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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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 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粉尘层的点燃温度ignitiontemperatureofadustlayer 规定厚度的粉尘层在热表面上发生点燃的热表面的最低温度。 注:粉尘层的点燃温度可根据GB12476.8一2010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三层标准规范范本, 3.28 粉尘云的点燃温度ignitiontemperatureofadustcloud 集尘装置内空气中所含粉尘云发生点燃时集尘装置内壁的最低温 注:粉尘云的点燃温度可根据GB12476.8一2010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3.29 故障 malfunction 设备或元件不能实现预定的防爆功能。 注:本部分中所指的故障可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 一设备的一个(或多个)部件或元件的失效; 一外部干扰(例如,冲击、振动、电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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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Ⅱ类和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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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注:I类防爆型式考虑了瓦斯和煤粉的点燃以及地下用设备增加的物理保护措施。 用于煤矿的电气设备,当其环境中除甲烷外还可能含有其他爆炸性气体时,应按照I类和Ⅱ类相应 可燃性气体的要求进行制造和试验。该类电气设备应有相应的标志(例如:“ExdI/IⅡIBT3”或 "ExdI/ I(NH,)"。
Ⅱ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 IⅡ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步再分类。 Ⅱ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一 Ⅱ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Ⅱ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Ⅱ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注1:以上分类的依据,对于隔爆外壳电气设备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对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是最小点 燃电流比(MICR)(见GB3836.11—2008和GB3836.12—2008)。 和B类设备的便用尔件
Ⅱ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 Ⅱ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步再分类, Ⅱ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ⅡI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Ⅱ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Ⅱ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注1:以上分类的依据,对于隔爆外壳 燃电流比(MICR)(见GB3836. 注2.标志 IB的设备可适用于ILA设
Ⅱ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Ⅱ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注1:以上分类的依据,对于隔爆外壳电气设备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对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是最小 燃电流比(MICR)(见GB3836.11—2008和GB3836.12—2008)。 注2.标志IIB的设备可适用于IL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IIC类的设备可适用于ILA和IIB类设备的使用条件
Ⅲ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Ⅲ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可进一步再分类。 Ⅲ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ⅢA类:可燃性飞絮; 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 ⅢC类:导电性粉尘。 注:标志ⅢB的设备可适用于Ⅲ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ⅢC类的设备可适用于ⅢA或ⅢB类设备的使用条件。
电气设备可按某一特定的爆炸性环境进行试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信息应记录在防爆合格证中 电气设备上进行相应地标志
℃,此时不需要附加环境温度标志。但 式设备预计使用在不同于以上环境温度范围时视为特殊情况,标志应包括符号T,或Tm和上限或下 意温度,如果不可行,符号“X”应指明包括上限或下限环境温度的具体使用条件。见29.2e)和表1。 注:环境温度范围可缩小,例如一5℃Tmh15℃
表1运行中的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5.1.2外部热源或冷源
如果电气设备用物理方法与一个单独的外部加热源或冷却源(如被加热或被冷却的工艺容器或
道)相连,则外部热源或冷源的额定值应在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中进行规定。 注1:这些值的表示方式将根据冷、热源的种类发生变化。对于大体积的设备,通常以最高或最低温度表示就足够。 对于小体积的设备,或导热通过热绝缘材料的热源,可采用热通量表示。 注2:最终安装时须考虑辐射产生的热的影响。见GB3836.15.
