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71-2019 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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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湿陷性黄土collapsil
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 沉的黄土。
在目重湿陷性黄土中,由于双向螺旋挤土桩的挤密效应,桩周 围一定范围的土体被挤密水利标准,自重湿陷性消除,但在挤密范围以外的
土体依然具有自重湿陷性,对挤土桩而言,相当于增天了湿陷性与 非湿陷性土体的接触面积,在遇到水的浸润时,桩周围产生的下拉 荷载增加的效应
非湿陷性土体的接触面积,在遇到水的浸润时,桩周围产生的下拉 荷载增加的效应。 2.1.17变刚度调平设计optimized design of pile foundation stiffness toreducedifferential settlement 考虑上部结构形式、荷载和地层分布以及相互作用效应,通过 周整桩径、桩长、桩距等改变基桩支承刚度分布,以使建筑物沉降 趋于均匀、承台内力降低的设计方法
2.1.17变刚度调平设计optimized designof pilefoundation
考虑上部结构形式、荷载和地层分布以及相互作用效应,通过 调整桩径、桩长、桩距等改变基桩支承刚度分布,以使建筑物沉降 趋于均匀、承台内力降低的设计方法
2.1.18水平防渗层horizontal impervious layei
为阻隔建(构)筑物基础平面外扩一定范围的竖向浸水而设置 的具有一定厚度的平面防水、隔水设施,可兼作基础的持力层
为阻隔侧向浸水而设置的具有一定厚度和深度的竖向防水、 隔水设施,一般围绕建(构)筑物基础平面范围封闭设置。
土中水渗流呈层流状态时,其流速与作用水力梯度成正比关 系的比例系数
土的干密度与试验室标准击实试验所得最大干密度的比
填土压实控制的十密度与试验室标准击实试验所得最大十密 度的比值
作用的基本代表值,为设计基准期内最大作用概率分布的某 分位值。
granular material pile
用碎石、砂、砂石、砂土、粉土等散体材料形成无黏结强度或黏 结强度可以忽略不计的桩体。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F 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作用于承台顶面的竖 向力; GKk一一桩基承台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 H 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作用于承台底面的水 平力; Hk 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作用于第i基桩或复 合基桩的水平力; Mxk、Mk 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作用于承台底面的列 力,绕通过桩群形心的α、y主轴的力矩; Nik一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基桩或 复合基桩的竖向力; Q 作用于群桩中某一基桩的下拉荷载
2.2.2抗力和材料性能
Ap 桩端有效面积; A 桩身截面面积: A. 计算基桩所对应的承台底净面积; B. 承台宽度; d 桩身设计直径; D 桩端扩底设计直径; 1一 桩身长度; L 承台长度; 基桩中心距; u 桩身周长; Zn 桩基沉降计算深度(从桩端平面算起); d. 桩身主筋钢筋直径
αs 第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的增大系数; αsg 第i层湿陷性黄土肥桩效应引起的负摩阻力标准 值的增大系数; α 极限端阻力标准值的增大系数: 中i、 大直径桩侧阻力、端阻力尺寸效应系数: 人 基桩抗拔系数; 业 成桩工艺系数: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桩土应力比系数。
3.1.1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 与水文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 件与环境: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注重概念设计,合理选择桩 径和承台形式,优化布桩,节约资源;应强化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 3.1.2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适用于标准贯入试验(SPT)击数N< 60的填土、黏性土、粉土、黄土、膨胀土、砂土、角砾、圆砾、碎石、卵 石、全风化岩和强风化岩等可压缩岩石地层,且不受地下水位的限 制。对于厚层饱和软黏土、淤泥、淤泥质土和泥炭土地层,应慎用 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施工工艺 3.1.3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 发生不适用继续承载的变形: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 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3.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竖向承载力计算:确定桩数和布桩时,采用传至桩顶或 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单桩承载力特 征值; 2应对桩身、承台和连系梁的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当桩侧
3.1.2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适用于标准贯入试验(SPT)击数N< 50的填土、黏性土、粉土、黄土、膨胀土、砂土、角砾、圆砾、碎石、卵 石、全风化岩和强风化岩等可压缩岩石地层,且不受地下水位的限 制。对于厚层饱和软黏土、淤泥、淤泥质土和泥炭土地层,应慎用 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施工工艺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 发生不适用继续承载的变形: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 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3.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竖向承载力计算:确定桩数和布桩时,采用传至桩顶或 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单桩承载力特 征值; 2应对桩身、承台和连系梁的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当桩侧 为可液化土及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或地基承载力 特征值小于25kPa)且长径比大于50时,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 载力验算;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验算整体稳定性; 5对于抗浮、抗拨桩基,应进行单桩和群桩的抗拨承载力验 算,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6对需要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 算及桩身截面抗震验算:抗震承载力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 他也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桩身截面抗震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 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承载力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50011的规定采用: 7桩基结构安全等级、结构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 应按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规范规定执行,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 系数0不应小于1。