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26-2018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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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26-2018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在砌体墙表面增抹一定厚度的无筋或有钢筋网的水泥砂 成组合墙体的加固方法。
2.0.5扶壁柱加固法
沿砌体墙体长度方向每隔一定距离将局部墙体加厚形成 加劲墙体的加固法
水利管理采用新的砌体块材和砌筑砂浆置换原砌体中受损严重部分 固方法。
2.0.7砌体裂缝修补法
为封闭砌体裂缝或恢复开裂砌体整体性所采取的修 复法。
2.0.8增大截面加固法
增天原构件截面面积开增配钢筋,以提高其承载力 或改变其自振频率的一种直接加固法
在钢筋混凝土梁、板、柱上采用结构胶粘剂粘贴纤维复 达到提高承载能力或约束原构件的加固方法。
在钢筋混凝土梁、板、柱上采用结构胶粘剂粘贴钢板,达 高承载能力或约束原构件的加固方法
withexternallyappliedprestressing 通过施加体外预应力,使原结构、构件的受力得到改善或调 整的一种间接加固法
以锚固型结构胶,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杆胶接固定于混凝土 或砌体基材锚孔中的一种后锚固连接钢件。 2.0.13加固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lifeforstrengthe ningofexistingstructureoritsmember 加固设计规定的结构、构件加固后无需重新进行检测、鉴定 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以锚固型结构胶,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杆胶接固定手混土 或砌体基材锚孔中的一种后锚固连接钢件。
ngofexistingstructureoritsmember 加固设计规定的结构、构件加固后无需重新进行检测、 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合时,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 行抗震能力鉴定,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护 程》JGL116及其他现行标准的规定,综合确定加固方法
3.0.3农村房屋结构加固设计的使用年限,应按下列
1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委托方和设计方共同商定; 2使用年限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 常,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3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 定期检香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方确定,但第 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4当局部加固时,应考虑原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 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3.0.4农村房屋的加固设计,应与施工方法紧密结合,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新增构件应合理布置,使加固后结构体系的质量和刚度 分布均匀、对称,防止局部过度加强而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的突 变,避免对未加固部分和相关的结构构件、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 影响
2房屋竖向承重构件的加固处理:应综合考虑构件的竖向 承载能力、抗侧能力和支承作用。新增的墙、耗等竖向承重构件 宜使原房屋结构平面布局均匀规则,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并设置可 靠的基础。 3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可靠连 接:构件的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结合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 4对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构件安全的加固:应进行必要的 加固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加固设计
2房屋竖向承重构件的加固处理,应综合考虑构件的竖向 承载能力、抗侧能力和支承作用。新增的墙、耗等竖向承重构件 宜使原房屋结构平面布局均匀规则,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并设置可 靠的基础。 3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可靠连 接,构件的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结合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 4对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构件安全的加固,应进行必要的 加固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加固设计。 3.0.5农村房屋的加固施工,应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控制措施 1加固设计方应根据加固设计方案,向施工方进行技术交 氏:施工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2加固材料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加固材料、产品应 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见证抽样复验。 