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255-201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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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255-201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2.1.11梯形板金属屋面
截面为U形,能够通过专用设备或手工工艺将其相邻面 咬合而形成连续金属屋面的一种金属压型板。
用于直立锁边板和屋面支承体系之间法兰标准,截面形状为T形的 连接构件。
在直立锁边金属屋面系统外侧附有屋面装饰层的金属屋面 系统。
2.1.15聚碳酸酯板
以聚碳酸酯为原材料制成的实心或空心的板材或罩体,俗称 为阳光板,实心板又称为PC板。
建筑物外门顶部具有遮阳、挡雨和保护门扇作用的建筑 结构
金属屋面抵抗由于风荷载产生的向上作用的能力。
2.2.1材料力学性能
E 材料弹性模量; f 材料强度设计值; fg 玻璃强度设计值; fv 钢材剪切强度设计值; f1 硅酮结构密封胶短期荷载作用下强度设计值; f2 硅酮结构密封胶永久荷载作用下强度设计值。
在均布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构件挠度最大值
A 构件截面面积或毛截面面积;采光顶与金属屋 面平面面积; a 矩形面板短边边长; 6 矩形面板长边边长; Cs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 D 弯曲刚度; De 等效弯曲刚度; 1 跨度; t 面板厚度;型材截面厚度; ts 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厚度: te 等效厚度; W 毛截面模量; W 等效截面模量; 材料泊松比。 V
dr.lim 构件挠度限值
3.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
3.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
3.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 性或难燃性材料。
3.2.1铝合金材料的牌号、状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 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的规定,型材尺寸 允许偏差应满足高精级或超高精级的要求。 3.2.2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 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 GB5237的规定,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3.2.2的要求
表3.2.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
续表 3. 2. 2
于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在型材某些表面(如内角、横沟等)的 膜厚度允许低于本表的规定,但不允许出现露底现象
3.3.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种类、牌号 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 强度结构钢》GB/T1591等的规定。
强度结构钢》GB/11591等的规定。 3.3.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 理。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3912的规定;采用防腐涂料时,涂层厚度应满足防腐设 计要求,且应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的闭口型材的内 侧,闭口型材宜进行端部封口处理;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酯漆 喷涂时,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μum,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 区,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 3.3.3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4171 的规定。
3.3.4焊接材料应与被焊接金属的性能匹配,并应符合
以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3.5主要受力构件和连接件宜采用壁厚不小于4mm的钢板 厚不小于2.5mm的热轧钢管、尺寸不小于L45×4和L56×36× 角钢以及壁厚不小于2mm的冷成型薄壁型钢。
3.3.5主要受力构件和连接件宜采用壁厚不小于4mm的钢板、
3.3.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用不锈钢应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其
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
3.3.7与采光项、金属屋面配套使用的附件及紧固件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不锈钢绞线》JG/T 200、《建筑幕墙用钢索压管接头》JG/T201、《铝合金窗锁》 QB/T3890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6等的规定
1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应依据节能要求计算确定,且不宜 小于12mm。 2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胶宜采用丁基热熔 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支承式采光顶用中空玻璃二道密封胶 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 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3.4.4采光顶钢化玻璃应采用均质钢化玻璃。
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且夹胶层位于下侧
3.4.6玻璃面板面积不宜大于2.5m,长边边长不宜大于2m
3.4.6玻璃面板面积不宜大于2.5m,长边边长不宜大于2m。
3.5.1聚碳酸酯板中空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碳酸酯
3.5.1聚碳酸酯板中空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 (PC)中空板》JG/T116的要求,实心板应符合现行行业 《聚碳酸酯(PC)实心板》JG/T 347 的要求。
(聚碳酸酯(PC)实心板》JG/T347的要求。 3.5.2采光顶用聚碳酸酯板宜采用直立式U形板、梯形飞翼 板,可采用聚碳酸酯平板
3.5.2采光顶用聚碳酸酯板宜采用直立式U形板、梯形飞翼
3.5.4聚碳酸酯板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3.6.1根据建筑设计要求,金属屋面平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板、 铝塑复合板、铝蜂窝复合铝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 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金属屋面压型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 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
