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830-2021 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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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ProV1S1onS 2 Terms. 3BasicRequirements 4 Prefabrication Ratio Calculation. 5 Classification of Evaluation Grading.... 14 Attached List 1 Statistical Table forFinal Prefabrication Ratio of Single Building...15 Attached List 2Application Scenarios of BIMTechnology forPrefabricated Building...1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nd.. ListofQuotedStandards..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0.1为促进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制定 本规范。
1.0.1为促进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制定 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合于安徽省民用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评 介,其他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本规范采用装配率评价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1.0.4装配式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
防水标准规范范本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装配率 prefabrication ratio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 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保温装饰板insulateddecorativepanel
在工厂预制成型,集保温与装饰功能于一体的板状材料,由保 材板、面板、饰面层构成。
2.0.4预制混凝土栏板
本规范指建筑物中的开敬式阳台的栏板、外廊栏板、空调板 女儿墙等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
2.0.5全装修 decorated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 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0.6装配化装修 assembled de
采用十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标准化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 装的装修方式。
将工厂生产的楼面、地面材料在现场采用十作业施工的建 组合安装。
2.0.8集成厨房 integrated kitchen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 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于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9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
由工厂生产,具有高平整度、免抹灰、组装便捷等特点的浇筑混 凝士模板,可多次周转使用目 高的绿色无污染模板
2.0.12工程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
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 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3.0.1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
3.0.1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 乍为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在建筑主楼投影平面外的裙房部 分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 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单元; 4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各评价项的最低分值要求。 3.0.2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施工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3.0.3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线性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 数点后1位; 2、Q2bl与 Q2h2二者仅能取其一。 .2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采用 疑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Q.=V./V × 100%
中:Ql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 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Vl.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 制混凝土体积之和,符合本规范第4.0.3条规定的预制 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计人计算; V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 土总体积。 注:1墙、柱按截面积乘层高计算; 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竖向构件应用比 例可认为是80%以上。 3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中外叶板和夹心保温层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 积和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0.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 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 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图 0.3),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简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
4.0.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
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
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图 4.0.3),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 积
1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预制装配式叠合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2预制构件间不大于3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 3金属楼承板、组合楼板、屋面板、木楼盖、屋盖及其他在施 工现场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4坡屋面按倾斜实际面积计算。 4.0.6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 算:
Q2=A2 /Aw1 × 100%
式中:Q2— 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2 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和 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I 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 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1外表面积计算,宽度按实际宽度,高度按实际高度计算; 2开散式阳台的非承重分户墙、空调板上分隔墙及外围护墙以外的 其它分隔墙,若采用非砌筑,分子分母可计入非承重围护墙计算 .0.7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Q2h1=A2hl/Aw2 × 100%
武中:Q2hl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h1一 各楼层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 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2 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1外表面积计算,宽度按实际宽度,高度按实际高度计算; 2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未采用装饰一体化时,将应用 比例折减0.85。 4.0.8保温装饰板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2h2=A2h2/ Aw2 × 100%
式中:Q2h2 保温装饰板的应用比例: A2h2 各楼层保温装饰板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任何材料外围护墙的保温装饰板均可执行4.0.8条及对应评分,但 对于预制混凝土墙或非现场砌筑墙体,计算公式按4.0.8条,应用 比例计算结果折减0.85后可按4.0.7条的对应比例及评分。 4.0.9内隔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A, /Aw3 × 100%
式中:Q2e 内隔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2。一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现场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3—一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 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面积计算宽度、高度按实际宽度与高度计算。