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 载力验算;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验算整体稳定性: 5对于抗浮、抗拨桩基,应进行单桩和群桩的抗拨承载力验 算,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6对需要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 算及桩身截面抗震验算:抗震承载力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 也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桩身截面抗震验算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 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承载力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50011的规定采用: 7桩基结构安全等级、结构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 应按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规范规定执行,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 系数0不应小于1。 3.1.5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建筑物应进行沉降验算。对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内级建筑物,也应作沉降验算: 1持力层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低,且体形复杂的建筑物: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邹基础荷载差异较大, 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 成时; 6持力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 3.1.6对本规程第3.1.5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基,在其 施工过程及建成使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沈降稳 定。稳定标准为:当最后100d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4mm/d,可 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d为天)
下列情况之一的内级建筑物,也应作沉降验算: 1持力层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低,且体形复杂的建筑物: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邹基础荷载差异较大, 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 成时; 6持力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 3.1.6对本规程第3.1.5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基,在其 施工过程及建成使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沈降稳 定。稳定标准为:当最后100d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4mm/d,可 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d为天)
3.1.7根据建筑物结构形式、功能特征、体型特点、规模
异变形要求、场地地质条件与环境复杂程度,以及由于桩基问题 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建筑物正常使用的程度,双向螺旋挤 土灌注桩基设计应根据表3.1.7分三个设计等级
表3.1.7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注:本表内容参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94关于建筑桩基设计等级的规
3.1.8双向螺旋挤土桩可用于桩基和复合地基工程。 3.1.9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作为复合地基中的竖向增强体时,可 采用素混凝土桩,当位于较复杂的场地,如坡地、非发震断裂带 岩性急剧变化地层以及高烈度地区的复杂超高层建筑,桩身应按 构造配筋或计算配筋,其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方法按本技术规程 执行,复合地基的设计应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中关 于有黏结强度增强体复合地基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1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按极限状态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 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对建筑物地下不良地质作用的判断和结论: 3)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 水位; 4 地基土、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5)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分类及地震 动参数; 6 建筑场地类别和液化士层资料: 7)地基土的自重湿陷性、胀缩性及其他评价: 8)挤密地基及防渗雌幕的相关参数及资料。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 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7 相令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深; 3)附近具有类似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设计和试桩资料; 4)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要求; 5)防渗要求及周围水的分布。 建筑物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竖向设计图: 2 建筑物的层数、高度、地下深度、结构类型、荷载、使用 条件; 3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4)用设备的基础应提供对桩基础的沉降、倾斜及水平位移 要求。 施工条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和动力要求:
施工工艺对地质条件的适用性: 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 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现场施工条件
3.3.1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属于挤土桩,为避免和减小成桩过
3.3.1双向螺旋挤土灌注桩属于挤土桩,为避免和减小成桩过程 中的挤土负效应,平面布置时,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3.3.1 的规定
