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152 201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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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进行连续慢速加载直至试件破坏。 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卸载值可取为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 级临界试验荷载逐级卸载: 2卸载时,宜在各级临界试验荷载下持荷并量测各试验参 数的残余值,直至卸载完毕; 3全部卸载完成以后,宜经过一定的时间后重新量测残余 变形、残余裂缝形态及最大裂缝宽度等,以检验试件的恢复性 能。恢复性能的量测时间,对于一般结构构件取为1h,对新型 结构和跨度较大的试件取为12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5.3.9试件的自重和作用在其上的加载设备的重量,应作为试 验简的一部分,开经计算后从加载值中扣除。,试件自重和加载 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取得,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验证性试验其数值不宜大于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的20%。1 5.3.10当试件承受多组何载作用时,施加手试件不回部位上的 各组荷载宜按同一个比例加载和卸载。当试验方案对各组荷载的 加载制度有特别要求时,应按确定的试验方率进行加裁

    6.1.1结构试验的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1应根据试验目的及探讨规律所需的参数,确定量测项目; 2量测仪表布置的位置应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试件的结构 生能: 3应选择能够满足量测量程和精度要求的仪表及支架等附 属设备; 4除基本测点外,尚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测点: 5在满足试验分析需要的条件下,宜简化量测方案,控制 量测数量。 6.1.2混凝土结构试验时,量测内容宜根据试验目的在下列项 自中选择: 1荷载:包括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或其他形式的荷载: 2 位移:试件的变形、挑度、转角或其他形式的位移: 3 裂缝:试件的开裂荷载、裂缝形态及裂缝宽度: 4应变:混凝土及钢筋的应变: 5 根据试验需要确定的其他项目。 6.1.3 混凝土结构试验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有关精度等级的 要求,并应定期检验校准、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人工读 数的仪表应进行估读,读数应比所用量测仪表的最小分度值小一 位。仪表的预估试验量程宜控制在量测仪表满量程的30%~ 80%范围之内。 6.1.4为及时记录试验数据并对量测结果进行初步整理:宜选 用具有自动数据采集和初步整理功能的配套仪器、仪表系统。 6.1.5结构静力试验采用人工测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测读防雷标准规范范本,全部测点读数时间应基 本相同; 2分级加载时,宜在持荷开始时预读,持荷结束时正式 则读: 3环境温度、湿度对量测结果有明显影响时,宜同时记录 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6.2.1结构试验中测量集 教文衣中优开 传微器 弹簧式测力仪等。各种力值量测仪表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荷载传感器的精度不应低于C级:对于长期试验,精度 不应低于B级: 荷载传感器仪表的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被测力值总量的 1.0%示值充许误差为量程的1.0%; 2弹簧式测力仪的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仪表量程的2.0%, 示值允许误差为量程的1.5%: 3当采用分配染及其他加载设备进行加载时,宜通过荷载 传感器直接量测施加于试件的力值,利用试验机读数或其他间接 量测方法计算力值时,应计人加载设备的重量: 4当采用悬挂重物加载时,可通过直接称量加载物的重量 计算加载力值,并应计人承载盘的重量:称量加载物及承载盘重 量的仪器允许误差为量程的士1.0%

    移变形的仪表读数持续增大:当以干斤顶加载时,在某变形下位 移不变面荷载读数持续减小,则表明试件已经开裂: 3度转折法:对大跨度试件,根据加载过程中试件的荷 载一变形关系曲线转折判断开裂并确定开裂荷载: 4应变量测判断法:在试件的最大主拉应力区,沿主拉应 力方向连续布置应变计监测应变值的发展。当某应变计的应变增 量有突变时,应取当时的荷载值作为开裂荷载实测值,且判断裂 缝就出现在该应变计所跨的范围内。

    6.5.3裂缝宽度量测位置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对梁、柱、墙等构件的受弯裂缝应在构件侧面受拉主筋 处量测最大裂缝宽度:对上述构件的受剪裂缝应在构件侧面斜裂 缝最宽处量测最大裂缝宽度: 2板类构件可在板面或板底量测最大裂缝宽度: 3其余试件应根据试验目的,量测预定区域的裂缝宽度 6.5.4试件裂缝的宽度可选用刻度放大镜、电子裂缝观测仪 振弦式测缝计、裂缝宽度检验卡等仪表进行测量,量测仪表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刻度放大镜最小分度不宜大于0.05mm; 2电子裂缝观察仪的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02mm; 3振弦式测缝计的量程不应大于50mm,分辨率不应大于 量程的0.05% 4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0.05mm。 6.5.5对试验加载前已存在的裂缝,应进行量测和标志,初步 分析裂缝的原因和性质,并跨裂缝作石膏标记。试验加载后,应 对已存在裂缝的发展进行观测和记录,并通过对石膏标记上裂缝 的量测,确定裂缝宽度的变化

    6.6试验结果的误差与统计分析

    数字所代表的计量单位应与所用仪表的最小分度值相对应。 6.6.2一定数量的同类直接量测结果,统计特征值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平均值

    武中: 第个量测值: n 量测数量。

    式中: 直接量测参量; y 间接测量结果: A: 直接量测参量的基本试验误差: Ay 间接量测结果的最大绝对误差: 8y 间接量测结果的最大相对误差; y 间接量测结果的标准差; 1 直接量测参量的数量。 6.6.+对试验中多次量测系列数据中与其余量测值有明显差 的可疑数据,可按下式决定取舍:

    6.6.+对试验中多次量测系列数据中与其余量测值有明显差异 的可疑数据工可按下式决定取舍:

    7.1.1实验室试验应按探索性试验或验证性试验,根据试验目

    1试验方案设计; 2试件的制作、养护和安装: 3材料性能试验; 4试验加载、量测及试验现象的观测及记求 5试验结果的整理及分析: 6试验报告及结论。 7.1.3实验室试验应充分利用实验室的加载控制系统、量测和 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等有利条件:当在室外进行试验时应采取必 要的遮盖和屏蔽措施。 7.1.4实验室进行的探索性试验和验证性试验,钢筋的主要力 学性能指标和混凝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与设计要求值的充许偏 差宜为士10%

    d.合理的误差限值,按表6.6.4取值

    表6.6.4试验值含弃标准

    6.6.5对试验数据作回归分析时,宜采用最小二乘法拟合试验 曲线,求出经验公式,并应进行相关性分析和方差分析,确定经 验公式的误范围。

    6.6.5对试验数据作回归分析时,宜采用最小二乘法拟合试验

    7.2.1探索性试验的试件设计宜符合下列原则:

