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1874-2021 装配式混凝土住宅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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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建造
2.0.5管线分离pipe &wire detached from structure system
管线与结构体及混凝土面层分离医院标准规范范本,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 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 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 土结构,
2.0.8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2.0.8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monolithicprecastconcret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并与现 场后浇混凝土、水泥基灌浆料形成整体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
浆锚搭接连接rebarlappingingr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留孔道,在孔道中插入需搭接的钢 筋,并灌注入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由叠合墙板和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方式进行连 接并与现场后浇混凝土形成整体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 结构,简称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 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12集成卫生间
integratedbathroom
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 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13装配式装修
assembled decoration
assembleddecoration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 装的装修方式
3.0.6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系统
3.0.7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宜采用装配式装修
4.1.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以部品部件为基础,将建筑结构
体。 4.1.2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采用模数和模数协调的方式,宜 采用模块化的方法进行设计、生产和装配。 4.1.3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进行标准化设计,为部品部件和 构件尺寸协调、互换通用和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创造条件。 4.1.4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符合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设计 标准》DB34/T3467的相关规定。
4.1.2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采用模数和模数协调的方式,宜
4.2.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 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实现建筑的设计、生产、装配等活 动的相互协调以及建筑、结构、内装、设备管线等集成设计的相 互协调
4.2.2应按照建筑模数制的要求,采用基本模数、扩大模数或
4.2.3住宅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应采用水平基本模数 数列和水平扩大模数数列,且水平扩大模数数列宜采用2nM、 3nM(n为自然数)。
4.2.4住宅的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应采用竖向基本模数和 竖向扩大模数数列,且竖向扩大模数数列应采用nM(n为自然 数)。
4.2.4住宅的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应采用竖向基本模数和
4.2.6住宅的功能空间定位宜采用轴线定位法与界面定位法 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主体结构的定位宜采用轴线定位法,对于 装修及部品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4.2.7应遵循部品部件生产和装配的要求,考虑主体结构层
4.2.7应遵循部品部件生产和装配的要求,考虑主体结构层 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施工误差、温差变形等要求,实现 建筑部品部件尺寸以及安装位置的公差协调
4.3.1住宅设计宜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结合建筑功能、形 武、空间特色、结构和构造要求,考虑工厂加工和现场装配的要 求,合理划分模块单元。模块单元应具备某一种或几种建筑功 能,适用于使用需求,并宜满足下列要求: 1模块应符合少种类、多组合的要求。采用楼电梯、基本 户型、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功能模块进行组合设计; 2模块应进行精细化、系列化设计,模块间应具备相应的 逻辑关系,并通过统一的接口,实现多种不同模块的多样化组 合; 3模块应采用模数化的部品部件,模块的组合和集成应 符合模数协调的要求; 4模块应实现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管线的系统集成。 4.3.2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宜按模块进行组合,合理布局部 品设施,并设置满足功能要求的接口。
4.4.1应采用标准化、系列化的设计方法,提高模块、部品部 件的重复使用率及通用性,满足工厂加工、现场装配的要求。 4.4.2部品部件的设计宜采用标准化的预制工业化部件,形
成具有一定功能的部品系统,如储藏系统、整体厨房、整体卫生 间、地板系统等。标准化的结构和围护部件,如墙板、梁、柱、楼 板、楼梯、隔墙板等,宜在工厂内进行规模化生产。
4.4.3功能相同、相近建筑空间的层高宜统一,实现外墙、内
4.4.4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组合的模块单元应符合少规格、多组合的要求; 2建筑平面布置应规则,避免体形过大过多的凸凹变化 承重构件布置应遵循结构力学原理上下对应贯通,外墙洞口宜 规整有序; 3宜选用大空间的平面布局方式,合理布置承重墙及管 并位置,实现空间的灵活性、可变性; 4机电设备管线平面布置宜避免交叉,竖向管线应相对 集中布置;
4.4.5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利用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外窗、遮阳设施和装饰等 部件部品进行模块化组合设计。模块应符合少规格、多组合的 要求,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需要:; 2应通过建筑体量、材质肌理、色彩等变化,形成丰富多 样的立面效果; 3预制外墙饰面宜采用装饰混凝土、免抹灰的涂料和在 工厂预制的面砖等高耐久性和耐候性的建筑材料及做法。 4.4.6空间设计应结合建筑功能考虑主体结构、设备管线、装 饰装修的要求,确定合理的层高、净高尺寸。
4.4.7接口及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部件、内装部品部件和机电设备管线之间宜 采用适宜的连接方式,以满足建筑结构耐久性和安全性要求; 2各类预制部品部件的连接接口应安全可靠,其构造设 计应满足结构设计的相关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包含连接节点的
全使用年限及维护措施; 3主体结构及围护系统之间采用十式连接时,接缝宽度 应结构变形和温度变形的要求,宜进行相关变形计算并校 肇宽尺寸;当采用现浇连接时,应对接缝处的变形协调提出 十要求; 4接口及构造设计应满足相关物理性能的要求,接缝的 (、保温、隔声、防火等性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下列 求: 1)预制外墙板的接缝处应作有效的防排水处理; 2)预制外墙板接缝宜采用材料防水和构造防水相结合的 做法,可采用槽口缝或平口缝。接缝构造和所用材料 应满足接缝防排水要求; 3)预制墙板的门窗应采用标准化部品,可预留副框或预 理埋件实现与墙体的可靠连接; 4)带有门窗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外墙板,其门窗洞口 与门窗框间的密闭性能不应低于门窗的密闭性能; 5)建筑的外墙板与梁、板、柱相连时,其连结处宜采取措 施保证墙体保温的连续性; 6)预制外墙板间的板缝部位应封闭,其封团材料的耐火 极限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保温 材料及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 相关国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5接口及构造设计应便于施工安装与运营维护,应考虑 及施工误差对部品部件安装的影响,确定适宜的公差设计 构造节点宜便于部品部件的更换; 6内装部品部件的接口及构造设计,宜采用以干式工法 三的节点做法; 7预制内隔墙宜实现管线综合布置和机电点位接口集成 十; 8机电设备管线宜选用功能集成的模块化部品,满足通
