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169:2004.pdf

  • 《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169:2004.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5.5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08-06
  • 发 布 人: 薛晓禅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3.1.1贮存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可选用罐外式系统或 罐内式系统。当贮存液体的温度过高或液面升降波动过大时,不 宜选用罐内式系统。 贮存甲、乙类液体的内浮顶储罐应选用罐外式系统。 密磁需的幅 A禁

    m=AXr(1+k)

    3.1.3系统的选型可参照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烟雾产生器的 药剂充装量不应小于额定充装量水利管理,且不得大于额定充装量的1.05 借。

    3.1.4系统的引燃装置应

    1引燃装置感温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应高出储罐最高贮存 温度30℃,耳不宜低于105℃; 2引燃装置导火索的传火时间不应大于10s。

    3.2.1系统设计时,宜采用独立系统。当独立系统不能满足设计 要求时,可采用组合系统,但烟雾产生器的数量不应多于3台,且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烟雾产生器均应具有配套的引燃装置,直各引燃装置中 的导火索应相互连接;

    3.2.2烟雾产生器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储罐扶梯和人孔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且应 罐壁焊缝; 2平台表面应垂直于储罐轴线,且宜高出储罐基础 0.4m; 3平台应能承受系统喷烟时产生的冲击荷载。

    1与储罐扶梯和人孔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且应避升 罐壁焊缝; 2平台表面应垂直于储罐轴线,且宜高出储罐基础顶面 0.4m; 3 平台应能承受系统喷烟时产生的冲击荷载。 3.2.3 导烟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烟管的公称直径应与烟雾产生器和喷头相匹配,中间不 得改变公称直径; 2导烟管与烟雾产生器之间、横向导烟管与竖向导烟管之间 应采用法兰莲接,且法兰连接处应设置垫片和密封材料; 3横向导烟管的轴线与所保护储罐罐壁上沿的距离,不应小 于0.3m;

    1导烟管的公称直径应与烟雾产生器和喷头相匹 得改变公称直径; 2导烟管与烟雾产生器之间、横向导烟管与竖向导烟管之间 应采用法兰莲接,且法兰连接处应设置垫片和密封材料; 3横向导烟管的轴线与所保护储罐罐壁上沿的距离,不应小 于0.3m; 4在横向导烟管上应设置支撑杆或拉杆,竖向导烟管固定支

    架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3.2.4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设置方向应铅垂向上; 2 独立系统的喷头应设置在储罐中央; 3 组合系统的喷头应均匀设置在储罐中部,上下的间距宜头为 0.05m。

    3.2.5导火索保护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火索保护管管段间宜采用活接头连接: 2在导火索保护管进人储罐罐壁处应设置通径0.1m的套 管,且套管轴线距罐壁上沿不应小于0.2m; 3导火索保护管立管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3.3.1烟雾产生器应设置在储罐中部的漂浮装置上。漂浮装置 三翼定位支腿的长度应相等,且三翼定位支腿的脚轮与底部罐壁 的距离宜为 0. 3m。

    3.3.31 设置罐内式系统的储罐,其人孔直径不宜小于表3.3.3的 规定。

    3.3.3设置罐内式系统的储罐,其人孔直径不宜小于表3.3.3的

    4.1.1烟雾产生器、烟雾灭火剂、引燃装置、喷射装置、漂浮装置, 均应采用经国家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4.1.2系统组件的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设置在储罐外的系统 组件应涂刷红色油漆。 11 3系统各组件应与所选系统的米型 刑 规格一致

    烟务厂生器的允体应符 1少忧正 1宜由中碳钢制成; 2罐内式系统壳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0MPa,罐外式系 统壳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6MPa。水试验压力均应取设计压 力的1.5倍;

    4.3.1 引燃装置感温元件的熔化脱落温度误差应小于5℃ 4.3.2, 导火索的燃烧速度应大于1.0m/s。 4.3.3 缠绕在筛孔导流筒上的导火索药芯燃烧速度宜为0.025 ~0.04m/s,导火索的螺旋缠绕间距宜为55~60mm。 4.3.4导火索的保护管应选用热镀锌钢管

    4.4.1喷射装置宜由冷轧钢板制成,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0MPa。 4.4.2导烟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导烟管及其连接法兰的公称压 力不应小于1. 6MPa。

