试验及分
护结构的隔水效果,落实基坑开挖条件,提出施工过程中降水井和 减压并留置及保护要求;基坑开挖过程中,应结合试降水分析成果 超前对开挖面下方可能存在渗漏水的地连墙接缝进行探挖,对确认 存在漏水的接缝部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1.5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试成桩孔、墙槽的工艺性试验,试验数 量不得少于两个。垂直度、孔壁稳定性和沉渣等检测指标不能满足 设计要求时,应拟定补救技术措施,或重新确定工艺参数。 5.1.6施工前应针对重大风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 备应急物资。 5.1.7施工中应严格工序控制,及时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2.1逆作法基坑地下水控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2施工单位应对详勘报告中提及的连续层或透镜体承压水含 水层等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研判,对缺失或无法判定的透镜体承压水 含水层资料可进行补勘验证; 3周边环境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逆作法基坑,应提前进行 式降水,根据试降结果,评估基坑隔水惟幕的隔水效果及降水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判定降水对下部承压水水头的影响程度: 4基坑疏干降水的持续抽水时间应根据基坑面积、开挖深度 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基坑开挖过程中坑内地下水位不应高 于施工要求开挖面以下1.0m 5对影响逆作法施工过程基坑稳定性的承压含水层应采取减 玉措施或减压备用措施,并提出减压并启动时机:
5.2.3降水运行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地下连续墙施工应符合下列
1在开槽前,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应根据结构特点、成槽机 抓斗定尺、接头位置、钢筋笼重量、幅宽等因素,进行单元槽段划 分并确定开槽顺序,以减少冷缝接头数量; 2转角幅、直线幅应一次成槽;
3成槽深度天于70m的地连墙,宜根据地质情况采取铣槽机 成槽、液压抓斗加铣槽机“抓铣结合”成槽或预先钻导向孔“钻抓结 合”成槽等辅助措施确保成槽质量: 4地连墙成槽后应进行槽型和接头超声波检测,满足要求后 方可下放钢筋笼; 5钢筋笼制作与吊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笼应整体加工,钢筋接头宜采用机械莲接; 2)钢筋笼宜一次整体吊装下放,吊放入槽高程应符合 设计要求,严禁切割下放不到位的钢筋笼 6混凝土灌注顶面宜高于设计墙顶标高不小于1倍墙厚。 5.3.2地下连续墙槽段施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段施工接头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抗渗止水、 连接传力、受力的要求; 2成槽结束后、清槽前,必须刷洗相邻槽段接头部位竖向端 面,清除端面壁上的附着物和泥皮; 3接头外侧可采取地层加固止水措施, 5.3.3地下连续墙预理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结构层板、支撑或腰梁莲接的预理件应确保位置准确、 安装牢固,预埋件安装中心位置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钢筋笼整体 安装深度允许偏差应为±10mm; 2预埋的钢筋接驳器安装中心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竖 可排距充许偏差应为10mm,并应采取防止流态混凝土或杂物进入 接驳器的保护措施; 3预理钢筋接驳器数量宜在设计数量基础上增加30%~ 50%,减少因偏差过大而采取植筋的数量。 5.3.4地下连续墙内表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理确定地下莲续墙的外放量,严格控制垂直度偏差,不 应侵占内衬墙空间位置,不得随意凿除钢筋保护层:
1合理确定地下连续墙的外放量,严格控制垂直度偏差,人 应侵占内衬墙空间位置,不得随意凿除钢筋保护层:
2主体结构竖向侧墙钢筋绑扎施工前,应先完成地 内侧表面的裂缝修补和渗水堵漏处理。
2主体结构竖向侧墙钢筋绑扎施工前,应先完成地下连续墙 内侧表面的裂缝修补和渗水堵漏处理。 5.3.5地下连续墙墙底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底注浆施工应在墙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 2注浆管材以及注浆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注浆器应采用能承受大于1Mpa静水压力的单向阀 4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应用高压水劈通压浆管 路; 5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或达到设计要求的80%以上且压 力达到2Mpa时,可结束注浆。
5.3.6采用咬合桩作为逆作法基坑围护结构时,可采用硬法或软法 切割咬合施工:对施工区域存在地下障碍物或桩长超过30m的咬 合桩,宜采用硬法切割咬合施工。 5.3.7咬合桩硬法切割咬合施工应采用全回转套管钻机施工,软法 切割咬合施工宜采用全套管钻机施工。 5.3.8咬合桩施工分为I序桩和Ⅱ序桩,I序桩和Ⅱ序桩间隔布 置,相邻桩间咬合厚度宜为200mm~400mm,桩底最小有效咬合 厚度不应小于100mm。 5.3.9咬合桩施工垂直度充许偏差应为1/300。
5.3.10逆作法地下工程基坑分仓隔水惟幕、坑中坑的隔水惟幕可 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CSM工法墙、RJP工法桩和MJS 工法桩施工,地墙槽段施工接头止水加固可采用高压旋喷桩、 RJP工法桩、MJS工法桩施工。 5.3.11大于30m的超深地层加固、大桩径地层加固以及对加固体 强度、渗透性、早期强度等指标要求高的工程宜采用RJP工法桩和 MJS 工法桩。
3.12RJP工法桩桩径不宜小于2.2m,桩深度不宜大于70m:MJ 二法桩桩径不宜大于2.4m,桩深度不宜大于60m;水泥掺量均 宜小于750kg/m3。
灰铸铁标准立柱桩施工误差应符合下列规
5.4地下竖向支撑桩柱施工
5.4.3扩底灌注桩施工清孔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应在成孔完
清孔时应将带挡板的桶式钻头放至孔底旋转钻进清孔; 清孔结束时应测定孔底沉渣,孔底沉渣厚度不应超过
5.4.4扩底灌注桩第二次清孔应在钢筋笼下放后混凝土灌注前进 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笼下放后,孔底沉渣检测厚度大于50mm时可使用清 渣泵清孔或气举反循环进行清孔: 2清孔时稳定液补充量不宜少于清渣泵或气举反循环的排 量; 3清孔后应保持稳定液的高度,并应在30min内灌注混凝土。 5.4.5水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应防止钢筋笼上拱,混凝土初灌高 度不应低于扩底部分顶部,终灌高度应高出设计桩顶,高出部分不 宜小于桩长的5%,且不应小于0.5m。 5.4.6逆作法钻孔灌注桩施工可采用桩端、桩侧复式后注浆工艺控 制桩体沉降。后注浆导管可采用钢管,单桩导管数量不应少于2 根,并应与钢筋笼加劲筋绑扎固定或焊接;出浆口可采用单向截流 阀,注浆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不得小于试桩施工期间的注浆量。 5.4.7液压垂直插入钢管法的灌注桩混凝土宜采用超缓凝混凝土, 其初凝时间不宜小于36h,落度应为200mm~220mm,不掺加外 加剂时16h后的落度不应小于120mm,粗骨料宜采用 5mm~25mm连续级配碎石
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8竖向支撑柱的施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永临结合的钢管混凝土柱、型钢柱的加工制作、安装及混 凝土浇筑; 2临时格构柱的加工制作、安装。 5.4.9圆形钢管混凝土立柱的钢管宜采用直缝焊接管或无缝管。焊 接钢管宜在工厂制作,焊缝应采用对接熔透焊管件标准,焊缝强度不应低于 管材强度,焊缝质量应符合一级焊缝标准;应采取措施确保钢管分
....- 相关专题: 地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