    1试件的儿何形状、结构尺寸、截面配筋数量、配筋形式 以及构造措施等参数,宜具有代表性; 2宜通过改变主要影响参数而形成系列试件,通过试验对 比寻求该参数变化对结构性能影响的定量规律; 3当影响参数较多时,可采用正交设计方法对试件的多个 参数进行组合:

    件确定。当需要通过试验研究结构屈服后的力学性能时,宜采 用屈服前由力值控制加载、届服后由位移控制加载的加载 制度。 7.2.9对于验证性试验,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改变加载方式利 用同一试件进行不同荷载工况下的多次试验。不同工况的试验应 按照荷载效应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 7.2.10对需要研究结构恢复性能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5.3.7 条的规定进行分级卸载,并在卸载后对残余值进行量测。 7.2.11实验室试验的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标准第7.2.6条的要求分析试件内力、变形分布 变化的规律,从而确定内力和变形的重点量测部位,并按第6.2 节~第6.5节的要求布置传感器; 2应在试件的对称位置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量测点,并 通过测量值的对比复核,确认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3当试件加载至可能发生破坏阶段时:位移计、应变计的 布置应兼顾试验量测数据的有效性和仪器仪表的安全

    7.3.1试验开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试验前应测试同条件养护的混凝主试块以及钢筋试样的 性能,并确定材料的性能参数; 2应按实测的材料参数,事先计算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及 量测指标的预估值,作为试验分级加载和现象观测的依据: 3根据试验方案安装试件、加载设备和量测仪器、仪表: 对试件进行预加载,并对测试设备进行调试 4将试件表面刷白并绘制方格,标示各个侧面所在的方位 并有利于在试验过程中观察、描绘裂缝及准确记录试验现象。

    7.3.2试验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1加载数值及数据采集应专人负责并及时记录; 2应有专人负责观察裂缝,描绘和记录裂缝形态及发展

    势:测读最天裂缝宽度,并在裂缝边标注相应的荷载值(或荷载 等级)及相应的裂缝宽度: 3加载过程中应对比实测数据与预估值,判断试件是否达 到预计的开裂、届服、承载力标志等临界状态:在接近预估的临 界状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加载级差,以便更准确地量 测、确定各临界状态的荷载、变形等试验参数 4当进行试验的后期加载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加载 设备倒塌、仪表损环,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7.3.3验证性试验当出现表7.3.3所列的标志之一时,即应判 断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表7.3.3承载力标志及加载系数%

    续表7.3.3 受力类型 标志类型 承载力标志 加载系数. () 13 混凝土压陷、剪裂 1.40 局部受压 14 边角混凝土刹裂 1:50 受拉主筋错固失效,主筋端部滑移达 15 1:50 到0.2mm 钢筋的 受拉主筋在搭接连接头处滑移,传力性 罐固、 16 L.50 连接 能失效 17 受拉主筋搭接脱商或在焊接、机械连接 1.60 处断裂、传力中断

    受力类型 标志类型 承载力标志 加载系数Ye. () 13 混凝土压陷、剪装 1.40 局部受压 14 边角混凝土刹裂 1:50 受拉主筋错固失效,主筋端部滑移达 15 1.50 到0.2mm 钢筋的 受拉主筋在搭接连接头处滑移,传力性 铺固、 16 L.50 连接 能失效 受拉主筋搭接脱离或在焊接、机械连接 17 1.60 处断装裂,传力中断 注:1表中加载系数与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结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为相应承 载力标志的临界试验荷载值;详见本标准第9.3.6条的有关规定;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时,或采用无明显届服钢筛为受力主筋时, 取用括号中的数值: 3试验中当试验荷载不变而钢筋应变持续增长时,表示钢筋已经屈服,判断 为标志2。 7.3.4实验室试验宜按本标准第5.3.7条的要求进行后期加载, 直至出现下列破坏现象: 荷载达到最大值后自动减退: 2水平构件弯折、断裂或构件解体: 3竖向构件届曲、压溃或构件倾覆: 4 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破坏状态 7.3.5试件的应力、应变可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分析整理: 1 各级试验荷载作用下试件控制截面上的应力、应变分布; 2 试件控制截面上最大应力(应变)一荷载关系曲线: 3 试件内钢筋和混凝土的极限应变: 4 试件复杂应力区剪应力和主应力的大小以及主应力的 方向。 7.3.6 当要求将试验结果与理论计算结果进行比较时,可绘制 40

    试件实测与理论的荷载位移关系曲线,并计算试件开裂荷载、 短期挠度、屈服荷载、承载力试验荷载等计算值与实测值的比 值,以及这些比值的平均值、标准差或变异系数。

    8.1.1批量生产的预制混凝主构件置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立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章及本标准第7章验证性试验的要求进行试件结 购性能的试验研究; 2检验各项结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留有一定的裕量; 3根据试验检验结果的分析、复核,调整并确定有关预制 构件的材料和工艺参数: 4宜进行后期加载,探讨试件的承载力裕量及破坏形态: 5宜卸载探讨试件挠度、裂缝等的恢复性能 6对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还应对其性能设计的有关参 数进行检测、复核。 8.1.2批量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单位在批量生产之前 宜进行首件检验:当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有较大调整变化 时,也宜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标准设计要求及本标准第7章验证性试验的要求进 行检验; 2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及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各项性 能检验; 3宜在本条第2款的基础上进行加载直至试件破坏,检验 预制构件承载力的裕量及破环形态。 8.1.3批量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按产品检验 批抽样进行合格性检验。预制构件的合格性检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充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 2,要求不出现裂缝的顶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 挠度和抗裂检验: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杆件,应按钢筋混凝土 构件的要求进行检验。 8.1.+叠合构件底部的预制构件,应在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 方体试块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以后,在其上部浇筑后浇层 混凝土,并在后浇层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后层要求、叠合试件结构性能检验充许值及试验方法等, 应由设计文件规定或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按实配钢筋相应的检验要求确定。 8.1.5对一般梁、板类叠合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后浇层混凝 土强度等级宜与底部预制构件相同,厚度宜取底部预制构件厚度 的1.5倍:当预制底板为预应力板时,还应配置界面抗剪构造 钢筋。 8.1.6墙板、柱、桩等竖向预制构件宜按本标准第5.1.5条的 方法,采用在两端对顶加载、同时施加横向荷载的方式加载。也 可采用水平位按受弯构件进行加载试验:进行间接结构性能检 验。当采用间接结构性能检验时,设计文件应根据预制构件的截 面形状、尺寸、预应力状况及材料强度等,计算其在受弯条件下 的效应,并给出相应的试验加载方案及挠度、裂缝控制,承载力 等结构性能检验允许值。 8.1.7对设计方法成熟、生产数量较少的大型预制构件,当采 取加强材料和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时,可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 宽度检验:当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实践经验时,也可不作结构 性能检验。 8.1.8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检验指标及合格性判断方法,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确定,

