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PSTC 46-2020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管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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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应根据技术策划设计建筑平面和建筑立面,平面设计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原则, 型的标准化、系列化。此阶段应运用BIM技术在三维设计软件中进行不同方案的比选,并通过 化建模快速建立和修改三维模型
7.2.2初步设计阶段
水利水电标准规范范本7.2.2.1预制技术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预制率、装配率计算书,完善预制构件相关节点,明确预制构件拼装、预制构件 与后浇带连接、各节点防水构造等相关内容和要求。此阶段要充分考虑设备专业的预留预埋与内装专 业的协调配合,进行专项经济性评估,分析影响成本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技术措施
7.2.2.2装配式实施方
应制定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根据项目后期施工及装配式实施方案的报批安排,制定合理的装配 式实施方案文本并编制进度。施工单位、意向构件厂、铝模爬架、内隔墙厂家以及装修设计等相关单位 应提前介入项目,参与装配式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应组织参建各方召开装配式技术协调 会,对装配式设计、生产、施工相关要点进行讨论落实,共同形成实施方案文本
7.2.2.3BIM在初步阶段的运用
7.2.3.1施工图设计
各专业根据初步设计阶段制定的协同设计条件开展本专业设计工作,内装设计同步进行。 设计应确保装配式构件连接节点、精装修机电点位的合理性及相应施工图达到深度要求。预制构 件相关设计应反映到施工图中,并且杜绝分现浇、预制两个阶段设计。施工图应表示预制构件模板图、 配筋图等,以便控制构件深化设计图的质量,同时应包含户型大样图,表示设备专业管线精准定位及轻 质内隔墙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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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现场施工准备
7.2.3.3本阶段BIM设计内容
施工图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主要包括:建立建筑、结构、机电等完整的BIM模型,开展多专业 整合,综合管线的碰撞检查和净高检查,通过BIM模型的可视性和直观性对各专业不合理处进行 周整,开展管线优化设计,计算预制率装配率,各连接节点的可视化表达。
7.2.4深化设计阶段
7.2.4.1构件详图设计
此阶段主要是结构专业对预制构件设计图进行深化,绘制每种预制构件的加工详图。项目施工图 要近完成时,项目部应协调组织各单位召开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启动会,重点管控以下内容: a 设置协同工作机制; b) 落实施工图设计中未明确事项; 推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d) 梳理深化设计图各方提资条件,落实专业点位并进行碰撞检查; e 加快未定部品供应商和专业分包的确定
7.2.4.2构件加工准备
7.2.4.3BIM在深化图设计中的应用
深化设计图纸中要通过BIM技 儿洞的碰撞同题充分考虑,通过BIM技术复核 业撞、内装点位、外立面留缝等相关问题。深化设计的BIM模型需包含现浇部分,这样才有利于判 有构件碰撞和尺寸问题
7.3.1首批构件试生产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完成后,构件厂 单位构件需求计划进行排产,制定构件生产方案 确定模具数量。深化图纸达到模具设计条件后,构件厂可以穿插进行模具设计。第一批模具应控制生 产数量,在首批构件验收时检验模具设计合理性并进行优化
7.3.2试生产构件验收及评估
构件厂首批构件试生产后,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报验,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首件验收,检 查构件是否按照深化图纸进行加工,检查构件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精度、预留预埋等情况,检查原材料 检验报告、构配件型式检验报告,产品性能检验及隐蔽工程资料等,同时与构件厂确认生产计划是否满 足现场施工要求。并且根据验收情况编写书面验收报告,在后续生产中落实整改
7.3.3构件批量生产
首批构件验收报告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字确认后,可以展开大批量生产。在预 牛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生产过程中,由施工单位牵头,定期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 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针对巡检中发现的加工问题,必须整改并且在后续生产批次中改进。
7.4.1施工样板段的搭建与人员培训
项目应建立样板先行制度,在大批量构件进场前,对于首次做装配式的项目,有条件的建议选择代 表性单元先完成装配式样板段,提升项目示范意义;样板间用以展示各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工艺要求, 向班组进行可视化交代,班组工人可以在样板间实践钢筋绑扎、模板的安装固定等;也可通过样板间梳 理问题,并进行优化改进:装配式项目施工人员如吊装人员、灌浆人员等均应培训上岗
7.4.2施工技术交底
项目应组织参建各方召开装配式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强调装配式楼栋现场施工的进度要求、工期要 求,明确重点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要求、工艺质量和安全施工要求。 设计单位应向总包、各专业分包交代建筑物的功能特点、预制构件布置等事项,重点说明预制与现 浇部位的连接方式、钢筋绑扎要求、水平缝和竖向缝的防渗处理。 总包单位应向各施工班组交代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明确各工序施工时间、施工技术要求、各工序穿 插要求、各工种塔吊配合作业时间,交代各工种之间的配合与矛盾,如吊装、钢筋绑扎、精细化管线排布、 模板防漏浆等