表3.3.1基桩的最小中心距(d为桩径)
3.3.2桩的持力层选择和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应综合考虑设计 单桩承载力天小、地质性状、机械设备能力及成桩工艺的可行性 桩端持力层应选择较硬的岩十层,桩端全断面进人持力层的深度 对于黏性、粉主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砾砂类十和 强风化岩不宜小于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 厚度不宜小于3d。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应穿透湿陷性黄土 层,桩端应置于中、低压缩性非湿陷性土层
3.3.3对于抗震设防区桩基,基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 长度应按计算确定,对于密实粉土、坚硬黏性土、粗砂、中砂、砾砂 和碎石土不应小于(2~3)d,对其他非岩石类土不宜小于(4~5)d。
3.3.4基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桩位时,宜使桩群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 乍用点重合,并使桩基受水平力和力矩较大方向有较大抗弯截面 模量;
3.4.1桩身配筋率应符合:当桩身直径350mm~800mm时,正截
3.4.1桩身配筋率应符合:当身直径350mm~800mm时,正截 面配筋率可取0.4%~0.65%(小直径桩取高值);对于受荷载特别
大的桩和抗拨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且不应小于上达
3.4.2桩身配筋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 面通长配筋; 2摩擦型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 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 和软弱土层,且进入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2~3)d; 4受负摩阻力的桩、因先成桩后开挖基坑而随地基土回弹的 桩,其配筋长度应穿过软弱土层,其进入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 (2 ~ 3) d ; 5抗拔桩应通长配筋。 3.4.3桩尖构造与桩纵筋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身配筋底端应设置引尖,引尖长度宜为0.5m~1.0m(见 图3.4.3); 2对于受水平荷载的桩,主筋不应小于8Φ12;对于抗压桩 和抗拔桩,主筋不应小于6Φ10;纵向主筋应沿桩身周边均匀布置, 其净距不应小于60mm。 3.4.4桩箍筋应采用螺旋式,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 200mm~300mm;受水平荷载较大的基桩以及考虑主筋作用计算 桩身受压承载力时,桩顶以下5d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 大于100mm;当桩身位于液化土层范围内时箍筋应加密;当考虑箍 筋受力作用时,箍筋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当钢筋笼长度超过4m时,应每隔2m设 道直径不小于12mm的焊接加劲箍筋
3.5.1地下水、土对混凝土灌注桩的腐蚀等级,应按现行国家
3.5.1地下水、王对混凝王灌注桩的腐蚀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腐蚀等级分 为:微、弱、中、强四个等级,微腐蚀环境可按正常环境进行设计 混凝土灌注桩的防腐措施,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 设计规范》GB50046并结合本地区使用经验制定。 3.5.2腐蚀性等级为中、弱时,可采用混凝土灌注桩:腐蚀性等级 为强时,采取可靠措施后能满足桩身防腐蚀要求时,可采用混凝 土灌注桩
1采用或掺人以下1种~2种耐腐蚀材料:抗硫酸盐硅酸盐 水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中抗硫酸盐水泥可用于 疏酸根离子含量不大于2500mg/L的液态介质;高抗硫酸盐水泥可 用于硫酸根离子含量不大于8000mg/L的液态介质。若介质中除 含有硫酸根离子外,还含有其他腐蚀性离子,除确有使用经验外, 抗硫水泥的耐腐蚀性能尚应经过试验确定。 2增加混凝土腐蚀裕量:腐蚀性等级为中时,腐蚀裕量不小 于40mm;腐蚀性等级为弱时,腐蚀裕量不小于20mm。当采用上 款措施后已能满足桩身混凝土防腐蚀性能要求时,不再采用此 昔施。在单桩承载力及桩身承载力计算中不应计入腐蚀裕量的 作用,
防护采用增加混凝土腐蚀裕量的措施:腐蚀性等级为中时,腐蚀 裕量不小于40mm:腐蚀等级为弱时,腐蚀裕量不小于20mm。
3.5.6当两种腐蚀介质同时作用时,应分别满足各自防
但相同的防护措施不叠加
3.5.7 在腐蚀环境下,混凝土灌注桩的基本要求符合表3.5.7的 规定
3.5.7不 在腐蚀环境下,混凝土灌注桩的基本要求符合表3.5.7的 规定。
表3.5.7混凝土灌注桩的基本要求
注:当混凝土中掺入矿物掺合料时,表中“水泥用量”为胶凝材料用量。
4.1.1勘察工作前,应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勘察 方案。工程规模较大且场地与地基条件比较复杂,或对外委托进 行勘探测试作业时,应编制勘察方案实施细则。工程规模较小目 场地与地基条件比较简单时,可编制表格式勘察纲要
4.1.2勘察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场地环境、勘察目
4.1.2勘察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场地环境、勘察目 的与任务、工作内容、不同类型勘探点布置与勘探深度确定原则 取样测试要求、预估工作量、拟提交的勘察报告主要章节目录、勘 察工程的组织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
4.1.3各类工程的勘察方案,应满足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
求,根据工程类型与设计各阶段要求,针对工程场地及周边的 工程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确定勘察工作任务与 内容。
度等因素,遵照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岩土工程勘祭规范》CB 50021、《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的规定划分。勘察方案制定 时,应针对工程特点、场地和地基复杂程度与研究程度、地基基础 初步设计方案等,合理布置勘察工作量
4.1.5勘察方案编制时,应综合运用适宜的勘探测试手段,为勘
4.1.5勘察方案编制时,应综合运用适宜的勘探测试手段,为勘
4.1.6场地及外围地质、地理环境复杂、存在不良地质作用时,勘
察任务应包括对周边环境的调查,必要时应布置地质测
过单轴抗压强度、块体干密度、含水率等室内试验,波速测试、旁 压试验、标准贯人、动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及岩芯采取率等查明其 风化程度、坚硬程度及完整程度。应提供基岩中桩的极限侧阻力 及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应判明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 弱岩层。对遇水软化的岩石,应进行软化试验,判定水对桩基承 载力及变形的影响: 5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水的变化 趋势及其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根据工程需要提供与建筑设 计基准期一致的抗浮水位,判定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泥石流等),并提出防治 措施的建议; 7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回百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 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8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对环境的影响: 9当采用挤密地基时,应提供地基挤密设计所需的相关 参数; 10当采用雌幕防渗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时,应提供设计 所需的相关参数; 11对于重天工程及特别重要的工程,应进行施工阶段补充 勘察,对于桩基给出负摩阻力值及肥桩效应参数,对于复合地基 给出桩土应力比; 12明确建筑场地抗震有利、不利、危险地段划分,并应根据 国家批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和有关的规范,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 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1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 决定,宜为12m~24m。当相两个勘探点揭露出的持力层层面 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
