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90-2010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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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试样台账应作为施工资料保存
5.5.5试样台账的格式可按本规范附录D热行。通用越样台量
5.6.1现场试验人员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有关标准的规定人防标准规范范本,将标
5.6.1现场试验人员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将标 识后的试样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5.6.2现场试验人员应正确填写委托单,有特殊要求时应注明。 5.6.3办理委托后,现场试验人员应将检测单位给定的委托编 号在试详台账上登记。
5.7.1现场试验人员应及时获取检测试验报告,核查报告内客。 当检测式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施工项目 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5.7.2检测试验报告的编号和检测试验结果应在试样台账上 登记。 5.7.3现场试验人员应将登记后的检测试验报告移交有关人员。 5.7.4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蒙抽撤、替换或修改。 5.7.5检测试验报告中的送检信息需要修改时,应由现场试验 人员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并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涉及 见证检测报告送检信息修改时,尚应经见证人员同意并签字。 5.7.6.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等质量 问题,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应对 质量间题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5.8.1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及标准的要
求确定。 5.8.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 员担任。 5.8.3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办理 书面变更手续。 5.8.4需要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速检前 通知见证人员。 5.8.5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 见证记录。 5.8.6检测机构接收试样时应核实见证人员及见证记录,见证 人员与备案见证人员不符或见证记录无备案见证人员签宇时不得 接收试样。 5.8.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数量和比例是否 满足有关规定
续表A续表A疗名称主婴检测多效取样依据序类名称号别(复试项目)号别(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取桦依据拉神强度制晶型膨服《高分了助水村料第3部烧结普酒砖抗压强度洗结首进砖》GD6101扯断伸长举橡胶分遇水影胀橡胶GB/瓷缩多孔砖《烧结多孔砖》GB13541本积除胀倍率T18173.3烧结空心砖《烧结空心砖和空心期快》和空心动块抗压强度GB 13545高退流消性献子型影胀<高分子防水材料第3部燕压灰沙《蒸压灰砂空心砖》JC/低温试验退水影服橡胶》GB/室心砖T 637橡胶T 18173.3抗压强度体积腾账倍率《初媒款张>JC239及抗折强度《燕压灰砂砖)GB11945立粘结性粉炼庆翻块(粉煤灭耐块》JC238聚筑建筑低退柔性研建筑密封胶》JC普通混资土抗压强程小型空心询决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画密封胶工度T483块》GB8239轻集科混上强度等级前热度(地下工程除外)小型空心块&轻集料港凝土小型空心扣出度等级块》GB/T15229拉伸粘结性蒸压加气立方体抗压强度水蒸压加气混提土翻块果氨能建筑低温柔性《聚氧醋建筑生封胶)JC/混凝上面块材干密度GB 11963鲜施工皮T482人造木板、谢高甲醛释放量《宝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遣饰面人造或游高甲醛含量板及其制品中甲醛轻故限量削热度(地下工程除外)木板GD18580拉伸粘结性室内用放射性《天然花岗石建筑根材)花岗石CB/T 18601丙烯酸酯建低温柔性《丙烯敢脂建筑密封胶》外墙陶路吸水率筑密射胶放工座JC/T 484抗冻性(适用于塞冷地区)陶密专》GB/T4100耐热度(地下工程除外)弯曲强座石材东融错环层压据揭度(通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造验建筑用硅拉伸粘结性《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手寒冷地区)改机范GB5U210结构密封胶GB16776墙1铝塑复合板180°离强度建筑幕增用铝塑复合板提折强度村GB/T17748水泥基渗透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传热数结晶型防水谋基面粘结强度料》GB18445玻璃遮阳系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材料软诊压力可见光进射比收规范》GB50411中空玻璃鳞点2021
1为便一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领”,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带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间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间,采 用“可” 2条文口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热行”。
引用标准名录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4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I146 5建筑地整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热范》GB50202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GB50204 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13《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14《碳索结构钢”GB/T700 15《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热固技 术条件GB/T1231 16《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 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B1499.2 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19《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2975 20硼筑水泥》GB/T3183 2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
总则 3.8 术语 基本规定 40 检测试验项月 4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 4.3工程实本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 管理要求 5.2人员、没备、环境及设施 5.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5.4 试样与添识 5.5 试样台贩 5.7 检测试验报告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其 含义是指在施工现场制取试样、按有关规定送检并由检测机构或 企业试验室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施工检测试验活动。施工过程中 进行的其他各种检验、检查及测试等活动均不属于本规范“建筑 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的范腾。
术语是在本规范中出现的,其含义需要加以界定、说明或解 释的重要词汇。尽管在确定和解释术语时尽可能考虑了习惯性和 通用性,但理论上术语只在本规范中有效,列出的目的主要是避 免理解错误。当本规范列出的术语在本规范以外使用时,应注意 其可能含有与本规范不同的含义
3.0.2本条主要针对目前部分施工现场未能配备满足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检测试验工作需要的现场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或 相关标准,将出现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而制订的。本条依据 科学管理方法,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提出了现场开展 检测试验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这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要 前提,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0.4检测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对工程质量的判定至关重要, 必须明确责任,因此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所指检测试样的“真实性”,是指该试样应当是按照有 关规定真实制取,而非造假、管换或采月其他方式形成的假试 样;而“代表性”则是指该试样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抽样 率)、制取部位等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能够代表受检对象的实 际质量状况, 由于取样和送检人员均隶属于施工单位,故本条规定施工单 位应对所提供的检测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承担法律任,而取 样或试样送检工作是由取样或送检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的,故相应 人员也应对所提供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5本规范中的检测单位指检测机构和企业试验室的统称, 检测单位的确定,目前国家尚无统一规定,部分地区提出了地方 性要求。本规范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和各地实际情况提出了确 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即:当行政法规和现行标准要求由具备 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时,应遵守其规定:没有要求时,可由承担 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内部试验室承担。 为确保检测试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应具备与承接的检测试 验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试验能力。
