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15-2020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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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315-2020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道安装分项工程、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子分部工程、道路 分部工程、室外环境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景观 专业和雨水调蓄及处理设施的设计文件,核查下凹式绿地、雨水花 园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面积和雨水调蓄容积,核查雨水调蓄及处 理设施的设备参数和布置情况:现场观察检查雨水径流途径和雨水 入渗措施的实施情况。验收和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排水 管道安装分项工程、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子分部工程、道 路分部工程、室外环境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A《表 A.0.1节地与室外环境(规划与建筑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绿色雨水 基础设施指标相关内容。 4.0.7绿化方式的选择和绿化植物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公共建 筑屋顶绿化面积或垂直绿化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外环境分部工 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景观专业设计文件, 核查植物购销合同或苗木出圃证明,核查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的区 域、绿化面积、乔木和灌木数量;现场观察检查植物实际栽种情况。 验收和室外环境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A《表A.0.1节 地与室外环境(规划与建筑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绿化指标相关内 容。
5.0.1冷、热源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能效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给 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冷、热源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 场观察检查冷、热源设备的安装情况。验收和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 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 成本规范附录B《表B.0.2节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 录表》中冷热源设备指标相关内容。 5.0.2采用冷却塔释热的水冷式制冷机组时,冷源系统综合性能系 数SCOP值应满足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687的有关规定。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 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节能计算书、设备表,核查制冷设备参数、冷源系统综合性 能系数SCOP值。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司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2节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 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冷热源设备指标相关内容。 5.0.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验 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 核查围护结构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验收和建筑 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1节能与能源利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 核查围护结构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验收和建筑 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1节能与能源利 用(建筑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相关内 容。
5.0.4外窗和玻璃幕墙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可开启部分的开启方式、可开启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 幕墙安装分项工程、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门窗节能分项工程、门窗 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 幕墙专项设计文件、外窗和玻璃幕墙可开启面积比例计算书环境标准,现场 观察检查外窗、玻璃幕墙可开后启情况。验收和玻璃幕墙安装分项工 程、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门窗节能分项工程、门窗子分部工程同步 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1节能与能源利用(建筑专业)验 收记录表》中建筑围护结构通风性能指标相关内容。 5.0.5暖通空调输配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空调系统风 机单位风量耗功率、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 系统循环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给水排水及 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验收合 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水泵、风机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 观察检查水泵、风机的安装情况。验收和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 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 规范附录B《表B.0.2节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 中输配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5.0.6全空气系统采用全新风或增大新风比运行、过渡季改变新风 送风温度、优化冷却塔运行时数、处理负荷及调整供冷温度等降低 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的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 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 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水系统设备、风系统设备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
送风温度、优化冷却塔运行时数、处理负荷及调整供冷温度等降低 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的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 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 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水系统设备、风系统设备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
测报告,重点核查水系统、新风系统试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系 统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的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验收和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 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2节能与能源利 用(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节能措施指标相关内容。 5.0.7暖通空调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 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验收合 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和电 气专业设计文件,核查暖通空调系统监控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监测与管理系统的安装 情况。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建筑节能 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3节能与能源利用(电 气专业)验收记录表》中暖通空调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指标相关内 容。 5.0.8房间或场所的照明灯具、光源及附件的选择和安装位置、室
5.0.8房间或场所的照明灯具、光源及附件的选择和安装位置、室 内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 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5.0.8房间或场所的照明灯具、光源及附件的选择和安装位置、室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电气专业设计文 率密度值计算书,现场观察检查照明灯具的安装情况。验收 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 表B.0.3节能与能源利用(电气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照明质 相关内容。
设计要求。电梯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和电 设计文件,核查电梯、自动扶梯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
性能证明文件;现场观察检查电梯、自动扶梯的选型及群控、扶梯 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验收和电梯分部工程、建筑 电气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 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3节能与能源利用(电气专业)验收记录 表》中电梯节能性能指标相关内容。 5.0.10配电变压器、水泵、风机等节能型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 节能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动力子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 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 能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和电 气专业设计文件,核查配电变压器、水泵、风机等电气装置的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和节能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 情况。验收和电气动力子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给水 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 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3节能与能源利用(电气专业) 验收记录表》中主要电气设备能效指标相关内容。 5.0.11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选择、安装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 告,现场观祭检查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 空调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 B.0.3节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热回收机组 指标相关内容。 5.0.12蓄冷蓄热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与空调分 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 文件和蓄冷蓄热系统专项设计文件,核查蓄冷蓄热系统设备
