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230-2015 天津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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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工程检测试验准备
5.4工程检测试验准备
5.4.1检测机构实施工程检测试验前,检测试验人员应确认工程 检测试验项日及依据的相关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检测方案。 5.4.2检测试验人员应核实交接的检测样品封样、标识、外观、 数量等状况。 5.4.3检测试验人员应对检测环境进行确认性核查,将环境条件 调整至相关标准规定的操作要求,记录设备使用和环境状况: 5.4.4检测试验人员应确认测量设备仪器的计量状态标识,进行 开机运行状态检查,将状况记录在测量设备仪器使用记录中。出现 异常时应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及时通知检测项目负责人及设备管 理员。 5.4.5对首次使用的测量设备仪器、新开展的检测项目、检测标 准变更时,检测机构应对检测试验人员的技能、测量设备仪器的状 态、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 5.4.6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的构件、部位及检测点确定后,应绘制 测点图,并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5.4.7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前,检测试验人员应察看现场检测区域 的操作环境,制定安全操作措施及异常情况处理预案,确保环境条 件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5.4.8现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按任务单要求结合检测 方案和安全操作措施,对具体检测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检查安全防
5.4.9对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检测,检测机构
5.4.9对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检测煤矿标准规范范本,检测机构 应组织工程检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察勘,必要时应要求委托方做好 按全防护。
5.5工程检测试验操作
5.5.1检测机构的工程检测试验操作,首先应核对检测样品信息 和试样的一致性,并确保检测试验辅助用料、工具和用具符合规定 要求和工程检测试验需要。 5.5.2实行数据自动采集的检测试验项目,操作时检查数据自动 采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立即停止检测试验操作,查找原 因并做好善后处理,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测量设备仪器使用记录中。 5.5.3检测机构制备的试样和检测试验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检 测试验程序进行,及时将检测试验操作过程中的变化予以记录。检 测试验原始记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记录的信息应齐全。
5.5.1检测机构的工程检测试验操作,首先应核对检测样品信息 和试样的一致性,并确保检测试验辅助用料、工具和用具符合规定 要求和工程检测试验需要。 5.5.2实行数据白动采集的检测试验项目,操作时检查数据自动 采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立即停止检测试验操作,查找原 因并做好善后处理,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测量设备仪器使用记录中。 5.5.3检测机构制备的试样和检测试验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检 测试验程序进行,及时将检测试验操作过程中的变化予以记录。检 测试验原始记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记录的信息应齐全。 5.5.4工程材料检测试验原始记录应包含以下信息: 1检测样品名称、检验编号: 2检测试验方法标准有规定的,应记录检测试验日期、检验 试验开始及结束的时间: 3检验试验及复核人员的签名; 4 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名称或编号; 5试样状态的描述; 6 检验试验的依据: 7 使用的标准物质名称、批号或内部编号: 8 检测试验环境数据(有要求): 9 检测试验数据或观察结果
1检测样品名称、检验编号: 2检测试验方法标准有规定的,应记录检测试验日期、检验 试验开始及结束的时间: 3检验试验及复核人员的签名: 4 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名称或编号; 5 试样状态的描述: 6 检验试验的依据: 7 使用的标准物质名称、批号或内部编号: 检测试验环境数据(有要求): 检测试验数据或观察结果:
10图表、计算公式及导出的结果(有必要): 11检验试验过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12检验试验方法要求记录的其他内容。 5.5.5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环境条件的变化。 当条件发生变化且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恢复到 规定的条件后方可继续进行工程检测。 5.5.6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原始记录应包含以下信息: 1 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及见证人与见证人员单位: 2 委托合同编号、检测地点: 3 检测的部位及检测开始与结束时间: 4 使用的主要测量设备仪器名称和编号; 5 检测依据及检测对象的状态描述: 6 检测环境数据(有要求): 7 检测数据或观察结果: 8 图表、计算公式及导出的结果(有必要): 9 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10检测、复核人员和有见证要求的见证人员签名。 5.5.7工程检测试验的原始记录发生笔误需要更正时,应由原记 录人进行杠改,并在杠改处由原记录人签名。 5.5.8测量设备仪器发生故障时,检测试验人员应对异常情况书 面记录。排除故障且测试达到要求后,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 方可重新检测试验。 5.5.9工程检测试验应做好已检检测样品的管理,对已检试件的 留置处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0.8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其他试件有明显的隔离和标识: 2有唯一性标识,其封存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5.5.9工程检测试验应做好已检检测样品的管理,对已检试件的
6.9工程检测试验应做好已检检测样品的管理,对已检试件的 置处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0.8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其他试件有明显的隔离和标识: 2有唯一性标识,其封存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3完整的封存记录,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以便于查找; 需要退回客户的应有退回记录。
5.5.TU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活动中应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 应根据检测活动的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5.11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对环境有污 染的试剂、试材等及时妥善处理。
5.6工程检测试验报告
5.6.1检测机构应将工程检测项目的检测试验周期对外公示。检 测工作完成后,按合同约定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5.6.2检测机构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 容应符合工程检测试验委托约定的要求,宜包括以下信息: 报告名称、工程名称: 2 委托单位、工程地点与工程部位: 3 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标识: 4 检测样品接收日期、检测试验日期及报告日期; 检测样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代表批 量: 6 检测样品状态及特性: 7 需要见证检测的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姓名: 工程检测试验依据或执行标准; 检测试验项目及检测试验方法: 10 使用的主要测量设备仪器: 11 必要的说明或声明: 12 检测试验、审核、批准人签名: 13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及通信信息。 6.3检测报告编号应按年度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复和空
5.6.4按照相关的数据修约规则,检测报告中的检测试验数据修 约至规定有效位应与检测方法、评价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5.6.5检测报告需要对检测试验结果作出解释时,还应包括以下 信息: 1 对检测试验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减,以及特殊条件下的 信息: 2 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及对技术标准、检测试验方法的说明: 3 必要时,应提供检测试验结果的不确定度: 4 特殊检测试验方法或客户正当要求的附加信息。 5.6.6检测报告中含有现场工程实体抽样检测的还应包括以下内 容: 1 抽样期; 2 抽样地点,包括示意图及影像: 3 所采用的抽样程序和方法; 4 现场抽取实体部位物质、材料或部品清晰标识: 5 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信息和解释: 6 采用的检测方法或评价程序相关技术标准偏离程度的说 明。 5.6.7检测报告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依据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给出文字描述结论: 2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报告的结论,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工 程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结论格式》,附录D未列出工程材料检验试验 报告结论格式的,检测机构可按照上述的格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 的规定自行拟定: 3当仅有工程材料试验方法面无评价标准的,报告结论应按 工程设计要求或委托方要求给出明确的评价并说明原因: 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报告结论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给出明确 的评价。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提供检测数据的、原设计没有
5.6.7检测报告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依据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给出文字描述结论: 2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报告的结论,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工 程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结论格式》,附录D未列出工程材料检验试验 报告结论格式的,检测机构可按照上述的格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 的规定自行拟定: 3当仅有工程材料试验方法面无评价标准的,报告结论应按 工程设计要求或委托方要求给出明确的评价并说明原因: 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报告结论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给出明确 的评价。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提供检测数据的、顾设计没有
