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490-2021 中小学校绿色建筑设计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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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实际条件不符合绿色建筑目标时,可采取调整、平衡和补充措施。 4.2.5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可行性分析; 2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3风险评估。
5.1.5校园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于校园建设的规 定。
监理标准规范范本5.2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
5.2.1应对场地内外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勘查 与利用评估,并合理利用。应保护用地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不得破坏自然水系、 生态湿地和森林,宜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 5.2.2应将场地内既有建筑的利用纳入建筑规划,在改建、扩建工程中宜充分利 用学校原有的建设资源、场地自然条件及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5.2.3应进行场地雨水利用的评估和规划,减少场地雨水径流量及非点源污染物 推 排放。 1进行雨洪控制利用规划,保持和利用河道、景观水系的滞洪、蓄洪及排洪 服 能力; 2进行水土保持规划,采取避免水土流失的措施; 3结合场地绿化景观进行雨水径流的入渗、滞蓄、消纳和净化利用的设计; 4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对地下水的补给,保持地下水自然涵养能力: 5室外活动场地、道路铺装材料的选择除应满足场地功能要求外,宜选择适
5.2.4场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应为学校进行绿色教育提供条件。
1在查间日光和夜间室外照明作用下,地面反射光的眩光限值应符合现行国 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对处于居住区中的中小学校,应合理地进行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室外照 明不应对周边居住建筑外窗产生直射光影响,场地和道路照明不得有直射 光射入空中。 5.3.2校园场地风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规划布局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空间、室内夏季 和过渡季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和建筑本身的不利 影响; 2建筑规划时应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并宜通过设置防风墙、板、植物防风带、 微地形等挡风措施来阻隔冬季冷风: 3应进行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下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 5.3.3校园场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 要求。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 当存在超过标准的噪声源时,采取以下措施: 1噪声敏感建筑应远离噪声源; 2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 3对交通干道的噪声采取绿化、隔声屏等措施; 4学校运动场、风雨操场、音乐教室等对周边建筑造成的噪声干扰不应超过 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所规定的限值 5教室、宿舍区应避免直接临近周边快速路或主干道布置。不可避免时,应 采用降噪措施,增强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或用微地形、绿化等措施降低交 通噪声对建筑的影响。 5.3.4场地设计时,宜种植高大落叶乔木为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等提供遮阳, 全插设黑皇机套外水体近金会外热墙
5.4.1校园内应制定综合安全规划,满足突发灾害时紧急疏散、应急保障救护等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构成安全、方便、明 确、通畅的校园环境; 2校园人行道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3校园的供应区内宜设杂物院,并应与其他部分相隔离。杂物院应有单独的 对外出人口; 4校园门卫室宜设临时隔离观察用房。 5.4.2对于九年一贯制学校,宜分设中小学活动场地。
5.5.1校园出入口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5.5交通组织与车辆管理
1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周边快速路及校外交 通的主干道不应穿越校园; 2校园主要出入口应与周边公共交通设施设置便捷连通的人行通道; 3校园应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 需要,且应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4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不应影响城市道路交通。新建学校校园 出入口应设港湾式校车停靠区域; 5场地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规定 5.5.2停车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数量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应设置单独的车道和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 服务平 集中的道路: 3校园内停车场地应与学生活动区域分开: 4停车库(场)布置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数量应符合国家和 地方的相关规定; 5停车库(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 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
1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周边快速路及校外交 通的主干道不应穿越校园; 2校园主要出入口应与周边公共交通设施设置便捷连通的人行通道; 3校园应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 需要,且应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4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不应影响城市道路交通。新建学校校园 出入口应设港湾式校车停靠区域; 5场地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规定 5.5.2停车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数量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应设置单独的车道和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 服务平 集中的道路: 3校园内停车场地应与学生活动区域分开: 4停车库(场)布置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数量应符合国家和 地方的相关规定; 5停车库(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 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
