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73-2020 岩土锚固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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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材料及构件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 4.0.2材料及构件之间不应有不良反应,用于永久结构时尚应满足耐久性要求。 4.0.3钢筋筋体宜采用锚杆用热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或环氧涂层钢筋,钢绞 线筋体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环氧涂层钢绞线或无粘结钢绞线,钢管筋体可采用无缝 钢管或焊接钢管。 4.0.4锚筋采用非金属材料以及高承载力锚杆筋体采用涂层或防腐材料时,宜进行锚筋与浆体 粘结强度试验及锚具夹持试验。 4.0.5锚筋接头及锁定螺母的受拉承载力不应低于锚筋的受拉承载力。 4.0.6浆体拌制宜采用硅酸盐类早强水泥。 4.0.7浆体中石粒径不宜大于16mm,砂粒径不宜大于1.25mm。 4.0.8浆体不应采用缓凝类及引气类外加剂,不宜采用无机盐类早强剂,采用外加剂时应事先 进行配比试验。 4.0.9浆体中氯离子最大含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总质量的0.2%,含碱量不应超过3.0kg/m3。 4.0.10护套、波纹管、过渡管、注浆管、排废管、排气管等各种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在设计使用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物理及化学性能; 2管材宜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或聚炳烯材料;除重复使用的一次注浆管,其余管 材不宜采用金属材料; 3镭杆现场制作时杆体护套厚度不应小于2.0mm,波纹管壁厚度不应小于2.5mm,过渡管 壁厚不应小于5.0mm,锚筋自由段宜采用PVC管作为护套; 4一次注浆管能承受的压力不应小于1.0MPa,二次注浆管及分段高压注浆管能承受的压 力不应小于5.0MPa及最大注浆压力的1.2倍。 4.0.11定位架、端帽、束线环或绑扎线、止浆塞、锚具罩等配件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位架宜兼具隔离与对中功能,宜采用非金属材料,形状及结构应能够满足锚筋最小保 护层要求,开孔率应较高以不影响浆液在钻孔内的流动; 2束线环及绑扎线宜采用非金属材料; 3止浆塞宜采用橡胶或塑料等材料; 4锚具罩宜采用钢板、钢管、铸铁、塑料复合钢板、塑料等材料,端帽宜采用塑料、橡胶、 塑料复合钢板、钢板或铸铁等材料
4.0.1材料及构件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 4.0.2材料及构件之间不应有不良反应,用于永久结构时尚应满足耐久性要求。 4.0.3钢筋筋体宜采用锚杆用热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或环氧涂层钢筋,钢绞 线筋体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环氧涂层钢绞线或无粘结钢绞线,钢管筋体可采用无缝 钢管或焊接钢管。 4.0.4锚筋采用非金属材料以及高承载力锚杆筋体采用涂层或防腐材料时,宜进行锚筋与浆体 粘结强度试验及锚具夹持试验。 4.0.5锚筋接头及锁定螺母的受拉承载力不应低于锚筋的受拉承载力。 4.0.6浆体拌制宜采用硅酸盐类早强水泥。 4.0.7浆体中石粒径不宜大于16mm,砂粒径不宜大于1.25mm。 4.0.8浆体不应采用缓凝类及引气类外加剂,不宜采用无机盐类早强剂,采用外加剂时应事先 进行配比试验。 4.0.9浆体中氯离子最大含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总质量的0.2%,含碱量不应超过3.0kg/m3。 4.0.10护套、波纹管、过渡管、注浆管、排废管、排气管等各种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在设计使用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物理及化学性能; 2管材宜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或聚炳烯材料;除重复使用的一次注浆管,其余管 材不宜采用金属材料; 3镭杆现场制作时杆体护套厚度不应小于2.0mm,波纹管壁厚度不应小于2.5mm,过渡管 壁厚不应小于5.0mm,锚筋自由段宜采用PVC管作为护套; 4一次注浆管能承受的压力不应小于1.0MPa,二次注浆管及分段高压注浆管能承受的压 力不应小于5.0MPa及最大注浆压力的1.2倍。 4.0.11定位架、端帽、束线环或绑扎线、止浆塞、锚具罩等配件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位架宜兼具隔离与对中功能,宜采用非金属材料,形状及结构应能够满足锚筋最小保 护层要求,开孔率应较高以不影响浆液在钻孔内的流动; 2束线环及绑扎线宜采用非金属材料; 3止浆塞宜采用橡胶或塑料等材料; 4锚具罩宜采用钢板、钢管、铸铁、塑料复合钢板、塑料等材料,端帽宜采用塑料、橡胶 塑料复合钢板、钢板或铸铁等材料
5.3锚杆结构与类型5.3.1锚固类锚杆结构可划分为粘结段、锚筋自由段及张拉段,按与外界环境的传力特征可划分为锚固段、自由段及锚头段(图5.3.1)。LeLtfLtbLILa(a)拉力型锚杆LtfLa(b)压力型锚杆图5.3.1采用钻孔注浆工艺形成的预应力锚杆结构原理1—锚具及锚垫板;2—锚座;3—千斤顶夹持点;4—止浆塞;5—浆体;6—锚筋;7—护套;8—无粘结锚筋:9一承压件:Lt一粘结段:Lu一锚筋自由段:L。—张拉段:L一锚固段;L一自由段:L锚头段5.3.2深圳市常用锚杆可分为拉力型锚杆、压力型锚杆、压力分散锚杆、扩体锚杆、囊袋锚杆、全粘结锚杆、钢管锚杆、自钻锚杆、自进锚杆、可回收锚杆、对拉锚杆及端头锚固型锚杆等类型,可按是否具备施加预应力条件分为预应力锚杆及非预应力镭杆两大类。5.3.3锚杆选型应根据结构要求、地质条件、锚杆承载力、锚杆长度限制条件、使用环境、地下水分布、施工方法及本地工程经验等因素,本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初步设计时可符合下表规定:表5.3.3深圳市常用锚杆选型建议表序号锚杆工作条件适用锚杆类型反复荷载变动频繁且幅度较大,或工程预应力锚杆对变形要求严格2设计承载力高压力分散锚杆、囊袋锚杆、拉力型锚杆设计承载力较高且锚杆长度受限囊袋锚杆、扩体锚杆锚固段所在地层较软弱压力分散锚杆、囊袋锚杆、扩体锚杆、自进锚杆岩土体容易塌孔自钻锚杆、自进锚杆、钢管锚杆6需要快速形成支护能力钢管锚杆、自钻锚杆、端锚型锚杆地下不允许遗留锚杆筋体可回收锚杆8两组开挖面之间距离较近或夹角较小对拉锚杆拉力型锚杆、压力型锚杆、压力分散锚杆、囊袋锚杆、长期工程及腐蚀性地层全粘结锚杆注:1使用条件没有在表中注明时,通常多种类型锚杆均适用;2非预应力锚杆及自进锚杆适用于设计承载力较低、对变形要求不严格且荷载变化频率较低工程:3压力集中锚杆不适用于黏性土层、破碎岩层及地下水丰富的岩层。9
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5.4.10加固类错杆承载力宜按下式计算
