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35-2017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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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绿色施工评价,制定改进
4.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 料,资料应真实、完整。 4.1.2建设单位应会同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 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蓝督,检查工作。 4.1.3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进行监 理。
4.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 料,资料应真实、完整。
气象标准4.1.2建设单位应会同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
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2.1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应组织绿色施 工的全面实施。
工的全面实施。 4.2.2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 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 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
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4.2.3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 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进行 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
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进行 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
析,并据此制定实施对策。
5.1.1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
5.1.1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 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的责任分配制度。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机制。
5.2.1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统筹规划,合 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5.2.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或在施工组 织设计中编制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并按规定审批后实施。 5.2.3 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 2应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措施: 3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 4应选用先进的产品、技术,设备、施工工艺和方法,利用规 划区域内设施; 5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力资源等内 容。 5.2.4 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 绿色施工目标和指标: 3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
4绿色施工要素分析及绿色施工评价方案; 5 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 6 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 7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 8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5.2.5项自部应规范绿色施工管理行为,制定绿色施工场地管理
5.3.1绿色施工应建立培训,交底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 人员分类培训交底,并形成记录。 5.3.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保证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的正常运转,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 收等全过程的绿色施工行为实施动态管理。 5.3.3绿色施工应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定期开展绿色施工检 查,评比活动,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5.3.4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四节一环保内容.应在施工现场醒 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5.3.5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现 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3.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 标准》GB/T5064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B/T50905、审查合 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保证建筑工程绿色施 工质量。
5.3.3绿色施工应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定期开展绿色施工检
5.3.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
标准》GB/T5064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审查合 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保证建筑工程绿色施 工质量。
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
5.4.1评价前,应进行评价策划,明确评价的目的,主体,对象,时 间和方法。
装工程三个阶段进行。 5.4.4评价次数每月不得少于1次,且每个阶段不应少于1次。 5.4.5评价方法和程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绿色施工评价 标准的要求
5.4.5评价方法和程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绿色施工评价 标准的要求。
5.5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5.5.4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
5.5.4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
6.1节地与土地资源管理
6.1.1施工临时用地应有通过审批的用地手续。基坑支护结构 和构件不得超出用地控制红线。
6.1.1施工临时用地应有通过审批的用地手续。基坑支护结构
6.1.2施工总平面布置应根据施工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
6.1.3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
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应 报请相关方核准。
6.1.4基坑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土方开挖量及回填量 少对土地的扰动。
6.1.5施工区域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场、作业棚、堆场等应合 理布置。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建筑材料,设备及 半成品进场。
6.1.7装配式构件.宜采取工厂化生产,现场安装。
6.2.1施工现场应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 计量管理机制。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 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 核机制。
6.2.2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充分
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太阳能、风能,地热、沼气等新能源和生物能源, 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 6.2.3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生产办公,生活及主 要耗能施工设备的能耗控制指标,编制节能控制措施,提高施工能 源利用率。 6.2.4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多方案比 选,最大限度地考虑节纳能源及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并在施工 过程中做好记录。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应采用能耗低的 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夜间施工、冬期施工。
6.2.5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进行用电计量,并应落实到位: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方案,根据电路设计,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临时用电设备宜采 用自动控制装置: 3供配电系统设计时,变配电室应靠近负荷中心,缩短供电 半径,减少线路损耗,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减少轻载运 行造成的电能损耗: 4用电设备应使用有“CCC”认证标记的合格产品