2.=A2d/ Aw3 × 100
中:Q2d一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d一各楼层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墙面面积之和,计算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注:1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未采用装修一体化时,将应用比例折减0.85: 2内隔墙设计无管线,未采用装修一体化,将应用比例折减0.85 3内隔墙设计无管线,但与装修一体化,应用比例不折减。 4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面积按内隔墙双面计算,计算时可 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0.11预制混凝土栏板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Q2d—一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a—一各楼层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墙面面积之和,计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Q= V / V, × 100%
式中:Q2 预制栏板的应用比例; V—各楼层开散式阳台、空调板栏板、女儿墙及外廊等栏板 采用预制的体积:
V一一各楼层开散式阳台、空调板栏板、女儿墙及外廊等栏板 的总体积。 注:当全部女儿墙均非预制时,女儿墙体积可不计人V计算。 .0.12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3.=A,/Aw4 × 100%
武中:Q3a 十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 A3 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厨房和卫生间的楼地面面积不计入。 Aw4一 各楼层室内楼地面和公共区域楼地面的水平投影总面 积。厨房和卫生间的楼地面面积不计入。
Q,=A3h/A, × 100%
式中:Q3h 一集成厨房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b——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 Ak一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A3b、Ak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4.0.14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
Q.=A,/A, × 100%
式中:Q3 一集成卫生间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一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 A一一各楼层卫生间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A3、A,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4.0.15水、暖管线与结构分离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d=Ld/L,×100%
式中:Q3d 一水、暖管线分离比例; L3d一 各楼层水、暖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 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给水 排水和采暖管线长度之和; L,一一各楼层中给水排水和采暖等管线的总长度。 4.0.16电气管线与结构分离的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L/L, × 100%
式中:Q3 电气管线分离比例; Ls。各楼层电气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 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管线: L一一各楼层中电气管线的总长度。 注:电气中的管线长度按穿管长度计算
Ls。一一各楼层电气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 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管线: L一一各楼层中电气管线的总长度。 注:电气中的管线长度按穿管长度计算。 4.0.17“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应用”,按照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GB/T50378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为一星、二星、三星分别得1.0 分、2.0分、3.0分。经认证(评价)的绿色建材在该单体工程中全部 应用方可计分,否则不予认可。使用1项的得1分,使用2项的得2 分,使用3项及以上得3分,但该项累加总分值不大于3分。 4.0.18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模板施工技术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Q.=A./A × 100%
式中: Qsa 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模板应用的比例: As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面积; A一一模板应用的总面积。 4.0.19标准化设计评分按表4.0.19执行。
表4.0.19标准化设计评分表
4.0.20BIM技术应用包括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2个阶段应用BIM 技术不少于15个应用点,可得2分;单个阶段应用BIM技术不少于 10个应用点,可得1分。信息化管理应用包括预制构件制作阶段和 施工阶段,预制构件制作阶段应用不少于10个应用点,可得1分; 施工阶段应用不少于10个应用点,可得1分。该项累加总分值不大 于2分,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点见附表2。 4.0.21装配式建筑实施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的,得1.5分
4.0.21装配式建筑实施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的,得
5.0.1装配式建筑评价以装配率计算的分值作为评价依据
注:1、表中标注●为必选项: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
1总则 F 2术语·· 27 3基本规定 :28 4装配率计算· 29 5评价等级划分 .34
1.0.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是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前提条件。 本规范主要针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和水平进行评价,涉及规划 设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还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现行有关工程 建设标准的规定
成的方法在工地装配,实现建筑主体结构构件预制,非承重围护墙和 内隔墙非现场砌筑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 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等。
2.0.3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采用粘结、锚固和承托等方式组合安
2.0.4本规范中预制混凝土栏板对于空调板下挂板、翻沿预制混凝 土可并入此项计算。
2.0.4本规范中预制混凝土栏板对于空调板下挂板、翻沿预制混凝
2.0.7对于有隔声或木地板的楼地面,若采用架空做法则认可十式 工法楼地面,若采用粘贴做法,则不予认可。 2.0.8集成厨房多指居住建筑中的厨房,本条强调了厨房的“集成 生”和“功能性”。集成厨房是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设计应按照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符合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螺钉标准,在 制作和加工阶段实现装配化。当评价项目各楼层厨房中的橱柜、厨房 没备等全部安装到位,且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成厨房;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 定为集成厨房
2.0.9集成卫生间充分考虑了卫生间空间的多样组合或分隔
多器具的集成卫生间产品和仅有洗面、洗浴或便溺等单一功能模块的 集成卫生间产品。集成卫生间是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设计应按照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符合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在 制作和加工阶段实现装配化。 当评价项目各楼层卫生间中的洁具设备等全部安装到位,且墙面 顶面和地面采用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 成卫生间;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卫生间。
度偏差不应大于4mm/2m,不需要采用砂浆找平。
3.0.1以单体建筑作为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的单元, 主要基于单体建筑可构成整个建筑活动的工作单元和产品,并能全面 系统地反映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建筑主楼旁无裙房,下部有加强层,加强层应列入计算范围:屋 面层以上部分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房等建筑物不列入计算范围 卫生标准, 女儿墙列入其他项计算。 当采用未包含在本《规范》规定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新技术 时,可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分值。如: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装配 式组合结构技术、绿色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消能减震或隔震技术、现 尧楼板无立杆模板支撑系统等。每个经专家评审的新技术得1分,总 分不得超过3分。
3.0.3装配化装修是装配式建筑的倡导方向。装配化装
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包括十式工法 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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