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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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内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管 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2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管,也可选用铜管、不锈钢管、 复合管和连接用软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3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 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室外燃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 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的有关规定

    燃气引人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应设置在套 ,并应留有沉降空间,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2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重要用户应在室外 阀门。 3燃气管道通过隔震层时,应在室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 设置地震感应器。地震感应器与切断阀连锁。 4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管道宜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应做防腐处理, 采取保温措施; 2高层建筑物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钢管或无 管,壁厚不得小于4mm:

    3立管的焊口及管件距建筑物门窗水平净距不应小 于0.5m。 6.2.5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设置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 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6.2.6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 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 宜采用门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 6.2.7燃气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2燃气水平干管不宜跨越建筑物的沉降缝。 6.2.8在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物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 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震支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及立管固定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应采用焊接,宜减少焊缝数量,不得使用螺纹 连接; 2)当立管的长度大于60m,小于120m时,应至少设置1 处抗震支承; 3)当立管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至少设置2处抗震支 撑,且应在抗震支承之间的中间部位采取吸收伸缩变 形的措施。 2水平管及水平管固定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管从立管分支至第一个水平管固定件处,均应采 用焊接连接: 2)从立管分支开口的水平管接口处,应采取吸收立管变 形的措施; 3)水平管的第一个水平管固定件应按建筑物抗震等级进 行抗震设计。 6.2.9室内燃气管道及设备应固定在主体结构上: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沿墙、柱、楼板和加热设备构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

    支架、管卡或吊架固定; 2管支架、管卡、吊架等固定件的安装不应妨碍管道的自 胀和收缩; 3管支架、管卡、吊架等固定件应计算自重、地震、伸缩、 的影响程度和间距

    节能标准规范范本支架、管卡或吊架固定; 2管支架、管卡、吊架等固定件的安装不应妨碍管道的自 胀和收缩; 3管支架、管卡、吊架等固定件应计算自重、地震、伸缩、 的影响程度和间距

    1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震动隔离装置; 2与外部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3设备与基础之间、设备与减震装置之间的地脚螺栓应能 水平地震力和垂直地震力。 2变压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就位后应焊接牢固,内部线圈应牢固固定在变压器 内的支承结构上; 2变压器的支承面宜适当加宽,并设置防止其移动和倾倒 位器; 3应对接人和接出的柔性导体留有位移的空间: 4油浸变压器上油枕、潜油泵、冷却器及其连接管道等附 及集中布置的冷却器与本体间连接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3蓄电池、电力电容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电池应安装在抗震架上: 2蓄电池间连线应采用柔性导体连接,端电池宜采用电缆 出线: 3蓄电池安装重心较高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4电力电容器应固定在支架上,其引线宜采用软导体。当 硬母线连接时,应装设伸缩节装置。 4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 求; 2靠墙安装的配电柜、通信设备机柜底部安装应牢固。当 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不够时,应将部与墙壁进行连接: 3当配电柜、通信设备柜等非靠墙落地安装时,根部应采 属膨胀螺栓或焊接的固定方式。当8度或9度时,可将几个 重心位置以上连成整体:

    4壁式安装的配电箱与墙壁之间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连接; 5配电箱(柜)、通信设备机柜内的元器件应考虑与支承结 构间的相互作用,元器件之间采用软连接,接线处应做防震 处理; 6配电箱(柜)面上的仪表应与柜体组装牢固。 7.4.5设在水平操作面上的消防、安防设备应采取防止滑动 措施。 7.4.6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 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7.4.7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应考虑地震时吊顶与楼板的相对 位移。

    7.5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7.5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7.5.1配电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电缆或电线; 2当采用硬母线设且直线段长度大于80m时,应每50m 设置伸缩节: 3在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内敷设的缆线在引进、引出和转 弯处,应在长度上留有余量; 4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地震时被切断的措施。 7.5.2缆线穿管敷设时宜采用弹性和延性较好的管材。 7.5.3引入建筑物的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进口处应采用挠性线管或采取其他抗震措施; 2当进户井贴邻建筑物设置时,缆线应在并中留有余量; 3进户套管与引人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 料密封。 7.5.4电气管路不宜穿越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宜靠近建筑物下部 穿越,且在抗震缝两侧应各设置一个柔性管接头;

