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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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利用筒式钻具,在一定的冲程高度内,周期性地锤击钻 砂、土的钻进方法。
2.0.8绳索取芯钻进
利用带绳索的打捞器,以不提钻方式经钻杆内孔取出岩 内管的钻进方法。
在回转钻具上安装冲击器固定资产标准,利用液压(风压)产生冲击 市既有冲击作用又有回转作用的综合性钻进方法。
利用硬质合金钻头切削或破碎孔底岩土的钻进方法
利用硬质合金钻头切削或破碎孔底岩土的钻进方法
利用冲洗液从钻杆与孔壁间的环状间隙中流入孔底来冷却钻 头,并携带岩屑由钻杆内孔返回地面的钻进技术。分为全孔反循 环钻进和局部反循环钻进。
岩石由于矿物成分和结构构造不同所表现的钻进白 程度。
钻孔轴线上某点沿轴线延伸方向的切线与其水平投影之间的 夹角称为该点的钻孔倾角
钻进中用来冷却钻头、排除钻孔中岩粉的流体
用螺纹连接或焊接成管柱后下入钻孔内,保护孔壁、# 封闭油、气、水层及漏失层的管材。
2. 0. 18 钻孔取土器 borehole sampler
在钻孔中采取岩土样的管状器
内径为75mm~100mm、面积比不大于10%(内间隙比为 0)或面积比为10%~13%(内间隙比为0.5~1.0)的无衬管取 土器,
内径为75mm~100mm、面积比为13%~20%的有补 土器。
从钻孔中提取出的土柱、岩柱。
钻孔中提取出的土柱、岩柱。
2. 0.22岩芯采样率
采取的岩芯长度之和与相应实际钻探进尺之比,以百分数 表示。
用直径75mm(N型)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在岩石中连 续钻进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得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芯段长度 之和与相应回次总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2.0.24土试样质量等级
建巩工程地顶探应衬合下列要求: 1能正确鉴别岩土名称及其基本性质,并确定其埋藏深度 及厚度; 能采取符合质量要求的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试: 3 能查明勘探深度内地下水的赋存情况。 3.0.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应按勘探任务书或勘察纲要 执行。 3.0.3建筑工程地质勘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 安全规范》GB50585的规定。 3.0.4布置建筑工程地质勘探工作时,应进行资料搜集和现场 调查,分析评估勘探对既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自然环境 的影响,并制定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地下工程、管线等设施。 3.0.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方法应根据岩土样质量级别要 求和岩土层性质确定。
3.0.6现场勘探记录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编录人员或
4.0.1勘探点位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坐标和高程控制点由专业 人员测放。勘探点位测设于实地的允许偏差应根据勘察阶段、场 地和工程情况以及勘探任务要求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陆域:初步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50m,高程允 许偏差为士0.10m;详细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0.25m, 高程允许偏差为士0.05m;对于可行性勘察阶段、城市规划勘察 阶段、选址勘察阶段,可利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根据地形地 物特征确定探点位和孔口高程; 2水域:初步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0m,高程允 许偏差为士0.20m;详细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1.0m,高 程允许偏差为0.10m。 4.0.2陆域勘探点位应设置有编号的标志桩,开钻或掘进之前 应按设计要求核对桩号及其实地位置,两者应相符。水域勘探点 应可设置浮标,并应采用测量仪器等方法按孔位坐标定位。 4.0.3当调整勘探点位时,应将实际勘探孔位置标明在平面图 上,并应注明与原孔位的偏差距离、方位和高差。必要时应重新 测定孔位和高程。 4共标 上