非机动车库(场)应位置应合理,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场应有遮阳、防雨雪 和安全防盗的设施。
5.6.1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名木及成材树木采取原地保护措施,无法原地 保留的成材树木应采用异地栽种的方式保护。 5.6.2宜根据场地环境进行复层种植设计,上下层植物应符合植物的生态习性要 求。应优化草、灌木的位置和数量,宜增加乔木的数量。 5.6.3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场地种植条件、易维护、耐旱的乡土植物,不应选 择易产生飞絮、有异味、有毒、有刺等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植物。 5.6.4场地内可绿化用地宜全部采用绿色植物覆盖,宜采用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 等立体绿化方式。
6.1.1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体形和空间布局,充分利 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采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降低建筑供暖、 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耗,改善室内舒适度。校园建筑物外立面饰面材料不宜采用 外贴面砖或石材等材料。 6.1.2根据所在地区地理与气候条件,建筑宜采用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当建筑 处于不利朝向时,宜采取补偿措施。
6.1.3建筑造型应简约,并应符合下列要寸
1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技术的要求,结构及构造应合理: 2不宜使用纯装饰性建筑构件,控制玻璃幕墙的使用; 3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及具有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功 能的室外构件应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
5.2.1建筑设计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间与设施的共享。在满足使用 功能和性能的前提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体量宜紧凑集中; 2建筑净高应不低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对各功能房间净高 的要求,并宜预留通风空调设备改造空间; 3根据严寒和寒冷地区学生活动特点,室内公共空间应适当预留课间活动区 推信 域; 4建筑宜采用天井等利于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建筑形式: 5建筑设计应根据功能变化和舒适度标准的预期需求,选择适宜的平面尺寸 和层高。 6.2.2建筑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充分利用外部自然条件,并宜将人员长期 亭留的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自然通风和视野的位置。 5.2.3室内环境需求相同或相近的空间宜集中布置,
舍及教师办公室等场所,当相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2.5设备机房、管道并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机房、管道并的设置应便于设备 和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 6.2.6建筑设计中如选用电梯,宜考虑节能运行。 6.2.7楼梯应便于日常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1楼梯宜靠近建筑主入口及门厅,楼梯间入口应设清晰易见的指示标志; 2楼梯间在地面以上各层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6.2.8既有建筑宜利用建筑的坡屋顶空间和地下空间
1楼梯宜靠近建筑主入口及门厅,楼梯间入口应设清晰易见的指示标志; 2楼梯间在地面以上各层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6.2.8既有建筑宜利用建筑的坡屋顶空间和地下空间
5.3.1安全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相关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外防护栏杆宜采用木质扶手,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且净高不应小于1.2m; 2雨水管应距离外廊、阳台、上人屋面、平台、看台及室外楼梯等临空部位 大于1.2m,临空部位栏杆不应小于1.3m; 3室外楼梯及台阶踏步面应采用防滑材料,踏步踢面不应漏空,踏步面应做 明显警示标识; 4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学生攀滑措施; 5卫生间宜采用“迷路式”设计,卫生间门上应设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安全 波璃; 6室内外装修不应采用干挂石材; 5.3.2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外, 服务平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教学用房每层至少有1处无障碍卫生间; 2合班教室、报告厅等多功能房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应设置无障 得卫生间; 3有固定座位的教室、阅览室、实验教室等教学用房,应在靠近出入口处预 留轮椅回转空间,
6.3.3接收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 计规范》JGJ76的相关要求
6.4.1进行规划与建筑单体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对日照的要求, 应使用日照软件模拟进行日照分析。 6.4.2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房间的有效采光面积和采光系数除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校建筑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T50033的要求; 2天然采光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产生眩光,并保证采光的均匀度; 3外窗设置遮阳设施时,应同时满足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 4地下空间宜天然采光。 6.4.3地下建筑及不能天然采光的房间可采取下列措施改善室内的采光效果: 1采用采光井、采光天窗、下沉广场、半地下室等措施创造采光条件; 2中间走廊的建筑,走廊两侧应设窗,门上设置亮子,改善走廊采光; 3采用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引入自然光线。 6.4.4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 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采光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 6.4.5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外,其他教学用房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应符 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相关要求,会议室、卫生室(保健室)的室内
