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32.18-2021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8部分:照明系统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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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运行前,安装应全部完毕,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全部合格;柜、箱内保护导体(PE)汇流排应完成连接,柜、 首内的元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正确且交接试验合格;继电保护动作应灵敏可靠,控制、连锁、信 号等动作应准确无误;试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并应有签字齐全的试验报告单: 2应彻底清扫全部设备及清理配电室内的灰尘、杂物,室内除送电需用的设备用具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 3应检查柜箱内、外、上是否有遗留的工具、金属材料及其他杂物; 4应再次对各回路绝缘摇测且合格: 5应检查配电柜、箱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并应再进行送电,开关试送3次: 6试运行组织工作,应明确试运行指挥、操作、监护人; 7送电运行24h应无显常现象,收集齐全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
3.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金属门,金属门和金属框架的 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2柜、箱等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导体(PE)汇流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 端子,并应可靠连接: 3低压成套配电柜、箱及控制柜、箱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不应小于1M,二次回路 不应小于1M2;二次回路的耐压试验电压应为1000V 安全生产标准,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天于10M2时,应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 式验持续时间应为1min或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照明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内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应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应 相同,同一电器器件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2)箱内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3)箱内宜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汇流排上同一端子不应连接不同回路的中性导体 (N)和保护接地导体(PE)
3.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柜、箱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柜、箱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 出口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3室外安装的落地式配电柜、箱的基础应高于地坪400mm及以上,周围排水应通畅,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 施; 4柜、箱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柜、箱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相互间接缝 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5柜、箱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闭锁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应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柜、箱上的标识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应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 ; 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50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6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元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应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应触及相邻的压板: 3)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显示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应准确: 4)金属外壳需做电击防护时,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5)端子排应安装牢固,端子应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应隔离布置,端子规格应与导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7柜、箱间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次回路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回路的绝缘导线额定电压不应低于450 750V;对于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导体截面积,电流回路不应小于2.5mm,其他回路不应小于1.5mm 2)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应有标识; 3)线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允许弯曲半径; 4)导线连接不应损伤线芯。 8临配箱宝游应练全下列抓宝
1柜、箱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柜、箱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 口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3室外安装的落地式配电柜、箱的基础应高于地坪400mm及以上,周围排水应通畅,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 4柜、箱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柜、箱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o,相互间接 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5柜、箱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闭锁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应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柜、箱上的标识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应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 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50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6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元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应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应触及相邻的压板: 3)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显示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应准确: 4)金属外壳需做电击防护时,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5)端子排应安装牢固,端子应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应隔离布置,端子规格应与导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7柜、箱间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次回路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回路的绝缘导线额定电压不应低于450V V;对于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导体截面积,电流回路不应小于2.5mm,其他回路不应小于1.5mm; 2)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应有标识: 3)线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允许弯曲半径; 4)导线连接不应损伤线芯。 