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55-2018 住宅排气管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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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55-2018 住宅排气管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1排气管道系统的整体结构连接布置、系统通风能力 核算; 2排气道、防火与止回部件、风帽选型各组件选型,组件 通风能力核算; 3 排气道的垂直承载能力核算: 4 承托结构的构造设计、承托件的承载能力核算; 5风帽基座结构设计、风帽与基座连接强度核算; 6其他相关结构设计与强度核算
3.0.4排气道系统应根据建筑层数、当地气候条件、防
因素铝合金标准规范范本,选择型式试验合格的住宅排气管道系统。选用的排 系统的使用高度应在型式试验覆盖范围内:并应根据建筑实 求对承托、风帽基座等结构以及防火设计等进行调整,且应 其承载能力及通风能力。
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
3.0.6住宅排气管道系统应经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
式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本
标准第4.3.1条规定。
3.0.7应采用与型式试验报
件、风帽等关键部件,并应确保系统的完整性、有效 套性。
4.1.1住宅排气管道系统通风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
4.1.1任宅排气管道系统通风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和《建筑通 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的有关规定。 4.1.2排气管道系统设计应保证气体顺畅排出,并应采取措施 防止烟气倒灌。 4.1.3应根据排风量需求验算排气管道系统组件的通风能力 各组件过流截面的气体流速不宜大于15m/s,并不应超过各组件 的标定的工作能力。 4.1.4排气道截面尺寸、防火与止回部件接口、风帽接口的设 计宜标准化、模数化。 4.1.5排气道垂直承载能力、承托件的承载能力、风帽与基座 连接强度及其他相关结构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
接强度及其他相关结构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 行核算,其设计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相关规定
4.2.1排气管道系统应根据住宅建筑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布局 设置,并应符合厨房、卫生间使用要求。其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排气道宜设于厨房或卫生间内的墙角位置: 2厨房和卫生间不应共用同一排气管道系统; 3同一层内厨房排气道应单独设置,不应将同一层内两个 厨房的排气管接入同一个排气道内; 4厨房、卫生间排气管道系统应避开女儿墙的外排水
2.1排气管道系统应根据住宅建筑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不 置,并应符合厨房、卫生间使用要求。其布置应符合下 定:
4.2.2排气道应竖直向上布置,不宜中途转弯或水平布置。当必须转弯时,转弯不得超过两次,两弯道间的水平长度不应大于2m,并应将弯道后的排气道截面尺寸相应增大。4.2.3排气道每层进气口应按图4.2.3设置防火与止回部件。排气道进气口安装方位应有利于排气,并与厨房或卫生间布局相协调。当其安装在吊顶内时,应在吊顶上设置检修口。图4.2.3防火与止回部件安装布置1一防火与止回部件:2一支管接口:3一排气道4.2.4应按图4.2.4在每层楼板预留排气道安装孔洞:洞内应设置承托结构,其承托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承托件强度应满足承载要求:排气道与安装孔洞的间隙应采用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并应在其上表面设置防水层。图4.2.4排气道承托结构1一墙体;2—排气道;3一楼板预留孔;4一填充浆料;5一承托件4.2.5排气道出屋面处应按图4.2.5设置风帽基座及风帽,基座高度应按照本标准第4.3.7条的规定设计;台风地区应选用防6
图4.2.5排气道出屋面构造1风帽:2一连接件;3一风帽基座;4一排气道台风风帽。4.2.6当风帽高度超过避雷设施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防雷装置,风帽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4.2.7防火与止回部件和排气道、上下相接排气道间的连接部位应设有密封结构,不应漏气。4.2.8燃气、燃油的热水器及户式燃油采暖锅炉的排烟管严禁接人排气道中。4.2.9水暖电管线等各类部件设施严禁横向或竖向穿越排气道。4.3设计性能要求4.3.1住宅排气管道系统设计应进行整体通风排气能力核算。在排气管道系统100%开机率情况下,厨房排气管道系统应满足平均每户300m/h以上的排风能力,卫生间排气管道系统应满足平均每户80m/h以上的排风能力,且应具备防火和防倒灌功能。4.3.2当采用等截面排气管道系统时,排气道横截面的面积应7