要求或因设计资料不全不能确定原设计要求时,可将检测结果的数 据列出作为检测报告的结论
据列出作为检测报告的结论。 5.6.8检测报告的编写、审核、批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编写真实准确、信息齐全、文字精炼: 2由检测试验人员签字,检测试验人员应对工程检测试验数 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由规定的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实体质 量、安全性评价检测(鉴定)报告应由工程师及其以上且具备工程 技术相关专业资格能力的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应对报告内容准确 性、规范性负责: 4批准人签发报告,并对报告的结论负责; 5加盖检测专用章,多页检测报告还应加盖骑缝章。 5.6.9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由合法使用人签署。 5.6.10检测报告应登记后发放。登记记录应包括报告编号、份数、 领取日期及领取人等。 5.6.11修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必须作出书面声明,并以修改单 或重新发放检测报告的程序进行。检测机构应将修改原因及修改过 程记录与康报告一并保存。 5.6.12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应对涉及结 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项目及时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 主管部门
5.6.8检测报告的缩写、审核、批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5.7检测数据积累与利用
5.7.1检测机构应积累日常工程检测试验取得的数据并进行整 理,定期对检测试验数据统计分析。 5.7.2当有要求时,检测机构有义务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供 关工程检测试验数据。
6设备仪器测量与标准物质
6.1测量设备仪器管理
6.1.1检测机构应明确测量设备仪器使用规定及操作程序,对重 要、关键和操作技术复杂及价格昂贵的测量设备仪器,应以文件的 方式授权操作人员。 6.1.2检测机构所用测盘设备仪器的精度和技术功能应符合相关 技术标准的要求,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得使用。 6.1.3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 范》GB50618的规定,工程检测试验设备分为A、B、C三类管理。 A、B类设备仪器应一机一档实施动念管理,C类设备可多机一档管 理。建立并保存检定/校准、测试设备仪器及其软件的档案。设备 仪器的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及软件名称: 2制造商称谓、型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A、B类采购合同; 4平面布置及位置: 使用说明书、随机附带所有技术资料(包括软件等): 6 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包括核查的符合性等); 使用和维护记录: 8 改装、损坏、故障或修理记录: 检定/校准、测试报告或证书: 自校准设备仪器自校方法及直校记录:
1绿色标识(合格):经计量检定合格、校准及测试示值误差 经确认符合检测试验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要求: 2黄色标识(准用):设备或仪器存在部分缺陷,但在限定范 围内可以使用或不影响检测试验结果的降级使用: 3红色标识(停用):设备或仪器已损坏、已超过检定周期或 经检定不合格:校准及测试示值误差不再符合规范性使用要求的设 备仪器。
6.1.6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非测量设备仪器(工具)可加贴标识, 定期检查维护,在连续一个使用周期内,对相应的功能和性能进行 验证,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6.1.7设备管理员应负责对测量设备仪器使用进行管理,督促对 测量设备仪器定期维护。操作人员在保养周期内负责维护保养并做 好相应记录,对标识进行检查和保护。 6.1.8对测量设备仪器脱离检测机构直接控制的,应建立领用和 归还记录。当测量设备仪器返回后,应对其测量精度、功能与机械 运行性能及其他情况进行检查
6.1.9当测量设备仪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继续使用
指示装置损坏、量程刻度不清或其他影响测量精度时: 性能不稳定,漂移率偏大时: 出现显示缺损或按键不灵敏等放障时: 耗能加大或有害气体排放不符合要求的: 其他影响检测试验结果的情形。
6.2测量设备仪器检定与校准
6.2测量设备仪器检定与校准
6.2.1检测机构应绘制测量设备仪器量值溯源系统图,以确保量 值溯源到国家基准。测量设备仪器的检定/校准及测试应送至具有 相应资质的检定/校准及测试机构进行。 6.2.2检测机构应制定测量设备仪器检定/校准及激试周期计划 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按时间计划滚动实施。 6.2.3测量设备仪器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校准及测试的示值数 据应经确认符合标准要求方可使用。 6.2.4检测机构对测量设备仪器校准/测试及检测给出的修正因 子,应制定相应程序,在保证工程检测试验数据准确的前提下,确 定修正因子的正确应用。 6.2.5参考标准应用于自校准,应单独制定参考标准的台账。 6.2.6检测机构应对自校准设备仪器进行分类并编写自校准方 法,制定自校周期计划,按计划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 6.2.7检测机构应制定期间核查程序。针对使用频紧、经常携带 到现场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测量设备仪器性能特点,应按程序对 期间核查的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价。
6.2.8当测量设备仪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校准或测试
1可能对.T.程检测试验结果有影响的改装、移动、修复和维 修后; 2停止使用超过校准或测试有效期后再次投入使用: 3出现不正常工作情况。 6.2.9使用未经定型的专用设备,应提供检定/校准及测试相关 机构对该设备仪器的测量验证证明,必要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审核 鉴定。
6.3.1检测机构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单独列表管理,确保有效。 6.3.2标准物质的使用应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物质目 录中选择。 6.3.3使用的标准物质,应由相关检测试验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 做好验收记录。 6.3.4标准物质使用应按制造单位提供的使用指南进行。 6.3.5配制的标准溶液应作好记录并加贴标签,标签应注明溶液 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和有效日期等。 A
6.3.6标准物质的管理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1编制标准物质目录的内容包括: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 证书号、规格浓(纯)度、验收核实情况、有效日期、存放地点; 2设定专门存放区域、专人保管,存放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 要求; 3标识清楚,超过有效期或发现异常时,按管理程序销毁并 从标准目录中注销: 4有害物质的销毁应由有资格的回收单位处理
7检测档案和信息化管理
7.1.1检测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员负责各类资料 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7.1.2工程检测试验档案资料宜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档案包括:工程检测试验合同、委托单、检测方案、 工程检测试验原始记录、检测试验报告、工程检测试验台账等; 2管理档案包括: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 文件、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管理部门来文、内部行政文件、人员档 案、测量设备仪器档案等: 3其他档案资料:需要保存的其他信息。 7.1.3检测机构应设立独立的档案室并配置档案存放专用设备。 档案室面积不得小于30m,除满足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虫 蛙等环境条件,还应满足电子文件存放的防磁等条件。 7.1.4对已废止或变更的标准、文件的处置,其封面应标注“作 废”标识,避免检测试验人员错误采用。 7.1.5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定期检查制度。质量负责人应定期监督 检查资料存储和保管工作。 7.1.6检测机构技术资料应采取适当的保护和保密措施,任何人 员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档案资料查阅、修改或复制。
7.2检测档案保存与销毁
7.2检测档案保存与销毁
7.2.1检测机构的工程检测试验档案应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 种形式存档。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时,应建立防止信息丢失或被复 改的可靠措施,定期应对电子档案读取、处理设备的更新情况进行 ·次检查登记。 7.2.2检测机构的档案管理员应将工程检测试验档案资料分类编 月归档保存。有归档周期要求的,应督促及时归档,以方便检索查 兑。
7.2.3工程检测试验档案保存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技术档案应符合有关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类的工程检测试 验项目档案保存期限宜为20年,其他工程检测试验项目类的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低于工程质量保修期: 2管理档案中的设备档案,应保存到该设备报废后1年; 3管理档案中的人员信息档案,应保存到该人员与本机构解 除劳动关系后1年: 4其他管理档案保存时间不应少于5年。 7.2.4.工程检测试验档案资料保管到期销毁,应进行登记、造册 后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填写的销毁登记册 保管期限不应少于5年。
7.3信息化管理基本要求
7.3.1检测机构应设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检测信息管 理系统的软件功能应能满足相关检测领域、项目和参数所涉及工程 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
检测机构应使用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其工程检测试验工
块,满足工程检测试验流程各阶段的管理要求。 信息采集、存储、计算、传输和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应运行稳定, 计算准确、结论正确、用语规范。 7.3.4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记录的报告格式,应满足相 关工程检测试验项目所涉及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建设技术标 准更新时,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应及时升级更新。 7.3.5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实现对工程检测试验数据 定期自动备份的功能。 7.3.6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通过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及见证单位名称进行有关信息的检索查询、统计的功能 7.3.7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应能自动记录并保存数据及各种 信息的修改过程,包括修改时间、修改人员、修改前后的数据等。 7.3.8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应采用数据 库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存储与传输安全、可靠。 7.3.9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应采用权限控制机 制,便于对各种非法操作进行有效控制,可采取用户名和密码形式, 也可采用指纹识别等形式。 7.3.10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不同人员操 作不同功能模块、不同检测领域与项目的权限进行设定和管理。