3.6.1根据建筑设计要求,金属屋面平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板、 铝塑复合板、铝蜂窝复合铝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 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金属屋面压型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 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 3.6.2铝合金面板宜选用铝镁锰合金板材为基板,材料性能应 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板基》YS/T429.1的要求;辊 涂用的铝卷材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及铝合金彩色涂 层板、带材》YS/T431的规定。铝合金屋面板材的表面宜采用 氟碳喷涂处理,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氟碳喷漆铝 单板》YS/T429.2的规定。 3.6.3铝塑复合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 板》GB/T17748的规定,铝塑复合板用铝带还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的规定,并优先选用3X X×系合金及5××系铝合金板材或耐腐蚀性及力学性能更好 的其他系列铝合金。铝塑复合板用芯材应采用难燃材料。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板基》YS/T429.1的要习 涂用的铝卷材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及铝合金来 层板、带材》YS/T431的规定。铝合金屋面板材的表面宜 氟碳喷涂处理,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氟碳听 单板》YS/T429.2的规定。
3.6.3铝塑复合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用铝
板》GB/117748的规定,铝塑复合板用铝带还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的规定,并优先选用3× X×系合金及5X××系铝合金板材或耐腐蚀性及力学性能更好 的其他系列铝合金。铝塑复合板用芯材应采用难燃材料。
铝蜂窝芯应为近似正六边形结构,其边长不宜大于9.53mm,壁
厚不宜小于0.07mm。
3.6.5金属屋面采用的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彩色涂层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彩色涂层钢板及钢 带》GB/T12754的规定; 2镀锌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T 2518 的规定。 3.6.6锌合金板表面应光滑、无水泡、无裂纹,其化学成分应 符合表 3. 6. 6 的规定。
GB/T 2518 的规定。 3.6.6锌合金板表面应光滑、无水泡、无裂纹,其化学成分应 符合表 3. 6. 6 的规定。
6锌合金板化学成分(m/m)(%
3.6.7钛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板材》GB T 3621 的规定。 3.6.8铜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板材》GB T2040的规定,宜选用TU1,TU2牌号的无氧铜。 3.6.9铝合金压型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压型板》 GB/T6891的规定,压型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 钢板》GB/T12755的规定,其他金属压型板材的品种、规格及色 泽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6.10压型金属屋面板的材料应具备良好的折弯性能,其折弯 半径和表面处理层延伸率应满足板型冷辊压成型的规定。 3.6.11屋面泛水板、包角等配件宜选用与屋面板相同材质、使 用寿命相近的金属材料
3.6.7钛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板材》GB/ T 3621 的规定。 3.6.8铜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板材》GB T2040的规定,宜选用TU1,TU2牌号的无氧铜。 3.6.94 铝合金压型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压型板》
3.7.1连接用电线、电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PV)组 件安全鉴定第一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相关规定。
7.1连接用电线、电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PV) 安全鉴定第一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相关规定 7.2薄膜光伏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薄膜光伏 设定鉴定和定型》GB/T18911相关规定。
生设定鉴定和定型》GB/T18911相关规定
3.7.3晶体硅光伏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晶体硅光
3.7.3晶体硅光伏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晶体硅光
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9535的相关规定
3.7.4光伏组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玻璃产品标准要求外,尚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薄膜类电池玻璃不应有直径大于3mm的斑点、明显的 彩虹和色差; 2光伏组件上应标有电极标识。 3.7.5光伏组件接线盒、快速接头、逆变器、集线箱、传感器、 并网设备、数据采集器和通信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 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的规定,并满足 设计要求。
3.7.4光伏组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玻璃产品标准要求
1薄膜类电池玻璃不应有直径大于3mm的斑点、月 彩虹和色差; 2光伏组件上应标有电极标识,
3.7.5光伏组件接线盒、快速接头、逆变器、集线箱、传感器、 并网设备、数据采集器和通信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 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的规定,并满足 设计要求。
3.8建筑密封材料和粘结材
3.8.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接缝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 密封胶,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 密封胶》JC/T882中密封胶20级或25级的要求,并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GB/T22083的规定。 3.8.2中性硅酮密封胶的位移能力应满足工程接缝的变形要求, 应选用位移能力较高的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8.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橡胶制品宜采用硅橡胶、三元乙内 橡胶或氯丁橡胶。 3.8.4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IG/T187、《建筑橡胶密封垫一一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 用材料规范》HG/T3099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橡胶板》 GB/T5574的规定。 3.8.5接缝用密封胶应与面板材料相容,与夹层玻璃胶片不相 容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其相接触
