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_5038-2020_城镇道路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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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再生剂应储存在密闭的容器
表中试验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 程》JTGE20执行: 2将温拌剂按工程应用比例掺配到沥青中,测定掺配有温拌剂的沥青的
5.1.11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的设计,优先使用再生沥青混凝土, 5.1.2 再生沥青路面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 规范》CJJ169 的规定。
1新旧料都应有配料装置、精确计量装置以及烘十加热装置; 2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加热时不得直接与火焰接触项目管理、论文,防止加剧 沥青老化; 3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应配备有再生剂储存、加热和准 确计量装置; 6.4.2再生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试拌确定,拌和的 混合料应均匀、无花白料。干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 5s~10s,总拌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10s~30s。各 阶段拌和时间宜在表6.4.2规定的范围内。
表6.4.2再生混合料的拌和时间
6.4.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温度与拌和时间应根据拌和 设备加热和干燥能力、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含水率、再生沥青混合料 的级配等综合决定,应以不加剧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进一步老化, 并生产出均匀稳定的再生沥青混合料为原则。 6.4.4再生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高 5℃~10℃。 6.4.5再生沥青混合料出厂应进行专项检测,如发现结合料老化、 拌和不匀、离析、花白料、混合料降温过多以及其它影响产品质量 的情况时,不准出厂,予以报废。
6.5.1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采用自卸车,应与摊铺能力、运距
6.5.1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采用自卸车,应与摊铺能
相适应,形成不间断的供料。 6.5.2装载前,应在车厢及底板上涂刷一层隔离剂或防粘剂,但不 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从拌和设备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多次 挪动运料车位置,平衡装料,以减少再生沥青混合料离析。 6.5.3再生沥青混合料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6.5.4运料车在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歇,运到施工现场的再生沥 青混合料必须满足本标准摊铺温度要求。 6.5.5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铺机前1m~3m处停住,空档等 候,由摊铺机推动运料车前进开始缓缓卸料,应避免运料车撞击摊 铺机。 6.5.6摊铺机的摊铺速度应与拌和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或每小时 的产量相匹配
7.1一般规定 7.1.1再生沥青混合料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7.2施工准备 7.2.1施工前应检查下承层。下承层应密实平整,强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病害应进行处治。 7.2.2施工前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等生 产施工设备,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2.3开工前应铺筑试验路段,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试 验路段铺筑完成后,应从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工管理、施工安 全等各方面验证施工配合比、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可行性,并为 后续施工提供技术依据。 7.3摊铺 7.3.1在铺筑再生沥青混合料之前摊铺表面应清扫干净,对路面缺 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7.3.2摊铺机开工前应提前0.5h~1h预热熨平板不低于110℃。铺
7.3.1在铺筑再生沥青混合料之前摊铺表面应清扫干净,对路面缺 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7.3.2摊铺机开工前应提前0.5h~1h预热熨平板不低于110℃。铺 筑过程中应选择熨平板的振捣或夯锤压实装置具有适宜的振动频 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熨平板加宽连接应仔细调节 至摊铺的混合料没有明显的离析现象。
7.3.3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宜比同类热拌沥青混合 料高5℃~10℃,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 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平整度,减少混合料的离析。 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m/min~6m/min。改性沥青混合料宜放慢至 1m/min~3m/min。当发现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 拖痕时,应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7.3.4当路表面温度低于5℃时、雨天或潮湿情况下,不宜摊铺再 生沥青混合料。 7.3.5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 7.3.6再生沥青路面的施工必须接缝紧密,连接平顺,不得产生明 显的接缝离析。 7.3.7再生沥青混合料铺筑应避免产生纵向冷接缝,横向施工缝应 采用平接缝:应特别注意横向接缝处的平整度
7.4.1再生沥青混合料沥青层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集料公称 最大粒径的2.5倍~3倍,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如果级配设计 为嵌挤型结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倍~2.5 倍,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层最大厚度不宜大于100mm,沥青稳定碎 石混合料的压实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但当采用大功率压路机 且经试验证明能达到压实度时允许增大到150mm。 7.4.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温度宜比同类热拌沥青混合 料高5℃~10℃,宜配备大吨位轮胎压路机复压。压实的其他要求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对热拌沥青路面的规定