0风帽应设置防倒灌结构,在保证排气道内气体正常排出 下,应可阻止风、雨、雪等倒灌进入排气道内。 1风帽的结构与重量设计应尽量减小屋面荷载、满足安装 要求,宜在无吊具条件下装拆方便
4.3.10风帽应设置防倒灌结构,在保证排气道内气体正常排出 的情况下,应可阻止风、雨、雪等倒灌进入排气道内。 4.3.11风帽的结构与重量设计应尽量减小屋面荷载、满足安装 维护要求,宜在无吊具条件下装拆方便
5.1.1排气道宜采用混凝土制品,其内角根部宜设倒角或圆角, 壁厚不得小于15mm。 5.1.2排气道应采用机械化制管设备整体一次成型,其原材料 应经自动化设备准确计量,其生产应具备质量保证体系,其工艺 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
5.1.3排气道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孔洞。
5.1.4排气道儿何尺寸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5.1.5排气道力学性能及耐火极限应符合表5.1.5的
表5.1.5排气道力学性能及耐火极限
1.6排气道的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 间排气道》JG/T194的规定
5.2.1厨房用防火部件外接口直径不宜小于160mm;卫生间用
5.2.2防火与止回部件应满足防腐、防锈要求。
1厨房:140℃士2℃的恒温油浴中,5min内不应动 6℃士2℃的恒温油浴中,1min内应动作。 2卫生间:65℃士0.5℃的恒温水浴中,5min内不应动 ℃士0.5℃的恒温水浴中,1min内应动作
5.2.4止回部件阀片启闭动作应灵活、
启压力不应大于80Pa,卫生间用止回部件开启压力不应大 Pa,阀片开启后的有效通流截面积不应小王进风口截面积
5.2.5当支管内不排烟气时,止回部件应保持关闭状态,并且
其密封性应满足防倒灌功能。当阀片前后保持150Pa土 压差时,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不应天于500m/(m?·h
5.2.7防火与止回部件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h,其他性能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798的规定。
5.3.1风帽材料宜采用经防腐蚀处理的金属或混凝士,组合式 风帽各组件应连接可靠,其螺栓等连接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并应采取防松措施。
5.3.2混凝土风帽部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接,并宜在安装后做厚度不小于15mm的防水保护层罩面
布器性能试验方法》JG/T20的规定检测的阻力系数不应大 于0.8。
5.4.1排气道生产王要原材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手42.5MPa,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2骨料粒径不得大于排气管道壁厚的1/3,其质量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 52或《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的规定; 3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的规定; 4生产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 63的规定; 5管体增强材料应具有防腐性能,并应满足排气道强度和 时久性要求,及防火、环保的规定。 5.4.2承托件宜使用角钢或钢筋等金属材料,并应进行防腐蚀 处理。
浆,填充细石混凝士宜使用强度等级为C20以上细石混凝士 其使用的原材料性能亦应符合本标准第5.4.1条中的相应规定。
6.1.1排气管道系统安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其内容应
气道、防火与止回部件和风帽等的准备工序、安装施工方法、质 量标准以及安全措施等
6.1.2排气道安装应在土建结构主体工程完成后、装
及其设备管道安装前进行,排气管道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 条件: 1施工方案已获批准,已完成安全及技术交底; 2现场环境已具备正常施工条件; 3主要材料及部件的产品合格证和进场检验记录齐全,并 符合本标准要求; 4排气道预留孔洞检验合格 6.1.3当环境温度连续5d平均气温稳定低手5℃时,应按冬期 施工规定作业。
