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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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2平面不规期类型
4.2.3高层建筑混合结构的楼盖应具有良好的刚度和
4.3.1抗需设防的混合结构竖向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的刷度、质量和承载力,沿高度变化宜均匀,避免出现 软弱层和薄弱层; 2钢架设置支撑时接地线标准,支撑在暨向宜连续布置,且宜延伸至 基础; 3架柱沿竖向宜连续布置; 4 框架一核心简结构中的核心简沿竖向应连续布置。 4.3.2混合结构沿高度可由钢筋混凝土、铜骨混凝土、钢管混凝
土和钢结构等不同材料的构件组成。不同材料的框架柱连接处应 设置过渡层,避免度和承载力突变。 4.3.3混合结构的竖向布置宜避免表4.3.3所列的不规则类型。
表43轻向不规购送型
4.4结构设计的其他规定
4.4.1高层建筑混合结构中钢筋混凝土和钢骨混凝土构件的抗 震等级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确定,并应符合相应的计 算和构造指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4.4.1确定。甲 类、乙类建筑的抗囊等级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确定烈度后按表4.4.1确定。钢管混凝土柱和钢梁、钢 柱均不分抗震等级,
表4.4.1高高速筑润合结构的抗露等短
2建效场地为1类时,除6度外可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 震构造错能,但机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3按近或等手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属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 定抗震等级 4“内策"是指表4.1.2中所列各种简中简结构中的内简。 4.4.2,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7e应根据构件类型分别按 有关标准确定。钢管混凝土柱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取 ·19·
1.O. 4.4.3框架一核心筒简结构和筒中简结构的外框架案柱连接应采 用刚接;楼盖梁宜采用钢梁,与周边框架柱宜采用刚接,与钢筋混 凝土核心简应采用饺接,与钢骨混凝土核心筒中钢骨架的连接可 视具体情况采用铰接或刚接。 4.4.4当高度超过100m时,框架一核心筒结构中可设置伸臂桁 渠,必要时也可同时设置腰桁架,此时应考虑设置伸臂桁架后的内 力突变及采取有效的抗熊构造错施
5.1.1高层建筑混合结构在风荷教和多遇地策作用下的内力和 位移应按弹性方法计算。 5.1.2高层建筑混合结构弹性分析的荷载和荷载效应组合应按 下列规定执行: 1竖向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规定取值。当楼面活荷载大于4kN/m时,应考虑其不 利分布。 2风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规定取值。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混合结 构,承载力计算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位 移计算时,基本风压可按5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 3当房屋高度大于200m时,或当房屋高度大于150m且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风洞试验: 1)平面形状不规则或立面形状复杂: 2)立面开洞或连体建筑; 3)周圈地形和环境复杂; 4)当多栋建筑间距较近,又没有可供参考的类似试验资料 以了解其群体效应的相互影响。 4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计算,在单向地震作用下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每层 楼面质心沿垂直于地震作用方向的附加偏心距可按下式计算: e;=±0.05L (5.1.2) 式中e——第层质心偏心距,各楼层偏移方向应相同; ·21·
5.1.11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钢框 结构,宜考虑混凝土后期徐变、收缩和不同材料构件压缩变形差的 影响,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小内、外结构的竖向变形差。
5.2计算参数及内力调整