8照明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涂层应完整; 2)箱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 3)箱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0 3.6成品保护 3.6.1照明配电箱、柜应缩短设备进场库存时间,并应减少库存和二次搬运等中间环节。 3.6.2照明配电箱、柜到场后不能及时就位时,应专设仓库妥善保管,并应防尘防潮。 3.6.3预留预理阶段采用箱体预留时,盘芯应专设仓库妥善保管,并应防尘防潮 3.6.4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应门窗封闭,专人值守。 3.6.5临时送、断电要按程序应有专人执行,不应误操作。 3.6.6照明配电箱、柜漆层应完整无损、色泽一致。
3.7.1照明配电箱、柜加工约定的技术参数,到场后应按技术参数核对验收。 3.7.2二次砌筑墙体的暗装配电箱,应提前与设计或土建专业协商结构强度,并按要求设置过梁 3.7.3配电箱进出线导管安装,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
3.7.1照明配电箱、柜加工约定的技术参数,到场后应按技术参数核对验收。 3.7.2二次砌筑墙体的暗装配电箱,应提前与设计或土建专业协商结构强度,并按要求设置过梁。 3.7.3配电箱进出线导管安装,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
4.1.1灯具、光源及附属装置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4.1.2灯具、光源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防爆照明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有参数(如 IP防护等级、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效率、色温、显色性指数等)要求时,应核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 要求。 1.1.3引向单个灯具的电线线芯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电线线芯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应小于1mm;灯具的外弓 载面积不应小于0.5mm。 4.1.4对灯具的绝缘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Q。 1.1.5塑料绝缘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等现象。 1.1.6采用钢管做为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1.1.7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其螺栓或预理吊钩的圆钢直径不小于挂销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1.1.8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所有配件齐全。 1.1.9支持架、膨胀螺钉、尼龙胀管、尼龙扎带、尼龙丝网、螺钉、接线端子、焊锡、焊剂、防水绝缘胶带等其 也辅材均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1工具应包括专用压接钳、电烙铁、焊锡锅、铅笔、改锥、卷尺、锯弓、锯条、纱线手套、 吊篮、脚手旭、安全带、登高设施等
4.2.2电动机具包括手电钻、电链等。
4.3.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应渗漏。
.3.2接线盒口应与墙面、棚收口平齐,顶棚、墙面的抹灰、室内装饰涂刷及地面清理工作应已完成,门窗应 安装齐全。 1.3.3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需进行荷载试验的灯具预埋件,试验应已合格,用于安装舞台专用灯具 的吊件构架应已安装完毕,并应牢固可靠。 1.3.4相关回路管线应敷设到位,穿线检查应完毕,线路一次绝缘摇测应完成,
4.4.1工艺流程应符合图4.4.1的规定
1工艺流程应符合图4.4.1的规定
4.4.2灯具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灯具吊索、支架等装置制作安装
图4.4.1工艺流程
图 4. 4. 1 工艺流程
1灯具安装场所及灯具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灯具、防爆灯具的防水胶圈应完整有弹性、安装应平顺,固定螺栓旋紧力矩应均匀一致; 2)手术台无影灯的镀膜反光罩应光洁无变形,镀膜层应均匀无损伤: 3)各类灯具的电光源的规格型号应正确无误; 4)灯具外观应无变形、受潮、镀层剥落锈蚀等现象,附件应齐全。 2灯具内配线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2)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 3)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并应采取隔热措施; 4)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应压在灯芯柱上,
4.4.3灯具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5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将电源线留一次检修量长度后剪除余线并录
2应区别相线与中性线,对于螺口灯座中心簧片应接相线,不得混淆; 3应用连接螺钉将灯座安装在接线盒上; 4吊链/吊杆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图纸确定安装位置,确定链/杆吊点,打出尼龙栓塞孔,装入栓塞,用螺钉将吊链挂钩固定牢靠; 2)应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确定吊链/吊杆及导线的长度,不应使电线受力: 3)打开灯具底座盖板,应将电源线与灯内导线可靠连接并安装相应附件: 4)应盖上底座,装上光源; 5)应将导线与接线盒内电源线连接,盖上接线盒盖板并理顺下垂的导线。 5吸顶灯(壁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灯具底座画好安装孔的位置,打出尼龙栓塞孔,装入栓塞;如为吊顶,可在吊顶板上背轻钢龙骨,用 目攻螺钉固定: 2)应将接线盒/槽盒内电源线穿出灯具底座,用螺钉紧贴固定好底座 3)应将灯内导线与电源线用接线端子可靠连接,用线卡或尼龙扎带固定导线以避开发热体: 4)应装好光源,装上灯罩并应上好紧固螺丝; 5)安装在潮湿环境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6)安装在装饰材料(木装饰或软包等)上的灯具与墙面之间应有防火措施 6投光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底座应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将驱轴拧紧固定: 2)对于杆吊式投光灯,安装时应将电线穿过金属导管后,一端应与接线盒内导线连接,盖上盖板或装饰圈 马一端应与灯具接线柱连接;接线时应区分相线与中性线,多股线芯接头应糖锡,连接时应注意导线与接线柱用灯 具螺钉柠紧: 3)应将金属灯罩、金属吊杆与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连接后应用线卡或尼龙扎带理顺绑扎。 7嵌入式灯具(光带)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前应进行整体装饰面策划,使装饰面内安装元器件位置布局合理、美观,并应满足使用功能: 2)应根据布局位置进行开孔,开孔尺寸不应大于灯具边框尺寸: 3)吊顶内接线盒引出的电源线应穿柔性导管保护,与灯具电源的接线端子应可靠连接,导线不得裸露,且不 应在灯槽内明敷,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 4)灯具连接后将灯具推入安装孔,调整灯具边框,灯具应对称安装;其纵、横向中心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 斜不应大于5mm。 8吊顶花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将预先组装好的灯其托起,用预理好的吊钩挂住灯具内的吊钩: 2)将灯内导线与电源线用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3)把灯具上部的装饰扣碗向上推起并紧贴顶棚,拧紧固定螺钉; 4)调整好各个灯口,上好灯泡,配上灯罩。 