7.4检测数据与检测软件管理
7.4.1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工程检测试验数据 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够完整记载信息:
附录B检测机构基本岗位及要求
B.0.1最高管理者。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相应专业 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受法定代表人 委托,负责本机构相应的管理工作。 B.0.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应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 职称,有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连续从事工程检测试验5 年以上。全面负责本机构的技术工作。 B.0.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 职称,有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连续从事工程检测试验5年以上。 全面负责本机构的质量体系管理工作。 B.0.4检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连续 从事工程检测试验3年以上:对从事工程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 目检测,应有从事工程施工、设计或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负责本检 测项目的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B.0.5设备管理员。具有检测试验设备仪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工 程检测试验工作的基本知识,连续从事工程检测试验工作3年以 上。负责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B.0.6检测信息管理员。具有一级及其以上计算机考评证书,负 责本机构信息化工作、局域网及其信息录入、上传工作。 B.0.7档案管理员。具有相应的文秘基本知识,负责档案管理的 具体工作。 B.0.8质量监督员。熟悉并掌握工程检测试验主要环节和步骤。 B.0.9样品管理员。熟悉各类检测样品形状、状态,掌握样品存 放与标识基本知识。 B.0.10检测试验人员。经过各类检测试验项目技术培训,获得岗
位资格证明。 B.0.11内审员。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测量设备仪器校准技能培训 具有工程检测试验领域技术能力,熟悉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全部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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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结论格式
D.0.1本附录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工程材料领域检验试验出具的报 告结论格式。 D.0.2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结论的格式,分为参考的标准报告 格式和进场工程材料复试报告格式。其中标准参考报告格式分为建 筑材料的产品类和参数类。 D.0.3产品类报告参考格式: 1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所检 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不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所检 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3·特殊不合格品:如水泥、钢筋、防水卷材等 1)不合格品: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 品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 格产品。 2)可复检: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加倍复 检。 3)可降级: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可降级使 用。 4分级描述:如砂。 1)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为 (某)区(菜)砂,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不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D.0.1本附录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工程材料领域检验试验出具的报 告结论格式。 D.0.2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结论的格式,分为参考的标准报告 格式和进场工程材料复试报告格式。其中标准参考报告格式分为建 筑材料的产品类和参数类。 0.0.3产品类报告参考格式: 1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所检 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不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所检 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3·特殊不合格品:如水泥、钢筋、防水卷材等 1)不合格品: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 品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 格产品。 2)可复检: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加倍复 检。 3)可降级: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可降级使 用。 4分级描述:如砂。 1)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为 (某)区(菜)砂,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不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为(某)区(某)砂(或颗粒级配不符合规定),(参数 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分级描述:如石。 1)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为 (某)粒级;最大粒径为(某):公称粒级为(某),所 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不合格:依据(产品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批)样品 为(某)粒级:最大粒径为(某):公称粒级为(某), (或颗粒级配不符合规定),(参数名称)不符合标准要 求,其他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D.0.4参数类报告参考格式
1合格;依据(方法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技术 (或设计)要求。 2不合格:依据(方法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 数名称)不符合技术(或设计)要求,其他项目符合技术(或设计) 要求。 3无技术(或设计)要求时:依据(方法标准名称及编号), (参数名称)为(实测值)。
D.0.5进场工程材料复试报告格式:
1石: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该石子级配情况:()m筛 累计筛余(超或低)()%:..*;()m筛累计筛余(超或低) ()%。 2砂:《建筑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检 验方法标准》JGJ52等材料和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该建筑用砂属()区(粗、 中、细、特细)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该建筑用砂属()区(粗、 中、细、特细)砂,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符
合普通混凝土标准要求。 3外加剂包括:混凝减水剂、高性能混凝十用矿物外加剂、 混凝士泵送剂、混凝士膨胀剂、混凝士防冻剂。涉及《混凝十外加 剂》GB807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凝土外加剂均 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等产品、建筑应用技术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外加剂名称) (等级)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月中,(参数名称)不 符合(外加剂名称)(等级)标准要求,其他各项符合 (外加剂名称)(等级)标准要求。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不符合(外加剂名 称)(等级)标准要求。 4掺合料包括:粉煤灰、矿渣、硅灰、磨细矿粉等。涉及《用 于水泥和混凝士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 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等产 品和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级粉煤灰 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不符合()级 粉煤灰标准要求,需取双倍试样复检。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合() 级粉煤灰标准要求。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低于最低级别粉 煤灰标准要求,该试样为不合格品。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级粉煤灰标准要求,该试样为不合格品。 5轻集料包括:粉煤灰、黏土页岩等材料制作成建筑制品。 步及《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
轧扭钢筋标准要求,需取双倍试样复验。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试验复检结果符 合(型号)冷轧扭钢筋标准要求。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型号)冷轧扭钢筋标准要求,该试件(批型号)冷轧 扭钢筋不合格。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轧扁厚度(或节距)复检结 果小于(或大于)(型号)冷轧扭钢筋标准要求,应降 为(型号)使用。 8结构用钢材:属金属结构用材料。涉及《碳素结构钢》 GB/T700、《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等产品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牌号)结构 钢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参数名称)符合 (牌号)结构钢标准要求,(参数名称)不符合(牌号) 结构钢标准要求,需取双倍试样复验。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试验复检结果符 合(牌号)结构钢标准要求。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牌号)结构钢标准要求,该批(牌号)结构钢不合格。 9钢筋焊接:涉及《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2651、《焊 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2653、《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B/T265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等建筑应用技 术和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牌号)(焊接 方法)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参数名称)符合
