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98-200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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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 人: 薛晓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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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1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出广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3.2.2管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2 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 沟槽; 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2! 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 沟槽; 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排水标准规范范本3.2.3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和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

    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按件数抽查20%,且不得少 于1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3.2.4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配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

    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3.1泡沫液进场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场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 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 牛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3.3.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出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 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0t; 2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t; 3合同文件规定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取样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对发泡性 能(发泡倍数、25%析液时间)和灭火性能(灭火时间、抗烧时间)检 验的报告。

    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留存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干粉质量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留存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干粉质量应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 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3.3.4对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2.0t的干粉,应由监理工程师组 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取样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对抗结块 性和灭火效能检验的报告。

    3.3.4对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2.0t的干粉,应由监理工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取样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对抗结块 性和灭火效能检验的报告。

    3.4.1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沫比例混合 装置、干粉罐、氮气瓶组、阀门、动力源、消防炮塔、控制装置等系统 组件及压力表、过滤装置和金属软管等系统配件的外观质量,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 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 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铭牌标记清晰、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4.2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沫比例混合 装置、干粉罐、氮气瓶组、阀门、动力源、消防炮塔、控制装置等系统 组件及压力表、过滤装置和金属软管等系统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规格、型号、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 厂合格证。 2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

    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 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4.3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 玉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2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 瓣密封面无渗漏; 3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表3.4.3的规定; 4试验合格的阀门,应排尽内部积水,并吹于。密封面涂防 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做出明显的标记,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C.0.2记录。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按数量抽查10%: 且不得少于1个,主管道上的隔断阀门,应全部试验。 检查方法:将阀门安装在试验管道上,有液流方向要求的阀门 试验管道应安装在阀门的进口,然后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 压装置缓慢升压,待达到严密性试验压力后,在最短试验持续时间 内,阀瓣密封面不渗漏为合格;最后将压力升至强度试验压力(强 度试验不能以阀瓣代替盲板),在最短试验持续时间内,壳体填料 无渗漏为合格

    表3.4.3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减压阀、单向阀、高压软管等部件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 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部件公称压力的1.5倍,气 体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为部件的公称压力; 2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 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压期间自测试件应无变形; 3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加压介质可 为空气或氮气。试验时将部件浸人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 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4部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于,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并 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记录。

    3.4.5消防泵组转动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4.6消防炮的转动机构和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1.1消防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行

    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 定。

    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现 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和行业标 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B/T4735的有关规定。 1 常压钢质泡沫液罐现场制作、焊接、防腐; 2 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 3 管道的检验、试压、冲洗、防腐; 4 支、吊架的焊接、安装; 阀门的安装。 4.1.3 泡沫液罐、干粉罐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 306的有关规定。

    4.1.4消防泵组、动力源等系统组件不应随意拆卸,确需

    4.1.4消防泵组、动力源等系统组件不应随意拆卸,确需拆卸时, 应由生产厂家进行。

    4.2.1消防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在供水管线系 冲洗合格后进行。

    4.2.2消防炮安装前应确定基座上供灭火剂的立管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肖防炮回转范围应与防护区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4消防炮安装后,应检查在其设计规定的水平和俯仰

    不与周围的构件碰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转机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6消防炮在向消防炮塔上部起吊安装的过程中,起吊折 安全可靠。

    4.3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

    4.3.1泡沫液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要求时,泡沫液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 于0.7m,操作面处不宜小于1.5m;当泡沫液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 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杰士注田尼测景

    4.3.2常压泡沫液罐的现场制作、安装和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 液罐底面不应小于0.15m,且宜做成喇叭口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时间不应小于30min,目测应 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全部焊缝、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以 无渗漏为合格。 3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内、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防 ,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观察检查;当对泡沫液罐内表面防腐涂料有疑义 时,可取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4常压钢质泡沫液罐罐体与支座接触部位的防腐,应符合设 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加强防腐层的做法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常压泡沫液罐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 时,应根据其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 础固定,安装时不得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可切开防腐层检查。 4.3.3压力式泡沫液罐安装时,支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且不应 拆卸和损坏配管、附件;罐的安全阀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观察检香

    4.3.4设在室外的泡沫液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根据环

    竟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应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调试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7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中平衡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 要求,并应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管道上分别安装压力表,压力表与 装置中的比例混合器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2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安装应符合设 计和产品要求,安装尺寸和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尺量和观察检香

    4.4干粉罐与氮气瓶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4.2干粉罐和氮气瓶组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干粉罐和氮气瓶组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 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操作面处不宜小于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4.3氮气瓶组安装时应防止氮气误喷射

