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74-2019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京津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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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特殊的构造设计,能有效减小或阻断锚钉热桥效应的销 2.0.14显热交换效率sensibleheatexchangeeffectiveness 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温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 之比。
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熔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口熔 此。
3.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 3.0.2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在满足规定的室内环境参数的前提条 件下,达到能效指标要求,并应对热桥处理、气密性处理、新风热回 收、供冷供热系统、卫生间与厨房通风系统进行专项设计。 3.0.3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应通过优化建 筑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季增强自然 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日照,避免冷风对建筑的影响。建筑 的主朝向宜为南北朝向,主人口宜避开北向和西北向。 3.0.4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优先采用被动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天 然采光、自然通风,结合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的 用能需求。 3.0.5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优化选择体形系数、窗墙比和屋顶透光面 积比例,相关指标应满足本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相关规定 3.0.6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采用高性能的建筑保温系统及门窗上海标准规范范本,选择 时可按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确定 3.0.7遮阳设计应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以及窗口所在朝向综合确定 南向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可调节中置遮阳或水平固定外遮阳的方式。 东向和西向外窗应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或可调节中置遮阳设施。在技术 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可采用变色玻璃等选择性遮阳措施。 3.0.8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利用天然采光,地下空间宜采用设置采光天 窗、采光侧窗、下沉式广场(庭院)、光导管等措施,降低照明能耗。 3.0.9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宜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 3.0.10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并应采用建筑与装修一体化 没计。室内装修应采用无污染环境友好型材料及部品。 3.0.1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不应低于本地区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星级的要求。
4.0.1性能化设计应以室内环境参数为约束,以能效指标为目标,通 过能耗模拟计算分析,确定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设计方案。 4.0.2性能化设计宜采用协同设计的组织形式,景观、机电等各专业 的设计或顾问单位、使用单位、开发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造价单位等 各相关方宜在建筑设计阶段提出相关要求,并参与相关设计决策
不化天 4.0.2性能化设计宜采用协同设计的组织形式,景观、机电等各专业 的设计或顾问单位、使用单位、开发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造价单位等 各相关方宜在建筑设计阶段提出相关要求,并参与相关设计决策。 4.0.3性能化设计流程,直接下列内容依次实施: 1设定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 2确定初步设计方案; 3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的定量分析及 优化; 4分析优化结果并进行达标判定。当技术指标不能满足所确定的 目标要求时,应修改初步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定量分析及优化, 直至满足目标要求; 5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6编制性能化设计报告。 4.0.4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新风量、噪声等室内环境参数; 2 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供暖供冷及照明能耗综合值, 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及建筑气密性指标等能效指标。 4.0.5应根据建筑功能、环境资源条件和场地条件,以本标准规定的 建筑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为约束条件,采用被动式建筑设计 手段进行初步方案设计,作为定量分析及优化的基础。 4.0.6定量分析及优化应以建筑能效指标为约束条件,且建筑能效指 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0.7进行设计方案定量分析与优化时,应针对建筑和设备的关键参 数对建筑负荷及能耗的影响开展定量分析,并在分析基础上进行参数
