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55-201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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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透光面板与支承体系组成,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且与 水平方向夹角小于75°的建筑围护结构

    由金属面板与支承体系组成,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且与 水平方向夹角小于75°的建筑围护结构

    山东标准规范范本2.1.3光伏采光顶skylight with PV system

    2.1.5框支承采光顶

    transparent roof

    采用直立锁边板和T形支座咬合并连接到屋面支承结构的 金属屋面系统。

    2.1.10正弦波纹板金属屋面

    采用正弦波纹板连接到屋面支承结构的金属屋面系

    截面为U形,能够通过专用设备或手工工艺将其相邻面板 立边咬合而形成连续金属屋面的一种金属压型板。

    用于直立锁边板和屋面支承体系之间,截面形状为T形的 连接构件。

    在直立锁边金属屋面系统外侧附有屋面装饰层的金属屋面 系统。

    .15聚碳酸酯板Polycarbonat

    以聚碳酸酯为原材料制成的实心或空心的板材或罩体,俗称 为阳光板,实心板又称为PC板

    建筑物外门顶部其有遮阳、挡雨和保护门扇作用的建筑 结构

    属屋面抵抗由于风荷载产生的向

    2.2.1材料力学性能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

    构件截面面积或毛截面面积;采光顶与金属屋 面平面面积; a 矩形面板短边边长; 6一 矩形面板长边边长; Cs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 D 一弯曲刚度; De 等效弯曲刚度; 1 一跨度; t 面板厚度;型材截面厚度; 一 ts 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厚度; te 等效厚度; W 毛截面模量; We 一 等效截面模量; V 材料泊松比。

    d.lim 构件挠度限值。

    3.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3.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选用耐候性好的材料。耐候性差的 材料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3.1.3面板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构 造应采用防火密封材料。 3.1.4硅酮类、聚氨酯类密封胶与所接触材料、被粘结材料的 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能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 性或难燃性材料。

    3.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 性或难燃性材料。

    3.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

    3.2.1铝合金材料的牌号、状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 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的规定,型材尺寸 充许偏差应满足高精级或超高精级的要求。 3.2.2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 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的规定,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 3.2.2的要求。

    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的规定,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3.2.2的要求。

    表3.2.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

    续表 3. 2. 2

    注:由于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在型材某些表面(如内角、横沟等)的 漆膜厚度允许低于本表的规定,但不允许出现露底现象。

    3.3.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种类、牌号和质量 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 强度结构钢》GB/T1591等的规定。 3.3.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 理。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3912的规定;采用防腐涂料时,涂层厚度应满足防腐设 计要求,且应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的闭口型材的内 侧,闭口型材宜进行端部封口处理;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酯漆 喷涂时,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um,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 区,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um。 3.3.3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4171 的规定。

    3.3.4焊接材料应与被焊接金属的性能匹配,并应符

    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 以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3.3.5主要受力构件和连接件宜采用壁厚不小于4mm的钢板、 壁厚不小于2.5mm的热轧钢管、尺寸不小于L45×4和L56×36×4 的角钢以及壁厚不小于2mm的冷成型薄壁型钢

    3.3.7与采光顶、金属屋面配套使用的附件及紧固件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不锈钢绞线》JG/T 200、《建筑幕墙用钢索压管接头》JG/T201、《铝合金窗锁》 QB/T3890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6等的规定。

    3.4.1采光顶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4.1采光顶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

    3.4.2采光顶用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 GB/T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应依据节能要求计算确定,且不宜 小于12mm。 2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胶宜采用丁基热熔 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支承式采光顶用中空玻璃二道密封胶 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 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3.4.3夹层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

    3.4.4采光顶钢化玻璃应采用均质钢化玻璃

    3.4.5当采光顶玻璃最高点到地面或楼面距离大于3m时,应

    3.4.6玻璃面板面积不宜大于 2.5m,长边边长不宜大于2m。

    3.4.6玻璃面板面积不宜大于2.5m,长边边长不宜大于2m。

    3.5.1聚碳酸酯板中空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碳酸酯 PC)中空板》JG/T116的要求,实心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聚碳酸酯(PC)实心板》JG/T347的要求。 3.5.2采光顶用聚碳酸酯板宜采用直立式U形板、梯形飞翼 板,可米用聚碳酸酯平板。