6.2.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应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 施工设备和机具,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 机具和产品; 2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 和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 效的运转状态; 3施工现场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机械设备,避免大功 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荷长时间运转。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 动机.相邻作业区施工机具资源应合理安排、资源共享,减少作业
3地组尔木支频水工尔系凯, 6燃油,燃气等部位建立相应的计量台账,定期进行能耗的 计量、核算,对比分析。 6.2.7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应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 生活设施的体型和朝向等,利用日照和自然风调控冬夏季室温,减 少夏季空调,冬季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2临时设施墙体和屋面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 可周转使用的复合材料,采用保温隔热密封性能好的门窗,顶棚宜 采用吊顶; 3应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 段分时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照明设计满足基本照度的规定,一般办公 室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11W/m: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照明应选 择节能灯具,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应天于80%。施工现场和生活 区宜使用太阳能路灯; 5采暖宜采用集中供暖。 6.2.8工程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距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 的建筑材料用量应占工程使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缩短 运距,减少能源消耗。
6.2.9施工现场使用的炊事炉灶及锅炉等宜使用高效节能的设
6.2.10施工现场应使用国家及地方报
6.3节水与水资源管理
6.3.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 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同时应根据用水定额制定用 水和节水方案,施工现场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控制施工 用水量。
6.3.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石
6.3.2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系统的管线布局和管径应科学合理
6.3.3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 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 指标纳人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6.3.4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应使用节水型器具,节水器具配
6.3.4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应使用节水型器具,节水器具配 置率应达到100%。
6.3.5在水源处及用水点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6.3.5在水源处及用水点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6.3.6施工现场宜利用非传统水源,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 利用水资源的收集系统,施工现场喷酒路面、绿化灌既不宜使用 自来水。
6.3.7施工现场应加强养护用水管理。混凝土构件应采取覆盖 薄膜等保湿措施进行养护,避免水资源过度损耗。 6.3.8施工现场采取降水施工时,应建立基坑降水再利用系统 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应大王30%
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应大于30%。
6.4节材与材料资源管理
6.4.1施工现场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 料及制品,应选用具有绿色建材标识的绿色建材。
施工现场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 制品,应选用具有绿色建材标识的绿色建材。 2 施工现场应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间、库存情况等编制材料采购 及使用的阶段性计划;
1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简、库存情况等编制材料采购 运输及使用的阶段性计划:
2材料的使用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3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提高材料周转次数: 4应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 低30%
4应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 低30%。 6.4.3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或拟建道路、给水 排水,供暖、供电,燃气,电信等设施及场地内现有或拟建建筑物 的功能减少材料消耗。
排水、供暖、供电、燃气、电信等设施及场地内现有或拟建建筑物 的功能.减少材料消耗。
排水、供暖、供电、燃气、电信等设施及场地内现有或拟建建年
二次搬运: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材料堆 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 导致浪费。
6.4.5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应利用既有设施,临时设施
6.4.5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应利用既有设施临时设放
宜采用工厂预制,现场装配的可拆卸、可循环使用的构件和材料。 6.4.6施工现场宜采用可回收的周转材料。模板,脚手架,安全
网支撑体系等周转材料应选择耐用可回收的材料,异型材料宜 实行工厂化加工。
行统一调配,减少土石方运输或二次运输
6.4.8建设工程宜使用高强钢筋,钢筋制作宜采用工厂化加
优化钢筋下料,减少余料量,如采用现场加工,施工单位应统计计 算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
6.4.9现场施工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宜利用掺合
6.4.10砌体工程、模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进行预排 版.降低裁割损耗。
和再循环建筑材料,但应满足国家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
符合甘肃省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7.1.1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场地应根据“永临 结合”的原则及用途进行合理硬化。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严密覆 盖,块体材料码放整齐,其他直接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抑 尘措施。
7.1.2施工现场应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拆除,爆破等易产生扬尘
的施工作业应采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7.1.3施工现场出人口应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保持进出现场车辆 清洁。
7.1.4施工现场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的堆放、储存、运输应 封闭或有覆盖措施。
7.1.5土石方作业区内扬尘 高度应小于1.5m,结构施工,安 装、装饰装修阶段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0.5m,不得扩散到工作区 域外,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7.1.6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大气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大气泾
7.1.8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
7.1.9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还应符合兰州市建设
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工作标准》的相
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 工作标准》的相关规定。
7.2.1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 标准。 7.2.2市区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煤及其他产生高污染物的生活燃 料。 7.2.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2.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中氨及其他有害物 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7.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 朝处理剂。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 漆作业。 7.2.6施工中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 释剂和溶剂。 7.2.7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 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7.2.8进行冬季施工的项目,施工现场加热宜采用暖风机或无烟 煤火炉,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应遵守甘肃省各地区对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