淄杆受拉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应由锚杆荷载试验确定,初步设计 时也可按第5.4.11条估算; 加固类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kN),宜取不同破坏模式相对应的稳定验 算公式中锚杆历经的最大荷载与锚杆荷载试验最大荷载中的较大值; 锚杆承载力安全系数,长期锚杆宜取1.6,短期锚杆宜取1.4
5.4.11加固类锚杆承载力估算宜符合下列规定:
5.4.11加固类锚杆承载力估算宜符合下列规定:
锚杆自由段长度(m) 土体假定破裂面至锚杆孔口的距离(m),宜按整体滑动稳定验算所 选用的分析模型确定; 锚杆自由段穿过假定破裂面的长度(m),扩体锚杆不宜少于3.0m,其 它类型锚杆不宜少于1.5m
5.5.1锚固类及加固类注浆锚杆钻孔直径不宜小于90mm,其中预应力锚杆不宜小于110mm; 构造类注浆锚杆孔径不宜小于50mm,其中土层锚杆不宜小于90mm;锚绳孔径不宜于钢丝绳 直径的2.5倍。
5.5.2锚杆各部位长度宜符合下表规定:
表5.5.2锚杆长度经验值(m)
注:1岩体基本质量级别分级方法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执行,下同:
:1岩体基本质量级别分级方法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执行,下同 2“一”表示无建议值:
数值不适用于兼对错固段所在岩土体起加固作用的错杆
5.5.3锚固类锚杆锚固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固段宜置于岩层、稍密~密实的碎石土层及砂主层、可塑~坚硬状的黏性主层及相应性 状的粉土层,设置在其它地层时应采取相应对策; 2长期镭杆的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新近填土层及液限天于50%的主层,不得设置在未经有效 处理的下列地层:老填土层、有机质土层及相对密实度小于0.33的砂层等; 3锚固段计算长度超过有效长度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锚固体与相邻地下结构的距离及锚杆彼此间距不宜小于锚固体设计直径的3倍且不宜 小于1.5m; 5非预应力锚杆镭固段上覆土层最小厚度不宜小于2.0m,预应力锚杆不宜小于4.0m;非 预应力锚杆锚固段上覆岩层最小厚度不宜小于1.0m,预应力锚杆不宜小于2.0m; 6扩体镭杆的原孔长度与扩体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1。 7对位移要求严格的工程,锚固段的应力不应传递至假定破裂面上。 5.5.4单根应力集中锚索的钢绞线数量不宜少于3条。 5.5.5注浆锚杆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期锚杆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5mm,短期锚杆不宜小于15mm,锚筋之间净距不应小 于10mm; 2锚固类锚杆钢筋筋体直径不宜小于20mm,加固类不宜小于16mm,构造类不宜小于 12mm;
1长期锚杆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5mm,短期锚杆不宜小于15mm,锚筋之间净距不应小 于10mm; 2锚固类锚杆钢筋筋体直径不宜小于20mm,加固类不宜小于16mm,构造类不宜小于 2mm; 3错杆俯角不宜小干100
1底端宜加工成封闭式尖锥形; 2宜设置出浆孔,出浆孔直径、间距及布置方式应能有效增加锚杆与岩土体的摩阻强度 且注浆均匀:
5.5.7自钻铺杆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底端宜加工成封闭式尖锥形:
杆体宜采用定型产品; 3地质条件较差时宜在管壁上设置出浆孔并注浆。
5.5.8锚杆浆体宜符合下列规定:
1注浆锚杆一次注浆材料可采用水泥净浆、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二次注浆应采用水泥 浆:钢管锚杆、自钻锚杆及自进锚杆宜采用水泥浆: 2锚固类锚杆浆体及扩体锚杆的浆体芯抗压强度等级不应小于25MPa,其中压力型锚杆不 应小于30MPa;其它类型锚杆浆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0MPa;土层中浆体抗压强度不宜高于 35MPa; 3浆体配合比应满足可灌性及强度需要。 5.5.9锚杆注浆量宜根据现场工艺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可按本地经验估算。 5.5.10采用机械扩体法及水力扩体法形成的扩体型长期锚杆应设置浆体芯。 5.5.11每根压力分散锚杆单元锚杆数量不宜超过3个,每个单元锚杆不宜超过2条锚筋
5.5.11每根压力分散锚杆单元锚杆数量不宜超过3个,每个单元锚杆不宜超过2条锚筋。
5.6.1锚座为混凝王结构时根据不同需求可采取墩、单向梁、格构梁及板等不同形式,为钢结 构时宜采用单向矩形梁。 5.6.2锚座及锚座下岩土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设计除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及《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规定, 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1素混凝土墩宜按无筋扩展基础设计; 2独立的板宜按扩展基础设计; 3单向连续梁宜按条形基础设计,可根据实际约束条件按连续梁或简支梁计算,梁上集 中荷载可取锚杆拉力设计值; 4当地质条件较好且梁高不小于1/6锚墩间距时,反力可按直线分布考虑,梁内力可按 连续梁计算,边跨跨中弯矩及第一内支座的弯矩宜乘以1.2的系数;当不满足以上条件时宜按 单性地基梁计算。十字形或T字形梁宜按变刚度的连续梁进行计算; 5格构梁宜按双向条形基础设计,交点上的抗拨力可按静力平衡条件及变形协调条件进 行分配,内力可按上述规定分别进行计算; 6肋板宜按梁式筱板基础设计; 7双向连续的板宜按平板式役板基础设计: 8中高承载力锚杆宜验算或试验验证锚座地基土的承载力或稳定性; 9锚座外端面宜与锚杆轴向垂直; 10错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5.6.3锚座或锚座下为桩、墙等竖向结构时,应考虑预应力锚杆俯角较大时对其下拉作用的影 响,必要时采取应对措施,
5.7.1锚杆与锚座的锚固或连接节点设计时宜考虑结构削弱影响,承载力较高时应按《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标准验算施工及使用阶段最不利工况组合下的节点受冲切承载力及 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方法可按附录B执行。