9专用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要求,按灯具底座画好安装孔的位置,打出膨胀螺栓孔,装入膨胀螺栓;固定手术无影灯底座的 栓应预先根据产品提供的尺寸预理,其螺栓应与楼板结构主筋焊接;安装在专用吊件构架上的舞台灯具应根据灯 安装孔的尺寸制作卡具以固定灯具;在防爆灯具的安装位置应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 方安装灯具;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卤钨灯等光源时,不 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2)手术台无影灯、大型舞台灯具等的固定螺栓应采用双螺母锁固;分置式灯具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易燃 品,通风散热良好。 10LED线型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型灯连续安装时,宜使用灯具出厂配套的防水耐候插接头直接连接; 2)单个回路所连续接线的灯具数量应满足供电压降和控制数量的要求: 3)灯具间的连接导线,其连接时不得承受外力;接线完成后,外露的插接头、导线等应隐藏、固定: 4)灯具安装固定应牢靠,灯具固定应采用膨胀栓塞螺钉固定或用镀锌螺栓,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5)成排安装的灯具应平直整齐,相邻灯具的间距、照射方向应保持一致,确保照明效果的统一、规则,且照 方向宜避开室内、行人等方向,不应产生眩光: 6)灯具如有配套的供电电器、控制设备等应选择就近、便于维护的部位安装,并符合规范要求。 11LED点光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行成列安装间距≤200mm的点光灯应采用合金管槽安装,点光灯宜采用卡扣固定于管槽面板上;管槽底板 采用膨胀栓塞螺钉固定或用镀锌螺栓固定在建筑立面,固定点数量不应少于每米两个; 2)点光灯可按照设计要求预制每串的长度,减少安装接线数量: 3)接线处应做好防水处理,其防水要求应不低于灯具的防水要求: 4)点光灯连续安装的数量应保证供电压降、控制数量的要求: 5)灯具配套的供电电器、控制设备等应选择就近、便于维护的部位安装,
4.4.6灯具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股芯线接头应塘锡,与接线端子连接应可靠牢固; 2采用导线连接器进行连接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不得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2)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或设计要求做强度试验,且 实时间不得少于15min,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无明显变形 2悬吊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升降器的软线吊灯在吊线展开后,灯具下沿应高于工作台面0.3m; 2)质量大于0.5kg的软线吊灯,灯具的电源线不应受力,应增设吊链(绳); 3)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固定在螺栓或预理吊钩上螺栓或预理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 √于6mm; 4)当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1.5mm 5)灯具与固定装置及灯具连接件之间采用螺纹连接的,螺纹啮合扣数不应少于5扣。 3吸顶或墙面上安装的灯具,其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灯具应紧贴饰面: 4由接线盒引至嵌入式灯具或槽灯的绝缘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缘导线应采用柔性导管保护,不得裸露,且不应在灯槽内明敷; 2)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 5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6除采用安全电压以外,当设计无要求时,散开式灯具的灯头对地面距离应大于3.5m; 7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8LED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饰面不应使用胶类粘贴; 2)灯具安装位置应有较好的散热条件: 3)灯具用的金属防水接头密封圈应齐全、完好; 4)灯具的驱动电源、电子控制装置潮湿环境安装时,应置于金属箱(盒)内;金属箱(盒)的IP防护等级和 应符合设计要求,驱动电源的极性标记和控制装置的线序标记应清晰、完整; 5)改造提升类的潮湿环境灯具配线管路宜按明配管敷设,应根据情况采用厚度大于2mm的热镀锌金属电气导 成塑料槽盒、导管(塑料管应采用中型及以上)等,且应具备IP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9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不得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2)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或设计要求做强度试验,且 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无明显变形 2悬吊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升降器的软线吊灯在吊线展开后,灯具下沿应高于工作台面0.3m; 2)质量大于0.5kg的软线吊灯,灯具的电源线不应受力,应增设吊链(绳); 3)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固定在螺栓或预理吊钩上螺栓或预理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 小于6mm; 4)当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1.5mm 5)灯具与固定装置及灯具连接件之间采用螺纹连接的,螺纹啮合扣数不应少于5扣。 3吸顶或墙面上安装的灯具,其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灯具应紧贴饰面: 4由接线盒引至嵌入式灯具或槽灯的绝缘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缘导线应采用柔性导管保护,不得裸露,且不应在灯槽内明敷; 2)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 5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6除采用安全电压以外,当设计无要求时,散开式灯具的灯头对地面距离应大于3.5m; 7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8LED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饰面不应使用胶类粘贴; 2)灯具安装位置应有较好的散热条件: 3)灯具用的金属防水接头密封圈应齐全、完好; 4)灯具的驱动电源、电子控制装置潮湿环境安装时,应置于金属箱(盒)内;金属箱(盒)的IP防护等级和 热应符合设计要求,驱动电源的极性标记和控制装置的线序标记应清晰、完整; 5)改造提升类的潮湿环境灯具配线管路宜按明配管敷设,应根据情况采用厚度大于2mm的热镀锌金属电气导 成塑料槽盒、导管(塑料管应采用中型及以上)等,且应具备IP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9丰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灯座的螺程数批不应少于灯具法三底座上的固定扎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底座扎径相适配;螺程应采用双 母锁固; 2)无影灯的固定装置除应按本规程第4.5.1条第1款第2项进行均布载荷试验外,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 求。 10应急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应急照明回路的设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防火分区设置的要求,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应采 防火隔堵措施; 2)对于应急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EPS供电的应急灯具安装完毕后,应检验EPS供电运行的最少持续时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自带电池的应急灯和指示灯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备电持续工作时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及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7)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应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8)疏散指示标志灯工作应正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应急照明线路在非燃烧体内穿钢导管暗敷时,暗敷钢导管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11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源及附件应与镇流器、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触发器与灯具本体的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电源线应经接线杆连接,不应使电源线靠近灯具表面。 12洁净场所灯具嵌入安装时,灯具与顶棚之间的间隙应用密封胶条和衬垫密封,密封胶条和衬垫应平整,不 扭曲、折叠;灯具安装完毕后,应清除灯具表面的灰尘。