    3.5.3聚碳酸酯板黄色指数变化不应大于1

    3.6.1根据建筑设计要求,金属屋面平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板、 铝塑复合板、铝蜂窝复合铝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 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金属屋面压型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 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 3.6.2铝合金面板宜选用铝镁锰合金板材为基板,材料性能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板基》YS/T429.1的要求;辊 涂用的铝卷材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及铝合金彩色涂 层板、带材》YS/T431的规定。铝合金屋面板材的表面宜采用 氟碳喷涂处理,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氟碳喷漆铝 单板》YS/T429.2的规定。 3.6.3铝塑复合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 板》GB/117748的规定,铝塑复合板用铝带还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的规定,并优先选用3× X×系合金及5×X×系铝合金板材或耐腐蚀性及力学性能更好 的其他系列铝合金。铝塑复合板用芯材应采用难燃材料。 3.6.4铝蜂窝复合铝板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6.1根据建筑设计要求,金属屋面平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板, 铝塑复合板、铝蜂窝复合铝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 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金属屋面压型板材料可选用铝合金 板、彩色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板、钛合金板、铜合金板等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板基》YS/T429.1的要求;辑 余用的铝卷材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及铝合金彩色涂 芸板、带材》YS/T431的规定。铝合金屋面板材的表面宜采用 氟碳喷涂处理,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幕墙板氟碳喷漆铝 单板》YS/T429.2的规定

    板》GB/T17748的规定,铝塑复合板用铝带还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的规定,并优先选用3× X×系合金及5×××系铝合金板材或耐腐蚀性及力学性能更好 的其他系列铝合金。铝塑复合板用芯材应采用难燃材料。

    3.6.4铝蜂窝复合铝板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厚不宜小于0.07mm。

    3.6.5金属屋面采用的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彩色涂层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彩色涂层钢板及钢 带》GB/T12754的规定; 2镀锌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T 2518的规定。 3.6.6锌合金板表面应光滑、无水泡、无裂纹,其化学成分应 符合表3.6.6的规定。

    表3.6.6锌合金板化学成分(m/m)(%)

    3.6.7钛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板材》GB T 3621的规定。 3.6.8铜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板材》GB T2040的规定,宜选用TU1,TU2牌号的无氧铜。 3.6.9铝合金压型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压型板》 GB/T6891的规定,压型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 钢板》GB/T12755的规定,其他金属压型板材的品种、规格及色 泽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6.10压型金属屋面板的材料应具备良好的折弯性能,其折弯 半径和表面处理层延伸率应满足板型冷辊压成型的规定。 3.6.11屋面泛水板、包角等配件宜选用与屋面板相同材质、使 用寿命相近的金属材料。

    3.7光伏系统用材料及光伏组件

    3.7.1连接用电线、电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PV)组 件安全鉴定第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相关规定

    3.7.1连接用电线、电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PV)组 牛安全鉴定第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相关规定。 3.7.2薄膜光伏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薄膜光伏组

    3.7.3晶体硅光伏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面用晶体硅光

    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9535的相关规定

    3.7.4光伏组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玻璃产品标准要求外,尚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薄膜类电池玻璃不应有直径大于3mm的斑点、明显的 彩虹和色差; 2光伏组件上应标有电极标识。 3.7.5光伏组件接线盒、快速接头、逆变器、集线箱、传感器 并网设备、数据采集器和通信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 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的规定,并满足 设计要求。

    3.8建筑密封材料和粘结材料

    3.8.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接缝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 密封胶,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 密封胶》JC/T882中密封胶20级或25级的要求,并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GB/T22083的规定。 3.8.2中性硅酮密封胶的位移能力应满足工程接缝的变形要求 应选用位移能力较高的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8.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橡胶制品宜采用硅橡胶、三元乙丙 橡胶或氯丁橡胶。 3.8.4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JG/T187、《建筑橡胶密封垫一一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 用材料规范》HG/T3099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橡胶板》 GB/T5574的规定。 3.8.5接缝用密封胶应与面板材料相容,与夹层玻璃胶片不相 宏所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生产商应提供结构密封胶的位移承受能力数据和质量保证书。 3.9.2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实验室进行与其 接触材料、被粘结材料的相容性和粘结性试验,并应对结构密封 胶的邵氏硬度、标准状态下的拉伸粘结性进行确认,试验不合格 的产品不得使用。

    3.10.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接缝部位采用的聚乙烯泡沫棒填 充衬垫材料的密度不应大于37kg/m。 3.10.2防水卷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的规定,宜采用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氯丁橡胶或 三元乙内橡胶等卷材,其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2mm 3.10.3采光顶用天篷帘、软卷帘应分别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用遮阳天蓬》JG/T252和《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T254 的规定,

    4.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外观 使用年限等要求,经过综合技术经济分析,选择其造型、缩 式、面板材料和五金附件,并能方便制作、安装、维修和保

    4.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外观设计、

    4.1.3光伏采光顶与光伏金属屋面的设计应考虑工程所在

    地理位置、气候及太阳能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光伏系统的布局、 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应满足光伏系统设计、安装 和正常运行要求