1锚索宜采用夹片锚具; 2压力型锚索承压件宜采用挤压锚具、承载体或自解锁锚具; 3可回收锚杆宜采用自解锁锚具; 4钢筋锚杆宜采用螺母锚具: 5环氧涂层锚筋及锚筋敷涂环氧涂层后应采用专用锚具。 5.7.3非预应力锚杆节点锚固形式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直段锚固长度(投影长度)达不到最小锚固长度时,预应力螺纹钢筋应采用锚固板形 式,大直径钢筋及高强钢筋宜采用锚固板形式,其余钢筋可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形式 2土钉与喷射混凝土结构的节点锚固形式可按本地经验选用。 5.7.4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形式时,钢筋应伸至锚座厚度的一半以上再弯折或加板,直段锚固 长度不应小于0.4/ab,锚固长度、基本锚固长度ab、锚固长度修正系数、弯钩或机械锚固形式 及保护层厚度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 5.7.5锚固板设计及构造应符合《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规定,其中钢筋强度 等级超过500级或直径超过40mm时锚固板及锚座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牌号不应低于Q355B: 2用于抗浮锚杆时应采用圆形,用于其它锚杆时可采用圆形或方形; 3直段锚固长度不小于0.4lab时可采用部分锚固板,小于0.4/ab时应采用全锚固板; 4穿筋孔应采用圆形,孔径宜大于钢筋外轮廓1.0mm~1.5mm; 5应采用螺母与锚筋固定,螺母应采用与钢筋配套产品,锚筋宜凸出锁定螺母顶面不小 于1个螺距; 6锚固板施工阶段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避免下滑或歪斜; 7板厚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0.8倍,全锚固板外径或边长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3倍,部 分锚固板外径或边长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2.25倍; 81个锚固板只宜设置在1条锚筋上; 9锚固板应进行抗拉强度验算,验算方法可按附录C执行;
2压力型锚索承压件宜采用挤压锚具、承载体或自解锁锚具; 3可回收锚杆宜采用自解锁锚具; 4钢筋锚杆宜采用螺母锚具; 5环氧涂层锚筋及锚筋敷涂环氧涂层后应采用专用锚具 5.7.3非预应力锚杆节点锚固形式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直段锚固长度(投影长度)达不到最小锚固长度时,预应力螺纹钢筋应采用锚固板形 式,大直径钢筋及高强钢筋宜采用锚固板形式,其余钢筋可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形式; 2土钉与喷射混凝土结构的节点锚固形式可按本地经验选用。 5.7.4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形式时,钢筋应伸至锚座厚度的一半以上再弯折或加板,直段锚固 长度不应小于0.4/ab,锚固长度、基本锚固长度lab、锚固长度修正系数、弯钩或机械锚固形式 及保护层厚度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 5.7.5锚固板设计及构造应符合《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规定,其中钢筋强度 等级超过500级或直径超过40mm时锚固板及锚座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牌号不应低于Q355B; 2用于抗浮锚杆时应采用圆形,用于其它锚杆时可采用圆形或方形; 3直段锚固长度不小于0.4lab时可采用部分锚固板,小于0.4lab时应采用全锚固板; 4穿筋孔应采用圆形,孔径宜大于钢筋外轮廓1.0mm~1.5mm; 5应采用螺母与锚筋固定,螺母应采用与钢筋配套产品,锚筋宜凸出锁定螺母顶面不小 于1个螺距; 6锚固板施工阶段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避免下滑或歪斜; 7板厚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0.8倍,全锚固板外径或边长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3倍,部 分锚固板外径或边长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2.25倍; 81个锚固板只宜设置在1条锚筋上; 9锚固板应进行抗拉强度验算,验算方法可按附录C执行; 10锚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5。
5.7.6锚垫板宜选用定型产品也可现场制作,现场制作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正方形; 2用于预应力锚杆时边长不宜少于200mm,厚度不宜小于0.8倍钢筋锚筋直径且不宜少 于20mm,牌号不宜低于Q355B; 3用于非预应力锚杆时边长不宜少于100mm,厚度不宜少于10mm; 4锚垫板穿筋孔孔径宜大于锚杆杆体外径10mm~20mm且不宜大于钻孔直径,采用螺母 锚具时宜取小值; 5用于高承载力锚杆时锚垫板宜进行强度验算,验算方法可参照附录C执行。 5.7.7锚座穿筋孔宜设置过渡管护壁,孔位及角度应按与杆体同轴原则设置,孔径宜大于锚杆 杆体外径10mm~30mm且不宜大于钻孔直径,采用螺母锚具时宜取小值,过大时应采取加强措 施以防止锚杆张拉过程中边角损伤及锚垫板曲翘变形。 5.7.8锚固类锚杆锚垫板下宜设置找平层,可采用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强度应比锚座混凝土高 至少一个强度等级,也可采用钢楔
5.8锚杆刚度系数与锁定力
kR = ZRkRT kR = nEsAs / la
5.8.2锚筋传力计算长度la宜符合下列规定
锚杆轴向抗拉刚度系数设计值(MN/m); 刚度系数的折减系数,可按本地经验取值; 根据荷载试验得到的锚杆轴向抗拉刚度系数(MN/m); 锚筋弹性模量(MPa); 锚筋传力计算长度(m),宜符合5.8.2条规定。
刚度系数之和,宜经试验最终确定。
1随着荷载增加,锚杆的变形量不应影响到被锚固结构的安全,也不应导致结构变形超出
允许值,应以此作为锁定力设计原则; 2结构变形要求不明确时Po宜取轴向拉力标准值Nk; 3确定有荷载将导致锚筋拉力增大时Pa可低于Ns,但宜使增大后的最大拉力达到Nk。
5.9.1锚杆防腐设计应综合考虑设计使用年限、工作环境类别、环境作用等级等因素。 5.9.2锚杆防腐设计内容应包括材料性能及耐久性指标、构造措施、施工要求等,必要时应包 括跟踪检查及维修要求等。 5.9.3地层对金属锚筋及承压件的腐蚀等级可分为微、弱、中、强四级,锚杆相应防腐等级应 符合下表规定
表5.9.3地层腐蚀等级及锚杆最低防腐等级
O”表示该腐蚀项目存在相应的腐蚀等级,“一”表示
2地层对锚筋的腐蚀性评价、对金属承压件及锚具的腐蚀性评价宜分别执行《岩土工 0021中水和土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的腐蚀性评价、土对钢结构腐蚀性评价的有关规定,评价项目宜为pH、 见电阻率及氧化还原电位; 3电流对锚筋腐蚀性评价宜按《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5394执行: 4I*表示该I级防腐应经过专项技术研究; 5锚头长期受到水浸泡或润湿作用时,至少应进行IⅢI级防腐。
5.9.4水泥品种选用宜符合下表规定
表5.9.4不同环境类别可选用的水泥品种
注: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一2019规定:一般环境指无冻融、氯化物和其它化学腐饮 物质作用,腐蚀机理为防护层混凝土碳化引起钢筋锈蚀;化学腐蚀环境腐蚀机理为硫酸盐等化学物质对混凝 土的腐蚀。 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一2007规定通用硅酸盐水泥代号分别为:P.O一普通硅酸盐水泥,PI、PI 硅酸盐水泥,P.S一矿渣硅酸盐水泥,P.F一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C一复合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
.9. 细杆不直来用装缝控刷方法防度 5.9.6 锚筋防腐层宜为护套加防腐润滑脂、防腐涂料或浆体, 5.9.7防腐等级为II级时防腐层不应少于1层,为1级时不应少于2层,技术要求宜符合附录 D规定