7.4.3构件进场验收
构件运输到场后,构件厂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报验。施工单位核对到场构件编号、种类、数 量是否满足送货计划。同时检查构件观感是否有破损、预留预埋是否正确,成品保护是否到位,进行实 则实量,抽查检测报告、隐蔽资料,符合要求才允许进场
7.4.4构件首段验收
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设计、构件厂进行首段验收,制定验收机制,明确验收程序、方法、 步骤以及成品保护措施,并整体把握验收质量。对设计不合理、存在质量问题或施工困难的构件,要求 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化设计单位优化调整
7.4.5主体预制工程的验收及移交
装配式建筑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关键节点进行分次验收,预制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组织各单位进 行移交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给设备及内装进行施工。验收内容主要有灌浆的饱和度、机电内 装点位复核、阳台和构件拼接面淋水试验进行防水验收等
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中,应建立负面 容出出现的问题、施工过程中 量、安全、偷工减料等行为制定清单制度, 以提升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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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施工实施策划与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施工实施进度计划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构件供应,应超前于安装2d以上,避免道路不畅或构件损坏造成安装工期拖延; b) 装配式构件运至现场后,应选择吊装方便的堆放场地,并按照吊装顺序合理堆放; 单块构件从起吊至脱钩,总时间控制在15min内,单层工期按4~7d进行控制; d) 考虑群塔作业及塔吊附着对进度的影响; e) 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与其他材料吊装进行协调统一计划,保证吊装进度; f) 构件吊装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安全、速度快、效率高; g) 上下层周转材料尽可能考虑室内人工垂直运输,可通过楼梯或楼板预留孔洞来实现材料垂 传递
8.2.1 PC工艺图纸会审
PC工艺图纸会审要求如下: a)检查现浇与装配转换标高处,构件底标高与现浇混凝土标高是否吻合、构件底部是否需要现浇 混凝土做构造处理; b) 构件上留设的用于现浇模板安装所需的预留洞、预理件是否能满足模板安装要求; C 构件上留设的用于塔吊附墙预理件或预留洞的位置、构造是否满足塔吊设计要求及工期进度 要求; d 构件的重量是否在塔吊承载能力范围内(考虑动力系数); 构件上留设的用于施工电梯安装的预埋件或留洞的位置、构造是否施工设计要求。 8.2.2根据PC工艺设计,编制PC施工方案。 8.2.3根据PC工艺设计,统计预埋件、连接件、支撑件、吊具等物料,编制加工定货计划, 8.2.4进行构件存放、吊装、安装及与PC相关的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做到有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 8.2.5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8.3.1预制构件生产准备
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并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必要的试验检测 手段。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对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制定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宜包括 生产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方案及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存放、运输和保护方案等
8.3.2预制构件生产深化
3.3.2.1预制构件应根据深化设计图纸制作。深化设计图应满足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要 求,并符合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各环节的综合。用于预制构件制作的深化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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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预制构件加工图、配筋图、预埋吊具及埋件的细部构造图等; 饰面砖、饰面板或装饰造型衬模的排版图; 符合保温墙板的连接件布置图集保温板排版图。 3.2.2预制构件制作前,对带饰面砖或饰面板的构件,应绘制排砖图或排板图;对夹心外墙板,应绘制 外叶墙板的拉结件布置图及保温板排板图
8.3.3预制构件模具
8.3.3.1 预制构件模具除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满足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模具组装与拆卸、周转次数等要求; b) 应满足预制构件预留孔洞、插筋、预埋件的安装定位要求; c) 预应力构件的模具应根据设计要求预设反拱。 8.3.3.2 模具拼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模具组合前应对模具和预埋件定位架等部位进行清理,严禁敲击; b) 模具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均匀涂刷隔离剂; 装饰造型衬模应与底模和侧模密贴,不得漏浆
8.3.4预制构件制作、养护
