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228-2010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建筑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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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一一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Y石 砌体强度设计值调整系数: YRE 承裁力抗震调整系数; mu*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SN 砌体强度正应力影响系数: e 构造柱参与系数; n 总数,如:楼层数、质点数、钢筋根数、跨数等。

    3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1.1砌块的主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孔砌块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190mm×190mm、 390mmX140mm×190mm和390mmX90mmX190mm 2双排孔砌块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190mm×190mm 和390mm×240mm×190mm 3承重砌块应为单排孔砌块,且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 90mmX190mm. 3.1.2砌块、砌筑砂浆和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 划分: 1承重砌块的强度等级应为MU10、MU7.5、MU5; 2非承重砌块的强度等级应为MU3.5; 3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为Mb10、Mb7.5、Mb5、Mb3.5、 MIb2.5; 4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为C20。 3.1.3砌筑砂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86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 验方法标准》JGJ/T70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的有关规定。

    3.1:1砌块的主规格尺寸应合下列规定: 1单排孔砌块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190mm×190mm 390mmX140mmX190mm和390mmX90mmX190mm 2双排孔砌块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190mm×190mm 和390mm×240mm×190mm 3承重砌块应为单排孔砌块,且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 90mmX190mm. 3.1.2砌块、砌筑砂浆和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 划分: 1承重砌块的强度等级应为MU10、MU7.5、MU5; 2非承重砌块的强度等级应为MU3.5; 3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为Mb10、Mb7.5、Mb5、Mb3.5、 MIb2.5; 4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为C20。 3.1.3砌筑砂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86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 验方法标准》JGJ/T70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I/T223 的有关规定。

    3.2.1对于采用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的建筑设计图纸,砌体工 程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宜为B级,也可为C级。 3.2.2对于采用承重的单排孔砌块的砌体,其抗压强度设计值

    3.2.2对于采用承重的单排孔砌块的砌体,其抗压强度设

    住:1对错孔砌筑的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 2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 3对T形截面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MP

    :对形状规则的砌块砌体,当搭接长度与砌块高度的比值小于1时,其轴心抗 拉强度设计值f和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搭接长度与砌 块高度的比值后采用

    有吊车建筑砌体、跨度不小于7.2m的梁下砌块砌体

    有吊车建筑砌体、跨度不小于7.2m的梁下砌块砌体

    擦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混 凝土砌块砌体的相应指标执行

    1平面设计宜以2M为基本模数,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 竖向设计及墙的分段净长度应以1M为模数 2平面及立面应做墙体排块设计,宜采用主规格砌块; 3设计预留孔洞、管线槽口以及门窗、设备等固定点和固 定件,应在墙体排块图上详细标注;施工时应采用混凝土填实各 固定点范围内的孔洞

    1砌块墙体内、外表面除粘贴面砖外,均应做抹灰, 2对伸出墙外的雨篷、开式阳台、室外空调机搁板、遮 阳板、窗套等与外墙体交接处,外楼梯根部及外墙水平装饰线脚 等处,均应采取防水措施; 3室外散水坡顶面以上和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内,宜设置 防潮层: 4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四周墙下部应采用混凝土 灌实一皮砌块,或设置高度为200mm的现浇混凝土带;内墙粉 刷应采取防水措施; 5阳台栏板、女儿墙等砌体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压 顶,并应采取防裂、防水、防渗漏措施; 6顶层墙体宜做钢筋混凝土挑檐或天沟,并应做好泛水和 滴水。

    4.1.3砌块外墙抹灰层宜采取抗裂

    对防火要求高的砌块建筑或其局部,宜采用提高墙体耐火极限

    .1.4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注:1墙体两面无粉刷:

    4.1.5对有隔声要求的砌块墙体,隔声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对隔声要求较 高的砌块建筑,可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其隔声性能: 1孔洞内填矿渣棉、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松散材料; 2在砌块墙体的一面或双面采用纸面石膏板或其他板材做 带有空气隔层的复合墙体构造。

    4.1.6砌块不得用于下列部位

    长期与土壤接触、浸水的部位; 2 经常受干湿交替或经常受冻融循环的部位 3 受酸碱化学物质侵蚀的部位; 表面温度高于80℃以上的承重墙

    4.2.1砌块建筑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并应符合节能要求。

    2.1砌块建筑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并应符合节能要求。 2.2砌块砌体的热阻(R.)计算值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砌块砌体的热阻(R,)计算