5.9.8环氧涂层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工厂或相当于工厂环境喷涂制作; 2应先对钢材表面除锈处理,方法及处理质量等级应按《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一表 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一第一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腐 独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相关规定执行,处理质量等级不应低于Sa2或St3; 3防腐等级I级时涂层固化后的厚度不应少于220um,II级时不应少于180μum; 4锚筋环氧涂层伸入锚座内的长度不应小于50mm。 5.9.9杆体安装前应检查防腐层完整性,对破损处进行修补,无法修补时应增加一层。 5.9.10浆体的防腐应按《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及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执 行,锚具、锚垫板及承压件等金属构件的防腐涂装应按《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的规定热行
5.9.11长期锚杆、防腐等级为I级及ⅡI级的短期锚杆应封锚,宜符合下列规定
1锚筋张拉段切除后,基础锚杆、抗浮锚杆及工程安全等级三级时,钢绞线保留段长度 不宜少于50mm、钢筋不宜少于30mm;工程安全等级一、二级时钢绞线保留段长度不宜少于 50mm、锚筋锚杆保留段长度不宜少于60mm;拉力监测锚杆的保留段长度应从传感器上表面 起算; 2防腐等级I、II级锚杆,封锚前应采用微膨胀水泥浆或防腐润滑脂把过渡管、锚垫板及 锚具中的孔隙充填饱满,微膨胀水泥浆强度宜高出锚座结构一个强度等级且不低于30MPa; 3宜采用带喇叭管的锚垫板,否则两者之间应焊接,焊缝应饱满; 4钢绞线锚具宜多出1个锚孔以灌注浆液或润滑脂,钢筋锚具宜预加工一个注浆孔: 5润滑脂宜分别在锚具罩安装之前及之后各灌注一次; 6基础锚杆及抗浮锚杆封锚形式宜采用全埋式,其余锚固工程封锚可采用外凸式,也可 采用全埋式; 7封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尺寸应使锚筋及构件保护层厚度不少于20mm
应配置抗裂钢筋,宜与锚座结构凿毛、润湿、植筋连接; 8永久预应力锚杆宜验收合格且整体提离检查后再切割张拉段及封锚
6.1.1锚杆施工前应综合设计要求、岩土性状、现场及周边环境、场地施工条件、技术水平、 经济性及效率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机械设备、钻具及施工工艺,制定相应施工方案。 6.1.2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等进场后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施工机械设备及计量装置等进场后应进行调配、检查与试运行,
6.2钻孔、扩体与清孔
6.2.1钻孔所选用的钻具规格应能确保终孔直径不小于设计孔径。 6.2.2钻孔底部应设置足够长度的沉渣段以收集沉渣。 6.2.3 钻孔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钻孔的偏斜。 6.2.4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场地等条件选择适合的锚杆扩体工艺、扩体段分布形式及 施工机械设备,并根据现场扩体工艺试验确定适合的施工参数。
1施工机械宜具有自动记录功能; 2输送扩体介质的管路不宜过长; 3扩体介质宜选用水泥浆,浆液水灰比可按经验初定、应根据工艺试验结果最终确定: 4喷嘴旋转及行进速率、喷射压力、喷射遍数及顺序等施工参数,应能使扩体段固结体均 匀连续且强度及最小直径符合设计要求; 5分段扩体时上下段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1m; 6长期锚杆应先进行扩体施工,待水泥土终凝后再按注浆锚杆工艺形成浆体芯。 6.2.6机械扩体工艺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1扩体钻具使用前应在地面进行调试; 2扩体时机、铰力旋转及行进速率、扩体遍数、辅助注浆等施工参数及措施,应能使扩体 段固结体均匀连续且强度及直径符合设计要求; 3长期锚杆应先进行扩体施工,待水泥土终凝后再按注浆锚杆工艺形成浆体芯。 6.2.7囊袋锚杆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1杆体安装之前应检查确认膨胀挤压筒组件正常,杆体与膨胀挤压筒的装配符合设计几何 尺寸与构造要求; 2囊内水泥浆配制时宜使用添加剂,流动度宜为200mm~240mm,注浆压力宜为 0.5MPa~1.5MPa,充盈度宜为1.05~1.10。 6.2.8钻孔及扩体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6.2.8钻孔及扩体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干净,水下钻孔孔内泥浆相对密度不宜大于1.10、含砂率不宜大于4%、粘度不宜大于22s。 6.2.10锚杆孔位放线误差不应大于20mm,机械定位误差不应大于50mm,其余施工误差应符 合13.2节规定。
6.3.1锚杆杆体制作宜符合下列规定:
1杆体下料及组装等作业应在清洁场所进行; 2锚筋切断作业不应导致锚筋力学性能降低: 3杆体宜通过定位架及束线环等配件组装为整体,不宜焊接组装:锚索除了用于修复及加 固作业,筋体不应接长; 4钢筋锚杆接长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J18有关规定; 5除自钻锚杆及钢管锚杆,锚筋应采用定位架及束线环等彼此隔离及定位,并使最小保护 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6预应力锚杆及有多条锚筋的非预应力锚杆的杆体底端应设置端帽; 7注浆管、止浆塞及排气管等应与锚筋组装成整体,各构件安装位置及注浆孔的设置应有 利于注浆; 8杆体各构件之间应连接牢靠,平行顺直; 9张拉段长度应能满足千斤顶张拉作业要求 10压力分散锚杆各单元锚杆的外露端应作出明显标记并加以保护, 5.3.2杆体安装前应进行腐蚀及完整性检查,在制作、存放、搬运、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损伤及 付着泥土或油渍等不洁物质,不应产生不可接受的残余变形 5.3.3杆体应采用适合的安装工艺,安装应及时、平稳。 5.3.4杆体制作与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筋粘结段长度允许偏差为±100mm; 2自由段套管长度允许偏差为±100mm 3定位架间距误差不大于±100mm 4锚筋净距不小于保护层厚度; 6钢管铺杆出浆孔定位允许偏差为±100mn
1锚筋粘结段长度允许偏差为±100mm; 2自由段套管长度允许偏差为±100mm; 3定位架间距误差不大于±100mm; 4锚筋净距不小于保护层厚度; 6钢管锚杆出浆孔定位允许偏差为±100mm 7钢管锚杆及自钻锚杆的表观外径允许偏差为土10mm
注浆锚杆注浆宜符合下列规定: 应综合注浆工艺、浆体种类、输送距离、设计注浆压力、连续注浆量等因素选用适合的
6.4.2注浆锚杆注浆宜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综合注浆工艺、浆体种类、输送距离、设计注浆压力、连续注浆量等因素选用适合的