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和系统试运行记录,现场观察检查蓄冷 蓄热系统及设备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同步进行。 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2节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专业)验收 记录表》中蓄冷蓄热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5.0.13满足建筑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的余热废热利用措施应 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 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和给 排水专业设计文件,核查余热废热利用系统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 能检测报告和系统试运行记录:现场观察检查余热废热利用系统的 安装情况。验收和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 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2节 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余热废热利用指标 相关内容。 5014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种类 设冬选型及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0.14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种类、设备选型及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太阳能热水、太阳 能光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专项设计文件、安装明细 表,核查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 统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和系统试运转记录;现场观 察检查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太阳能光电系统光伏板、地源热泵 系统室外侧和室内机房设施设备和辅助装置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 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步进 行。完成本规范附录B《表B.0.2节能与能源利用(暖通空调专业 验收记录表》和《表B.0.3节能与能源利用(电气专业)验收记录表》 中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相关内容,
1 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相应的给排水专业 设计文件,核查卫生器具和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卫生器具性 能检测报告和用水效率等级;现场观察检查卫生器具的安装情况。 验收和卫生器具安装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 C.0.1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节水器具与 设备指标相关内容。 6.0.2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和配件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 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分级计量水表的设置、安装及计量功能应符合 设计要求。室内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核查阀门、设备、管材、管件等物资进场报验资料、阀门强度 试验、阀门密闭性试验、给水系统试压记录、水表计量报告、自来 水准接入证明等;现场观察检查给水系统管材、阀门、水表等附件 的安装情况及管网漏损措施的落实情况。验收和室内外给水系统子 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C.0.1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给水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6.0.3给水系统用水点供水压力及减压阀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室 内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设计文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核查减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减压阀等调压设备的物资进场报 验资料、减压设施调试报告、给水系统用水点供水压力,当用水点 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时,应同时核查用水点供水压力是否满足用 水器具最低工作压力:现场观察检查给水系统减压措施的落实情况
验收和室内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 C.0.1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给水系统指 标相关内容。 6.0.4分项计量水表的选择、安装和计量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 按不同使用单元、不同用途、不同水质用水量分别设置计量水表。 室内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核查水表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 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设置的水表的安装情况。验收和室内 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C.0.1节水 与水资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给水系统指标相关内 容。 6.0.5公共浴室采取的节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恒温控制设备和 温度调节设备、用水计费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 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核查公共浴室温控、调温及付费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 备材料的物资进场报验资料:现场观察检查公共浴室用水控制措施 的落实情况。验收和室内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 规范附录C《表C.0.1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 中给水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C.0.1节水 与水资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给水系统指标相关内 容。 6.0.5公共浴室采取的节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恒温控制设备和 温度调节设备、用水计费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 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注: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昭给排水专业设计立
6.0.5公共浴室采取的节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恒温控制设备和 温度调节设备、用水计费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 外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6.0.6绿化灌溉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管材、管道附件和传感 器等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节水灌溉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 料齐全。
6.0.6绿化灌溉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管材、管道附件和传感 器等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节水灌溉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 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景观 专业设计文件,核查节水灌溉系统、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 置、管材、管道附件等的物资进场报验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景观 专业设计文件,核查节水灌溉系统、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 置、管材、管道附件等的物资进场报验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 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绿化灌溉系统的安装情况。验收和节
测报告;对于自建中水系统的项目,对照给排水专业设计文件,核 查自建中水系统设施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 察检查市政再生水(中水)管网接入关系和再生水(中水)去向、 管道标识及处理设施的安装情况。验收和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 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C.0.1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非传统水源利用指标相关内 容。 6.0.10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冷却水 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暖通 空调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循环冷却水系统试运行记录、非传统水源 接入证明;对于利用自建再生水(中水)的项目,核查建筑再生水 (中水)处理系统设施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 观察检查冷却水补水来源及系统设置情况、冷却水补水阀门和管道 安装情况。验收和冷却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 录C《表C.0.1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非 传统水源利用指标相关内容。 6.0.11景观水体利用雨水补水时,雨水收集、处理、储存、利用等 设施设备、管材的选择和安装及采用的生态水处理技术应符合设计 要求。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 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景观专业和给排水 专业设计文件,核查雨水设施设备、管材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 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控制雨水面源污染措施和利用水生动植 物进行水体净化措施的实施情况。验收和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 系统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C《表C.0.1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给排水专业)验收记录表》中景观水体雨水利用指标相关 内容。
