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3090.1—2018 低压电容器柜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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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技术参数和信息: a)技术参数特性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b)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c)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d)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

    1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3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 备件”以区别本体。

    4.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4.8.1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不锈钢板标准,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4.8.2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4.8.3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 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9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

    GB/T15576、GB/T20641、DL/T59 842、Q/GDW130012014等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 11应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文件中相应的条款规 定均适用于本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修订版)》; b)《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c)《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

    5.2.1主构架采用型钢,内部安装灵活方便。主构架装配形式设计为全组装式结构。柜体材料采用厚 度不小于2mm的覆铝锌钢板。 5.2.2柜内的母线和分支接线应用T2铜材,相序的排列是第一相A(L1),第二相B(L2),第三相C L3),接地排(N),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或从里到外。主母线、接地排均采用矩形母线,并采用不同 相色热缩套管做绝缘处理,所有导体应满足额定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的要求。 5.2.3柜体防护等级不小于IP30,地板和墙壁均不能作为壳体的一部分,柜底用钢板封闭。 5.2.4电气间隙:相间及相对地之间不小于10mm,爬电距离不小于14mm。

    5.2.11并联电容器装置功能要求!

    a)控制方式:采用集中或分散自动控制模式。自动控制模式根据安装点电压、电流、无功功率或 功率因数的变化对电容器组按循环投切或程序投切进行自动控制: b) 保护功能:装置的过压保护、失压保护、缺相保护等保护功能应符合DL/T842的规定要求; C 放电性能:每一台电容器组均设有放电器件,应使电容器上的剩余电压在3min内降至50V或 更低; d 涌流限制:电容器支路中产生的涌流应符合GB/T15576的规定要求,采用半导体电子开关及 复合开关投切电容器的涌流应限制在该组电容器额定电流的5倍以下,采用机电开关投切电容 器的涌流应限制在该组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00倍以下; 动态响应时间:应符合GB/T15576中6.13条的规定要求。

    6.1.1根据国家标准(GB)进行试验。试验中,要遵循并执行下列附加要求,并应提供供货范围内主 要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现场交接试验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目的在于验证低压电容 器柜、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由于所用元件的类型、额定参 数和组合的多样性,所以不可能对所有方案都进行型式试验。 6.1.2型式试验只能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任一种具体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类似方案的试 验数据。

    6. 1. 3 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

    a)一般检查: b) 通电操作试验; CJ 温升试验; d)机械操作试验; e)介电强度试验;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g)防护等级试验:

    h) 短路强度试验和短路保护功能验证; i) 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j) 放电试验; k) 涌流试验; 1) 动态响应时间检测(适用时); m) 基本环境试验(适用时); n) 电磁兼容(EMC)试验(适用时); 0) 噪声测试(适用时); p) 缺相保护试验(适用时); 9)抑制谐波或滤波功能验证(适用时)。

    6.2.1每台低压电容器柜均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 一起交付招标人

    6.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a) 一般检查; b) 通电操作试验; c) 机械操作试验; d) 介电强度试验; e)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f) 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g)缺相保护试验(适用时)。

    ,1低压电容器柜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TZZB标准规范范本,试验应符合的GB/T15576和GB7251.1的要求 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6.3.2现场交接试验项目包括: a 主回路绝缘电阻试验; b) 辅助回路绝缘电阻试验; c 机械操作试验; d)通电操作试验。

    7.1.1投标人技术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替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 收试验。 .1.2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对招标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 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招标人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7.1.3投标人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7.1.4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投标人应负 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招标 人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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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 7.2.2如经检验和试验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设备,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无偿给予更换。 7.2.3合同设备运到招标人后,招标人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力,不得因该合 司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投标人应在 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30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人需确定要见证的项目, 并在14天内通知投标人。招标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 兄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 技术人员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7.2.4若招标人不派或未按时派遣技术人员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相关通知后公路工程,自行 组织检验。

    2.5为对合同设备进行了解,投标人应对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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