6.4.1进行规划与建筑单体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对日照的要求, 应使用日照软件模拟进行日照分析。 6.4.2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房间的有效采光面积和采光系数除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校建筑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T50033的要求; 2天然采光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产生眩光,并保证采光的均匀度; 3外窗设置遮阳设施时,应同时满足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
4地下建州升能态来北的方股地致普星内的来开效采: 1采用采光井、采光天窗、下沉广场、半地下室等措施创造采光条件; 2中间走廊的建筑,走廊两侧应设窗,门上设置亮子,改善走廊采光; 3采用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引入自然光线。 6.4.4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 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采光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 6.4.5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外,其他教学用房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应符 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相关要求,会议室、卫生室(保健室)的室内 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宜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相关要求,
6.5.1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空间组织、部面设计和门窗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 自然通风,并宜有利于自然通风系统的昼夜转换、季节转换和平疫转换。宜对建 6.5.2房间平面宜采取有利于形成穿堂风的布局,避免单侧通风的布局。
6.5.3可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建筑内部的自然通风效果:
1可采用导风墙、捕风窗、拨风井、太阳能拨风道等诱导气流的措施; 2设有中庭、天并的建筑宜在适宜季节利用烟效应引导热压通风。
6.5.4可采用半地下室、下沉式庭院、通风井、窗井等措施改善地下空间的通风 效果。
6.6.1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 方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6.6.2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等部位的保温层应闭合; 2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应设置保温层; 3温度要求差异较大或空调、供暖时段不同的房间之间应有保温隔热措施。 6.6.3外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避免大量设置凸窗和屋顶天窗; 2外窗框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密封材料嵌缝; 3外窗宜靠外墙主体部分的外侧设置,洞口周边墙面应做保温处理,凸窗部 立的非透明墙体应达到外墙保温设计标准; 4金属窗框和幕墙型材应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6.6.4女儿墙、挑檐及出屋面的各类管井等混凝土构件或其他围护结构外露部分 保温层应闭合
5.7.1室内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 的规定。 6.7.2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能。 6.7.3室内风雨操场、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等及与有安静要求房间相邻的设备用 房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相应的吸声和隔声措施,有噪声污染的设备 用房应选用低噪声设备。 5.7.4室内风雨操场、舞蹈教室、图书阅览室等房间宜采用弹性面层、隔声吊顶、 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6.7.5有观演、教学功能的厅堂、房间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宜进行专项 声学设计
6.7.6屋面板采用轻型屋盖或采用轻型金属遮阳板时,宜采用防止雨噪声的措施
6.9工业化建筑产品应用
6.9.1建筑设计宜遵循模委 任化没 6.9.2宜采用工业化装配式体系或工业化部品,可选择下列构件或部品: 1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工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构件; 2装配式隔墙、多功能复合墙体、成品栏杆等建筑部品; 3建筑宜采用结构构件与设备、装修分离的方式。 6.9.3建筑宜采用现场干式作业的技术及产品,宜采用工业化的装修方式。
6.10.1建筑体系宜适应建筑使用功能及空间变化。 6.10.2频繁使用的活动配件应选用长寿命的产品,并应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 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在一起时,其构造应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 6.10.3应选择耐久性好的装修材料和建筑构造,并宜设置便于建筑外立面维护的 设施。
6.11.1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结构、设备与室内装修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2宜采用无需外加饰面层的材料; 3应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 5.11.2建筑室内空间设计应考虑使用功能的可变性,室内空间分隔宜采用可重复 使用的隔墙和隔断。
6.11.1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考虑使用易于清洁、消毒 杀菌、轻质柔性的材料
6.12.1绿色中小学校应合理设计紧急疏散、避难引导标识系统 6.12.2导向标识系统规划布局及视觉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标识系 统技术规范》GB/T51223中相关规定。 6.12.3应综合运用色彩、图文与材质,按照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需求,人性化设 计场地色彩环境和导视系统
7.1.1绿色学校建筑设计应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节省材料的用量。选用建筑材 料应综合考虑其各项指标对绿色目标的贡献与影响,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7.1.2严禁采用高能耗、污染超标及国家和地方限制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材料及制 品。 7.1.3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大于60%; 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7.1.4中小学校设计中必须对建筑及室内装修所采用的建材、产品、部品进行严 格择定。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和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 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
7.1.1绿色学校建筑设计应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节省材料的用量。选用建筑材 料应综合考虑其各项指标对绿色目标的贡献与影响,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7.1.2严禁采用高能耗、污染超标及国家和地方限制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材料及制 品。