如果本部分或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要求在设备的任何部位测量电气设备的工作温度,则温度测定应 在额定负载情况下,设备处于最高或最低环境温度和最大额定外部热源或冷源时进行。如果要求工作 温度试验,则应按照26.5.1的规定进行。 免微工作用工维米型
5.3.2最高表面温度的限制
对于I类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按照24章的要求在相关文件中规定。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150℃,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 一450℃,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煤尘时(例如防粉尘外壳内部)。 注:当用户选用I类电气设备时,如果温度超过150的设备表面上可能堆积煤尘,则应考虑煤尘的影响及其焖燃
5.3.2.2Ⅱ类电气设备
测定的最高表面温度(见26.5.1)不应超过
表2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不同的环境温度及不同的外部热源和冷源可能有一个以
5.3.2.3Ⅲ类电气设备
测得的最高表面温度(见26.5.1)不应超过: 一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 一拟使用的具体的可燃性粉尘层或粉尘云的点燃温度。
除了5.3.2.3.1要求的最高表面温度外,也可测定环绕设备所有侧面形成的粉尘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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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类或Ⅱ类电气设备的小元件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温度组别,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超过温度组别允许温度的小元件,例如晶体管或电阻,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应视为符合 求: a) 当按照26.5.3试验时,小元件不应引起可燃性混合物点燃,并且由较高温度引起的任何变形 或损坏均不应损害防爆型式; b 对于T4组和1类电气设备,小元件应符合表3a和表3b的规定; c)对于T5组,表面积(不包括导线)小于1000mm的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50℃
对于电位器,其表面应是电阻元件的表面,而不是电位器的外表面。试验时,应考虑整个电位器 安装布置、散热及冷却所产生的影响。温度应在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流过电流的 制导线上进行测量。如果这将导致比10%印制线阻值还小的电阻值时,则应在10%印制线阻值时进 测量。 对于总表面积不大于1000mm的元件,其表面温度可以超过IⅡ类电气设备上标志的温度组别 或I类电气设备的相应最高表面温度,如果这些表面不会出现点燃危险,则安全裕度为: a)T1、T2、T3组为50K; b)T4、T5、T6组和I类电气设备为25K。 该安全裕度应依据类似元件的检验,或通过电气设备在相应的爆炸性混合物中进行试验来保证 注:在进行试验时,安全裕度可通过提高环境温度的方法来达到
电气设备和Ex元件应: a)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符合第1章所列一种或多种专用标准的要求 生1:这些专用标准可改变本部分的要求。 生2:标志为增安型“e"的电绩引人装置的所有要求见GB3836.3一2010
b)按照相关工业标准的安全要求制造。 注3:本部分不要求检验机构验证这些要求的符合性。制造商宜按本部分第29章对电气设备或元件进行标志(并 且在文件中写明符合的依据,见第28章)。 注4如果电气设备或Ex元件承受特别不利的使用条件(例如:野童装卸、湿度影响、环境温度变化、化学剂影响、 腾蚀等),这些宜由用户对制造商提出要求。如果要求验证,本部分没有对检验机构确认不利条件的适合性 进行规定。当接线端子、熔断器夹、灯座和带电连接件上的振动效应可能影响安全时,宜采取特殊的预防措 施,符合专用标准规定的除外。I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见附录C
设备应承受26.4规定的试验。防止冲击的护板应只有用工具才能拆卸,并且在规定的冲击试 保持位置不变。
6.3设备外壳打开时间
可被打开的外壳,其打开的时间应比下列要求的时间更长: a)内装电容器,当充电电压为200V或以上时,放电至下列剩余能量所需时间: S I类或ⅡA类电气设备:0.2mJ ? ⅡB类设备:0.06mJ; · ⅡC类设备:0.02mJ,包括仅标志Ⅱ类的电气设备, ●Ⅲ类设备:0.2mJ。 或者,如果充电电压低于200V,剩余能量为上述能量的2倍;或 b)内装热元件的表面温度降至低于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温度所需的时间。 应设下列之一的警告标志: ·外壳开启延迟时间标志按照29.11a)的规定; ·外壳开启标志按照29.11b)的规定
