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16-2010 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年版)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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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16-2010 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年版)及条文说明
运行中员彻执行国家有 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减排、 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减排、 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工程的设计、施工 和建造。 L0.3加氢站的设计施工建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工程的设计、施工 和建造。
0.3加氢站的设计、施工、建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路桥图纸,
2. 0. 1 加氢站
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 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
2.0.2站内制氢系统
在加氢站内设置的制氢系统,通常是制氢、纯化、压缩 套设施的总称。
2. 0.3 此条删除。
station house
于加氢站的管理和经营的建筑
用于安装加氢机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加气机的平台 2. 0. 7此条删除
hydrogendispenser
给交通运输工具的储氢瓶充装氢气,并具有控制、计量、计价 等功能的专用设备。 2. 0. 9 此条删除
2.0.9 此条删除。
固定安装、用于储存氢燃料的压力容器,包括氢气储存压力容 器、液氢储存压力容器和固态储氢压力容器,简称为储氢容器。 2.0.10氢气储存压力容器 pressure vessels for storage of gaseous hydrogen 用于储存气态氢的压力容器,包括必要的安全附件及压力检
瓦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 cylinderassembliesfor
由若干个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装成整体的氢气储存设 施,包括相应的连接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 2.0.11A液氢储存压力容器 pressure vessels for storage of liquidhydrogen 用于储存液氢的压力容器,包括绝热系统,必要的安全装置及 压力、液位显示仪表等。 2.0.11B固态储氢压力容器 pressure vessels for storage of metal hydride 内装可逆金属氢化物的储氢压力容器,包括换热系统,必要的 安全附件及压力检测、显示仪表等。 2.0.11C液氢增压泵 liquid hydrogen booster pump 提升液态氢气压力至满足加氢机所需压力的设备
2.0.13此条删除。
0.14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
置在一个或多个可移动或搬运的底座(盘)上的氢气压缩机 助设备、电气装置、连接管线等
2.0.15放空排气装置
用于汇集加氢站的设备、管路系统放空氢气的排气专用装 0.16冷凝水排放装置 condensatedrainunit
用于汇集加氢站的设备、管路系统排放的冷凝水的专用装置。
2. 0. 17 拉断阀
break away coupling
breakawaycoupling
在一定的外力作用下可被分离为两节,分离后具有自密封功 能的阀门。
氢气瓶通过支撑端板或框架与半挂车行走机构或定型底
由储氢气瓶通过支撑端板或框架与半挂车行走机构或定型
盘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道路运输车辆。
配置液氢储罐的罐式集装箱,配带相应的连接管道、阀 全附件等。
加注截止后储氢瓶内氢气密度与气体温度为15℃ 作压力下氢气密度的比值
3.0.1加氢站应结合供氢方式进行设计。加氢站可采用
.0.1 加氢站应结合供氢方式进行设计。加氢站采用氢气长 管拖车运输、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运输、液氢罐车运输、液氢罐式集 装箱运输、管道输送或站内制氢系统等方式供氢。加氢站可与天 然气加气站或加油站联合建站
3. 0.2 此条删除。
表3.0.2A加氢站的等级划分
注:液氢罐的单罐容量不受本表中单罐容量的限制。
3.0.3加氢站内储氢容器容量应根据氢气来源、氢燃料电池汽车 及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数量、每辆汽车的氢气充装容量和充 装时间以及储氢容器压力等级等因素确定。氢气长管拖车、氢气 管束式集装箱、液氢罐车、液氢罐式集装箱等运输氢的车辆作为加 氢站内储氢设施固定使用时应设置固定措施,容量计人总容量中,
3.0.4此条删除。
3.0.5 此条删除。
3.0.6加氢站的火灾危险类别应为甲类。加氢站内有爆
0.7加氢站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范围划分应符合本规范 的要求。
3.0.8加氢站内设有站内制氢系统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
3.0.8加氢站内设有站内制氢系统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
制氢系统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 有关规定。 3.0.9此条删除。
3.0.9 此条删除。
31139等的有关规定。
4.0.1加氢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
源、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
4.0.3城市中心区的加氢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应设在城市 主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 0. 4 此条删除。
4.0.4A加氢站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 离,不应小于表 4.0.4A的规定。
注:1加氢站的撬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