5.2计算参数及内力调整
5.2.1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混合结构分析,当重力荷载引 起的楼层附加弯矩大于楼层初始弯矩10%时,应计人重力二阶效 应的影响。 5.2.2进行结构弹性分析时,应考虑现浇混凝土楼板对钢梁和钢 骨混凝土梁刚度的增大作用。当梁一侧或两侧有混凝土楼板时, 钢骨混凝土梁刚度的增大系数可取1.3~2.0,钢梁刚度的增大系 数可取1.2~1.5。 5.2.3钢骨混凝土框架梁可考虑竖向荷载作用下弯矩的塑性内 力重分布。现浇结构染端弯矩调幅系数可取0.8~0.9+案端弯矩 调幅后跨中弯矩应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调整后的跨中弯矩值不 应小于筒支梁跨中弯矩的50%。取调整后的梁内力与其他荷载 效应组合,
5.2.4不规则结构的设计内力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调整
1竖向不规则结构中薄弱层的层剪力乘以1.15的增大系 数; 2当最大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两端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 倍,但不超过1.5倍时,可将本规程第5.1.2条中规定的附加偏心 距加大为0.06L,进行计算;当最大层闻位移大于该楼层两端层间 位移平均值的1.5倍,但不超过1.7倍时,可将附加偏心距加大为 0.075L:计算。应按加大附加偏心距计算所得的地囊内力进行组 合并设计构件,角柱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2。 5.2.5不参与抗侧力计算、仅承受竖向荷载的少量柱,其弯矩设 计值可取其轴力设计值乘以结构层间位移值,并按此弯矩计算该 构件的剪力设计值,
5.2.6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混合结构的架、柱、墙和节点核心
5.3室遇地震作用下变形验觉
3.4空遇地需作用下的弹期性时程分析宜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不少于2条能反映场地特性的地震强震加速度记录 和1条人工模拟的加速度时程曲线。地震加速度时程的峰值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地震加 速度时程的持续时间不宜少于20s;时程分析的积分步长不宜大 于0.02s,且不宜大于结构基本周期的1/10; 2阻尼比宜采用0.05; 3应同时作用重力荷载代表值,其荷载分项系数可取为1.0, 重力荷载代表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计算; 4恢复力模型可根据已有资料或试验确定。 5.3.5进行静力弹塑性分析时,水平荷载的分布模式不应少于两 种。 5.3.6进行弹塑性时程分析或静力弹塑性分析时,应采用构件的 25
6.1.1钢染和钢柱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非抗囊设计时结构效 应应考虑重要性系数,或将钢材的强度设计值除以重要性系数。 抗震设计时,锯材的强度设计值应除以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YRE取截面塑性发展系数=,1.0。 6.1.2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9应接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采用。对于板厚t≥40mm的工形截面 柱和箱形截面柱,应按表6.1.2的截面分类选用相应的值。其 他各类截裁面的稳定系数应按现行围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采用
6.1.2轴心受压构件的裁面分类(板
6.1.3钢柱稳定承载力计算时,其内力和计算长度应按下列方法 确定: 1当重力荷载引起的楼层附加弯矩小于或等于楼层初始弯 矩的10%时,其内力可采用一阶弹性分析计算,柱的计算长度系 数按本条说明中的方法计算。也可采用本条第2款的方法计算。
划万2 确定: 1当重力荷载引起的楼愿附加弯矩小于或等于楼层初始弯 矩的10%时,其内力可采用一阶弹性分析计算,柱的计算长度系 数按本条说明中的方法计算。也可采用本条第2款的方法计算。 ·27
2当重力荷载引起的楼层附加弯矩大于楼层初始弯矩10% 时,其内力计算应采用考虑二阶效应的计算方法,此时柱计算长度 系数取1.0。 采用考虑二阶效应的计算方法时,对钢筋(和钢骨)混凝土构 件应考虑构件的刚度折减,对钢柱应计人初始缺陷的影响。 6.1.4框架的钢梁与钢柱构件的板件宽厚比不应大于表6.1.4 规定的限值
表6.1.4深,挂物住板件家厚比规值
注:1表中oN/A/.N.为钢果的轴压力设计值,采用性接板假定分析N.需0
假此时股板的高障比不应大于80V235/于,。 2表中所列数值适用于Q235,采用其他牌号解材时应票以√235/J, 6.1.5钢框架柱的长细比不应大于表6.1.5规定的限值