4.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不应有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做保护扣,两端线芯应锡;当装升降器时,应采用安全灯头: 3)除散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容量在100W及以上的灯具,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4)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糖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座的绝缘外壳不应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座、开关手柄应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2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高低压配电设备、裸母线及电梯叟引机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5聚光灯和类似灯具出光口面与被照物体的最短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导轨灯的灯具功率和载荷应与导轨额定载流量和最大允许载荷相适配: 7潮湿环境安装的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置在灯具腔体的底部;灯具及其附件、紧固件、底座和与其 相连的导管、接线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8安装于槽盒底部的荧光灯具应紧贴槽盒底部,并应固定牢固: 9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应紧贴顶板、四周无缝隙: 2)表面应保持整洁、无污染,灯具镀、涂层应完整无划伤。 10当应急电源或镇流器与灯具分离安装时,应固定可靠,应急电源或镇流器与灯具本体之间的连接绝缘导线 应用金属柔性导管保护,导线不得外露; 11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额定电压、支架形式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源的安装朝向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玻璃罩。 1.6.2灯具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顶棚整洁,不得污损。 4.6.3其他工种作业时,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灯具安装完毕后,可用原包装塑料罩盖灯具防尘,在地 面上和门上设提醒标语。 1.6.4在有锁门条件情况下应锁门或设专人看管,以防损坏或丢失。 4.6.5安装花灯等装饰性较强的灯具时,灯具反光罩等重要部位应避免污损,
.7.1灯具、光源进场时,应检查所附带的检验报告中的各项参数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做好进场见证取样复 式,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1.7.2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玻璃罩坠落或碎裂后向下溅落伤人的措施。 1.7.3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应与吊顶相协调,布置应匀称美观;吸顶式灯具的灯座应与吊顶平贴,嵌入式灯具的 贴脸应与吊顶贴平,周边不应有明显缝隙。 4.7.4卫生间、浴室的灯具应采用防水型产品,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浴室的灯具不宜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正上 方及淋浴间内。
4.7.5灯具不应安装在高低压配电设备的正上方,灯具与裸母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m,管形灯具应与配电柜平 行方向安装。 4.7.6灯内导线连接应防止灯头线受热,不应将导线敷设在高温灯具的上部;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按规范规定 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7.7当镇流器、触发器、应急电源等灯具附件与灯具分离安装时,应固定可靠;在顶棚内安装时,不得直接固 定在顶棚上;灯具附件与灯具本体之间的连接电线应穿导管保护,电线不得外露;触发器至光源的线路长度不应超 过产品的规定值。
4.7.8紫外线杀菌灯的安装位置不得随意变更,其控制开关应有明显标识,且与普通照明开关位置分开设置,并 设有防护罩等防止误开措施。
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
5.1.1室外成套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计有技术参数(例如IP防护等级、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效率、色温、显色性指数等技术要 求)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新型灯具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质量验 收标准确认与备案等工作: 3进口灯具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 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灯具,尚应提供商检证明; 4灯具进场验收合格后,应按照生产厂家、规格总数等要求抽取灯具送交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见证取样复试送 检,工程取得见证取样送检报告合格后才能进行室外灯具安装: 5金属灯柱的涂层应完整,根部接线盒盒盖紧固件和内置熔断器、开关等器件应齐全,盒盖密封垫圈应完整。 金属灯柱内应设有专用接地螺栓,地脚螺孔位置应与提供的附图尺寸一致,允许偏差应为土1mm; 6金属镀锌制品(如灯杆、地脚螺栓等)的镀锌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应齐全,无砂眼;理入 土壤中的热浸镀锌钢材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3um。
5.1.2辅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钢表面应无严重锈蚀、过度扭曲和弯折变形;电焊条包装应完整,焊条尾部应无锈斑: 2灯具与电源线导线连接材料应优先采用现行建筑业新技术目录中的电气材料; 3各种型钢的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锈蚀 4地脚螺栓、防松装置、螺栓、螺母、平垫圈等紧固件均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5相位色带、热缩套管、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5.2.1搬运机具应包括汽车吊、钢管
5.2.2安装机具应包括台钻、砂轮机、台式虎钳、液压升降机、电气焊机具;电钻、电锤、液压钳、扳手、剥线 钳、扁口钳、尖嘴钳、螺丝刀、钢卷尺、钢板尺、水平仪、测距仪、线坠等工具。 5.2.3测量仪表应包括不同电压等级的绝缘电阻测试仪、钳形电流表、万用表、照度仪等试验仪器。
5.3.1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核对无误。 5.3.2进场及安装位置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无杂物。 5.3.3施工工序交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核对无误。