4.0.9达标判定时,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验证: 1室内环境参数及能效指标是否满足本标准要求; 2 能效指标计算方法是否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 3选取的技术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 4.0.10性能化设计完成后应提交性能化设计报告,性能化设计报告应 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概况; 2室内环境参数及能效指标; 3关键参数的分析及优化报告; 4 能效指标计算报告
5.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5.0.1
5.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5.0.1 规定。
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5. 定。
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
注:①冬季室内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
5.0.2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室内新风量不应小于30m3(h:人)。 5.0.3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0dB(A) 且夜间不应大于30dB(A)。
5.0.2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室内新风量不应小于30m3/(h:人)。 5.0.3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0dB(A) 且夜间不应大于30dB(A)。
6.0.1能效指标应符合表6.0.1规定
表6.0.1能效指标
注:能效指标中m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定义详见附录C。 0.2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和使用阶段碳排放强度宜满足表6.0.2的 碳排放强度的计算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0.2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和使用阶段
注:1、冬季太阳得热系数为玻璃的太阳得热系数:
窗框外表面与基层墙体的连接处宜采用防水透汽材料密封,门 窗内表面与基层墙体的连接处应采用气密性材料密封: 3窗户外遮阳设计应与主体建筑结构可靠连接,连接件与基层墙 体之间应采取阻断热桥的处理措施。 4 屋面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保温层应与外墙的保温层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当 采用分层保温材料时,应分层错缝铺贴,各层之间应粘接牢 固; 2屋面保温层靠近室外一侧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宜延续到女儿 墙顶部盖板内;屋面结构层上,保温层下应设置隔汽层:屋面 隔汽层设计及排气构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 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3女儿墙等突出屋面的结构体,其保温层应与屋面、墙面保温层 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女儿墙、土建风道出风口等薄弱 环节,宜设置金属盖板,以提高其耐久性,金属盖板与结构连 接部位,应采取避免热桥的措施: 4穿屋面管道与预留洞口间隙应便于保温材料填充,预留孔洞直 径宜大于管道外径100mm以上。伸出屋面外的管道宜设置套 管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填充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厚度不 宜小于50mm; 5落水管穿越女儿墙处,管道与预留孔洞间隙应便于保温材料填 充,预留孔洞直径宜大于管径100mm以上。 5 地下室和地面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应与地上部分保温层连续,并应采用吸 水率低的保温材料;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应延伸到地下冻土 层以下,或完全包裹住地下结构部分;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 内部和外部宜分别设置一道防水层,防水层应延伸至室外地面 以上,距离宜大于500mm; 2无地下室时,地面保温与外墙保温应尽量连续、无热桥;如保
温无法连续设置,应在保温层断开处在两侧重叠搭接,减小热 桥影响
7.2.1建筑围护结构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建筑设计 施工图中应明确标注气密层的位置。 7.2.2建筑外立面宜采用简洁的造型和节点设计,减少或避免出现气 密性难以处理的节点。
2.3选用气密性等级高的外门窗,气密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 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 ;外窗框与窗扇间宜采用3道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每个 扇应至少设3个锁点。
7.3.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设置新风热回收系统。 7.3.2新风热回收装置采用全热回收型时,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 70%;采用显热回收型时,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5%。热回收装置的 单位风量耗功率应小于0.45W/m3/h)。 7.3.3新风热回收系统宜设置空气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对大于等于 0.5μm细颗粒物的一次通过计数效率宜高于80%,且不应低于60%。 7.3.4新风量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最低新风量要求,并宜根据去除室 为污染物需求提高新风量标准。 7.3.5新风系统宜分户独立设置,新风系统宜能根据用户工况自动调 节新风量。
7.3.6室内新风气流组织应满足各主要房间的新风量供应,新风宜从 起居室和卧室等主要活动区(送风区)流向卫生间和厨房等功能区(排 风区)。 7.3.7新风机组应进行消声隔震处理,新风系统的风道和风口设计应 等合室内噪声控制要求。 7.3.8新风机组与室外连通的新风和排风管应安装保温密闭型电动风 阀,并与系统联动控制,保证建筑的气密性。 7.3.9新风热回收系统宜采取防冻措施。
