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537-2013(2021年版) 黑龙江省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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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围成的面积)的比值。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 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储藏间、工具间等与住 毗邻的房间。
土壤标准2.0.11外墙外保温
2.0.13外墙夹心保温
在墙体中的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材料,并在内叶墙和外口 之间用防锈拉结件固定的保温构造
以干草为主要原料,经过挤压、捆绑而成的一种块状的墙体 料。
用砖、石、混凝土等重质材料砌筑,与炉灶相通,利用烟气 通过其内的孔道进行采暖的、能够满足农民生活起居需要的设施。 按炕体与地面相对位置关系,火炕可分为三种形式,即:落地炕、 架空炕(俗称吊炕)和地炕(俗称地火龙)
一种由斗砖砌成,内部分隔成若干烟气通道,热烟气可在其 内流动的空心内隔墙,同时该墙也是室内采暖设施。
enewableenergy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 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18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
将太阳能转换为热能来加热水以供应生活热水的系统。通常 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连接管道、支架控制系统和必 要时配合使用的其它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及其它部件。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将人畜禽粪便、有机废弃物、有机废水、水生植物等有机物 质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分解发酵而生成的一种可燃性气体。
指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将太阳光的物理能转化 为化学能贮存在生物体内的能量及通过转化所产生的能量,是 种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生物质能资源主要包括农业废弃物 未材和森林工业废弃物、动物粪便、城市与工业有机废弃物等
在不完全燃烧条件下,将生物质原料加热,使较高分子量的 机碳氢化合物链裂解,变成较低分子量的可燃气体的过程
2.0.23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为提高生物质燃料的能量密度,改善其燃烧性能,利用致密 成型技术将松散的生物质(如秸秆、树枝或木屑等)加工成容易 诸藏和方便使用的生物质颗粒或棒状、块状的燃料。
3.0.1农村居住建筑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黑龙江省主要地 文的气候区属及建筑节能计算用气象参数按附录A确定。 3.0.2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房间冬季室内热环境节能计算参 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取16℃; 2计算换气次数取0.5次/h。 3.0.3农村居住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创造舒适的热环境,减 少人工调节设备的使用
3.0.1农村居住建筑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黑龙江省主要地 文的气候区属及建筑节能计算用气象参数按附录A确定。 3.0.2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房间冬季室内热环境节能计算参 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取16℃; 2计算换气次数取0.5次/h。 3.0.3农村居住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创造舒适的热环境,减 少人工调节设备的使用
4.1.1农村居住建筑的选址、布置与设计应适应当地的气候与地 理条件,宜建造在避风、向阳的地段,应避开洼地、沟底等处。 4.1.2农村居住建筑规划与单体布局应有利于太阳能利用,满足 冬季日照、防风和夏季通风的需求,并综合考虑防灾、卫生等要 求。
1.1农村居住建筑的选址、布置与设计应适应当地的气候与地 条件,宜建造在避风、向阳的地段,应避开洼地、沟底等处。
4.2.1农村居住建筑间距应满足采光和日照的要求
2.1农村居住建筑间距应满足采光和日照的要求。 2.2农村居住建筑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住宅出 口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4.2.3农村居住建筑宜采用双拼、联排的布局方式。
4.3.1农村居住建筑的体形应简单、规整,不应出现过多回凹凸变 化,体形系数应控制在0.75以下。 4.3.2室内净高不宜大于3m,单侧采光的房间进深不宜大于 6m。
区,主要使用房间宜布置在南向。
4.3.4农村居住建筑应合理控制窗墙面积比,且符合表4.3.4的
4.3.4农村居住建筑应合理控制窗墙面积比,且符合表4.3.4的 规定。
表4.3.4黑龙江省农村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注: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 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 南偏东小于等于30°至偏西小于等于30°的范围
注: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 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 扁东小于等于30°至偏西小于等于30°的范围
4.3.5外窗不应采用落地窗或凸窗。