5.3.3施工工序交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线盒盒口装饰应修规整,室外安装灯具处墙面、灯具基础的装饰工作已完成验收与工序交接:2灯具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连接单个灯具的电源线路已经进行了连接并穿入了金属软管,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符合规范要求:3建(构)筑物外景观照明灯具的接地装置、附属设施安装完毕,质量验收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4高空安装的灯具,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5灯具进场验收合格,需要进行见证复试送检的灯具,其见证复试检验报告对委托检验的性能指标结论合格;6固定灯具预理件、地脚螺栓、混凝土基础等规格、型号、位置、坐标、荷载试验等达到了设计与相关标准规定。5.4施工工艺5.4.1工艺流程应符合图5.4.1的规定:灯具检查>非成套灯具组装灯具吊索、支架、基础等装置制作安装灯具接地装置安装灯具安装灯具接线安全检查通电试运行图5.4.1工艺流程5.4.2灯具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光源的规格、型号、安装方式、电压、功率、显色指数、IP防护等级等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文件应齐全;2灯具外观应完好,无变形、受潮、外护层破损等现象,附件应齐全3应分批对进场灯具的绝缘电阻进行测量,实测值应符合标准规定:4灯具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制造标准的规定。5.4.3非成套灯具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组装灯具场所应干净整洁;2参照灯具的安装说明将相关组件连成一体:3应采用线卡或尼龙扎带分回路绑扎、固定导线,线路应避免交叉;5.4.4灯具吊索、支架、基础等装置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设计图纸及灯具安装说明制作灯具吊索、支架等装置,支架的安装孔不得采用电、气焊方式开孔:2吊索、支架等装置应按要求做好防腐处理,避免受雨水侵蚀后锈水污染建筑外墙:3应采用膨胀螺栓或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支架;23
5接地装置搭接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且应至少三面施焊: 2)圆钢与圆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施焊: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焊点应采取防腐措施。 6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5.4.6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灯具的适用场所和安装方法,应参考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示意图和说明书进行安装: 2外墙、屋面、室外设施设备安装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外墙、屋面等保温、装饰面层表面安装灯具,灯具、附件、管路应与主体结构可靠固定 2)室外设施设备安装灯具,灯具、附件、管路应与承重结构部件可靠固定: 3)室外灯具、电线导管进出线口,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3成排安装的灯具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1室外作业场地根据不同条件,宜采取下列方式安装灯具: 1)室外场地、场所设置的灯具,应充分利用建筑物或其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平台等条件安装 2)有顶棚或有柱的场所,宜在顶棚下或柱子上安装灯具: 3)灯具镇流器等发热部件应避开易燃物品, 5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基础应高于地面,灯具与基础应固定牢靠;落地式灯具底座与基础应吻合,预埋地脚螺 完整无损伤: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 3)落地式灯具预埋电源接线盒宜位于灯具底座基础内: 4)灯具地脚螺栓连接牢固,平垫圈及弹簧、地脚螺栓备垫圈齐全: 5)灯具内留线的长度应适宜,多股软线线头应塘锡,接线压接牢固可靠;灯具的电气保护装置应可 相适配; 6)灯具金属立柱及其他外露可导电部分,供电为TN系统,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 7)灯具的接线盒盖防水密封垫完整,上紧紧固螺钉时应注意对角上紧,保证盖板受力均匀; 8)金属灯具防腐应完好,金属防腐损伤处应采取防腐处理
5接地装置搭接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且应至少三面施焊: 2)圆钢与圆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施焊: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焊点应采取防腐措施。 6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5.4.6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灯具的适用场所和安装方法,应参考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示意图和说明书进行安装: 2外墙、屋面、室外设施设备安装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外墙、屋面等保温、装饰面层表面安装灯具,灯具、附件、管路应与主体结构可靠固定 2)室外设施设备安装灯具,灯具、附件、管路应与承重结构部件可靠固定: 3)室外灯具、电线导管进出线口,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3成排安装的灯具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4室外作业场地根据不同条件,宜采取下列方式安装灯具: 1)室外场地、场所设置的灯具,应充分利用建筑物或其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平台等条件安装; 2)有顶棚或有柱的场所,宜在顶棚下或柱子上安装灯具: 3)灯具镇流器等发热部件应避开易燃物品。 5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基础应高于地面,灯具与基础应固定牢靠;落地式灯具底座与基础应吻合,预埋地脚螺栓位置准确 完整无损伤: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 3)落地式灯具预埋电源接线盒宜位于灯具底座基础内: 4)灯具地脚螺栓连接牢固,平垫圈及弹簧、地脚螺栓备垫圈齐全: 5)灯具内留线的长度应适宜,多股软线线头应据锡,接线压接牢固可靠;灯具的电气保护装置应可靠,规格与 相适配: 6)灯具金属立柱及其他外露可导电部分,供电为TN系统,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 7)灯具的接线盒盖防水密封垫完整,上紧紧固螺钉时应注意对角上紧,保证盖板受力均匀: 8)金属灯具防腐应完好,金属防腐损伤处应采取防腐处理。
5.4.6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建筑物附属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顶部附属灯具管路按明管敷设。管路间、管路与灯头盒间螺纹连接,金属导管及附属灯具的 等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可靠: 2)垂直安装建筑物附属灯具若为管线暗埋墙上固定应根据情况利用脚手架或外墙悬挂吊篮施工; 3)墙上固定灯具可采用打膨胀栓塞螺钉固定方式,不得采用木楔, 7建筑物外墙投光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灯具用镀锌螺栓固定在安装支架上,螺栓应加平垫及弹簧垫圈紧固; 2)从电源接线盒中引电源线至灯具接线盒,电源线应穿可弯曲金属导管保护; 3)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8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外墙施工阶段就应考虑是否设置有便于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如爬梯等; 2)预埋管线在穿线后应做好防水措施,避免管内积水; 3)灯具固定可采用打膨胀栓塞螺钉固定或用镀锌螺栓固定在专用金属构架上: 4)当灯具在烟窗顶上装设时,安装在低于烟窗口1.5m~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5)屋顶安装航空障碍灯当需要设置接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的接闪器可靠连接: 6)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灯具的金属构架应接地可靠
6建筑物附属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顶部附属灯具管路按明管敷设。管路间、管路与灯头盒间螺纹连接,金属导管及附属灯具的构 索等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可靠: 2)垂直安装建筑物附属灯具若为管线暗埋墙上固定应根据情况利用脚手架或外墙悬挂吊篮施工; 3)墙上固定灯具可采用打膨胀栓塞螺钉固定方式,不得采用木楔。 7建筑物外墙投光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灯具用镀锌螺栓固定在安装支架上,螺栓应加平垫及弹簧垫圈紧固; 2)从电源接线盒中引电源线至灯具接线盒,电源线应穿可弯曲金属导管保护; 3)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8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外墙施工阶段就应考虑是否设置有便于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如爬梯等; 2)预埋管线在穿线后应做好防水措施,避免管内积水; 3)灯具固定可采用打膨胀栓塞螺钉固定或用镀锌螺栓固定在专用金属构架上: 4)当灯具在烟窗顶上装设时,安装在低于烟窗口1.5m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5)屋顶安装航空障碍灯当需要设置接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的接闪器可靠连接: 6)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灯具的金属构架应接地可靠