表6.1.5提9柱长编比值
注:表中所列数值适用手Q235钢,采用其他牌号钢材时应案以√235/了,。 6.1.6混合结构中的钢框架柱,在梁翼缘对应位置应设置横向加 劲肋或横隔板。工形截面柱和箱形截面柱节点域的稳定性应符合 下列规定:
(M+M)/V,≤(4/3) f./ (M+M)/V,(4/3)f
式中t—节点域处柱的(单块)腹板厚度; h九分别为燃续和柱翼终间的距离
1.15; f、一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折减系数,6.度V类场地和,7度时可取0.6,8、9 度时可取0.7。 注:当柱节点域板厚度不小于梁、性截面高度之和的1/70时,可不整算节点域 的稳定性
6.2.1钢一混凝士组合梁应符合下列婴求
1组合架的混避土翼板可带板托或不带板托。在高层建筑 中,宜采用不带板托的翼板。翼板可用现浇混凝土板,也可采用混 凝土叠合板或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板。 2采用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板时,翼板的有效厚度应取压型 钢板顶面以上部分且不应小于70mm,组合板的折算厚度不宜小 于110mm。压型钢板在中间跨钢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 50mm,在端支座压型钢板回助处应设置栓钉铺固件,栓钉应穿透 压型钢板,并焊于钢梁上。 3‘氮板伸出边梁中心线不应小于150mm,且伸出边梁边象 不应小于50mm。 4施工阶段若钢梁下无临时支承,组合染的全部自重和施工 荷投应由钢梁单独承受,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验算钢梁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 6.2.2组合梁构件设计和构造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7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99的规定执行。
6.3.1钢骨混凝土粱、柱中的钢骨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钢骨混凝土梁、柱中的钢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抗囊和四级抗震等级,钢骨含钢率不应小于2%:
二、三级抗震等级,钢骨含钢率不应小于4%, 3特一级抗囊等级,钢骨含钢率不应小于6%; 4钢骨的含钢率不宜大于15% 5钢骨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对梁不宜小于100mm,对柱不 宜小于150mm。 6.3.2钢骨混凝土构件中的钢骨板件厚度不应小于6mm,宽厚 比不应大于表6.3.2的限值。
6.3.2钢骨件的速厚比限值
注:表中符号见图6.3.2,
图6.3.2微量板件宽厚
6.3.3钢骨混凝士翼、柱配筋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变力纵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 2钢骨混凝土梁受拉纵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受压侧两 侧角部必须配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4mm的纵向钢筋。受拉侧和 受压侧纵筋的配暨分别不宜超过两排,且梁的纵筋应尽量避免穿 过柱中钢骨翼缘。 3钢骨混凝土柱受压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 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6%,且必须在四角配置一根 ·31·
直径不小于16mm的纵向钢筋。 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构件应采用具有135°弯钩的 封团式辑筋,弯钩的直段长度不应小手8倍霾筋直径。 5钢骨上设置抗剪连接件时宜采用栓钉:当栓钉位置不正 对钢架腹板时,若钢染上翼缘承受拉力,则栓钉杆直径不应大于钢 梁上翼缘厚度的1.5倍:若钢梁上翼缘不承受拉力,则栓钉杆直径 不应大于钢梁上翼缘厚度的2.5倍。栓钉杆的直径不宜小于 16mm,其长度不应小于栓钉杆直径的4倍。栓钉的间距沿梁轴 线方向不应小于6倍栓钉杆的直径,垂直梁的间距方向不应小于 1倍栓钉杆的直径,且均不宜大于300mm;栓钉中心至钢骨板件 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栓钉顶面的混疑土保护层厚度不应 小于15mm 6.3.4钢骨为对称配置的钢骨混凝土梁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 符合式(6.3.4)的规定。当有地震作用组合时,公式右端应除以承 载力抗宽调整系数
