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3834-2021 装配式住宅统一模数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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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资料从模数数列中事先排选出的模数或扩大模数尺寸
用于部件定位的,由止交或斜交的平行基准线(面)构成的 平面或空间网格,且基准线(面)之间的距离符合模数协调要 求,
基准面(线)设于中心,且与模数网格线重叠的方法。 2.0.11界面定位法interfacepositioningmethod
基准面(线)设于边界,且与模数网格线重叠的方法。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 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 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3.0.1装配式住宅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 本参数》GB/T11228、《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 及《住宅卫生间功能和尺寸系列》GB/T11977等相关专项模数 协调标准的规定。 3.0.2装配式住宅应按照建筑模数制要求,采用基本模数或 扩铲大模数的设计方法实现建筑、部品和部件等尺寸协调。 3.0.3基本模数的数值应为1M(1M等于100mm),模数数列 应根据建筑功能性和经济性原则确定。 3.0.4装配式住宅的功能空间定位宜采用轴线定位法与界面 定位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主体结构的定位宜采用轴线定位 法,对于装修及部品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3.0.5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接口等宜采用分模数,且优先尺 寸应为符合nM/2、nM/5、nM/10的尺寸系列。 3.0.6主体结构、外围护结构和内装修部品部件的定位可通 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并应按照部品部件安装接口要求进行 安装。
3.0.1装配式住宅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 本参数》GB/T11228、《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I/T445 及《住宅卫生间功能和尺寸系列》GB/T11977等相关专项模数 协调标准的规定
3.0.2装配式住宅应按照建筑模数制要求,采用基本模数或
3.0.4装配式住宅的功能空间定位宜采用轴线定位法与界面
4.1.1装配式住宅的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板、隔墙和门
4.1.1装配式住宅的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板、隔墙和门 窗洞口宽度等分部件的截面尺寸应采用水平基本模数和水平 扩大模数数列,且水平扩大模数数列应采用2nM,3nM(n为自 然数)。
4.1.2装配式住宅的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应采用竖向基本
模数和竖向扩大模数数列,且竖向护天模数数列应采用nM(n 为自然数)。
4.1.3装配式住宅的层高宜为2900mm、3000mm、3100mm。
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开间及进深的尺寸应采用基本模数1M的整数 倍; 2梯段宽度应采用基本模数1M的整数倍; 3楼梯踏步高度及宽度应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设 计标准》DB34/T3467的要求,各级踏步高度、宽度均应相同; 4预制梯段和平台构件的水平投影标志长度尺寸应采用 基本模数的整数倍; 5楼梯间轴线与墙体内表面距离应为100mm。 4.2.2建筑层高为2900mm、3000mm、3100mm时,双跑楼梯 间的优先尺寸应根据表4.2.2选用。
娄梯间开间、进深及楼梯梯段宽度优先尺
4.2.3建筑层高为2900mm、3000mm、3100mm时,单跑剪刀 楼梯间的优先尺寸应根据表4.2.3选用。
4.2.3建筑层高为2900mm、3000mm、3100mm时,单跑剪刀
表4.2.3单跑剪刀楼梯间开间、进深及楼梯梯段宽度优先尺寸(mm
确定均考虑住宅楼梯梯段一边设置靠墙
4.2.4住宅电梯载重宜为800kg、1000kg、1050kg,井道开间、 进深优先尺寸应根据表4.2.4选用。
进深优先尺寸应根据表4.2.4选用。
.2.4 电梯并道开间、进深优先尺寸(mm
注:1住宅用担架电梯轿相净尺寸为1600mm宽、1500mm深或 1500mm宽、1600mm深; 2钢结构住宅的钢柱应考虑地上防火层厚度及地下室外包混凝 土厚度对井道尺寸的影响,其轴线尺寸应根据需求进行复核。
1住宅用担架电梯轿相净尺寸为1600mm宽、1500mm深或 1500mm宽、1600mm深; 2钢结构住宅的钢柱应考虑地上防火层厚度及地下室外包混凝 土厚度对井道尺寸的影响,其轴线尺寸应根据需求进行复核。
4.2.5公共走道宽度优先净尺寸宜为1200mm、1300mm、 1400mm,1500mm
4.2.6电梯厅开间及进深的轴线尺寸应采用1M的整数倍。
4.3.1起居室(厅)、卧室、餐厅功能空间开间和进深轴线尺寸 宜采用2M、3M扩大模数。
表4.3.2 厨房平面优先净尺寸(mm)
3卫生间平面优先尺寸宜根据表4
表4.3.3卫生间平面优先净尺寸(mm)
4.3.4阳台平面优先尺寸宜根据表4.3.4选用
表4.3.4 阳台的优先尺寸(mm
4.3.5阳台外设置太阳能集热器时,外挑太阳能板平面优先 净尺寸宜按表4.3.5选用