7.1.3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7.1.4中小学校设计中必须对建筑及室内装修所采用的建材、产品、部品进行严 格择定。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和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 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
1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 2充分利用建筑施工、既有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尚可继续利用的材 料; 3速生的材料及其制品;采用木结构时,宜选用速生木材制作的高强复合材 料。
7.2.2建筑设计宜选用功能性建筑材料,并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减少建筑能耗和改善室内热环境的建筑材料; 信息服务平 2选用防潮、防霉的建筑材料; 3选用具有自洁功能的建筑材料; 4选用轻质、高强、耐久的建筑材料; 5选用安全、舒适、弹性的适应中小学学生活动特点的建筑材料,
8.1.1结构设计应优先选用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结构体系,还要兼顾操作 简便、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措施。 8.1.2结构材料选择需符合下列原则: 1优先选用高性能、高强度材料; 2受力钢筋宜合理选用高强钢筋: 3填充墙在满足建筑功能需求、强度力学指标的基础上,宜采用容重小的砌 体材料或成品轻质隔墙,
简便、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措施。 8.1.2结构材料选择需符合下列原则: 1优先选用高性能、高强度材料; 2受力钢筋宜合理选用高强钢筋: 3填充墙在满足建筑功能需求、强度力学指标的基础上,宜采用容重小的砌 体材料或成品轻质隔墙。 8.1.3新建建筑宜适当提高结构可靠度及耐久性水平,结构材料的耐久性需符合 下列原则: 1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构件宜合理提高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 土; 2钢结构中,钢结构构件宜合理提高钢结构防腐保护层设计使用年限并满足 相应的厚度要求; 3在使用期间不能重新涂装的钢结构部位,结构设计应预留适当的腐蚀裕量: 4暴露于大气中的钢结构宜采用耐候结构钢或涂刷耐候型防腐涂料; 5滨海建筑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结构耐久性和防腐蚀的措施。 8.1.4宜采用简洁、规则的结构抗震设计方案,不应采取特别不规则的结构抗震 准信息服务 V 设计方案。 8.1.5合理选取结构设计的安全等级。 8.1.6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8.1.7高烈度区宜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进行设计,
8.2.1结构布置在满足现有建筑功能的基础上, 要适当考虑建筑预期使用变化, 提高结构适用性 8.2.2结构体系优化设计需符合下列要求:
1宜优先选择抗震性能高的结构体系,采用适宜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及水准 2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有条件时8度地区宜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措 施; 3对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尺寸优化设计。 8.2.3大空间部位优化设计需符合下列原则: 1大跨度结构中,合理采用钢结构体系、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 2风雨操场、合班教室等大空间部位的楼盖结构,宜合理采用有粘结预应力 梁、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楼板、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 板时,应设计为有现浇层的叠合板等。 8.2.4当采用天然地基,但埋置深度较深时,宜符合以下要求: 1可在首层地面设置拉梁、建筑刚性地坪等措施,来减少首层框架柱的计算 高度。拉梁在满足自身承受上部荷载的承载力要求外,拉梁还要叠加相邻柱最大 轴力1/10的拉力配筋,拉梁以下柱的每侧纵向钢筋,应为首层柱纵向钢筋的1.1 音; 2对于基础顶面至建筑地坪处的回填土,应采用素土分层夯(压)实,夯(压) 实后应进行密实度检测,夯(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防止正负零处建筑地坪 的不均匀沉陷: 3如在正负零处设置结构楼层梁、板,主体结构嵌固部位可取基础顶面,楼 饭厚度≥120mm,配置双层双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当楼板下有密实的 素土分层夯实时,楼板配筋率不应小于0.15%, 8.2.5高强度结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混凝土结构中,400MPa级及以上强度等级钢筋用量占受力钢筋总量 的比例不小于85%; 2钢结构中,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小于50%。
8.3.1地基基础设计应综合考虑施工条件、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结合上 部结构的类型、地基土质情况、地下水位情况、地基承载力以及可能的沉降量等 因素,首选天然地基,其次为地基处理,再次为桩基
8.3.2地基处理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先采用经验成熟处理方法,如换填法、水 泥粉煤灰碎石桩法,
8.3.3当采用桩基础需符合下列原则:
1宜优选预制桩、预应力管桩; 2当采用钻孔灌注桩时,宜通过后注浆技术提高桩基侧摩阻力和桩基端阻力: 3桩基单承载力设计值宜通过先期试桩确定。
8.4.1既有建筑物,改造前应开展工程调查、结构检测,获得结构可靠性评定 抗震鉴定后,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确定合理的后续使用年限。 8.4.2建筑改造过程中应与建筑专业配合,对变换使用功能的房间,合理控制其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增减,尽量采用可重复使用的轻质隔断(墙),减少结构加固 量。 8.4.3对局部改造工程,应对局部构件强度、刚度进行复核,并做相应加固处理。 8.4.4建筑改造后需要提高原结构抗震设防类别等级的,宜采用改变原结构体系 的加固方案或消能减震方案,使原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发生改变,减少加固作业量 应采用节材、节能、环保的加固技术。 8.4.5结构加固设计,应与各专业协作,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效果,不应出现适修 性差的改造设计,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8.5.1工业化建筑结构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原则,综合考虑建筑特点、地 域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工业化技术。 8.5.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需要对符合工业化建造要求的结构方案、体系、构件 及连接方式进行优化设计,节点设计应构造简单、传力可靠、便于施工。
8.5.3预制构件设计需符合下列原则:
1结构设计文件应包含结构施工图和预制构件详图两部分; 2预制构件设计应遵循规格少、多组合的原则; 3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各专业以及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环节 的综合需求: 4土建与装修宜一体化设计,避免在装修工程时对预制构件开凿、开孔处理