6.3.6钢骨混凝土梁、柱构件的斜截面受剪承毁力应符合式 (6.3.6)的规定。当有地囊作用组合时,公式右端应除以承载力抗 需调整系数Y
中M一一弯矩设计值; M梁中钢骨部分的受弯承载力,M=,Wf其中, W。为钢骨截面模量,Y为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对工 字形钢骨截面,%。取1.05;f为钢骨的抗拉、抗压、 抗弯强度设计值; M一梁中钢筋混凝土部分的受弯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计算。
6.3.5受轴力和弯矩作用的铺骨混凝土柱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 式(6.3.5)的规定。当有地震作用组合时,公式右端应除以承载力 抗需调整系数品
N≤N+N MSM+MS
式中N,M钢骨混凝土柱的轴力和考矩设计值,当结构分析
V0.45p..b,h Vu0.25p.f.b,ho B.f.bhue
(6. 3., 71) (6.3.72) (6.3.73)
V(0. 36p.f.b,ha)/YE V≤(0.208.f.b,h)/k
于梁截面高度的4倍时,爱全腾应按维筋加密区要求配置缝筋
表6.3.9铜受温超士黑端筛直餐和间距的构造要
武中一一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 C50时,取3.=1.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取 3=0.8;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3值。 6.3.8抗震设计时,钢骨混凝土柱的轴压力系数"不应大于表 6.3.8的限值,轴压力系数可按式(6.3.8)计算。
6.3.8抗震设计时,钢骨混凝土柱的轴压力系数"不应大于表 6.3.8的限值,轴压力系数可按式(6.3.8)计算。
n=N/(f.A.+f.A.)
式中N柱的轴压力设计值
麦6.3.8钢骨混凝土柱舶压力系数限值
6.3.9钢骨混避土框架塑能筋配置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梁中箍筋的最小面积配箍率,对于特一级,不应小于 0.3%;对于一、二级,不应小于0.25%;对于三、四级和非抗震结 构不应小于0.2%。箍筋直径和间距应符合表6.3.9的要求,箍 筋间距也不应大于梁高的1/2。 2非抗震结构中框架梁箍筋的直径和间距应符合表6.3.9 的相关要求。 3抗震结构中框架梁的箍筋直径、间距应符合表6.3.9的相 关要求。在距梁端2倍梁高的范围内应为箍筋加密区。当梁净跨
6.3.11钢骨混凝土剪力墙(钢骨混凝土核心简)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无端柱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应在端部暗柱中配置钢骨,并应 在楼板标高处设暨暗梁。 端部暗柱内钢骨最小含钢率应符合下列要求:抗震等级为特 一级、一、二级时,为4%;其他情况为2%。铜骨及纵向钢筋除应 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外,纵筋及箍筋宜符合表6.3.11的规定,暗 柱面积和其他构造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程》JGJ3中的有关构造边缘构件的规定,底部加强部位范围 应符合本规程第6.3.13条的规定;端部暗柱中钢骨应采用工字钢 或槽钢等截面形式,以保证锅骨与混凝土的粘结,其惯性矩较大的 形心轴(强轴)应与墙面平行,宜放置在暗柱内靠外边缘一侧。暗 柱中钢骨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抗震等级为特一级、一级时,暗梁内应配置钢骨,与暗柱内钢 骨组成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时,暗梁内宜配置钢骨,其他情况可 设置钢筋混凝土暗梁。
表6.3.11尊力境拍造边解拍件的配筋恶惑
2有端柱剪力墙的端柱为钢骨混解土柱,楼层处应设置略
梁。端柱中的钢骨最小含钢率、保护层厚度和钢筋构造与钢骨混 凝土柱相同,应符合本规程第6.3.1条的规定。纵筋及筋的配 置除必须满足计算要求外,尚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规定。抗震结 ·36·
构中,在楼板标高处暗梁内应设置钢背,与柱内钢骨形成钢框渠; 非抗震结构中,可仅设置钢筋混凝土暗梁。 3暗梁内的钢骨或钢筋均不参加剪力墙承载力计算,可按构 造要求或施工阶段要求设置。剪力墙墙板中水平钢筋应伸入边柱 且有足够的锚固长度,宣在钢骨外尧过或与铜骨焊接。 4无端柱剪力墙暗柱和有端柱剪力墙的端柱中的竖向钢骨 应沿高度连续贯通,且应有可靠的铺固。 6.3.12铜骨混凝土剪力墙墙板部分的厚度应符合表6.3.12要
3.1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墙板部分的厚度应符合表6.3.12要
表6312货力滑设面量小厚度