    计,宜满足光伏组件冬至日全天有3h以上建筑日照时数的要求, 并应避免景观环境或建筑自身对光伏组件的遮挡。

    计,宜满足光伏组件冬至日全天有3h以上建筑日照时数的

    宜有利于提高玻璃的出材率。光伏玻璃面板的尺寸应尽可能与光 伏组件、光伏电池的模数相协调,并综合考虑透光性能、发电效 率、电气安全和结构安全

    4.1.6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米光顶宜米取冷凝水排放措施,可设 置融雪和除冰装置。

    4.1.6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米光顶宜米取冷凝水排放措施,可设

    4.1.7采光顶、金属屋面的透光部分以及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 使用功能和建筑效果的要求。有消防要求的开启窗应实现与消防 系统联动

    4.1.9金属屋面应设置上人爬梯或设置屋面上人孔,对于

    面,宜设置防坠落装置。4.1.10光伏采光顶与光伏金属屋面宜针对晶体硅光伏电池采取降温措施。4.2性能和检测要求4.2.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物理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形、功能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气候和环境条件进行设计。4.2.2采光顶、金属屋面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光顶、金属屋面的所受荷载与作用应符合本规程第5.3和5.4节的相关规定。2在自重作用下,面板支承构件的挠度宜小于其跨距的1/500,玻璃面板挠度不超过长边的1/120。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支承构件、面板的最大相对挠度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支承构件、面板最大相对度支承构件或面板最大相对挠度(L为跨距)铝合金型材L/180支承构件单根金属构件钢型材L/250简支矩形短边/60玻璃面板简支三角形长边对应的高/60(包括光伏玻璃)点支承矩形长边支承点跨距/60点支承三角形长边对应的高/60独立安装的简支矩形短边/40光伏玻璃点支承矩形长边/40铝合金板L/180金属压型板钢板,坡度≤1/20L/250金属面板钢板,坡度>1/20L/200金属平板L/60金属平板中肋L/120注:悬臂构件的跨距L可取其悬挑长度的2倍。14

    4.2.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抗风压、水密、气密、热工、空气

    4.2.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抗风压、水密、气密、热工、空气 声隔声和采光等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 T21086的规定。采光顶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 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的规定,金 属屋面的性能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4.2.4有采暖、空气调节和通风要求的建筑物,其采光顶与金 属屋面气密性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相关规定 4.2.5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水密性能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的地区,水密性能设计取值应 按下式计算,且取值不应小于200Pa:

    P = 1000μzuswc

    式中:P一一水密性能设计取值(Pa); o 基本风压(kN/m) 一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 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 10m时,应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 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2其他地区,水密性能可按第1款计算值的75%进行设 计,且取值不宜低于150Pa。 3开启部分水密性按与固定部分相同等级采用。 4.2.6采光顶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 准》GB/T50033的规定,并应满足建筑设计要求。 4.2.7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并应满足建筑 物的隔声设计要求。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屋面宜采取构造措施,宜 进行雨噪声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4.2.8采光顶、金属屋面的光伏系统各项性能和检测

    4.2.9采光顶面板不宜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当必须跨

    应采取可靠的构造猎施适应体结构的变形。

    检测,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 规定。

    检测,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试验应符合本规程

    4.2.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物理性能检测应包括抗风压性能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物理性能检测应包括抗风压 肥 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对于有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尚应进行热 工性能检测。

    4.2.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性能检测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

    4.2.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性能检测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 实施。检测试件的结构、材质、构造、安装施工方法应与实际二 程相符。

    4.2.1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性能检测过程中,由于非设计原因致

    4.2.1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性能检测过程中,由于

    使某项性能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可进行适当修补和改进后重新 进行检测;由于设计或材料原因致使某项性能未能达到设计要求 时,应停止本次检测,在对设计或材料进行更改后另行检测。在 检测报告中应注明修补或更改的内容

    4.3.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防水等级、防水设防要求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屋面 排水系统应能及时地将雨水排至雨水管道或室外。 4.3.2排水系统总排水能力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 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对于一般建

    4.3.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防水等级、防水设防要求应符合理 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屋面 排水系统应能及时地将雨水排至雨水管道或室外。

    4.3.2排水系统总排水能力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

    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对于一般建 筑物屋面,其设计重现期宜为10年;对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屋 面,其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的重要性和溢流造成的危害程度确 定,不宜小于50年。

    面积和雨水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的有关规定。

    4.3.4对于汇水面积大于5000m的大型屋面,宜设置不少于 组独立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必要时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 系统。

    尽可能减少屋面的积水和积雪,必要时应设置防封堵设施,并方 便进行清除、维护。

    面和直立锁边金属屋面的坡度不应小于3%

    高时应选择有组织排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方向应顺直、无转折,宜采用内排水或外排水落水 排放系统。 2在建筑物人流密集处和对落水噪声有限制的屋面,应避 免采用无组织排水系统 3在严寒地区金属屋面和采光顶檐口和集水、排水天沟处 宜设置冰雪融化装置。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应采取措施防止积雪融 化后在屋面檐口处产生冰凌现象。