    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在抗震缝两侧应设置伸 3抗震缝的两端应设置抗震支撑节点并与结构可靠连接。 5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线路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 敷设时,应使用刚性托架或支架固定,不宜使用吊架。当必 用吊架时,应安装横向防晃吊架; 2当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穿越 分区时,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并应在贯穿 附近设置抗震支撑; 3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的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应设置 节。 配电装置至用电设备间连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软导体; 2当采用穿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进口处应转 生线管过渡; 3当采用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进口处应转为挠性 过渡。

    8.1.1抗震支吊架在地震中应对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给予可靠保 护,承受来自任意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 8.1.2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 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8.1.3保温管道的抗震支吊架限位应按管道保温后的尺寸设计 且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 8.1.4抗震支吊架应根据其承受的荷载进行抗震验算。

    00时,调整系数取2.33。 表8.2.3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抗震支吊架最大 管道类别 间距(m) 剑向 纵向 新建工程刚性连接金属管道 12.0 24. 0 、热水及 防管道 新建工程柔性连接金属管道;非金属管 6. 0 道及复合管道 12, 0 然气、 新建燃油、燃气、医用气体、真空管、 力管道 压缩空气管、蒸汽管、高温热水管及其他 6.0 12, 0 有害气体管道 重风及 新建工程普通刚性材质风管 9. 0 18, 0 烟管道 新建工程普通非金属材质风管 4. 5 9.0 套管及 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梯 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 12. 0 24, 0 宽梯架、 托盘和 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梯 缆稽盒 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 6. 0 12. 0

    建工程最大抗震加固间距为上表数值的一半。

    水平地震力综合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agk=Ym5:S2amax (8.2.4) 抗震支吊架应根据所承受荷载按本规范第3.4节的规定 抗震验算,并调整抗震支吊架间距,直至各点均满足抗震荷 求。

    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本规范第 8.2.3条的规定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8.3.4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8.3.5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抗震支吊架间允许纵 向偏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管及电线套管不得大于最大侧向支吊架间距的1/16; 2风管、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不得大于其宽度 的两倍。 8.3.6水平管道应在离转弯处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 架。当斜撑直接作用于管道时,可作为另一侧管道的纵向抗震支 吊架,且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按下式计算: 2 (8.3.6) 式中:L一一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L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L一一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8.3.7当水平管道通过垂直管道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道与设 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水平管道距垂直管道0.6m范围内设置 侧向支撑,垂直管道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 8.3.8当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大于100或当斜撑杆件长细比 大于200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8.3.9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 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勾沉降的影响。 8.3.10水平管道在安装柔性补偿器及伸缩节的两端应设置侧向 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8.3.11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撑安装,垂直角度宜为 45°,且不得小于30° 8.3.12抗震吊架斜撑安装不应偏离其中心线2.5° 8.3.13沿墙敷设的管道当设有人墙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紧固 管道四周时,可作为一个侧向抗震支撑

    4单管(杆)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范围内设置第 震吊架; 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项部及底部设置四向 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 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可设置抗震支吊架; 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应设置侧 以向抗震支吊架。 5门型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 支撑; 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 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 架连接处; 、当管道上的附件质量大于25kg且与管道采用刚性连接 成附件质量为9kg~25kg且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时,应设 向及纵向抗震支撑

    4单管(杆)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范围内设置第 抗震吊架; 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项部及底部设置四向 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 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可设置抗震支吊架; 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应设置侧 从向抗震支吊架。 15门型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 支撑; 2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 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3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 架连接处; 4当管道上的附件质量大于25kg且与管道采用刚性连接 或附件质量为9kg~25kg且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时,应设 向及纵向抗震支撑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 《烟肉设计规范》GB50051

    1总则 2为了保证消防系统、应急通信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燃 共应系统等重要机电工程的震害可控制在局部范围内,避免造 大生灾害。 4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范》GB50011—2010中的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 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以及第3.7.1条 吉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 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此两条内容均为强 条文。为了使建筑机电工程与建筑相协调一致,故作为强制 求执行。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内容应包括地震作用计算和建筑机电 支架、连接件或锚固件的截面承载力抗震验算,同时也包括 规范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但不包括设备自身的抗震设计。 5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 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建 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 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 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 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 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 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 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 主灾害。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

    2.1术语 6抗震支吊架是对机电设备及管线进行有效保护的重要抗 施,其构成(如图1)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 图2)及抗震斜撑组成