7.4.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设置供热供冷系统。 7.4.2 供热供冷系统宜选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和多联机等系统 形式。 7.4.3冷热源设计时,应优先采用多能互补集成方式,宜利用可再生 能源,并兼顾生活热水需求。 7.4.4供热供冷机组应优先选用能效等级为一级的产品。机组能效比 应满足表 7.4.4要求
表7.4.4供冷供热机组能效等级要求
7.5卫生间与厨房通风
7.5.1卫生间和厨房通风应进行专项设计和方案论证。 7.5.2卫生间可设独立的排风装置,并设置定时启停装置。卫生间不 宜另设补风系统,具备条件时可对卫生间排风进行热回收。 7.5.3有外窗的卫生间设计应有利于开启外窗,在非供暖及空调时间 优先采用开启外窗的自然排风方式 7.5.4厨房宜设独立的排油烟补风系统;补风应从室外直接引入,弓 人口处应设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且电动风阀应与排油烟机联动:补 风管道应作保温,补风口宜设置在灶台附近
7.6.1应选择高效节能光源和灯具,并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宜 选择LED光源,其色容差、色度等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7.6.2变配电室的位置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7.6.3变压器及用电设备宜选用能效等级1级的产品。 7.6.4 电梯系统应采用节能控制及拖动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一个楼栋单元设有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备群控 功能; 2电梯无外部召唤,且电梯轿相内一段时间无预设指令时,应自 动关闭轿相照明及风扇; 3宜采用变频调速拖动方式,高层建筑电梯系统可采用能量回馈 装置。 7.6.5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对公共区域和典型户型进行分类分项计量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对公共区域使用的冷、热、电等不同能源形式进行分类计量 并对照明、电梯、风机、水泵等设备用电进行分项计量; 2对典型户型的供暖、供冷、照明、空调、插座的能耗进行分类 分项计量。 7.6.6每户设置的分户计费电能表宜结合用电政策和实际工程需求
采用具有分时段计费、双向费率计量、数据远传功能的智能电表。
附录A围护结构保温及构造做法A.0.1建筑外墙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的构造形式或夹心保温构造形式,在特殊条件下也可采用其它保温构造形式,并应采用重质围护结构A.0.2采用外保温形式时,外墙保温系统防火性能及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A.0.3设置防火隔离带的有机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宜按表A.0.3设置。表A.0.3有机保温板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基本构造构造示意图基保温层抹面层辅层粘防助增饰墙结保火联强面体温隔底面层结层材层层②板离件料带④有④机混涂保凝料?温土抹抹?胶板玻墙锚面面饰粘纤防栓胶胶面砌剂网浆浆砂体火浆隔墙等离带A.0.4典型无机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宜按表A.0.4设置。16
表A.0.44无机保温板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基本构造构造示意图抹面层基层粘保辅增饰①???墙结温助底强面面体层层联层材层层结②?料件④混涂4凝料无抹抹4土胶玻、墙机锚粘面面饰纤,保栓胶胶面剂砌浆网温浆砂体浆墙等A.0.5外保温系统宜采用轻质饰面层。面密度超过30kg/m的外保温系统应设置托架,托架的设置应采取减少或避免热桥效应的措施A.0.6夹心墙体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宜按表A.0.6设置表A.0.6夹心墙体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基本构造构造示意图外保内拉叶温叶结板层板件②高强度混混塑④凝保凝料温土构墙板墙件板板或组合件17
A.0.7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物理性能重要指标应符合表A.0.7 的规定。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物理性
注:铝木复合(铝包木)窗型材应为90系列以上。
能效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参数应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 JGJ/T346的规定选取; 2年供暖(或供冷)需求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的 热(或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风中回 收的热量(或冷量) 3室外温度≤28℃且相对湿度≤70%时,利用自然通风,不计 算供冷需求; 4 供暖、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时应考虑部分负荷及间歇使用的影 响。 5 照明系统能耗应根据照明功率密度值和使用时间计算,并考虑 自然采光、控制方式和使用习惯的影响; 6 能耗综合值应根据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再
进行求和计算。能源换算系数应按表C.0.3确定:
十算。能源换算系数应按表C.0.3
表C.0.3能源换算系数
注:表中数据引自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 北京市统计局。 0.4供暖、空调和照明能耗综合值应按下式计算:
C.0.4供暖、空调和照明能耗综合值应按下式计算:
A. 一光伏组件面板的净面积(m)。
光伏组件面板的净面积(m)
表 C.0.7光伏系统损失效率(%)
C.0.8建筑套内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建筑套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施的各功 能空间的使用面积之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 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设供暖或空调设施 的阳台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2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 空间水平投影面积。 3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其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 内使用面积。 4坡屋顶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施的空间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 坡屋顶内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m的空间不 计算套内使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空间应按1/2计算套 内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5套内烟图、通风道、管并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0.9能效指标计算报告中应包含下列内容: 1建筑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筑类型、建筑面积、层 数、朝向、户数等;