7.0.1建筑外立面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性构件的布置应 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女儿墙和山墙分项工程应 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装饰性构件造价比 列计算书、全部装饰性构件及其功能一览表,核查建筑工程材料清 单:现场观察检查装饰性构件的设置情况及女儿墙和外幕墙高度。 验收和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女儿墙和山墙分项工程同步进行。 完成本规范附录D《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 验收记录表》中建筑造型指标相关内容。 7.0.2土建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应同步施工,结构施工应做好孔洞 预留和固定件的预理,后期不得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和装饰装 修专业设计文件,核查住宅建筑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及比例 公共建筑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范围;现场观察检查土建装修一体 化设计的部位及实施情况。验收和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同步进行 完成本规范附录D《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 验收记录表》中土建装修一体化指标相关内容。 7.0.3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隔断的布 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轻质隔墙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结构专 业和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文件及可重复使用隔断的设计使用比例计算 书,现场观察检查室内可重复使用隔断的实施情况。验收和轻质隔 墙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D《表D.0.1节材与材料资 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可重复使用隔断指标相
7.0.1建筑外立面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性构件的布置应 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女儿墙和山墙分项工程应 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装饰性构件造价比 列计算书、全部装饰性构件及其功能一览表,核查建筑工程材料清 单:现场观察检查装饰性构件的设置情况及女儿墙和外幕墙高度。 验收和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女儿墙和山墙分项工程同步进行。 完成本规范附录D《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
7.0.4工业化预制构件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主体结构、建筑装
饰装修、屋面等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结构专 业和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建筑工程材料清单、工程材料进 出场记录、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计算书、预制构件购销合同及发票, 现场观察检查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的安装情况。验收和主体结构 建筑装饰装修、屋面等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D《表 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验收记录表》中预制 构件指标相关内容。
7.0.5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建 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 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和装修专 业设计文件、选用产品清单、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卫比例计算书或 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观察检查整体化定型设计厨卫的实施情况。验 收和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 与空调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D 《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验收记录表》中 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指标相关内容
7.0.6高强建筑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结构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建筑工程材料 清单、高强度钢使用率计算书、高强度钢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 复验报告、竖向承重结构中强度等级为C50及以上的混凝土用量占 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计算书及混凝土检验报告单。完 成本规范附录D《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 验收记录表》中高强结构材料指标相关内容。 707高耐久性湿涤土耐促结构钢耐候型防魔涂料的选用应符
7.0.8可再循环材料和再利用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和结构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建 筑工程材料清单、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可再循环材料和再利用材 料使用台账、可再循环材料和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完成本 规范附录D《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验收 记录表》中可再循环材料和再利用材料指标相关内容。 7.0.9 装饰装修中采用的耐久性好、节约资源或易维护的材料或措
7.0.11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工程材料清单、相应的建材产品检 则报告、绿色建材标识证书、工程采购合同、施工记录等,现场观 察检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的使用情况。完成本规范附录D《表 0.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绿色 建材指标相关内容。 70.12建筑规划设计或施
7.0.12建筑规划设计或施工建造中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规划设计或施工建造阶段BIM模型及技 术应用报告。
8.0.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室内噪声检测 报告或主要功能房间室内降噪措施的实施情况。完成本规范附录E 《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室 内声环境指标相关内容。 8.0.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门窗等构件的隔声性能 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核查主要功能房间 的外墙、隔墙、楼板、门窗等构件的空气声隔声、楼板的撞击声隔 声构造措施落实情况和隔声材料的选用情况;现场观察检查沿街窗 户隔声措施的落实情况;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 门窗等构件的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 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室内声环境指标 相关内容。 8.0.3易产生振动及噪声的设备系统的隔声、减振措施及同层排水 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 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卫生器具安装子分部工程应验收 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给排水 专业和暖通专业设计文件,核查消声器、静压箱、减振器、同层排 水器具等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隔声证明文件、室内噪声检测报告; 现场观察检查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噪声源的距离、声屏障等隔声措施
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系统噪声措施的落实情况。验收和建筑给 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卫生器具安装子分 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 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室内声环境指标相关内容。 8.0.4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 学要求的重要房间应符合专项声学设计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 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 声学设计专项报告,核查室内噪声检测报告,并现场核实。验收和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同步进行。 8.0.5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形式、采光位置、外窗及玻璃幕墙的安 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外窗、玻璃幕 墙等可透光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室内天然采 光模拟分析报告或采光系数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外窗及幕墙尺 寸、位置。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 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天然采光指标相关内容。 8.0.6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控制眩光措施和建筑内区、地下室的采 光位置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室内天然采光模拟 分析报告、眩光指数计算报告,核查采光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司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系统噪声措施的落实情况。验收和建筑给 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卫生器具安装子分 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 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室内声环境指标相关内容。
8.0.5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形式、采光位置、外窗及玻璃幕墙的安 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8.0.5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形式、采光位置、外窗及玻璃幕墙的安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核查外窗、玻 等可透光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室内天 模拟分析报告或采光系数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外窗及幕 、位置。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 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天然采光指标相关内容,
