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765-2020 既有房屋建筑修缮施工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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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可靠的技术处理措施,

    5.4.3迫降纠偏时,迫降的沉降速率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刚度确定,沉降速率宜控制在3mm/d~ 5mm/d,房屋顶端水平位移回倾速率应根据房屋高度及回倾速率确定,纠偏开始及接近迫降量时应选择 低值,当迫降接近终止时,应预留一定的沉降量

    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5.4.4当采用掏土纠偏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掏土应分次向进深进行,第一次掏挖进深宜为1.0m,后续进深应根据实测沉降速率确定; 掏土孔应分单双两组编号,宜分段、间隔、对称、同步进行掏土。各次掏土的位置、时间、进 尺深度和掏土量应根据沉降观测资料确定,各点的沉降量宜相对均匀,各点的沉降差异应在当 天的掏土中进行调整; 当纠偏量达到查勘设计要求时,应在掏土孔内低压灌注水泥浆回填密实,注浆应分多次进行, 待上一次浆液初凝后再进行后续灌浆

    5.5.1房心回填土下陷造成地面空鼓的,应视空鼓面积大小或损坏情况,采取局部或全部修 5.5.2房心回填土换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因水侵入造成的地面下陷,应先解决入侵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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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填前,应对房心原自然软弱土层进行认真处理,将有机杂质清理干净; 换填的灰土、粘土或碎石混合物等,应认真控制其最佳含水率,严格按规定分层回填夯实(每 层虚铺厚度≤250mm),其压实系数≥0.94; 面层的修施工,应与原地面面层相近或协调。

    6.1.1本章适用于砌体结构的拆砌、剔砌、掏砌、裂缝修及补强、结构加固、增设圈梁、构造柱、 扶壁柱加固等修工程施工。

    6.1.1本章适用于砌体结构的拆砌、剔砌、掏砌、裂缝修及补强、结构加固、增设圈梁、构造柱、 扶壁柱加固等修鳝工程施工。 6.1.2砌体结构修工程,应在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符合要求或经修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1.3砌体结构修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砌体结构修的砌块,应采用与原砌体同品种或相近砌块,且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砌体中的砌 块强度,利用的原砌块应送检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砌体结构修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比原砌体中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强度等级不得 低于M5;加固部位处于潮湿环境下,应采用水泥砂浆。 6.1.4修施工前,应核查砌体的垂直度和标高,检查关联结构构件,必要时应进行临时支撑加固; 对与修砌体相关联的管道、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对有保留价值的饰面,应仔细拆卸,妥善保管。 6.1.5砌体结构的拆砌、掏砌、剔砌、防潮层(带)置换及新旧砌体接槎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砂 浆饱满度、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和灰缝宽度,并应符合要求。 6.1.6剔砌、掏砌、防潮层(带)置换的新砌体最上一皮砖与原砌体相接的水平灰缝,应临时用木楔 撑开,并密实填塞稠度为30mm~40mm的1:3水泥砂浆,灰缝厚度宜控制在8mm12mm。 6.1.7拆砌的墙体,应按GB50203的规定留置脚手眼,剔砌、掏砌的砌体上不准剔掏或留置脚手眼, 6.1.8清水墙勾缝前,应清除粘结的灰浆和污物。修补旧墙缝,应剔除灰缝中风化的灰浆,浇水湿润, 用灰浆填实后,再勾补缝。新旧墙勾缝相接应平顺、颜色基本一致、无灰浆毛刺。 6.1.9毛石墙灰缝,应采用水泥砂浆勾补,勾缝形式应与原有墙面基本一致,并应保持原有砌石组合 的自然缝。

