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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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设置于岩中的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 1.14 支挡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 的结构物
建筑技术论文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 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 总称。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E一主动土压力; Fk一一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 的竖向力值; Gs一一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 一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 矩值;
k一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 力值; o 基础底面处平均附加压力: Q一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轴心竖向力作用下桩基 中单桩所受竖向力。
2.2.2抗力和材料性能
A一一基础底面面积; 基础底面宽度(最小边长);或力矩作用方向的基 底面边长;
d一 基础埋置深度,桩身直径; ho 基础高度; H 自基础底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H. 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L 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 1一 基础底面长度; S 沉降量; u 一周边长度; 2o 标准冻结深度; 2n 地基沉降计算深度; 边坡对水平面的坡角。 R
α 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o 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山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0.1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 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 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
表3.0.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0.2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 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1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 验算:
注:1地基主要受力层系指条形基础底面下深度为3b(b为基础底面宽度),独立 基础下为1.5b,且厚度均不小于5m的范围(二层以下一般的民用建筑 除外); 2地基主要受力层中如有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的土层,表中砌体承重 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要求; 3表中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均指民用建筑,对于工业建筑可按厂房高 度、荷载情况折合成与其相当的民用建筑层数; 4表中吊车额定起重量、烟窗高度和水塔容积的数值系指最大值
注:1地基主要受力层系指条形基础底面下深度为3b(b为基础底面宽度),独立 基础下为1.5b,且厚度均不小于5m的范围(二层以下一般的民用建筑 除外); 2地基主要受力层中如有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的土层,表中砌体承重 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要求; 3表中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均指民用建筑,对于工业建筑可按厂房高 度、荷载情况折合成与其相当的民用建筑层数; 4表中吊车额定起重量、烟窗高度和水塔容积的数值系指最大值
3.0.4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其危 害程度; 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各岩土层的物 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 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 进行液化判别; 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 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 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 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 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士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边环 境的影响;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地下水控 制方法的建议;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 2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 合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 式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 为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 料;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 验资料。 3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当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 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察。 3.0.5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 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 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 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 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 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 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 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士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 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 组合:
5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 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 于1.0。
3.0.6地基基础设计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k应按下
1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k应按 确定:
Sk = Sck + SQ1k + de Sa2k +...... +中aSQnk
中:Sck一一永久作用标准值G的效应; SQik—一一第i个可变作用标准值Qk的效应; 一第i个可变作用Q:的组合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值。 2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k应按下式确定