4.0.2陆域勘探点位应设置有编号的标志桩,开钻或
尚应提供各点的坐标及高程数据,且宜采用地区的统一坐标和高 程系。
5.1.1钻探工作应根据勘探技术要求、地层类别、场地及环境 条件,选择合适的钻机、钻具和钻进方法。 5.1.2钻探操作人员应履行岗位职责,并应执行操作规程。现 场编录人员应详细记录、分析钻探过程和岩芯情况。 5.1.3特殊岩土、特殊场地钻探尚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9章、 第10章的相关规定。
5.2.1工程地质钻孔口径和钻具规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 规定。 5.2.2钻孔成孔口径应根据钻孔取样、测试要求、地层条件和 钻进工艺等确定,并应符合表 5 2.2 的规定
表5.2.2钻孔成孔口径(mm)
5.2.3钻孔深度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钻进深度和岩土层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陆域最大 允许偏差为士0.05m,水域最大允许偏差为士0.2m; 2每钻进25m和终孔后,应校正孔深,并宜在变层处校核 孔深; 3 当孔深偏差超过规定时,应找出原因,并应更正记录 报表。 5.2.4 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于垂直钻孔,每50m应测量一次垂直度,每100m的 允许偏差为土2°; 2对于定向钻孔,每25m应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钻 孔倾角和方位角的测量精度分别为士0.1°和士3°; 3当钻孔斜度及方位偏差超过规定时,应立即采取纠斜 措施; 4当勘探任务有要求时,应根据勘探任务要求测斜和防斜,
5.3.1钻进方法和钻进工艺应根据岩土类别、岩土可钻性分级 和钻探技术要求等确定。岩土可钻性应按本规程附录B确定 钻进方法可按表 5. 3. 1 选用
5.3.1钻进方法和钻进工艺应根据岩土类别、岩土可钻性分级
表5.3.1钻进方法
钻进地层 勘察要求 直观鉴别、 直观鉴别、 钻进方法 黏性土 粉土 砂土 碎石土 岩石 采取不扰 采取扰 动试样 动试样 冲击钻进 + ++ ++ + 锤击钻进 ++ ++ ++ + ++ X 振动钻进 ++ ++ + + + ++ 冲洗钻进 + ++ ++
注:1十十:适用;十:部分适用;二:不适用
2螺旋钻进不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松散粉土和饱和砂土。
5.3.2对于要求采取岩芯的钻孔:应采用回转钻进;对于黏性 土,可根据地区经验采用螺旋钻进或锤击钻进方法;对于碎石 土,可采用植物胶浆液护壁金刚石单动双管钻具钻进
..Z 转筑进:刘丁粘任 土,可根据地区经验采用螺旋钻进或锤击钻进方法;对于碎石 土,可采用植物胶浆液护壁金刚石单动双管钻具钻进。 5.3.3对于需要鉴别土层天然湿度和划分地层的钻孔,当处于 地下水位以上时,应采用十钻;当需要加水或使用循环液时,可 采用内管超前的双层岩芯管钻进或三重管取土器钻进;当处于地 下水位以下,且采用单层岩芯管钻进时,可采用无泵反循环 钻进。
包下水位以上时,应采用干钻;当需要加水或使用循环液时 用内管超前的双层岩芯管钻进或三重管取土器钻进;当处 水位以下,且采用单层岩芯管钻进时,可采用无泵反 古进。
粉、细砂层可采用活套闭水接头单管钻进;中、粗、砾砂层可采 用无泵反循环单层岩芯管回转钻进并连续取芯,取芯困难时,可 用对分式取样器或标准贯入器间断取样
5.3.5岩石宜采用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回转钻进
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宜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或绳索取芯钻 进;易冲刷和松软的岩石可采用双管钻具或无泵反循环钻进: 硬、脆、碎岩石宜采用双管钻具、喷射式孔底反循环钻进或冲击 回转钻进。
75mm(N型)的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 5.3.7预计采取I、Ⅱ级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钻孔,应按 本规程表5.3.1选择钻进方法,并应满足本规程第6章的有关 规定
5.3.8勘探浅部土层时,可采
5.3.8勘探浅部土层时,可采用下列钻进方法:
小口径螺旋麻花钻(或提土钻)钻进; 2 小口径勺形钻钻进: 3洛阳铲钻进。
U 钻进方法、设备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进行选择。常用冲洗液和 护壁堵漏材料宜按表5.4.1选择
5. 4. 1 常用冲洗液和护壁堵漏材
.4.2 钻孔冲洗液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进致密、稳定地层时,应选用清水作冲洗液; 2用作水文地质试验的孔段,宜选用清水或易于洗孔的泥 浆作冲洗液; 3钻进松散、掉块、裂隙地层或胶结较差的地层时,宜选 用植物胶泥浆、聚丙烯酰胺泥浆等作冲洗液; 4钻进片岩、千枚岩、页岩、黏土岩等遇水膨胀地层时, 宜采用钙处理泥浆或不分散低固相泥浆作冲洗液; 5钻进可溶性盐类地层时,应采用与该地层可溶性盐类相 的饱和盐水泥浆作冲洗液; 6钻进高压含水层或极易塌的岩层时,应采用密度大、 水量少的泥浆作冲洗液; 7金刚石钻进宜选用清水、低固相或无固相泥浆、乳化泥 浆等作冲洗液。
4.3钻孔护壁堵漏应符合下
1根据孔壁稳定程度和钻进方法,可选用清水、泥浆、套 管等护壁措施,当孔壁珊塌严重时,可采用水泥浆灌注护壁 堵漏; 2在地下水位以上松散填土及其他易塌的岩土层钻进时, 可采用套管护壁: 3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黏性土层、粉土层、砂土层钻 进时,宜采用泥浆护壁;在碎石土钻进取芯困难时,可采取植物 胶浆液护壁钻进; 4在破碎岩层中可根据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浆或化学 浆液护壁;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 5采用冲击钻进时,宜采用套管护壁
5.4.4采用套管护壁时,应先钻进后跟进套管,不得
土层中强行击入套管。钻进过程中应保持孔内水头压力大 于孔周地下水压,提钻时应能通过钻具向孔底通气通水。
5.5采取鉴别土样及岩芯
钻探过程中,岩芯采取率应逐回次计算。岩芯采取率 探任务书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表 5. 5. 1 岩芯采取率
1满足鉴别厚度小于0.2m的薄层的要求; 2在黏性土中,回次进尺不宜超过2.0m;在粉土、饱和砂 土中,回次进尺不宜超过1.0m,且不得超过螺纹长度或取土筒 (器)长度;在预计的地层界线附近及重点探查部位,回次进尺 不宜超过0.5m;采取原状士样前用螺旋钻头清土时,回次进尺 不宜超过0.3m; 3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长度;在软 质岩层中,回次进尺不得超过2.0m;在破碎岩石或软弱夹层中, 回次进尺应为0.5m~0.8m。 5.5.4鉴别土样及岩芯的保留与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5.5.4鉴别土样及岩芯的保留与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用作试验的土样及岩芯外,其余土样及岩芯应有 岩芯盒内,并应按钻进回次先后顺序排列,注明深度和岩 你,且每一回次应用岩芯牌隔开;
2易冲蚀、风化、软化、崩解的岩芯,应进行封存; 3存放土样及岩芯的岩芯盒应平稳安放,不得日晒、雨淋 和融冻,搬运时应盖上岩芯盒箱盖,小心轻放; 4岩芯宜拍摄照片保存; 5岩芯保留时间应根据勘察要求确定,并应保留至钻探工 作检香验收完成。
.1.1采取的土试样质量等级应符合表 6.1.1 的规定
6. 1. 1 采取的土试样质量等级应符合表 6. 1. 1 的
表 6. 1. 1 土试样质量等级
注:1不扰动是指原位应力状态虽已改变,但土的结构、含水量、密度变化很 小,能满足室内试验各项要求; 2 除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外,对于可塑、硬塑黏性土及非饱和的 中密、密实粉土在工程技术要求充许的情况下,可用Ⅱ级土试样进行强度 和固结试验,但宜先对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作抽样鉴定,判断用于试验的适 宜性,并结合地区经验使用试验成果,
.1.3采用套管护壁时,套管的下设深度与取样位置之间
留三倍管径以上的距离。采用振动、冲击或锤击等钻进方法时: 应在预计取样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钻进。 6.1.4下放取土器前应清孔,且除活塞取土器取样外,孔底残 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 6.1.5采取土试样时,宜采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对于较硬 土质,宜采用二、三重管回转取土器钻进取样,有地区经验时 可米用重锤少击法取样。 6.1.6在粉土、饱和砂土层中采取I、Ⅱ级砂样时,可采用原 状取砂器;砂土扰动样可从贯入器中采取。