5.4.7灯具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灯的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为IPX7的防水接线盒,盒内绝缘导线接头应做防水绝缘处理; 2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安装灯具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不小于1PX5的防水接线盒,盒盖防水密封垫应齐 全、完整; 3截面积6mm及以下铜芯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糖锡连接: 4导线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GB13140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导线连接器应与导线截面相匹配; 2)单芯导线与多芯软导线连接时,多芯软导线宜据锡处理: 3)与导线连接后不应明露线芯; 4)采用机械压紧方式制作导线接头时,应使用确保压接力的专用工具; 5)多尘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IP5X及以上的防护等级连接器;潮湿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IPX5及以上的防 护等级连接器。 5导线采用缠绕锡连接时,连接头缠绕塘锡后应采取可靠绝缘措施
1理地灯的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为IPX7的防水接线盒,盒内绝缘导线接头应做防水绝缘处理; 2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安装灯具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不小于IPX5的防水接线盒,盒盖防水密封垫应齐 完整; 3截面积6mm及以下铜芯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糖锡连接: 4导线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GB13140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 创规定: 1)导线连接器应与导线截面相匹配; 2)单芯导线与多芯软导线连接时,多芯软导线宜塘锡处理: 3)与导线连接后不应明露线芯; 4)采用机械压紧方式制作导线接头时,应使用确保压接力的专用工具; 5)多尘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IP5X及以上的防护等级连接器;潮湿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IPX5及以上的防 等级连接器。 5导线采用缠绕糖锡连接时,连接头缠绕糖锡后应采取可靠绝缘措施
5.4.8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绝缘测试,配电线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测试电压及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本规程 第7.4.3的规定; 2灯具安装完毕后,低压成套配电柜、箱内末端用电回路中,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时,应在回路 末端测量接地故障回路阻抗,且回路阻抗应合格: 3设有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照明回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的情况下测试 动作时间,且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试验合格并经接线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通电式运行。
5.4.9通电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亦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下列数值:一般工作场地宜 内95%;远离供电电源的场地,难以满足时,可为90%; 2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 3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断电,查出原因并修复
5.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类灯其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2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光源及附件应与镇流器、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触发器与灯具本体的距离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不应使电源线靠近灯具表面: 3安装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的落地式灯具景观照明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5m,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4落地式安装的太阳能灯具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有防松措施,灯具接线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应齐全、完 整;灯具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裂纹、划痕、缺损、锈蚀及变形等缺陷: 5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有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当灯具在烟窗顶上装设时,应安装在低于 烟窗口1.5m~3m的部位且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对于安装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灯具,当需设置接闪器 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接闪器可靠连接: 6理地灯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理地灯的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为IPX7的防水接线盒,盒内绝缘导线 接头应做防水绝缘处理; 7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备帽应齐全;灯具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不小于IPX5 的防水接线盒,盒盖防水密封垫应齐全、完整;灯具的电器保护装置应齐全,规格应与灯具适配;灯杆的检修门应 采取防水措施,且闭锁防盗装置完好:
8建筑物彩灯宜用LED等节能型光源,不应采用白炽灯泡:彩灯的金属导管、金属支架 导体(PE)可靠连接。
5.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的额定电压、支架型式、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光源的安装朝向应符合产 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牢固,地脚螺栓应拧紧无遗漏,垫圈、防松零件、备帽齐全,灯具外露的 绝缘线缆应采用可弯曲导管保护,其长度不应大于1.2m 3航空障碍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应动作准确; 4落地式太阳能灯具的电池板朝向和仰角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迎光面上应无遮挡物,电池板上方应无直 射光源,电池组件与支架连接应牢固可靠,组件输出线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应用扎带固定; 5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应动作准确;灯具应固定可靠、灯位正确,紧固件应 齐全、拧紧; 6室外露天安装的非立柱式理地安装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置在灯具腔体的底部;灯具及其附件 紧固件、底座和与其相连的导管、接线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5.6.1灯具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 璃罩。