轧扭钢筋标准要求,需取双倍试样复验。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试验复检结果符 合(型号)冷轧扭钢筋标准要求。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型号)冷轧扭钢筋标准要求,该试件(批型号)冷轧 扭钢筋不合格。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轧扁厚度(或节距)复检结 果小于(或大于)(型号)冷轧扭钢筋标准要求,应降 为(型号)使用。 8结构用钢材:属金属结构用材料。涉及《碳素结构钢》 3/T700、《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8/T1591等产品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牌号)结构 钢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参数名称)符合 (牌号)结构钢标准要求,(参数名称)不符合(牌号) 结构钢标准要求,需取双倍试样复验。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试验复检结果符 合(牌号)结构钢标准要求。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牌号)结构钢标准要求,该批(牌号)结构钢不合格。 9钢筋焊接:涉及《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2651、《焊 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2653、《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3/T265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等建筑应用技 和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牌号)(焊接 方法)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参数名称)符合
性防水卷材》GB/T690等检验试验方法、建筑应用技术和产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卷材名称) (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需 重新复试,其它项目符合(卷材名称)(胎体名称)(型 号)标准要求。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 符合(卷材名称)(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试 样为不合格品。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均不符合(卷材名 称)(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为不合格品。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合(卷 材名称)(胎体名称)(型号)的标准要求。 6)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卷材名称)(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胎 体名称)为不合格品。 防水涂料包括: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 容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氯乙烯 水涂料等产品及材料。涉及《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 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45、《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GB/T16777、《溶剂型橡胶沥 徐料》JC/T852、《建筑防水材料老化试验方法》GB/T18244 建筑应用技术和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防水涂料名 称)(型号)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月中(参数名称)需 要复试,其它项目符合(防水涂料乏毯)(型县)的标
胎性防水卷材》GB/T690等检验试验方法、建筑应用技术和产 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卷材名称) (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需 重新复试,其它项目符合(卷材名称)(胎体名称)(型 号)标准要求。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 符合(卷材名称)(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试 样为不合格品。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均不符合(卷材名 称)(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为不合格品。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合(卷 材名称)(胎体名称)(型号)的标准要求。 6)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卷材名称)(胎体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胎 体名称)为不合格品。 12防水涂料包括: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 4、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氟乙烯 防水涂料等产品及材料。涉及《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 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23445、《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GB/T16777、《溶剂型橡胶沥 水涂料》JC/T852、《建筑防水材料老化试验方法》GB/T18244 品、建筑应用技术和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防水涂料名 称)(型号)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月中(参数名称)需 要复试,其它项目符合(防水涂料名称)(型号)的标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 符合(防水涂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试样为不 合格品: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均不符合(防水涤 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型号)防水材料为 不合格品。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合(防 水涂料名称)(型号)的标准要求。 6)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 和(防水涂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型号) 防水涂料为不合格品。 13墙体材料包括:砖、块和墙板等3类。涉及《烧结普 通砖》GB5101、《混凝土多孔砖》JC943、《烧结多孔砖》GB13544、 《混凝土实心砖》GB/T21144、《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B/T15229、《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混凝土砌块和砖 式验方法》GB/T4111等产品、建筑应用技术和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强度等级) (砖或砌块名称)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不符合(强度等 级)(砖或砌块名称)标准要求,该试样不合格。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不符合(强度等 级)(砖或砌块名称)标准要求,该试样需要重新抽样 复检。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含(强 度等级)(砖或砌块名称)标准要求。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强度等级)(砖或砌块名称)标准要求,该批(砖或砌
块名称)不合格。 14钢绞线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纹线、镀锌钢绞 产品。涉及《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预应力混凝 钢绞线》GB/T5224、《镀锌钢绞线》YB/T5004、《金属应力松弛 方法》GB/T10120、《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 品和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日符合(规格级别)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 符合(规格级别)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标准要求,需 要取双倍试样复检。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合(规 格级别)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标准要求。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规格级别)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标准要求,该批(规 格级别)钢绞线不合格。 15沥青、沥青混合料包括: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密级配、 级配、开级配沥青碎石混合料)、SLA(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 IGFC(开级配沥青磨耗层)混合料等。涉及《公路工程沥青及 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JJ4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等施工质 收、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自符合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或设计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不符合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 6无机结合料中石灰剂量、土壤或道路基层材料压实度包 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水泥石灰综合稳定土、石灰粉煤灰
稳定等中的水泥、石灰粉煤灰的含量及路基压实度是保证道路基 层质量重要指标。涉及《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粉煤灰石灰类道路 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测量试验 规程》JTGE51等施.工验收及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试验方法),所检各点均符合设计要求。 2)依据(试验方法),()点符合设计要求,()点不符 合设计要求。 17土工合成材料包括: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 和土工特种材料及膨润土防水毯等。涉及《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CJJ44、《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公路工 程质量检验判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等施工验收与 检验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按照(方法标准)检验,所 检项目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按照(方法标准)检验,(参 数名称)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 18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无机颗粒材料、发泡材料、纤维材 料等。涉及《建筑保温砂浆》GB/T20473、《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 热砂浆》GB/T26000、《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1、《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2、《绝热 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GB/T20974、《建筑外增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胶粉 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158、《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 墙保温系列材料》GB/T29906、《挤塑板XPS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 材料》GB/T30595、《硬泡聚氨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TG/T42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耐碱玻璃纤维 网格布》JC/T841、《外墙保温用铺》IG/T366.《建筑材料及制