6.1.7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 试块加工的要求。有特殊要求时,试样形状、尺寸和方向应按岩 石力学试验设计要求确定。
6.2.1钻孔取土器技术规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各类
钻孔取土器的结构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 6.2.2取土试样前,应对所使用的钻孔取土器进行检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刃口卷折、残缺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3%,刃口内 径偏差不应大于标准值的1%; 2对于取土器,应量测其上、中、下三个截面的外径,每 个截面应量测三个方向,且最大与最小之差不应超过1.5mm; 3取样管内壁应保持光滑,其内壁的锈斑和粘附土块应 清除; 4各类活塞取土器的活塞杆的锁定装置应保持清洁、功能 正常、活塞松紧适度、密封有效; 5取土器的衬筒应保证形状圆整、内侧清洁平滑、缝口平 接、盒盖配合适当,重复使用前,应予清洗和整形; 6散口取土器头部的逆止阀应保持清洁、顺向排气排水畅 通、逆向封闭团有效; 7回转取土器的单动、双动功能应保持正常,内管超前度 应符合要求,自动调节内管超前度的弹簧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当零部件功能失效或有缺陷者时,应修复或更换后才能 投入使用。
6.3.1采取贯人式取样时,取土器应平稳下放,并不得碰撞孔 壁和冲击孔底。取土器下放后,应核对孔深与钻具长度,当残留 浮土厚度超过本规程第6.1.4条的规定时,应提出取土器重新
6.3.2采取1级土试样时,应采用快速、连续的静压方式贯人
6.3.2采取1级土试样时,应采用快速、连续的静压方式员入 取土器,贯入速度不应小于0.1m/s。当利用钻机的给进系统施 压时,应保证具有连续贯人的足够行程。采用Ⅱ级土试样,可使 用间断静压方式或重锤少击方式贯人取土器,
活塞不得向下移动。当贯人过程中需监视活塞杆的位移变 可在活塞杆上设定相对于地面固定点的标志,并测记其高 塞杆位移量不得超过总贯入深度的1%。
6.3. 4取土器贯入深度宜控制在取样管总长的 90% 。
6.3.4取土器贯大深度宜控制在取样管总长的90%。负大保度 应在贯入结束后准确量测并记录。当取土器压人预计深度后,应 将取土器回转2~3圈或稍加静置后再提出取土器
6.4.1采用单动、双动二(三)重管采取1、Ⅱ级土试样时: 应保证钻机平稳、钻具垂直、平稳回转钻进,并可在取土器上加 接重杆,
试钻或经验确定钻进参数,选择清水、泥浆、植物胶等作冲 洗液。
换管靴。宜采用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单动二(三)重管取土器 取土器内管超前量宜为50mm~150mm,内管管口压进后,应至 少与外管齐平。对软硬交替的土层,宜采用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 改进型单动二(三)重管取土器。
用双动二重管取样器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对于非胶结的砂、卵石 层,取样时可在底靴上加置逆爪,在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困难时, 可采用植物胶冲洗液。
7.0.1并探、槽探和洞探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0.2探井、探槽和探洞的深度、长度、断面尺寸等应按勘探 任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井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且不宜超过20m,掘进深 度超过7m时,应向井内通风、照明;遇地下水时,应采取相应 的排水和降水措施: 2探井断面可米用圆形或矩形,且圆形探井直径不宜小于 0.8m:矩形探并不宜小于1.0m×1.2m;当根据土质情况需要 放坡或分级开挖时,井口宜加大; 3探槽挖掘深度不宜大于3m,大于3m时,应根据槽壁的 稳定情况增加支撑或改用探井方法,槽底宽度不应小于0.6m: 探槽两壁的坡度,应按开挖深度及岩土性质确定; 4探洞断面可采用梯形、矩形或拱形,洞宽不小干 1.2m,洞高不宜小于1.8m; 5探并的并口、探洞的洞口位置宜选择在坚固且稳定的部 立,并应能满足施工安全和勘探的要求。 7.0.3当地层破碎或岩七层不稳定、易珊塌又不允许放坡或分 级开挖时,应对并、槽、洞壁设支撑保护。支护方式可采用全面 支护或间隔支护。全面支护时,每隔0.5m及在需要重点观察部 立应留下检查间隙。当需要采取工、1级岩土试样时,应采取措 施减少对井、槽、洞壁取样点附近岩士层的扰动。 7.0.4探并、探槽和探洞开挖过程中的土石方堆放位置离并, 槽、洞口边缘应大于1.0m。雨期施工时,应在井、槽、洞口设 防雨篷和截水沟。