    8.2.1混凝士预制构件应采用短期静力加载试验的方式进行结 构性能检验。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由设计文件对其试验方法 作出专门规定。

    :2购主百小方 的受力特点和混凝土强度等级由设计文件计算确定。结构性能检 验应在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 行。当试件在混凝土尚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或在超过规定的龄 期后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时,检验所需的结构性能试验参数和检验 允许值宜作相应的调整

    8.2.3试验用的加载设备及量测仪表应预先进行标定或校准。

    8.2.4试件加载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加载要求、试件类型及

    1简重块加载适用手板类构件的均布加载: 2于斤顶加载适用于集中加载,可采用分配梁系统实现多 点加载,并用荷载传感器量测力值,也可采用油压表读数,并计 算力值: 3梁或架等大型受弯构件加载时应有侧向限位装置,也 可并列拼装后在面板上加载:重型梁可采用对顶加载的方法。 8.2.5试件的试验荷载布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试验荷载 的布置不能完全与设计规定相符时,应按荷载效应等效的原则换 算。换算应使试件试验的内力图形与设计的内力图形相似,并使 控制截面上的主要内力值相等。但改变荷载布置形式对试件其他 部位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8.2.6预制构件试验应按阶段分级加载,加载等级、持荷时间 等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的有关规定。型式检验加载到试件出现

    力标志;合格性检验可加载至所有规定的项自目通过检验,直接判 为合格不再继续加载

    格不再继续加载。 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的检验记录应在现场完成,试验 记录应真实,不得任意涂改。试验检验记录表可采用附录A 式,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检验背景: I试件的生产单位、名称、型号、生产工艺类型、生产 日期、所代表的验收批号; 2)试验日期、试验检验报告编号、试验单位和试验人员。 2试验检验方案: 1试件参数:试件的形状、尺寸、配筋、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强度等的设计值及实测值: 2)试验参数:加载模式、加载方法、荷载代表值、仪表 位置及编号等: 3)结构性能检验允许值:挠度、最大裂缝宽度、抗裂、 承载力等项目的检验允许值。 3试验记录: 1)加载程序:等级、数值、时间等; 2)仪表记录:读数、量测参数变化等: 3)裂缝观测:开裂荷载、裂缝发展、宽度变化、裂缝分 布图等; 4)现象描述:临界试验荷载下的现象观察,承载力标志 及破坏特征的简单描述等。 4检验结论: 1)、挠度、裂缝宽度、抗裂、承载力等检验分项的判断 2)结构性能检验结论。

    8.3试验过程及结果

    8.3.1试验开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量测试件的实际尺寸和变形情况,并检查试件的表面

    在试件上标出已有的裂缝和缺陷: 2根据试验方案安装试件、加载设备和量测仪器仪表,对 试件进行预加载,并对测试设备进行调试: 3计算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及检验指标的预估值,作为试 验分级加载和现象观测的依据 8.3.2使用状态试验应按本标准第5.3.3条、第5.3.4条的规 定分级加载至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观察各种试验现象,并对比 各检验指标的实测值、预估值及允许值,判断试件是否满足挠度 检验、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等性能要求。 8.3.3预制构件进行挠度检验时,应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下 持荷结束时量测试件的变形,将扣除支座沉降、试件自重和加载 设备重量的影响,并按加载模式进行修正后的挑度作为挠度检验 实测值a。

    8.3.4预制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实测值应安下列公式进

    9.11对下列类型结构可进行原位加载试验

    1.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2改建、扩建再设计前,确定设计参数的系统检验 3对资料不全、情况复杂或存在明显缺陷的结构,进行结 构性能评估: 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或难以进行理论分 析的复杂结构,需通过试验对计算模型或设计参数进行复核、验 证或研究其结构性能和设计方法:

    5需修复的受灾结构或事故受损结构

    9.1.2原位加载试验分为下列类型,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进行: 1使用状态试验,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验证 或评估结构的使用功能: 2承载力试验,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验证或 评估结构的承载能力: 3其他试验,对复杂结构或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结构进 行的针对性试验。 9.1.3结构原位试验的试验结果应能反映被检结构的基本性能。 受检构件的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1受检构件应具有代表性,且宜处手荷载较大、抗力较弱 或缺陷较多的部位; 2受检构件的试验结果应能反映整体结构的主要受力特点: 3受检构件不宜过多; 4受检构件应能方便地实施加载和进行量测: 5对处于正常服役期的结构,加载试验造成的构件损伤不

    应对结构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产生明显影响

    9.1.4、原位加载试验的试验荷载值当考虑后续使用年限的影响 时,其可变荷载调整系数宜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 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受检构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9.1.5试验结构的自重,当有可靠检测数据时,可根据实测结 果对其计算值作适当调整。 9.1.6原位试验应根据结构特点和现场条件选择恰当的加载方 式,并根据不同试验自的确定最天加载限值和各临界试验荷载 值。直接加载试验应严格控制加载量,避免超加载造成超出预期 的永久性结构损伤或安全事故。计算加载值时应扣除构件自重及 加载设备的重量。 9.1.7根据原位加载试验的类型和目的,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 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仅检验构件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挠度、裂缝宽度时, 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宜取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对钢筋混凝土结 构构件取荷载的准永久组合,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取荷载的 标准组合; 2当检验构件承载力时,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宜取承载力 状态荷载设计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乘积的1.60倍: 3当试验有特殊自的或要求时,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可取 各临界试验荷载值中的最大值。 9.1.8试验前应收集结构的各类相关信息,包括原设计文件 施工和验收资料、服役历史、后续使用年限内的荷载和使用功 能、已有的缺陷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还应对材料强度 结构损伤和变形等进行检测。 9.1.9对装配式结构中的预制梁、板,若不考虑后浇面层的共 同工作,应将板缝、板端或梁端的后浇面层断开,按单个构件进 行加载试验

