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74-2010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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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74-2010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 温度波幅的比值,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的无量纲指标。
2. 1.15露点温度
在一定的空气压力下,逐渐降低空气的温度,当空气中所 水蒸气达到饱和状态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范本,开始凝结形成水滴时的温度即该空气在 气压力下的露点温度。
设置在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与墙的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 为允许墙自由变形和对外力有足够抵抗能力的构造缝。
2. 1. 17 窗肚墙
2.1.18防水透气性
belly wall of window
加强建筑的气密性、水密性,同时文可使围护结构及室内 气得以排出的性能
2.2.1材料及墙体性能
MU 块体强度等级; A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 M 砂浆强度等级; Ma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Ms 蒸压砖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C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3.1.1非烧结墙体材料所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JGJ55、《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粉 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轻集料及其试 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硅酸盐建筑制品 用粉煤灰》JC/T409、《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生石灰》JC/T621和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JC/T622的有关规定。 3.1.2砌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石膏砌块墙体时,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 3.1.3有机材料制成的墙体材料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其使用年限。 3.1.4墙体不应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及非蒸压加气混 凝土制品。
1.5应用氯氧镁墙材制品时应进行吸潮返卤、翘曲变形及而
3.1.5应用氯氧镁墙材制品时应进行吸潮返卤、翘曲变形
3.2.1块体材料的外形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要求外,尚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非烧结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 3.2.1的要求; 2承重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不应大于35%; 3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 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多孔砖及自承重单排孔小砌块的孔 型宜采用半盲孔;
烧结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
注:1承重墙体的混凝土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铺浆面。当孔的长度与宽度比不 小于2时,外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8mm;当孔的长度与宽度比小手2时, 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2承重含孔块材,其长度方向的中部不得设孔,中肋厚度不宣小于20mm
注:1蒸压普通砖包括蒸压灰砂实心砖和蒸压粉煤灰实心砖: 2多孔砖包括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多孔砖。
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值; 2 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 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块体材料抗冻性能
3.3.1各类骨架隔墙覆面平板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1.
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 3.3.5预制隔墙板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板弯曲产生的横向最大挠度应小于允许挠度,且板表 面不应开裂;允许挠度应为受弯试件支座间距离的1/250; 2墙板抗冲击次数不应少于5次; 3 墙板单点吊挂力不应小于1000N。 3.3.6 预制隔墙板材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板应满足相应的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 2 安装时板的质量含水率不应大于10%。 3.3.7 预制外墙板的构造设计应进行单块板抗风、墙板与主体
结构的连接构造及部件耐久性设计
3.4砂浆、灌孔混凝士
3.4.1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时,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
4.1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时,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1
亢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砖)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5.0,蒸压普通砖砌筑砂浆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s5.0; 2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应为水泥砂浆、预拌砂浆或 专用砌筑砂浆,普通砖砌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 混凝土砌块(砖)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10,蒸压普通 砖砌筑砂浆不应低于Ms10; 3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4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 5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00kg/m,水泥混合砂浆密度 不应小于1800kg/m3。 3.4.5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关应用标准应给出抹灰砂浆的抗压强度等级及粘结强 度最低限值和收缩率指标; 2内墙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5.0,粘结强度不 应小于0.15MPa; 3外墙抹灰砂浆宜采用防裂砂浆;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 不应小于M10,非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蒸压 加气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宜为Ma5.0; 4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