7.0.5遇大块孤石或基岩,人工开挖难以掘进时,
爆破或动力机械方式掘进。 7.0.6对于井探、槽探和洞探,除应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以 剖面图、展开图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岩性、地层分界、 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试验位置,并应辅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 片。探井、探槽和探洞展开图式可按本规程附录 F执行。
8.0.1探井、探槽和探洞中采取的I、Ⅱ级岩土试样宜用盒装。 试样容器可采用Φ120mm×200mm或120mm×120mm× 200mm、Φ150mm×200mm或150mm×150mm×200mm等规 格。对于含有粗颗粒的非均质土及岩石样,可按试验设计要求确 定尺寸。试样容器宜做成装配式,并应具有足够刚度,避免土样 因自重过大而产生变形。容器应有足够净空,以便采取相应的密 封和防扰动措施
采取盒状土试样宜按下列步
2按土样容器净空轮廓,除去四周土体,形成土柱,其大 小应比容器内腔尺寸小20mm; 3套上容器边框,边框上缘应高出土样柱10mm,然后浇 入热蜡液,蜡液应填满士样与容器之间的空隙至框顶,并应与之 齐平;待蜡液凝固后,将盖板封上; 4挖开土试样根部,使之与母体分离,再颠倒过来削去根 部多余土料,土试样应比容器边框低10mm,然后浇满热蜡液, 待凝固后将底盖板封上。 8.0.3按本规程第8.0.1条和第8.0.2条采取的岩土试样,可 作为1级试样。 8.0.4采取断层泥、滑动带(面)或较薄土层的试样,可用试 验环刀直接压人取样。 8.0.5在探井、探槽和探洞中取样时,应与开挖掘进同步进行,
9.1.1软土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土钻进可采用空心螺纹提土器或活套闭水接头单管钻 具钻进取芯;当采用空心螺纹提土器钻进时,提土器上端应有排 水孔,下端应用排水活门。 2钻进宜连续进行;当成孔困难或需间歇作业时,应采用 套管、清水、泥浆等护壁措施。 3对于钻进回次进尺长度,厚层软土不宜大于2.0m,中厚 层软土不宜大于1.0m,地层含粉质成分较多时,不宜超过 0.5m,并应保证分层清楚,提土率应大于80%;当夹有大量砂 土互层,提土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辅以标准贯人器取样作土层 鉴别。 9.1.2软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土应采用薄壁取土器静力压人法取样,不宜采用厚壁 取土器或击入法取样; 2应采取措施防止所采取的土试样水分流失和蒸发,土试 样应置于柔软防振的样品箱中,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原有
1软土应采用薄壁取土器静压人法取样,不宜采用厚壁 取土器或击入法取样; 2应采取措施防止所采取的土试样水分流失和蒸发,土试 样应置于柔软防振的样品箱中,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原有 结构状态
1宜采用肋骨合金钻头回转钻进,并应加大水口高度和水 槽宽度,严禁采用振动或冲击方法钻进; 2钻孔取芯宜采用双管单动岩芯管或无泵反循环钻进; 3钻进时宜采取于钻,采取I、IⅡI级土试样时,严禁送水
钻进; 4 回次进尺宜控制在0.5m~1.0m; 5 当孔壁严重收缩时,应随钻随下套管护壁: 6 采用泥浆护壁时,应选用失水量小、护壁性能好的泥浆。 9.2.2 膨胀岩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薄壁取土器,取土器人土深度不得大于其直径的3 倍,土试样直径不得小于89mm。 2保持土试样的天然湿度和天然结构,并应防止土试样湿 水膨胀或失水干裂
1采用壁取土器,取土器入土深度不得大于其直径的3 倍,土试样直径不得小于89mm。 2保持土试样的天然湿度和天然结构,并应防止土试样湿 水膨胀或失水干裂