    注:当砌块的孔型和厚度与表4.2.2不同,其R应另行测定

    4.2.3块外墙应进行热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3砌块外墙应进行热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外墙的热阻应考感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并应根据主 体部位与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工性能和面积取平均热阻,结构性 热桥部位的热阻不应小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热阻; 2砌块外墙采取的保温措施及保温层厚度应满足节能要求: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计算值应采用修正后的计算导 热系数和计算蓄热系数: 3砌块外墙进行保温设计时,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及室 内环境设计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规定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 4.2.4砌块建筑屋面的天沟、女儿墙、变形缝及突出屋面的构 件与屋面交接处等部位的保温措施应通过热工计算确定,其热阻 计算值应取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规定的最小传热阻。

    4.3.1砌块墙体应设置伸缩缝,且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

    .3.1砌块墙体应设置伸缩缝,且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可 能引起应力集中和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的地方。伸缩缝的最 大间距不宜大于表4.3.1的规定。

    表43.1砌块砌体建筑伸缩缝的最大问距

    注:1当有实践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时,可适当放宽: 2 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上挂瓦的屋盖应按钢筋混凝土屋盖采用; 3 按本表设置的墙体伸缩缝,不能同时防止由于钢筋混凝土屋盖的温度变形 和砌体干缩变形引起的墙体局部裂缝; ? 温差较大且变化频繁地区和严寒地区不采暖的建筑及构筑物墙体的伸缩缝 的最大间距,应按表中数值予以适当减小; 墙体的伸缩缝应与结构的其他变形缝相重合,在进行立面处理时,应保证 缝隙的伸缩作用。

    4.3.3砌块建筑宜在窗台下或窗台角处墙体内设置竖向控制缝 缝的间距宜为8m~12m。在墙体高度或厚度突然变化处宜设 紧向控制缝,也可采取其他可靠的防裂措施。竖向控制缝的构 和嵌缝材料应能满足墙体平面外传力和防护的要求。

    4.3.4砌块墙体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宜采用不低于C

    纤网增强,并应将孔洞回填堵实。

    网增强,并应将孔洞回填堵实。

    5.1.1砌块建筑的结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 设计方法:可靠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执行。 5.1.2承重砌块不得用于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 50年的砌体建筑。 5.1.3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不得用于基础或地下室外 墙砌筑。 5.1.4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五层及五层以上的砌 体建筑的底层墙体,以及受振动或层高大于6m的墙、柱,所用 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U7.5。 5.1.5块砌体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整体稳定 性验算表达式,弹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刚性方案的静力设计规 定及其相应的横墙间距要求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 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执行。 5.1.6砌块砌体结构的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局部受压承载力 计算、受剪构件承载力计算及墙、柱的高厚比验算,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关于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砌体的规定执行。

    5.1.1彻块建筑的结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

    5.1.4.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五层及五层以上的

    5.1.4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五层及五层以工的 体建筑的底层墙体,以及受振动或层高大于6m的墙、柱,所月 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U7.5。

    5.1.5砌块砌体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整体稳定

    5.1.5砌块砌体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整体稳定 性验算表达式,弹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刚性方案的静力设计规 定及其相应的横墙间距要求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诊 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执行。

    定及其相应的横墙间距要求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 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执行。 5.1.6砌块砌体结构的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局部受压承载力 计算、受剪构件承载力计算及墙、柱的高厚比验算,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关于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砌体的规定执行。

    5.1.6砌块砌体结构的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局部受压承载

    计算、受剪构件承载力计算及墙、柱的高厚比验算,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关于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砌体的规定执行。

    5.1.7砌块建筑的结构构造措施除满足本规程的规定外

    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和《建筑抗震设 十规范》GB50011中关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相关规定,

    本节适用于内类、丁类砌块建筑

    5.2.2抗囊设防地区的砌块建筑,除应满足静力设计的要求外, 尚应进行抗震设计。 5.2.3用于抗震设防地区的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表5.2.4砌块砌体建筑的层数和总高

    注:1建筑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 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 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2当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建筑总高度允许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增 加量不应大于1.om。 2横墙较少的砌块砌体建筑,总高度应比表5.2.4的规定 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砌体建筑,还应 再减少一层。 3对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的横墙较少的丙类多层 彻体建筑,当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总高度和层数 可按表5.2.4的规定采用。