3加固工程施工前,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 支护。 4施工中应采取有效质量控制措施,并有相应的实施和质 量记录。 5加固施工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整改至合格 出现对结构构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会同加固设 计人员制定有效的处理措施。 3.0.6农村房屋的加固施工,应按下列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 措施: 1施工方应充分理解加固方案内容,明确加固的内容和方 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2加固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固工程搭
0.6农村房屋的加固施工,应按下列规定采取可靠的
1施工方应充分理解加固方案内容,明确加固的内容和方 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2加固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固工程搭 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 固性。 3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 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
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4施工时应采取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的措施。应按本标 催的要求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支护。当更换、拆改结 构构件时,应预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施工中发现原结构构件或相关隐部位的构造存在缺陷 时,或在加固过程中发现结构构件变形增天、裂缝扩展或增多等 异常情况,应暂停施工,并及时会同加固设计人员商定处理 措施。 6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化学材 料及其产品应远离火源,并应密封存放。 3.0.7加固后的构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外露铁件应进行 防锈处理。
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 后房屋的使用功能
4.1.1加固用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产品标准和
4.1.1 品标准和本标雅的 有关规定,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 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
4.1.2混凝土结构加固用材料性能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疑士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体结构加固用材 料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 的规定。 4.1.3加固主体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干原有结构材料的耐久性
疑士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砌体结构力 料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 的规定
1.3加固主体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于原有结构材料的耐方
4.2.1加固用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手32.5级的硅酸盐水 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 盐水泥,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必要时,还可采用快 便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配制聚合物砂浆用的水泥:其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且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4.2.3地基加固用生石灰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
4.2.3地基加固用生石灰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 灰》JC/T479的规定
4.3.1砌体加固用的块体(块材),宜采用与原构件同品种块 本;其强度等级应按原结构块体等级确定,且不应低于MU1O。 4.3.2结构加固用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石灰混
合砂浆;但对防潮层及以下、地下室以及其他潮湿部位,应采用 水泥砂浆或聚合物砂浆。其砂浆抗压强度等级应比原砂浆抗压强 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宜低于M10。砌体结构外加面层采用普 通水泥砂浆时,不应低于M10;采用水泥复合砂浆时,不应低 于M25
且不应低于C20,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规定的天然洁净水
4.4.3结构加固用聚合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喷射混凝士
等,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经检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后 使用。