1湿陷性土钻进应采用干钻方式,并严禁向孔内注水; 2采取I级土试样的钻孔应使用螺旋(纹)钻头回转钻进; 3采取1、Ⅱ级土试样的钻孔应根据地层情况控制钻进速 度和旋转速度,并应按一米三钻控制回次进尺; 4宜使用薄壁取十器进行清孔:当采用螺旋钻头清孔时。 宜采取不施压或少加压慢速钻进。 9.3.2湿陷性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1、Ⅱ级土试样宜在探井、探槽中刻取; 2在钻孔中采取工、Ⅱ级土试样时,应使用黄土薄壁取土 器采取压人法取样;当压入法取样困难时,可采用一次击入法 取样; 3采用无内衬取土器取土时,应确保内壁干净平滑,并可 在内壁均匀涂上润滑油;采取结构松散的土样时,应采用有内衬 取土器,内衬应平整光滑,端部不得上翘或翻卷,并应与取土器 内壁紧贴; 4清孔时,应慢速低压连续压入或一次击入,清孔深度不 应超过取样管长度,并不得采用小钻头钻进,大钻头清孔; 5取样时应先将取土器轻轻吊放至孔底,然后匀速连续快
速压人或一次击人,中途不得停顿,在压入过程中,钻杆应保持 垂直、不摇摆,压人或击入深度宜保证土样超过盛土段50mm; 6卸土时不得敲击取土器;土试样取出后,应检查试样质 量,当试样受压、破裂或变形扰动时,应废弃并重新取样。
9.4.1多年冻土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四系松散冻土层,宜采取慢速十钻方法混凝土结构,钻进回次时 间不宜超过5min,回次进尺不宜大于0.5m; 2对于高含冰量的黏性土层,应采取快速十钻方法,钻进 可次进尺不宜大于0.80m; 3钻进冻结碎石土或基岩时,可采用低温冲洗液;低温冲 洗液的含盐浓度可根据表9.4.1确定;
表 9.4. 1低温冲洗液的含盐浓度
4孔内有残留岩芯时,应及时设法清除;不能连续钻进时, 立将钻具及时从孔内提出; 5为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渗人钻孔,应设置护孔管封水或 采取其他止水措施,孔口应加盖密封;护孔管应固定且高出地面 0.1m~0.2m,下端应至冻土上限以下0.5m~1.0m; 6起拔冻土孔内的套管可采用振动拔管,也可用热水加温 套管或在钻孔四周钻小口径钻孔并辅以振动拔管; 7在钻探和测温期间,应减少对场地地表植被的破坏。 9.4.2多年冻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工、Ⅱ级冻土试样宜在探井、探槽和探洞中刻取: 钻孔取样宜采取大直径试样
.2多年冻土取样应符合下
2冻土可用岩芯管取样;岩芯管取样困难时,可采用薄壁 取土器击人法取样; 3从岩芯管内取芯时,可采用缓慢泵压法退芯,当退芯困 难时可辅以热水加热岩芯管;取出的岩芯应自上而下按顺序摆 放,并应标记岩芯深度; 4I、Ⅱ级冻土试样取出后,宜在现场及时进行试验。当 现场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应立即密封、包装、编号并冷藏土样送 至试验室,在运输中应避免试样振动
9.5.1当污染土对人体有害或对钻具仪表有腐蚀性时,应采取 必要的保护措施。 9.5.2在污染土中钻进时,不宜采用冲洗液,可采用清水或不 立生附加污染的可生物降解的酯基洗孔液。 9.5.3在较深钻孔和坚实土层中,应采用回转法取样;在较浅 钻孔和松散土层中,宜采用压人法或冲击法取样。 9.5.4取样工具应保持清洁,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土与大 气及操作人员接触受到二次污染,并应防止挥发性物质流失、 氧化。 9.5.5土试样采集后应采取适当的封存方法,并应按规定的要
10.1.1在岩溶地区钻探时,进场前应搜集当地区域地质资料, 并应配置相应钻具、护管和早强水泥等。 10.1.2岩溶发育地区钻探宜采用液压钻机,并应低压、中慢速 钻进。 10.1.3岩溶发育地区钻进过程中,当钻穿溶洞顶板时,应立即 停钻,并用钻杆或标准贯人器试探,然后根据该溶洞的特点,确 定后续钻进方法和应采用的钻具。同时应详细记录溶洞顶、底板 的深度,洞内充填物及其性质、成分、水文地质情况等。 10.1.4当溶洞内有充填物时,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或采用单 层岩芯管无泵钻进。 10.1.5对无充填物或充填物不满的溶洞,钻进时,应按溶洞大 小及时下相应长度的护管。 10.1.6岩溶发育地区钻进时保温标准规范范本,应采用带卡簧或爪簧岩芯管取 芯。钻具应慢速起落,遇阻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0.1.7当遇有蜂窝状小型溶洞群、严重漏水并无法干钻钻进且 护管无效时,应使用早强水泥浆进行封堵,
10.2.1水域钻探开工前,应收集相关水域的水文、气象、航运 等资料,并应做好钻探计划和安全措施。 10.2.2水域钻探应在水上固定式钻探平台或钻探船、筏等浮式 平台上进行。钻探平台类型应根据钻探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 条件和勘探技术要求等确定。
....- 勘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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