    主:1建筑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 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 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2当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建筑总高度允许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增 加量不应大于1.0m。 2横墙较少的砌块砌体建筑,总高度应比表5.2.4的规定

    砌体建筑的底层层高不应超过4.5m。

    5.2.6砌块砌体建筑的最大高宽比宜符合表5.2.6的规定

    5.2.6砌块砌体建筑的最大高宽比宜符合表5.2.6的规定

    单面走廊建筑的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 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其高宽比宜适当测

    注:1单面走廊建筑的总宽度不包括是廊觉度: 2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其高宽比宜适当减小。

    5.2.7 砌块砌体建筑抗震横墙最天简距不应超过表5.2.7 规定。

    表5.2.7砌块砌体建筑的抗震横墙最天间距(m)

    注:砌体建筑的顶层,除木屋盖外的最大横墙间距允许适当放宽,但应采取相应

    5.2.8砌块砌体建筑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5.2.8的规

    表5.2.8砌块砌体建筑的属部尺寸限值(m)

    注:1局部尺寸不足时,应采取局部加强措施弥补,且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4层

    主:1局部尺寸不足时,应采最局部加强措施弥补,且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4层 高和表列数据的80%; 2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铺固

    2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铺固。

    结构与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 的组合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规定执行。

    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 5.2.10采用。

    表5.2.10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5.2.11砌块墙体的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YRE承载力抗囊调整系数。

    注:填孔率指构造柱数量与墙体孔洞总数之比

    5.2.12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5. 2. 12)

    表5.2.12砌体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

    注:0为对应于重力荷截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

    5.2.13.砌块砌体建筑的结构体系、防震缝设置、结构构件抗震 设计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 规定。

    5.3.1在砌块墙体的下列部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灌 孔混凝士灌实砌体的孔洞: 1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砌体; 2无圈梁的擦条和钢筋混凝土楼板支承面下的高度不小于 200mm的砌体; 3未设置混凝土垫块的屋架、梁等构件支承处,且灌实高

    5.3.1在块墙体的下列部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灌

    孔混凝王灌实砌体的孔洞:

    度不应小于6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的砌体; 4挑梁支承面下,其支承部位的内外墙交接处,且纵横应 各灌实3个孔洞,灌实高度不应小于600mm。 5.3.2砌块建筑的纵横墙交接处、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小于 300mm范围内的孔洞等,应采用不低于C20灌孔混凝土灌实 且灌实高度应为墙身全高。

    5.3.2砌块建筑的纵横墙交接处、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小于 300mm范围内的孔洞等,应采用不低于C20灌孔混凝土灌实, 且灌实高度应为墙身全高。 5.3.3跨度大于4.2m的梁,其支承面下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 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宜与圈梁浇成整体。当大 梁跨度不小于4.8m,且墙厚为190mm时,其支承处宜加设 壁柱。

    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宜与圈梁浇成整体。当大 梁跨度不小于4.8m,且墙厚为190mm时,其支承处宜加设 壁柱。

    5.3.5混凝土楼盖、屋盖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混凝王 预制装配式楼盖、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 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墙上或圈梁上 支承长度不应小于80mm。

    5.3.5混凝土楼盖、屋盖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混凝

    5.3.6山墙处的壁柱宜砌至山墙顶部;屋面构件应与山墙可靠 拉结。 5.3.7 当砌块墙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6山墙处的壁柱宜砌至山墙顶部;屋面构件应与山墙可靠

    5.3.7当砌块墙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

    1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和独立柱内理 设管线; 2在砌块墙体中宜避免开凿沟槽,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 必要的加强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 3砌块墙体中预留的设备或弱电洞口边,距墙体端部不宜 小于400mm。 .3.8门窗洞口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验算过梁下砌体 局部受压承载力时,可不考虑上层荷载的影响。 5.3.9砌块砌体建筑在外墙转角、楼梯间四角的纵横墙交接处 宜设置构造柱;5层及5层以上的砌块砌体建筑在外墙转角、楼 梯间四角的纵横墙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5.3.10砌块建筑的墙体构造柱最小截面宜为190mm×190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构造柱与砌 块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600mm设置焊接钢 筋网片,伸入墙体不应小于1000mm 5.3.11砌块建筑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宽度不应小于190mm, 高度不应小于200mm,配筋不应少于4910,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3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圈梁设置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相关规定 5.3.12未设置圈梁的现浇楼面板应沿墙体周边加强配筋,并应 与相应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5.3.13为防止或减轻建筑顶层墙体的裂缝,可根据情况采取下 列结构构造措施: 1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与墙体圈梁的接触面处设置水平滑 动层,滑动层可采用两层油毡夹滑石粉或橡胶片等对于长纵 墙,可仅在其两端的2~3个开间内设置,对于横墙可仅在其两 端各1/4范围内设置(1为横墙长度); 2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沿内外墙拉 通,建筑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内宜适当设置水平钢筋; 3顶层挑梁末端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de