3.8.4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密封
IG/T187、《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 用材料规范》HG/T3099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橡胶板》 GB/T 5574的规定。 3.8.5接缝用密封胶应与面板材料相容,与夹层玻璃胶片不相 六
3.9.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性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生产商应提供结构密封胶的位移承受能力数据和质量保证书。 3.9.2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实验室进行与其 接触材料、被粘结材料的相容性和粘结性试验,并应对结构密封 胶的邵氏硬度、标准状态下的拉伸粘结性进行确认,试验不合格 的产品不得使用。
3.10.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接缝部位采用的聚乙烯泡沫棒填 充衬垫材料的密度不应大于37kg/m3。 3.10.2防水卷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的规定,宜采用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氯丁橡胶或 三元乙丙橡胶等卷材,其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2mm。 3.10.3采光顶用天篷帘、软卷帘应分别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用遮阳天篷帘》JG/T252和《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T254 的规定
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外观设计 用年限等要求,经过综合技术经济分析,选择其造型、结构 面板材料和五金附件,并能方便制作、安装、维修和保养
4.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外观设计
4.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与
地理位置、气候及太阳能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光伏系统的布局、 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应满足光伏系统设计、安装 和正常运行要求。
4.1.4光伏组件面板坡度宜按光伏系统全年日照最多的
,宜满足光伏组件冬至日全天有3h以上建筑日照时数的要 应避免景观环境或建筑自身对光伏组件的遮挡。
4.1.5采光顶分格宜与整体结构相协调。玻璃面板的尺
有利于提高玻璃的出材率。光伏玻璃面板的尺寸应尽可能与 组件、光伏电池的模数相协调,并综合考虑透光性能、发电 电气安全和结构安全。
4.1.6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采光顶宜采取冷凝水排放措施
1.6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采光顶宜采取冷凝水排放措施,可 融雪和除冰装置。
1.7采光顶、金属屋面的透光部分以及开后窗的设置应满 用功能和建筑效果的要求。有消防要求的开启窗应实现与消 统联动,
4.1.8采光顶的设计应考虑维护和清洗的要求,可按需要设置
清洗装置或清洗用安全通道,并应便于维护和清洗操
四周没有女儿墙或女儿墙(或屋面上翻檐口)低于500mm的屋
面,宜设置防坠落装置。4.1.10光伏采光顶与光伏金属屋面宜针对晶体硅光伏电池采取降温措施。4.2性能和检测要求4.2.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物理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形、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气候和环境条件进行设计。4.2.2采光顶、金属屋面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光顶、金属屋面的所受荷载与作用应符合本规程第5.3和5.4节的相关规定。2在自重作用下,面板支承构件的挠度宜小于其跨距的1/500,玻璃面板挠度不超过长边的1/120。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支承构件、面板的最大相对挠度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支承构件、面板最大相对挠度支承构件或面板最大相对挠度(L为跨距)铝合金型材L/180支承构件单根金属构件钢型材L/250简支矩形短边/60玻璃面板简支三角形长边对应的高/60(包括光伏玻璃)点支承矩形长边支承点跨距/60点支承三角形长边对应的高/60独立安装的简支矩形短边/40光伏玻璃点支承矩形长边/40铝合金板L/180金属压型板钢板,坡度≤1/20L/250金属面板钢板,坡度>1/20L/200金属平板L/60金属平板中肋L/120注:悬臂构件的跨距L可取其悬挑长度的2倍。14
4.2.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抗风压、水密、气密、热工、空气声隔声和采光等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规定。采光顶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的规定,金属屋面的性能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4.2.4有采暖、空气调节和通风要求的建筑物,其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气密性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相关规定。4.2.5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水密性能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的地区,水密性能设计取值应按下式计算,且取值不应小于200Pa:P = 1000μzμswo(4.2.5)式中:P水密性能设计取值(Pa);Wo基本风压(kN/m);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10m时,应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体型系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2其他地区,水密性能可按第1款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取值不宜低于150Pa。3开启部分水密性按与固定部分相同等级采用。4.2.6采光顶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并应满足建筑设计要求。4.2.7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并应满足建筑物的隔声设计要求。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屋面宜采取构造措施,宜进行雨噪声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4.2.8采光顶、金属屋面的光伏系统各项性能和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15