注:数据来源于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2016版)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3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 7106 4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 5 《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346 6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总则 37 术语 39 一般规定 . 41 性能化设计 47 室内环境参数 : 51 技术指标 55 专项设计 60 7.1 热桥处理 60 7.2 气密性 65 7.3 新风热回收 67 7.4 供热供冷系统 69 7.5 卫生间与厨房通风 72 7.6 电气与计量 73 附录A 围护结构保温及构造做法 76 附录B 外门窗设计选型及热工性能 77 附录C 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78
2.0.2性能化设计是一个通用概念,本标准中特指以建筑室内环境参 数和能效指标为目标的性能化设计方式。 2.0.3供暖年耗热量反映了建筑自身的热需求水平,包括处理新风所 需的耗热量。本标准中该指标是约束性指标,相应计算方法见本标准 附录C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2.0.4供冷年耗冷量反映了建筑自身的冷需求水平,包括处理新风所 需的耗冷量。本标准中该指标是约束性指标,相应计算方法见本标准 附录C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2.0.5本标准所指照明能耗仅为固定照明装置能耗,不包含插座能耗 能耗综合值为换算到标准煤当量的建筑能源消耗量,体现了建筑对化 石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其中通风系统的能耗为新风处理 的能耗,考虑到厨房排风等其他机械通风的不确定性,准确计算难度 大,且能效提升潜力有限,因此本标准不考虑这部分能耗。相应计算 方法见本标准附录C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2.0.6建筑能效指标计算中,为方便比对,需将供暖、空调、照明 生活热水和家电设备等建筑终端能耗通过平均低位发热量和能源换算
石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其中通风系统的能耗为新风处理 的能耗,考虑到厨房排风等其他机械通风的不确定性,准确计算难度 大,且能效提升潜力有限,因此本标准不考虑这部分能耗。相应计算 方法见本标准附录C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2.0.6建筑能效指标计算中,为方便比对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范本,需将供暖、空调、照明 生活热水和家电设备等建筑终端能耗通过平均低位发热量和能源换算 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以衡量建筑物的环境友好程度。相应计 算方法见本标准附录C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207反映一栋建筑中户型分布情况。户均建筑面积按下式计算
2.0.6建筑能效指标计算中,为方便比对,需将供暖、
AA一户均建筑面积,m2 Ar一建筑总面积,m2 N一一建筑物总户数,户。 2.0.9建筑的气密性关系到室内热湿环境质量、空气品质、隔声性能 对建筑能耗的影响也至关重要,是超低能耗建筑的重要技术指标。我
AA—户均建筑面积,m Ar—建筑总面积,m
建筑的气密性关系到室内热湿环境质量、空气品质、隔声性能, 能耗的影响也至关重要,是超低能耗建筑的重要技术指标。我
国现行相关标准主要对建筑门窗幕墙的气密性作了规定,但并未对建 筑整体气密性能提出要求。建筑整体气密性能与所采用外窗自身的气 密性、施工安装质量以及建筑的结构形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精 细化施工与保证良好气密性有直接关系。 气密性能需要在建筑建成后利用压差法或示踪气体法等方法进行 现场检测。良好的设计是实现建筑气密性的基础,在设计阶段,设计 师应该整体考虑建筑的气密性,尤其对关键节点保障气密性的措施进 行专项设计,以保证建筑整体气密性的实现。 2.0.12防水透汽材料具备传统防水和能使部分水蒸气渗透出围护结构 的功能,可以是防水透汽膜,也可以是其他建筑材料
3.0.1超低能耗居任建筑设计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建筑能源消耗为目 标,在建造成本、时间限制、技术可行性、持有成本、建筑耐久性 没计建造水平等约束下,进行优化决策的设计过程。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以目标为导向,以“被动优先,主动优 化”为原则,结合项目所在地气候、环境、人文特征,根据具体建筑 更用功能要求,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因地制宜地制订超低能耗建 筑技术策略。 区别于传统建筑节能的指令性(规定性)设计方法,超低能耗居 注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面向建筑性能总体指标要求,综合比 选不同的建筑方案和关键部品的性能参数指标,通过不同组合方案的 尤化比选,制订适合具体项目的针对性技术路线,实现全局最优。 性能化设计与指令式设计的差异见表3.0.1。
表3.0.1性能化设计与指令式设计的差异
性能化设计强调协同设计与组织,传统设计组织以建筑师作为总 协调人员,组织相关专业和开发单位形成协同设计工作小组高速标准规范范本,对项目 进行全面把控。在协同设计小组外,由使用者等代表相关方组成工作 组,共享项目设计进度信息,提供设计信息输入。 3.0.2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强调以能耗目标为导向,面向最终使用 效果,遵循性能化设计原则。作为推荐性的更高标准,不同于现行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达标是以室内环境参数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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