    4.5.1罐内式系统的漂浮装置应由浮漂、三翼定位支腿和脚轮组 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浮漂宜由冷钢板制成。浮漂顶面与储罐液面的距离宜 为0.2m; 2三翼定位支腿的浮筒应由金属材料制成,浮筒间应采用带 铜套的铰链连接,其强度和刚度应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3脚轮宜由铜或铝制成,

    6.1罐外式系统的保护箱、平台、高度调节装置、固定支架 或支撑杆等附件,应满足系统强度的要求,且应进行防腐处理

    罐外式系统的保护箱、平台、高度调节装置、固定支架、拉 撑杆等附件,应满足系统强度的要求,且应进行防腐处理。 密封膜宜选用耐油、耐水的聚酯薄膜;密封剂宜选用室温 同化的粘接剂。

    4.6.2密封膜宜选用耐油、而

    5.1.13 系统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承担。 5.1.2 系统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应齐全,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2 系统各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管道和管件应有材质检验 报告。 5.1.3 系统安装前应对各组件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组件、管件、材料和施工设备应能保证正常安装; 2组件无碰撞变形和机械性损伤,外露的接口螺纹和法兰密 封面无损伤; 3烟雾灭火剂的贮存容器外观完好,防潮密封膜无破损; 4 导火索无破损、折断等影响性能的缺陷; 5 喷头喷孔处的密封膜无破损; 6 烟雾灭火剂重量准确。 5.1.4 系统安装时应满足对易燃易爆场所有关施工作业的安全 要求。 5.1.5 系统安装时应采取防潮、防损伤的措施。 5.1.6 烟雾产生器的组装应符合生产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1.7Y型导火索保护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穿人引火头座中的导火索,应在引火头处探出0.2m剥尽

    5.1.8导火索保护管各连接处应做密封处理。

    5.2.1平台、导烟管和导火索保护管的固定支架、导烟管的拉杆

    5.2.2平台的平面应垂直于储罐轴线,其允许误差不宜大于0.5。 5.2.3 法兰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连接面的平行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o 法兰螺栓孔中心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孔径的5%: 3 法兰密封面宜采用石棉橡胶密封,其上应涂黄油等涂剂。 5.2.4 导烟管的垂直度或水平度偏差不宜大于2%o。 5.2.5 烟雾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调节装置应放入平台中心孔内,并应将升降螺杆旋至 最低位置; 2将烟雾产生器放置在高度调节装置托板上,按图5.2.5的 要求调正位置后定位;

    1 法兰连接面的平行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0 2 法兰螺栓孔中心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孔径的5%: 3 法兰密封面宜采用石棉橡胶密封,其上应涂黄油等涂剂 2.4 导烟管的垂直度或水平度偏差不宜大于2%o。 .2.5 烟雾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调节装置应放入平台中心孔内,并应将升降螺杆旋至 最低位置; 2将烟雾产生器放置在高度调节装置托板上,按图5.2.5的 要求调正位置后定位; 3在连接烟雾产生器与竖向导烟管法兰时,应拧紧高度调节 装置的升降螺杆,并安装烟雾产生器的保护箱。

    6引燃装置Y型保护管上的两感温元件应处于同一水平面

    1 安装平台和托环时,应保护储罐底部的加热盘管。 2 浮漂的呼吸阀应向上安装,同时应检查其可靠性。 3 三翼定位支腿应上下转动灵活。

    6.0.1施工单位在灭火系统安装完工后,应组织人员自行进行施 工质量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 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提出隐蔽工程验收报 告。

    6.0.2 峻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系统的工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报告; 3 竣工图和设计变更记录: 4 设计说明书和竣工报告; 5 系统使用维护说明书; 系统组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附件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和 出厂合格证; 7 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 6.0.3 竣工验收时应复核安装系统是否与系统设计图纸一致。 6.0.4罐外式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喷头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固定方法和安装质量应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导烟管、导火索保护管的材质、密封性、布置、连接方式和 支架、法兰安装位置、型号、规格、强度、间距、防腐处理、油漆颜色、 其他防护措施和安装质量等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3烟雾产生器、引燃装置的装配情况; 4烟雾产生器的保护箱、平台的固定位置、防腐保护和安装 质量等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6.0.5罐内式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烟雾产生器、三翼定位支腿、浮漂、感温元件等的型号和规 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烟雾产生器、漂浮装置的固定、装配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3 涂漆和标志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6.0.6 竣工验收完成后,应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提出竣工验 收报告。