必要时,应对由于杂散磁场引起的环流、中断该电流电路产生的电弧或火花,或由该电流引起的过 高温度的任何影响采取预防措施。(( 注1:杂散磁场可引起大电流在大型旋转电机外壳内流动,尤其是在电动机起动时。避免这些电流电路间歌性中断 产生火花尤为重要。 注2:可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 一等电位联接:或 一提供足够多的紧固件。 等电位导体应设计成当电动机起动时,电流只通过设计的连接点,而不通过任何绝缘接合处。为了 确保在不利运行条件(如震动或腐蚀)下电流安全传导而无危险火花,跨接片应按照15.4的规定防止腐 蚀和松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离等电位部件较近的裸露挠性导线。 对保证环流不能通过的绝缘,不要求等电位导体,但对暴露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预防措施保证充分 m.s.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
如果外壳的防护等级取决于外壳接合处的衬垫,而且在安装或维护时要打开接合处,衬垫应粘险 到配合面之一上,以防丢失、损坏或错误安装,衬垫材料本身不应粘附到其他接合面上。 注:可用胶粘剂将衬垫粘附在配合面的一面上
6.6电磁能和超声波能辐射的设备
能量等级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值。 注:使用较高功率辐射源的其他指南见CLC/TR50427《可燃性气体被射频偶然点燃的评定指南》。
6. 6. 1 射频源
射频为(9kHz~60GHz)的连续发射和脉冲时间超过热起燃时间的脉冲发射的阈功率,
表4的值。不允许用户对程序进行设定或对软件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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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这些值适用于Ma、Mb、Ga、Gb、Gc、Da、Db、De级别的设备。
6.6.2激光或其他连续波源
连续源:0.1W/cm和10MHz; 脉冲源:0.1W/cm*和2mJ/cm*
7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生1:与防爆型式有关的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一些实例包括,“e"型外壳或“tD"型外壳盖的密封圈、“d"型或"e"
与防爆型式有关的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一些实例包括,“e"型外壳或“tD"型外壳盖的密封圈、“d"型或"e"型电
缆引入装置的填料、电现引入装置的密封图、“e”型开关执行机构的密封件等。 7.4的要求也适用于外壳外表面使用的非金属部分。 注2:外壳外表面通常附加非金属的涂层、薄膜、箔片和薄板,提供附加环境保护。本章涉及它们集案静电电荷的
塑料材质的技术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弹性材料的技术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弹性材料的技术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包括颜色、填充剂百分比和其他添加剂(如果使用)在内的准确完整的数据; c 可能进行的表面处理,如涂清漆等 连续运行温度(COT)。相对热指数(RTI机械冲击)可按照ANSI/UL746B确定来代 替COT。 注:对于需要验证弹性材料材质是否符合制造商的技术要求, 部分不做趣
塑料外壳或外壳的塑料部件最热点的温度(见26.5.1)至少高20K。 弹性材料的连续运行温度(COT)下限值应低于或等于最低运行温度,上限值至少比最高运行温度 高20K。
非金属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耐光性应满足要求(见26.10)。 如果没有防止光照保护措施,与防爆型式有关的、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壳或外壳部件应进行耐紫 外线光照试验。对于I类电气设备,该试验仅对灯具进行。 如果设备安装及安装以后有防光照(例如日光或灯光)措施,不要求进行该试验,但设备应按照 29.2e)的要求标志符号“”,表明具有特殊使用条件。
注:通常认为玻璃和陶瓷受光照试验影响不大,可不进行该试验
7.4非金属材料外壳表面的静电电荷
该条款的要求仅适用于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的外表面。
该条款的要求仅适用于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的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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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非金属层厚度限制
7.4.3避免静电电荷在Ⅲ类电气设备上积聚
塑料材质设备的设计应能避免在正常便用时由传播型刷形放电引起的点燃险,不采用塑料材料 覆盖的导电材料可满足该要求。如果用塑料覆盖导电材料,应具有下列一项或多项特性值: a)按26.13的要求试验时,表面电阻不大于10°α; b 击穿电压不大于4kV(按照GB/T1408.1—2006规定的方法通过绝缘材料的厚度测量); e)金属部件上的外部绝缘厚度不小于8mm; 注:在如测量探头或类似元件的金属部件上不小于8mm的外部绝缘不可能出现传播型刷形放电,当评定使用或 规定的最小绝缘厚度时,允许在正常使用时出现预期磨损。 d 对可转移电荷的限制,采用26.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当按照26.1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测量电容不能存购危险电荷