7.4.3碾压过程中碾压轮应保持清洁,可对钢轮涂刷隔离剂或防粘
7.4.3碾压过程中碾压轮应保持清洁,可对钢轮涂刷隔离剂或防粘 剂,严禁刷柴油。当采用向碾压轮喷水(可添加少量表面活性剂》
方式时,必须严格控制喷水量且成雾状,不得漫流。
.5再生沥育混 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 CJJ/T 273 的规定。
8.1.1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质量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和《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CJJ/T 273执行。
8.2.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 准第4.2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 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1 批),每批次抽检1次。 检验方法:查出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 2再生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纤维、 再生剂、温拌添加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规 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 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进场检验报告。 3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热拌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查出厂 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拌和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本标准 第6.2节的有关规定:
8.3.1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应有明显轮迹 准挤裂缝、脱落、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表8.3.2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检测频率允许偏差检测方法范围点数用水准仪纵断高程(mm)±1520m1测量用全站仪中线偏位(mm)≤20100m1测量快速路<91≤1.5用测平仪标准主干路路宽100m9~152检测,见差值(m)次干路注 1平整度≤2.4>153支路(mm)<9用3m直1路宽尺和塞尺最大次干路≤520m9~152连续量取间隙支路(m)两尺,取>153最大值宽带(mm)不小于设计值40m1用钢尺量<92路宽用水准仪横坡±0.3%且不反坡120m9~154(m)测量>156十字法,井框与路面高差用直尺、每座1(mm)塞尺量取最大值1摆式仪摩擦符合设计要求200m系数横向力系全线连续数车抗滑构造砂铺法符合设计要求深度200m1激光构造深度仪注:1测平仪为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标准差;无测平仪时可采用3m直尺检测;表中检验频率点数为测线数;2平整度、抗滑性能也可采用自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中面层、下面层仅进行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的检测;十字法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每座检查井均应检查。十字法检查中,以平行于道路中线,过检查井盖中心的直线做基线,另一条线与基线垂直,构成检查用十字线。20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取样与
A.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通过随机取样的方式获得有代表性样品用于回收沥青路面 才料的性能分析。 A.2取样 .2.1取样方法可分为现场取样和拌和场料堆取样两部分。 1现场取样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析路面结构和路面维修记录,根据路面情况是否相同 或者接近,将全施工路段分为若干个子路段,每个子路 段长度不宜大于1000m,且不宜小于100m,或者每个子 路段面积不宜大于10000m,且不宜小于1000m; 2)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60随机取样方法确定取样点位置; 3)每个子路段取样断面数不少于2个,可采用铣刨机铣刨, 钻芯取样、机械切割等方法,钻芯取样时每个取样断面 钻芯不少于3个;钻取的芯样和机械切割的样品,在室 内破碎至公称最大粒径不超过26.5mm; 4)现场取样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数量应满足试验和检测的 要求。 2拌合场料堆取样时,应先铲除表面15cm25cm深度范围 及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 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若于份组成一组试
A.1.1通过随机取样的方式获得有代表性样品用于回收沥青 材料的性能分析。
样,务必使所取试样能代表本批来料的情况和品质。
A.3.1对一单项试验,每组试样取样数量宜不少于表A.3.1所规 定的最少取样量。
1.3.1各项试验项目所需集料的最小取
试样缩分 A.4.1当采用分料器法缩分试样时,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将试样拌合均匀,然后通过分料器分成两份: 2再取其中一份试样,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试样缩分至试 验所需的数量为止。 A.4.2当采用人工四分法缩分试样时,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大致 摊平,然后从摊平的试样中心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将试样分成大 致相等的四份; 2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合均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试 样缩分至试验所需的数量为止。