    6.0.7本装置可不进行冷喷

    7.0.1烟雾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应制定相应的检查维护制度 并应使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7.0.2烟雾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负 责维护管理。 7.0.3 烟雾灭火系统投入运行时,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本规程第6.0.2条规定的技术文件资料; 2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3 对专(兼)职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记录。 7.0.4 系统运行中,应防止液体淹没横向导烟管和感温元件。 7.0.5 罐外式系统的检查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喷头无异物堵塞,感温元件和支撑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 位置正确; 2导火索保护管、导烟管和烟雾产生器、保护箱等组件的外 观有无变色、脱漆、变形等异样状态发生 3液面是否没横向导烟管和感温元件。 7.0.6罐内式系统的检查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的喷头无异物堵塞,感温启动组件外观完好无损,位 置正确; 2烟雾产生器、漂浮装置漂浮正常。 7.0.7当储存需要加热保温液体的储罐采用罐内式烟雾灭火系 统时,液体的输入、输出作业,应在加热状态下进行。 7.0.8应按规定定期对烟雾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 录。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换,并符合下列规定: 1烟雾灭火剂、导火索等更换时,应对系统组件进行全面检 查和必要的维修; 2更换烟雾灭火剂、导火索等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有关规 定; 3更换下的烟雾灭火剂、导火索应予以妥善处理

    换,开符合下列规定: 1烟雾灭火剂、导火索等更换时,应对系统组件进行全面检 查和必要的维修; 2更换烟雾灭火剂、导火索等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有关规 定; 3更换下的烟雾灭火剂、导火索应予以妥善处理。

    附录 A烟雾灭火系统的基本性能参数

    表A烟雾灭火系统基本性能参数

    附录B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表

    表B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一、为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 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 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1.0.1烟雾火火系统是我国自主研究开发的一项主要用于贮存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和内浮顶储罐的灭火技术,特别适用于 缺水、缺电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储库灭火。 烟雾灭火系统由烟雾产生器、弓引燃装置、喷射装置等组成。当 诸罐爆炸起火,罐内温度达到110℃后,引燃装置的易熔合金感温 元件熔化脱落,火焰点燃导火索,导火索传火至烟雾产生器内,继 而引燃内部填装的烟雾灭火剂,烟雾灭火剂以等加速度进行燃烧 反应,瞬间生成大量含有水蒸气、氮气和二氧化碳以及固体颗粒的 灭火烟雾,在烟雾产生器内形成一定内压,经喷头高速喷人着火储 罐,并在储罐内迅速形成均匀而浓厚的灭火烟雾层,以室息、隔离 和金属离子的化学抑制作用灭火。 烟雾灭火技术系1959年提出,1964年被国家科委批准纳入 中间试验计划,1968年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完成了罐内式烟 雾灭火装置的初步设计和烟雾灭火剂的配方及其加工工艺,并由 天津市公安局组织进行了700m3柴油罐灭火表演试验。1972~ 1973年,在直径12m的固定顶储罐分别成功地进行了9次柴油和 6次原油灭火试验。1973年11月,受公安部委托,天津市公安局 组织并通过了“1000m3原油、柴油固定顶储罐烟雾灭火系统”技术 鉴定。1975~1976年,在2000m30#柴油固定顶储罐进行了12次 成功的灭火试验,1976年11月通过了该项目技术鉴定。1980年, 在1000m3航空煤油固定顶储罐进行了8次成功的灭火试验,同 同年11月通过了该项目技术鉴定。1983年6月通过了“新型烟 雾灭火剂和烟雾灭火系统”技术鉴定。1984~1985年,对乙醇、丁 醇、200#溶剂汽油、丙烯酸丁酯、甲苯、苯乙烯、醋酸乙烯等进行了