    钢筋,钢筋网片或钢筋应自挑梁末端伸入两边墙体不小于1m; 4顶层墙体有门窗等洞口时,在过梁上的砌体水平灰缝内 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6钢筋,并应伸入过梁两端墙内 不小于600mm;顶层横墙在窗口高度中部宜加设3~4道钢筋 网片; 5顶层及女儿墙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b5; 6女儿墙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构造柱 应伸至女儿墙顶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整浇在一起; 7加强顶层构造柱与墙体的拉结,拉结钢筋网片的竖向间 距不宜大于400mm,伸人墙体长度不宜小于1m; 8建筑顶层端部墙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9顶层建筑山墙可采取设置水平焊接钢筋网片或在山墙中 增设构造柱。在山墙内设置水平焊接钢筋网片时,其间距不宜大 于400mm,在山墙内增设构造柱时,其间距不宜大于3m。 5.3.14为防止或减轻建筑底层墙体裂缝,可根据情况采取下列 措施: 1增大基础圈梁的刚度; 2在底层的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 2g6钢筋,并伸入两边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3在底层墙体窗洞口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板,窗台 板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5.3.15砌块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宜沿竖向每隔400mm 没焊接钢筋网片或26拉结钢筋,理入长度从墙的转角或交接处 算起,每边不应小于1000mm。 5.3.16砌块砌体各层门、窗过梁上方的水平灰缝内及窗台下第 一和第二道水平灰缝内宜设置焊接钢筋网片或26钢筋,焊接钢 筋网片或钢筋应伸人两边窗间墙内不应小于600mm。当墙体长 度大于5m时,宜在每层墙高度中部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 或36的通长水平钢筋,且竖向间距宜为400mm。

    5.3.17建筑顶层两端和底层第一、第二开间门窗洞口

    下列防裂措施: 1在门窗洞口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设置不小于112钢 筋,且钢筋应在楼层圈梁或基础锚固,并应采用不低于C20灌 孔混凝土灌实或设置钢筋混凝王抱框柱: 2在门窗洞口两边的墙体的水平灰缝中,设置长度不小于 900mm、竖向间距为4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 3在顶层和底层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且窗台梁的 高度宜为块高的模数,纵筋不宜少于4910,箍筋宜为6200, 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为C20。 5.3.18进行抗震设计的砌块砌体建筑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构造柱: 1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表5.3.18的规定; 2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建筑,应根据建筑增加一层 后的层数,按表5.3.18的规定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 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3横墙较少的建筑,应根据建筑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 5.3.18的规定设置构造柱;当横墙较少的建筑为外廊式或单面 走廊式时,应按本条第2款要求设置构造柱,当6度不超过四 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 数设置构造柱; 4各层横墙很少的砌块砌体建筑,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数 设置构造柱。

    表5.3.18构造柱的设置部位

    注:较大洞口,内墙指不小于2,1m的洞口: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 允许适当放宽,但洞例墙体应加强

    允许适当放宽,但洞侧墙体应加强。

    1构造桂最小截面可采用190mm×190mm,纵尚钢筋宜采 用412,箍筋间距不宜天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 外墙转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构造柱与砌块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与构造柱相邻的 彻块孔洞:6度时宜填实,7度时应填实:8度时应填实并插筋 1$12砌体房屋墙体交接处及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沿墙高每隔 600mm应设臂焊接钢筋网片,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对于 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焊接钢筋网片沿 墙高间距不应天于400mm; 3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并上下 贯通; 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 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5应先砌筑砌块墙体,再浇筑构造柱混凝土; 6当建筑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本规程表5.2.4的限值时,纵 潢墙内构造柱间距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二倍,下部1/3 楼层的构造柱间距宜适当减少: 2)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纵 速选

    5.3.20进行抗震设计的砌块砌体建筑的现浇钢筋混凝王圈梁宽 度不应小于190mm,高度不应小于200mm,配筋不应少于 44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圈梁位置设置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关于多层砖砌体房屋圈 經的要求热行