用性和互换性的要求,选用非焊接、非热熔性接口,便于生产、 施工和维护; 9机电设备管线及相关点位接口应避开边缘构件钢筋密 集范围,不宜布置在预制墙板的门窗过梁及锚固区节点。
5.1.1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 本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一现浇核心筒结 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满 足表5.1.1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 时,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的规定采用; 2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 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 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50%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 低;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 80%时,最大适用高度应取表5.1.1中括号内的数值; 3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 结构,当剪力墙边缘构件竖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房屋 最大适用高度应比表中数值降低10m: 4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 效的加强措施
表 5. 1.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m
续表 5. 1. 1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 顶的部分; 2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指地面以上有部分框支剪力墙的剪力 墙结构,不包括仅个别框支墙的情况。 1.2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 1.2的数值。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 顶的部分; 2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指地面以上有部分框支剪力墙的剪力 墙结构,不包括仅个别框支墙的情况。 1.2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 1.2的数值。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
5.1.2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 5. 1. 2 的数值。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结构适用的最大
5.1.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 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 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内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 主宅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5.1.3确定。其他抗震设防类别 和特殊场地类别下的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I1、《高层建 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对抗震措施进行调整的规定
丙类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宝结构的
注:1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出:八号度低来房度 1O来 2高度不超过60m的装配整体式框架一现浇核心筒结构按装 配整体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的要求设计时,应按表中装配整 体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结构的规定确定其抗震等级。
2高度不超过60m的装配整体式框架一现浇核心筒结构按装 配整体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的要求设计时,应按表中装配整 体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结构的规定确定其抗震等级。
混凝土住宅结构的平面布置宜符合
1平面形状宜简单、规则、对称,质量、刚度分布宜均匀;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2平面长度不宜过长(图5.1.4),长宽比(L/B)宜按表5.1.4采用;3平面突出部分的长度1不宜过大、宽度6不宜过小(图5.1.4),l/Bmax、l/6宜按表5.1.4采用;4平面不宜采用角部重叠或细腰形平面布置,L(a)(b)L(c)(d)(e)图5.1.4建筑平面示例表 5. 1. 4平面尺寸及突出部位尺寸的比值限值抗震设防烈度L/B1/ Bmax1/b6、7度6.0≤0.35≤2.08度≤5.0≤0.30≤1.55.1.5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结构竖向布置应连续、均匀,应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13
5.1.6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 性等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或者抗震设防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 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高层建筑混 疑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抗震性能化设 计。当采用本标准未规定的结构类型时,可采用试验方法对结 构整体或者局部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进行复核,并应进行专项论证
1当设置地下室时,地下室部分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2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宜采 用现浇混凝土; 3 框架结构的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4当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框架结构的首层柱采用预 制混凝土时,应采取可靠技术措施
5.2结构分析和变形验算
5.2.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结构弹性分析时,节点和接缝的模
5.2.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结构弹性分析时,节点和接缝的模
文儿 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预制构件之间采用现浇带连接且接缝构造及承载力 满足本标准中的相应要求时,可按现浇混凝土结构进行模拟; 2对于本标准中未包含的莲接节点及接缝形式,应按照 实际情况模拟。
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及变形分析,可根据结构受力状态采用弹性 分析方法或弹塑性分析方法。弹塑性分析时,宜根据节点和接 缝在受力全过程中的特性进行节点和接缝的模拟。材料的非 线性行为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确定,节点和接缝的非线性行为可根据试验研究确定
5.2.3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时,对现浇楼盖和叠合楼盖,均
翼缘作用予以增天;梁刚度增天系数可根据翼缘情况近似取 1. 3~2. 0
当采用轻质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 构刚度的影响;对于框架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7~0.9;对于 剪力墙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8~1.0。
