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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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件在其有效约束点间的几何长度乘以考虑杆端变形情况和 所受荷载情况的系数而得的等效长度,用以计算构件的长细比。 计算焊缝连接强度时采用的焊缝长度。

    2. 1. 15 长细比 slenderness ratic

    在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计算中,按临界力相等的原则,将 格构式构件换算为实腹构件进行计算时所对应的长细比或将弯扭 与扭转失稳换算为弯曲失稳时采用的长细比

    档案标准.1.17支撑力nodal bracing

    2. 1. 17 支撑力

    为减小受压构件(或构件的受压翼缘)的自由长度所设置 向支承处,在被支撑构件(或构件受压翼缘)的屈曲方向,所需放 于该构件(或构件受压翼缘)截面剪心的侧向力。

    2.1.18无支撑纯框架

    unbracedframe

    2. 1. 19强支撑框架

    2.1. 19强支撑框架

    在支撑框架中,支撑结构(支撑桁架、剪力墙、电梯井等)抗便 移刚度较大,可将该框架视为无侧移的框架。

    2.1.20弱支撑框架

    在支撑框架中,支撑结构抗侧移刚度较弱,不能将该框架 无侧移的框架,

    2. 1.21 摇摆柱

    2.1.23球形钢支座

    spherical steel bearing

    使结构在支座处可以沿任意方向转动的钢球面作为传力 接支座或可移动支座。

    满足支座位移要求的橡胶和薄钢板等复合材料制品作为 支座反力的支座。

    2. 1. 25 主管 chord member

    钢管结构构件中,在节点处连续贯通的管件,如桁架中的弦

    2. 1. 26 支管

    2.1.26 支管 bracing membe

    钢管结构中,在节点处断开并与主管相连的管件,如桁架 主管相连的腹杆。

    2.1.30空间管节点

    由一一块以上的钢板(或型钢)相互连接组成的构件,如工 截面或箱形截面组合梁或柱。

    由混凝土翼板与钢梁通过抗剪连接件组合而成能整体受 梁。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设计值

    2. 2.2 计算指标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长度系数; —一用于计算梁整体稳定的参数; 腹板受压区有效宽度系数; P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一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Pp 山…“集中荷载的增大系数; 山山二 用于计算直接焊接钢管节点承载力的参数。

    长度系数; —一用于计算梁整体稳定的参数; 腹板受压区有效宽度系数; P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一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Php, 山 ~集中荷载的增大系数; 山山 用于计算直接焊接钢管节点承载力的参数

    3.1.1本规范除疲劳计算外,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

    .1本规范除疲劳计算外,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 十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1.2承重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强度破坏、疲劳破 坏和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结构和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 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正 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 性能的部损坏(包括混凝土裂缝)。

    3.1.4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

    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时,应采 用荷载标准值。

    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时,应

    准值不乘动力系数。 计算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疲劳和挠度时,吊车 荷载应按作用在跨间内荷载效应最大的台吊车确定。

    3.2荷载和荷载效应计算

    3.2.1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 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 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采用,其中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5。 注:对支承轻屋面的构件或结构(条、屋架、框架等),当仅有一个可变荷载且受 荷水平投影面积超过60m时,遥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取为0.3kN/m。

    3.2.1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 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的规定菜用。 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

    3.2.1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

    3.2.2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强

    3.2.2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强

    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制动结构、柱相互间的连 接)的强度时,应考虑由吊车摆动引起的横向水平力(此水平力不 与荷载规范规定的横向水平荷载同时考虑),作用于每个轮压处的 此水平力标准值可由下式进行计算:

    H. αPk.max

    3.2.3计算屋盖架考悬挂吊车和电动葫芦的荷载时,在后 跨间每条运行线路上的台数:对梁式吊车不宜多于2台;对电动 芦不宜多于1台。

    3.2.4计算冶炼车间或其他类似车间的工作平台结构时,由检

    材料所产生的荷载,可乘以下列折减系数:

    主梁: 柱(包括基础):

    3.2.5结构的计算模型和基本假定应尽量与构件连接的实际 能相符合。

    3.2.6建筑结构的内力一般按结构静力学方法进行弹性分析, 合本规范第9章的超静定结构,可采用塑性分析。采用弹性分 的结构中,构件截面充许有塑性变形发展。

    α,Q: /0.2+1 2501 n.