性能分级》GB8624等施工验收与试验方法标准。 1)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符合(节能保温材 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 2)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中(参数名称)不 符合(节能保温材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试样 为不合格品。 3)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所检项目均不符合(节能保 温材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批为不合格品。 4)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不符合(节能保 温材料名称)(型号)标准要求,该试样需要重新抽样 复检。 5)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符合(节 能保温材料名称)(型号)的标准要求。 6)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参数名称)复检结果不符合 (节能保温材料名称)(型号)的标准要求,该批(型 号)节能保温材料为不合格品。 7)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进行检测,(参数名称)为(实 测值)。 8)依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规 定,所检材料燃烧性能满足(燃烧性能A1、A2、B、C、 D、E、F)等级要求。 9)依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规 定,所检材料燃烧性能不满足(燃烧性能A1、A2、B、C、 D、E、F)等级要求。 在特定的试验条件下,试验结果与试样的性能有关:试验结果不能 制品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潜在火实危险性的能一依报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 3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 4 《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CJJ/T116 P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0/IEG17025
津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才
Tianjinspecificationfortechnologymanagementof buildingengineering inspection and testing
目次1总则..49制订说明2术语..,50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多次调查研究,总结了天津市3基本规定..51建设工程在检测试验技术管理中的实际经验,同时参考了外省市相4工程检测试验技术能力,关技术规程、标准,本若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强调了工程建设检测试验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突出地域特4.1工程检测试验人员,...55色,充分体现了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4.2工程检测试验场所与环境..56为了便于广大检测、施工、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4.3工程检测试验方法.....58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5工程检测试验程序,.70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写了本规程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雷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条5.1工程检测试验委托...70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5.2检测样品标识与台账.71把握本规程的参考指南。5.3检测方案与检测合同..725.4工程检测试验准备.745.5工程检测试验探作5.6工程检测试验报告....775.7检测数据积累与利用.786设备仪器测量与标准物质.806.1测量设备仪器管理.806.2测量设备检定与校准...816.3标准物质使用条件..837检测档案和信息化管理,...857.1档案管理...85
7.2档案保存与销毁 7.3信息化管理基本要求 7.4检测数据与检测软件管理 87
1.0.1本条是本规程编制的宗旨、依据和目的。本规程依据现行 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 量检测管理规范》GB50618等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要 求编制。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已施行8年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在涉及工程检测试验技术工作存在 管理上的缺位,促进工程检测试验活动有序开展。 1.0.2提出本规程适用范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 设部141号令)提出的检测试验的业务范围,与目前建设工程检测 技术需求及修编后的强制性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按照《房屋建筑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的规定,提出适用于 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及使用过程的三大检测领域,即有关工程材料、 工程实体(功能质量、结构性能、结构构件)、工程环境(室内空 气质量、热环境、声环境等)相关类别、项目及参数的检测试验。 本规程作为工程检测试验行业综合性技术管理的通用规则,适 用对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1.0.3工程检测试验技术应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还 应遵守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管理上的规定。由于检测试验行业专 业技术范围相对广泛,适用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性标准种类紧多, 有些标准适用范围的技术要求存在差异,使用上容易产生偏差。为 帮助并提示各有关方面正确采标,是编制本规程主要指导性任务之
3.0.1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格,不得在建设市场进行经营活 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第3.0.1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所以准确运用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做到有标可依是检测机构 及检测试验人员应遵守的原则。 3.0.2本条是关于检测机构及检测试验人员,在从事工程技术活 动的法定责任与义务的要求。为保证工程检测试验正常开展,检测 机构及检测试验人员还应遵守以下四项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与从事工程建设和工程检测试验业 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2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纪律。从事业务活动时应当认真负责: 绝不能为了私利摘“人情检测”、“关系检测”,更不能出具虚假报 告,违背工程检测试验的公正性; 3尊重科学。科学性是工程检测试验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 不能主观臆断或者凭空想当然进行检测试验,而损害工程检测试验 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 4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应当比较全面了解和熟悉建筑技术种 类、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掌握工程检测试验领域、类别、项目及参 数。工程检测试验涉及的项目多、专业性广泛,有各自的技术操作 规范和操作程序.技术操作规范及程序对于保证出具的检测数据或 评价意见准确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0.3由于目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的变化。在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
定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弥补检测项目(参 数)、技术管理上的缺位。 检测试验类别、项目的分类有许多方法,工程材料习惯采用按 产品进行分类、工程实体按参数进行分类,已不适用工程建设需要。 本规程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依据《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房屋建 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要求,按照检测 试验能力进行分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 管理规范》GB50618附录A所列检测项目(参数)与相关工程技术 标准要求比较,尚不完全代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 使用阶段检测试验应检的项目和参数。建设与使用阶段具体工程检 测要求,应符合工程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及相关材料产品标准的有 关规定
定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弥补检测项目(参 数)、技术管理上的缺位。 检测试验类别、项目的分类有许多方法,工程材料习惯采用按 产品进行分类、工程实体按参数进行分类,已不适用工程建设需要。 本规程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依据《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房屋建 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要求,按照检测 试验能力进行分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 管理规范》GB50618附录A所列检测项目(参数)与相关工程技术 标准要求比较,尚不完全代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 使用阶段检测试验应检的项目和参数。建设与使用阶段具体工程检 测要求,应符合工程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及相关材料产品标准的有 关规定。 3.0.4因开展工程检测试验活动需要,增加并形成配套检测试验 能力,受房屋结构和城区环境限制,检测机构在注册地点以外设置 检测试验场所,都应在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控制和管理范围内,不 得出现不受控制的场所:检测项目不得重复,其目的是按照科学发 展观要求鼓励发展高新检测项目,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规避构 成分支机构之嫌,产生检测机构间的无序攀比、竞争,干扰检测市 场基本公平稳定。 3.0.5规定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情形。施工过 程的检测试验应以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情况来接受委托;工程实体 检测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委托,其目的是保证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客 观、真实、规范。检测试验的委托即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委托方和 受托方应当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下进行,这是保证自身合法利益 不受侵害,杜绝因疏忽而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3.0.6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洲样品,应实
