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808-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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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 年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峻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 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 峻工备案及其他文件。 2基建文件必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并保证相关手续及文件完整、齐 全、有效。 3基建文件宜按序分类、按文件形成时间编号。 4.1.2基建文件的形成,见图4.1.2基建文件形成流程图
4.2.13工程峻工验收完成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应共同签署峻工移交证书,并加
图4.2.1 监理资料形成框图
焊接钢管标准4.3施工资料管理 4.3.1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内容分为: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工程 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监测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C6)、施 工质量验收资料(C7)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C8)等八类。 4.3.2施工技术资料宜按图4.3.2流程形成:
4.3施工资料管理 4.3.1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内容分为: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 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监测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工质量验收资料(C7)和工程工验收资料(C8)等八类。 4.3.2施工技术资料宜按图4.3.2流程形成:
图4.3.2施工技术资料形成框图
4.3.3工程物资资料宜按图4.3.3流程形成: 图4.3.3工程物资资料形成框图
4.3.4施工测量、施工记录、施工试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宜按图4.3.4流程形成: 图4.3.4施工测量、施工记录、施工试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形成框图
4.3.5工程峻工验收资料宜按图4.3.5流程形成
图4.3.5工程工验收资料形成框图
图4.3.5工程峻工验收资料形成框图
5.1 工程资料分类
5.1.1工程资料应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管理职责和资料性质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类及代码: 1基建文件:A类。 2监理资料:B类。 3施工资料:C类。 4竣工图:D类。 5立卷、归档等资料:E类。 5.1.2 基建文件宜按《工程资料分类表》(表5.2.1)分为八类。 5.1.3 监理资料宜按《工程资料分类表》(表5.2.1)进行分类。 5.1.4 施工资料宜按下列规定分类: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工程类别和专业项目进行划分 2施工资料宜分为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工程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 监测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C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C7)和工程 工验收资料(C8)等八类。见《工程资料分类表》
5.1.1工程资料应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管理职责和资料性质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类及代码: 1基建文件:A类。 2监理资料:B类。 3施工资料:C类。 4竣工图:D类。 5立卷、归档等资料:E类。 5.1.2 基建文件宜按《工程资料分类表》(表5.2.1)分为八类。 5.1.3 监理资料宜按《工程资料分类表》(表5.2.1)进行分类。 5.1.4 施工资料宜按下列规定分类: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工程类别和专业项目进行划分, 2施工资料宜分为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工程物资资料(C3)、施工 监测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C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C7) 峻工验收资料(C8)等八类。见《工程资料分类表》
5.2工程资料分类表
1表5.2.1给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表格,当采用本规程未涉及的表格时,可依据合同约 参照相关标准规定,增减相应表格:未提供表式(表样)的可自行设计表式(表样)。 2表5.2.1规定各种资料的保存单位,可依据合同、协议约定或资料编制、组卷、移交的实 情况,增加相应的保存单位。 3表5.2.1保存单位栏中的“档案馆"包括: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各区县的城建档案管 理部门。
表5.2.1 工程资料分类表
2国家大型、重点、重大工程,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城建档案馆)可根据需要增加归档保存 的内容。
2国家大型、重点、重大工程,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城建档案馆)可根据需要增加归档保存 内容。
5.3.1 基建文件由建设单位宜参考《工程资料分类表》中的类别,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 号。 5.3.2 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宜参考《工程资料分类表》中的类别,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 号。
5.3.3施工资料编号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注:①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C规定的代号填写; 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表附录C规定的代号填写; ③为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按表5.2.1~5.2.4《工程资料分类表》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④为顺序号(共3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
1对按单位工程管理形成的资料,(包含多个分部工程内容,不能体现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 的资料;例施工组织设计等)其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 2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 分部工程代号可按物资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但结构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保 正可追溯。 3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4施工资料表格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编号应与资料内容同步进行。 5未附表格或由专业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无统一表式的施工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参照 本规程《工程资料分类表》的分类办法和5.3.3规定,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进行资料编号。 6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施工资料形成同步产生;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 号应在收集同时进行编制。 7本规程附录C《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中未包含的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 应类别自行编码,并在总目录卷中予以说明
5.3.5资料管理目录
类别与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可分为通用管理目录 专用管理目录。格式(表式)及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见本规程附录H。
5.3.6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
1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 2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 3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
4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 5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 6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 7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 8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6基建文件(A类)内容