注浆机械设备及装置; 2应根据锚杆设计承载力及地质条件等因素选用适合的注浆工艺,二次注浆尚应选择适宜 的注浆时机; 3注浆应及时、连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注浆饱满; 4孔口宜设有钻进止浆措施和拨套管后防止浆体返流或溢出措施: 5注浆过程中应记录注浆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6.4.3钢管锚杆及自钻锚杆应根据相关经验选用适合的注浆形式及注浆压力。
6.5.1对锚杆成品应及时有效地进行保护。 6.5.2锚杆浆体的标准养护期应为28d,锚固结构最短养护期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特点及设 计施工参数等条件综合确定。 6.5.3预应力锚杆的张拉与锁定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对锚杆成品应及时有效地进行保护。 6.5.2锚杆浆体的标准养护期应为28d,锚固结构最短养护期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特点及设 计施工参数等条件综合确定。 6.5.3预应力锚杆的张拉与锁定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达到最短养护期; 2应根据锚筋类型及设计锁定力选择适合的张拉加载装置: 3张拉装置及操作要求应符合第12章规定; 4工程安全等级较高时应测定拉力锁定损失及放张荷载; 5进行了验收试验且合格的锚杆,可直接加载到放张荷载后锁定,否则张拉加载程序应 符合6.5.4条规定; 6基础及抗浮锚杆锁定时间应根据现场条件、地质条件、结构荷载和地基基础变形完成 情况综合确定。 6.5.4张拉荷载宜分为0.1Nk、0.5Nk、0.75Nk、1.0Nk及1.25Nk共5级,前4级每级荷载观测时 间可为1min,第5级荷载观测时间宜为15min;第5级荷载下锚杆第5min~15min位移不大于 0.95mm时应判定为锚杆承载力合格,应加载或卸载至放张荷载后锁定,大于0.95mm时应按 异常情况处理。 6.5.5压力分散锚杆应对各单元锚杆实行等荷载张拉及锁定。 6.5.6除非设计另外规定,宜将预应力锚杆持有拉力减少量超过0.3Po或增加量超过0.1Po作为 显常情况,发生后应进行研判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6.6.1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场地环境、回收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可回收锚杆类型 及拆筋回收工艺 6.6.2可回收锚杆应分层拆除,拆除前应确认拆除条件满足设计要求及拆除后的支护结构具有 足够的稳定性
6.6.3可回收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应有拉拨、反旋、击入等误解锁动作; 2基坑开挖及使用期间不应损伤外锚头、钢绞线及辅助解锁的绳索管线等用具; 3锚筋护套不应破损,浆液、泥浆不应漏入护套及自解锁锚具内; 4张拉段锚筋切割后的保留段长度应能满足回收操作需求; 5应根据不同回收工艺设置适合的作业平台; 6应对回收设备采取防坠落及防飞出措施。 工程相关各责任主体单位应为拆筋作业留有充足时间。 应对回收失败的锚杆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可采取措施强行拆除。 采用自钻自锁类锚杆或套取锚固体拆筋工艺时,宜把拆筋后的孔洞注浆填实。
6.7安全、环保及文明
6.7.1施工开挖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地质情况,判断可能与设计不符或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通报 有关人员处理,
1施工作业面应平整,宽度应大于钻机底盘宽度不少于2m,承载力应满足钻机稳定性要 求;周边有边坡时应事先确认其稳定性,地下水位较高场地应做好降水或隔水措施,地层软弱 场地应做好地基处理工作;采用水排渣时,应沿着工作面走向挖设尺寸适宜的排水槽并在合适 位置设置蓄水坑; 2锚杆钻机等机械设备应安放平稳,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位;应在开工前确认机 械设备及电气装置完好、正常、可靠并应进行试运行,施工中应随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钻机 工作时操作手不应离开钻机控制台;工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 方可使用;钻机班组成员均应掌握如何紧急停机;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3张拉及拆筋作业时相关人员不应站在千斤顶的正面及上下方。 6.7.3岩土锚固工程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对周边环境及岩土体扰动小的施工方法;
1应选择对周边环境及岩土体扰动小的施工方法: 2施工现场应积极采取降噪隔声措施,应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噪音控 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以防噪声扰民: 3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废浆、污水等,未经处理不应直接排放,
6.8.1施工时应如实做好施工记录及检查表。 6.8.2钻孔记录宜包括日期、天气、机械型号、锚杆型号及编号、锚杆部位、孔长(扩体长度)、 孔径(扩体直径)、钻孔倾角、进尺起止时间、套管跟进深度、地层类别、钻孔异常情况等要 素。 6.8.3杆体制安记录宜包括制作日期、锚杆型号、锚筋材料及规格、锚筋条数、粘结段长度、
6.8.3杆体制安记录宜包括制作日期、锚杆型号、锚筋材料及规格、锚筋条数、粘结段长度、
锚筋自由段长度、张拉段长度、定位架间距、安装日期、锚杆部位、入孔深度等要素。 6.8.4注浆记录宜包括注浆日期、注浆设备型号、锚杆型号及编号、锚杆部位、浆体材料及规 格、配合比、注浆工艺、浆压、注浆起止时间、注浆量、两次注浆间歇时间、注浆异常情况等 要素。 6.8.5张拉锁定记录宜包括张拉日期、张拉设备型号、压力测量及位移测量仪器型号、锚杆型 号及编号、锚杆部位、养护时间、各级张拉荷载、压力表读数、各级荷载位移观测起止时刻、 锚杆位移、蠕变量、设计锁定力、放张荷载、张拉异常情况等因素。 6.8.6锚筋拆除回收记录包括回收日期、可回收锚杆类型、锚杆型号及编号、锚杆部位、锚筋 数量、拆筋起止时间、错筋设计长度及拆出长度、回收异常情况等要素。
7边坡锚固工程7.1一般规定7.1.1边坡锚固工程可因地制宜采用锚杆与桩、梁、板、柱、墩、喷射混凝土、柔性防护网等构件组合支护形式。7.1.2边坡锚固工程应根据边坡高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使用要求等因素,结合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环境保护等需求进行专业设计。7.2设计与构造7.2.1边坡锚固工程应采用适宜方法进行稳定性分析。7.2.2边坡稳定性分析验算及支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按分层开挖分层施工及分级开挖分级施工工况分别进行分析验算及设计2分析验算时应计入为满足施工作业面需求而进行的超挖深度;3锚杆锁定前的短暂工况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可适当降低;4暴雨工况时应考虑最高地下水位和表层浸润的情况,水下岩土体的重度应取浮重度;边坡有地下水时应考虑地下水对边坡的作用。7.2.3边坡锚固工程稳定分析时应计入锚杆的抗力作用,宜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不同分析方法进行稳定分析验算时,宜将锚杆抗力或锁定力分解为沿假定破裂面的法向分力及切向分力分别计入稳定验算公式;2危岩体以及沿斜面滑动的坡体(图7.2.3),不考虑水及地震作用时整体滑动稳定性验算宜按下式计入锚杆抗力:3(a)危岩体(b)沿斜面滑动的坡体图7.2.3危岩体及边坡锚杆加固示意图1一危岩体;2一结构面;3一锚杆;4一张拉裂缝[cA+ fGkn + Z(fPm,i+ Prt,i)]/ Gkt ≥ Ks(7.2.3)式中:c岩土体结构面(假定破裂面,下同)的粘聚力(kPa);A结构面面积(m);岩土体结构面在第i根锚杆位置的摩擦系数,应由试验确定,可按相关经验或tanp初定,β为假定破裂面的岩土体内摩擦角;Gk、Gkn及 Gkt分别为危岩体或假定破裂区内岩土体的重力、重力在结构面垂直分力25