8.3.4.1 a 当构件饰面层采用面砖时,在模具中铺设面砖前,应根据排砖图的要求进行配砖和加工;饰面 砖应采用背面带有燕尾槽或粘结性能可靠的产品。 b)当构件饰面层采用石材时,在模具中铺设石材前,应根据排板阁的要求进行配板和加工;应按 设计要求在石材背面钻孔、安装不锈钢卡钩、涂覆隔离层, 应采用具有抗裂性和柔韧性、收缩小且不污染饰面的材料嵌填面砖或石材之间的接缝,并应采 取防止面砖或石材在安装钢筋、浇筑混凝土等生产过程中发生位移的措施。 8.3.4.2 夹心外墙板宜采用平模工艺生产,生产时应先浇筑外叶墙板混凝士层,再安装保温材料和拉结 件,最后浇筑内叶墙板混凝土层;当采用立模工艺生产时,应同步浇筑内外叶墙板混凝土层,并应采取保 证保温材料及拉结件位置准确的措施。 8.3.4.3预制构件的成型和养护宜在车间内进行,成型后蒸养可在生产模位上或养护窑内进行。预制 均件可根据需要选择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养护,或采用蒸汽养护、电加热养护等养护方式。预制构件 采用蒸汽养护时,宜采用自动蒸汽养护装置,并应保证蒸汽管道通畅、养护区无积水。预制构件采用加 热养护时,应制定养护制度对静停、升由、恒温和降温时间进行控制,宜在常温下静停2h~6h,升温、降 温速度不应超过20℃/h,最高养护温度不宜超过70℃,预制构件出池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不 宜超过25℃。 8.3.4.4脱模起吊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5N/mm。 8.3.4.5采用后浇混凝土或砂浆、灌浆料连接的预制构件结合面,制作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粗糙面处 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采用化学处理、拉毛或凿毛等方法制作粗糙面。 8.3.4.6预制构件的成型和养护宜在车间内进行,成型后蒸养可在生产模位上或养护窑内进行。预制 构件可根据需要选择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养护,或采用蒸汽养护、电加热养护等养护方式。预制构件 采用蒸汽养护时.宜采用自动蒸汽养护装置.并应保证蒸汽管道通畅,养护区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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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构件运输前应制订预制构件的运输计划及方案。构件运输的总高度不宜超过4.5m;超高、超 、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的运输和码放应采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4.1.2预制构件的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的要求,装车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装卸构件时应考虑车体平衡。 b) 装卸构件时,应采取保证车体平衡的措施。 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 d 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宜设置保护 衬垫。 e) 运输线路有限高要求时,构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限高要求。 f) 平面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预制梁、预制柱等可采用平放运输方式, 8) 复合保温或形状特殊的墙板宜采用插放架、靠放架直立堆放,插放架、靠放架应通过计算确定 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垫应稳固,并宜采取直立运输方式。 4.1.3 预制构件运输宜选用低平板车,且应有可靠的稳定构件措施。预制构件的运输应在混凝土强 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8.4.2.1堆放场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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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待地库顶板完达到强度后设置,并对地库顶板做加固措施,确保PC运输车的通过以及构件堆放 安全
8.6.1吊装机械选择
.6.1.1施工起重吊装机械选择依据以下条件:
a)兼顾满足最重、最远预制构件及堆场之间的起重能力(通过计算); 合理选择,节约塔吊设备费用; C) 群塔防碰撞问题; d) 塔吊与堆场、道路布置的关系。 8.6.1.2走 起重设备的能力计算。起重设备的选择,需要确定数量和规格。根据项目预制构件的类型,重 量,数量,尺寸,楼层位置等分别作为计算所选起重设备的能力的基础。 塔式起重机吊次计算。一般塔式起重机的竖向构件吊次为每构件一个吊次按30min考虑,水平构 件吊次为每构件一个吊次按15min考虑,每个综合台班约为24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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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起重机的尺寸及起重量荷载特点,起重量应包括预制构件自重、挂钩、钢丝绳、钢工具梁或钢框 梁重量;一般情况下应满足起重力矩(起重量乘以工作幅度)在80%以内。 6.1.5塔式起重机附着要求如下: a 塔式起重机应从自身安全和建筑物结构两方面考虑,附墙装置要按照塔式起重机说明书并根 据拟安装附墙装置所在楼层结构情况,确定使用定型产品或单独加工专用工具式附看钢梁。 b) 所在楼层竖向结构为现浇混凝土的,可在结构的梁、柱或剪力墙上需锚固位置预留钢预理埋件, 用来同附着装置固定连接;根据锚固位置的受力情况计算,局部增加配筋进行加强处理,埋设 附着装置的预埋件处的混凝土强度适当增大。 c)所在楼层竖向结构为预制构件柱、梁或剪力墙,预制剪力墙体,外墙挂板、非承重内墙板、预制 柱、预制梁均不能作为附着架固定点;应将附墙装置提前设计并应通过外窗洞口伸人建筑物, 固定在现浇结构剪力墙或楼面现浇梁内,附着位置竖向距离一般为15~20m,附着位置两根 杆件之间水平距离为3~4m。附着受力要求要保持水平。 附着后要求附着点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
8.6.2起重机械安全管