    5.3.21砌块砌体建筑的层数,7度时超过四层和8度时超过三

    层时,在底层和顶层的窗台标高处,沿纵横墙应设置通长的水平 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其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mm,纵筋不应少于 2410,并应有分布拉结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5.3.228度时不应采用预制阳台,6、7度时预制阳台应与圈梁 和楼板的现浇板带可靠连接。 5.3.23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或桩承台),宜采用同一类型的 基础,底面宜理置在同一标高上,否则应增设基础圈梁,并应按 1:2的台阶逐步放坡。

    5.4非承重砌块墙体的构造措施

    5.4.1对于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非承重砌块墙体与主体结 构应有可靠的拉结,并应能适应主体结构不同方向的层间位移: 8度时应具有满足层间变位的变形能力,与悬挑构件相连接时, 尚应具有满足节点转动引起的竖向变形的能力,

    构应有可靠的拉结,并应能适应主体结构不同方向的层间位移: 8度时应具有满足层间变位的变形能力,与悬挑构件相连接时, 尚应具有满足节点转动引起的竖向变形的能力。 5.4.2后砌非承重砌块墙体与主体结构墙、柱交接处,应沿墙 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焊接钢筋网片。钢筋在主体结构 墙、柱内应满足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钢筋网片伸入墙内的 长度,非抗震时不得小于600mm,6、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 1/5且不得小于700mm,8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 5.4.3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后砌非承重砌块墙体长度大于5m 时,墙顶与楼板或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 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 浩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5.4.4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非承重砌块墙体宜与主体结构墙、 柱脱开或采用柔性连接 5.4.5后砌非承重砌块墙体与混凝土梁、柱或墙结合的界面处

    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焊接钢筋网片。钢筋在主体结构 墙、柱内应满足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钢筋网片伸入墙内的 长度,非抗震时不得小于600mm,6、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 1/5且不得小于700mm,8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

    5.4.3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后砌非承重砌块墙体长度

    时,墙顶与楼板或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 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 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5.4.4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非承重砌块墙体宜与主体结构墙,

    5.4.5后砌非承重砌块墙体与混凝土梁、柱或墙结合的界面处,

    宜在抹灰前设置细钢丝网片,且细钢丝网片应沿界面缝两侧各延 伸250mm,也可在砌块墙体与梁、柱或墙界面处采用嵌缝条等 有效防裂措施。

    5.4.6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非承重砌块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

    5.4.7砌块女儿墙在人流出入口应与主体结构锚固,防

    6.1.1砌块砌体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6.1.4水泥应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 合使用

    6.1.5砌筑砂浆以及灌孔混凝王和构造柱混凝王的用砂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 62的规定,且砌筑砂浆宜采用中砂

    6.1.6灌孔混凝土粗骨料粒径宜为5mm~15mm,构造柱混

    土粗骨料粒径宜为5mm~30mm,并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6.1.7堆放砌块的场地应预先夯实平整,并应便于排水。不同 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的砌块应分别覆盖堆放。堆垛上应有标志, 垛间应留通道。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6m,堆放场地应有防潮措 施。装卸时,不得采用翻斗卸车和随意抛掷。

    立面排块图。排列时应根据砌块规格、灰缝厚度和宽度、门窗洞 口尺寸、过梁与圈梁或连系梁的高度、构造柱位置、预留洞大

    小、管线、开关、插座敷设部位等进行对孔、错缝搭接排列,并 应以主规格砌块为主,辅以相应的辅助块。 6.1.9砌入墙体内的建筑构配件、钢筋网片与拉结筋应事先预 制加工,并应按不同型号、规格进行堆放。 6.1.10砌筑墙体前应对基础防潮层或楼地面基层等进行检查 表面应平整、整洁、不得有污染杂物,应采用经检定的钢尺校核 建筑放线尺寸,且允许偏差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相关规定。 65.1.11砌筑底层墙体前应对基础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6.2砌筑砂浆和灌孔混凝土