3.0.4因开展工程测试验活动需要,增加并形成配套检测试验 能力,受房屋结构和城区环境限制,检测机构在注册地点以外设置 检测试验场所,都应在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控制和管理范围内,不 得出现不受控制的场所:检测项目不得重复,其目的是按照科学发 展观要求鼓励发展高新检测项目,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规避构 成分支机构之嫌,产生检测机构间的无序攀比、竞争,干扰检测市 场基本公平稳定。
行现场随机见证取样封存或送检制度,是地方法规《天津市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住建部部门规章的规定,检测机构应严格 遵照执行。 由于目前工程建设规模庞大、技术难点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 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工艺参数制备。在符合工程建设相关专业 技术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建设方或其委托的工程监理见证、由现场 制备试件。 3.0.7涉及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现场检测项目,应保证检 测数据与结果的准确性。其,在现场的建设方或其委托监理单位 的人员见证下实施检测:其二,施工过程的实体检测、结构可靠性 检测与鉴定、为有质量争议提供判定依据的检测,应依据《建筑结 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及其配套的《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 技术标准》GB/T50784、《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 (民用建筑口靠性签定标准》GB50292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 关专业检测标准进行,有地方特点的应执行天津市地方工程技术 标准:其三,应严格按照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标准抽样检测, 抽样位置、数量应满足要求,不得随意减少抽样数量。 3.0.8本条要求检测机构做好检测样品的留置、保管并为此建立 制度,这样有利于做到检测数据可追溯性,当检测报告发出后发现 抽样、送检、检测过程出现质量缺陷时,便于溯源、检查和验证。 留置时间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3.0.9本条强调检测数据形成过程的采集、整理、分析、传输环 境,提高检测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及工作效率。 3.0.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按照相关行政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 技术标准的规定,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明确检测机 构及相关工程检测人员的法律责任。 3.0.11工程检测试验过程管理,是开展工程检测试验活动必备的 基本技术能力要素之一,检测机构贸御国家现行有关管理制度和技
术标准;应建立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组织制定,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且定期进行内 部审核评价,找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 改进和跟踪检查落实等措施,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健全质量管理 体系有如下要求: 1统全体员工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 2体系记录是特殊形成的文件,采取文件化的管理; 3确定管理的范围和类别,作为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果 的标准; 4规定各类文件(含检测试验报告)的审批职责: 5进行效能管理,制定的各类文件应达到经营结果所需的程 变; 6规定质量管理的分析和规则,落实绩效考核目标。 根据质量管理范围与深度,确定并及时配备资源。质量负责人 应明确考评人的职责,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监督。对考评结果进行 分析,确定改进目标。通过不断改进并完善管理制度,强身健体, 隐定并提高检测技术能力。 检测机构建立的内部审核评价制度。为保证与相关管理要求的 致性,建议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年度不少于4次
4工程检测试验技术能力
4.1工程检测试验人员
4.1工程检测试验人员
4.1.1~4.1.2强调检测试验人员是开展工程检测试验活动必备的 基本技术能力要紧之一,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人员联职数和技术能力 应满足所开展工程检测试验项目要求。规定了在职的检测试验技术 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在满足职数与技术能力配备下,检测机构 应遵照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设置基本岗位规范其职责来加强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所学习专业、工作经历和技术业务 能力应符合开展的工程检测工作需要,其数量应与工作相适应。从 行业综合统计分析着,本市的检测机构上述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 能力、年龄等的差异,对履行质量责任的思考参差不齐,对检测试 验行业承担的质量风险认识不足。规范工程检测试验技术人员质量 行为,提升规避风险和履责能力,需要年富力强技术骨十充实。 4.1.3本条规定在固定检测场所进行检测试验操作时应有2名检 测试验人员参加,分别对检测试验技术操作实施和记录,并对操作 记录的真实性负责。现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需要配置具有相应岗位 能力的检测试验人员不少于3人,因其涉及对工程施工过程和使用 的状况进行评价,应当由熟知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设计相关领域的 有经验、有资格能力的专业工程组织实施。不具备资格能力的辅 助人员不得进行技术操作。 4.1.4不同类别、项目或参数的检测试验方法、操作程序各异, 作为检测机构基本构成的检测试验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检测方法标
工作经验都作了相应规定。报告审核人对所审核的领域、专业应有 相应的资格能力。 4.1.6本条对检测报告批准人从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及检测工作 经验都作了相应规定,因为他们是工程检测试验流程中的最后把关 人。明确规定了检测报告批准人同时还应是检测试验相关领域计量 认证资质认定的投权签字人,将计量认证认定的授权人与《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测报告批准人确认同一人,增强上 述人员责任感,督促认真履行法律责任,规避因把控失误而带来责 任风险。
4.1.7说明了相关知识与技术标准掌握并及时更新的重要性。检 测机构应针对检测试验人员技术实际状况,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 划,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纳入个人技术档案进行管 理。
4.2工程检测试验场所与环境
4.2.十本条规定开展工程检测试验项目相适应检测试验场所、使 用设施的要求,是开展工程检测试验活动必备的基本技术能力要素 之一。当增加或扩大检测类别、项目与参数时,应相应增加检测试 验使用面积,并调整检测试验环境,提前着手培养、调整或聘用具 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4.2.2本条对检测试验场所的工作、环境条件作了规定。要求按 照检测试验项目及参数性质相近布置试验室。大型检测设备或易产
生振动、噪声的试验室宜放在个区域;洁净度要求比较高,比较 安静的试验设备宜放在个区域:有温湿度要求的养护室宣放在一 个区域。还要考虑检测试验人员的交义作业,避免相互干扰影响工 作。 4.2.3规定检测机构对有环境要求的检测场所,除建立控制措施 外,还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并指派专人管理,以确保有环境要 求的检测试验场所处于受控状态。当有环境要求的检测场所不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时,立即停止检测试验活动,采取纠正措施且加以追 溯。 4.2.4本条规定当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对检测样品有状态调节要求 时,应指定专人定时测量检测样品的状态、温湿度等并记录。 4.2.5本条规定检测场所消耗性材料和物质的贮存,应制定相应 的措施加以保证,以确保存放安全、处置合理,防止污染或变质对 环境造成危害。对检测试验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有毒物品、 易燃易爆等物品应有安全存放措施。对检测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 有害物质应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所有这些措施应符合环境保 护、人身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4.2.6本条规定了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制度,确 保检测试验人员、测量设备仪器及检测样品的安全。试验区域和办 公区域应分开,试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与试验无关的人员及物品 不得进入该区域,是保证该区域整洁及减少人为干扰检测数据的发 生。如果委托方有要求的,允许委托方到检测试验区域内观看与其 委托试验相关的操作。 4.2.7本条强调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一条指出: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
4.2.7本条强调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一条指出: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
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检测机构的员工应有安全意识。检测试验场所内设立的安全疏 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有疏散方向的疏导标识。特别应注重用 电的电导体流量、导体防护及导体接头的有效处理,防止过载、触 电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按照工作场所消防有关要求, 检测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在有效使用期内的消防器材合理放置,并 应有专人管理
4.3工程检测试验方法
4.3.1~4.3.2工程检测试验应选用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的抽样、检 测方法和评价的要求,是工程建设的特征所决定的,检测方法标准 的确定是检测试验准确结果的重要保证。建设工程施工与工业产品 生产不同,具有其特殊性,功能相同但建造环境条件不同,与工业 产品批量生产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建设工程体量大,结构、构造及 使用功能要求处理复杂,生产周期较长。为真实反映工程实际状态, 应采用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给定的抽样方法。当标准规定与工程实际 不适宜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 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T10111的规定随机取样。当有多种检测试 验方法标准可采用时,应在合同中明确选用适宜的检测试验方法标 准。工程检测试验采用的评价标准应经双方确认并在检测方案中明 铺。 为帮助检测试验技术人员理顺工程建设标准相互间关系,编制 组为此编制表1《标准规范体系图》供大家参考。 4.4.3为保证工程检测试验出具的数据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状 况,规定在检测前应核对各项检测试验所选用相应技术标准,并规 定应用检测试验方法应遵守的四项原则,