拌防水砂浆; 5墙体宜采用薄层抹灰砂浆。 3.4.6灌孔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度等级不应小于块材强度等级的1.5倍; 2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灌孔混凝土应根据使用条件 和设计要求进行冻融试验; 3期落度不宜小于180mm,泌水率不宜大于3.0%,3d龄 期的膨胀率不应小于0.025%,且不应大于0.50%,并应具有良 好的粘结性,
1浆体保温材料不宜单独用于严寒及寒冷地区除加气混凝 七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内、外保温: 2.墙体内、外保温材料的干密度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5.1墙体内、外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3不得米用掺有无机掺合料的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 4当相对变形为10%时,模塑聚苯板和挤塑聚苯板的压缩 强度分别不应小于0.10MPa和0.20MPa;墙体外保温的挤塑聚 苯板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0MPa; 5胶粉模塑聚苯板颗粒保温浆料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0.20MPa,无机保温砂浆压缩强度不应小于0.40MPa,浆料养 护不得少于28d: 6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 7聚苯板的氧指数及出厂前的尺寸稳定性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和《绝热 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2的有关规定; 8进场保温材料应有永久性标识,并应标明产品类型、规 格及型号,产品说明书应注明产品燃烧性能级别和使用寿命 期限。 3.5.2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2连接部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 外保温系统》JG149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注 明材料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5.3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格及型号,产品说明书应注明产品燃烧性能级别和使用寿命 期限。 3.5.2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2连接部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 外保温系统》JG149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注 明材料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5.2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连接部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连接件 2连接部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列 外保温系统》JG149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应 明材料使用寿命期限,不得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5.3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3.5.3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
1嵌缝腻子、硅酮密封胶及防水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中应有 耐候性指标; 2玻璃纤维网格布应具有耐碱性能; 3外保温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1.1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墙体材料的种类及质量状况选择质量 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材料,并应有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 4.1.2块类墙体应与其他专业配合进行排块设计。 4.1.3外保温底层外墙、阳角、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的墙体部 立应采取加强措施, 4.1.4外墙洞口、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墙体应采取防渗和防漏措施 4.1.5保温材料上粘贴面砖时,应有材料要求、构造措施、施 工工法及饰面瓷砖与基层拉拨试验依据。 4.1.6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上不得直接吊挂重物及承托悬 挑构件。 4.1.7采用的墙体材料的核素限量不得超出现行国家标准《建 箔材料放射性核素限景》GB6566的有关规定
,1.7采用的墙体材料的核素限量不得超出现行国家标准《 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1.8建筑设计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
4.1.9墙体设计应根据材料特性和构造特点进行相应的防火 隔声及防水设计。
4.2.1墙体节能设计应符合当地节能建筑设计要求。 4.2.2建筑外墙可根据不同气候分区、墙体材料与施工条件, 采用外保温复合墙、内保温复合墙、夹心保温复合墙或单一材料 保温墙系统。
4.2.4建筑设计文件应注明外保温体系中保温材料的设
4.2.5保温复合墙体设计的技术文件应注明保温系统使用其
4.2.6外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饰面层应选用防水透气性材料或作透气性构造处理; 2 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50mm; 3 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的要求进行耐候性试验 4久 外墙体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2.7 内保温复合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应选用非污染、不燃、难燃且燃后不产生有害 气体的材料; 2外部墙体应选用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或设有排湿构造 外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3保温材料应做防护面层,当需在墙上悬挂重物时,其挂 件的预埋件应固定于基层墙体内; 4不满足梁、柱等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时,应对内表 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的热桥部位采取保温措施
1应根据不同气候分区、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选择夹心墙 的保温材料,并确定其构造和厚度; 2夹心保温材料应为低吸水率材料; 3外叶墙及饰面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4寒冷及严寒地区,保温层与外叶墙间应设置空气间层 其间距宜为20mm,且应在楼层处采取排湿构造措施; 5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夹心墙,其外叶墙应由每层楼板托挑 外露托挑构件应采取外保温措施。