注:1加氢站的撬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 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2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 I级和I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V级公路应按城市 次干路、支路确定。 3氢气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固定车位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应按本表储氢容器的防火距离确定。 4铁路以中心线计,城市道路以相邻路侧计。
4.0.5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
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离宜按工艺要求确定。
5.0.1此条删除。 5.0.1A加氢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1A 的规定。
5.0.2加氢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 或等于本规范表4.0.4A的防火间距的1.5倍,且小于或等于25n 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 2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本规范表4.0.4A中的防火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 侧可设置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开放或部分设置非实体围墙
0.4加氢站站区内的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汽车停车位处可不设坡度。 3站内各个区域之间应有完整、贯通的人员通道,通道宽度 不宜小于1.5m。 5.0.5加氢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且宜为0.15m~0.20m,其 宽度不应小于1.20m。 5.0.6此条删除。 5.0.7加氢站内的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的布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停放车位的设置,其数
表5.0.1A加氢站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m)储氢容器燃气消防(油)氢气氢气氢气泵房其他热火设施名称变配站区制氢间放空管压缩调压阀加氢机站房和消防建筑物炉间、道路构筑物电间围墙级级级管口机间组间水池燃气取水口厨房一级15.09. 05. 010.010.030.012.014.012.05. 05. 0储氢容器二级10.09. 05. 08.08.020. 012. 012.010. 04. 05.0三级8.09. 05. 06. 08.020.012. 012. 09. 03. 05. 0制氢间9.09.04, 015, 015, 015. 014, 012. 05. 03. 0氢气放空管管口6.06.05.06.010. 014. 06.04. 05. 0氢气压缩机间4.04.05.08.010.012.06.02.02.0氢气调压阀组间6.05. 08.010. 012.06.02. 02. 0加氢机5.06. 08.012. 06.0
注:1加氢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2 撬装工艺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制氢间或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 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指根据需要独立设置的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品 便利店、厕所等,
量应根据加氢站规模、站内制氢装置生产氢气能力和氢气长管拖 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的规格以及周转时间等因素确定; 2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当作储氢容器使用时 固定停放车位与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5.0.1A 中储氢容器的防火间距确定; 3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的卸气端应设耐火极限 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防火墙高度不得低于氢气长管拖车、氢气 管束式集装箱的高度,长度不应小于0.5与1.5倍氢气长管拖车、 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车位数之和与单个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 箱车位宽度的乘积; 4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的卸气端的防火墙可作 为站区围墙的一部分。 5.0.7A液氢罐车、液氢罐式集装箱作为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使 用时,液氢罐车、液氢罐式集装箱车位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氢罐车、液氢罐式集装箱应露天布置; 2液氢罐车、液氢罐式集装箱固定停放车位与站内设施之间 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5.0.1A中储氢容器的防火间距确定。 5.0.8此条删除。 5.0.9 液氢增压泵与液氢储存压力容器之间布局宜按工艺要求 确定。 5.0.10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车位与压缩机之间不 应设置道路。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车位与相邻道路 之间应设有安全防火措施。