    处理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4.5十粉罐和氮气瓶组的支架应固定牢固,且应采取防腐处理 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2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吸水管进口处的过滤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 泵组直接取海水时,吸水管应设置有效的防海生物附着的装置。 2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泵组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 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泵组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 靠锁定装置的蝶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消防泵组吸水管上宜加设柔性连接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吸水管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 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3当消防泵组采用内燃机驱动时,内燃机冷却器的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4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组其排气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

    管的外部宜采取隔热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5.5消防泵组在基础固定及进出口管道安装完毕后,对联轴器 重新校验同轴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仪表检查,

    6.1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 应小于设计值,当出现U型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 且不得少于1条。 检香方法:用水平仪检香。 2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尺量和观蔡检香

    3埋地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

    1理地管道的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理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3)理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 腐处理; 4)理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回 填,分层夯实,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1的要求,

    表4.6.1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 且不得少于1条。 检查方法:坐标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标高用水准仪或 拉线和尺量检查;水平管道平直度用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 查;立管垂直度用吊线和尺量检查;与其他管道成排布置间距及与 其他管道交叉时外壁或绝热层间距用尺量检查。 5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当管道穿过防火堤、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 堤和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堤和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

    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 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应避免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 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立管与地上水平管道或埋地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不得 损坏其编织网,并应在金属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管 道支架或管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与地面的距离宜为0.3~ 0.5m;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应竖直 安装。 检香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流量检测仪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管道上试验检测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冲洗及放空管道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 时,应设置在泡沫液管道的最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阀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

    2具有遥控、自动控制功能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 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 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等相关标准的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自动排气阀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立式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管道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宜为1.1~1.5m;当控 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消防泵组的出口管道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应符合 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6~1.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6管道上的放空阀应安装在最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1安装消防炮塔的地面基座应稳固,钢筋混凝土基座施 有足够的养护时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7.3消防炮塔的起吊定位现场应有足够的空间,起吊

    消防炮塔的起吊定位现场应有足够的空间,起吊过程中消 答不得与周边构筑物碰撞。

    4. 7. 4 消防炮塔安装后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4消防炮塔安装后应采取相应的防腐猎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7.5消防炮塔应做防雷接地,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施工完毕应及时进行隐 蔽工程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8.2动力源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1.1控制装置的安装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国

    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 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 其要求。

    5.2.1布线前,应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强、弱电回 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不同电压等级的线 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2.1布线前,应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强、弱电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2引入控制装置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引人控制装置内的电缆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并按横平竖 直配置;备用芯线长度应留有适当余量; 2引入控制装置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 应牢固固定,不得使端子排承受机械应力;

    3弓入控制装置内的铠装电缆,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 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4引人控制装置内的使用于传感器等信号采集回路的控制 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其屏蔽层应按设计要求的接地方式接地; 5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与设计图样一致的 编号,标记应字迹清晰; 6控制装置接线端子排的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 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3布线施工完毕在测试绝缘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损坏的安

    5.2.3布线施工完毕在测试绝缘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损坏 全技术措施,

    5.3.1控制装置与基座之间的螺栓连接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控刷装直升的电控益、柜、 相、合安装垂直度儿计差 为1.5%o,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 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重锤法检查

    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4控制装置的接地应牢固、可靠。对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

    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5装置的漆层应完整,损伤面应及时修补。固定支架等 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6安装完毕后,建筑物中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做好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1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

    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冲洗记录表。 6.1.2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宜采用清水进行,不得使用 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在缺淡水地区可采用海水冲洗,用海 水冲洗后宜用清水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记录表。 6.1.3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理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 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尺量检查。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 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观察检查。 3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 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 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直,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5的 真写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7管道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5的格式填 写记录。

    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 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O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 力加 0.4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香。

    道注水时,应将管道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 后,稳压10min,管道应无损伤、变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3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道冲

    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30min,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4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C,当低十5℃时,2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管道的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2管道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 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且无杂物排出时,冲洗方 。

    6.3.2管道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3管道冲洗结束后,应将管道内的水排除十净,必要时应采 用压缩空气吹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焊接钢管标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4气动、液压和干粉管道,应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王净

    气动、液压和干粉管道,应采用压缩空气吹扫十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锻件标准7.1.2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 其他调试必须的完整技术资料: 2泡沫液罐和干粉罐中已储备满足调试要求的试验药剂量: 3系统水源、电源、气源满足调试要求,电气设备应具备与系 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7.1.31 调试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调试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批准。 7.1.41 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的人员应 职责明确,并应按照预定的调试程序进行。 7.1.5调试前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7.1.6调试前应将需要临时安装在系统上经校验合格的仪器、仪 表安装完毕,调试时所需的检查设备应准备齐全。 7.1.7系统调试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6规定的内容提出 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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