4.2.9单一材料保温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设计应满足结构功能的要求: 2 外墙饰面应采用防水透气性材料; 3 应对梁、柱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处理
5.1.5砌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
5.2.1砌体结构宜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横墙平面 内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贯 通,且应保持墙段截面相近。 5.2.2结构分析所需的计算模型、作用的取值、材料性能指标 几何参数等应符合结构的实际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措施
5.2.1砌体结构宜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横墙平面 内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贯 通,且应保持墙段截面相近。
5.2.4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再用 于工程设计。
5.2.5结构静力分析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房屋横(纵)墙间距及楼(屋)盖类别确定砌体
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与计算简
2 各类砌体房屋宜采用刚性方案 5.2.63 结构抗震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宜采用底部剪力法; 2高层砌体结构房屋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时程分析 法或静力非线性分析法。
1砌体各项计算指标应根据本规范研究性试验要求及数理 统计方法确定: 2砌体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 3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按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计算 确定,施工等级为B级时,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6;施工等 级为A级时,材料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5; 4当遇有砌体构件计算截面面积过小、非对孔砌筑的单排 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等不利情况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根 据试验结果予以折减; 5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变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干 燥收缩率、徐变系数、摩擦系数及砌体重度等,应根据试验研究 确定。 5.3.2验算施工阶段的砌体构件时,砌体强度设计值可提
5.3.2验算施工阶段的砌体构件时,砌体强度设计值
5.4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
5.4.1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根据不同作用效应及块体材料 固有特性,给出构件相应承载力计算方法及相应的构造要求。
5.4.3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应柔性 连接。
5.4.3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应
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应柔性
5.5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1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 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 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局部尺寸的限值; 2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 相应的构造措施: 3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 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4带有方(尖)角孔的多孔砖不宜用于地震设防区砌体结 构的抗侧力墙。
5.5.2外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
5.5.3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 连接的可靠性。
5.5.3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
5.6.1承重墙结构体系除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外, 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其变形、裂缝等正常使用极限状 和耐久性,
5.6.2块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应给出砌体高厚比计算方
5.6.3墙体设计除应满足本规范最低材料强度等级要求外,尚
1非烧结墙体材料不得用于长期受200℃C以上或急热急冷 的建筑部位,且不得用于有酸性介质的建筑部位; 2软化系数小于0.9的墙体材料不得用于士0.000以下承 重墙体。
6.1.3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顶层墙体应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屋面保温; 2提高房屋顶层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3在建筑物的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应采取增强抵抗 温度应力或释放温度应变的构造措施; 4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应设置分隔缝,并用柔性嵌缝材料 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部檐口。 6.1.4非烧结块材砌体房屋的墙体应根据块体材料类型采取下 列措施: 1应根据所用块体材料,在窗肚墙水平灰缝内设置一定量 钢筋; 2在承重外墙底层窗台板下,应配置通长水平钢筋或设置 现浇混凝土配筋带: 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门窗洞口,其两侧不少于一 个孔洞中应配置钢筋并用灌孔混凝土灌芯,钢筋应在基础梁或楼 层圈梁中锚固: 4墙长大于8m的非烧结块材框架填充墙,应设置控制缝 或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其间距不应大于4m; 5承重墙体局部开洞处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6.1.5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内、外叶墙宜采用可调节变形的拉
结件。 6.1.6 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应根据块体材料固有特性设置 控制缝。 6.1.7墙体控制缝的设置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且应采取防渗 漏措施。
6.1.9外保温复合墙的饰面层选用非薄抹灰时,应对由饰面
6.1.11设计时应根据所用隔墙板的具体性能指标,沿墙长方 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竖向分隔缝,并应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并作 建筑盖缝处理。