    6.2.1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和易性,分层度不得天于30mm, 保水性不得小于88%,稠度宜为60mm~80mm,并应根据季节 和气候条件作相应调整。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并应在初凝 前使用完毕。当砌筑砂浆出现泌水现象时,应在砌筑前再次 拌合。 6.2.2采用预拌砌筑砂浆时,砂浆的贮存、使用及试件取样等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的规定。 6.2.3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砌体应采用水泥砂浆砌 筑,地坪以上的砌体宜采用水泥混合砂浆砌筑。 6.2.4灌孔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一定的膨胀性,落 度不宜小于180mm,沁水率不宜大于3.0%,灌孔混凝土的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砌块 (砖)彻体用灌孔混凝士》JC861执行。

    6.3.1砌块建筑的墙体砌筑应从建筑外墙转角定位处开始。砌 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该工程的皮数杆相应标志一致。皮 数杆应竖立在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间距不宜超过15m。 6.3.2砌块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砌块砌筑时,应符合下列丧

    1砌块与黏土砖等其他墙体材料不得混用: 2 砌筑时,砌块应反砌: 3砌块砌筑前不得浇水,在气候异常炎热干燥的情况下, 可提前在砌块上稍加喷水润湿: 4砌筑前,应清理砌块表面的污物和砌块孔洞四周的毛边; 5砌筑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或脚手架进行施工,不得在 砌筑的墙体内设脚手孔洞; 6砌筑高度应根据气温、风压和墙体部位等不同情况分别 控制: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内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6.3.3砌体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灰缝应横平竖直机械标准,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手 90%,竖直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宜低于90%,砌筑中不应出现 瞎缝、假缝和透明缝; 2水平灰缝的厚度和竖直灰缝的宽度应控制在8mm~ 12mm内; 3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800mm:不得用水冲浆 灌缝。 6.3.4水平灰缝宜采用坐浆法满铺砌块全部壁肋或封底面;竖 向灰缝应采取满铺端面法:并应采用碰头灰砌筑方式

    度1/2,个别情况无法对孔砌筑时,砌块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90m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焊接钢筋网片,网 片两端与竖缝的距离不得小于400mm;但竖尚通缝仍不得超过 两皮砌块。

    6.3.6砌块内外墙和纵横墙应同时砌筑并相互交错搭接。临时 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严禁 留直槎。

    砂浆层中,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15mm,不得有露筋现象,焊接 钢筋网片宜做防腐处理。当保护层厚度小于15mm时,焊接钢

    筋网片应做防腐处理。

    6.3.8砌筑砂浆应随铺随砌:砌块就位后,应采用橡皮

    保证灰缝砂浆密实。 6.3.9砌筑时,墙面应用原浆做勾缝处理,并宜作成凹缝,凹 进墙面的深度宜为2mm。灰缝修补宜在灰缝砂浆仍处在塑性状 态下进行。 6.3.10对于砌块受撬动或因碰撞导致灰缝开裂的砌体,应清除 原砂浆,重新砌筑。 6.3.11凹陷及孔洞均应在勾缝之前用新拌砂浆填补。 6.3.12砂浆硬化后的补缝应先刮掉一层灰缝露出新鲜面,再酒 水湿润后用新拌砂浆填补。 6.3.13砌筑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70%之前,不得拆除过 梁底部的模板。 6.3.14固定圈梁、挑梁等构件侧模的水平拉杆、扁铁或螺栓应 从砌块灰缝中预留410孔穿人,不得在砌块块体上打凿安装洞。 6.3.15对设计规定或施工所需的孔洞、管道、沟槽和预埋件 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不得在已砌筑的墙体打洞和凿槽。 6.3.16水、电管线的敷设安装应按砌块排块图的要求与土建施 工进度密切配合,不得事后凿槽打洞。 6.3.17照明、电信、闭路电视等线路的水平管线宜敷设在现浇 混凝土楼板(屋面板)中,竖尚管线应随墙体砌筑埋设在砌块孔 洞内。管线出口处应采用侧面带开口的块砌筑,内埋开关、插 座或接线盒等配件,四周应用水泥砂浆填实。 6.3.18冷、热水水平管宜敷设在现浇混凝土楼板(屋面板)中 或明敷。立管宜安装在侧面开口砌块的开口孔洞中。管道试水验 收合格后,应采用C20混凝土浇灌封闭。 6.3.19卫生设备安装宜采用筒钻成孔。孔径不得大于100mm, 上下左右孔距应相隔一块以上的砌块。 3. 20外燃和纵精承重语没水平方向、不得正密长鹿十王

    6.3.20外墙和纵安全标准规范范本,横承重墙沿水平方向,不得开凿长度大于 390mm的沟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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