    图1抗震支吊架示意图 1—长螺杆:2—设备或管道等;3—螺杆紧固件:4—C形槽钢 5快速抗震连接构件:6抗需连接构件

    侧向抗震支吊架(如图3)用以抵御侧向水平地震力 纵向抗震支吊架(如图4)用以抵御纵向水平地震力 单管(杆)抗震支吊架(如图5)是由一根承重吊架和 科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 0门型抗震支吊架(如图6)由两根及以上承重吊架和横 亢震斜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

    3.1.2.本条对机电工程重要机房的设置要求作出了规定。所谓 机电工程重要机房,如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锅炉房、制冷 机房、热交换站、配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通信机房、消防控 制室、安防监控室等。 3.1.6本条对不需抗震设防的设备作出了规定,对于需进行抗 震设防的大于1.8kN的设备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2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 0.7m的风管系统 4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 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3.1.7抗震支吊架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根部构造如图 7图13所示

    图10作用C形槽钢的吊杆根部构造示意图(钢结构) 1一焊接连接;2一螺杆:3加强型C形情钢

    图11作用C形槽钢抗震连接构件根部构造示意图(钢结构) 焊接连接:2抗震连接构件:3一加强型C形槽钢

    图12作用于钢的抗震连接构件根部错固连接构造示意图(钢结构) 1一抗震连接构件

    图13作用于钢梁的抗震连接构件根部焊接连接构造示意图(钢结构) 1一抗震连接构件

    3.1.8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 他方式(如燃气管道穿越隔震层时应在室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并 应设置地震感应器),以适应隔震层在地震作用下的水平位移 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架。 3.1.9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底部采用膨胀螺栓或螺栓固定结构楼 板上时,地脚螺栓的规格尺寸应根据其所承受的拉力和剪力计算

    图14设备项部无连接结构件支撑加固的地脚螺栓计算简图 地脚螺检

    1一地脚螺栓 地脚螺栓的拉力,应按下式计算: 77;·L (1) N. 地脚螺栓的拉力(N); YEh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1.3; FH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N); hG 设备重心高度(mm); G 非结构构件的重力(N): 71 设备倾倒时,承受拉力一侧的锚固螺栓总数: L 螺栓间距(mm); V 一 每个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mm)。 地脚螺栓的剪力,应按下式计算: N=FH (2) 7 N、一一地脚螺栓的剪力(N); 7一一地脚螺栓的数量 据上式计算出的N.和N.值,还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N,≤N (3)

    1)防滑铁件的板厚,应按下式计算,

    表值和折算的支架或连接件结构的自重); 重力加速度; K一一支架(连接件)结构的侧移刚度,取施加于质点上 的水平力与它产生的侧移之比。除考虑自身材料性 质外,应根据其支承点的实际连接状态,分别采用 刚接、铰接、弹性连接或滑动连接等简化的力学模 型计算。

    一一防滑铁件螺栓孔中心至外边的距离。 根据上式计算出的N.和N,值,还应满足公式(3)~(5) 求。

    1、3.2.2建筑的场地类别,应该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 覆盖层厚度划分为四类,具体由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进行工程 后确定。 抗囊构造措施不同于抗震措施,二者的区别见现行国家标准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2.1.10条和第2.1.11 本规范对I类场地,仅降低抗震构造措施,不降低抗震措施 其他要求。对Ⅲ类、IV类场地仅提高抗震构造措施,不提高 措施中的其他要求。 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同样或相近的建筑,建造于I类场 震害相对较轻,建造于Ⅲ类、IV类场地震害较重。Ⅱ类场地 调整。 关于场地分类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50011—2010第4.1.6条的规定。 3.3地震影响

    表1建筑非结构构件的功能系数

    表2不同性能状况下建筑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选取建议

    尔对八 行。 4计算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振周期时,一般采用单质点模 对于支承条件复杂的机电设备,其计算模型应符合相关设备 的要求。条文中建筑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 时一般是指高位水箱、出屋面的大型塔架等。 5位置系数:凡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应按时 析法计算结果调整项点的取值(取顶部与底部地震绝对加速 应的比值)。 对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和表3所列高度范围的高层 ,结构的抗震设计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