表4.3.5太阳能板的优先净尺寸(mm
表4.3.6空调板的优先净尺寸(mm)
5.1.1 装配式住宅宜采用
结构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构件尺寸宜符合模数数列的要求; 2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宜具有通用性; 3结构构件布置应符合建筑功能空间组合的系列化和多 样性要求; 结构构件宜与建筑部品、装修及设备等尺寸协调: 5 结构构件设计应满足构件生产制作和施工安装相关尺 寸协调要求。 5.1.2 预制构件及其连接设计尺寸除应满足加工和安装要求 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的规定,
5.1.2预制构件及其连接设计尺寸除应满足加工和安装要求 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的规定。
5.1.3结构构件采用预制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定位应标准化:; 钢结构构件宜采用成品型钢构件; 3预制混凝土构件配筋应与预埋件、预留孔洞和设备管 线等尺寸协调
5.2.1装配式住宅叠合楼板的厚度宜与室内净空高度、楼面 建筑做法、厚度等尺寸相协调
5.2.2装配式住宅中梁的优先尺寸宜符合表5.2.2的要求。
表5.2.2梁优先尺寸(mm)
5.2.3混凝土叠合楼板预制底板的钢筋间距优先尺寸宜符合 表5.2.3的要求。存在外伸钢筋时,外伸钢筋的定位应与周边 构件钢筋的定位相协调
5.2.3混凝土叠合楼板预制底板的钢筋间距优先尺寸宜符合
昆凝土叠合楼板预制底板钢筋间距优先尺
5.2.4外墙面外挑预制空调板、太阳能板、混凝土栏板和女儿 墙的厚度优先尺寸应根据建筑需求和结构计算综合确定,宜按 表5.2.4选用
表5.2.4预制空调板、太阳能板、混凝土栏板和 女儿墙厚度优先尺寸(mm)
尺寸宜采用3M的整数倍,尚应根据建筑产品特征(空间、立面、 装修等)和部品集成要求等选择适宜的模数尺寸。
表5.3.1预制剪力墙板优先尺寸(mm
5.3.2预制剪力墙板中钢筋间距优先尺寸宜符合表5.3.2的
表 5. 3. 2 预制剪力墙板钢筋间距优先尺寸(mm
5.3.3预制夹心保温剪力墙板中外叶墙板优先尺寸宜符合表
5.3.3预制夹心保温剪力墙板中外叶墙板优先尺寸宜符合表 5. 3. 3 的规定,
3.3预制夹心保温剪力墙板优先尺寸(m
5.3.4预制混凝土柱截面尺寸宜为1M的整数倍,可为1M的
5.3.4预制混凝土柱截面尺寸宜为1M的整数倍,可为1M的 整数倍与M/2的组合,矩形混凝土柱截面尺寸不宜小于 400mm,且不宜小于同方向梁宽的1.5倍。 5.3.5钢结构柱优先尺寸宜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钢结构柱优先尺寸(mm)
5.3.6钢支撑可选用热轧H型钢和方(矩)形钢管,其优先尺 寸宜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 钢支撑优先尺寸(mm
5.3.7预制混凝土柱内箍筋间距宜为1M的整数倍,也可为
5.3.7预制混凝土柱内箍筋间距宜为1M的整数倍,也可为 1M的整数倍与M/2的组合。 5.3.8混凝土梁柱节点区现浇处,预制柱纵向钢筋定位与预 制梁下部钢筋定位应相协调,节点区宜采用大直径箍筋,减少 箍筋肢数。当采用复合箍筋时,宜采用拉筋与外围箍筋组成的 复合箍筋形式。
6.1.1承重类外围护系统的结构部分应满足本标准第5.3节 的要求。
6.1.1承重类外围护系统的结构部分应满足本标准第5.3节 的要求。 6.1.2装配式住宅外围护墙应采用集成技术,当使用保温装 饰板时,应满足《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B34/T5080的规定。
6.2.1当外墙采用条板时,宜根据建筑外立面、装修等特征选 释适宜的尺寸,优先尺寸宜满足表6.2.1一1的要求。条板板 缝宽度优先尺寸宜符合表6.2.1一2的规定
注:B为建筑开间尺寸,H为层高(2900,3000,3100)。
6.3.1外门窗洞口宜采用300mm为基本模数,并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和《建筑门窗洞口 尺寸协调要求》GB/T30591的相关要求。 6.3.2应优先选用标准化外门窗系统。外门窗应满足《民用 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34/T1589的规定。当采用建筑 一体化遮阳窗时,应符合《建筑一体化遮阳窗》JG/T500的规 定
规定。当外墙围护系统采用条板时,门窗洞口的尺寸宜与条板 尺寸相协调。
表6.3.3外门窗洞口优先尺寸(mm)
1设备选型及管线设计应优先选用符合模数序列的标准 化产品; 2设备选型及管线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3设备及管线定位应采用基本模数或分模数。分模数的 优先尺寸为M/2、M/5、M/10; 4设备及管线、支吊架、预埋件等的预留预理位置应遵守 结构设计模数,在结构容许的位置进行预留预理。 7.1.2水泵、水箱、空调机组、配电柜等机电部品应选用标准化 产品并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应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和维护空间。 7.1.3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供暖立管、电气智能 化于线(桥架)、公共功能的阀门、计量设备和电气设备以及用 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均宜统一集中设置在住宅的公共部 应。设备管并的设置位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7.2.1当管道并门前空间作为检修空间使用时,管道并净深 度宜为500mm、600mm、700mm,宽度根据管道数量和布置方式 确定。公共管道井的优先尺寸宜根据表7.2.1选用
表7.2.1公共管道的优先尺寸(mm