    4.3.8天沟底板排水坡度宜大于1%。天沟设计尚应符合下列

    1天沟断面宽、高应根据建筑物当地雨水量和汇水面积进 行计算。排水天沟材料宜采用不锈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mm。 2大沟室内侧宜设置柔性防水层,宜布设在两侧板1/3高 度以下处和底板下部。 3较长天沟应考虑设置伸缩缝,顺直天沟连续长度不宜大 于30m,非顺直天沟应根据计算确定,但连续长度不宜大 于20m。 4 较长大沟采用分段排水时其间隔处宜设置溢流口。 4.3.9当采光顶与金属屋面采取无组织排水时,应在屋檐设置 滴水构造。

    时,宜选用咬合部位具有密封功能的金属屋面系统。

    4.4防雷、防火与通风

    4.4.1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 有关规定。

    4.4.2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的防雷系统应可靠连接。当采光

    顶未处于主体结构防雷保护范围时,应在采光顶的尖顶部位、 屋脊部位、檐口部位设避雷带,并与其金属框架形成可靠连 接;金属屋面可按要求设置接闪器,可采用面板作为接闪器 并与金属框架、主体结构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 护层。

    50016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料 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采光顶或金属屋面与防火分隔构件间的缝 隙,应进行防火封堵。

    料,应采用耐火极限符合设计要求的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封堵构造系统应具有密封性和耐久性,并应 满足伸缩变形的要求;在遇火状态下,应在规定的耐火时限内, 不发生开裂或脱落,保持相对稳定性。

    区间设置通透隔断时,应采用防火玻璃或防火玻璃制品,其

    区间设置通透隔断时,应采用防火玻璃或防火玻璃制品,其耐火 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

    风和排烟有效面积应满足建筑设计要求。通风设计可采用自然通 风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可采用气动、电动和手动的可开启窗形 式,机械通风应与建筑主体通风一并考虑。

    4.5.2采光顶宜采用夹层中空玻璃或夹层低辐射镀膜中空玻璃

    明框支承采光顶宜采用隔热铝合金型材或隔热钢型材。金属屋面 应设置保温、隔热层,其厚度应经计算确定。 4.5.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热桥部位应进行隔热处理,在严寒 和寒冷地区,热桥部位不应出现结露现象。 4.5.4采光顶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可按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进 行计算,金属屋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规定进行热工计算。

    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进 行计算,金属屋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规定进行热工计算。

    4.5.5寒冷及严寒地区的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进行防结露设计

    .5.6米光顶直进行遮阳设 有遮阳要求的采光顶,可未用 遮阳型低辐射镀膜夹层中空玻璃,必要时也可设置遮阳系统

    4.6.1光伏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 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的相关规定。 4.6.2应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电网条件、负荷性质和系统运 行方式等因素,确定光伏系统类型,可选择并网光伏系统或独立 光伏系统

    及其充电控制装置(限于带有储能装置系统)、电能表和显示电 能相关参数仪表等组成。

    4.6.4光伏组件应具有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

    多晶硅光伏组件有效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大于14%,薄膜电 池光伏组件有效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大于5%。光伏组件有效 面积光电转换效率"可按下式规定计算:

    n = 0. 97nn2

    不锈钢板标准式中: 光伏组件有效面积光电转换效率; 的规定; 72二 超白玻璃太阳光透射率。

    表4.6.5电池片转化效率最低值n

    4.6.6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光伏组件盐雾腐蚀试验、紫外试验

    4.6.6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光伏组件盐雾腐蚀试验、紫外试验 后其最大输出功率衰减不应大于试验前测试值的5%

    5.1.1采光顶和金属屋面应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并应具有规 定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变形协调能力,应满足承载能力 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5.1.2采光顶、金属屋面的面板和直接连接面板的支承结构的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5年;间接支承屋面板的主要支承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与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5.1.3直接连接面板的支承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 范》GB50018和《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的规定。 5.1.4采光顶和金属屋面应进行重力荷载、风荷载作用计算分 析;抗震设计时,应考虑地震作用的影响,并采取适宜的构造措 施。当温度作用不可忽略时,结构设计应考虑温度效应的影响。 5.1.5结构设计时应分别考虑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的作用 和作用效应,可按弹性方法进行结构计算分析;当构件挠度较大 时,结构分析应考虑儿何非线性的影响。应按本规程第5.4节的 规定进行作用或作用效应组合,并应按最不利组合进行结构 设计。

    式中:S一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一一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可取1.0。 2在荷载作用方向上,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矿产标准5.2.1热轧钢材、冷成型薄壁型钢材料强度设计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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