层间位移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ue 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 [o]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按表5.2.5采用; h 层高。
Au.≤[o. Th
表5.2.5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5.2.6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薄弱层(部位)弹塑性层间位 移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up 弹塑性层间位移; [.] 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按表5.2.6采用 层高。
表5.2.6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接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
Vide≤Vue/ YRE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及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尚应符 合下列规定:
宜根据接头受力、施工工艺等要求选用套筒灌浆连接、机械连 接、浆锚搭接连接、焊接连接、绑扎搭接连接等连接方式。直径 大于20mm的钢筋不宜采用浆锚搭接连接,直接承受动力荷载
的构件级向钢筋不应采用浆锚搭接连接。当采用套简灌浆连 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简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IGI355的规定;当采用机械连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 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107的规定;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 5.3.3上、下层相邻预制剪力墙板竖向钢筋采用约束浆锚搭 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钢筋应逐根连接; 2应采用配置约束螺旋箍筋的形式(图5.3.3),并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la且不应小于300mm, 1。为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计算,抗震设计时L。取ZE。当 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尚不应小于受 拉锚固长度的0.7倍; 2)当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取1,或1E时,约束螺旋箍筋按 表5.3.3中规定配置,螺旋箍筋环内径Dcor不应小于表 5.3.3的要求:
表5.3.3约束螺旋箍筋表
3)螺旋箍筋配置高度应不小于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螺 旋箍筋两端并紧的圈数不宜少于两圈; 4)螺旋箍筋到构件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螺旋箍筋 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50mm;
置通长的纵向钢筋,板面宜配置通长的纵向钢筋;当楼梯两端均不能滑动时,板面应配置通长的纵向钢筋。5.5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5.5.1装配整体式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C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叠合梁端竖向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和预制柱底水平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中的有关规定。5.5.2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当采用叠合梁时,框架梁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宜小于150mm(图5.5.2),次梁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宜小手120mm;当采用凹回口截面预制梁时(图5.5.2b),凹口深度不宜小于50mm,凹口边厚度不宜小于60mm。≥60a)矩形截面预制梁(b)凹口截面预制粱图5.5.2叠合框架梁截面示意1一后浇混凝土叠合层;2一预制梁;3一预制板5.5.3预制柱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矩形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圆形截面柱直径不宜小于450mm,且不宜小于同方向梁宽的1.5倍;2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连接时,柱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当采用套筒灌浆莲接或浆锚搭接连接等方式时,套简或搭接段上端第一19
道箍筋距离套筒或搭接段顶部不应大于50mm(图5.5.3一1);3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纵向受力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不应大于400mm。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集中于四角配置且宜对称布置。柱中可设置纵向辅助钢筋且直径不宜小于12mm和箍筋直径;当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不计人纵向辅助钢筋时,纵向辅助钢筋可不伸入框架节点(图5.5.3一2);4预制柱箍筋可采用连续复合箍筋。图5.5.3一1柱底箍筋加密区域构造示意1一预制柱;2一连接接头(或钢筋连接区域);3一箍筋加密区(阴影区域);4一加密区箍筋图5.5.3一2柱集中配筋构造平面示意1一预制柱;2一箍筋;3一纵向受力钢筋;4一纵向辅助钢筋5.5.4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中,柱底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图5.5.4),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柱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20
3柱底接缝厚度宜为20mm,并应采用灌浆料填实。2图5.5.4预制柱底接缝构造示意1一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粗糙面;2一接缝灌浆层;3一后浇区5.6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5.6.1对同一层内既有现浇墙肢也有预制墙肢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现浇墙肢水平地震作用弯矩、剪力宜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5.6.2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沿两个方向布置剪力墙:2剪力墙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自下而上宜连续布置,避免层间侧向刚度突变;3剪力墙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形成明确的墙肢和连梁;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采用错洞墙,结构全高均不应采用叠合错洞墙。5.6.3抗震设计时,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不宜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当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宜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2房屋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5.1.1规定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适当降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21
8度时宜分别降低20m。 注:1短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 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 2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是指,在规定的水平地震 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 地震倾覆力矩的30%的剪力墙结构。 5.6.4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中的由梯共筒宜采用现浇湿凝士结构