    表3采用时程分析法的房屋高度范围

    3.4.7楼面反应谱计算的基本方法是随机振动法和时程分析法, 当非结构构件的材料与主体结构体系相同时,可直接利用一般的 时程分析软件得到;当非结构构件的重力很大,或其材料阻尼特 与主体结构明显不同,或在不同楼层上有支点,需采用能考虑 这些因素的技术软件进行计算。通常将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 简化为支承于结构的单质点体系,对支座间有相对位移的建筑机 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则采用多支点体系,按相应方法计算。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取决于设防烈 度、场地条件、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与结构体系之间的周期 比、质量比和阻尼,以及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在结构的支承 立置、数量和连接性质。 3.5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与结构体系的连接构件和部件,在地震时 造成破坏的原因主要是:①电梯配重脱离导轨;②支架间相对位 移导致管道接头损坏;③后浇基础与主体结构连接不牢或固定螺 栓强度不足造成设备移位或从支架上脱落;④悬挂构件强度不足 导致电气灯具坠落;③不必要的隔振装置,加大了设备的振动或 发生共振,反而降低了抗震性能等。 3.5.4在设防烈度地震下需要连续工作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包 括应急配电系统、消防报警及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灭火 系统、通信系统等。 3.5.5侧向支撑保护管线不会产生侧向位移,纵向支撑则保护 管线不会产生纵向位移

    3.5.5侧向支撑保护管线不会产生侧向位移,纵向支撑则保护

    本条对多层、高层建筑及不同设防烈度的建筑的室内绍 非水用管材及其连接方式的选择分别作出了规定。除高层建 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的给水、热水、污废水排水干管、立 营材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建筑的所有给水、排水用管材均按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要求选用。 药层建筑及9度地区建筑采用的排水管是适用于建筑排水柔 接口铸铁管及管件,其产品标准为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排 主接口承插式铸铁管及管件》CJ/T178一2013。 本条的第1款、第4款、第5款、第6款规定了给水、排水 穿越抗震缝、内墙、楼板、地下室外墙、基础的管段应采取 抗震措施,这些措施中的大部分内容在常规设计中也需采用。 1款中抗震动措施可采用设波纹管伸缩节等方式。 2款规定8度、9度的高层建筑给水系统不宜采用减压阀 区供水的方式,以免供水总立管故障时同时影响几个分区 3款明确了给水、热水和消防管道设置抗震支承的条件及 求。对于要求设置防晃支架的高压消防管道,由于抗震支 晃支架功能类似,为了避免重复设置又保证使用安全,本 了在重复处可只设抗震支承。 6款规定管道穿地下室外墙或基础处的室外部位宜设置波 缩节,是为防止地震时管道断裂。但埋地的波纹管伸缩节 套管保护或采用直埋地专用产品。 本条对室内给水排水设备、构筑物、设施的选型及抗震 了下列规定

    第1款规定金属、玻璃钢制品的生活、消防给水箱宜用圆形 或方形水箱,这两种水箱应力分布较均匀,整体性好,即抗震性 能较好。 第2款规定低位生活贮水池(箱)、消防水池、低区水泵房 等设施、构筑物及设备间等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即有地下室 时宜布置在地下室,无地下室时宜布置在底层,这样,地震时 对其造成的破坏相对轻,次生灾害小,且易于修复。 第3款规定了高层建筑的中间水箱(池)、高位水箱(池)及机房 应(或宜)靠建筑物中心布置。目的是地震时减少水箱等偏离中心造 成的偏心力矩,减少水箱等的位移,以及减少因此造成的次生灾害。 第4款规定设备、设施、构筑物周围应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尤其是与其连接的进、出水管等部位应有一定的空间,以保证地 震时连接管件等破坏能及时修复

    第5款规定给水水箱、水加热 器等运行时不产生振动的设备、设 施的基础底座或本体应与结构底板, 楼板牢固固定,以防地震时倾斜 倾倒、做法参见图16、图17

    第6款规定了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水泵等运行中有振 设备应设防振基础及限位器固定,如图18所示。

    4.2建筑小区、单体建筑室外给水排水

    4.2建筑小区、单体建筑室外给水排水

    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 GB50032中对室外给排水管道构筑物等的抗展设计有详 ,建筑小区及单体建筑的室外给排水管道的管道系统、敷 及室外水池、水塔、水泵房等设置与市政室外给水排水系 一致,因此,除本节另有规定的条款外,其他抗震设计内 按该规范执行。 本条对室外给水排水管材作出了规定。其中第1款~第