    α2; ZN. Au 1 ZH.h

    3.3.1为保证承重结构的承载能力和防止在定条件下出现脆 生破坏,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 接方法、钢材厚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钢材牌 号和材性。 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Q235钢、Q345钢、Q390钢和Q420 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 钢材时,尚应符合相应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1焊接结构。 1)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 构。 2)工作温度低于20℃时的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荷载 但可不验算疲劳的结构以及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 的重要承重结构。 3)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一30℃的所有承重结构。 2非焊接结构。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20℃的直接承受动 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

    B.3.3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

    焊接承董结构以及童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

    3.3.4对于需要验算疲劳的焊接结构的钢材,应具有常温冲击

    3.3.6当焊接承重结构为防止钢材的层状撕裂而采用Z向 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1 的规定。

    3.3.7对处子外露环境,主对谢独有特殊要求的或在腐独性气 态和固态介质作用下的承重结构,宜采用耐候钢,其质量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的规定。

    3.3.7对处于外露环境,对耐

    3.3.8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 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 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 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2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与主 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 C级》 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 4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 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 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 接副技术条件》GB/T3633的规定。 5圆柱头焊钉(栓钉)连接件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弧螺栓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的规定。 6铆钉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标件用碳素钢热轧圆钢》 GB/T715中规定的BL2或BL3号钢制成。 7锚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规 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中规定的 Q345钢制成。

    注: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 厚板件的夏度。

    :1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数金震的力学性能不 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和《低合金钢埋 弧焊用焊剂》GB/T12470中相关的规定。 2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8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 探伤确定焊缝质等级。 3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f,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f 4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载面中 较厦板件的厦度。

    4频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

    注:1A级螺栓用于d<≤24mm和1≤10d或1≤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 螺栓用于d>24mm或1>10d或1>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 直径,1为螺杆公称长度。 2A、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乳的充许偏差和孔塑 表面租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要求。

    注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类孔

    3.4.2计算下列情况的结构构件或连接时,第3.4.1条规定的强

    1单闻连接的单角钢: 1)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乘以系数 0. 2)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 等边角钢乘以系数 0.6十0.0015,但不大于 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乘以系数

    3.4.3钢材和钢铸件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表3.4.3

    4.3钢材和钢铸件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表3.4.3采用

    表3.4.3钢材和钢铸件的物理性能指标

    3.5结构或构件变形的规定

    3.5.1为了不影响结构或构件的正常使用和观感,设计时应对结 构或构件的变形(挠度或侧移)规定相应的限值。般情况下,结 构或构件变形的容许值见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当有实践经验 或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观感的原则对附录A 的规定进行适当地调整。 3.5.2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或铆钉)孔引起 的热面削

    3.5.3为改善外观和使用条件,可将横向受力构件预先

    拱大小应视实际需要而定、一般为恒载标准值加1/2活载标准 所产生的挠度值。当仅为改善外观条件时.构件挠度应取在恒 裁和活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挠度计算值减去起拱度

    4.1.1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者参见 本规范第4.4.1条),其抗弯强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Mx M. .Wnx X y.W.y N

    本规范第4.4.1条),其抗剪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VS S≤fJ Itw

    式中V计算截面沿腹板平面作用的剪力, S一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 I一毛截面惯性矩;

    f.一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3当梁上翼缘受有沿腹板平面作用的集中荷载、且该荷载处 设置支承加劲肋时,腹板计算高度上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应 式计算:

    又未设置支承加劲肋时,腹板计算高度上边缘的局部承压强 按下式计算:

    4.1.4在梁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处,若同时受有较大的正

    力和局部压应力,或同时受有较大的正应力和剪应力(如连续 部支座处或梁的翼缘截面改变处等)时,其折算应力应按下式计

    Vo?+? 003≤, J

    T、G. 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同一点上同时产生的正应

    4.2.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计算梁的整体稳定性:

    1有铺板(各种钢筋混凝土板和钢板)密铺在梁的受压翼缘 上并与其牢固相连、能阻止梁受压翼缘的侧向位移时。 2H型钢或等截面工字形简支梁受压翼缘的自由长度与 其宽度6之比不超过表 所规定的数值时

    厂房标准规范范本表4.2.1H型钢或等截面工字形简支梁不需计算 整体稳定性的最大1./b.值

    注:其他钢号的梁不需计算整体稳定性的最大1,b值·应取Q235钢的数值乘以 235:

    梁,;为受压翼缘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梁的支座处视为有侧向支承)。 4.2.2除4.2.1条所指情况外,在最大刚度主平面内受弯的构 件,其整体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

    Mx ≤J o.W.

    民用航空标准Mx M ew Y.W

    式中Wx、W 按受压纤维确定的对{轴和对y轴毛截面模量; 绕强轴弯曲所确定的梁整体稳定系数.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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