5.1.1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配备专职或兼 职城建档案管理员,城建档案管理员要负责及时收集基本建设程序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文件原件,并 按类别、形成时间进行登记、整理、立卷、保管,待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移交。 5.1.2基建文件涉及到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的有关文件,均应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要 求进行。
6.5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
商务文件由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相应专业资质单位)形成。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 梭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5其他。 由发包、承包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7.0.1监理资料包括4种:监理管理资料(B1)、监理工作记录(B2)、峻工验收监理资料(B3) 其它资料(B4)。监理资料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一41)的规定及合同要求填写。 7.0.2“监理工作总结"资料宜分为专题总结、阶段总结和峻工总结三种内容。 7.0.3监理单位签发给各参建单位的各种监理资料(监理用表、通知、决定等),各参建单位应按 按表5.2.1的规定保存、归档。 7.0.4监理单位签发给施工单位的过程控制监理资料(表5.2.1中未标注“。"),施工单位可根据 需要归档保存, 7.0.5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料(表5.2.1中未给出的),监理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O1 41)的规定及需要归档保存。
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总整理结果 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1钢筋资料的分级管理 如钢筋采用场外委托加工时,钢筋的原材报告、复试报告等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由加工单位 托单位保存;委托单位还应对半成品钢筋进行检查验收。 2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1)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凝土并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 于45天之内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有抗冻、抗渗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提供时 供应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一般不大于60天。 2)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 共查询: 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水泥混凝土细集料技术性能试验报告(砂子试验报告)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术性能试验报告(碎(卵)石试验报告) 轻集料试验报告 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掺和料试验报告 碱含量试验报告(用于有规定要求的混凝土) 混凝土开盘鉴定(生产单位使用)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报告(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合格证) 混凝土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根据合同要求提供)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生产单位取样部份) 混凝土落度测试记录(生产单位测试记录) 3)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混凝土资料: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生产单位提供)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报告(现场取样检验) 混凝土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记录(有要求时的现场取样检验) C20以上混凝土浇筑记录(其中部份内容根据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内容整理) 混凝土落度测试记录(现场检验) 混凝土测温记录(有要求时的现场检测)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施工单位现场取样部分) 混凝土试块有见证取样记录 4)如果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方式,施工单位应提供上述除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发货单之外 的所有资料。 3混凝土预制构件资料的分级管理 当施工单位使用混凝土预制构件时金融标准,钢筋、钢丝、预应力筋、混凝土等组成材料的原材报告、 复试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混凝土性能试验报告等由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单位保存;加工单位提供 的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由施工单位保存。 4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 输单,于15天之内提供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 2)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 查询: 混合料配比及试配记录 标准击实数据及最佳含水量数据 石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粉煤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砂砾筛分试验报告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资料 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现场检测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混合料中石灰剂量检测报告 5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生产家必须同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 输单,于15天之内提供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2)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 供查询: 混合料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标准击实数据及最佳含水量数据 石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粉煤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钢渣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资料 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现场检测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混合料中石灰剂量、粉煤灰含量、钢渣掺量检测报告 6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输 单,于15天内提供水泥稳定砂砾出厂质量合格证。 2)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 查询: 混合料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砂砾筛分试验报告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资料 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现场检测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7沥青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合格的沥青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输单、标准 密度资料及沥青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 2)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检验试验报告 路用沥青、乳化沥青、液体石油沥青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按附录A要求试验) 集料试验报告(按附录A要求试验) 添加剂、料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资料 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资料(生产厂家提供) 现场取样混合料压实度试验报告 路面弯沉值检测记录
路面结构层厚度检测记录 路面磨擦系数、构造深度检测记录
8.4.1测量复核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卫生标准8.4施工测量监测资料
资料中。拍摄照片时,应在照片说明中标明如下内容: 拍摄日期和时间,拍摄地点,对应的检享 也可以为数字格式插入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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