6.1.12隔墙板拼装墙体的饰面层宜采用双层玻璃纤维网格布, 两层网格布的纬向应相互垂直。
6.2.1设计时应采取减少正常使用荷载作用下结构变形对填 墙的影响的措施
6.2.3多孔砖墙体内拉结筋的锚固长度应为实心砖墙体的
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板带或系梁。
5 块材高度大于53mm的墙体采用的预制窗台板不得嵌人
7.1.1施工技术方案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工法、现场自然条 件和墙体材料特点编制,并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 7.1.2板材、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7.1.3非烧结块体材料应满足存放时间的要求。 7.1.4施工方应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技术文件,并应进 行抽样复检,应在合格后再使用。 7.1.5墙体材料应按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应设置标识。 7.1.6 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1施工前砌块类材料应按设计进行试排块,并满足本规范 第6.2节的要求; 2多孔砖及小砌块的半盲孔面,应作为砌筑铺浆面; 3烧结块体材料用普通砂浆砌筑前应预先浇水湿润;非烧 结块体材料砌筑前不宜浇水湿润,当施工环境十分干燥时,其表 面可适当酒水; 4固定门、窗的孔洞不得现场凿砍制取,应采用预先加工 成孔的块材; 5墙体的洞口下边角处不得有砌筑竖缝; 6不同墙体材料及强度等级的块材不得混砌,墙体孔洞不 得用异物填塞; 7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浇筑完成28d后 开始砌筑。
1各种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 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砂浆中掺有外加剂时,其外加剂及掺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有关规定; 3砂浆中掺入的粉煤灰,其等级及掺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的有关 规定; 4 预拌(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搅拌。 7.2.3灌孔混凝十的配制及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
具。施工缝宜留在块材的半高处,施工缝的界面应在接续旅 进行清洁处理
2.5砌筑需灌孔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 孔洞灰缝处的内挤灰,
7.2.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灰砂)实心砖
2.9非烧结块材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d后进行, 豆不应少于45d。
7.3.1墙板隔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径向应垂直于板与板、板与主体结构 的接缝方向; 2隔墙板安装前应进行排板布置设计,并应规定施工顺序;
3需竖向连接的隔墙板,其接缝应错缝连接,相邻板材的 错缝距不应小于300mm,并应根据条板的高度采取相应的加固 措施。 7.3.2隔墙板安装时应减少振动,板材上开槽、打孔应用专用 机具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手工剔凿或敲击。 7.3.3隔墙板应侧立放置在平坦、坚实且干燥的场地,雨期应 拉光
7.3.3隔墙板应侧立放置在平坦、坚实且干燥的场地,雨期 采取覆盖措施。
1保温系统所用的各种材料进场后,除应检验产品合格证 和出厂检测报告外,尚应对主要材料的主要性能进行复检,并应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外墙的浆体保温材料应根据其构成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 冻融试验,并应合格后再使用。 7.4.2粘贴夹心复合墙外饰面砖时,应在外叶墙干缩稳定后 施工。 7.4.3固定外保温层的锚栓应锚人基层墙体,锚栓有效锚固深 度不应小于25mm。
采取减小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对网架板的压缩变形的措施
8.1.1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8.1.2节能保温墙体的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之 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 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3建设方应验收材料及配件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后的维修或
8.1.4当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质量高于现行自
8.2.1墙体的感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开裂墙体进行检测、鉴定; 2对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开裂墙体,需返修或加固处理时 应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3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开裂墙体可予以验收,对明显景 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墙体裂缝,应进行处理。 8.2.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正常使用的墙体 应严禁验收。
9.1.1墙体及部件使用年限少于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时, 应制定更换、维护方案及实施细则。 9.1.2房屋产权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墙体物理损伤或化 学损伤的原因、程度、所处环境以及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 进行检测、评估,并制定修复设计与施工方案。 9.1.3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凿墙、开洞及改变既有建 筑的使用功能 9.1.4修复材料应根据墙体损伤状况、与被修复材料的适应性
9.1.4修复材料应根据墙体损伤状况、与被修复材料的适应性
9.1.5墙体修复施工前应根据损伤状况、修复材料性能及施工 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
9.1.6墙体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
9.1.6墙体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 存档。
9.2.1房屋产权单位应定期检查建筑物周边及室内的排水设施 9.2.2房屋产权单位应按制度查阅所用墙体材料及配件的设计 使用寿命资料建筑技术论文,对接近或超出使用年限的应进行安全性评估。 9.2.3对局部损伤的墙体,应及时更换、修补或加固。 9.2.4清洁墙面时,应根据墙体或饰面材料的性质,采用无害 清洁剂和相应的墙面清洁方法。
9.2.5对处于有害化学介质侵蚀、长期水浸及冻融循环部位
墙体,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9.3.1寿命少于设计使用年限的材料及部件应按更换和维护实 施细则,除掉到期材料和配件并重新更换,对其使用中的局部损 坏,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补
.3.2房屋产权单位应根据墙体裂缝的不同性态采取可靠的 补方法。
9.3.3墙体修补区的范围及形状应根据修补材料模数、性
9.3.4对待修补的基层面应进行预处理。
剪力墙标准规范范本9.3.5墙体修补后应根据修复材料的特性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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