4.5.1混凝土结构)
钢筋;砌体结构加固用钢筋可采用HRB335级或HRBF335级的 热轧或冷轧带肋钢筋,也可采用HPB3OO级的热轧光圆钢筋 钢筋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
4.5.2结构加固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标志或未经进场检
4.5.2结构加固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标志或未经进场检 验的钢筋及再生钢筋
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的有关规定;其性能设计值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的有 关规定采用。
4.5.4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应采用Q235或Q345钢材;
重要结构的焊接构件,若采用Q235级钢,应选用Q23
宜使用光圆钢筋;当锚固件或连接件为钢螺杆时,应采用全螺纹 的螺杆。螺杆的钢材等级可为Q235级或Q345级
4.5.6加固用螺栓、螺帽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性
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5782和《六角头螺栓 级》GB/T5780的有关规定
4.5.7后锚固件为碳素钢锚栓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7 的规定。
4.5.7后锚固件为碳素钢锚栓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
表4.5.7碳素钢锚栓的钢材性能指标
4.5.8焊接材料型号和质量应符
1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 2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 焊条》GB/T5117和《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规定; 3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I18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 4焊缝连接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4.6.1纤维复合材用纤维应为连续纤维。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和《混凝土结构加 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
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 4.6.2承重结构现场粘结加固:当采用涂刷法施工时,不得使 用单位面积质量大于300g/m的碳纤维织物:当采用真空灌注法
4.6.2承重结构现场粘结加固,当采用涂刷法施工时,
单位面积质量大于300g/m的碳纤维织物:当采用真空灌
施工时,不得使用单位面积质量天于450g/m的碳纤维织物:在 现场粘结条件下,不得采用预浸法生产的碳纤维织物
4.7.1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按其基本性能宜分为A级胶 和B级胶:对重要结构、悬挑构件加固用的胶粘剂,应采用A 级胶:对一般结构加固用的胶粘剂可采用A级胶或B级胶 4.7.2浸渍、粘结纤维复合材的胶粘剂和粘贴钢板、型钢的胶 粘剂应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其安全性能指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对B 级胶的规定。承重结构加固工程中不得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醇 酸树脂等胶粘剂。
4.7.1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泪
4.8.1聚合物砂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8.1笨日物砂永的边 门日先定: 1对重要构件,应采用改性环氧类聚合物配制: 2对一般构件,可采用改性环氧类聚合物、改性丙烯酸酯 共聚物乳液、丁苯胶乳或氯丁胶乳配制;聚合物砂浆应采用高强 矿物掺合料配制
1对重要构件,应采用改性环氧类聚合物配制: 2对一般构件,可采用改性环氧类聚合物、改性内烯酸酯 共聚物乳液、工苯胶乳或氯工胶乳配制:聚合物砂浆应采用高强 矿物掺合料配制。 4.8.2聚合物砂浆的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砌体结构柱的加固应采用工级砂浆: 2 砌体结构墙的加固可采用工级或开级砂浆: 3 混凝土承重结构梁和柱的加固应采用I级聚合物砂浆; 4 混凝王承重结构板的加固,可采用工级或Ⅱ级聚合物 砂浆。 m
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 规定。
4.9.1混凝土或砂浆面层防裂用短纤维可选用钢纤维 纤维,
混凝土或砂浆面层防裂用短纤维可选用钢纤维或合成 钢纤维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 G/T472的有关规定。 合成纤维单丝的主要参数和性能应符合表4.9.3的规定。
4.9.2钢纤维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
土》JG/T472的有关规定
9.3合成纤维单丝的主要参数和性能应符合表4.9.3的
表4.9.3合成纤维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
4.10.1加固用木材,对普通木结构构件受拉或拉弯构件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选用I,级,受弯或压 弯构件应选用Ⅱ级及以上木材,受压及次要受弯构件可采用Ⅲ: 级:对胶合木结构和轻型木结构材料等级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规定,