    9.2.1结构原位加载试验应采用短期静力加载试验的方式进行 结构性能检验,并应根据检验目的和试验条件按下列原则确定加 载方法: 1加载形式应能模拟结构的内力,根据受检构件的内力包 络图,通过荷载的调配使控制截面的主要内力等效:并在主要内 力等效的同时,其他内力与实际受力的差异较小; 2对超静定结构,荷载布置均应采用受检构件与邻近区域 司步加载的方式:加载过程应能保证控制截面主的主要内力按比 例逐级增加; 3可采用多种手段组合的加载方式,避免加载重物堆积过 多,增加试验工作量: 4对预计出现裂缝或承载力标志等现象的重点观测部位 不应堆积加载物: 5宜根据试验目的控制加载量,避免造成不可恢复的永久 性损伤或局部破坏; 6应考虑合理简捷的卸载方式,避免发生意外。 9.2.2原位加载试验宜采用一次加载的模拟方式。应根据试验 自的,通过计算调整荷载的布置,使受检构件各控制截面的主要 内力同步受到检验。当一种加载模式不能同时使试验所要求的各 控制截面的主要内力等效时,也可对受检构件的不同控制截面分 别采用不同的荷载布置方式,通过多次加载使各控制截面的主要 内力均受到检验。 9.2.3原位加载试验的加载方式及程序应遵守本标准第5.2 节~第5.4节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条件选择下列加载方式: 1楼板、屋盖宜采用上表面重物堆载: 2梁类构件宜采用悬挂重物或倒链一地错加载,或通过相 邻板区域加载: 3水平荷载宜采用链加载的形式:

    4:可在内力等效的条件下综合应用上述加载方法。 原因后如认为需继续加载,宜增加荷载分级,并应采取相应的安 全措施: 1、控制测点的变形、裂缝、应变等已达到或超过理论控 制值; 2结构的裂缝、变形急剧发展: 3出现本标准表7.3.3所列的承载力标志; 4发生其他形式的意外试验现象 9.2.5原位加载试验的测点数量不宜过多;但对荷载、挠度等 重要检验参数宜布置可直接观测的仪表,并宜采用不同的量测方 法对比、校核试验量测的结果。原位加载试验过程中宜进行下列 观测: 1荷载一变形关系; 2控制截面上的混凝土应变; 3试件的开裂、裂缝形态以及裂缝宽度的发展情况; 4试件承载力标志的观测; 5卸载过程中及卸载后,试件挑度及裂缝的恢复情况及残 余值。 9.2.6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以及各类大型或 复杂结构,当通过确定范围内的原位加载试验,验证计算模型或 设计参数时,试验宜符合下列要求: 1加载方式宜采用悬吊加载,荷载下部应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加载对结构造成损伤 2现场试验荷载不宜超过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 9.2.7对结构进行破坏性的原位加载试验时,应根据结构特点 和试验自的制定试验方案,研究其结构受力特点、残余承载能 力、破坏模式、延性指标等性能。在结构进人塑性阶段后:加载 宜采用变形控制的方式。荷载施加及结构变形均应在可控范围 内,并应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3.1受弯构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度检验:

    1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 定的挠度允许值进行检验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 [a一构件挑度设计的限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 9.3.3构件裂缝宽度检验应符合下式要求:

    表9.3.3构件的量大裂缝宽度检验充许值(mm

    式中:a一 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作用下,按实配钢筋确定的 构件短期挠度计算值。 注: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混凝土受弯构件,当进行短期静力加载试验 时,.值应按使用状态下静力荷载短期效应组合相应的刚度值确定。

    9.3.2度检验允许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对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

    对预应力湿凝土受弯构件

    9.3.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抗裂检验

    式中:[a,] 挠度检验允许值: 按荷载的标准组合计算所得的弯矩,取计算区 段内的最大弯矩值 M 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计算所得的弯矩,取计算 区段内的最大弯矩值: 0 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 52

    []=0.959+Y

    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 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作用下抗裂验算边缘混凝 土的法向应力: X 混凝土构件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按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计 算确定; fik 检验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根据设计的 混凝土强度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 检验时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预压应力计算 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算预压应力值 时,混凝土的收缩、徐变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 宜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

    9.3.6出现承载力标志的构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承载力检验:

    1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B50010的 要求进行检验时,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式中:n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按本标准第9.3.7条第 2款的有关规定计算。 9.3.7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计算中的重要性系数和修正系数 按下列方法确定: 1重要性系数%,构件重要性系数可根据其所在结构的安 全等级按表9.3.7选用。一般情况取二级,当设计有专门要求时 应以说明。

    表9.3.7重要性系数%

    2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当设计要求按构件实配钢筋 的承载力进行检验时,构件承载力检验的修正系数应按下式 出算:

    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并接第9.3.6条的规定进行承载力检验和 判断。 9.4.5如承载力试验直到最大加载限值,结构仍未出现任何承 截力标志,则应判断结构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

    :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 根据实配钢筋确定的构件第类承载力标志所对应 承载力的计算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中有关承载力计算公式的右边 项计算: S一构件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 的内力组合设计值。 9.4试验结果的判断

    9.4.1使用状态试验结果的判断应包括下列检验项自

    1挠度; 2开裂荷载: 3裂缝形态和最大裂缝宽度: 4试验方案要求检验的其他变形。 9.4.2使用状态试验应按本标准第5.3.3条、第5.3.4条的规 定对结构分级加载至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并按第9.3节的要求 检验结构的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等指标是否满足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的要求。 9.4.3如使用状态试验结构性能的各检验指标全部满足要求, 则应判断结构性能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9.4.4混凝土结构需进行承载力试验时,应按本标准第5.3.3 条的规定逐级对结构进行加载,当结构主要受力部位或控制截面 出现本标准表7.3.3所列的任一种承载力标志时,即认为结构已 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确定承载 56

    10结构监测与动力测试

    10.1.1结构监测包括施工阶段监测和使用阶段监测,监测方法 和内容应根据结构所处阶段的特点和监测要求确定。对大跨、高 算等对振动敏感的混凝土结构,监测内容宜包括动力特性测试。 10.1.2监测应选择结构的代表性或关键性部位,监测结果应能 反映结构的整体受力状态或关键部位的结构性能。 10.1.3、结构监测系统宜根据监测目的,从量测仪器仪表系统、 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分析及损伤识别和定位系统、安全评 估系统等基本功能模块中作合理的选择和组合。 10.1.4:结构监测可选择本标准第6.2节~第6.5节所列的各类 量测仪表,也可根据监测项自及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本标准附录 B所列的仪表和传感器。所选仪表和传感器的量测范围、量测精 度等指标应符合测试的要求