9.1.1中小学校绿色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 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要求,系统设计还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的要求。 9.1.2给水排水系统的设备、器材应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 术条件》GB/T18870要求的产品。
9.2.1本条要求为《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强制性条文
为节约能源,减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应充分利用给水管网的水压直 接供水。 如需加压供水时可优先采用变频供水、管网叠压供水等节能的供水技术。当 采用叠压供水技术时应获得当地供水部门的同意。 9.2.2能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是绿色建筑的基本前提之一。此项为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中的控制项,绿色建筑均应满足。 其他系统水质标准如下: 管道直饮水系统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 的要求;终端直饮水处理设备的出水水质标准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 质标准》CJ94、《全自动连续微/超滤净水装置》HG/T4111等现行饮用净水相关 唯 水质标准和设备标准。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供水水质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 521的要求。 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水质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水质标准》CJ/T 244的要求。 采暖空调循环水系统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要求。 2.2.3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中的评分项,可 根据绿色建筑评星要求进行取值得分。 9.2.4为给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及休息环境,泵房等有噪音的设备间不宜毗 邻教室等功能房间,所以二次供水系统的加压泵房宜独立建造。如不可避免,不 宜设在教学用房的下部、上部及毗邻的房间,并应采用有效的防噪隔震措施,如 选用性能好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对设备基础做隔震处理及对建筑房间做隔音 处理等。
9.2.5合理控制水压是节水节能的主要措施
化学实验室由于水压较高,造成实验室用水时发生溅水现象,不利于使用, 因此有必要控制水嘴的工作压力。 急救冲洗水嘴是为当有害化学药品溅入学生眼中时,急救冲洗使用,故水压 不能过大。减压可采取设置稳压水箱、节流塞、减压阀等措施。 9.2.6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有条件时可 利用太阳能、空气能及地热能制备生活热水;热水用水量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 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用水点处应考虑防烫伤措施。 9.2.7给水管上设置泄水装置,不但可以防止冬季教学建筑不采暖时管道冻裂 还可防止寒暑假期间管内存水变质。
9.3.1供水系统漏失水量主要包括:阀厂故障漏水量、卫生器具漏水量、设备漏 水量、管材及管件漏水量及水池/水箱遗留漏水量等。漏损造成的水资源浪费在 建筑设计中占据很重要的一部分。应优先选用国家、辽宁省推荐使用产品,不得 采用国家、辽宁省限制使用的产品。 9.3.2中小学校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特别是保证水质安全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至 关重要。二次供水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 的有关规定。 二次供水系统的加压水泵需长期连续工作,水泵产品的效率对降低能耗和运 行费用起关键作用。 对水泵房噪声的控制不容忽视,此类噪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环境质量。学校
建筑内水泵机组运行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 变频调速水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未端。 水泵在实际运行中大部分时段的运行工况均小于“最大设计流量”工作点,为 使水泵在高效区运行,此时最大设计流量对应的单泵工作点应处于水泵高效区的 未端。 9.3.3卫生器具和配件采用节水型产品,其应满足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 CJ/T164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的要求。 9.3.4为了满足国家建设智慧城市的发展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采用 智慧水务系统,对生活水泵、供水水质、末端用水、分区节点等实现精确、实时 监控,通过智能水表及数据大平台,实现智能计量、远程探漏、主动预警,从而 保证供水水质合格率,控制供水漏损率。 9.3.5当绿化灌溉采用非传统水源时,应根据植物种类、水质对人体的安全性等 因素选择喷灌方式。乔木、灌木、花卉,宜采用微灌、滴灌为主的节水浇灌方式: 人员活动频繁的绿地,宜采用微灌为主的节水浇灌方式。 26本发规宝为园用建铭若水设计标准》CP50555中的强制性发立内究
重,因此不建议采用中水系统。
9.4非传统水源利用
重,因此不建议采用中水系统。 9.4.2非传统水源的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人体及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并应采 取防止误饮、误用、误接的措施。 例如: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及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标识:供水管 道应进行涂色或标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 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要求;非传统水源的绿化 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采取安 全防护监测和检测控制措施,并在储存和输配过程中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
9.5.1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储水设施、集中生活热水储 水设施、储有生活用水的消防储水设施、冷却用水储水设施、游泳池及水景平衡 水箱/池等。 9.5.2为保证用水安全健康,防止水质二次污染,强调加强管理并设置消毒装置 且应首先物理消毒方式。储水设施冲洗消毒后应进行水质监测,水质合格后方可 灰复供水。 9.5.3此条规定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施工、日常维护、使用和维修时发生误接、误 饮、误用的情况,保证使用的安全健康,