为此,编制工程材料检测试验主要项目的技术评价、检测试验 方法和工程实体及使用功能的技术评价、检测试验方法,分别详见 表2《工程材料检测试验项目对应标准一览表》、表3《现场实体检 测项目对应标准一览表》和表4《工程环境检测项目对应标准一览 表》,供检测试验人员参考、选用。 4.4.4本条规定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没有 规定相关检测方法时,可采用如水运、水利、铁路及产品等方面标 准与检测参数评价相适宜的方法,也可采用行业专业组织制定标 准,但必须符合工程实际。特殊结构、重要或生命线工程可根据实 际情况编制相应检测试验方法提请行业协会组织技术专家审议后, 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且在签订的检测合同中说明。 检测机构应设置专人定期负责对标准、规范的年号进行核实 技术、质量负责人应督促并检查落实。保证工程检测试验活动依据 的标准均是现行有效版本
5.1工程检测试验委托
5.1工程检测试验委托
现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检测机构应及时核对委托内容。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未在建设 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建筑材 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出具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对接收 的工程材料检验试验,不得盲目归类为见证取样检验,给工程监管 造成混乱。 通常工程施工期间的检测,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使用 期间由房屋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委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管理单位 委托。检测报告的检测数据及结论是检测机构承担责任的范畴,为 了保证检测试验结果准确,真实代表工程建设实际状况,检测机构 应要求委托方以施工进度或工程实际要求进行委托。为了避免无序 竞争,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委托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 专业检测项目肢解,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5.2检测样品标识与台账
5.2.1检测试验取样是正确开展工程检测试验的关键,是工程检 测数据和评价真实性的先决条件。取样应当正确规范,符合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产品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机构接 收的样品应是工程材料、制品本身带有标识的样品,其目的是为保 证抽取的样品真实性、代表性。 建筑材料的检测试验取样,可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的规定,由施工、见证和供 应单位根据合同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共同对样品的取样、制作 过程、样品留置、养护等进行确认。特别强调是,检测机构不得接 收直接由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单独提供的涉及具体工程的检测 样品,
5.3检测方案与检测合同
5.3.1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室,按程
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室,按租
序进行讨论,技术负责人审批。涉及结构及人身安全的内容,还应 有明确的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重大重 要及生命线工程的检测项目,以及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 测方案,还应征得委托方的间意。 检测机构应根据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当检测项目尚无标准的 检测方法时,应在检测方案中编制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并在委托合 同中给予说明。 5.3.2为保证工程检测出具的数据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状况,规 定在检测前检测人员应核对各项检测所选用的相应工程技术标准。 确因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定与工程实体抽样及评价存在明显不 适宜时,检测机构及技术负责人可对相关规则适当调整或修正,但 必须符合工程实际,要有充分依据且应在检测方案中加以说明。 5.3.3规定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编制的检测方案中八个方面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安全和环境保障措施应制定详实,预防为主,防止 事故的发生,望遵照执行。 5.3.4规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工程检测合同或检测协议。检 测合同或检测协议要明确检测项目的有关要求,并应注明见证的检 测项目。要载明双方责任、权限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双方签署 的书面委托文件应明确如下主要内容: 1结构形式、面积、目前部位、建设各责任方信息等; 2接受委托的工程检测试验项目逐项填写,检测范围、项目及 要求,必要时列出标准名称及参数: 3检测试验方法、评价标准并附标准名称对应表: 4检测试验费用核算与确定各项目单价清单,附委托检测内容 的收费一览表: 5协商的检测试验项目费用增加或减少时、存在异议的解决方 式: 6交付检测报告时间及交付方式的约定,相关项目附表内容及
检测报告份数;备仪器、操作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7检测样品的取样、制样、包装、运输等及双方约定试样的交以上要求可按表5《测量设备仪器使用和环境状态记录》的要付方式、双方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及承担的责任:求核实并记录。8受托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试验后的试件进行留样及其他特表5测量设备仪器使用和环境状况记录殊要求的说明:9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委托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环境状况使用设备状况检测检测时间设备设备日期项日相对使用使用编号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及复检后处理方式;温度湿度使用起址人检测10合同生效与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望各单位遵照执前编号行。5.4工程检测试验准备5.4.1检测机构应充分认识工程检测试验前,确认检测试验人员技术能力及采用相关标准的重要性。核实相关标准、作业指导书及检测方案的一致性。当审核确存在差异应及时更正,溯源其造成差5.4.6本条规定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的检测点选定后,应绘制检测异的原因,规避不必要风险。布点图,其布点图宜为单线平面图,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5.4.2~5.4.5经确认岗位能力的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在与样品保管5.4.7~5.4.8是对现场实体工程检测操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检测操员交接检测样品时,检查样品贮存、标识、外观及数量等情况,符作前应当查看周边环境,是保证工程检测数据准确性和保证检测人合要求再进行检测。员安全的重要要求。现场实体检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结合确认的检测试验工作开展前列出检测依据的相关标准条文进行熟识,检测方案、现场环境及安全措施,制定异常情况处理预案,对相关将检测试验环境调整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当需要设备仪器的数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事项交底。现场实体检测往往需要搭设或利字显示器归零时,调整到规定的状态,并做好记录。检测试验操作用施工时的架体,涉及施工安全,所以检测人员应当具有安全操作人员应熟热识有关测量设备仪器的使用技术、操作程序、维扩及保养意识且熟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等手册,重要、昂贵及使用率低的测量设备仪器应由经考核认可的5.4.9本条规定已使用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检测专人使用。前,应先行进行查勘或踏勘,制定详实有关安全措施,有险情的要首次使用的测量设备仪器、首次开展检测项目,以及检测依据、求按规定进行加固处理,以确保检测人员安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的检测项目,及时对检测人员的资格、测量设7475
5.5工程检测试验操作
5.5.1~5.5.3对检测试验操作工作的要求,也是保证检测效据准确 生的重要规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将出台的对检测机构实施管理的规 定提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受理业务、采集检测数 据、出具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有关信息。信息管理系统的检测数据自 动采集系统使用应当专人维护,保证其正常工作。 5.5.4~5.5.6规定工程材料检验试验原始记录应包括12项信息内 容,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原始记录应包含10项信息内容。 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操作过程应注意温湿度、气象条件及其他环 境变化,对检测数据准确性有影响的,应来取措施予以保证,将测 量变化信息及时记录。 5.5.7~5.5.8规定检测试验的原始记录更改方式,其规范性做法是 在原数据、文字处画横杠,面杠后原数据、文字应清晰可见,并在 杠改处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或文字。原记录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这 样做便于追溯。 规定了对自动采集的原始检测数据因测量设备仪器出现故障 引起记录变化更改,规定了更改程序。 5.5.9本条规定检测试验操作完成后的工作及已检的检测样品留 置与处理的4条要求。 5.5.10~5.5.11规定了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进入现场配戴安全帽、操作时佩戴安全带、 周边如有必要设置警戒线等措施;对超高、超限工程的检测操作要 结合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操作完成后,按照预定的环保措 施要求,及时清理残留废弃物后安全退出现场。
5.6工程检测试验报告
5.6.1~5.6.3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享有检 测试验周期的知情权。由于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规定检测试验的周期 是不一致的,检测机构应当在收样室显著位置公示。检测机构应当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天津市工程资料管理上的要求格式出具检 测报告:未做规定的,其报告格式及应采集的信息可与委托方约定 并符合本章节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号应连续、不得空号,杜绝出 现管理上直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5.6.4~5.6.5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数据有效位数应与采用 的方法标准相一致。运用好数据运算过程有效位数、数字修约规则 和规定有效位数的技术管理规则,是数据准确、形成严谨检测报告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需要对检测试验结果作出说明时,可参照附 加的4条信息做出解释,