    10.1.5结构监测的仪器仪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结构监测内容和分析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参数和适 当的监测位置及安装方式,建立可靠的结构监测系统 2结构监测系统仪器仪表的选用应满足监测项目要求的量 程、最大采样频率、线性度、灵敏度、分辨率、迟滞、重复性、 漂移、供电方式和寿命;动力特性测试的传感器还要注意传感器 的频响函数和动态校准; 3结构监测系统的仪器仪表应安装稳定,有较强的抗干扰 能力:设备、仪器均应有防风、防雨雪、防晒等保护措施:监测 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售 预理传感器元件及导线不受损伤。

    10.2施工阶段监测

    10.2.1施工阶段监测应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结构的状态进行实时 只别、调整和预测,确保施工过程中受监测结构的物理和力学性 能指标始终处于充许的安全范围内,确保结构能够符合设计的要 求。对施工阶段内力变化复杂的结构,可通过结构监测验证分析 模型和设计理论,或对施工中的不确定性间题进行研究。

    10.2.2下列类型结构宜进行施工阶段监测

    1施工过程甲工序交错、受力复杂、多工作面协间建设的 2大体积混凝土结构、超长结构、特殊截面等受温度变化、 混凝土收缩、徐变,日照等环境因素影响显著的特殊结构; 3受到邻近施工作业影响的重要结构,也宜在施工阶段进 行有针对性的监测。 10.2.3,施工阶段结构监测内容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结构的特点、 施工方法、环境因素等确定,宜包括结构体形和构件变形的监 测、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主应变的监测以及结构振动的监 测等。 10.2.4施工阶段结构的监测:应根据测试项目、测试环境和施 工周期,选择方便、可靠和耐久性较好的监测传感器和仪器仪 表,如还需继续对结构进行使用阶段的监测,则应选择并布置满 足使用阶段长期监测要求的仪器仪表。 10.2.5在编制施工阶段结构监测方案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和监 测、控制的要求,对结构进行分析,提供经计算确定的参数正常 范围和预警值。监测参数应与正常范围及预警值进行实时分析比 较和判断,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施工状态进行判断。监测结果应及 时反馈给设计、施工部门:以验证设计与施工方案,并在出现异 常情况时及时指导调整设计与施工的方案。

    10.3.1使用阶段结构监测宜采用无损监测方式,从正在使用的 结构中实时获取并处理数据,评估结构的工作状态和性能,识别 可能发生的损伤和结构性能退化,对结构性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 测,并为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指导。对使用阶段受力复杂或所处 环境特殊的结构,可通过结构监测验证分析模型和设计理论,为 结构维护和其他类似工程的设计提供依据。 10.3.2对新型、复杂、设计使用年限较长、使用环境特殊的重 要结构,为保证其使用的可靠性,可进行使用阶段的结构监测 使用阶段结构监测根据结构重要性可分为实时的在线监测和适时 的定期监测。 10.3.3使用阶段结构监测结果应能评估结构的主要力学性能 并预测其变化趋势。监测内容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结构特点、使用 功能、环境条件,从下列项目中选择相关的内容: 1环境条件:包括结构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气压、风 力、风向等参数: 2,结构的整体性能:包括特定环境和使用条件下,结构材 料特性、整体静力状态和动力特性的变化情况,也包括结构在强 风、强地面运动下的非线性特性等: 3结构关键部位的局部性能:包括结构边界和连接条件, 构件、节点及连接部分的疲劳问题,构件的应力状态、损伤、变 形以及预应力损失等: 4材料性能劣化:包括混凝土的碳化、疏松、粉化、破碎 等损伤以及钠筋锈蚀等。 10.3.4使用阶段监测应根据环境条件和监测期的要求选用技术 成熟、性能稳定、耐久性能好、易于维护的仪器仪表。传感器及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的精度、量程等应符合测试的要求。使用阶段 监测的数据通信与传输系统在确保可靠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 况选择有线网络或无线传输

    10.3.5对进行使用阶段监测的结构,宜在施工阶段即进行相应 参数的监测,并与使用阶段的监测相互衔接,使监测信息具有连 续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10.3.6结构材料性能劣化的监测可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 1观察法:直接观察构件表面混凝土的外观状态,根据裂 缝、疏松、粉化、破碎以及顺筋开裂、褐色锈渍等现象加以判 断:必要时可用水润法判断微小裂缝: 2剔凿法:对怀疑有缺陷的部位,可将混凝土剔凿到一定 深度,观察其内部的裂缝、破损情况,或钢筋表面的锈蚀程度, 也可用钻芯法作更深的取样和观察: 3碳化深度测定:配合剔凿,利用酚酥试液测定混凝土的 碳化深度。 10.3.7在编制使用阶段监测方案时,应分析结构可能出现的异 常行为,明确监控参数的正常范围和预警值。使用阶段监测应根 据当前监测结果并参考结构长期监测的数据,判断结构的实时工 作状态和安全性,并预测结构性能的变化趋势。

    10.4结构动力特性测试

    10.4.1对大跨、超高、对振动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当动 力特性对结构的可靠性评估起重要作用时,宜进行结构动力特性 测试。 10.4.2、动力特性测试系统应由激励系统、传感器和动态信号采 集分析系统组成。测试仪器的灵敏度和频率响应等性能指标应满 足测试要求,并应在使用前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准。 10.4.3动力特性测试项目可包括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和阻尼比 等动力特性的测试以及结构受振动源激励后的位移、速度、加速 度以及动应变等动力响应的测试,测试时应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 测量参数。 10.4.4动力特性测试方案应明确测试目的、主要测试内容、测 试仪器和设备、测试方法以及测点布置等。测试前应大致了解振