    灭火试验,并于1985年11月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醇、酯、酮类化 工产品储罐烟雾自动灭火应用技术研究”技术鉴定。1990年5 月,用ZWW10型罐外式烟雾灭火系统成功地进行了700m?汽油 内浮顶储罐灭火试验,同年8月,又用ZWW5型与ZWW10型装 置构成的组合系统成功地进行了700m3汽油固定顶储罐灭火试 验,1993年7月通过了700m3内浮顶汽油罐烟雾自动灭火技术 究”技术鉴定。 1974年开始定点批量生产罐内式烟雾灭火系统。早期的罐 内式烟雾灭火系统是采用在油罐底板中心焊接滑道架定心,由于 这种方式很难保证滑道在使用过程中与液面垂直,且安装时需要 在储罐顶部开设较大的安装孔,于是,1981年后改成了环型浮漂 并由三翼定位支腿定心(图1)。

    由于浮漂直径增大了许多,罐内式烟雾灭火系统靠浮漂就能 达到平衡稳定,就不需要安装滑道架了。鉴于罐内式烟雾灭火系 统在维护和换药时须清罐,而且不适合安装在油面升降波动大、罐 内有障碍物的油罐,因此,80年代开发广罐外式烟雾灭火系统的

    罐外式烟雾灭火系统的烟雾产生器固定安装在储罐外,并通 过导烟管与罐内的喷头相连接。这种系统对罐内工艺装置无严格 要求,对储罐液面波动无要求,现场安装、维护、更换药剂也方便, 所以,自前多采用这种系统。罐外式系统早期采用电动启动方式: 电源为干电池,探头为电接点温度计,点火部件为电点火管。由于 这种启动方式存在误动的可能,并且当储罐内的可燃蒸气浓度在 爆炸极限范围时,其误动会引发储罐爆炸火灾,因此,在1989年后 改为导火索式引燃装置,从而基本杜绝了系统的误动。 自1968年烟雾火火系统首先在天津地区试用至今,随着研究 的不断深人,烟雾灭火技术已日臻成熟,烟雾灭火系统也基本形成 系列。应用范围也从原油、重油、柴油储罐护展到航空煤油、汽油 和醇、酯、酮类水溶性液体储罐,遍及油田、石化、治金、铁路、航空、

    1.0.2目前,缺水少电的油田以及油库规模较小场所的甲、乙、丙 类液体储罐设置烟雾灭火系统的较多。2001年,《原油和天然气 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曾先后对长庆、塔里木、大庆、胜利、辽 河等油田的烟雾灭火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过专项调研,长庆油田是 调研的重点。长庆油田是特低渗透油田,地跨陕、甘、宁、蒙四省 区,地处沟纵横、梁峁交错的黄土高原和干旱的荒漠化农牧区; 单井产量低、数量多、分布广:所属区域多为山地、坡地,地形破碎 站址选择比较困难;站场规模较小,布置分散,距离远,交通闭塞 油区道路大部分为黄土路,雨天无法通行;供电质量差,可靠性低: 干旱时地表水干枯,暴雨时泥洪滚滚,破环力极大,地表水利用很 困难,地下水理藏很深,且水量较小,一般井深在500m左右、产水 量100~350m/d,开发成本很高。为了使油田开发建设有效益 必须大力压缩地面建设投资。油田大部分站场生产、生活用水要 用水罐车从很远的地方拉运。根据长庆油田设计院估算,长庆油 田联合站的油罐区若建一套固定式消防冷却给水系统和固定式泡 沫灭火系统,站内投资需360方元左右,站外深井水源和供水管 线的投资约130万元左右,合计投资在490方元左石。建一座二 级消防站投资在450方元左右。然而多数厂站远离居民区,站内 油罐数量少,容积小于1000m,且只有事故时才储油。所以,长庆 油田在输油管道和原油储运工程建设中,单罐容量100~1000m 的各类站场,一般不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并尽量 避免建消防站,而是设置烟雾灭火系统。又如,一些铁路机务段供 应内燃机车燃料油的油罐,其容量多在500~2000m3。以往设置 泡沫火火系统时,必须考感充足的消防水源、电力供应和消防队 员,造成平时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加大了工程投资和运营费用。 20世纪70年代,大津消防研究所与铁道部共同研制升发了 “700m3柴油罐烟雾自动灭火装置”,经鉴定后,在铁路机务段油库 中普遍安装使用。1976~1994年,每年都有3~5个机务段的油库