A.5试样包装 A.5.1每组试样应采用能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的容器包装, 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取样时间、产地、规格、试样代表数量、 试样品质、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法。 A.6回收沥青路面材料评价 A.6.1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含水率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粒径的大小,进行回收沥青路面 材料的含水率试验: 2试样烘干温度宜调整为(50±5)℃或更低,宜以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不粘盘为准。 A.6.2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级配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粒径的大小,对回收沥青路面材 料进行筛分试验,确定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级配; 2试验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中的T0302粗集料及粗集料混合料筛分或T0327细集料筛分试 验方法执行,采用干筛法筛分; 3试样烘干温度宜调整为(50±5)℃或更低,宜以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不粘盘且不散掉为准。 A.6.3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砂当量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行砂当量试验; 2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中的T0334细集料砂当量试验方法执行。
A.5.1每组试样应采用能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的容器包装, 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取样时间、产地、规格、试样代表数量、 试样品质、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法。
A.6.2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级配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6.4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沥青含量和性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ITGE20中的T0726阿布森法或T0727旋转蒸发器法回收沥青: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空白沥青标定: 1)更换阿布森或旋转蒸发器沥青回收设备; 2)更换三氯乙烯品种或供应商; 3)回收沥青性能异常; 4)沥青混合料来源发生变化。 3精度与充许误差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复性试验的充许误差应为:针入度不大于5(0.1mm) 软化点不大于2.5℃,动力黏度不大于平均值的10%; 2)如果超出充许误差范围,则应弃置回收沥青,重新标定, 回收。 A.6.5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矿料级配和集料性质试验,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应将抽提试验后得到的矿料烘干,当矿料降到室温后,应 采用标准方孔筛进行水洗法筛分试验,确定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矿 料级配。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沥青含量与矿料级配试验也可按现行 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中的T 0735燃烧炉法执行,若在燃烧过程中,集料由于高温导致破碎, 则不宜采用该法: 2回收沥青路面材料中集料性质的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执行。
B.0.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含水率 B.0.2 仪具与材料 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50℃5℃。 2 天平:称量5kg,感量不大于5g。 3 容器:如浅盘等。 B.0.3 试验步骤 1 根据最大粒径,按附录A的方法取代表性样品,分成两份 备用。 2 将试样置于干净的容器中,称量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 (m,),并在5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3取出试样,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m㎡,)。 B.0.4计算 含水率按式(B.0.4)计算,精确至0.1%
附录C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试验
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密度试验试
2)将再生沥青混合料团块仔细分散,粗集料不破碎,细集 料团块分散到小于6mm。若混合料坚硬时可用烘箱适当 加热后分散,一般加热温度不超过60℃,分散试样应用 手开,不得用锤打碎,防止集料破碎。 2试验步骤 1)将再生沥青混合料试样装入干燥的负压容器中,称容器 及再生沥青混合料总质量,得到试样的净质量(ma),试 样质量不小于规定值; 2)将负压容器全部浸入25℃±0.5℃的恒温水槽中,称取容 器的水中质量(m1); 3)在负压容器中注入约25℃的水,将再生沥青混合料全部 浸没。将负压容器与真空泵,真空表连接,开动真空泵, 使真空度达到93.7Kpa持续15min±2min 4)然后强烈振荡负压容器,使水充分搅动混合料,除去剩 余的气泡。每隔2min晃动若干次,直至不见气泡为止; 5)将装有再生沥青混合料试样的容器浸入保温至25℃±0.5℃ 的恒温水槽,约10min后,称取负压容器与再生沥青混 合料的水中质量(m2)。
2)将再生沥青混合料团块仔细分散,粗集料不破碎,细集 料团块分散到小于6mm。若混合料坚硬时可用烘箱适当 加热后分散,一般加热温度不超过60℃,分散试样应用 手开,不得用锤打碎,防止集料破碎。
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相对密度: ma L千燥再生沥青混合料试样的空气中质量,g; m1 负压容器在25℃水中质量,g; m2 负压容器与再生沥青混合料一起在25℃水中的质量,g。 C.0.5/报告 同一试样至少平行试验两次,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计算至 小数点后三位。
C.0.6其他 1本标准推荐的真空饱水法测定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相 对密度采用的是A类容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使用其他类 负压容器,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TTGE20执行 2在进行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相对密度测定时,将拌和 好的混合料应尽可能摊铺开,尽量分散。否则由于混合料结团,使 得测得的最大理论相对密度偏离真实值,导致确定的级配和最佳沥 青用量错误,影响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性能。
D.1.1本方法适用于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D.1.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自标配合比设 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三个阶段,确定回收沥青路 面材料的掺配比例、新材料的品种及配比、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 量。 D.1.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应从经过预处理后的回收沥青路面 材料料堆取样。 D.1.4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进行配合比 设计。当采用其他设计方法时,应按本方法进行设计检验,满足要 求时方可使用。 D.1.5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宜按照图D.1.5 的步骤进行。