3.0.6本条系依据行政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章作 出的规定,其目的是通过“见证”采保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 真实性。因此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明确规定监理点位及其见证人员应对“过程”的真实性 承担法律责任,是对行政法规、规章作出的进一步阐释,使其责 任更加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依据本条规定,监理单位及其派 出的见证人员应通过到现场观察,对取样、送检过程的真实性予 以证实,并应当对“过程”的真实性负责。对“过程”真实性的 观察要素应包括:取样地点或部位、取样时间、取样方法、试样 数量(抽样率)、试样标识、存放及送检等。 3.0.8检测效据和检测报告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及设计要求的最重要的依据,为了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检测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必须真实、有效。检测机构 是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上述责任,故将 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3.0.9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废弃物、噪 座等污染,各种污染的处置方法不同,本规范未作出统一要求, 本条仅给出了处理或处置原则,具体处理方法应符合安全、环保 等相关规定
4.2施工运程质量检测试验
4.2.3正确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但由于各项施工工艺参数的确定比较复杂,难以具体给出,故本 条给出三项原则性规定: 1施工工艺参效检测试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工艺特 点及现场施工条件确定: 2检测方法及检测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定; 3施工工艺参数检测试验由于其仅涉及施工工艺,并不反 肤工程的实际质量,故检测试验任务可由企业试验空承担
4.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
4.3.1、4.3.2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项目仪列出混凝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建筑吉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411中规定的实体检测项目, 使用功能检测项目仪指《建頭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中的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在施工过程中,当合同有约定或相关行政法规及标准有妻求 时,应循其规定。
5.2人员、设备、环境及设施
5.2.1~5.2.4为了使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可 操作性,在对全国各地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管理情况调查研究的基 础上电缆标准规范范本,本节提出了现场试验资源配备的基木要求。 对现场试验站的要求,是依据大多数施工现场的试验需求, 并考患到实施成本等因素确定的。由于工程规模不同,各地管理 要求也不尽科同,故本规范仅列出了应当设立现场试验站的最低 条件(面积或造价)和试验站的基本配置要求。当单位工租建筑 面积或造价未达到本规范规定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现场试 验站。现场试验站配备的试验人员、设备、环境及设施,可根据 工程的具体情况、专业要求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加以调整。在 大型或特殊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检测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或企 业试验室不在本条规定范声内,
5.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5.3.1~5.3.4缩制检测试验计划是做好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 节,属于质量控制中的预控措施。有了计划,才能合理配置、利 用检测试验资源,使施工检测试验工作做到有的放失,规范有 序,避免滑检错检。本节对检测试验计划的内容、编制依据、编 制要求及调整作出了具体规定,可方便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具体实 施。出于检试验计划是依据预算量、材料进场计划和流水段划 分等确定的,故在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并影响检测试验计划 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本条要求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主要是通过审查这一控制手段,防止施工检测试验项且的温信
少做,同时也谨免盲目多做。因此监理单位应当了解检测试验计 划的内容,并提出修改建议。 各省、市对见证取样的检测项目及比例规定有所不同,一些 标准对某些检测项目也有见证的要求。为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保证见证检测项目及其抽检比例符合规定,监理单位应根据 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监理单位对检测试验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是保证施工单位检 测试验活动按计划进行的必要手段
5.4.1、5.4.2此两条均为强制性条文,是针对进场材料和施工 过程质盘检测试验试样制取作出的严格规定。只有在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或在相应施工部位制取的试样,才是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真 实反映。故这两条特别强调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 其他试样均应在现场内制取。 上述规定还可进一步理解为:检测试验试样既不得在现场以 外的任何其他地点制作,也不得由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直接向检测 单位提供。
5.4.4试样的标识不仅能够方便检测试验工作中的试样管理: 也是试样身份的证明。本条要求试样标识具有唯一性且试样应连 续缩号,既保证检测试验工作有序进行,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 止出现假试样或“备用”试样,避免出现补做或替换试样等违规 现象
5.5.1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比较长,为确保检测试验工作 按照检测试验计划和施工进度顺利实施,做到不漏检、不错检, 并保证检测试验工作的可追溯性,对检测频次较高的检测试验项 目应建立试样台账,以便管理。 5.5.3、5.5.4检测试验结果工质控制情况的直真实反快,
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验结果及处置情况在台账中注 明,并将台账作为资料保存,不仅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控制过 程,还能为检测试验工作的追溯提供依据
5.7.4检测试验报告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当出现检测试验结 果不合格时,其检测试验报告的意义更为重要。但部分施工人员 出于种种原因,特别担心工程质量不合格会受到处罚或影响工程 验收等,来取了抽撤、替换或修改不合格检测试验报告的违规做 法:掩盖了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后果报其严重,必须加以制 止,故本规范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5.7.5检测试验报告的数据和结论由检测单位给出,检测单位 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不得进行修改。但检测 试验报告中的送检信息则是由现场试验人员提供,由于施工单位 管理水平的差异和个人工作能力的不同,当检试验报告中的送 检信息填写不全或出现错误时,允许对其进行修改,但应当按照 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后实施。本条是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对检测试验报告中送检信息不全或出现错误时供水标准规范范本,对检测试验报告 进行修改而提出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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