10.1.1应采取措施避免食堂、实验室、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 空气和污染物窜通到其他空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10.1.2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 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 呆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10.1.3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条件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2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10.1.4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 标准。 10.1.5冷热源、输配系统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10.1.6应采取下列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教室、行政办公用房及服务用房的室内 空气质量: 1主要功能用房应采用有效的通风方式,通风换气量不应低于表10.1.6的规 定; 2优先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方式并建立合理的教室换气制度; 3教室宜采用具有热回收功能的新排风换气机组保证环境空气质量,人员所 需新风量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有关规定,并应具备自然通 4机械通风时,排风口与进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米;当水平距离不足 10米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且不宜小于3米
表10.1.6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标准
10.2.1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的选择应结合方案阶段的绿色建筑策划,通过技术 经济比较确定,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优先采用可供利用的废热、电厂或其他工业余热作为热源; 2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受到气候等原因的限制无法保证 吸 时,应设置辅助冷、热源: 3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供暖系统和 集中式空调系统的供热热源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4不具备本条第1款~第3款的条件,但燃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宜采用带冷 疑热回收功能的燃气锅炉供热: 5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1)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2)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 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时; 3)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时。 10.2.2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应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 10.2.3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 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1空气源热泵冷热风机组:1.80 2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2.40(地面辐射供暖) 2.20(风机盘管或强制对流散热器供暖) 2.00(散热器供暖)
10.3.1应采取下列有效措施降低供暖空调系统的未端系统及输配系统的能耗: 1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2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 输冷(热)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10.3.2以蒸汽为热源的供暖、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应回收利用蒸汽凝结水。 10.3.3空调冷凝水宜集中排放。
10.4.1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10.4.2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10.4.3宜设置PM10、PM2.5、CO2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并与通风系统联动, 且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报告厅 等人员密度变化相对较大的房间,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宜联动空调系统新风量调节。
11.1.1中小学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 规范、标准的规定。 11.1.2电气设备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损耗低、能效高、经济合理的节 能产品
11.2.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简单可靠,减少电能损耗,便于维护管理,并在满足使 用要求的同时兼顾发展的需要。 11.2.2变配电所设置应深入负荷中心,供电范围不宜超过200m。 11.2.310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宜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配变电所计量点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11.2.4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11.2.5在受谐波影响较大的用电设备的供电线路上装设电容器组时,宜串联电抗 器。 11.2.6当预期用电设备产生较大谐波时,宜在其配电箱处设置滤波器。 11.2.7有条件时,选择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风力发电系统可作为地下车库照明 及景观照明。
11.3.1应有效利用自然光,并应处理好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关系。应合理选择 光源、灯具及附件,根据不同场景和环境条件,确定合理的照度、显色性和均匀 度,并控制眩光。
表11.3.2教育用房照明标准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范本表11.3.3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11.3.4根据建筑功能、标准、使用要求等具体情况,对照明系统进行分散与集中、 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控制。 11.3.5地下房间或场所,无天然采光时宜设置导光设备导光管采光系统;导光管 采光系统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环境条件、建筑物自身的特 点、照明要求及经济技术比较综合确定。 11.3.6采用导光设备的区域,同时应采用人工照明及其控制措施,
11.4.1校园信息设施系统应具有对学校各类信息进行接收、交换、传输、存储、 检索和显示等功能。 11.4.2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宜包含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学习、学校资源管理 和学校物业管理等内容。 11.4.3校园公共安全系统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公共安全管理 要求及建设标准进行设计。
11.4.4校园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
1能耗计量:对电、水、气、热、冷、可再生能源及其他类型用能进行分类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医院建设标准,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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