4.10.2加固用原木、方木、板材规格材等分级选材和设计指标 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规 定。承重木柱采用圆木时,梢径不应小于150mm;采用方木时, 边长不应小于120mm;木材的含水率不应大于25%。 4.10.3加固用木材应干燥、节疤少、无腐朽:且应经过防白 蚁、防腐、防火处理。不应采用有较大变形、开裂、腐蚀、虫蛀 或椎孔较多的旧构件
5.1.1农村房屋地基基础加固前,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
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或其他相关标准对房屋地基基 础及上部结构进行鉴定。必要时,应对地质情况进行重新勘察或 补充勘察
1.2当地基基础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农村住房危险性鉴
》JGJ/T363评定为危险点,且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 坏时,应结合其危险程度和适修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及《既有建筑地基 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的有关规定。
5.2.1地基承载力或地基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根据地基
5.2.1地基承载力或地基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根 岩土工程状况、建筑物地基基础、上部结构状况和场地 等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地基加固方法
5.2.2地基基础加固可采用加大基础底面积、坊
桩、锚杆静压桩、树根桩、地基注浆法等加固方法。当有厅 经验时,也可采用其他加固方法
5.2.4地基承载力不足、不均匀沉降、变形过大等需要增大基 础底面积,且基础埋深较浅,基础具备扩大条件时,可采用混凝
底面积,且基础埋深较浅,基础具备扩大条件时,可采用
或钢筋混凝土套等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法
桩或石灰桩加固法。对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湿陷性 黄土和人工填土且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基加固,可采用坑式静压桩 法加固: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松散粉细砂、淤泥、 淤泥质土、杂填土或黄土等土体加固,可采用石灰桩加固法
法加固: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松散粉细砂、淤泥、 淤泥质土、杂填土或黄土等土体加固:可采用石灰桩加固法。 5.2.6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偏心荷载作用时,可采用不对称加宽基础:当轴心荷 载作用时,可采用对称加宽基础: 2加宽部分地基上应铺设垫层,并与原基础垫层的材料及 享度一致; 3当采用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每边加宽后的外形尺寸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无筋 扩展基础或刚性基础台阶宽高比充许限值的规定,并沿基础高度 旬隔一定距离设置锚固钢筋: 4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加宽部分的主筋应与 原基础内主筋焊接连接。 5.2.7坑式静压桩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坑式静压桩的单桩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估算: 2身可采用边长为150mm~250mm的预制钢筋混凝士 方桩,每节桩长可按房屋基础下坑的净空高度和千厅顶的行程 确定; 3钢筋混凝士预制桩,上、下桩节之间宜用预理插筋并采 用硫磺胶泥接桩,或采用上、下桩节预埋铁件焊接成桩; 4桩的平面布置,应根据房屋的墙体和基础形式及载确 定,应避开门窗等墙体薄弱部位,且应设置在结构受力点位置; 5当房屋基础承载力不能满足压桩反力时,应对原基础进 行加固:增设钢筋混凝土地梁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加强基础结构 的承载力和刚度。
5.2.6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偏心荷载作用时,可采用不对称加宽基础;当轴心荷 截作用时,可采用对称加宽基础: 2加宽部分地基上应铺设垫层,并与原基础垫层的材料及 厚度一致; 3当采用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每边加宽后的外形尺寸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无筋 扩展基础或刚性基础台阶宽高比充许限值的规定,并沿基础高度 旬隔一定距离设置锚固钢筋: 4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加宽部分的主筋应与 百其础内主饰焊接连控
5.2.7坑式静压桩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坑式静压桩的单桩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估算: 2身可采用边长为150mm~250mm的预制钢筋混凝士 方桩,每节桩长可按房屋基础下坑的净空高度和千厅顶的行程 确定; 3钢筋混凝士预制桩,上、下桩节之间宜用预理插筋并采 用硫磺胶泥接桩,或采用上、下桩节预埋铁件焊接成桩; 4桩的平面布置,应根据房屋的墙体和基础形式及荷载确 定,应避开门窗等墙体薄弱部位,且应设置在结构受力点位置; 5当房屋基础承载力不能满足压桩反力时,应对原基础进 行加固:增设钢筋混凝土地梁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加强基础结构 的承载力和刚度
5.3.1基础补强注浆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原基础裂缝处钻孔,沿条形基础纵向布置不少于2排 的钻孔,分段施工间距为1.5m~2.0m; 2注浆管的直径选用25mm,钻孔方向与水平面之间的夹 角不小于30°; 3钻孔孔径应比注浆管径略大,约为28mm,注浆间距为 0.5m~1.0m; 4注浆压力选用0.1MPa~0.3MPa,影响半径0.6m~ 1.2m。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注浆压力。 5.3.2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灌注混凝王前,应将原基础凿毛和刷洗十净,涂刷 层高强度等级水泥浆或涂混凝土界面剂,增加新、老混凝土基础 的粘结力; 2对条形基础加宽应采取分批、分段、间隔施工,每段间