D.1.6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验证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 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执行,
D.1.6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验证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 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执行,
D.2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D.2.1广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范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1 的规定。 D.2.2厂拌热再生橡胶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CJJ/T273的规定。 D.2.3温拌沥青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温拌沥 青混凝土》GB/T30596的规定
旧沥青掺配试验,试验验证再生沥青标号。
D.5.1根据本标准第4.1节确定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特性。其他材料 特性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执行。 D.6估算新沥青用量Pnb及新沥青占总沥青用量的比例 D.6.1估算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掺 量不超过20%时,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与没有掺加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的沥青混合料基本一致,可根据工程材料特性、气候 持点、交通量等条件,结合当地的工程进行估算,也可按式(D.6.1 估算总沥青用量。 Pb = 0.035a + 0.045b + Kc + F (D.6.1) 式中: Pb一一估算的混合料中的总沥青用量(%); K——当0.075mm筛孔通过率为6%~10%时,K取值为0.18; 当0.075mm筛孔通过率小于或等于5%时,K取值为0.20;
D.5.1根据本标准第4.1节确定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特性。其他不 特性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 执行。
D.6.1估算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掺 量不超过20%时,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与没有掺加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的沥青混合料基本一致,可根据工程材料特性、气候 特点、交通量等条件,结合当地的工程进行估算,也可按式(D.6.1) 估算总沥青用量。
Pb一一估算的混合料中的总沥青用量(%); K—一当0.075mm筛孔通过率为6%~10%时,K取值为0.18; 当0.075mm筛孔通过率小于或等于5%时,K取值为0.20 a一一未通过2.36mm筛孔的集料的比例(%); b一一通过2.36mm筛孔且留在0.075mm筛孔以上集料的比例 一通过0.075mm筛孔矿料的比例(%); F一一取值为0~2.0,取决于集料的吸水率,缺乏资料时取0.7。 D.6.2/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新沥青用量Pnb按下式计算:
式中: 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新沥青用量(%); P一一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 Pob——RAP中的沥青含量(%); R一 RAP掺配比例(%)。 D.6.3不同规格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其沥青含量应分别计算再 加和。
式中: Pnb一一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新沥青用量(%); Pb一一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 Pob—RAP中的沥青含量(%); R一 RAP掺配比例(%)。 D.6.3不同规格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其沥青含量应分别计算再 加和。 D.7矿料配合比设计 D.7.1根据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老化程度、含水率、回收沥青路 面材料矿料的级配变异情况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沥青混合料类 型、拌和设备的类型与加热干燥能力、新集料的性质等,确定新集 料与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掺配比例。 D.7.2将粗、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中的矿料分别作为再生沥青混 合料的一种矿料进行矿料配合比设计。 D.8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 D.8.1最佳新沥青用量OAC应采用估算的新沥青用量Pnb为中值 用Pnb、Pnb±0.5、Pnb+1.0这5个沥青用量水平,按现行行业标准《公 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马歇尔方法试验确定。 D.8.2马歇尔试件制备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20℃,加热时间 不宜超过2h,避免沥青混合料回收料进一步老化: 2/根据再生沥青的黏温曲线确定混合料的拌和与成型温度, 新集料加热温度宜高出拌和温度10℃~15℃; 3再生混合料拌和时投料顺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D.7.1根据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老化程度、含水率、回收沥青路 面材料矿料的级配变异情况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沥青混合料类 型、拌和设备的类型与加热干燥能力、新集料的性质等,确定新集 料与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掺配比例。 D.7.2将粗、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中的矿料分别作为再生沥青混 合料的一种矿料进行矿料配合比设计。
D.8.1最佳新沥青用量OAC应采用估算的新沥青用量Pnb为中值 用Pnb、Pnb±0.5、Pnb±1.0这5个沥青用量水平,按现行行业标准《公 路沥青路面施技术规范》JTGF40的马歇尔方法试验确定。 D.8.2马歇尔试件制备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20℃,加热时间 不宜超过2h,避免沥青混合料回收料进一步老化: 2根据再生沥青的黏温曲线确定混合料的拌和与成型温度, 新集料加热温度宜高出拌和温度10℃~15℃; 3再生混合料拌和时投料顺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D.9配合比设计检验和报告