6.2.1设备、材料进场前,应审核排气管道系统型式 以及排气道、防火与止回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6.2.2排气道运输和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横置平放并固定,装卸时应轻起 轻放; 2产品存放场地应平整,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 3排气道宜水平放置。
6.2.3防火与止回部件应储存于干燥通风的室内
3.8卫生间排气道与墙体连接部位应做好防水,并确保 整体防水闭合
6.4.1排气道风帽应在屋面其他工序施工完成后再安装。风帽 未安装前,应对排气道出口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杂物坠入排气 道中。
置钢筋加强的强度等级不低手C20的混凝土结构,混凝土风帽 的基座应加强,并应按设计位置预埋螺栓
6.4.3风帽基座砌筑或安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异物落人排气管 道内。 6.4.4J 风帽应牢固地安装在基座上,其螺栓等固定连接件应进
6.5防火与止回部件安装
5.1防火与止回部件应在排气道和风帽安装完毕,并经验 格后由上向下逐层安装
安装后应将部件固定牢靠
5。3防火与止回部件与排气道进气口连接部位应采取密圭 ,不应漏气。
7.1.1排气管道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符合附录
.1.1排气管道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资科应付合附录D的规定: 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计文件; 2 专项施工方案; 排气管道系统型式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2 排气管道系统部件应按设计选型要求使用,不得使用替 代品。王 现场排气管道系统、设计要求和检验报告三者应一致。 .1.3 排气管道系统部件检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样品型号、材质、样品关键儿何参数。 2关键技术指标检测数据: 1)排气道:垂直承载力、耐火性能、原材料、生产设备 成型工艺等; 2)防火部件:感温元件动作温度、耐腐蚀性、漏风量、 耐火性能; 3)风帽:阻力系数。 3检测结论。 .1.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并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承托结构做法; 2 两层管道错位偏差; 3 排气道中是否有杂物。 7.1.5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6 竣工验收应包括主控项自和一般项自,可按本标准附录
F做出验收结论,同时满足下列两条规定可判定验收合格: 1主控项目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中每个单项80%以上检查点合格
7.2.1排气管道系统型式试验报告应检查合格,
7.2.1排气管道系统型式试验报告应检查合格:其型式试验方 法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型式试验报告测定的最小排风能力及 防倒灌能力应满足本标准第4.3.1条的要求,并且各单项检测结 果应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排气道原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5.4.1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排气管道系统型式试验报告。
检验方法:排气道、防火与止回部件、风帽进场时,检重 厂家和产品规格等产品标识、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型式证 告
7.2.3排气道管壁厚度应符合要
检验方法:排气道进场时,现场抽检管壁厚度。采用测厚仪 检测管道四面上中下位置共计12点壁厚,取最小值作为检测结 果。当最小壁厚小于15mm时,在最薄点钻孔确认,钻孔直径 20mm,用卡尺测量,如仍不合格,应判定管道不合格。 检查数量:按每规格进场数量的2%抽检,最少检测数量不 应少干2件
检验方法:防火与止回部件进场时,应检验产品标识、产品 尺寸;拨动阀片20次,检查启闭灵敏度, 检查数量:按每规格进场数量的2%抽检,最少检测数量不 应少于2件。
7.2.5排气管道系统安装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其型号规格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安装记录,现场核对 检查数量:全检。
7.2.6排气道承托结构应检查合格,应符合本标准第
及第6.3.7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目测施工部位外观。 检查数量:抽查每个系统上中下各楼层施工部位,详细点检 数量不应少于3处。 7.2.7排气管道系统通畅性应符合本标准第6.3.11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 检查数量:全检。
一般项目验收应符合表7.3.1
表 7.3. 1一般项目验收