5.1.1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宜就地取材,并尽可能采用适于农村 应用的当地产品,如植物性保温材料。
5.1.1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宜就地取材,并尽可能采用适于农村
5.1.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应满足表5.1.2中的要求。
1.2黑龙江省农村居住建筑围护结构
注:地面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包括土壤和混凝土地面热阻。
.2.1衣适任个 艺升不书专 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等。 5.2.2当采用墙承重结构时,外墙应设置保温层,宜优先采用外 外保温构造、夹心保温构造,采用火炕间歇采暖的住宅可根据 具体情况选择内保温构造:当采用框架结构时,外墙应采用轻质 保温材料。当可能受生物侵害(鼠害、虫害等)时,应设防生物 侵害的措施。外墙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附录C中表 C.0.1选用。
5.2.3围护结构的热桥部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或“断桥”
2 外门窗洞口室外部分的周边墙体应采取保温措施: 3 伸出屋顶的烟道、通风道等部位应进行防结露的保温处 理。
5.2.4当夹心保温构造外墙的保温层为岩棉、矿棉、稻草
水性大的材料时,应设置排除湿空气的空气间层,并设置与大气 相通的构造,当无法设置空气间层时,保温层靠近室内一侧应设 置连续的隔汽层,同时宜采取构造措施以防止保温材料因干湿变 化引起缝隙而造成保温局部失效。
5.3.1「门窗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表5.1.2中的规定,「门窗开后方式 宜选择平开式,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窗开启方式不应选择推 拉式。
5.3.2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 法》GB/T 7106规定的 6 级。
5.3.5住宅出入口应设置门斗或双层门等保温设施。
5.4.1屋顶应设置保温层。钢筋混凝土屋顶的保温层应设在钢筋 混凝土结构层上。屋架承重的屋顶,保温层宜设置在吊顶上。 5.4.2屋顶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附录C中表C.0.2 选用
5.4.1屋顶应设置保温层。钢筋混凝土屋顶的保温层应设在钢 混凝土结构层上。屋架承重的屋顶,保温层宜设置在吊顶上。
5.4.2屋顶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附录C中
5.5.1 地面和室内地坪以下的垂直外墙面应设保温层。 5.5.2地面保温层下方应设置防潮层,
5.5.2地面保温层下方应设置防潮层。
6.1.1采暖和通风方式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并应选用 节能技术。
6.1.2农村居住建筑应根据房屋热负荷需求特征、居民生活习惯 等,采用火炕、火墙或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等采暖方式。 6.1.3农村居住建筑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采暖热源。当选 择利用生物质能的装置作为采暖设施时,其炉灶、器具以及烟气 流通设施应进行气密性处理。
6.1.3农村居住建筑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采暖热
6.1.4农村居住建筑应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及其它可行的换气设
6.2.1农村居住建筑中有采暖需求的房间可设置火炕或火墙, 6.2.2火炕布置及炕体形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建筑平面、住宅采 光、室内家具摆放、农民生活习惯及房间需热量的要求, 6.2.3烟窗底部应设置回风洞,宜与内墙结合或设置在室内角 落。当受条件限制而设置在外墙时,应进行保温和防潮处理。烟 卤内径宜上面小、下面大,且壁面光滑、严密。烟窗高度应高于 室脊,且伸出屋面高度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民用建筑 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中的相关要求。 6.2.4炉灶的灶门等进风口及烟窗适当位置处应设置挡板,在炉 灶停火后关闭挡板,减少系统内因空气流动造成的热损失。 6.2.5火炕、火墙应进行气密性处理。应在室内适当位置设置 氩化瑞报整婴
6.2.1农村居住建筑中有采暖需求的房间可设置火炕或火墙。 6.2.2火炕布置及炕体形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建筑平面、住宅采 光、室内家具摆放、农民生活习惯及房间需热量的要求
6.3.1农村居住建筑应采用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当诊
3.1农村居住建筑应采用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当该系统不 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机械式热水循环采暖系统。 3.2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的管路布置形式宜采用异程式。热 采暖系统形式宜采用上供下回垂直单管顺流式。对于二层住宅, 有分层管理和调节的需求,可采用单管水平串联式、单管水平 越式或分层上供下回垂直单管式系统,
水采暖系统形式宜采用上供下回垂直单管顺流式。对于二层住 若有分层管理和调节的需求,可采用单管水平串联式、单管水 跨越式或分层上供下回垂直单管式系统。
6.3.3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的作用半径应根据采暖炉
心与散热器散热中心高度差来确定,且最大作用半径不宜超 50m
6.3.4单独设置的采暖炉的选择与布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燃料类型选择适用的采暖炉类型: 2 应采用热效率高于30%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金属采暖炉具; 3 采暖炉炉体应有良好保温措施: 4 若燃料类型为烟煤,宜选择带排烟热回收装置的采暖炉: 5采暖炉宜布置在专门锅炉间内,不得布置在卧室或与其相 通的房间内;采暖炉位置宜低于室内地坪0.3m~1.0m;采暖炉应 设置烟道。