7.2.1 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 标准。 7.2.2 市区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煤及其他产生高污染物的生活燃 料。 7.2.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2.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中氨及其他有害物 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725民用建箱工程室内装修严林用沥青煤佳油米防腐防
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7.2.8进行冬季施工的项目,施工现场加热宜采用暖风机或无烟 煤火炉,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应遵守甘肃省各地区对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
7.3.3施工现场废电池、废墨盒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封闭回
收,不应混放。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应达到100%。
7.4.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符合 相关规定。 7.4.2施工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排水沟 7.4.3混凝土输送泵及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工程污水和实 验室养护用水经沉淀达标后循环利用或排人市政污水管网。 7.4.4施工现场存放油料应设专门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 7.4.5施工现场食堂、餐厅应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7.4.6施工现场宜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应 设化粪池,并做抗渗处理。
7.4.5施工现场食堂、餐厅应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7.4.7施工现场严禁开挖存放污水的渗水坑,防止污染地下水
7.5.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须
7.5.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须 要夜间施工时,灯光照射的水平面应下斜,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 干扰。
7.5.2夜间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眩光外泄。
7.5.3施工现场使用大型照明灯具时,应调整灯光投射
备防眩光照,照明光束应俯射作业面,防止强光线外泄,严禁工地 内灯光或焊光直射城市行人和车辆通行通道。
备防眩光照,照明光束应俯射作业面,防止强光线外泄,严禁
7.6.1施工现场应按国家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材
7.6.1施工现场应按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的要求控制噪声排放,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
准》GB12523的要求控制噪声排放,制定降噪措施,并对
场界噪声进行动态监测和记录。 7.6.2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尽间不应超过70dBA).夜间不应 超过55dB(A)。
场界噪声进行动态监测和记录。 7.6.2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应超过70dBA),夜间不应 超过55dB(A)。 7.6.3施工过程中应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强噪声 设备宜采取封闭,设隔音罩,吸音降噪屏等降噪措施,并做好记录, 7.6.4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 放。 7.6.5吊装作业指挥应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强口 设备宜采取封闭,设隔音罩、吸音降噪屏等降噪措施,并做好记 7.6.4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 放。
7.6.6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
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 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公告施工期 限,并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 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7.7.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 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 造成土囊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7.7.2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 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7.8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7.8.1施工单位应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 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 措施,并应报相关方核准。 7.8.2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保护文物古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7.8.2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保护文物古迹.并应符合下列
1建设项自场址应避开文物古迹,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时: 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 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2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通知文 物部门,并做好协助工作。 7.8.3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 位提供政府主管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建设项自 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 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7.8.4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保护自然资源环境,降水施工避免过度抽取地下水: 2施工使用的乙炔,氧气,油漆、防腐剂等危险品、化学品的 运输和储存应采取隔离措施。
8.1.1场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1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布局合理,保 特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符合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的 有关要求; 2施工现场布置应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环境,市政资源条件 动力、交通等),减少临时设施的重复建设,缩短运输距离; 3施工现场应整洁、美观,与环境保持协调。
8.1.2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8.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8.2.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易产生危害的作业岗位加强
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施工方案进行架设,严禁任意 接线。
8.2.4自然通风不良的施工区,应配备机械通风设施,保持通风 良好。
8.2.5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
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 车辆出人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作业应设置照明评定标准,指示装 置耳照度应满足要求。
8.2.6施工现场应制定出特殊天气情况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 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2.6施工现场应制定出特殊天气情况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
8.3.1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 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8.3.2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 声施工的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和用品,并指导和监督作 业人员正确使用;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
8.3.3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防 范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范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建筑节能8.3.4施工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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