6.3.13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竖向及水平分布筋应符合下列要 求: 1非抗震及四级抗震等级,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2%,直 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 2特二级、一、二、三级抗震等级,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 0.25%,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3抗震结构的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分布筋 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抗震等级三、四级)、100mm(抗囊等级特 一级、、二级),特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加强部位面积配筋率尚不 应小于0.4%
加强部位高度可取结构总高度的1/10,且不少于2层楼高 (10层及10层以上的结构)或1层楼高(10层以下的结构),铜骨 混凝土核心筒的加强部位宜增加一层。 6.3.14抗囊设计时,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在重力荷 费代表值作用下的辑压力系数不宜超过表6.3.14的限值,轴压力 系数按式(6.3.14)计算
2有钢管混凝士剪力增
(6. 3. 162)
V 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应根据强剪弱弯 的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规定确定; V.剪力墙中钢筋混凝土腹板部分的受剪承载力,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计 算; Vw 无端柱剪力墙中钢骨部分的受剪承载力,可按现行 行业标准《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9082计 算; V。——有端柱剪力增中每根钢骨混凝土端柱的受剪承载 力,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YB 9082计算
表6.3.14铜骨漫熟士剪力墙轴压力系数的脱值
6.3.15钢骨混凝士剪力墙在轴压力设计值作用下的正截面受弯 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5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在轴压力设计值作用下的正截面受弯 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圆形钢管混凝土柱和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与施工,凡
(6. 3. 15)
甲Mw一 正锻面受弯承截力,将端部钢骨面积计人剪力墙 靖部销筋面积,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钢筋混凝土剪力增正 截面承载力计算方法确定。有地震作用组合时, 尚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6.3.16钢骨混凝土剪力增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端柱锅骨混避土剪力墙
6.3.16钢骨混凝土剪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端柱银骨遥凝土剪力墙
无端柱钢骨遥避土剪力培
1 钢管直径D不宜小于300mm; 钢管壁厚t不宜小于6mm; 3 销管外径与壁厚的比值D/t宜在(20~90)(235/f,)之 间,,为钢材的届服强度; 4套箍指标8不应小于0.5,也不宜大于.2.5; 5柱的长径比/D不应大于20; 6轴向压力偏心率e/r。不应大1.0,e。为偏心距,r。为核心 混凝土横截面的半径。 6.4.3矩形铺管混凝土柱宣符合下列要求
表6.4.6圆形钢管混凝土柱考虑长细比影响的轴心受压 承我力折减系数
当时 N=0. 9A.f.(1+a)
当>时 N.0.9A.f.(1+V9+)
=A.f./(A.f.)
当e./r.>1. 55的
式中M圆形钢管混凝土柱的受弯承载力: N。—钢管混凝土短柱的轴心受压承载力,可按本规程第 6.4.6条计算。 6.4.11圆形钢管混凝土柱的局部受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42
(6. 5. 51)
V.0.308.f.bhba
V≤(0.28f.bhe)
式中V连梁的剪力设计值; 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 C50,取=1.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取尺=0.8; 47.