及切向分力(kN);Pri锚杆抗力,对变形要求严格时宜取第i根预应力锚杆持有拉力,不严格时可取第i根锚杆受拉承载力特征值Rk;Pm,及Prti—分别为锚杆抗力在结构面的垂直分力及切向分力(kN);Ks整体滑动稳定安全系数目标值,可按相关标准取值,也可按相关标准取危岩所在边坡的安全等级。3锚杆受拉承载力及长度可根据经验预估,最终应通过相应的稳定分析后确定7.2.4边坡锚固工程应根据边坡形态、地质条件、临时稳定情况、环保要求及挖填需求等因素选用适宜的锚固结构。7.2.5边坡高度大于10m时宜分级,每级坡高宜为6m~10m,土质边坡及软质岩边坡分级高度宜适当降低;设置锚杆挡墙时每级高度不宜大于8m;分级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5m,平台上宜设置截排水措施。7.2.6锚杆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锚固类锚杆间距宜为2m~4m;2危岩加固锚杆轴向宜与主结构面垂直;3存在不利结构面时锚杆长度宜穿过结构面并锚入其后稳定岩土体不少于4m,结构面与坡面倾角大致平行时锚固段宜错落布置:4岩体破碎区域加固宜采取多排全粘结锚杆呈梅花状布设,横向间距及纵向垂直间距宜为1.5m~2.5m,长度不宜小于6m;5有格构梁时锚杆宜设置在格构梁节点处:6柱板式挡墙中的锚杆轴向宜垂直于边坡走向或平行于可能破坏的主滑方向,锚头宜设置在立柱上;7锚固区内有建构筑物基础传递较大荷载时,应适当加长锚杆并宜长短相间设置;8岩质边坡锚杆布设时应考虑爆破可能造成的浅层松动现象。7.2.7锚座构造宜符合下列规定:1板宜现浇形成,厚度不宜小于200mm;2格构梁纵横间距宜为2m~4m,纵向间距不宜大于横向间距;断面边长宜为300mm~600mm;土层边坡宜在格构梁顶部及两侧设置边梁形成封闭结构;3柱板式锚杆挡墙立柱间距宜为2m~6m,立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300mm;4锚座底端应置于稳定岩土体内,梁、柱、板等构件必要时宜设置基础;5梁板连续时宜每隔30m~50m设置1条伸缩缝,缝宽宜为20mm~30mm。7.2.8柔性防护网锚固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根据危岩崩落分布选择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或引导防护网;2防护网锚固宜采用全粘结锚绳,锚杆受拉承载力较大时应进行强度验算;26
3与支撑绳、拉锚绳等钢丝绳类构件端部相连接的锚杆宜采用锚头有连接环套的柔性镭 杆; 4柔性锚杆的锚头连接环套内应嵌套套环,连接环套钢绞线段应套装套管 5主动网的锚杆轴向宜垂直于坡面;被动网的锚杆轴向宜平行于拉力方向,基础锚杆的轴 向与基础中心线夹角不宜超过15° 6锚杆深度应综合考虑危岩卸荷发育深度及风化带深度,主动网及被动网的固定锚杆长度 不应小于1.5m,基础锚杆长度不应小于0.6m; 7钢丝绳注浆锚杆的钻孔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5倍;锚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10mm,杆体全长采取防腐措施时不应小于6mm。 7.2.9危岩体锚固结构选型及构造宜符合下列规定: 1滑移式及倾倒式危岩体规模较大、主控结构面开度较宽时宜采用预应力锚杆,坠落式 危岩体积较大且后缘无裂隙时宜采用预应力锚杆或全粘结锚杆; 2整体性较好的危岩体加固宜采用锚墩或锚杆格构梁结构,整体性较差时宜采用锚杆肋 板结构; 3加固倾倒破环危岩体的锚杆安设角度宜与主控结构面垂直,加固移破环危岩体的锚 汗安设角度应能够充分发挥锚杆的抗滑作用; 4相邻错杆不宜等长设计,锚固段宜根据岩体强度和完整性交错布置
7.3.1土石方开挖及锚固结构施工层级划分应符合设计工况,土质及软质岩边坡宜分段施工 7.3.2分层分级开挖时,为满足工作面需求而进行的超挖深度不应大于设计值,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不宜大于0.5m。 7.3.3岩质边坡锚杆钻孔宜采用干成孔工艺。 7.3.4岩质边坡爆破开挖时应控制好爆破参数,不应影响到设计开挖面以内的岩体稳定性及已 完成锚固结构。 7.3.5搭设脚手架时应考虑锚杆成孔机械可能产生的冲击荷载 7.3.6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封锚前应检查锚杆持有拉力,低于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处理措施。 7.3.7 锚杆质量检测可分级、分区、分批进行。
8.1.1基坑锚固工程可因地制宜采用锚杆与桩、墙、梁和喷射混凝主等构件形成组合支护形式。 8.1.2基坑锚固工程应根据基坑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使用要求等因素,结合施工及使 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环境保护等需求,进行专业设计。 8.1.3采用可回收锚杆时,地下室肥槽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基坑深度不超过13m时不宜少 于1.2m,超过后不宜少于1.5m,采用免千斤顶拆筋工艺时可适当减少,
1分析验算时宜按7.2.3条规定计入锚杆抗力作用: 2分析验算时应计入为满足施工作业面需求而进行的超挖深度; 3锚杆锁定前的短暂工况基坑稳定安全系数可适当降低; 4桩撑锚混合支护结构应综合考虑撑锚实施空间、刚度协调及拆撑工况变形等要求 8.2.2锚杆与吊脚桩(墙)组合支护结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中下部为稳定性较好的岩层时可采用吊脚桩(墙)结构,吊脚桩(墙)底端应嵌入 稳定岩层不少于0.5m; 2桩(墙)底端宜设置锁脚平台,平台宽度不宜小于0.5m; 3桩(墙)底端与上一层锚杆或支撑间距较大时宜设置锁脚锚杆,锁脚锚杆距离桩(墙) 底端不宜大于2m;锁脚锚杆宜采用预应力锚杆,设计中高承载力时锚筋宜选用钢绞线。 8.2.3基坑锚固工程应根据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形态及环保要求等因素选用适宜的锚固 结构类型。
8.2.4锚杆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土钉纵横间距宜为1.0m~2.0m,坡率大时宜取较大值,土质差时应取小值且 用部可 0m;注浆土钉成孔俯角宜为10~25°,钢管土钉、自钻锚杆及自进锚杆俯角宜为5~35° 2预应力锚杆与土钉混用时,锚杆长度宜为相邻土钉长度的1.5~2.0倍; 3地连墙及不设置腰梁的支护桩上宜预留锚杆施工孔: 4基坑阳角区域锚杆锚固段应错落布置、避免交义现象,有条件时宜采用对拉锚杆或背拉 梁板替代; 5岩质基坑局部锚杆的布设应在开挖阶段结合现场地质调查情况进行
8.2.5锚座设计及构造宜符合下列规定:
1腰梁及冠梁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或型钢组合梁: 2混凝土梁面宜设计为与锚杆轴向垂直的梯形截面,也可设计为锚头部位梯形截面、其余
