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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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监督抽检。 第八条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工 程质量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制定方案进行处理,需要进一步检测 的,应由原检测机构实施。 第九条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材料, 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检测 项目和数量进行监督抽检。 第十条监督机构应依法处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 行为,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南京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印发的《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 (宁建质字【2016】144号)同时废止。
附件:1.监督抽查日常随机抽检内容 2.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抽检内容 3.未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的监督抽检内容
监督抽查日常随机抽检内容
1、钢筋: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重量偏差,有抗震要 求的钢筋加测强屈比、超屈比、总伸长率 2、钢筋焊接连接接头:拉伸试验;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抗 拉强度 3、防水卷材 (1)高聚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可溶物含量、拉力、延 申率、低温柔度、热老化后低温柔度、不透水性 (2)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断裂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 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撕裂强度 4、有机防水涂料:潮湿基面粘结强度、涂膜抗渗性、浸水 68h后拉伸强度、浸水168h后断裂伸长率、耐水性 二、地基基础及支护 桩身完整性、桩长 三、混凝土主体结构 1、梁、柱: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主要受力钢筋位置 2、楼(顶)板:强度、板厚度、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 四、地下室结构 1、梁、柱: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
2、楼(顶、隔)板:强度、板厚度、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 3、侧(隔)墙:强度、主要受力钢筋排距、间距 五、机电安装 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吸水 率 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线/电缆:导体电阻、绝缘电阻、线芯 直径、耐压 六、装饰装修 1、后置理埋件/单个锚栓(饰面板、饰面砖、幕墙):拉拔强 度 2、墙体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保温板材与基层粘接强度、后置罐 固件拉拔 3、幕墙节能工程保温节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燃烧 性能 4、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附件2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抽检内容一、结构安全监督抽检序号抽检项目检测参数抽检数量备注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当桩长完整性桩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超过30m时,应增加高应变1法检测,检测数量为柱总数的1%,且不少于2根基桩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受检桩应至少包含1根单桩静载试工程柱柱身承载力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验的受检桩;当桩长超过2地30m时,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基桩身完整性的检测项目应与该检测项目合并与大直径桩(桩径大于等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当声于800mm)地下连续完整性桩(槽疫)总数的2%,且不少于2根(段)波透射法无法检测时,可采墙桩身质量用全长钻孔抽芯法替代大直径桩(桩径大于等于800mm)地下连续孔径(槽宽)、垂直度、4桩(槽段)总数的1%,且不少于2根(段)墙成孔(槽)质量沉况渣厚度、孔(槽)深5水泥土桩强度、柱长、均匀性柱总数的0.5%,且不少于2根采用全长钻孔抽芯法检测6锚杆(土钉)承载力土钉(锚杆)总数的1%,且不少于6根*建筑基坑边坡喷射混凝喷射混凝土厚度每1000m2喷射混凝土面积1组,每组不少于3>土厚度点,面积不足1000m2按1000m2计钻孔检测7—
二、使用功能监督抽检
室外道路防滑性能 防滑性能 项目红线内道路随机3处,每处3个测点
1、当混凝主试件强度值或监督抽检回弹(并经钻芯修正后)推定值小于0.95的设计值时,对同一检验批进行批量检测,当推定值小于0.85 的设计值时,除对同一检验批进行批量检测外,还需对相邻的两层进行批量检测。 2、备注中打“★”监督抽检的批量与规范文件规定的相同(或相近)。 3、上表中所指“同一条件”是指同一项目、同期施工、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规格)情况,其中“同一项目”是指同一建设单位 在同一地段区域组织建设的建筑工程总称。 4、上表中所指“单体工程”是指一个单位工程或一个单位工程的上部为多个连体工程中的一个工程。 5、凡按晨数为基数抽检的,不满基数的按基数计。
机械标准未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的监督抽检内容
1、未及时办理监督注册 监督抽检执行本附件,注册后完成工作量的监督抽检按附件2执行。 3、三使用工程,经用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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