    或危害最大的主要动荷载及其特性。 10.4.5现场动力特性测试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测试方案准备仪器和设备,确定合适的量测范围: 2根据场地情况、测试要求和结构特点布置测点: 3在测点布置传感器,传感器的主轴方向应与测点主振动 方向一致: 4连接导线(包括屏蔽线和接地线),对整个测量系统进行 调试; 5合理设置测试参数: 6采集数据并保存。 10.4.6对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和阻尼比等动力特性参数的测试 及动力响应测试应同步量测多通道的时域曲线,采样频率应满足 采样定理的要求。 10.4.7为计算结构动力特性参数,动力特性测试数据的分析处 理可采用频域分析法或时域分析法。对环境激励下的非平稳随机 过程,也可同时在时、频两域进行联合分析 10.4.8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影响的评价:应根据现场的调 查状况、结构及人体的容许限值,通过分析论证,提出评价 意见

    11.0.1结构试验方案应包含保证试验过程中人身和设备仪表安 全的措施及应急预案。试验前试验人员应学习、掌握试验方案中 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试验中应设置熟悉试验工作的安全员, 负责试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 11.0.2制定结构加载方案时,应采用安全性高、有可靠保护措 施的加载方式,避免在加载过程中结构破坏或加载能量释放伤及 试验人员或造成设备、仪表损坏 11.0.3在试验准备工作中,试验试件、加载设备、荷载架等的 吊装,设备仪表、电气线路等的安装,试验后试件和试验装置的 拆除,均应符合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吊车司 机、起重工、焊工、电工等试验人员需经专业培训,且具有相应 的资质。试验加载过程中,所有设备、仪表的使用均应严格遵守 有关的操作规程。 11.0.4、试验用的荷载架、支座、支墩、脚手架等支承及加载装 置均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现场试验的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 刚度。安装试件的固定连接件、螺栓等应经过验算,并保证发生 破坏时不致弹出伤人。 11.0.5试验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试验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 志。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测读仪表、观察裂缝和进行加载等操 作均应有可靠的工作台或脚手架。工作台和脚手架不应妨碍试验 结构的正常变形。 11.0.6试验人员应与试验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设置专 门的防护装置,将试件与人员和设备隔离,避免因试件、堆载或 试验设备倒塌及倾覆造成伤害。对可能发生试件脆性破坏的试 验,应采取屏蔽措施,防止试件突然破坏时碎片或者锚具等物体

    9.2 试验方案 106 9.3试验检验指标 108 9.4试验结果的判断 109 10结构监测与动力测试 111 10.1一般规定 111 10.2施工阶段监测 112 10.3使用阶段监测 113 10.4结构动力特性测试 115 试验安全 119

    本标准的术语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 和通用符号》GB132、《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等结合具体情况给出的。 本次修订对试验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根据试验特点和试 验场所将试验分为:实验室试验、预制构件试验、原位加载试验 和结构监测。 实验室试验多采用缩尺模型,研究内容和方法非常丰富,根 据试验目的不同可分为探索性试验或验证性试验。 预制构件试验一般在预制厂进行,主要为生产服务,对象为 预制构件产品,针对性很强,根据试验目的和要求的不同可分为 型式检验、首件检验和合格性检验,均属于验证性试验。 原位加载试验在既有结构的现场进行。结构监测包括施工阶 段和使用阶段的监测,也包括针对大跨、超高等复杂结构进行的 动力特性测试。两类试验均属于验证性试验。 试验计算值、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承载力试验荷载值、试 验加载值、试验标志以及检验系数等概念属于本标准特有的术语 或具有特别含义的用词,在术语中单独列出以便于理解和应用。 术语中提及的计算应采用材料实测值或根据实测值推算得到 的性能参数,而不应采用设计规范给出的材料标准值或设计值进 行计算

    3.0.试验前应根据试验目的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以指导试 验顺利进行。本条列举了试验方案应包括的基本内容。试验方案 是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需经过审核后执行。 对预制构件产品的合格性检验,试件方案是样品的抽样检验 方案。对结构原位加载试验、结构监测及动力特性测试,则需根 据试验目的以及实际情况,选择整体结构、代表性区域或局部构 件进行试验。 试验方案中还应包括安全措施,以保护试验人员和试验设备 的安全。尤其在进行原位加载试验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撑和防护 措施,防止结构发生意外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试验人员的 伤害。 3.0.2为真实反映试验情况,应在试验现场及时记录试验现象。 而为准确掌握和控制试验状态,对力、位移等关键性数据宜实时 进行采集、分析和判断。本条列举了结构试验的原始记录的主要 内容。对实验室试验应基本满足上述要求,其他类型的试验,则 可根据试验目的和具体条件适当简化。 3.0.3记录整理与试验现象的初步分析宜在试验后及时进行, 这对于得出正确的试验结论十分重要,本条提出了对试验的原始 记录进行初步整理、分析的要求。试验记录中试件的位移或变形 指对试验过程起控制作用的度、伸缩、倾角等,试件的破坏性 质应区分延性破坏或脆性破坏。 3.0.4对试验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是由试验实践上升到结构理论 的关键步骤。除应对试验资料的深入分析、计算、归纳、总结以 外,探索性试验和验证性试验还有不同的侧重,本条作了简要的 说明。

    3.0.5试验报告是试验过程的真实反映和试验成果的集中体现, 应准确、清楚、全面地反映科研或工程背景、探讨目的、试验方 案、详尽的试验过程和现象描述、量测结果等。报告应实事求 是,并根据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得出试验结论。实验室试验的报 告应基本满足上述要求,其他类型试验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 简化。 3.0.6本条提出了试验报告撰写和数据处理的要求。 3.0.7试验的原始过程、数据记录和处理过程、试验报告等技 术资料应完整保存,注释清楚,并分类存档。试验资料应可供长 期查询、复核及追溯。

    考钢筋基圆面积率、截面尺寸偏差等的影响,钢筋实际的 弹性模量与理论弹性模量之间存在差异,试验分析时宜通过称重 等方法确定钢筋的实际截面,并采用钢筋弹性模量的实测值。 4.0.4当试验前未能测定材料性能或者对测得的数据有怀疑时, 可在试验后,从试件上受力较小且混凝土未开裂的区域钻取芯 样,测定混凝土材料性能参数:从钢筋未届服部位截取出钢筋试 样,测定钢筋的材料性能参数。 4.0.5处于施工阶段且留有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结构,混凝土实 本强度由同条件养护试块确定,其他情况可采用钻芯强度及其他 各种间接测强方法确定的推定强度。由于回弹法、超声法等间接 测强的方法误差较大,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检测,并根据具结果 经综合分析,确定混凝土的实体强度。也可采用钻芯法等直接测 强方法对间接测强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 4.0.6除钢筋、混凝土以外其他材料及部件的性能试验,按相 关标准或专门规定执行。如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试验分别按照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 规程》JGJ107进行,预应力筋的锚夹具、连接器试验按照《预 立力筋用铺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进行,植筋试验按 照《混凝士结构后错固技术规程》IGL145进行