置牵引绳,以控制部件的方向。每次施工前都要对刚进人施工现场的新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员工的 专业能力及确保施工安全。 8.6.2.2起重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5144一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塔 式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通过搭设非金属材料防护架来安全防护。 3.6.2.3起重机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工程中使用时,相邻塔式起 重机之间的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要充分考虑相邻塔式起重 机的水平安全距离.由专业 间的安全控制
8.7.1预制构件吊装宜采用标准吊具,吊具可采用预埋吊环或内置式连接钢套筒的形
a 顶利格 于45°; b) 预制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作方式。预制墙板就位宜采用由上而下插人式安 装形式; c 预制构件吊装过程不宜偏斜和摇摆,严禁吊装构件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d) 预制构件吊装时,构件上应设置缆风绳控制构件转动,保证构件就位平稳。 7.3预制构件吊装应及时设置临时固定措施,临时固定措施应按施工方案设置,并在安放稳固后松 千吊具
8.8.1防水设计管理
.8.1.1设计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不同部位接缝宽度、深度、截面形式等要求,接缝防水 造,以及密封材料品种、类型、级别、规格、性能指标等;明确不同部位防水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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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防水施工质量负总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应编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 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防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人员、机具、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环境要求、施工顺序、工期、施工质量技 术、安全环保等措施,以及检查、问题整改措施和验收等; b) 应当明确外墙脚手架、吊篮、操作平台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等采用的形式,及时告知深化设计 单位,并明确预制外墙开洞防水修补措施及验收要求: 应当明确预制外墙的接缝、门窗框、阳台、空调隔板、屋面防水、女儿墙、厨房、卫生间等节点部 位的防水措施及验收要求,做到系统性综合设防,并重点明确女儿墙压顶、建筑屋面高低差部 位、勒角等部位接缝防水密封处理措施及验收要求
8.8.3防水材料管理
8.8.3.1密封胶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密封胶应具有环保性,其有害 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3一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一2008《建筑 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相关标准强制性规定。 8.8.3.2底涂材料应能够增强密封胶与基材的粘结性,不应与基材发生不良反应。 8.8.3.3同一单体建筑,同一种类型的接缝防水密封材料应由同一生产厂家提供。底涂材料应由密封 校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配套提供。 8.8.3.4密封胶供应单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备案证明和统一版本的质量保证书,底涂材 料、背衬材料等的供应单位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人库。
.4.1应在环境温度为5℃~35℃、基材温度不大于45℃且表面不结露的条件下打胶,严禁有 雪天或者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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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2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同意后,方可用于技术交底、岗前培训 指导施工和质量验收。现场使用的防水密封材料应与相应的经本市建材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的材料、复 试材料和样板使用的材料一致。 8.8.4.3密封胶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条件、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接缝深度与宽度、接 逢内腔基面情况、基层干燥情况等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留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8.8.4.4在防水施工前,发现现场接缝宽度偏差超过土10mm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防水施工 措施;接缝宽度不得超过40mm,当接缝宽度大于30mm时,应分两次打胶,填缝厚度不应小于 15mm,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防水施工;当接缝宽度小于10mm或 接缝堵塞时.施工单位应进行切缝处理,并纳人基层验收范围
8.9.1生产单位质量管理