A.1.1住宅排气管道系统性能型式试验应测试住宅扌
.1住宅排气管道系统性能型式试验应测试住宅排气管道
.1住宅排气管道系统性能型式试验应测试住宅排气管道 主规定试验条件下的整体通风性能和防倒灌能力,并应整体 主宅排气管道系统的性能
A.2.1每种规格型号应分别检测,每种检测高度的试验报告可 适用于小于该高度的对应规格排气管道系统。 A.2.2型式检测宜在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测,条件不具备时可 将排气管道系统垂直或水平连接放置进行模型试验检测,试验系 统的接管长度应达到试验要求覆盖的高度值。 A.2.3试验用排气道、防火与止回部件、风帽等系统各部件应
A.3.1标准试验风机:300Pa静压风量(35035)m/h, 70Pa静压风量(600士60)m/h。 1.3.2测量仪表:倾斜式微压计(0.5级)、热球式风速仪(测 量误差不应大于5%)、温度计(分辨率0.1℃)、空盒气压表 (精度1hpa)。
A.4.1试验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效果
试验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
隹》JGJ/T309的规定,并应根据需要检测的高度配置相应 和规格的排气道及测试排气支管
A.5.1测试通风性能。应在受测管道系统100%开机条件下
A.5.1测试通风性能。应
通过风速仪测试各支管风速,并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 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的规定计算各支管风量。应反 复试验三次,取排风量平均值为测试结果 A.5.2测试防倒灌能力。应在受测管道系统80%开机率且开启 的风机均布条件下,用微压计测试关机位置的支管静压。上述各 位置应反复测试3次,取风压值作为测试结果。当各关机位置支 管静压均为零时,可判定系统具备防倒灌能力。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
1试验委托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试验日期及环境温度: 2整体系统型号、系统结构详图、各部件名称规格、适用 最大高度; 3对应排气管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与止回部件、风帽等 关键部件检测报告,排气道生产工艺文件; 4通风性能及防倒灌能力测试数据、观察记录; 5试验仪器型号规格:试验系统安装结构图及照片: 6试验结论:通风性能及防倒灌能力符合本标准规定,并 且各部件检测合格,判定系统型式试验合格; 7检验部门及人员签字盖章
B.1.1压力试验机荷载应在250kN以上,上下压板间有效间距 应在3m以上;卷尺量程应大于4m,最小分度值应为1mm B.1.2应以3根长度为2.8m的排气道制品为测试试件,试件 两端口应磨平并垂直于排气道中轴线。
1应将试件直立手压力机上,试件上下两端面应垫厚度 3mm~5mm面积大手试件口径的弹性垫板,垂直度误差不应大 于2mm/m,否则应用木片或硬质薄片垫平; 2应以恒定加荷速度加载,使试件在30s~60s内破坏;记 录试件破坏时的荷载值即为该试件的垂直承载值,精确至1kN; 3应取以上三个试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检测结果 精确至1kN
B.2.1试验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B.2.1试验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准沙袋:应由10kg干燥的标准沙装入缝制的底部直 径为200mm、高度为300mm的帆布袋中,用于进行冲击试验; 2支板:应用截面尺寸为50mm×50mm的木棱,长度应 大于试件的长边侧壁: 3应有线铺和量程大于1m的直尺。 B.2.2应以1根随机抽样的长度为标准层高、尺寸与表观检查 合格的排气道为试件,抽样的样品数不少于3件。
.2.3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
2应按图B.2.3将试件长边侧壁水平均衡支撑于内侧间距为1800mm的支板上,两端悬出尺寸等距;239001800图B.2.3抗柔性冲击试验1—排气道试件:2—支板;3一冲击中心:4一有效冲击区3应以冲击面上的支板支撑中心线与管道轴向中心线的交点为冲击中心位置,以冲击中心为圆心作直径为250mm的圆圈标识,以圆内区域作为有效冲击区:4应将沙袋提起至冲击区域正上方,测量沙袋底部至试件被冲击面的距离,保证其为1000mm;用线锤测量沙袋边缘至冲击区域的投影,控制使其落于有效冲击区内;5应以零初速度自由释放沙袋,冲击试件上表面,如沙袋坠落冲击区域超出有效冲击区,则该次试验无效,应重新抽检试验;6应按上述方法连续冲击3次后,将排气道翻转90°,继续冲击3次,检查排气道试件各处是否开裂,并做好记录。23
C.1.1排气道耐火试验应测量住宅排气管道在规定的试验条件 下,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的时间
C.2.1试验炉内加热条件和压力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 规定。