检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室内天然采光模拟 分析报告、眩光指数计算报告,核查采光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和性能检测报告、天然采光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建筑主要功能 房间控制眩光、内区及地下空间采光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本规范 付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 中天然采光指标相关内容。
求。门窗节能分项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可调节外遮阳或中空玻璃夹层内遮阳或固 定外遮阳加可调内遮阳的设施安装部位和数量情况。验收和门窗节 能分项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 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可调节遮阳指标相关内容。 8.0.8供暖空调系统末端设备控制装置的选择、安装和可独立调节 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独立开启、温湿度、风速调节装置的安装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 和产品的有关规定。监控系统节能子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 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供暖空调未端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调试记录、 试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供暖空调末端控制装置安装情况和控制 方式。验收和监控系统节能子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 《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供 暖空调系统末端调节指标相关内容。 8.0.9厨房、餐厅、卫生间和地下车库通风换气装置的选择、布置 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 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文件,核查通风换气装置、风系统检测报告、风系统调试记录和试 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通风换气装置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 空调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 (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气流组织指标相关内容。 8.0.10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选择、安装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通 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应验收 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电
气专业和智能化专业设计文件,核查空气质量监测装置的产品质量 正明文件、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室内空气质 量监测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点数;现场观察检查室内空气质量装置 与排风系统联动情况、污染物超标报警装置与通风系统联动情况及 空气质量控制系统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 建筑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 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空气质 量监控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室内空气质 量监测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点数;现场观察检查室内空气质量装置 与排风系统联动情况、污染物超标报警装置与通风系统联动情况及 空气质量控制系统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 建筑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 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空气质 量监控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8.0.11地下车库CO浓度监测与联动系统的选择、安装和控制功能 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建筑 电气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电 气专业和智能化专业设计文件,核查CO监测装置和相关联动控制装 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CO监测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调试记录、试 运转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地下车库CO浓度监测系统和联动控制装置 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建 筑电气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 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中空气质量监控系统指标 相关内容。 8.0.12建筑新风过滤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与空
8.0.11地下车库CO浓度监测与联动系统的选择、安装和控制功能
8.0.12建筑新风过滤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与空
检验内容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和智 能化专业设计文件,核查新风净化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系统 周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新风 争化设备的安装情况。验收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同步进行。完成 本规范附录E《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 己录表》中空气质量监控系统指标相关内容
9.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 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形成本规范附 录F规定的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表。 9.0.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结果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结果 中达标的控制项应验收合格; 2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结果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结果 中得分的评分项应验收合格; 3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结果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结果 中得分的加分项应验收合格。 9.0.3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下列资料,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结果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结果: 3本规范附录A~附录E规定的验收记录表及其涉及的相关证 明文件; 4本规范附录F规定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表; 5其他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2.景观水体:室外人工景观水体。
附录D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 验收记录表
附录D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
表D.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与结构专业)验收记录表
附录E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
项目管理、论文表E.0.1室内环境质量(建筑与暖通空调专业)验收记录表
附录F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表
表F0.1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5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总则· 49 基本规定…….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 55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8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8 室内环境质量: ... 69 9 工程验收 72
1.0.1本条阐述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民政标准,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步入绿色、循环、低碳的科 学发展轨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3年 5月北京市发布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 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5号)、《北京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绿色建筑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32号),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严格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与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流程相衔接, 将绿色建筑指标要求纳入基本建设流程,健全完善绿色建筑在项目 立项、规划许可、土地出让、设计及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运营维 护等全寿命周期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 施工、绿色验收、绿色评价等全寿命周期的法规政策,建立促进绿 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 自2013年6月1日始,北京市新建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并基本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一星级以上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 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 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 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对2017年10月1日后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施工图审查阶 段需根据《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年修订)》进行绿 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 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 高,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1年版、地方标准《北 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都已进行了修订。作为绿色建筑标
阐述本规范适用建筑的选取
3.0.3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和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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