5.6.2灯具安装时应按照合理工序进行作业,并应注意与相关工种的工序配合,避免工序交义污染。 5.6.3灯具安装完毕后,可用原包装塑料罩盖进行包裹牢固,并在附近设置提醒标识。 5.6.4安装灯具时不要碰坏建筑物、庭院内等地已施工完的成品。
5.7.1室外作业场所照明装置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5.7.2同一街道、广场、桥梁等的路灯,从光源中心到地面的安装高度、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灯具安装 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 5.7.3不应采用裸铝导体作接地极或接地线;接地线不应兼做他用。
6照明控制电器安装6.1材料要求6.1.1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明开关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无损坏;2涂层应完整,附件适配;6.1.2对照明开关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应小于3mm2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M2;3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止常使用。6.1.3对照明开关、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应选用难燃型定型产品,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料(台)板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6.1.4各种照明开关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照明开关、面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表面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6.1.5塑料(台)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台板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6.1.6金属膨胀螺栓、木螺丝、机螺栓等附属配件均应是镀锌标准件,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组合件应匹配。6.2主要机具6.2.1安装机具应包括盒尺、水平尺、一字形和十字形螺丝力、圆头锤、电工力、钢锯、电钻、钻头、电锤、钢丝钳、剥线钳、压接钳、电笔、锡锅、高凳。6.2.2检测仪器应包括兆欧表、方用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测试仪。6.3作业条件6.3.1线路的导线应已敷设完毕,导线绝缘应已测试合格。6.3.2各种管路、接线盒应已经敷设完毕,接线盒收口应平整、干净整洁,隐检记录签认应齐全6.3.3照明开关安装所需固定点的预埋金属件应完成6.3.4照明开关的技术交底及有关材料进场应已完成。6.4施工工艺6.4.1工艺流程应符合图6.4.1的规定:清理接线安装图6.4.1工艺流程29
5相线应经照明开关控制:接线时应仔细识别相线与中性线(N),应做到照明开关控制(即分 ,应使照明开关断开后灯具上不带电; 6双联及以上的暗扳板照明开关,每一联应为一只单独的照明开关,能分别控制一回路照明;我 接好,分别接到照明开关上与动触点连通的接线柱上,而将照明开关线接到照明开关静触点的 二单控照明开关的相线不应套(串)接; 7智能控制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生产厂家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 2)智能控制开关安装,相线(L)和中性导线(N)应穿线到盒; 3)智能控制开关应满足后期楼宇智能化调整或拓展。 8暗装的照明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盖板应端正,并应紧贴墙面; 9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并应有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4.4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的照明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在同一室内的照明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照明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3照明开关边缘距门框距离宜为150mm~200mm,距地面高度宜为1300mm: 4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照明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照明开关高度差不 大于5mm; 5相线应经照明开关控制; 6多尘、潮湿场所和户外应选用密封防水型照明开关,
6.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控照明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2)相线经照明开关控制: 3)紫外线杀菌灯的照明开关应有明显标识,并设有防护罩等防止误开措施 2引至开关的绝缘导线不得裸露在装饰层内: 3开关在木装饰、软包装饰材料上安装时,应采取防火处理措施: 智能控制开关控制功能应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6.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光滑、无碎裂、划伤,装饰帽(板)齐全; 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开关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室内相同规格并列安装的高度宜一致 2)照明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照明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宜为150mm~200mm。 6.6成品保护 6.6.1照明控制开关安装完毕,面板及墙面涂层应保持整洁。 6.6.2交义安装作业时,应保持照明控制开关端止,避免损坏。 6.7注意事项 6.7.1熔化焊锡丝或锡块时,锡锅应干燥,防止锡液爆溅;锡锅手柄处应使用隔热效果比转
6.7.1熔化焊锡丝或锡块时,锡锅应干燥,防止锡液爆溅;锡锅手柄处应使用隔热效果比较好的材料。 6.7.2安装完成后,应用检测仪检测接线是否正确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开关动作情况,并且用剩余电流检测仪检 测所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不合格的应更换。 6.7.3照明开关安装所剩的电线头及绝缘层等 不得随地乱去,应分类收集放士指定地点
.1.1检验应由电气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检验所需技术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工程变更记录及工程洽商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 4培训记录及培训资料。
.2.1用于检验的器具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游标卡尺、刻度尺、卷尺、激光测距仪、厚度计等计量器具: 2具有测量电压、电流、电阻(包括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导体连通性等)、故障回路阻抗、相序、RCD特性等 个或多个功能的仪表; 3照度计、红外线温度计、热像仪等测量仪器: 4功率计、电能质量分析仪等仪器。 7.2.2仪表与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事先对工程中需要使用的仪表和权器进行检查,确认电池充足、功能正常、配件齐全、安全无故障:
3照度计、红外线温度计、热像仪等测量仪器; 4功率计、电能质量分析仪等仪器。 2.2仪表与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事先对工程中需要使用的仪表和仪器进行检查,确认电池充足、功能正常、配件齐全、安全无故障; 2仪表和仪器的精度应符合检验要求,并检定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73作业条件
7.2.2仪表与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检验应随工程进度进行。
7.3.2应对仪表的外观检查,应完好。 7.3.3应按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的规定,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3.4随工检验应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实施。 7.3.5实施检验的人员应采取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确定检查项目→确定检查位置→物料与施工质量与技术文件进行核对→记录检查结:
定检查项目一确定检查位置一相关设备或装置通电并观察运行情况→记录检查结果
确定测试项目一确定仪表接入点一确认被测设备或装置处于无电状态一接入仪表→启动测试→记录测试数据