6.5.6钢板混避土连梁应符合下列构造要寸
6.5.7·钢连架的受弯承载力可按照普通钢梁计算。抗震设计时 钢连梁可分为弯曲屈服型和剪切屈服型两类,其设计要求应符合 表6.5.7的规定
表6.5.7抗设计时钢连深的设计要求
6.5.8钢连梁的或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无地震作用组合时,应取组合的勇力设计值, 2有地震作用组合时,连梁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 算
式中W 钢连梁的塑性截面模量;
麦6.5.10脸度内频极加劲前的设置费求
服费愿医,发货量蒸面高压为婴果
6.6伸臂桁架和腰拓架
6.6.1伸臂衍架和腰桁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架一核心简结构的适当楼层可设置伸臂桁架,必要时可 52
同时设置腰桁架;商或商中商结构可在适当楼层设置腰析架。 2伸臂税架设置在外柜架柱与核心简之间,宜对称布置;腰 桁架在外框架柱之间,沿结构周圈设置。凡设置伸臂桁架或腰桁 架的楼层都可称为加强层 3抗风设计的结构中,可来用伸臂桁架和/或腰桁架。 4抗震结构中设置加强层时,不宜采用刚度过大的伸臂桁架 和/或腰桁架,以避免加强层范围产生过大的刚度突变,应尽可能 减少出现薄弱层形成的不利效应。 5可沿结构高度布置在一个楼层(一道)或多个楼层(多道), 结构设计时应优化伸臂桁架(腰桁架)的布置数量和布置位置。加 漂层的数量应以满足结树侧尚厚度要求为限: 6.6.2伸臂税架和腰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伸臂桁架和腰桁架宜采用钢桁架。 2在抗震结构中,应费高加强层以及与加强层上、下相邻的 竖向构件的抗震能力。加强层及其上、下各一层中混凝土构件的 抗震构造措施,应按表4.4.1规定的结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特一 级时不再提高。 3计算伸臂桁架内力时,应考虑上、下弦杆的拉伸与压缩变 形。 4在结构施工阶段,应对伸臂架与核心筒之间的连接采取 措施,使二者之间可以相互竖向滑动,在结构竖向变形差基本消除 后再进行刷接。腰桁架与外框架柱之间也应采用刚性连接。 5当伸骨析架或腰桁架兼作转换层构件时,应验算其整问变 形及承载能力;在抗虚结构中还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安全性。 6在高烈度设防区,当在较高或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中设 置加强层时,可采用其构件和相邻构件在中震下不届服等性能设 计措施,保证在中震或大震作用下的安全。 设仙服络出业险场池产然利正式
6.6.3设置伸警架时的其他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能王核心简;可仪将上、下弦杆贯通;也可将伸臂格架伸入同 方向墙中,伸人长度不小于3倍伸臂桁架高度,伸人部分的上下翼 缘宜设置栓钉。在与伸臂架连接部位的混凝土端内宜设置竖向 钢骨。伸臂桁架的上、下弦杆与外架柱可采用铰接连接,柱内宜 设置钢骨。 2加强层及其上下各一层的框架柱应加强,钢骨混凝土柱应 沿全柱高加密箍筋,钢柱的板件宽厚比限值应按设防烈度提高一 度的要求确定。 3应适当增强加强层上、下楼板的厕度,楼板厚度不宜小于 150mm,且不宜开较大的洞,楼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 且应配置双向双排钢筋
7.1.1构件连接应构造间单,传力明确,整体性好,安全日靠,经 济合理,施工方便。抗囊设计时,连接的破坏不应先于被连接构件 的破坏。 7.1.2高层建筑混合结构的构件连接应按本规程的规定设计。 本规程未作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7.2钢没与钢柱的连接
粉煤灰标准7.2.3案与柱的则接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连接的受弯承载力和受剪承载力应分别不小于其弯矩设
计值和剪力设计值,抗震设计时,连换的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计 值应分别取梁端截面的受弯承载力和受剪承载力,尚应按下列公 式验算连接的极限承载力:
欧梁连成一体,则可不考惠信心变钜的影响
7.3钢采与钢骨混凝十柱的连控
能源标准7.3钢梁与钢骨混凝土柱的连接
M,≥1.2M, V.≥1.2(2M./t.)+Vch
强螺栓连接及焊缝除应承受染端剪力V外,尚应承受偏心引起的 弯矩。偏心弯矩M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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