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075-2019 绿色建材评价 机械式停车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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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10075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价要求 2 评价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新机器可再 义和计算方决
Scope Normativereferences Terms and definitions Assessmentrequirement Assessmentmethod AnnexA(informativeannex Definition and calculation of new machine
Scope Normativereferences Termsanddefinitions Assessmentrequirement Assessmentmethod lexA(informativeannex) Definition and calculation of new machine reu
园林绿化标准规范范本T/CECS10075—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第三批产品标准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建标协字【2017J034号)的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波邦达智能 停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岩智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城运控股 有限公司、智慧互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广州广日 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是五度空间立体车库及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志泰立体车库有限公司、北京中铁建建筑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四季快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施瑞克(北京)电气自动化技 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巨人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高科物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邦智能车库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上通泊车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东方华宸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青岛齐星车库有限公司、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宝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炎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敬疆、刘慧彬、钟海见、朱建华、马景山、罗晓青、肖树坤、闫军、林伟通、张文华、 黄波、姜渭、余婷、汪进、粟建文、刘维军、刘矿、王凯、夏健鸣、李俊、韦亮、俞天明、刘琪、史和庆、陈全有、 胡玉庆、汪运建、陈金水、李国明、徐汪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赵霄龙、蒋荃、任俊、兰明章、王新祥、李美利、赵立群、曹杨、王智、李昶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式停车设备评价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机器可再利用率newmachinereusability
T/CECS10075—20193.4生命周期lifecycle从原材料的采集或天然资源的采出到最终处置过程中的连续且相互关联的诸多阶段。对于某一产品而言,就是从自然中来再回到自然中去的全过程,包括制造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的采集、加工等生产过程,也包括产品贮存、运输等流通过程,还包括产品的使用过程、产品最终处置或废弃等回到自然的过程,这些阶段构成了一个产品完整的生命周期。4评价要求4.1一般要求4.1.1生产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和GB/T28001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1.2生产企业近3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导致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4.1.3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应符合GB18599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按照GB18597的有关规定执行。污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规定,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4.1.4生产企业应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提供剩余产品及包装的处置或回收的机会。4.1.5生产企业应按照GB/T24256的有关要求进行产品的绿色设计工作,设计中应考虑节约材料、节约运行能耗、施工便利性、操作便利性和后期维护的便利性。4.1.6生产企业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4.2评价指标要求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表1机械式停车设备评价指标要求基准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单位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新机器可再利用率%85~9090~9595以上绿色原材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资源属性原材料利用率应综合集约利用原材料包装运输可循环利用或可降解的包装材料能源属性充电桩预留充电桩装置接口1)不应使用GB/T26546—2011表2的D类材料有毒有害材料2)当使用GB/T26546—2011表2的C类材料时,应给出环境属性废弃时的处理方法噪声地上安装时dB<70<65<60排放地下安装时dB<75<70<65
T/CECS100752019表1(续)基准值级指标二级指标单位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设节能节材设计计模块化设计满足2项满足3项满足4项创设计使用寿命新通用性、互换性强所使用的材料应满足防火性能、环保性能要求系统各易损部件、需要清绿洗或清洁部件应便于拆色卸和安装满足2项满足3项满足4项设全生命周期设计计应有机器解体手册,解体品质属性手册内容可合并人使用说明书安装程序应采取标准化作业方式,降低施工耗材和人力成本绿色安装过程中应减少对建满足1项满足2项满足3项安筑结构和环境的影响装安装过程中应减少带来的土地、水源、大气、噪声污染服务承诺(响应631时间不大于)5评价方法5.1生产企业应按第4章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2新机器可在利用率计算方法宜参照附录A中A.2.2的规定。5.33生产企业满足第4章对应评价等级的全部要求时,判定评价结果符合该评价等级规定。3
T/CECS10075—2019
署可再利用率的定义和评
A.1.1再利用的评价指标
机器零部件和用品再生利用的评价指标,包括下列四项: a)解体性:可将零部件、用品拆卸下来的特性; b)分离性:可将零部件分离成单体原料的特性; c)识别性:原料的材质可判明的特性; d)再利用性:原料、零部件、液体可再利用的特性
A.1.2可再利用评价指标的判断标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新机器可再利用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A.1.2.1计算可再利用率时,将再利用分为下列两种类型: a) 作为原材料再利用(Mrc); b) 作为热能再利用(Trc); A.1.2.2 可再利用评价指标的判断标准如下: a) 可解体:可用常规工具、设备能将零部件拆卸下来; b) 可分离:可用常规工具、设备能将零部件分离成单体原料; c) 可识别:包括目视,能判明原料的材质; d)再利用性:符合表A.1所列A、B、C之一的,即为可再利用:符合D的,为不可再利用
认证标准表A.1再利用性的判别
A.2可再利用率计算方法
A.2.1可再利用的零部件
性评价→分离性评价→识别性评价→再利用性评价→可再利用的零部件顺序确定可再利用
按解体性评价→分离性评价→识别性评价→再利用性评价→可再利用的零部件顺月 的零部件,
A.2.2可再利用率的计算
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可再利用率按式(A.1)或式(A.2)计算:
式中: n 可再利用率; G—整机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可再利用零部件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 不可再利用零部件的质量,单位为于克(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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