1在灌注混凝土前,应将原基础毛和刷洗十净,涂 高强度等级水泥浆或涂混凝土界面剂,增加新、老混凝土 为粘结力; 2对条形基础加宽应采取分批、分段、间隔施工,每
隔宜为1.5m~2.0m。
1施工时,先在贴近被加固房屋的一侧开挖竖向工作坑 对砂王或软土等地基应进行坑壁支护,并在基础梁、承台梁或直 接在基础底面下开挖竖向工作坑; 2压桩施工时,应在第一节桩桩顶上安置千斤顶及测力 传感器,再驱动千斤顶压桩,每压入下一节桩后,再接上一 节桩; 3预制钢筋混凝方桩: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 钢筋上,在密实砂和碎石类土中,可在桩尖处包以钢板桩靴,桩 节与桩间接头:可采用焊接或硫磺胶泥接头 4桩位充许偏差应为主20mm;桩节垂直度充许偏差不应 大于桩节长度1%; 5桩尖到达设计深度后,压桩力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承载力 特征值的2倍,且持续时间不应小于5min 6压桩达到设计深度后,应采用C30微膨胀早强混凝土将 桩与原基础浇筑成整体
5.3.4石灰桩加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位中心点的充许偏差不应超过桩距设计值的8%,桩 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桩长的1.5%; 2洛阳铲成桩直径可为200mm~300mm,每层回填料厚度 不宜大于300mm,用杆状重锤分层芬实; 3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测成孔及回填料质量,并做好 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质与察资料不符时,应查明情况并采 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当地基含水量高时,石灰桩应由外向内或沿地下水流方 可施打,且宜采用间隔跳打施工; 5石灰桩应用黏性土进行封顶,成桩后防止地基再次 浸水。
5.4.2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固
1新增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或影响结构性能 的尺寸偏差,可采用观察、测量和超声波法进行检验; 2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结质量应良好,可采用锤击或超声 波法进行检验。 5.4.3坑式静压桩加固法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节的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桩位、桩距等进行抽查,桩位充许偏差应为土20mm; 3最终压桩力及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4.4石灰桩加固法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场地应无异常隆起及漏桩现象;
1新增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或影响结构性能 的尺寸偏差,可采用观察、测量和超声波法进行检验: 2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粘结质量应良好,可采用锤击或超声 波法进行检验
5.4.3坑式静压桩加固法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
5.4.3坑式静压桩加固法
1桩节的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桩位、桩距等进行抽查,桩位充许偏差应为土20mm; 3 最终压桩力及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4 石灰桩加固法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场地应无异常隆起及漏桩现象; 应按设计要求,对桩位、桩距等进行抽查,并详细记录
6.1.1本章适用于砖砌体和砌块砌体承重的农村房屋及 村房屋中砖砌体和砌块砌体构件的加固
6.1.2砌体结构加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 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承载力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 正常使用功能的要求
6.1.2砌体结构加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
构造构件加固方法;当砌体局部承压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 增设梁垫等加固方法。
6.2.4对砌体结构、构件的裂缝可采用填缝、压浆、外力
等砌体裂缝修补方法;砌体构件局部破损、开裂或局部风1 等部位可采取局部砌体置换等加固方法。根据工程需要 裂缝修补方法尚可组合使用。
6.2.5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加固前应先对砌体开裂部位进行修补。 2 面层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面层的厚度宜 为35mm。
3钢筋网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手10mm,钢筋网片与砌体 之间不应小于5mm。 4钢筋网应采用呈梅花状布置的锚筋、穿墙筋固定于砌体 上。单面加面层的钢筋网应采用L形锚筋,双面加面层的钢筋 网应采用S形穿墙筋连接;L形锚筋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m,S 形穿墙筋的间距不应大于900mm。 5钢筋网四周应采用锚筋或拉结筋等与楼板、梁、柱或墙 本可靠连接。钢筋网的横向钢筋遇有门窗洞口时,单面加固宜将 钢筋弯入洞口侧边铺固,双面加固宜将两侧的横向钢筋在洞口 闭合。 6底层的面层,在室外地面下宜加厚并伸入地面下500mm 或伸至基础顶