D.9.1配合比设计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 术规范》JTGF40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执行。
D.9.2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应包括: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的试验结果、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掺量确定、再生沥青的试验结果, 工程设计级配范围选择说明、材料品种选择与新材料试验结果、矿 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以及各项体积指标、配合比设计检验结果 等。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照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再生沥青路面的应用进行了大量 的调查研究和试验数据积累,总结了我省再生沥青路面的设计、施 工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先进的技术法规、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科研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使 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 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作为理解和把握本标准规定的参 考。
1.0.1规定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厂拌热再生施工技术 水平,将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应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工 程中,节约资源、变废为宝,形成一个符合循环经济模式的产业链 可以避免废弃材料堆放对土地的占用和对环境的污染
情况下铣刨的旧料不需要二次破碎就能够使用。但挖除的旧料由于 块径较大,则需要根据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公称粒径合理选择筛孔 尺寸,将处理后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通过破碎机等破碎筛后分成几 种规格供使用
2.1.4从旧料中抽提出旧沥青
程度恢复的沥青。或者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在热融状态下加入再生剂 后,此时再生沥青混合料中的沥青材料统称为再生沥青。自前旧沥 青的抽提一直是个难点,溶剂和矿粉去除干净与否对于再生沥青的 理化性质影响很大,所以在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优点:技术难度小,适用范围广,质量控制比较稳定,且混合 料性能可达到热拌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要求。 缺点: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掺配比例比较低,一般不大于30%。
2.1.6对于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而言,由于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的旧沥青在加热状态下能够较好地与新沥青融合,回收沥青路面材 料中集料可以相对独立地发挥集料的作用,因此混合料级配设计采 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中的矿料和新矿料的合成级配。
3.0.3橡胶沥青混凝土相对普通沥青混凝土而言,在高温稳定性、 低温柔韧性、抗老化性、抗疲劳性、抗水损坏性及降低行车噪声等 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再生沥青混合料用作面层时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宜使用橡胶沥 青作为沥青胶结材料,
4.1.1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路况等使得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来源复 杂,混杂后级配不易控制,质量难以保证。不同路线、不同沥青含 量、不同矿料级配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分开堆放、储存对再生沥青 混合料性能保证意义很大。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应干燥、洁净,混入基层废料后级配难以控 制,再生沥青混合料质量也不易保证。
4.2.1再生沥青混合料用沥青胶结材料包括新加入沥青和回收料
中的沥青两部分。 随着改性沥青在我省应用越来越广,由路面上面层使用,发展 到中面层,甚至特殊地区或路段还有三层都用改性沥青的。以后养 护过程中就将产生大量的废旧改性沥青混合料,不可避免地存在改 性沥青混合料的循环利用问题。
4.3.1新加入的矿物集料是指在级配调整过程中,根据需要新加入 的粗集料、细集料、填料。 4.3.2回收集料是指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去除旧沥青胶结料后剩余 的矿料。
4.4.1满足表4.4.1中某一型号技术要求的不同品质的沥青再生 剂,其对某一沥青、某一RAP的再生效果可能存在很大差异。一 种沥青再生剂满足表4.4.1所示的沥青再生剂标准,只是说明它作 为产品是合格的,并不能说明其适合某一工程的技术需求,需通过 沥青再生剂与RAP沥青的试验对其工程适用性进行判断。 4.4.2沥青再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主要包括:沥青再生剂对沥青 的再生效果,沥青再生剂与沥青的融合性,再生沥青的稳定性,沥 青再生剂对再生混合料的性能改善效果等。 比外,再生沥青的耐老化性能也十分重要。沥青再生剂产品质量不 过关锻件标准,会造成部分再生沥青的耐老化性能不佳,在热拌沥青混合料 生产、施工过程中受到短期老化后沥青再生效果损失严重。
5.1.2由于厂拌热再生技术应用中掺加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主要 技术难点在于材料生产中对材料性能的把控,而路面结构形式及计 算方法与原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计算并无差别,所以路面结构设 计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执行。
6混合料 6.1一般规定 6.1.1沥青路面再生工程实施前,应对原路面历史信息、技术状况 交通量、工程经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为再生设计 (再生方式的选择、再生混合料设计、再生工艺的确定等)提供依 据。 6.2温度控制 6.2.1在工程实践中,改性沥青只有 SBS 和橡胶沥青较为常用, 所以本标准只规定了SBS和橡胶沥青的温度控制,其他类型的改 性沥青不予说明。 配合比设计 6.3.1本标准的再生混合料设计方法和设计指标是基于马歇尔方 法提出的。 6.4拌和 6.4.1为了提高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制过程 中,应保证有足够的拌和时间,使新旧沥青可以充分融合。再生剂 用量的准确控制是再生沥青路面质量好环的重要指标。以往研究表 明,再生剂过少,再生效果不理想;再生剂过多,施工后路面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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