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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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 成案卷,亦称组卷。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 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 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 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 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 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 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 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 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 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 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人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 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 程档案。 3.0.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
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 位。建设工程项自由儿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 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 收招标投标,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 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 立卷后归档。 4.1.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1.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4.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 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 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 特宝发
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 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 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 监理、总监。
图4.2.8竣工图章示例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 空白处。 4.2.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 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10609.3一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 露在外面。
5.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 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1.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 位工程组卷。
5.1.3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 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 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 卷; 4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 卷;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 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 卷。
5.2.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
2.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 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 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
5.2.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良 既有文学材料文有图纸的案卷,文学材料排前,图纸排 后。
.2.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3.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 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 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 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 自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 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 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 日期:填写与文件形成的日期。 7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 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 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 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儿卷、第几卷。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 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 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 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 保管期限详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 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 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 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田A4幅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
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使于保管和利用
5.4.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5.5.1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 30、40、50 mm。 2 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 30mmo 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附录E
6.0.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 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录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 合4.2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 卷。 6.0.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 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 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 档。 6.0.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 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 单位移交。 6.0.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套 (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 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7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7.0.1列人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 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 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0.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 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 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 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 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0.3列人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 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 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 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 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 (室)移交。 7.0.6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 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注:“”表示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附录B 卷内目录式样
尺寸单位统一为:Imm 比例1:2
附录 C 卷内备考表式样
寸录 C卷内备考表式
附录D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D 案卷封面式样
D=20、30、40、50mm 尺寸单位统一为:mm 比例 1:2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 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一2000)、《技术 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一一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3对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建设 勋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 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二是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 管理机构移交。
列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隧道标准规范范本,各城市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拓货 减。
5.1.1此条款为立卷的基本
5.3.3案卷备考表的说明,主要说明卷内文件复印件情 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等。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 写说明。
5.3.4城建档案馆的分类号依据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2
电线电缆标准号按《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一2001)编写 案卷题名中“工程名称”一般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单位工
统一书号:15112.10650 定 价: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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