Sk = SGk + da SQik +中?SQ2k +....+中an SQnk
式中:—第i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值。 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由可变作用控制的基本组合的效 应设计值Sd,应按下式确定:
Sd = YeSck + Yoi Soik + YQ2 y& SQ2k + ..... + Yon!
式中:Sk一一标准组合的作用效应设计值。 3.0.7地基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建筑结构的设 年限。
式中:Sk一一标准组合的作用效应设计值。 3.0.7地基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 年限。
4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
4.1.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 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 4.1.2作为建筑地基的岩石,除应确定岩石的地质名称外,尚 应按本规范第4.1.3条划分岩石的硬程度,按本规范第4.1.4 条划分岩体的完整程度。岩石的风化程度可分为未风化、微风 化、中等风化、强风化和全风化。 4.1.3岩石的坚硬程度应根据岩块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f按表 4.1.3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和极软岩。当缺乏饱 和单轴抗压强度资料或不能进行该项试验时:可在现场通过观察 定性划分,划分标准可按本规范附录A.0.1条执行。
表4.1.3岩石坚硬程度的划分
4.1.4岩体完整程度应按表4.1.4划分为完整、较
4.1.4岩体完整程度应按表4.1.4划分为完整、较完整、较破 碎、破碎和极破碎。当缺乏试验数据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0.2 条确定。
表 4.1.4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注:完整性指数为岩体纵波波速与岩块纵波波速之比的乎方。选定岩体、岩块测 定波速时应有代表性
碎石土可按表4.1.5分为漂石、块石、卵石、碎石、圆砾和 角砾。
表4.1.5碎石土的分类
注: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栏从上到下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1.6碎石土的密实度,可按表4.1.6分为松散、稍密、中密 实。
表4.1.6碎石土的密实度
注:1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的卵石、 碎石、圆砾、角砾;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 碎石土,可按本规范附录B鉴别其密实度;
2表内N63.5为经综合修正后的平均
4.1.7砂土为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粒
1.7砂王为粒径天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 天于0.075mm的颗粒超过全重50%的土。砂土可按表4.1. 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和粉砂。
表 4. 1.7砂士的分类
应根据粒组含量栏从上到下以最先符合
4.1.8砂土的密实度,可按表4.1.8分为松散、稍密、中密、 密实。
表 4. 1. 8砂土的密实度
注:当用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判定砂上的密实度时,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1.9黏性土为塑性指数I.大于10的土,可按表4.1.9分 土、粉质黏土。
表 4. 1.9黏性土的分类
注:塑性指数由相应于76g圆锥体沉人土样中深度为10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 而得。
.1.10黏性土的状态,可按表4.1.10分为坚硬、硬塑、可 软塑、流塑
表4.1.10黏性士的状态
注:当用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判定黏性土的状态时,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4.1.11粉土为介于砂土与黏性土之间,塑性指数I小于或等 于10且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的土。 4.1.12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 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 的黏性土。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小于1.5但大于 今有大昌主分解的庭
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特性,具自由膨胀率大于或等于 40%的黏性土。
1.16湿陷性土为在一定压力下浸水后产生附加沉降,其湿 数大于或等于 0. 015 的土。
4. 2 工程特性指标
4.2.1的工程特性指标可来用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以及静 力触探探头阻力、动力触探锤击数、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载荷 试验承载力等特性指标表示。
4.2.2地基土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值 及特征值。抗剪强度指标应取标准值,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 载荷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深 层地基。两种载荷试验的试验要求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C、D 的规定。
4.2.4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可采用原状土室内剪切试验、无侧
限抗压强度试验、现场剪切试验、于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测定 当采用室内剪切试验确定时,宜选择三轴压缩试验的自重压力下 预固结的不固结不排水试验。经过预压固结的地基可米用固结不 排水试验。每层土的试验数量不得少于六组。室内试验抗剪强度 指标Ck、Pk,可按本规范附录E确定。在验算坡体的稳定性时, 对于已有剪切破裂面或其他软弱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应进行野外 大型剪切试验
4.2.5土的压缩性指标可米用原状土室内压缩试验、原位浅层 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旁压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土的压缩性指标可米用原状土室内压缩试验、原位浅层
试验,其压力的施加应与实际的加卸荷状况一致。
4.2.6地基土的压缩性可按力为 100kPa,力,为 200
5. 1 基础埋置深度
5.1.1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 础的形式和构造; 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5 地基士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5.1.2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当上层地基的承 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宣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 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5.13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 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 稳定性要求。 5.1.4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筱 形基础其理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 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宣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 5.1.5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 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当基础理置在易风 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5.1.1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5.1,3高层建筑基础的理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