4照明系统通电后测试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外观检查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通电前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照明系统的电击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照明的防火和热效应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导体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护电器的选择、整定、选择性和配合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涌保护器(SPD)的选择、布置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隔离和开关电器的选择、布置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7)设备的IP防护等级和机械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8)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的标识应正确无误: 9)照明系统图、警示标志或其他类似信息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0)回路、过电流保护电器、开关、端子等的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1)电缆、导体的端接和连接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12)接地配置、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控制设备应便于操作、识别和维修; 4)照明系统抗电磁骚扰措施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1类灯具和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接地配置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16)布线系统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7)特殊场所的照明系统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2通电后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关应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2)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观 统工作状态,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明显异常或故障。 物必中阳测试应卡利机宝
1绝缘电阻测试仪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 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2部分:绝缘电阻》GB/T18217.2的规定: 2测试绝缘电阻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 2部分:绝缘电阻》GB/T18217.2的规定:
表7.4.3绝缘电阻测试电压及绝缘电阻最小值
3)被测回路不应连接用电设备: 4)应临时拆除被测回路中的电涌保护器(SPD); 5)仪表的测试线(表笔)与被测导体应可靠连接 6)按下电子式仪表的测试按钮,或匀速转动手摇式仪表手柄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等待仪表显示稳定 值后记录读数: 7)释放仪表测试按钮或停止转动手柄后,应等待仪表显示为0后再取下测试电极,并应恢复用电设备或电涌 呆护器(SPD)等测试前的连接状态。
7.4.4接地电阻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7.4.6测试接地故障回路阻抗3)宜选择仪表的“大电流测试”挡位进行测试4)将仪表测试线(表笔)分别与相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后启动测试,待仪表显示稳定后记录读数;5)当测试导致被测回路中的RCD脱扣时,可选择仪表的“不脱扣(notrip)测试”挡位或临时将RCD旁路后复测。7.4.7RCD动作特性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RCD测试仪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6部分:在TT和TN系统中的剩余电流装置(RCD)》GB/T18216.6的规定:2连接RCD测试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1)被测回路应处于正常带电状态;当测试末端回路RCD时,应在其所保护回路的最末端接入仪表2)当测试干线RCD时,应在其输出端接入仪表;3)当使用三测试线(表笔)仪表时,应按仪表标记将测试线分别与相导体、中性线(N)和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4)当使用两测试线(表笔)仪表时,应按仪表标记将测试线分别与相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3当测试RCD实际脱扣时间时,应根据被测RCD类型(AC、A、B等)和额定动作剩余电流值(Izn)设置仪表:之后按下测试按钮,记录仪表显示的时间读数。4当测试RCD实际剩余动作电流时,应选择仪表的“斜坡电流(ramp)”功能,之后按下测试按钮,记录仪表显示的电流读数。7.4.8保护电器端子温度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在连续试运行阶段,每2h按回路,用非接触式红外测温仪测试各回路开关电器接线端子处的温度,2测试传感器与被测端子间距应符合仪表使用要求。39
7.4.9照度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在连续试运行 阶段,每2h测试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场所或区域照度: 2照度计传感器与光源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测试照度时应避免自然光和被测场所或区域之外的光源影响。 7.4.10谐波含量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在连续试运行 阶段,每2h分别在照明配电系统主回路和各分支回路,测试N和PE导体的电流谐波值; 2仪表的电流互感器量程应与被测电流值相匹配 3每次测试,仪表宜连续记录1分钟谐波数据: 4测试谐波电流时,宜同时记录电压数据。
.5.1主控项目应包括以下项目,且应符合设计
控项目应包括以下项目,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出电气参数的测试,例如:电压、电流、电阻项目管理、论文,电阻包括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导体连通性等: 培回阳垃洲法
.5.1主控项目应包括以下项目,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1基础电气参数的测试,例如:电压、电流、电阻,电阻包括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导体连通性等; 2故障回路阻抗测试: 3RCD特性测试; 4照度测试; 5温度测试: 6谐波含量测试
7.6.1检验不得对被测设施或设备造成损
应拆卸设施或设备外壳、面板等保护物或装饰物才能完成检验时,检验完毕应予以恢复,
.7.1检验操作过程中应遵守仪表操作说明,不得超过绝缘耐压等级使用仪表。 7.7.2不得使用外壳、测试线等绝缘损坏的仪表或仪器。 .7.3检验期间应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即使电路存在缺陷也不会对人员、财产和设备造成损害。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勘探标准,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3《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 4《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 5《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2部分绝缘电阻》GB 18216.2 6《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3部分:环路阻抗》 GB/T18216.3 7《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4部分接地电阻和等 电位接地电阻》GB/T18216.4 8《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5部分:对地阻抗》 GB/T18216.5 9《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第6部分在TT和TN系 统中的剩余电流装置(RCD)》GB/T18216.6 0《建筑工程瓷料管理规程》DB11/T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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