    3款分别规定给水、热水、消防给水管管材,选材的原则一是选 择强度高、防腐并具有一定延性的金属管或塑料与金属复合管, 二是当给水管选用球墨铸铁管时,因其延性较差,应该采用橡胶 圈密封之类的柔性接口连接。 第4款规定了排水管用管材及应采用柔性接口的连接方式 禁止采用陶土管、石棉水泥管等刚度差、延性差的管材。 第5款规定了7度、8度且地基土为可液化地段的室外埋地 给水、排水管道不得采用塑料管,因这种地段地震时饱和水可能 液化,温度很高,塑料管易熔化或破坏。9度的地区,因其地震 时破坏力大也作同类规定。 4.2.3、本条对管道的布置与敷设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1款规定室外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管宜采用理地敷设或管 沟敷设,并应避开高坎、深坑和崩塌滑坡地段,这样可以减少地 囊力引起的管道破坏。本款还对建筑小区、建筑室外给水干管的 环状布置及引入管的根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尽量保证地震时 的生活与消防供水。 第2款规定室外热水管的敷设与布置除有部分同室外给水管 外,还规定了当设防烈度为9度时,宜采取管沟敷设,结合管道 防伸缩采取抗震防变形措施(如设伸缩节)、保温材料应具有柔 性等,这些特殊要求都是依据热水管自身的特点而提出的。 第3款规定大型建筑小区,即建筑面积大、占地面大的建筑 小区的排出管宜采用两条或多条,并在有条件时,(如具有两条 排出管相距不远,且管底标高相近等条件)应增设连通管。对于 雨水排水管,如出口处有小河或水体时亦应设置事故排出口。 4.2.4~4.2.6对建筑小区室外设置的水池、水塔、水泵房等主 要构筑物的形式、布置及配管作出了规定。 规定了水池、水塔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相应的几何形 状,水池、水塔的进、出水不应共管,所有连接管不应采用塑料 管材,配管与水池、水塔之连接均应采用柔性连接管件。还规定 了水塔距其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以防其倒塌时破坏附近建筑物

    身安全。 对室外水泵房作了毗邻水池、缩短连接管道的规定,并要求 内的管道应有牢靠的横向支撑,沿墙敷设管道应作支架和托 避免晃动。

    5.1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

    5.1.1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管材选用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通 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规定执行。 5.1.2抗震缝两侧主体结构位移不一致,对管道产生应力破坏, 管道柔性接头门型查头和伸缩节,以吸纳应力变形 5.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地震灾害极易伴随火灾发生,防排 烟系统是为了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之一,要求防排烟设备和 管道与建筑主体紧固固定,避免因地震见动等造成的脱落等 破坏。 地震也容易导致建筑内使用有危害气体的场所发生泄漏事 故,对人员产生危害,要求事故通风系统在建筑主体未发生璟 时,能够迅速恢复运转把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避免二次危害。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的支吊架严格采用具有 抗震功能的支吊架,按技术要求采购及安装。 5.1.5本条对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构筑物、设施的选 型、布置与固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1款燃料自身发生泄漏对建筑内人员带来危险,有压锅炉 及连接管道等破坏也会导致二次危害,锅炉房宜在主体之外独立 建设。当布置在非独立建筑物内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 计规范》GB500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 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第3款制冷机房、换热站等站房中的设备质量较大,重心越 低,地震位移越小,导致的破坏也越低。 第5款运转时不产生振动的设备、设施,与主体结构应采用

    连接,地震时与主体不产生位移,连接管道用柔性接头,可 因管道位移产生的应力破坏。 第6款运转时产生振动的设备、设施,在防震基础的四周及 ,设刚性限位设施,对位移加以约束。连接管道用柔性接 可减少因管道和设备、设施相对位移产生的应力破坏。 5.2室外热力系统 3第4款建筑物内热力系统在地震导致破坏后,在室外能 地切断热力供应,减少对室外热力管网上其他用户的影响。 第8款要求在断裂带两侧的管道上,距断裂带有一定的距离 置紧急关断阀