现。检测报告的数据及结论直接关系委托方及相关责任方的切身利 益,也涉及到检测机构的形象和信誉。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技术成 果,其成果来自:一是报告依据的正确性:二是报告的准确性:三 是报告内容的严谨性;四是报告提供的数据使用计量单位的合法 性:五是报告的及时性。 5.6.10~5.6.12规定了检测报告发放环节要求。规定检测报告修 改的程序及要求,这些要求是避免检测机构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台账和报送 制度,是检测机构应承担的义务,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 要手段。
5.7检测数据积累与利用
5.7.1~5.7.2检测机构应将日常检测试验得到的数据分类别进行 积累及时整理。分类宣按照本章第二节[检测样品标识及台账第 5.2.4条规定进行。 检测机构定期分析已得到的检测试验数据,改进自身检测试验 管理工作。数据的积累利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用现有的检测 数据,分析研究一些质量发展趋势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及时了解工程实体、建筑材料等质量状况趋势;二是在此基础上有 计划地增测一些数据,进行分析比较,验证和建立本地区的一些工 程技术参数。 目前,在已有检测试验数据基础上分析项目有: 1工程实体与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质量创优升降的对比分 析; 2有关材料、产品质量情况的对比分析,施工控制有效性的对 比分析及质量差异分布情况:
3有关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效果等对比分析: 4一些试件检测值的平均值、离散性、均方差的统计分析; 5一些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 根据原始数据积累及补充必要的检测数据,可以确定本市的工 程技术参数修订值,有利于有关标准的修订和相关检测项目评价规 则的调整。
6设备仪器测量与标准物质
6.1测量设备仪器管理
6.1.1该条款主要是针对重要的、关键的测量设备仪器、操作技 术复杂的设备仪器,检测机构应专门指定(以投权方式体现)检测 试验技术人员操作,未经指定的人员不得动用。检测机构及检测试 验人员应保证测量设备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1.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检测机构应配置与检测方法标准相一 致的量程准确、规格齐全的测量设备仪器及相配套的设施。检测试 验的设备仪器及相配套设施,是开展工程检测试验活动必备的基本 技术能力要素之一,是保证检测活动出具数据准确、可靠的重要保 证。 6.1.3为了加强测量设备仪器的配置和管理,检测机构应按照《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的 规定,将工程检测试验的设备仪器分为A、B、C三类并进行分类管 理。具体分类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 理规范》GB50618中附录C的要求。 检测机构以一机一档的方式建立测量设备仪器档案。规定设备 仪器档案管理的11项内容,主要是针对检测试验有重要影响的A、 B类测量设备仪器。档案包含测量设备仪器的基本信息且实施动态 管理,及时补充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内容。C类测量仪器可单规格、 多数量建立一个档案(如百分表、温湿度表等),集中存放相关材 料
检测机构重视使用先进的测量设备仪器。随着社会的发展,建 设工程规模不断刷新,高、大、难、深项目的施工技术愈加复杂, 以工程检测技术为主要手段的质量验收与评价要求念加精准,为确 保检测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应及时更新测 量设备。 6.1.4~6.1.5规定放置在检测场所的所有的测量设备仪器,均应实 施统一、唯一性编号管理,并标有使用状态的标识:在用的测量设 备仪器还应标出设备检定/校准或测试的有效期,这是设备仪器管 理基本内容之一。 所有的测量设备仪器及其软件、标准物质均应有明显的标识来 表明其状态。 6.1.6要求对工程检测有影响的非测量设备仪器(工具),如密度 计、试模等无法加贴标识的,可通过包装盒上加贴标识并严格实施 包装盒与非设备仪器(工具)对应管理来实现:试模可加刻钢印并 通过集中管理来实现。 6.1.7~6.1.8列出测量设备仪器管理环节及程序。检测机构应明确 设备仪器维护项目和保养周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应记 录。当设备仪器使用返回后出现异常,及时维修、测试,运行正常 放入待用区。 6.1.9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本条规定当测量设备仪器出现 不正常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并列出了五种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
6.2测量设备检定与校准
6.2.1检测机构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测量设备仪器溯源总体要 求并绘制量值溯源系统图,确保量值符合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需 要说明的是,我国实行量值统一的方式有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量
值传递是国家法定的要求,以自上而下逐级传递的方式实现:量值 溯源可以不受“量传”的限制,是一种自下而上寻求量值“源”的 行为。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自录内的测量 设备仪器,应依法送检。 6.2.2~6.2.4设备仪器使用应进行检定/校准,是确保检测试验结 果准确可靠的前提条件。检定意味若不要求设备仪器检定/校准的 连续性。需要说明的是,测量设备仪器的检定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属于计量器具强制性管理范,是对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的全面评 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校准与测试是非 强制性的,仅是对设备仪器检测确定其示值误差,不做合格与否的 结论,应经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对校准证书或测试报告出具的数据进 行确认,判断误差值并对共进行修正。 检测机构可以根据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需要送检的设 备,对于暂时不用的设备仪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封存办 理暂停手续,发布批准文件存入设备档案,设备加贴停用标识,应 移出检测场地,避免误用,当工作需要时再按要求检定/校准后启 用该仪器。
2.5参者标准是具有量值功能的检测机构计量标准,置用
定/校准。如果作为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或用于通用检测,中间应有 工作计量器具作为缓冲。检测机构应将参考标准单独设立台账,并 独立保存加贴标识,使其处于受控管理。 6.2.6规定检测机构C类的自检设备进行分类且制定自校周期 计划,及时自校并记录。 6.2.7~6.2.8期间核查,主要是针对性能稳定性差、漂移率大、使 用频繁的或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设备仪 器。开展“期间核查”的方法是多样的,如仪器间的比对、方法比 对、标准物质验证、加标回收、单点自校等均可以采用。更多的期 间核查是通过核查标准来实现的。
检测机构进行“期间核查”后,应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对 经测试分析的设备仪器出现较大偏离,可能导致检测数据不可靠 时,应制定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理,真到经证实测试结果准确时方可 投入使用。 6.2.9检测机构使用未经定型的检测设备仪器前应通过技术鉴 定,其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且知悉运行原理和测量精度:委 托检定/校准单位进行相关参数校准,其精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 使用。
定,其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且知悉运行原理和测量精度:委 托检定/校准单位进行相关参数校准,其精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 使用。
6.3标准物质使用条件
6.3.1~6.3.2检测机构应加强对使用的标准物质进行管理,对执行 参考的标准单独列表经常检查是否有效。使用的标准物质应是经有 关部门批准、在目录且标准证书和标签上均有CMC标记。应包含以 下信息: 1标准物质名称及编号: 2研制单位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3包装形式:制备方法: 4特性量值及其测量方法: 5标准值的不确定度、均匀性和稳定性说明: 6储存方法: 7使用中注意事项及必要的参考文献等。 6.3.3~6.3.5提出标准物质采购时验收及验收条件,列出验收结果 批准程序,确属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且作出相应处理。 6.3.6提出标准物质管理上的一些要求,标准物质是开展工程检 测试验的重要资源,应当分类且加强管理。标准物质在使用前,应 查看名称、规格与浓度、效期限等是否适合使用。因部分标准物
质易造成环境危害,检测机构应责成专门人员定期对过期、破损的 进行清理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委托专门机构回收、集中销毁。
7.1.1~7.1.2规定检测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 负贵管理。规定了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7.1.3本条规定应建立档案室并提出了使用面积及环境要求。目 前天津市部分检测机构已建立档案室进行规范性管理,带动检测机 构全面管理,提高检测机构规范性管理能力。 7.1.4~7.1.5检测机构应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检测试验方法依 据的标准是现行有效版本。对已废止或变更的标准、文件的处置和 存放提出要求。规定了质量负责人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 查。 7.1.6本条规定了对技术档案应有保护和保密措施,未经批准不 得修改和复制。检测档案及管理有效性,是工程检测信息化的重要 资源,也是保证检测试验活动质量且获得准确、可靠测量数据的基 础。档案资料管理对于服务类机构来说是重要资源积累库,应当使 其处于受控状态。
7.2.1本条规定了档案资料可为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与电子文件保存期限一致,作为现代科学管理,应当提倡采用电子
7.3信息化管理基本要求
7.3.1本条规定检测机构要设专人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使用检 测管理信总系统,应建立有效、完费的制度加以管理,以保证对检 测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信息及时进行采集、加工、储存、维护和使 用电力弱电设计、计算,并能不薪改进完善检测管理的信息系统,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 作效率。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相关检测试验项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的要求,做到技术标准更新,应用软件及时跟上更新。 7.3.2~7.3.8规定了天津市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顶层设计要求和
应具备的功能。 检测机构应积极推进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检测管理 信息系统,规范应用软件,使其具备相应的功能模块,具备生成的 数据集中处理,满足检测试验功能要求。 7.3.9~7.3.10规定了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权限控制机制和管理权限 的要求。在检测软件中应有对不同使用人员设置不同权限的功能。 权限设置有不同的方式,基本管理权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登记:对委托登记部分规定的功能进行操作: 2检测试验人员:对具备岗位资格的工程检测试验项目进行操 作,自动采集的数据和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的数据禁止修改: 3审核人:对工程检测试验项目的委托信息、检测试验数据、 计算结果及结论进行审核,不能修改数据: 4批准人:对检测项目的相关信总、数据、结果及结论进行签 发,但不得修改数据,若发现有误应按规定进行修改: 5报告打印:检测报告自动生成,检测报告打印人员打印检测 报告: 6查询:对查询、统计等进行权限设置: 7检测信息管理员:对使用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维 护,保持系统运行稳定,但不能对已经形成检测报告进行修改、册 除等操作。
7.4检测数据与检测软件管理
....- 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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