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 53T-105-2020 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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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 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由承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 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 的监督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金融标准,按有关规定、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2.0.14 见证取样 Sampling Witness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 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15工程延期 Construction Duration Extension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 2.0.l6工期延误Delay of Construction Period 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 2.0.l7 工程临时延期批准 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 tion Temporary Extension 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 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2.0.18 工程最终延期批准 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 tion Final Extension 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 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2.0.19监理文件资料 Project Document & Data 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 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2.0.20监理规划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2l监理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of Project Manage 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22监理日志Daily Record of Project Management 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 的记录。 2.0.23监理月报Monthly Report of Project Management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 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 2.0.24监理工作启动Project Management Commenc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开始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义务的一系列 活动。 2.0.25监理工作收尾Project Management Closure 从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工
tion Final Extension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开始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义务的一系列 活动。
人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工
建设工程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因故中途停止施工的一种 行为。
3.0.1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 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 价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 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3.0.2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 2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规程。 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 文件。 3.0.3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 程监理服务活动。 3.0.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 币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3.0.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遵循动态 控制原理,坚持预防控制、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相结合的原则实 施工程质量控制。 3.0.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以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工期为工程进度控制总目标,采用动态控 制方法,实施工程进度控制
款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实施工程造价控制。 3.0.8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覆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 3.0.9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3.0.10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项目监理 机构与工程建设相关方之间的工作联系,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工 作联系单形式进行。 3.0.11按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工程监理单位 应以月报,必要时以专报和急报的方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 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 3.0.12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定期 或不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3.0.13当建设工程因故停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现场监理 人员调整情况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书面告知施 工单位制定停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并报送建设 单位。 3.0.14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 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 关单位研究解决与工程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 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
3.0.10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项目监 机构与工程建设相关方之间的工作联系,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 作联系单形式进行。
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 关单位研究解决与工程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 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是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参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参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3.0.15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 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章确认。 3.0.16监理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并妥善保管。
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章确认。 3.0.16监理文件资料必须直实完整、分类有序并妥善保管
4.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
4.1.1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 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 司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 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4.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 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 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1.3工程监理单位应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进场通知后,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履职,应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 形式、人员构成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总 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承诺书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进场通知单应按本规程表C.0.4的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宜按本规程表D.0.1的要求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按本规程表A.0.1的要求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承诺书宜按本规程表D.0.2的要求 填写。 4.1.4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 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 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 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位 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1.5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
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宜妥善
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时 间移交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宜按相关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合 司约定,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现场办公用 品、劳保用品,必要的交通、通信和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检测 工具和仪器设备。
司约定,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现场办公用 品、劳保用品,必要的交通、通信和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检测 工具和仪器设备。 4.1.6项目监理机构宜对现场监理办公室进行形象化布置,现 场监理办公室应保持卫生、整洁,资料、图纸堆放整齐,办公 劳保用品以及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应要善放置、保管。 4.1.7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升工前建立完善的监理文件资料 管理制度,明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完整地对 监理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传递、归档。 4.1.8项目监理机构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监理文件瓷料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场监理办公室应保持卫生、整洁,资料、图纸堆放整齐,办公 劳保用品以及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应妥善放置、保管。
监理文件资料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任职标准及
4.2.1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下列任职标准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满足下列任职标准
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 技术职称。
2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4.2.4 监理员应满足下列任职标准: 1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 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4.2.5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 人员工作。 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 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 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办理现场签证,签发工 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 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13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4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5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6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 资料。 4.2.6 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
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 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 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8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 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 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 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6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7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 工程。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9进行工程计量。 10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1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2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
4.2.8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 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 参与编写监理日志。 6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 报告。
4.3.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 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在召开第一次 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当不具备编制完整监理规划的条件时,监理规划可由总监理 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阶段编制。 4.3.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批。 1.3.3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对监理工作应有指导性 监理规划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工程概况、工程内容 项目周边环境情况、单位工程划分及其主要分部工程情况。 2编制依据。 3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任务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包括总体工作目标、质量控制目标、进 度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目标、文明 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目标。 5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项目监理
人员进退场及监理设施使用计划安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监理工作制度。 7工程特点、监理难点及监理重点分析。 8监理控制及管理措施。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监理的现 场协调工作。 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案。包括:工作 程序、内容、各阶段监理工作要点及工作措施。各阶段监理工作 内容中,应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 项工程的识别,提出监理工作要点及工作措施。 10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清单。 11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监理设施使用计划表、监理 实施细则编制清单等。 1.3.4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 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 程师进行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 单位。
4.3.4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
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 程师进行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 单位。
4.4.1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4.2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 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4.3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 监理规划。 2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4.4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内容应具
4.4.1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2 编制依据。 3 设计要求。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流程。 6 监理工作要点。 7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8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1.4.5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 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5监理工作内部交底
4.5.1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工
机构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内部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主要合同文件 资料。 2 勘察、设计文件等主要技术文件资料。 3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主要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 资料。 4 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岗位职责的安全注意事项。 监理及施工单位报审文件资料签署权限。 6其他。
4.6.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 一次工地会议。
4.6.1工程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
4.6.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
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 授权。 4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 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 地点、主要议题,以及参加会议的各方人员。 8 其他有关事项。 4.6.3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 方代表会签
5.1.1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者关系 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建设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 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
5.1.4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便开展地基
5.1.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
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 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 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 司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
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 B.0.1的要求填写。 5.1.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 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 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 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 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2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 令应按本规程表A.0.2的要求填写。 5.1.7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分包 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5.1.7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
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 类似工程业绩。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4的要求填写。 5.1.8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 件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风险进行分析,并宜提出工 程质量、造价、进度目标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防范性对策。
工单位按有关创优要求和规定制订创优方案并监督实施。
5.2.1工程开工前,项自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 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5.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 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 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方案的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将论证 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完善。 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的要求填写。 5.2.3项目监理机构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 制工作,按本规程6.4节执行。 5.2.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制定 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 5.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 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 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专题论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及相 关专家参加,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 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 容: 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2.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