C.2.1试验炉内加热条件和压力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 规定。 C.2.2应将试件一端开口暴露于火源,利用引风系统装置模拟 烟图效应,使烟火蔓延至试件内部。 C.2.3连接于试件后端的调节阀应处手关团状态,并保证调节 阀的烟气渗漏量在970Nm/(h·m)~~1000Nm(h·m)(标 准状杰下厂之间
C.3.1耐火试验炉、温度测量系统、缝隙探棒以及测量仪表的 精确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 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
C.3.2引风机系统应包括引风机、进气阀、调节阀以及连接 管道。
C.3.2引风机系统应包括引风机、进气阀、调节阀以及连接
C.4.1试件截面尺寸应和工程实际使用的管道截面尺寸相同 试件长度不小于2.5m,其中至少应包含一个常用接口。 C.4.2试件送检前应养护达到强度要求并保持干燥,使其达到
C.4.2试件送检前应养护达到强度要求并保持干燥,
或接近正常使用状态。C.4.3试件安装应符合图C.4.3规定。试验炉气流方向L6≥200图C.4.3试件安装示意1一接口;2—试件;3—传感器导出口;4—调节阀;5—连接管;6一冷凝管;7一引风机连接管道C.5试验程序C.5.1试验安装就位,应启动引风机、调节进气阀和调节阀使连接于试件后的调节阀的烟气渗漏量保持在700Nm/(h·m)~1000Nm/(h·m)之间。C.5.2试验炉点火,当炉内平均温度达到50℃时,为试验开始时间,应控制炉温,使其平均温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C.5.3试验开始10min后,应控制炉压在15Pa士5Pa范围内。C.5.4试验应按本标准第C.6节的规定进行观察、测量和记录。C.5.5试验过程中试件如果出现本标准第C.7节所规定的达到试件耐火极限的任一种情况时,或虽未出现上述情况,但试件耐火时间已达到1.5h,试验可终止。C.6观察、测量、记录C.6.1炉内温度测量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并应25
测出的温度不超过1min记录
C.6.3试件完整性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棉垫试验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进行,应记录棉垫被点 然时间及试件上的位置。 2对试验过程中试件表面所出现的开口和裂缝应每隔一段 时间用缝隙探棒测量一次,时间间隔的长短可由试件损环的速度 来决定,测量时应依次使用两种规格的缝探棒。当出现下列情 况时应记录下时间及开口或裂缝出现的位置。 1直径为6mm的缝隙探棒能从开口或裂缝处穿透试件 且可沿开口或裂缝移动150mm的距离: 2)直径为25mm的缝隙探棒能从开口或裂缝处穿透试件 3当试件的外表面出现火焰并持续燃烧10s及以上时,应 己录火焰出现的时间及火焰出现的位置。 C.6.4当试件不能保持在原有的安装位置上时,即判定试件发 生塌,应记录下试件发生跨塌的时间。 C.6.5在试验过程中应记录下试件变形及漏烟情况
C.7.1试验过程中出现下述规定中的任一种情况时,应判定试 牛已丧失耐火能力: 1试件出现火焰并持续燃烧10s及以上; 2按本标准第C.6.3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棉垫试验时灌溉水质标准,棉 垫被点燃; 3按本标准第C.6.3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缝隙测量,且试 件的开口或裂缝大小达到了该条的规定; 4垮塌
8.1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试验委托单位名称; 2 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型号、规格; 3 送样形式; 4 标准编号; 5 试验日期; 6 试验数据; 7 观察记录; 8 试件结构简图,材质、技术数据,安装及其他有关说明; 9 试验结论; 10 试验主持人及试件单位负责人签字,试验单位盖章
表D.0.1资料验收记录
注:1在验收结果栏内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分,按百分制打分(满分10C 分); 2表列各项资料齐全有效,并且验收各项平均分数不小于80分,验收结论判 定为合格。
附录E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0.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应符合表E.0.1的规定。表E.0.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结果序号检查内容安装部位图号质量1隐蔽工程内容23456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人:验收人:验收人:日期:日期:日期:签章:签章:签章:29
污水标准规范范本表F.0.1验收结论
注:资料验收不合格,则不进行工验收。
....- 管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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