运行中为调节、检查或 螺孔,只有端纹形状适合于非金属材科外壳 时,才能在非金属材料外壳上攻螺孔
8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
在24章要求的文件中应规定外壳或外壳部件的材质 注,本部分不要求对材料的化学成分进行试验验证。
8. 1.11类电气设备
制造I类EPLMa级或Mb级电 a)15%的铝、镁、钛和锆; b)7.5%的镁、钛和锆。 上述要求不适用于I类携带式测量设备,但设备应按29.2e)的要求标志符号“X”,并在特殊使用条 件中指明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特别注意事项。 1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及其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 不低于120MPa,且按GB/T13813一2008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成
8.1.2I类电气设备
制造用于不同保护级别的 料,按质量百分比的总含量不应超过: 对于EPLGa: 10%的铝、镁、钛和锆; 7.5%的镁、钛和锆; 对于EPLGb: 7.5%的镁和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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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EPLGc,除风扇、风扇罩和通风孔挡板应符合EPLGb的要求外,无其他要求。 如果超过了上述成分,设备应按照29.2e)的规定标志X”,并且安全使用的特殊条件应含有足够的 信息,以保证用户能够确定设备是否适合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例如:防止由于冲击或摩擦引起的点燃 危险。
8.1.3Ⅱ类电气设备
制造用于不同保护级别的皿类电气设备外壳材料,按质量百分比的总含量不应超过: 对于EPLDa: 7.5%的镁和钛; 对于EPLDb 7.5%的镁和钛; 对于EPLDc,除风扇、风扇罩和通风孔挡板应符合EPLDb的要求外,无其他要求
运行中为调节、检查及其他工作而要打开的 只有螺纹形状适合手材料时,才能在 外壳材料上攻螺孔
对保证专用防爆型式或用于防止触及裸露带电零件所必须的紧固件,只允许用工具才能松开或 拆除。 如果紧固件材料适合于外壳材料,含轻金属的外壳用紧固螺钉可用轻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
9.2规定的特殊紧固件孔允许螺纹啮合的螺纹深度h,应至少等于紧固件螺纹的外径(见图 图2)。
9.3.2 公差和间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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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至少等于非细杆螺栓在光孔中的接触面积(见
图1螺纹紧固件的公差和间
紧固螺栓的螺纹外直径:
X全螺纹标准紧固螺栓的接触尺寸(没有细杆塑
9.3.3内六角紧固螺钉
汽车标准图2细杆紧固螺栓头下面的接触面
对于内六角紧固螺钉,螺纹公差等级为GB/T197—2003和GB/T2516一2003中的6g/H6级,并 且在紧固以后不得从螺孔中凸出
为保持专用防爆型式用的联锁装置,其结构应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其作用。 注1:螺丝刀、锻子或类似的工具不应使联锁装置失效。 注2:开盖联锁可实现开盖前断电、断电后闭锁(锁定,如不能向该设备供电)等联锁功能,必要时也可根据需要同时 实现相关报警功能,
为保持专用防爆型式用的联锁装置,其结构应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其作用。 注1:螺丝刀、锻子或类似的工具不应使联锁装置失效。 注2:开盖联锁可实现开盖前断电、断电后闭锁(锁定,如不能向该设备供电)等联锁功能,必要时也可根据需要 实现相关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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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设计教程GB3836.12010
根据本部分第24章规定的文件应证 关的粘接材料在运行中有足够的热稳定性,它们应 适应电气设备的最高和最低温度。 如果粘接材料连续运行温度(COT)的下限值不高于最低工作温度、上限值高于最高运行温度至少 20K,则应认为有足够的热稳定性 注:如果粘接材料承受不利的运行条件,宜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解决措施(见6.1)
Ex元件应满足附录B的规定,且可以是
....- 设备标准 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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