8.9.1.1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接照有关规定,对其营业执照、试验室情况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生产的预 制构件产品进行备案。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8.9.1.2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必要的试验 检测手段,其试验室条件、检测人员、检测资质等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8.9.1.3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预制构件生 产方案应当经预制构件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8.9.1.4生产单位应当建立预制构件“生产首件验收”制度。以项目为单位,对同类型主要受力构件和 异形构件的首个构件,由预制构件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应的验收 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8.9.1.5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制作过程质量控制。在混凝土浇筑前,应按照规定进行预制构件 的隐蔽工程验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并留存相应影像资料。 8.9.1.6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制构件质量追溯制度。 8.9.1.7预制构件交付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标准规范范本8.9.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8.9.2.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8.9.2.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追溯制度,健全台账管理,加强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按照规定 对预制构件的标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预埋件数量、位置等进行检查、记录,并将预制构件质量证 明文件等按照规定归档。 8.9.2.3专业企业生产的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或者设计有要求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进场时应按 照规范要求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8.9.2.4采用钢筋灌浆套筒连接的,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套筒灌浆连接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钢筋灌浆套筒 连接接头质量控制。 8.9.2.5应加强预制外墙板拼缝处、预制外墙板与现浇墙体相交处等细部防水和保温的施工质量控制。 密封材料嵌填应饱满、密实、均匀、顺直、表面平滑,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按照规定,在拼缝处进行现场 淋水试验。 8.9.2.6未经设计允许,严禁擅自对预制构件进行切割、开洞。预制构件安装过程的临时支撑和拉结应 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构件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及灌浆料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 固定措施。
8.9.3监理单位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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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1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监理规划,明确装配式建筑施工中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 理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并根据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体系、构件类型、施工工艺等特点编制构件施 工监理实施细则。 8.9.3.2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等进行核验,并提出审核意见 未经审核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8.9.3.3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人下一工序施工。应加强旁 站及巡视等工作,加强预制构件吊装、灌浆套筒连接等工序的监理。 8.9.3.4监理平行检验中的检测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
3.10.1堆场加固、构件堆放架体、构件吊点、施工设施设备附墙,附着设施等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方案 应由设计单位核定。 8.10.2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制度。施工专用操作平台、高处临边作业防护设施等涉及尚无规范依据的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系统论证。 8.10.3吊装令制度。预制构件安装起吊前,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吊装的安全生产措施、条件等进行全 面检查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在保证安全后,方可实施安装。 3.10.4持证上岗制度。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相应的特殊工种证书。 8.10.5对涉及高处作业的,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殊工种证书。
其他安全检查要求如下: a)临时斜撑进场时需要对产品进行验收,同时需要在使用支架之前对其压力测试以确定支架的 抗压能力。在设置支撑时必须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设置支撑的间距和数量,并进行检查复核;通 过检查后,应提交给监理单位验收;验收通过后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b)用来保证预制构件特别是支撑叠合板、叠合梁的支撑架,重点检查支撑架的间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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