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5m~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十层性 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 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3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 点,并宜每桩设一个勘探点。
4.2.3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当桩基础设计等级 为甲级时,控制性孔不少于3个,当设计等级为乙级时,控制性孔 不少于2个; 2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下卧层验算要求,对需验算沉降 的桩基,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群桩基础沉降计算深度宜取 桩端以下(1~1.5)b(b为假想实体基础宽度)的深度考虑; 3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d~5d(d 为设计桩径),且不得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 4钻至预计深度遇软弱层时,应予加深;在预计勘探孔深度 内遇稳定坚实岩石时,可适当减小: 5嵌岩桩(指桩端嵌入中等风化、微风化、未风化岩体的桩) 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d~5d:一般性钻孔应深 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d~3d。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 应钻穿洞穴、破碎带进人稳定岩层,并查明其分布情况: 6对于不宜划分风化程度的软岩、极软岩,控制性钻孔应深 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8d~10d,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 以下不小于3d~5d; 7当可能有多种桩长方案时,应根据最长桩方案确定。 4.2.4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时,除6度设防外,应按《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规定进行液化判别。
4.2.3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2.5对于乙类B级高度的超限高层建筑、内类天于B
4.3挤密及防渗地基处理
4.3.1对根据初步勘察或附近场地资料和地基处理经验初步确 定采用复合地基处理方案的场地,进一步勘察前应搜集附近场地 的地质资料及地基处理经验,并应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明 确勘察任务和重点。
的地质资料及地基处理经验,并应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明 确勘察任务和重点。 4.3.2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复合地基沉降计算的要求;需 要验算地基稳定性时,勘探孔布置和勘察孔深度应满足稳定性验 算的需要。
要验算地基稳定性时,勘探孔布置和勘察孔深度应满足稳定性验 算的需要。
道及周围土体渗透系数、地下水位、含水量、饱和度、于密度、最大 干密度、最优含水量、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类别、(自重)湿陷系 数、湿陷起始压力及场地湿陷性评价等相关参数
4.3.4拟采用复合地基的场地,其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
1查明场地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并评价地基处理对附近 建(构)筑物、管线等的影响: 2查明勘探深度内土的种类、成因类型、沉积时代及土层空 间分布; 3查明大粒径块石、地下洞穴、植物残体、管线、障碍物等可 能影响复合地基中增强体施工的因素,对地基处理工程有影响的 多层含水层应分层测定其水位:
4应查明拟采用的复合地基中增强体的侧摩阻力、端阻力及 的压缩曲线和压缩模量,对柔性桩(墩)应查明未经修正的桩端 土地基承载力。对软黏土地基应查明土体的固结系数; 5对需要进行稳定分析的复合地基应查明黏性土层土体的 抗剪强度指标以及土体不排水抗剪强度: 6复合地基中增强体施工对加固区土体挤密或扰动程度较 高时,宜测定增强体施工后加固区土体的压缩性指标和抗剪强度 指标; 7路堤、堤坝、堆场工程的复合地基应查明填料或堆料的种 类、重度、直接快剪强度指标等; 8应根据拟采用复合地基中增强体类型按表4.3.4的要求查 明地质参数
表4.3.4不同增强体类型需查明的参数
5.1桩顶作用效应计算
5.1.1对于一般建筑物和受水平力(包括力矩与水平剪力)较小 的高层建筑群桩基础,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柱、墙、核心筒群桩中基 桩或复合基桩的桩顶作用效应: 1竖向力: 轴心坚向力作用下,
M.y. M,x n T Ey Zx
式中:F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暖通标准规范范本,作用于承台顶面的竖向力; G一一桩基承台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对稳定的地下水 位以下部分应扣除水浮力: N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 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Ni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i基桩或复 合基桩的竖向力; M、M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
群形心的x、y主轴的力矩; X一 第ii基桩或复合基桩至v轴的距离: yi、y一第ij基桩或复合基桩至x轴的距离; H.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 力; H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作用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的 水平力; 桩基中的桩数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及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5.2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建筑技术交底,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Nkmax ≤1.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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