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308-2013 磷渣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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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308-2013 磷渣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0.6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王用水标》 JGJ63的规定
4.1.1磷渣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黏聚性和保水 性,不得离析或泌水
4.1.2磷渣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混
凝士拌合物的稠度等级划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的试 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GB/T50080的规定
施工。泵送磷渣混凝土的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灌溉水质标准, 4.1.4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凝结时间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和混 凝土性能要求。
4.1.5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总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的规定。碱含量宜 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进行测定和计算,对于磷渣粉碱含量可取实测值的1/2。 4.1.6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表 4.1.6的要求。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宜按现行 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270混凝土拌合物 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4.1.5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总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4.1.5磷渣混凝王拌合物的息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的规定。碱含量宜 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进行测定和计算,对于磷渣粉碱含量可取实测值的1/2。
4.1.6的要求。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宜按现行 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中混凝土拌合物 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氢离子最
续表 4. 1. 6
4.2.1磷渣混凝土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进行试验测定,并 应满足设计要求。
4.2.2磷渣混凝土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GB/T50107进行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4.2.2磷渣混凝土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4.3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
4.3.1磷渣混凝土的收缩率和徐变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磷渣 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 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
4.3.1磷渣混凝土的收缩率和徐变系数应满足设计要
4.3.1磷渣混凝土的收缩率和徐变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磷渣 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 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 4.3.2磷渣混凝土的抗冻、抗渗、抗氯离子渗透、抗碳化和抗 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4.3.3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的规定
4.3.2磷渣混凝土的抗冻、抗渗、抗氯离子渗透、抗
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4.3.3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机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的规定
5.1.1磷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满足设计和 施工要求。
5.1.1磷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
5.1.2磷渣粉可单独使用,也可将磷渣粉和矿渣粉、粉煤灰及
经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设计以及施工 要求。
5. 1.4 磷渣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工程使用的水泥、粗细骨科
外加剂、磷渣的质量指标,对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早期强度等技 术要求经计算、试配和调整后确定。
5.1.5当磷渣粉的质量或
5.2配合比计算和确定
5.2.1磷渣粉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王和预应力
5.2.1磷渣粉可用于素混凝王、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最大掺量可按表5.2.1并经试验确定
最大掺量可按表5.2.1并经试验确定
表 5.2. 1磷渣粉的最大掺量(%》
注: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疹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 矿物掺合料。
5.2.2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s,可按下式计算:
6磷渣混凝土的生产与施工
6.1.1施丁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性质、结构特 点和环境条件等,编制磷渣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 6.1.2粗、细骨料的含水率检验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次;当雨 雪天气等外界影响导致混凝土骨料含水率变化时,应及时检验。 并应根据检验结果及时调整施配合比。 6.1.3磷渣混凝在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
6.1.3磷渣混凝土在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
每盘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和累计计量
6.3.2磷渣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搅拌,混凝土搅 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有关 规定。
6.3.3磷渣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在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的基
6.4.1磷渣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6.4.2采用泵送施工的磷渣混凝王,运输应能保证混
续泵送,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 的有关规定
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在运输车罐内加人适当的与原配合比相 同成分的减水剂。减水剂加入量应事先由试验确认,并应进行记 录。减水剂加入后,混凝土罐车应快速旋转搅拌均匀,并应在达 到要求的工作性能后再泵送或浇筑,
6.5.2振捣应保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过振和 漏振。
6.5.2振捣应保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过
金属模板进行浇水降温,不得留有积水,并可采取遮挡措施避免 阳光照射金属模板
6.5.5当风速大于5.0m/s时,磷渣混凝土浇筑宜采取挡风
6.5.6浇筑竖向尺寸较大的结构物时,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 厚度宜控制在300mm~350mm。 6.5.7磷渣混凝土浇筑时,应在平面内均匀布料,不得用振捣 棒赶料。
6.5.8磷渣混凝土振捣时,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
人工多次抹压,并应抹压后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 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
6.5.11磷渣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 前,不得在混凝土上面踩踏行走。
6.6.2磷渣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养护应符含下列规定
1采用蒸汽养护或湿热养护时.养护时间和养护制度应满 足混凝士及制品性能的要求; 2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分为静置、升温、恒温和降温四个 阶段;混凝土成型后的静置时间不宜少于1h,升温速度不宜超 过25℃/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20℃/h,最高温度和恒温温度应 小于或等于75℃C;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
应进行温度测量,且构件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时,表面与外界温 差不得大于20℃; 3采用潮湿自然养护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6.1条的规定。 6.6.3磷渣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 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养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日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采取浇水自然养护方法; 2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MPa; 3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C方可拆除,或在混 凝土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拆模,拆模后的混 凝士亦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4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撤除养护 措施。 6.6.4掺用膨胀剂的磷渣混凝土,应采取保湿养护,养护龄期 不应小于14d。冬期施工时,对于墙体,带模养护不应小于7d。 6.6.5磷渣混凝土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I63的规定。
7.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验
磷渣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产品还应 具有使用说明书。 7.1.2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进场检验,且在混凝土生产过程 中,宜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检
1磷渣粉的取样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 渣粉》JG/T317的规定执行; 2其他原材料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7.1.6磷渣粉及其他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3竟的规定
7.2混凝士拌合物性能检验