    5.1.1本条为对试验支承装置的原则性要求。设置试件的支承 装置时,应使试件的受力状态符合试验方案的要求,避免因试验 装置的刚度、承载力、稳定性不足而影响试验结果。同时支承装 置在试验时的受力变形应不影响构件在加载过程的受力、变形。 5.1.2本条为对简支梁以及单向简支板等简支受弯试件支座的 规定。试验中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支座构造,但应满足本条的要 求。对无法满足理想简支条件时,一般情况下水平移动受阻会在 加载之初引起水平推力,在加载后期引起水平拉力,而转动受阻 会引起阻止正常受力变形的约束弯矩。 5.1.3本条给出了悬肾试件嵌固端的支座形式,在受弯、受剪 情况下支座应不产生水平力,不发生水平和竖向位移及转动,符 合嵌固端支座受力状态的要求。试验也可采用其他构造形式的支 座,但应满足上述要求。 5.1.4本条给出了常用的两种简支双向板支座形式,支座只提 供向上的竖向反力而无水平力和弯矩,允许有水平方向的位移和 转动,但应保证不发生水平滑脱。其他支承形式的简支双向板, 支座形式可参考图5.1.4的方式进行布置。支座应具有足够的承 载力和刚度,钢球、滚轴及角钢与试件之间应设置垫板。 5.1.5受压试件端支座的构造要求体现在下列3个方面: 1在试件的竖向受力方向,支座提供轴向力并可随试件变 形产生竖向位移; 2水平方向不产生水平位移,也无水平力: 3支座不约束试件端部的自由转动,无约束弯矩。 为此,受压试件的端支座应采用球形支座和刀口支座,并根

    1在试件的竖向受力方向,支座提供轴向力并可随试件变 产生竖向位移; 2水平方向不产生水平位移,也无水平力 3支座不约束试件端部的自由转动,无约束弯矩。 为此,受压试件的端支座应采用球形支座和刀口支座,并根

    据受力状态进行布置。为避免试件端部局压破坏影响整体试验结 果,本条还提出了对试件端部进行加强的构造措施。 5.1.6由于实际结构中受纯扭的构件很少,受扭试件试验时的 实际受力工况往往比较复杂,难以对支座作统一的规定。应根据 试验所模拟的具体受力状态,对支座进行设计。 5.1.7在进行V形折板等开口薄壁试件的受弯、受剪承载力试 验时,容易发生试件的屈曲失稳或局部破坏,为此应在支座或跨 中设置定形架或卡具,保持截面形状,避免屈曲失稳。对手专门 考察稳定性能的开口薄壁试件,则应接照实际情况设置支座。 5.1.8薄腹试件平面外刚度较小,加载时容易侧向丧失稳定 发生侧弯,甚至翻倒,故应布置可靠的侧向支撑。侧向支撑的设 置一股可利用现有结构、反力墙或在两侧设置撑杆或者三脚架

    5.1.9吊车梁等重型结构构件所受的荷载和构件尺寸很大,一 股试验机的加载能力已难以满足要求,故可以采用两榻试件互为 支座的对顶加载方式。但拉杆的刚度和承载力应满足试验要求, 且平卧的加载试件下应设置滚轴以减少摩擦,使试件能够自由 变形

    5.1.10本条针对简支和连续受弯试件的受力状态,规定了对支

    敦和地基的要求。主要保证试件的水平状态并防止过大的支座沉 降影响试验结果。对于其他受力条件复杂的试件,其支墩根据试 验的要求确定。

    5.2.1对实验室试验的各种试验机、千斤顶等加载设备提出精 度和定期检验合格证的要求,有利于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对 结构现场的原位加载等试验,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要求加载 设备具有很高的精度并进行定期校准往往存在较大困难,故充许 适当放宽要求。根据工程经验和常规的误差要求,加载精度确定 为±5%。

    5.2.2本条对实验室加载最常用的试验机提出了精度和误差要

    5.2.2本条对实验室加载最常用的试验机提出了精度和误差要 求,实验室可根据本身条件及试验要求采用更高精度的加载 设备。

    5.2.3千斤顶是最常用的加载设备之一,对实验室试验

    5.2.3千斤顶是最常用的加载设备之一,对实验室试验千斤顶 只作为加载设备,加载量值由压力传感器直接测定。对预制构件 试验和原位加载试验,如不便采用压力传感器,允许通过油压表 读数计算千斤顶的加载量,但精度较低,本条提出了保证量测力 值精度的措施

    5.2.4试验可采用分配染进行多点加载,但一般不应超过三级,

    5.2.4试验日来用分配采进行多点加载,但一 股不应趋过三级 否则难以保证试验装置的精度和稳定性。分配染应具有足够的刚 度,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而影响力的分配、分配染支座的稳定以 及试件的变形

    5.2.5现场进行的预制构件试验和原位加载试验可采用感挂重

    物、倒链一地锚等方式进行加载。荷载值宜采用荷载传感器直接 则定,对于原位加载试验,受条件限制或为简化荷载量测,也可 采用称重的方法,但总荷载值应考虑试件自重及加载装置的 重量

    5.2.6长期荷载采用杠杆集中力加载的优点是加载装置简单 荷载值稳定,且不受徐变变形等因索的影响。通过杠杆的方式可 以减少加载所需重物的数量,如加载量不大,也可采用重物直接 加载

    5.2.7为模拟墙体试件上端的受力状态,一般采用加载横梁将 集中力转化成均布荷载。横梁应有较大的承载力和刚度,加载横 梁和试件顶面之间宜采用水泥砂浆或干砂垫层,保证其接触紧 密,否则易因竖向加载不均匀而在试件顶部产生竖向裂缝。当混 凝土的强度较高时,也可以在试件顶部设计承载力和刚度较大的 横梁,并与试件浇筑成一体