1外叶墙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且外叶墙板应与内叶墙 板可靠连接; 2夹心外墙板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 3 当作为承重墙时,内叶墙板应按剪力墙进行设计。 5.6.6楼面梁不宜与预制剪力墙在剪力墙平面外单侧连接 当楼面梁与剪力墙在平面外单侧连接时,宜采用铰接
5.7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
5.7.1本节适用于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多层装配式墙板住 宅结构设计,本节未作规定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 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I1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1的有关规定。 5.7.2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的最大适用层数和最大适用高度 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5.7.2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的最大适用层数和最大适用高度 应符合表5. 7. 2 的规定。
表5.7.2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的最大适用层数 和最大适用高度
5.7.3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5.7.3的数 值。
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5.7.4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抗震等级在设防烈度为8度时取三级,设防烈度 6、7度时取四级; 2 预制墙板厚度不宜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5; 3预制墙板的轴压比,三级时不应大于0.15,四级时不应大 于0.2:轴压比计算时墙体混凝土强度等级超过C40,按C40计算
5.7.5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弹性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并应按结构实际情况 建立分析模型;在计算中应考虑接缝连接方式的影响; 2采用水平锚环灌浆连接墙体可作为整体构件考虑,结 构刚度宜乘以0.85~0.95的折减系数; 3墙肢底部的水平接缝可按照整体式接缝进行设计,并 取墙肢底部的剪力进行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验算; 4在风荷载或多遇地震作用下,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 层间最大水平位移与层高之比△u。/h不宜大于1/1200
5.8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
5.8.1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 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及安徽省地方标准《叠合板式 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34/T810等有关规定。 5.8.2丙类建筑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应符合表 5.8.2的规定。乙类建筑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应按本地区抗震 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确定抗震等级
5.8.3叠合板式剪力墙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5.8.3的限
5.8.3叠合板式剪力墙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5.8.3的限 值。
表5.8.3叠合板式剪力墙墙肢轴压比限值
注:1墙肢轴压比是指重力荷载代表值下墙肢承受的轴压力设计 值与墙肢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 之比值; 2当预制墙板的混凝土与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取两者 强度的较小值
5.8.4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宽比宜符
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5.8.5双面叠合墙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两侧预制墙板 厚度不宜小于50mm:后浇混凝十厚度不宜小干100mm。单面 叠合墙板的内、外叶预制墙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后浇混凝土 享度不宜小于150mm,保温层厚度应由节能计算确定。双面叠 合墙板的两侧预制墙板和单面叠合墙板内叶板的内表面应设 置粗糙面,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宜小于4mm。
6.1.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现行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6.1.2建筑外围护墙体应减少部品部件种类,并应满足生产、 运输和安装的要求。 6.1.3外墙应采用集成技术,并宜选用预制外墙。 6.1.4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外墙的材料应满足住宅建筑规定的 耐久性能和结构性能的要求
6.2外墙、屋盖和门窗
6.2.1钢筋混凝土预制外墙的构造设计应综合考生产施工 条件。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部位的构造节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的相关规定。 6.2.2外墙使用保温装饰板时,应满足《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 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4/T5080的规定。 6.2.3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时,其穿透保温材料的连 接件应有防止形成热桥的措施。 6.2.4外墙板的接缝等防水薄弱部位,应采用材料防水、构造 防水和结构防水相结合的做法
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34/T1589的 要求,
7.1.2建筑部件与配管连接、配管与主管道连接及部品间连 接应采用标准接口。设备及其管线敷设在预制构件上的套管, 孔洞,坑槽应不影响预制构件受力性能及安全性。不得在安装 完成的预制构件上剔凿沟槽、打孔开洞
7.1.3建筑设备及管线需要与预制构件连接时,宜采用预留 理件的安装方式,当采用其他安装固定法时,不得影响构件完 整性及结构安全
7.1.3建筑设备及管线需要与预制构件连接时,宜采用预留
7.1.4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的设备及管线宜在架空层和吊顶内 设置。公共管线、计量仪表、电表箱、配电箱、智能化配线箱等, 应统一集中设置在公共区域,
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范本7.1.4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的设备及管线宜在架空层和吊顶内
7.1.5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的设备及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
7.1.6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的设备及管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
7.1.7设备和管线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模块化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设计,提高系统的 性能和可靠性,降低维护成本; 2设备和管线系统的使用终端应准确定位; 3公用设备和管线十线应布置在公共区域,宜采用模块 化设计方式,预留扩展的条件;公共干线与套内支线的连接部
位宜在公共区域,方便维护更新; 4给排水、电气、采暖、燃气等设备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 的方式,管线平面布置避免交叉;设备、仪表及管线较多的部 位圆钢标准,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7.2.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及其他相关国家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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