部位矩形截面的异形梁; 3钢梁可选用双槽钢或双工字钢组合并加焊肋板,型钢间净距应不小于锚杆杆体直径1.2 倍,宜采用钢垫块或台座确保梁面与锚杆轴线垂直;
8.3.1基坑锚固工程宜分层开挖分层施工。 8.3.2分层开挖时,为满足施工需求而进行的超挖深度不应大于设计值,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 宜大于0.5m 8.3.3吊脚桩(墙)底端岩层开挖等作业时,不应破坏锁脚平台。 8.3.4 预应力锚杆的张拉段在地下室回填前不宜切除。 8.3.5 锚杆质量检测可分层、分区、分批进行。
8.3.1基坑锚固工程宜分层开挖分层施工。 8.3.2分层开挖时,为满足施工需求而进行的超挖深度不应大于设计值,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 宜大于0.5m 8.3.3吊脚桩(墙)底端岩层开挖等作业时,不应破坏锁脚平台。 8.3.4 预应力锚杆的张拉段在地下室回填前不宜切除。 8.3.5锚杆质量检测可分层、分区、分批进行。
9基础与抗浮锚固工程9.1一般规定9.1.1基础与抗浮工程的锚杆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根据上浮力大小、岩土工程条件、本地锚杆工程经验、主体结构基础形式及受力和变形要求等综合确定。9.1.2设计时宜考虑循环荷载及动荷载对抗浮锚杆及基础锚杆的不利影响。9.2设计与构造9.2.1基础与抗浮锚杆工程应根据结构形式、上部荷载分布、地下水控制条件和场地周边情况等,按施工、使用阶段的最不利工况组合分别进行整体稳定与局部稳定设计与验算,位于坡地的基础锚固工程尚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性。9.2.2锚固结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分布、上拨力或地下水浮力、上部结构及基础刚度、锚杆承载能力及抗拉刚度、地基承载力及刚度等,考虑结构荷载平衡及变形控制,按上部结构一基础一地基一锚杆共同协调作用进行设计;2主体结构采用桩基础时,桩刚度应按相关标准取值;采用天然基础或浅基础时,地基土刚度宜采用文克尔地基模型的土刚度,不宜计取锚杆的抗压刚度;3全粘结锚杆锚固体直径较大时,宜考虑最不利工况下其刚度对底板的不利影响;4计算单元内各锚杆受力应接近,难以调整时个别锚杆拉力标准值N可大于受拉承载力特征值Rk,但超出部分不应大于0.1Rk且不应大于50kN;5验算地基土承载力时荷载中应计入预应力锚杆持有拉力作用。9.2.3锚固结构抗浮稳定性验算时宜按下式(图9.2.3)计入锚杆的抗力作用:akay图9.2.3锚固结构抗浮稳定性验算简图1一结构;2一岩土体;3一假定破裂面;4一锚杆(Wk+Gk+ Rik) / Nwk ≥ Kw(9.2.3)式中:Wk计算单元假定破裂体内岩土体的自重(kN);Gk—折算到计算单元内的结构自重与作用在其上的永久荷载标准值之和30
1抗浮锚杆应垂直布置,高算结构基础锚杆宜垂直布置,重力式挡墙的基础锚杆无抗滑 急定需求时宜垂直于基础底面布置,天跨度结构拱脚等承受水平力的基础锚杆俯角宜为 5°~30°且有利于锚杆施工; 2锚杆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通行及荷载试验; 3岩体水平层理发育时,相邻锚杆的锚固段宜错落置放。 9.2.8预应力基础锚杆及抗浮锚杆应张拉锁定后再封闭锚头。 9.2.9抗浮锚杆锚固节点防水除应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等标准规定,尚 宜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等级不应低于相应地下结构防水等级; 2应根据防水等级、锚杆类型及锚固节点形式等选用适合的防水措施,防水措施选用宜 符合表9.2.9规定; 3锚杆防水涂料层与底板防水层平面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厚度不应小于2.0mm 4遇水膨胀止水环(胶、条)厚度不应小于5mm,环宽不应小于15mm,7天净膨胀率 不宜大于最终膨胀率的60%,最终膨胀率不宜小于300%,高温流涧性(80℃×5h)应无流 尚; 5钢板止水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不应小于2mm,应与金属锚筋或套管满焊; 6预应力锚杆节点防水时,宜采用微膨胀浆体把过渡管、锚垫板及锚具中的孔隙充填饱 满,浆体强度应高出锚座结构至少一个强度等级,宜采用高强微膨胀专用灌浆料; 7预应力锚杆穿透防水等级一级的结构底板时,宜在结构底板面上留置排渗层等疏排渗 漏水的条件。
9.3.1防水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清除基层上的泥土、粉尘等杂物,用清水冲洗干净,基面不应有明水; 2采用涂料防水时,锚杆端头应剔凿至锚杆浆体密实处,并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找 平至设计要求标高; 3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应连续、均匀,待表层涂料呈半干状态后开始喷水 养护,养护时间不宜少于3d; 4止水胶条宜采用自粘式遇水缓膨胀型,成品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不应出现破损, 9.3.2锚固节点防腐施工应结合防水施工同时进行。 9.3.3预应力锚杆锁定后宜及时封闭锚头;需调整预应力的锚杆锚头应安装钢质可拆卸锚具 罩,罩内应充满防腐润滑脂。 9.3.4铺杆质量检验宜在基础结构施工之前进行
9.3.4锚杆质量检验宜在基础结构施工之前进
10浅理隧道与地下洞室锚固工程
10.1.1浅埋隧道及地下洞室锚固工程应按《岩士 50086和铁路、公路、市政、水务等不同工程领域技术标准进行围岩评价与围岩分级 10.1.2宜采用喷锚构筑法进行设计、施工及监测,以喷射混凝土、锚杆及钢架为主要支护 手段,及时支护、及时封闭,使围岩成为支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0.2.1喷错法设计原则宜符合下列规定
10.2.1喷锚法设计原则宜符合下列规定: 1以工程类比法为主,并与监控量测相结合; 2对于大跨度、高边墙的隧道和地下洞室,尚宜辅以稳定性分析复核; 3对于复杂的大型地下洞室群,可用地质力学模型试验验证; 4特殊区段应适当加强; 5特殊地质区段设计前应进行专门试验或研究 10.2.2喷锚法设计步骤宜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应根据相关标准确定的围岩级别和隧道与地下洞室尺寸选定喷锚支护类型 和设计参数; 2施工阶段,应根据开挖过程揭示的地质条件详细划分围岩级别,并应通过监控量测 结果的综合分析修正设计; 3地质条件复杂多变时宜分段设计。 10.2.3围岩锚固设计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围岩类别、功能需求和效果合理选型; 2IV~V级围岩宜设置超前锚杆,其尾端应支撑在开挖面后方的已施作初期支护钢架上 以共同形成超前支护体系; 3V~V级围岩的主质地段宜设置小导管或小钢管,其中地下水量较小的砂石主、砂 砾卵石层、断层破碎带、软弱围岩及浅埋等地段宜采用小导管,地质条件较差但又不需要注 浆或不宜注浆的地段宜采用小钢管; 4在不易成孔且钢管难以直接顶入的松散碎石土地段,可采用自钻锚杆; 5地层软弱、稳定性差的浅埋围岩可采用地表砂浆锚杆进行预加固。 10.2.4系统锚杆及局部锚杆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围岩级别为III~V级时宜按系统锚杆设计; 2 安设角度宜与洞室开挖壁面