6.2.6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2.6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
1新增设砌体扶壁柱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240mm,其厚度 不应小于120mm。砌体扶壁柱与原砌体的连接,可采用插筋法 或挖镶法。当增设扶壁柱以提高受压构件的承载力时:应沿墙体 两侧增设扶壁柱。 2加固用的块材强度等级应比原砌体块材强度等级提高 级,不得低于MU1O:并应选用整块材砌筑。加固用的砂浆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原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月不应低于M5。 3扶壁柱应设基础,其理深应与原砌体基础相同 6.2.7增设构造构件加固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圈梁,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或钢筋网水泥复 合砂浆体组合圈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圈梁应靠近楼(屋)盖设置并在同一水平标高交 圈闭合。 2)外加钢筋混凝土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宽 度不应小于120mm。圈梁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 10mm,其数量不应少于4根。箍筋宜采用直径为 6mm的钢筋,箍筋间距宜为200mm。圈梁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3)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圈梁梁高不应小于 300mm,穿墙拉结钢筋宜皇梅花状布置,穿墙筋位置 应在砖上(对单面组合圈梁)或门砖缝上(对双面 组合圈梁)。 4)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圈梁面层砂浆强度等级: 水泥砂浆不应低手M1O,水泥复合砂浆不应低于 M20。面层厚度宜为30mm~45mm。钢筋网的钢筋直 径宜为6mm或8mm,网格尺寸宜为120mm× 120mm。单面组合圈梁的钢筋网,宜采用直径为6mm 的工形锚筋:双面组合圈梁的钢筋网:宜采用直径为 6mm的Z形或S形穿墙筋连接:L形锚筋间距宜为 240mm;Z形或S形锚筋间距宜为360mm。 5)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圈梁钢筋网的水平钢筋 遇有门窗洞时,单面圈梁宜将水平钢筋弯入洞口侧面 锚固,双面圈梁宜将两侧水平钢筋在洞口闭合 6)承重墙加固不宜采用单面组合圈梁。 增设构造柱,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钢筋网水 合砂浆组合砌体构造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造柱的材料、构造、设置部位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 设计标准的要求。 2)增设的构造柱应与墙体圈梁连接成整体,若所在位置 与卷圈梁连接不便,应采取措施与现浇混凝土楼(屋) 盖可靠连接。 3)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构造柱截面宽度不应小 于500mm。穿墙拉结钢筋宜呈梅花状布置:其位置应 在丁砖缝上。 4)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构造柱面层砂浆强度等 级:水泥砂浆不应低手M10,水泥复合砂浆不应低于 M20。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面层厚度宜为30mm
45mm。钢筋网的钢筋直径宜为6mm或8mm,网格尺 寸宜为120mm×120mm。构造柱的钢筋网应采用直径 为6mm的Z形或S形锚筋,Z形或S形锚筋间距宜为 360mm。 3新增设的梁垫,其混凝土强度等级,现浇时不应低于 C20:预制时不应低于C25。梁垫尺寸应按现行设计规范计算确 定,且梁垫厚度不应小手180mm;梁垫的配筋应进行计算且用 量不应少于梁垫体积的0.5%。 6.2.8砌体置换加固法适用于砌体受力不大,砌体块材和砂浆
45mm。钢筋网的钢筋直径宜为6mm或8mm,网格尺 寸宜为120mm×120mm。构造柱的钢筋网应采用直径 为6mm的Z形或S形锚筋,Z形或S形锚筋间距宜为 360mm。 3新增设的梁垫,其混凝土强度等级,现浇时不应低于 C20;预制时不应低于C25。梁垫尺寸应按现行设计规范计算确 定,且梁垫厚度不应小于180mm;梁垫的配筋应进行计算且用 量不应少于梁垫体积的0.5%。 6.2.8砌体置换加固法适用手砌体受力不大,砌体块材和砂浆 强度不高的开裂部位,以及局部风化、剥蚀部位的加固。置换用 的砌体块材可选择原砌体材料,也可选择其他材料。 6.2.9砌体裂缝修补法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结构裂缝的修补应根据其种类、性质及出现的部位 进行设计,选择适宜的修补材料、修补方法和修补时间。 2当砌体裂缝宽度不大于1mm时,可采用水泥砂浆填缝 法修补。修补裂缝前,首先应剔凿干净裂缝表面的抹灰层,然后 召裂缝开凿U形槽。槽深不宜小于15mm,槽宽不宜小于 20mm。对裂缝进行清理后采用水泥砂浆进行填缝抹灰处理。 3当砌体裂缝宽度在1mm~2mm之间且深度较深时,可 米用水泥砂浆灌缝法修复。 4当砌体裂缝宽度在2mm~5mm之间时,可采用压浆法 外加钢丝网片法进行综合处理。施工时先用水泥砂浆对裂缝进行 压浆、然后在墙体表面裂缝处(剔除装饰层)铺钢丝网、抹
2.8砌体置换加固法适用于砌体受力不大,砌体块材和 度不高的开裂部位,以及局部风化、剥蚀部位的加固。置 内砌体块材可选择原砌体材料,也可选择其他材料。