    中使用810台烟雾灭火系统。在一些工矿企业,由于其储罐规 模小、数量少,设置烟雾灭火系统可节省大量基建投资、管理维护 也很方便。同样,在很多石油公司、工厂企业和军用油料库也都安 装了烟雾灭火系统。自前,烟雾灭火系统应用在轻柴油储罐上,最 大容量到5000m;应用在汽油、航空煤油储罐上,最大容量到 1000m3;应用在乙醇储罐上,最大容量到800m:应用在原油上, 最大容量到3000m3。 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以及行业标准《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等,都规定 了各自采用烟雾灭火系统的场所和储罐规模。本规程适用于按上 述标准设置的烟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本规程是一本专用技术标准,在没有发布国家标准前,烟雾 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可执行本规程

    3.1.1固定顶储罐内的液体表面是自由液面,罐内式系统就是针 对固定顶储罐的这种结构特点研制的。罐外式系统的所有组件与 液面的升降没有关系。因此,既可用于固定顶储罐,文可用于内浮 顶储罐。: 储存温度过高会加速罐内式系统烟雾灭火剂的老化失效;储 罐进出料流量大时,罐内液面升降速度也大,液面升降波动过大有 可能导致某些储罐的液位计量部件与罐内式系统的漂浮装置缠 绕,使漂浮装置卡住。不过,自前对烟雾灭火剂的老化失效与环境 温度的关系,以及液面升降波动多大为过大,还没有量化指标,本 条只是引导性条文。 内浮顶储罐的浮顶又称浮盘,其结构形式较多。现行国家标 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将其分类为钢制单盘、双盘、浅盘 铝或其它易熔材料制成的浮盘。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立式圆 简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SH3046分类名称为单盘、隔舱式单 盘、双盘、在浮简上的金属顶等。前者的浅盘即后者所称的单盘 前者的单盘、双盘对应后者的隔舱式单盘、双盘。无论哪种浮盘都 不允许施加外来荷载,并且也不利于罐内式系统的安装与维护。 按前者的分类名称,自前工程中内浮顶储罐采用钢制浅盘和易熔 浮盘的较多,储罐发生火灾时,沉盘、熔盘的可能性大。所以内浮 顶储罐设置烟雾灭火系统时,应采用罐外式系统。 3.1.2本条对各种油品、储罐的烟雾灭火剂设计用量的计算方法 进行了规定。 条文中式(3.1.2)是根据多年大量烟雾灭火系统的试验研究

    表1烟雾灭火系统灭火试验一览

    2烟雾灭火系统研究试验: (1)柴油储罐灭火试验: 1000m3和2000m3固定顶试验罐,0#柴油,罐内式系统研究 验数据见表2。

    2烟雾灭火系统研究试验: (1)柴油储罐灭火试验: 1000m3和2000m3固定顶试验罐,0#柴油,罐内式系统研究 试验数据见表2。

    10m和2000m柴油罐灭火试验数

    (2)原油罐灭火试验: 1000m3固定顶试验罐,大港原油,罐内式系统研究试验数据 见表3。

    爱31000m原油罐灭火试验数据

    表4100m乙醇试验罐灭火试验数据

    (4)汽油罐火火试验: 在700m3试验罐顶开设4个排气口和一个中心孔,模拟内浮 顶罐的排气口(开口面积为0.88m,符合我国内浮顶罐通气口的 面积不应小于0.06D的规定)。在假设的内浮顶汽油储罐爆炸起 火后,内浮顶未受到破坏、内浮顶遭到部分破坏、内浮顶绝大部分 遭到破坏、内浮顶全部破坏而下沉的4种条件下进行灭火试验 其中,内浮顶全部破坏条件下灭火剂试验是采用ZWW10型(充 装灭火剂量为55kg)和2WW一5型(充装火火剂量为20kg)两套 独立的灭火系统进行试验。表5是内浮顶遭到部分破坏和全部被 破坏的试验数据。

    表5700m汽油罐灭火试验数据

    动作温度过高,烟雾灭火系统启动时间长;动作温度太低,其易熔 合金元件容易脱落。故参照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GB50084一2001做了此项规定。 对引燃时间的规定是根据系统灭火试验结果做出的。引燃时 间越短,系统动作越快,越利于灭火。