    6.2.2本条规定了引入管阀门布置的要求。规定“对重要用户 应在室外另设阀门”,这是为了万一在用气房间发生事故时,能 在室外比较安全地迅速切断燃气,有利于保证用户的安全。重要 用户系指:国家重要机关、宾馆、大会堂、大型火车站和其他重 要建筑物等,具体设计时还应听取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 确定。 6.2.3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部分建筑物设置了隔震层,对燃 气管道要求为“地震情况下仍要保证燃气不发生泄漏、地震位移 量要求考虑360°的位移量”。 因此,为了使燃气管道在发生地震时能够缓冲防震层与基 础构造物之间产生的最大变位量,除了根据管径来设置柔性连 接,并在通过防震层的燃气管道前后设置固定支架外,还在室 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同时设地震感应器,是为了万一在发生 地震时,能在室外比较安全地迅速切断燃气,有利于保证用户 的安全。 本条主要是根据日本《燃气抗震设计》和国内实际做法规 定的。 6.2.5高层建筑物立管的自重和热胀冷缩产生的推力,在管道 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设计、管道补偿设计上是必须要考的,否 则燃气管道可能出现变形、折断等安全问题。 6.2.6室内燃气管道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工作温度下的极限变形 否则会使管道热胀冷缩造成扭曲、断裂,一般可以采用室内管道 的安装条件做自然补偿。当自然条件不能调节时,必须采用补偿 器补偿。

    7室内燃气水平干管尽量不穿建筑物的沉降缝,但有时不 整免,故规定为不宜。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8主要是根据日本《超高层建筑物燃气抗震设计》和国内 示做法规定的。

    措施,同时应考虑桌子与地面或活动地面之间的抗震措施。 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等设备 部件若因安装固定不当,在受到地震的震动后从屋面掉下, 威胁地面人员的生命,故应避免设置在最顶层及靠近女儿墙 置,并应采取措施,以避免二次灾害。 7由于顶棚、灯具、楼板在地震过程中因材质不同引起震 偏差也不一致,所以应考虑发生脱落和移位。 7.5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1电线、电缆、接地线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伸缩余量,防 震时被切断影响电力恢复及人身安全。 3地震时要考虑建筑物和地基发生位移。

    8.2抗震支吊架计算

    8.2.5抗震支吊架构件所选节点大样的各构件标称负荷均不得 低于该节点设计地震力作用负荷。当抗震连接部件选定后,应绘 制安装节点详图。详图包括:抗震节点图纸编号、抗震构件名称 或编号、抗震构件数量等内容。 在选择抗震支吊架类型后,应根据抗震支吊架自身荷载进行 抗震支撑节点验算,并调整抗震支吊架间距,直至各点均满足抗 震荷载要求,验算公式参照本规范第3.4节。当α计算值小于 0.5时,按0.5取值。如图纸变更必须有设计人员经过验算之后 方可变更。具体验算步骤及内容如下: 1逐点划分各抗震支吊架重力荷载范围,并计算建筑机电 工程设施水平地囊作用标准值F及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内 力组合设计值S。当计算干管侧向支吊架重力荷载时应将下一级 支管同向重力荷载计算在内: 2斜撑及抗震连接构件的强度验算: 3吊杆的强度验算; 4斜撑及吊杆的长细比验算; 5 各锚固体的强度验算,包括斜撑锚栓、吊杆锚栓等; 6 管束的强度验算。 8.3抗震支吊架设计 8.3.1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图19)。 8.3.2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 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例如:刚性连接金属管道长为24m, 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12m。首先于两端加设侧向支撑,再依 61

    图19水平直管段抗震支吊架设置 1一抗震支吊架

    12m设置侧向支撑(图20)

    图20水平直管段中部增设抗震支吊架示意 批能支品架

    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 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本规范第 3条要求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例如:刚性连接金 道长为36m,按最大24m的间距依次设置纵向支撑,直至 支撑间距均满足要求(图21)

    图21水平直管段纵向抗震支吊架设置示意 1一抗震支吊架:2一纵向拉需支吊架

    固定资产标准管、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不得大于其宽度的两倍(图 22)

    图22刚性连接水平管道纵向偏移示意 一抗震支吊架

    8.3.6水平管线在转弯处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若斜撑直接作用于管线,其可作为另一侧管线的纵向抗震支吊架 (图23)。例如:纵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24m,侧向抗震支吊 架最大间距12m,则双向抗震支吊架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 2 最大纵向间距18.6m 小于0.6m ? 【小于0.6m

    8.3.7当水平管线通过垂直管线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线与设 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水平管线距垂直管线600mm范围内设 置侧向支撑焊接钢管标准,垂直管线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 (图24)。 8.3.9要求不得将抗震支吊架安装于非结构主体部位,如轻质 墙体等。 8.3.14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套管可限制立管在水 6.3

    图24管线与设备连接时抗震支吊架设置示意

    向的位移,可作为水平方向的四向抗震支撑使用。管道中的 如阀门等,当其质量大于25kg时,为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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