5.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
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 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专题论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 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及相 专家参加,审香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然认
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 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专题论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及相 关专家参加,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 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 容: 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5的要求填写。
5.2.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
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巡视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表D.0.6 的要求填写。
特点、专业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 托平行检验单位。
检测、试验、监测等报告,检测、试验、监测的内容、比例、 率、数量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及相关规定等要求。功 监理机构应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试验、监测等报告和其 规定的资料进行质量验收,
5.2.1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 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 改并重新报验。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 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 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进行重新检 验。对隐蔽工程应全数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7的 要求填写。分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8的要求填写
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 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 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 查,提出复查意见。 监理通知单应按本规程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 单应按本规程表B.0.9的要求填写。
5.2.1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
5.2.1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且监理
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 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 收。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 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 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2.19单位工程施工完毕,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报送单位工 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下 列程序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 1对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 2对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及主要功能 抽查。 3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4对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 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0的要求填写。 5.2.20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 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 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3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预验收情况。 4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5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5.2.21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5.2.21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 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 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 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5.3.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量清单,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 款签证: 1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已核定单价的 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文件和签发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等依据 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 核,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当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 金额。 2对合同没有约定计量方法的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 可由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 定计量方法。 3现场签证应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 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4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 设单位审批。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结果,向施工单位签 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程款,建设 单位不得支付。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按本规程表B.0.11的要求填写。工程款 支付证书按本规程表A.0.8要求填写。
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全
现偏差较大时,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 报告。
1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等,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数量、价款及支付申请进行审查,提 出审查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 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 约定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应按本规程表A.0.8的要求填写。
5.4.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 价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 进度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执行。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 理工期。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 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 自标的要求。 3 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的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 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 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2的要求填写。
5.4.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要求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依据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及时收 集、整理、分析进度信息,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目 影响合同工期时,可通过会议或签发监理通知单等方式,要求施 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 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2按月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分析比较,预测实际进 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 际进展情况。 5.4.3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通过调整计划和实 施改进措施,仍不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 可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施改进措施,仍不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可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1.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实施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管理体系,规
定工程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 他监理人员应承担职责的范围
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 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工作。
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不代替施工单位的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制度、职责等;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 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要 点、方法及措施等。
6.1.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台账,及 时收集和整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相关资料。
6.1.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台账,
6.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应审查的内容
6.2.1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 内容有: 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及考核合格证书。 7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6.2.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 的相关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 重新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针对项目重要危险源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制 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 4 根据李节、气候的变化,应制定相应的李节性安全施工 措施。 5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6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的要求。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
的要求填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可按本规程表B.0 的要求填写。
6.2.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 案,(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 审查。
6.2.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及其他内容应符合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本规程6.4节执行。 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的要求填写
6.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检查内容
6.3.1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 行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 1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 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 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记录。 4 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6.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对按规定应进行检测检验 及备案登记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资料。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而 投入使用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停止使用的监理文件。 6.3.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 (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实记录检查结果,形成检查记录,在监理日志中记录相关
1.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由总监理工 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 查。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施工单位组织白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6.4.3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1 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 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关 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 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三 部门。
.生刘按照规定而要 时刀 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 则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后方可实施。 5.4.6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 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 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4.7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世安
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则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后方可实施。
6.4.7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档案。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并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并依据施工 合同文件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停复工、变更、延期、索赔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7.1.2施工合同终止时,项自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 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I· 坝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 程监理合同约定,开 合同文件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停复工、变更、延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7.1.2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方
7.2.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暂停工程的 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7.2.2项自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 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 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经审批的施工 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且拒不改止的。 5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用
于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不 合格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 行隐蔽的。 6分包单位未经审批进场施工的。 7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的。 7.2.3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明确提出暂停施工的范围。 2 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 下应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紧急情况下,应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补 发工程暂停令。 工程暂停令应按本规程表A.0.5的要求填写。 7.2.4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 的情况。 7.2.5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 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7.2.6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检查 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验收整改结果。 了.2.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需要复工时,应按 下列规定处理: 1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 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照明标准,符合要求的,应及时 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2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 恢复施工。 工程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 令应按本规程表A.0.7的要求填写。
于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不 合格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 行隐蔽的。 6 分包单位未经审批进场施工的。 7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的。 7.2.3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明确提出暂停施工的范围。 2 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 下应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紧急情况下,应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补 发工程暂停令。 工程暂停令应按本规程表A.0.5的要求填写。 7.2.4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 的情况。
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7.2.6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检查 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验收整改结果。 7.2.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需要复工时,应按 下列规定处理: 1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 立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及时 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2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 恢复施工。 工程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 令应按本规程表A.0.7的要求填写。
7.2.8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暂停施工
7.3.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建筑标准, 项自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转交 设计单位确认、出具设计变更文件交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认可、 出具设计变更文件交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出具设计变更文件交建设 单位。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下发已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 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7.3.2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当涉及费用和工期变化时,应 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变更,并对涉及费 用及工期变化的内容进行说明。 2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工 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协商一致时,会签工程变更文件。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 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 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 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7.3.3对涉及影响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功能性和不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 标准等情况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送原
7.3.3对涉及影响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功能性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 标准等情况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会签工程变更文件。 工程变更单应按本规程表 C. 0.2 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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