    3.2.1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内浮项储罐,采用独立系统, 其设计、安装、检查、维护简便。受烟雾灭火剂充装量和喷烟射程 的限制,独立系统可能不满足直径稍大储罐的需要,在这种情况 下,充许采用组合系统。不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 范》、《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及行业标准《铁路内燃 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规定的烟雾灭火系统设置条件,采用独立 系统的喷烟射程满足设计要求是不成问题的,只是烟雾灭火剂充 装量可能达不到设计用量。采用组合系统时,当烟雾产生器多于 3台时,不易保证系统的引燃时间和喷烟时间。 1本规定是为了保证一个引燃装置启动后,能使所有烟雾产 生器工作,以提高系统启动速度和可靠性。 2本规定是为了保证组合系统各装置大射程喷烟时间的有 效重叠和系统的喷烟时间不超过35s。根据表2的试验数据,当 烟雾产生器的启动间隔大于10s时,可能出现天射程喷烟时间间 断利和嗨烟时间大王35s的情说

    3.2.2烟雾产生器需要设置在平台上,这样可使烟雾灭火系统与 所保护的储罐成为一体,可消除热胀冷缩以及罐基沉降的影响。 烟雾产生器避开扶梯、人孔、罐壁焊缝是为了避免烟雾灭火系 统影响储罐的使用,同时,也便于系统的维修。 烟雾产生器平台高出储罐基础顶面0.4m水利工艺、技术交底,便于烟雾产生器安 装,目便于烟雾产生器的通风和防潮。

    3.2.2烟雾产生器需要设置在平台上,这样可使烟雾灭火

    3.2.2烟雾产生器需要设置在平台上,这样可使烟雾灭火系统与

    3.2.3本条对导烟管的设置做出了规

    1导烟管的公称直径是经试验确定的。改变或局部改变公 称直径,会影响系统参数。现有各型号的罐外式烟雾灭火系统,其 导烟管的公称直径见表6。

    表6导烟管公称直径(mm

    2导烟管与烟雾产生器间,横向导烟管与竖向导烟管间采用 法兰连接,便于系统安装服务质量标准,并便于设置密封膜。设置密封薄膜可阻 正可燃蒸气和其他异物进入导烟管和烟雾产生器,防止烟雾灭火 剂受潮等。 3本规定的看眼点,一是尽可能隆低对储罐的容量和储罐结 构的影响;二是降低储罐爆炸着火时可能出现的储罐局部变形对 烟雾灭火系统的影响。 导烟管设置示意见图3。

    4本规定是为了保证导烟管的稳固性。由于固定项储罐和 内浮顶储罐的内部结构不同,横向导烟管的固定方式也不同。对 于固定顶储罐,横向导烟管适宜用支撑杆固定;对于内浮顶储罐, 为了不影响浮盘的正常运行,横向导烟管只能设置拉籽固定。竖 向导烟管与储罐罐壁的固定支架之间距保持在3.0m是较适宜 的,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一92对立 管的固定有类似的规定。 3.2.4本条对喷头的设置做出了规定。 1喷头铅垂向上设置,不影响储罐储存能力,同时可避免喷 头倾斜而影响灭火效果。 2喷头设置在储罐中央是为了保证储罐内灭火烟雾喷射均 匀。 3组合系统的喷头设置在储罐中部,从储罐的俯视图上看, 各喷头处于储罐中部某一圆周的等分点上,要求设计人员在布置 喷头的位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储罐内灭火烟雾均匀覆盖燃烧表面。 喷头上下保持0.05m的间距,是为了避免喷头喷射的灭火烟雾相 互冲击而影响烟雾的均匀分布

    1来用活接买连接便于安装与维护。 2为便于“Y”型导火索保护管和感温元件的安装和检修,储 灌内的导火索保护管是由工产生产的“Y型”标准件,其后端是一 块与DN100法兰连接的盲板。安装时,在罐壁上焊一些DN100 法兰的短套管,然后将“Y型”导火索保护管插入储罐内,并用螺栓 将盲板与法兰紧固。这样,导火索保护管套管中心的高度就是感 温元件的安装高度。感温元件的位置越高,越利于系统启动,但储 罐爆炸起火时也容易遭到破坏,并且感温元件的位置过高会影响 罐壁上沿的环形角钢加强圈。综合考虑儿方面因素,规定了导火 索保护管套管的中心距储罐上沿的距离应不小于0.2m(见图4)。 另外,为了便于安装操作,根据以往的各罐外式系统的安装经

    ....
  • 相关专题: 灭火系统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