垂直;岩体主结构面产状对洞室稳定不利时,应将锚杆与结构面呈较大角度设置;结构面或 岩层面明显时,锚杆宜以较大夹角贯穿岩体主结构面或岩层面; 3系统锚杆杆体直径不宜小于22mm; 4隧洞宽度小于15m时系统锚杆长度宜为2m~3m,不小于15m时宜为2m~4m; 5锚杆间距不宜大于长度的1/2,I~IⅢI级围岩中不应大于1.5m,IV~V级围岩中宜为 0.5m~1.0m且不应大于1.25m,围岩较差、地应力较高或洞室开挖尺寸较大时应适当加密, 较密时宜长短锚杆交错布置: 6局部锚杆布置方向在拱腰以上时应有利于锚杆受拉,在拱腰以下及边墙时应有利于 锚杆受剪切 7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宜采用Q235钢,尺寸不宜小于150mm×150mm×6mm。 10.2.5超前锚杆、小导管、小钢管、自钻锚杆及地表砂浆锚杆设计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1注浆宜采用水泥净浆,水灰比可为0.5~1.0; 2为永久构件时尚应符合本标准防腐有关规定; 3尚应符合《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D70规定。
10.3.1隧道与地下洞室镭固工程开挖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天小、结构形式、机械配 备、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应有利于保护围岩的自承能力并与喷锚支护方法协调一致, 贯镭支护应采用有利于缩小围岩裸露面积和缩短裸露时间的施工方法及程序。
10.3.1隧道与地下洞室镭固工程开挖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天小、结构形式、机
10.3.2喷错支护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应及时进行施工现场监控量测、根据围岩及喷锚面变形情况调整支护方案及参数; 2支护作业应紧跟工作面进行并采用早强措施,必要时采取喷射混凝土封闭掌子面、超 前支护及封闭仰拱措施: 3宜按照初喷混凝土、安装短锚杆、铺设钢筋网及钢架、复喷混凝土、安装长锚杆顺序 进行; 4松散、软弱、破碎等稳定性差的围岩中喷射作业完成4h、锚杆安装完成8h及监测仪 器埋设1h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的开挖作业, 5地下水发育地段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可预先集中导水或灌浆,开挖后应立即喷射防水型早强混凝土封 闭开挖面,再设置钢架、钢筋网、锚杆等其它综合性支护措施。 6在易风化、吸水膨胀、失水剥落等围岩中开挖或出现可能塌落或滑动危石时,开挖 后应立即用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大面积危石应根据先锚后挖或边挖边锚原则逐层施工 10.3.3锚杆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在层理结构明显或存在滑动面的围岩中,锚杆方向宜根据地层节理走向适当调整,使
33错杆施工宜符合下列
1在层理结构明显或存在滑动面的围岩中 杆方向宜根据地层节理走向适当调整,使 锚杆轴线与岩体主结构面或滑移面成较大角度相交以利于围岩稳定:
2仰斜注浆锚杆孔口应设置密封装置,钻孔孔壁较为光滑时注浆方式可自下而上,注浆 管口距孔口宜为150~200mm;孔壁较为粗糙或岩体较为破碎时可自上而下,一般裂隙岩体 可不单独设排气管,致密岩体中应设置排气管; 3锚杆安装后外露长度不宜超过100mm并应采用喷射混凝土覆盖。 10.3.4锚杆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锚杆原材料及构件、拉伸性能、浆体强度、预应力、安装参 数、注浆饱和度、锚杆抗拨力等,其中锚杆抗拨力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10.3.5锚杆原材料及构件检测项目应包括锚杆杆体、钢架、连接器、锚头(垫板、螺母或锚 具)、树脂卷和快硬水泥卷锚固剂、水泥浆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拌合水、细骨料及外 加剂)和水泥浆强度等。 10.3.6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杆体及连接器组装件拉伸性能应按进场批次随机抽样,数量不应少于镭杆总数 的1%且不少于6根; 2锚杆孔距、钻孔深度及孔径、杆体插入深度检测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分别 不少于6根; 3水泥浆材料及强度检测宜符合第14章规定,其余检测项目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 定。
11.1.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宜拆除重建的既有挡墙应进行加固: 1出现失稳迹象、支护结构及构件出现明显开裂及变形的挡墙; 2使用条件有重大变化或改造可能影响安全的挡墙; 3遭受灾害及已发生安全事故的挡墙工程。 11.1.2加固后的挡墙使用年限不应低于挡墙工程服务对象的使用年限。 11.1.3加固后的挡墙应进行正常维护,用途和使用条件改变时应进行安全性评估。
11.2.1应根据挡墙加固条件选用适宜的加固方法。 11.2.2应综合分析计算单元中原有及新增支护结构构件的有效抗力,共同作用形成整体受 力体系,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宜考虑原支护结构构件的有效抗力: 1支护结构基础位于潜在滑移面以内、挡墙整体失稳时; 2墙体变形、倾斜、开裂严重,浆砌重力式挡墙墙体松散; 3无法查明挡墙结构和地基条件的老旧挡墙。 11.2.3重力式挡墙加固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格构式锚杆挡墙加固时,锚杆应设置在格构梁交叉点并宜设置基础: 2采用肋板式锚杆挡墙加固时,锚杆宜设置在竖肋上并宜设置基础; 3采用喷锚加固时,锚杆穿墙应采取防护措施,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宜小于120mm 4采用桩锚加固时,宜架设横梁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对墙面分区包封;排桩或微型桩宜 设置在墙前或墙后,只能设置在墙中时应保证成桩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及挡墙稳定 11.2.4钢筋混凝土挡墙加固宜符合下列规定: 1挡墙变形较大或需要严格控制变形以及需要增加较大抗力时,可采用预应力锚杆; 2锚头处应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或墩,截面及配筋应满足锚头的传力、构造和 整体受力要求。 11.2.5锚杆挡墙加固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挡墙整体稳定、锚杆承载力、锚杆挡墙肋柱承载力等不足时,可在肋柱上或肋 柱间增设错杆、现钢湿凝土面板、肋梁或挂钢筛网喷射混凝土面板
1锚杆挡墙整体稳定、锚杆承载力、锚杆挡墙肋柱承载力等不足时,可在肋柱上或肋 柱间增设锚杆、现浇钢筋混凝土面板、肋梁或挂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 2锚杆挡墙肋柱外倾位移较大时,可在肋柱上加设预应力锚杆; 3采用桩锚加固时槽钢标准,排桩宜设于肋柱中间并应设置可靠的传力构件,或紧贴挡板原位 烧筑:预应力锚杆宜布设在挡墙中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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