2.1磷渣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系统应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且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一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查 1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且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国检一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弯 1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7.2.2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应对磷渣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抽样 检验;磷渣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 取样检验;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在浇筑地点取样检验。 7.2.3对于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能检查每100m3不应少 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2次,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同一工程、同配合比的磷渣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至少 检验1次。
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2次,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同一工程、同配合比的磷渣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至少 检验1次。
7.2.4磷渣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1节的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对配合比进行调整
7.3.1磷渣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4.2.2条规定,其 他力学性能检验应符合工程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3.2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 7.3.3磷渣混凝土的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分别符 合本规程第4.2节和第4.3节的规定
7.4.1磷渣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7.4.2磷渣混凝土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本规程对混凝土长期性 能和耐久性能的规定。
能和耐久性能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1近年来,磷渣粉作为混凝土掺合料在水利水电工程及一 些民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成功应用,积累了较多的工程经验。在 混凝土中掺磷渣粉,不仅能够提高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和抗裂性 能,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也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 水泥,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温升,简化混凝土的温控措施,实现 快速施工,获得较大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规范磷渣 混凝上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我国现有的标 准规范、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1.0.2本条主要是明确磷渣混凝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 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中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 1.0.3本条规定了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本规程难 以对所有磷渣混凝土的应用情况作出规定,在实际应用中,本规 程作出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未作出规定的,按现行相关标准 执行。
2.1.4本规程中,掺量含义是相对质量百分比,用量含义是绝 对质量。
3.0.1本条规定磷渣混凝土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符合 相应标准的要求。
3.0.2磷渣混凝土用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3.0.2磷渣混凝土用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当.1 程设计有其他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度、含水量、五氧化二磷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氯离子 含量、安定性、氟含量和放射性,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JG/T317的有关规定。
3.0.4混凝土各种矿物掺合料的特性和在混凝土中的功效不同,
3.0.4混凝土各种矿物掺合料的特性和在混凝土中的功效不同
控制指标在国家现行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不统一,因此,在使用矿 物掺合料时,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经检验合 格后方可使用。目前,《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正在编制: 当该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后,矿物掺合料的使用可以按该规范 执行。 本条中粒化高炉矿渣是指在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以硅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率冷成粒、其有潜在水硬性的材料:现 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是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材料,可 掺少量石膏磨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可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而 粒化电炉磷渣是以电炉法生产黄磷时所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 分的熔融物,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士用粒化电炉磷渣粉》JG/T 317规定磷渣粉为用电炉法制黄磷时所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 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磨细加工制成的粉末,作为混凝土掺合
料。因此,粒化电炉磷渣粉与粒化高炉矿渣粉在生产工艺、化学 组分、质量控制指标、检测方法等都存在差异,作为掺合料在混 凝土中的应用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3.0.5混凝土外加剂包括减水剂、膨胀剂、防冻剂、速凝剂和 防水剂等,品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混凝士膨胀剂》GB23439、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 防冻剂》JC475外,还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 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并应按相应标准检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
3.0.6磷渣混凝士拌合用水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
行业标准《混凝士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工程设计有 他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4.1.1磷渣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的好坏是决定混凝土质量的 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配制磷渣混凝土时应主要调整拌合物的 黏聚性、保水性和流动性,使之不离析、不泌水
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配制磷渣混凝土时应主要调整拌合物的 黏聚性、保水性和流动性,使之不离析、不泌水。 4.1.2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可采用落度、维勃稠度或扩展度 表示。落度检验适用于落度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 维勃稠度检验适用于维勃稠度5s~30s的混凝土拌合物,扩展度 适用于泵送高强混凝土和自密实混凝土。混凝士拌合物性能的试 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GB/T50080的规定执行。
4.1.2混凝土拌含物的利
4.1.3混凝土落度经时损失为混凝土初始落度与混凝土
合物静置至1h(从加水搅拌时开始计算)后的落度保留值的 差值。当采用磷渣粉配制泵送磷渣混凝土时,磷渣粉的质量对混 凝土的落度损失有影响,因此.加强对混凝土落度经时损失 的控制十分重要。实践表明,一般情况下应将落度经时损失控 制在30mm/h内。
4.1.4掺磷渣粉后会延长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因此应对混
4.1.5为了预防混凝士碱骨料反应、将磷混凝+中
4.1.6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孔
4.2.1、4.2.2明确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等规范有关混凝土力 学性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磷渣混凝土。
4. 3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
4.3.1明确了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的参数,同时也强调现行国 家标准《普通混凝士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等规范同样适用于磷渣混凝土。
4. 3. 2、4. 3. 35
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GB50164、《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等规范有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磷渣 混凝土。
5.1.1明确磷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与现行国家标准相 协调。
5.1.2本规程规定在混凝土拌合物中,磷渣粉占混凝土总
料质量百分比最大的混凝土为磷渣混凝土;否则按普通混凝土处 理。因此,磷渣粉可单独使用,也可将磷渣粉和矿渣粉、粉煤灰 及其他活性掺合料复合使用;磷渣粉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复合使用 时必须进行试验验证相容性,以保证磷渣混凝土满足工程施工和 混凝土性能要求。
5.1.3磷渣粉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的适应性对混凝
性能有重要影响。由于磷渣粉含有氟、磷等化合物,可能与其他 矿物掺合料、外加剂不相适应市政图纸、图集,可能导致混凝土拌合物出现凝结 时间异常等现象,为保证磷渣混凝土满足工程施工和混凝土性能 要求,对磷渣粉掺量和外加剂的品种、掺量及材料间的相容性必 须经过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5.1.4本条规定磷渣混凝土配含比设计必须根据原材料质量情
5.1.5工程结构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磷渣粉的 品种或质量有显著变化,磷渣混凝土的配合比需要通过试配确 定,以满足工程施工和混凝土性能的要求。原材料质量显著变 化是指诸如水泥胶砂强度、外加剂减水率和矿物掺合料细度等 发生明显变化;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是磷渣混凝土工程结 构对混凝土性能有另行规定的,如抗硫酸盐性能、抗碳化性 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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