5.1.7季节性冻土地基的场地冻结深度应
&d = Zo· 中s· 中w· 中
注:环境影响系数一项,当城市市区人口为20万~50万时,按城市近郊取值;当城 市市区人口大于50万小于或等于100万时,只计入市区影响;当城市市区人口超 过100 万时,除计入市区影响外,尚应考虑 5km以内的郊区近郊影响系数。
5.1.8季节性冻土地区基础理置深度宜大于场地冻结深度。对 于深厚季节冻土地区,当建筑基础底面土层为不冻胀、弱冻胀 冻胀土时:基础埋置深度可以小于场地冻结深度,基础底面下允 许冻土层最大厚度应根据当地经验确定。没有地区经验时可按本 规范附录G查取。此时,基础最小埋置深度dmin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max一一基础底面下充许冻土层最大厚度(m)。 5.1.9地基土的冻胀类别分为不冻胀、弱冻胀、冻胀、强冻胀 和特强冻胀,可按本规范附录G查取。在冻胀、强冻胀和特强 冻胀地基上采用防冻害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基础,基础侧表面应回填不冻胀的 中、粗砂,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对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基础 可采用基础、保温性基础、自锚式基础(冻土层下有扩大板或 扩底短桩),也可将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做成正梯形的斜面基础 2宜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地表排水条件好的建筑场 地。对低洼场地,建筑物的室外地坪标高应至少高出自然地面 300mm~500mm,其范围不宜小于建筑四周向外各一倍冻结深 蔓距离的范围。 3应做好排水设施,施工和使用期间防止水浸入建筑地基 在山区应设截水沟或在建筑物下设置暗沟,以排走地表水和 潜水。 4在强冻胀性和特强冻胀性地基上:其基础结构应设置钢
筋混凝王圈梁和基础梁,并控制建筑的长高比。 5当独立基础连系梁下或桩基础承台下有冻土时,应在梁 或承合下留有相当于该王层冻胀量的空隙。 6外门斗、室外台阶和散水坡等部位宜与主体结构断开 散水坡分段不宜超过1.5m,坡度不宜小于3%:其下宜填入非 东胀性材料。 7对跨年度施工的建筑,人冬前应对地基采取相应的防护 措施;按采暖设计的建筑物,当冬季不能正常采暖时,也应对地 基采取保温措施
基础底面的压力,应符合下列
中: pk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 力值(kPa);
Pkmax ≤1. 2 f.
式中: pkmax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大 压力值(kPa)。
式中: Fk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项 面的竖向力值(kN); Gk一—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kN); A一一基础底面面积(m)。
Fk+Gk Mk pismax A W Fk+Gk Mk Pkmin W
式中:Mk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 矩值(kN·m);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 矩值(kN·m); 基础底面的抵抗矩(m);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小
3当基础底面形状为矩形且 偏心距e>b/6时(图5.2.2),pkmax 应按下式计算:
2(Fk+Gk) 3la
式中:— 垂直于力矩作用方向的 基础底面边长(m); a 合力作用点至基础底面 最大压力边缘的距离
图5.2.2偏心荷载(e6/6)
下基底压力计算示意 6一力矩作用方向基础底面边长
5.2.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 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5.2.4当基础宽度天于3m或理置深度天于0.5m时,从载荷试 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经验值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
5.2.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 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经验值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 应按下式修正:
式中:f一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fak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按本规范第5.2.3条 的原则确定; h、d 基础宽度和埋置深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按基
底下土的类别查表5.2.4取值 y一一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kN/m),地下水位以下 取浮重度; b基础底面宽度(m),当基础底面宽度小于3m时按 3m取值,大于6m时按6m取值; Ym一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kN/m),位于 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层取有效重度; d一一基础理置深度(m),宜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 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但填土在 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 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形基础或筱基时,基础埋置 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 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注:1强风化和全风化的岩石,可参照所风化成的相应土类取值,其他状态下的 岩石不修正: 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本规范附录D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时n取0; 3 含水比是指土的天然含水量与液限的比值; 4大面积压实填土是指填土范围大于两倍基础宽度的填土。
注:1强风化和全风化的岩石,可参照所风化成的相应土类取值,其他状态下 岩石不修正: 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本规范附录D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时取0; 3 含水比是指土的天然含水量与液限的比值; 4 大面积压实填土是指填土范围大于两倍基础宽度的填土。
当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0.033倍基础底面宽度时,根据
广场标准规范范本5.2.5当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0.033倍基础底面宽度时
当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0.033倍基础底面宽度时,根据 亢剪强度指标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计算,并应满 彩要求:
fa=Mo+MaYmd+M.Ck
式中:f 由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a) ; Mb、Ma、M 承载力系数,按表5.2.5确定; b一基础底面宽度(m),大于6m时按6m取值,对 于砂土小于3m时按3m取值; Ck一一基底下一倍短边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土的黏聚力标 准值(kPa)。
表 5.2.5承载力系数 Mh、M、M
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注:k一基底下一倍短边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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