7.2.2管线布置在本层吊顶空间、架空地板下空间、装饰夹层 内时,管线定位尺寸应结合空间尺寸确定,并宜采用分模数M 5的整数倍,
7.2.3当供暖水平管线暗敷于本层地面的垫层、电气水平管
兴发 于本层地面的层、电气水平官 线暗敷于结构楼板叠合层中时,管线定位尺寸宜采用分模数 M/10的整数倍
7.2.4任宅的竖向基准面应以楼板完成面作为基准面,并应 满足下列要求: 1 插座底边高度距基准面应按表7.2.4选取; 2 厨房水平管道高度宜距基准面700mm; 3 坐便器后水嘴中心线距基准面高度宜为180mm; 4 当卫生间设有呼叫按钮时,其安装高度距基准面宜为 400mm~500mm; 5 吊顶高度应符合nM模数,并不低于2200mm。
插座底边高度距基准面优先尺寸(mm)
7.2.5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的设备管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厨房水平管道空间的宽度距离墙体装饰完成面不宜大 于100mm,厨房排污立管离墙体装饰完成面距离应符合M/2 模数; 2坐便器排水口中心与侧墙装饰完成面之间的距离,无 立管时不应小于400mm,有立管时不应小于450mm; 3跨便器中心线与侧墙装饰完成面之间的距离,无立管 时不应小于400mm,有立管时不应小于450mm;排水口设置应 保证便器后边缘距装饰完成墙面不小于200mm;
4坐便器采用下排水时,排水口中心与后墙装饰完成面 之间的距离宜为200mm、300mm、400mm、580mm,优先尺寸为 300mm;采用后排水时,排水口中心距地面高度宜为100mm、 180mm、220mm,优先尺寸为180mm; 5洗脸盆或盟洗槽水嘴中心线与侧面净距不宜小于 350mm
8.1.1内装修的设计与尺寸协调应名
1宜按模数网格进行设计,并与主体结构、建筑功能空间 的模数网格进行协调: 2应与设备及管线的定位进行协调; 3宜采用基本模数网格或分模数网格,分模数宜为M/2 M/5、M/10; 4当建筑空间尺寸无法完全满足内装修部品模数化要求 时,应采用标准化部品,并宜在模数中断区设置可调节措施。 8.1.2内装修中除轻质隔墙采用中心定位外,宜采用界面定 位法。 8.1.3内装修部品的设计与选型应优先选用符合模数的标准 化产品,其内部组件宜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
8.2.1装配式隔墙的宽度尺寸宜为1M的整数倍,厚度尺寸宜 为分模数M/10的整数倍,分户墙厚度的优先尺寸宜为 200mm,内隔墙的优先尺寸宜为100mm。 8.2.2内隔墙条板尺寸宜满足表8.2.2一1的要求。条板接缝 宽度优先尺寸宜符合表6.2.1一2的规定。
注:B为建筑开间尺寸。
8.2.3内门窗洞口宜为1M的整数倍,各功能空简内门洞口的 优先尺寸宜按表8.2.3选用
表8.2.3F 内门洞口优先尺寸(mm)
8.2.4当使用复合保温隔声板楼地面工程时,宜符合表8.2. 规定的优先尺寸。
出口标准表8.2.4不同饰面楼地面复合保温隔声板优先尺寸(mm
表8.2.5集成厨房橱柜优先尺寸(mm
1平面优先净尺寸宜为1M的整数倍,宜为1400mm及以 上; 2高度优先净尺寸宜为1M的整数倍,宜为2200mm, 2300mm、2400mm; 3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结构降板优先尺寸宜为分模数 M/2的整数倍; 4当采用沉箱式同层排水时,结构降板宜为300mm 350mm;当采用强排式同层排水时,结构降板宜为100mm 150mm。
1整体卫生间有安装管道的侧面与墙面之间不应小于 50mm;无安装管道的侧面与墙面之间不应小于30mm; 2整体卫生间的底部与楼地面之间不应小于150mm; 3整体卫生间的顶部与顶棚底部之间不应小于250mm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 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装饰标准规范范本,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 28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29 《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DB34/T5001 30 《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34/T81C 31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 3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3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3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3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36 《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JGJ/T467 37 《装配式整体厨房应用技术标准》JGJ/T477 38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39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 4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42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 4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 范》GB50846
装配式住宅统一模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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