6.3.5散热器的选择和布置,需行
1宜选用承压能力符合要求且耐腐蚀的铸铁散热器 2散热器宜布置在外墙窗台下,当受安装高度限制或布置管 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 3散热器宜明装; 4门斗及开启频繁的外门附近不应设置散热器: 5散热器安装应具有一定高度,单层住宅散热器中心应比采 暖炉水套中心高出0.3m。 6.3.6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的管路布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6.3.6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的管路布置,需符合下列
1尽量减少阀门、弯头、三通等附件,管路布置宜短、直; 2供水干管应沿水流方向设下降坡度,坡度值为0.5%~1%,
散热器支管应沿水流方向设下降坡度,坡度值为1%;回水干管 应有向采暖炉方向的向下坡度,坡度值为0.5%~1.0%; 3应尽量提高供水干管的安装高度;回水干管宜沿地面敷 设,当回水干管过门时,应考虑设置过门地沟: 4靠近外门的采暖管道应做保温处理。 6.3.7阀门与附件的选择和布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1在分支环路处可安装阀门,在散热器的进或出水支管上可 选择一处安装阀门,便于调节,且应选用阻力较小的阀门: 2膨胀水箱(补水箱)的膨胀管上严禁安装阀门; 3膨胀水箱宜安装在供水总立管的顶端,且宜处于采暖房间 内,其箱底高度应高出供水十管10cm~20cm;膨胀水箱的容积宜 为系统容水量的4.5%; 4供水十管末端及中间上弯处应安装自动排气装置或排气 管。
1.1采暖、炊事和生活热水用能宜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 1.2可再生能源利用宜以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主,遵循因地制 、综合利用、安全可靠、讲求效益的原则,并选择适宜当地经 和资源条件的技术来实施。
7.1.1采暖、炊事和生活热水用能宜优先选择可再生能
7.1.2可再生能源利用宜以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主,遵循因地制
宜、综合利用、安全可靠、讲求效益的原则,并选择适宜 济和资源条件的技术来实施,
7.2.1太阳能热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太阳能 资源条件、住宅使用功能、用户要求以及投资规模和安装条件等 因素来综合确定。 7.2.2农村居住建筑宜充分利用太阳能,因地制宜地建造被动式 太阳房,遵循坚固、安全、经济、节能和美观的原则。 7.2.3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农村居住建筑,宜优先选用家用太阳能 热水系统或集中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 7.2.4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型太阳能 集热器》GB/T6424和《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17581中 的相关规定。 7.2.5家用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 水系统技术条件》GB/T19141中的规定。 7.2.6集中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标准《太阳能供 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中 的相关规定。
7.2.1太阳能热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太阳能 资源条件、住宅使用功能、用户要求以及投资规模和安装条件等 因素来综合确定。
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015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中 相关规定。
7.3.1农村居住建筑应以沼气、秸秆气化及生物质固体成型燃 为生物质能利用的主要方式。
7.3.1农利居任建筑应以沼气、秸杆气化及生物质固体成 为生物质能利用的主要方式。 7.3.2农村户用沼气池应采取有效的冬季保温、增温措施。沼气 他、沼气管道、沼气灶具及零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7.3.3以精籽热解气化方式进行精籽生物质能利用时,气化供气 系统应符合《秸籽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443 及《秸杆气化炉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417中的相关规定。 7.3.4以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方式进行生物质能利用时,应根据
燃料规格、燃烧方式以及用途等选择合适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炉。
附录A黑龙江省主要地区的气候区属及
龙江省主要地区的气候区属及建筑节
注:本表引自《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
附录B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表B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C.0.1农村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表 C.0.1 确定。
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
表中给出的外墙保温构造形式主要依据是各地实际的示范工程,如
其它保温构造形式能满足外墙传热系数限值要求,也可选用 保温层厚度已经考虑墙体及窗周边热桥影响。
C.0.3农村居住建筑地面保温构造形式和保温材料厚度可按表 C.0.3 确定。
注:以上各层具体做法参照当地标准图。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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