4.2.9采光顶面板不宜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当必
应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
检测,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规定。
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对于有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尚应进行 性能检测。
4.2.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性能检测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
实施。检测试件的结构、材质、构造、安装施工方法应与 程相符。
使某项性能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可进行适当修补和改进后重新 进行检测;由于设计或材料原因致使某项性能未能达到设计要求 时,应停止本次检测,在对设计或材料进行更改后另行检测。在 检测报告中应注明修补或更改的内容。
4.3.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防水等级、防水设防要求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屋面 排水系统应能及时地将雨水排至雨水管道或室外
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对于一般建 筑物屋面,其设计重现期宜为10年;对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屋 面,其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的重要性和溢流造成的危害程度确 定,不宜小于50年。
4.3.3排水系统设计所采用的降雨历时、降雨强度、
面积和雨水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的有关规定。
4.3.4对于汇水面积大于5000m的大型屋面,宜设置不少于2 组独立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必要时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 系统。
4.3.5排水设计应综合考虑排水坡度、排水组织、防水等因
尽可能减少屋面的积水和积雪,必要时应设置防封堵设施, 便进行清除、维护。
4.3.6排水坡度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采光顶、金属平板屋
面和直立锁边金属屋面的坡度不应小于3%
高时应选择有组织排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方向应顺直、无转折,宜采用内排水或外排水落水 排放系统。 2在建筑物人流密集处和对落水噪声有限制的屋面,应避 免米用无组织排水系统。 3在严寒地区金属屋面和采光顶檐口和集水、排水天沟处 宜设置泳雪融化装置。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应采取措施防止积雪融 化后在屋面檐口处产生冰凌现象。
4.3.8天沟底板排水坡度宜大于1%。大沟设计尚应符合下列
1天沟断面宽、高应根据建筑物当地雨水量和汇水面积进 行计算。排水天沟材料宜采用不锈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mm。 2天沟室内侧宜设置柔性防水层,宜布设在两侧板1/3高 度以卜处和底板下部。 3较长天沟应考虑设置伸缩缝,顺直天沟连续长度不宜大 于30m,非顺直天沟应根据计算确定,但连续长度不宜大 王20m
4.3.9当采光顶与金属屋面采取无组织排水时,应在屋机 滴水构造。
4.3.10当直立锁边金属屋面坡度较大耳下水坡长度大于50n
4.3.10当直立锁边金属屋面坡度较大且下水坡长度大于50r
时,宜选用咬合部位具有密封功能的金属屋面系统。
4.4防雷、防火与通风
4.4.1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4.1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 有关规定。
4.4.2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的防雷系
顶未处于主体结构防雷保护范围时,应在采光顶的尖顶部位、 屋脊部位、檐口部位设避雷带,并与其金属框架形成可靠连 接;金属屋面可按要求设置接闪器,可采用面板作为接闪器, 并与金属框架、主体结构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 护层。
4.4.3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 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采光顶或金属屋面与防火分隔构件间的 应进行防火封堵
4.4.5防烟、防火封堵构造系统的填充材料及其保
料,应采用耐火极限符合设计要求的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封堵构造系统应具有密封性和耐久性 满足伸缩变形的要求;在遇火状态下,应在规定的耐火 不发生开裂或脱落,保持相对稳定性。
间设置通透隔断时,应采用防火玻璃或防火玻璃制品,其耐 限应符合设计要求。
4.4.7对于有通风、排烟设计功能的金属屋面和采光顶,其通 风和排烟有效面积应满足建筑设计要求。通风设计可采用自然通
4.4.7对于有通风、排烟设计功能的金属屋面和采光顶,其通
风和排烟有效面积应满足建筑设计要求。通风设计可采用自然通 风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可采用气动、电动和手动的可开启窗形 式,机械通风应与建筑主体通风一并考虑。
注:D为热情性系数。
4.5.2采光顶宜采用夹层中空玻璃或夹层低辐射镀膜中空玻璃。
4.5.4采光顶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可按
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进 行计算,金属屋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规定进行热工计算。
4.5.5寒冷及严寒地区的采光顶
4.5.6采光顶宜进行遮阳设计。有遮阳要求的采光顶,可采用 遮阳型低辐射镀膜夹层中空玻璃,必要时也可设置遮阳系统,
4.6.1光伏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 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的相关规定。 4.6.2应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电网条件、负荷性质和系统运 行方式等因素,确定光伏系统类型,可选择并网光伏系统或独立 光伏系统。
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4.6.3光伏系统宜由光伏方阵、光伏接线箱、逆变器、蓄电池
4.6.3光伏系统宜由光伏方阵、光伏接线箱、逆变器、蓄电池 及其充电控制装置(限于带有储能装置系统)、电能表和显示电 能相关参数仪表等组成
4.6.4光伏组件应具有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
多晶硅光伏组件有效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大于14%,薄膜电 池光伏组件有效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大于5%。光伏组件有效 面积光电转换效率可按下式规定计算:
m = 0. 97 n1 n2
式中: 光伏组件有效面积光电转换效率; n1一一 电池片转化效率最低值山东标准规范范本,其最低值宜符合表4.6.5 的规定; 72 超白玻璃太阳光透射率。
表4.6.5电池片转化效率最低值m
4.6.6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光伏组件盐雾腐蚀试验、紫外试验 后其最大输出功率衰减不应大于试验前测试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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