5.1.1加氢站进站氢气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质量和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第1部分:工业氢》 GB3634.1和《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GB/T34537的有 关规定。 6.1.2加氢站出站氢气的质量应按用户要求确定,并不应低于下 列要求: 1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的氢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质 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T37244等的规定; 2用于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氢气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第1部分:工业氢》GB3634.1和《车 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GB/T34537的有关规定。 6.1.3加氢站的进站氢气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运输氢气时,可 按氢气储气瓶结构容和和起始与级止压五温度及压缩因子进行
1当采用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运输氢气时,可 按氢气储气瓶结构容积和起始与终止压力、温度及压缩因子进行 计算; 2当采用氢气管道输送氢气时,宜采用质量流量计计量; 3当采用液氢时,应以液氢储存压力容器液位计量,液位测 量宜采用电容式液位计或同等精度的测量方法; 4加氢站的进站氢气计量装置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为士1.5%
6.1.4混合燃料中的进站大然气质量、计量等要求,应符合现行
6.1.5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氢气,进站氢气质量不能达
池用氢气质量标准时,应根据进站氢气纯度或杂质含量选择 的氢气纯化装置,氢气纯化装置宜设在氢气压缩机前
序,均应设有压力检测点,并应根据安全运行的要求设置超压或低 压报警装置。
6.2氢气压缩工艺及设备
6.2.1加氢站的氢气压缩工艺系统应根据进站氢气
6.2.1加氢站的氢气压缩工艺系统应根据进站氢气输送方式确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供应氢气时,加氢站内 应设增压用氢气压缩机,并应按氢气储存或加注参数选用氢气压 缩机和储氢容器; 2氢气管道输送供氢时,应按进站氢气压力、氢气储存或加 注参数选用氢气压缩机和储氢容器; 3用于氢燃料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时,应根据所
6.2.1A加氢站的液氢增压系经
6.2.1A加氢站的液氢增压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氢增压泵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供氢压力、流量确定;宜 采用活塞泵等形式,并宜设置备用液氢增压泵; 2汽化器汽化能力应由液氢流量和增压压力确定,换热形式 宜为空温式; 3液氢储存压力容器与液氢增压泵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管道
内径不应小于泵进液口直径,必要时应按工艺要求设有一定坡度。
气压缩机前应设缓冲罐。
6.2.3氢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氢气供应方式、压力、氢
加注要求,以及储氢容器工作参数等因素确定。加氢站宜诊 用氢气压缩机。
6.2. 4此条删除。
1 压缩机进、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压、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 3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高、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 4 压缩机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和压力或流量的报警和停机 装置; 5 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置置换吹扫口; 采用膜式压缩机时,应设膜片破裂报警和停机装置; 当采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措施。
6.2.7氢气压缩机各级冷却器、气水分离器和氢气管道等排出的 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汇集到冷凝水排放装置,然后 排至室外。
6.2.7氢气压缩机各级冷却器、气水分离器和氢气管道等排出的
6.2.8氢气压缩机的运行管理宜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装置
2.8氢气压缩机的运行管理宜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装 PLC)控制。
1设在压缩机间的氢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其主要通道觉 度不应小于1.50m,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2当采用撬装式氢气压缩机时,在非敲开的箱柜内应设置自 然排气、氢气浓度报警、事故排风及其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 3氢气压缩机的控制盘、仪表控制盘等,宜设在专用控制柜 或相邻的控制室内。
6.3氢储存系统及设备
6.3.1加氢站内的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
6.3.5氢气储存压力容器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容器应设置氢气放空管,放空管应设置2只切断阀和
3.5D液氢储存压力容器置换指标
6.3.5E液氢储存压力容器充装率不应大于90%。
6.3.6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宜卧式存
。同组容器之间净距不宜小于0.03m,瓶式氢气储存压力 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50m。
储氢容器的底座或支架应选用不燃材料,并应满足强度
6.3.7 此条删除。
6.3.7 此条删除,
6.3.8储氢容器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时,相邻的一侧应设置安全