    8剪力墙试件同时承受坚向和水平荷载,为避免水平存

    对竖向加载装置和加载值的影响,竖向千斤项与加载横梁之间可 设置滑动装置。滑动装置应有足够的受压承载力,并应尽量减少

    5.2.9集中荷载作用处的混凝土存在局部承压问题,故支座及

    5.2.10预制板类构件试验及结构现场原位试验带采用重物直接 加载的形式,本条对重物加载提出了有关要求。在单块加载物重 量均匀的前提下,可方便地通过加载物数量控制加载重量。如受 试验条件限制,采用吸水性强的加载物时,应有防止含水率变化 的措施,并应在试验后抽检复核加载量是否有变化。要求加载物 形状规则,主要是为便于堆积码放。分堆码放重物之间的空隙不 宜过小,这是因为试件在加载后期弯曲变形较大,重物之间留有 足够空随可避免其互相接触形成拱作用卸载

    5.2.11.散体加载主要用于现场进行板类试件或者楼

    5.2.12流体加载主要用于现场进行板类试件或者楼盖的原位加

    5.2.13气压(水压)加载一般用于密封容器的原位加载试验, 如油库、水箱、气柜、安全壳等,也可用于普通构件的均布加 载。本条提出了气压(水压)加载试验的一般要求,当采用水压 加载时,应考虑水自重的影响。当容器密封性不满足试验要求 时,可以设置气囊(水囊)以保持压力的稳定。 5.2.14试件一般应正位加载,不具备正位加载的条件时,可采 用卧位、反位等异位加载方式,但应考惠因此而引起的与正常受 力状态差异的影响。如预应力构件采用反位试验时,很可能由于 预应力与自重作用的叠加在预拉区域产生裂缝

    5.2.15等效加载是指用局部加载模拟对结构或构件上的实际荷 载效应,通常为用集中加载模拟均布加载。本条提出了等效加载 的原则及注意事项,如受弯构件的均布加载试验采用等效集中力 加载时,除应满足主要内力(弯矩)等效外,还应考虑次要内力 剪力等)相近。此外,计算挠度时需要考变形(挠度)差异 的修正。

    5.2.16本条通过表格列出了简支受弯试件等效加载的具体做

    5.3.1试验预加载的主要目的是检验试验装置及仪表、设备, 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也对垫层等进行压实,消除试件与 装置之间的空隙,使试件支垫平稳。 5.3.2对静力试验,应根据不同试验的自的确定加载程序。本 条列举了探索性和验证性试验的不同加载原则,后者应对事先确 定的各级临界试验荷载(挠度、裂缝、承载力等)加以检验。位 移加载则以屈服位移值的倍数或分位值控制。 为便于加载控制和试验现象的观测,试验前应根据试验要求 分别确定下列临界试验荷载值: 1)试件的度、裂缝宽度试验,应确定使用状态试验荷 载值Q(F): 2)试件的抗裂试验应确定开裂荷载计算值Q(F。): 3)试件的承载力试验应预估承载力试验荷载值,对验证 性试验还应计算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 1验证性试验中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应根据试件 设计控制截面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计算值和试验加载模 式经换算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计算值应根据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计算确定,对钢筋混凝 土构件、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

    医院标准规范范本[]=0.95+Y d

    压强度实测值时按内插取值: 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 关规定取用: J 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作用下抗裂验算边缘混凝土的 法向应力。 2)探索性试验 正截面抗裂试验的开裂内力计算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轴心受拉构件 Na=(f+op)A8 (5) 受弯构件 Ms=(YfP+o)W (6) 偏心受拉和偏心受压构件 (7) 中:N 轴心受拉、偏心受拉和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开裂 轴向力计算值: M. 受弯构件正截面开裂弯矩计算值: A8由实际几何尺寸计算的构件换算截面面积; Wo 由实际几何尺寸计算的换算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 抵抗矩; eo 轴向力对构件截面形心的偏心矩 Y 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 有关规定取用; 代一一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实测值。 注:公式(7)右边项中,当轴向力为拉力时取正号,为压力时取 号:

    式中: 试验时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预压应力计算值,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算预压应力值时,混凝 土的收缩、徐变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宜考虑时间因 素的影响; fk 试验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根据设计的混凝 土强度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用,当采用立方体抗 84

    3承载力试验荷载预估值应根据构件受力类型和本标准表 7.3.3所列的承载力标志类型、设计控制截面相应的内力计算值 S和试验加载模式经换算确定。当可能出现多种承载力标志 时,应按多个承载力试验荷载预估值依次进行加载试验, 验证性试验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应根据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下试件设计控制截面的内力组合设计值S和试验加 载模式经换算确定。 试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的内力计算值S应按下列方 法进行计算: 1)验证性试验 当按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试验时,应按下式计算: Su.=YoY.,S (8) 式中:Su 试件出现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 状态的内力计算值: Yo 结构重要性系数; 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加载系数,按本标准表 7.3.3取用: S试件第i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下的内力组合设计值。 当设计要求按实配钢筋的构件承载力进行试验时应按下式 计算:

    计值。 2探索性试验 试件出现第类承载力标志对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内力 计算值,应根据其受力特点、材料的实测强度、构件的实际配筋 和实测几何参数按下式进行计算

    体育标准S...=R...A..a...

    5.3.3分级加载是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 顺序按预定的步距遂级进行加载。接近开裂荷载计算值时加密荷 载步距以准确测得开裂荷载值,接近承载力试验荷载值时应加密 荷载步距,以得到准确的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并避免试件发 生突然性的破坏。 5.3.4探索性试验的持荷时间由研究需要确定:为提高试验效 率并反映混凝土强度提高后塑性减小的趋势,验证性试验的持荷 时间较原标准缩短。对新型结构、跨度较大的屋架、架及薄腹 梁等试件试验,一般不作承载力阶段的试验,面只检验使用状 态。为了充分检验其弹塑性能并确保安全,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 下宜持荷12h 5.3.5、5.3.6为统一试验过程中何载取值的方法,本条明确规 定了试验荷载实测值的确定方法。该方法简单实用、概念明确。 经多年实践检验,证明切实可行。 5.3.7为探讨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延性和抗倒塌性能,宜进行后 期加载,即在结构完成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检验后继续加载,直至 出现本标准第7.3.4条所述的各种承载力破坏现象。后期加载可 根据试验目的进行,一般采用油压千斤顶或伺服助动器进行加 载。宜按位移控制,缓慢持续加载直至试验结束。 5.3.8恢复性能是混凝土结构的重要性能,本条提出了加载试 验后逐级卸载的规定,以及卸载后对恢复性能的检验内容。 5.3.9试件及加载设备自重相对较大时,不可忽视其对试验结 果的影响。通常应作为试件上的荷载考虑。加载设备重量不宜过 大,以避免安装过程中试件产生较大的变形和应力,影响试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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