1砌体结构裂缝的修补应根据其种类、性质及出现的部位 进行设计,选择适宜的修补材料、修补方法和修补时间。 2当砌体裂缝宽度不大于1mm时,可采用水泥砂浆填缝 法修补。修补裂缝前,首先应剔凿干净裂缝表面的抹灰层,然后 召裂缝开凿U形槽。槽深不宜小于15mm,槽宽不宜小于 20mm。对裂缝进行清理后采用水泥砂浆进行填缝抹灰处理。 3当体裂缝宽度在1mm~2mm之间且深度较深时,可 米用水泥砂浆灌缝法修复。 4当砌体裂缝宽度在2mm~5mm之间时,可采用压浆法 外加钢丝网片法进行综合处理。施工时先用水泥砂浆对裂缝进行 玉浆,然后在墙体表面裂缝处(剔除装饰层)铺钢丝网,抹 M10水泥砂浆修复。钢丝网敷设宽度应超过裂缝两侧各200mm ~300mm。 5当砌体开裂严重、最天缝宽在5mm以上时,应视情况 局部置换加固或整体拆除重砌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加固施工顺序宜为:原有墙面清底、钻孔并用水冲 列、孔内干燥后安设锚筋并铺设钢筋网、浇水湿润墙面、抹水泥 少浆并养护、墙面装饰: 2当原墙面碱蚀严重时,应先清除松散部分并用1:3水泥 浆抹面,已松动的勾缝砂浆应剔除: 3在墙面钻孔时,应按设计要求先画线标出锚筋或穿墙筋 置,并用电钻在砖缝处打孔,穿墙孔直径宜比S形筋大2mm: 苗筋孔直径宜采用锚筋直径的1.5倍~2.5倍,锚筋插入孔洞后 采用水泥基灌浆料、水泥砂浆等填实: 4当铺设钢筋网时,竖向钢筋应靠墙面并采用钢筋头支起: 5当抹水泥砂浆时,应先在墙面刷一道素水泥浆再分层抹 天,且每层厚度不应超过15mm; 6面层应浇水养护,防止阳光曝晒,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 普施。 3.2采用插筋法或挖镶法连接砌体扶壁柱与原砌体的施工 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插筋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原砌体表面的粉刷层凿去,清理干净并用水冲洗 湿润; 2)在砌体的灰缝中插入直径为6mm的连接筋,单面增 设的扶壁柱,可采用U形插筋,插筋的水平间距应不 大于120mm,竖向间距宜为240mm~300mm; 3)当砌体扶壁柱砌至楼板或梁底时,用膨胀水泥砂浆填 塞最后5皮水平灰缝。 2采取挖镶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可靠的支顶措施,保证正在施工砌体的稳定性: 2)在原砌体上沿高度方向每隔三皮剔除一皮,将孔洞清 理干净,并洒水湿润; 3)根据增设扶壁柱的截面面积,在剔除的孔洞处镶砌 在原砌体内镶砌时,砂浆掺人适量的膨胀水泥,以保
3.3增设圈梁、构造柱等构造构件加固法的施工,除应符合 标准第8章的规定外,尚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增设梁 主要用于体局部承压能力不足时的加固,梁垫有预制和现浇 种,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增设预制梁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计算确定梁下应加的支撑种类、数量和尺寸: 2)将梁下被压裂、压碎的砌体拆除,用同强度等级的块 材和强度高一级的砂浆重新砌筑,并留出梁垫位置; 3)当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新砌墙体浇水湿润,铺1:2 水泥砂浆再安放预制梁垫,并应使梁垫与砌体接触 紧密; 4)梁垫上表面与梁底面之间留10mm左右空隙,采用 1:2的水泥砂浆将空隙填塞密实; 5)待填缝砂浆强度达到5MPa和砌筑砂浆达到原设计强 度时,方可将支撑拆除。 2增设现浇梁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计算确定梁下应加的支撑种类、数量和尺寸; 2)将梁下被压裂、压碎的砌体拆除,用同强度等级的块 材和强度高一级的砂浆重新砌筑,并留出梁垫位置: 3)浇筑C20混凝土梁垫,其高度应超出梁底50mm 4)在现浇梁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
1把需要置换部分及周边砌体表面抹灰层剔除,沿着灰缝将 被置换砌体凿掉;在凿打过程中,应避免扰动不置换部分的砌体: 2 将砌体上的砂浆剔除干净,清除浮尘后充分润湿墙体; 3 修复过程中应保证填补体材料与原有砌体可靠嵌固: 4 砌体修补完成后,再做抹灰层。 635砌体刻缝修补注的施工应合下列定
用水泥砂浆进行填缝抹灰处理前,应先将槽内
的表面浮尘清除十净开将裂缝及周边砌体表面润湿。充填水泥砂 浆应采用搓压的方法填入裂缝中,并应修复平整。 2采用水泥砂浆灌缝法修复时桥梁标准规范范本,压力灌浆采用材料和施工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砂浆可采用配合比为1:0.2:0.6的108胶水泥 砂浆或素水泥浆; 2)灌浆的施工顺序宜为:裂缝两侧表面清理、湿润并涂 刷水泥浆,设置灌浆嘴并固定,裂缝两侧用1:3水泥 砂浆抹面封闭(清水墙可勾缝封团),压力灌浆: 3)灌浆应在封闭层有一定强度后进行,灌浆顺序自下而 上循序进行,灌浆过程中应控制压力; 4)灌浆应饱满,灌浆后遗留孔洞用水泥砂浆堵严: 5)砌体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时,在留置灌浆嘴 后应先抹面再进行压力灌浆。
6.4.1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完成后,应检查墙体外加面层的外 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固完成后,不应有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 差及垂直度偏差:清理、修整原砌体构件时,如加固部位局部损 伤严重,应局部拆砌或修补。
6.4.3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砌体结构,采用挖镶法时
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剔除部位的灰屑应清理干净 水润湿。采用插筋法时,连接钢筋的数量、位置、型号及插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4砌体裂缝修补采用填缝法加固时,应仔细检查首
填补缝隙的砂浆应灌至微溢并抹平。采用压浆法加固时,封缝适 化后应立即进行压气试验,检查密封效果:从注浆嘴压入压缩空 气,压力等于注浆压力,观察是否有气泡出现
7.1.1本章适用于石砌墙体承重的农村房屋。 7.1.2石砌体结构的农村房屋的加固可通过加固墙体、加强墙 本连接、减轻屋盖重量等方式来实现。 7.1.3石砌体结构加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 计规范》GB50003及《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有 关规定。
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7.1.1本章适用于石砌墙体承重的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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