防护栏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 6.3.8A储氢容器、氢气压缩机应设护栏与公众区域隔离。护栏 的高度不宜小于2m。护栏宜选用金属材料,设计、制作、安装施 工、工程验收及维护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护栏杆技术 标准》JGJ/T470的有关规定。 6.3.9加氢站氢气储气能力应满足供氢方式、供氢压力、储氢压 力、压力等级与氢气充装量、充氢压力以及均衡连续供气的要求。 6.3.10使用压缩机对氢气增压并充装至氢气储存压力容器时 氢气储存压力容器安全泄压装置的泄放量不应小于压缩机的最大 排气量。 6.3.11加氢站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长管拖车》NB/T10354、《管束式集装箱》NB/T10355的 有关规定
.1氢气加氢机不得设在室内
6.4.2氢气加氢机的数量应根据所需加氢的氢能汽车数量、每辆
汽车所需加注氢气量、储氢容器容积以及氢气压缩机的排气量确 定。加氢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 GB/T31138的有关规定。加氢机应标明是否具备主动流量调节 功能或模式。
6.4.2A加氢机对车载储氢瓶加氢时,应符合下列规
1 氢气压缩系统不宜直接向车载储氢 2 应保证车载储氢瓶不超温、不超压; 3 液氢加注时应设置缓冲装置。
4.3氢气加氢机应具有充装、计量和控制功能,并应符合下 定:
1加氢机的压力等级应符合表6.4.3的要求。
表 6. 4. 3 加氢机的压力等级
6.4.4氢气加氢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6.4.5氢气加氢机的加氢软管应设置拉断阀。
6.4.6加氢软管上的拉断阀、加氢软管及软管接头等,应
1 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离后,两端应自行密闭: 2 加氢软管及软管接头应选用具有抗腐蚀性能的材料
(6. 5. 1A)
6.5.3氢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经氢相容性评定合格的焊
6.5.3C液氢系统应设有独立的放空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以上; 3放空单管和放空总管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杂物堵塞的 措施; 4放空单管内直径应大于对应安全阀的泄放口直径,放空总 管的截面积应大于各安全阀泄放口截面积之和; 5放空排气装置应设静电接地装置,并应布置在防雷有效保 护范围内。 5.5.5加氢站内的室外氢气管道宜明沟敷设或直接理地敷设
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以上; 3放空单管和放空总管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杂物堵塞的 措施; 4放空单管内直径应大于对应安全阀的泄放口直径,放空总 管的截面积应大于各安全阀泄放口截面积之和; 5放空排气装置应设静电接地装置,并应布置在防雷有效保 护范围内。 6.5.5加氢站内的室外氢气管道宜明沟敷设或直接埋地敷设 直接埋地敷设时林业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有关规定。 6.5.6站区内氢气管道明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与除氮气管道外的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2 当明沟设有盖板时,应保持沟内通风良好,并不得有积聚 氢气的空间; 3 管道支架、盖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5.5.7 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等室内氢气管道的敷设、安装等,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有关规定
5放空排气装置应设静电接地装置,并应布置在防雷有效保 护范围内。 5.5.5加氢站内的室外氢气管道宜明沟敷设或直接理地敷设 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有关规定,
6.5.5加氢站内的室外氢气管道宜明沟敷设或直接埋地 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 50177的有关规定,
1不得与除氮气管道外的具他管线共沟敷设; 2当明沟设有盖板时,应保持沟内通风良好,并不得有积聚 氢气的空间; 3管 管道支架、盖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6.5.7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等室内氢气管道的敷设、安装等,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有关规定
7.1.1加氢站应设置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消防给水系 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消防给 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7.1.2加氢站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 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2台加氢机应至少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 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氢机不足2台应按2台计算; 2氢气压缩机间应按建筑面积每50m配置1只8kg手提式 干粉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只;1台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应按建 筑面积50m折合计算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此款删除; 4此款删除。
7.2工艺系统的安全设施
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7.2.1加氢站氢气进气总管上应设紧急切断阀。手动紧急切断 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及时切断氢气源。 7. 2. 2此冬删除
7.2.1加氢站氢气进气总管上应设紧急切断阀。手动紧急切断
7.2.3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作为加氢站内固定式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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