    6.2.1拆砌法适用于砖石砌体。

    6.2.2拆除砖石墙体,应由上向下逐层进行,随拆随清分类堆放整齐,严禁整面墙体推、拉拆除。未 经设计许可承重墙不得拆除。

    专墙拆砌时,应符合下列

    拆砌部分墙体,应留直槎(见图1中的a)图),接缝设在墙面上,拆砌整面墙体应留大直槎 (见图1中的c)图),接缝应设在拐向相邻墙体不小于500mm处,拆砌前后檐墙时,应在相 连的内墙上留设中直槎(见图1中的b)图),拆砌内墙时,应在与外墙相连处的内墙上留设 中直槎,在原墙上留置的砖槎,应顺直牢固,砖不得松动; 拆砌整面墙体,应抄平设置皮数杆,根据砖的规格和原墙留槎,确定水平灰缝的厚度; 接槎砌筑前,应把原墙留槎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将松动的砖剔砌整齐; 墙接槎应砂浆饱满、平顺、垂直,大直槎应进退层数一致,设立砖时,上下应垂直顺线,阴阳 角应成90°八字相接,灰缝应均匀:墙两端的大直槎,应对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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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剔砌法适用于不小于一砖半厚的实心砖砌体,剔换厚度不得超过半砖厚。 6.3.2剔砌局部清水墙,所用砖的尺寸、色泽、材质及强度等级宜与原墙一致;剔砌用砂浆应符合设 计要求。 6.3.3剔砌前,应在墙面上画出剔砌范围、作业顺序和施工缝的位置,当剔砌整面墙时应设置皮数杆。 6.3.4应按分段范围剔拆碱蚀、风化砖,应随剔拆随留槎,随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剔砌时应在墙面 上挂立线、拉水平线,按原墙组砌形式砌筑;每隔4皮~5皮砖用整丁砖与旧墙剔槽拉结,其间距不应 大于500mm;新剔砌的砖墙与旧墙连接的竖缝,应采用砂浆填实;剔砌墙体砂浆应饱满,新旧结合应牢 固,层数一致,墙面平整,灰缝交圈。 6.3.5分段剔拆时,宜留直槎,接缝应平顺,灰缝砂浆饱满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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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6剔砌墙体至最上一皮砖时,应坐浆推灰就位,内侧竖缝挤实,剔砌墙与旧墙连接水平灰缝,应 按本文件6.1.6条规定填塞密实。

    6.4. 1掏彻法适用于砖砌体

    4.2在保证原有房屋结构和修施工安全的条件下,可选用有支撑或无支撑掏砌修施工。 4.3掏砌施工前,应在墙面上画出分段位置、编号及掏砌顺序;掏砌时应采用分段、间隔、间歇作 业方法;无支撑掏砌段的作业宽度,应按查勘设计要求施工。 4.4掏砌前,应抄平设置皮数杆,先掏砌墙的大角,挂立线,分段拉水平线,控制灰缝厚度、墙面 平整度、垂直度。 4.5砌筑时,应按皮数杆砌筑,各砌筑段宜留直槎,每日掏拆高度应在当天砌完。 4.6掏砌一个楼层时,宜分儿次掏砌到顶,间歇作业的水平施工缝应支撑牢固。 4.7分段掏砌的墙体接槎,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接槎砂浆应饱满、平顺,灰缝一致。 4.8掏砌墙至最上一皮砖的上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一砖墙,应按本文件第6.1.6条规定填塞密实; 对一砖半以上墙,应先把中间砖上缝填塞密实后,再砌外皮,上缝应按本文件第6.1.6条规定 填塞密实。 4.9掏换修防潮层(带),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保证原有房屋结构和修施工安全的条件下,可采用无支撑掏换防潮层(带); 应采用分段、间隔或间歇的作业方法; 新掏换防潮层(带)宜设在与室内地面同一标高处,掏换段的作业长度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 掏拆高度宜为3皮~5皮砖; 掏拆施工段洞口应连续作业,随掏拆随清理干净,应浇水湿润; 应分段拉水平线,预制混凝土条板防潮层(带)应座浆饱满,接口应隔潮:防水卷材防潮层(带) 的接口应粘结严密;砌至最后一皮砖的上缝应按本文件第6.4.8条规定填塞密实,也可采用铺 设防水卷材,分段浇筑混凝土的方法进行; 新掏换的防潮层(带)应平顺。

    .5.1掏拆洞 股术双集公、短性宏、宏 6.5.2双过梁法掏拆门窗洞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掏拆前,应在墙的两面弹放过梁及门窗洞口的位置线,施工时,应先由一侧剔拆过梁洞口,深 度应为墙厚的1/2;过梁支座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就位的过梁,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上 缝应采用1:3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应按同法安装另一侧过梁,过梁下洞口的砌体,应由上而下 遂层掏拆规整: 一门窗框安装应牢固、垂直、方正,周边的砖墙槎应采用水泥砂浆填抹规整牢固;当采用清水砖 墙时,尚应把门窗框两侧的墙槎抹平。 6.5.3短柱法掏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掏拆施工前,应在墙的两面弹线,标明新加结构构件位置。掏拆施工时,应按基础、壁柱、梁, 再掏拆洞口的顺序进行。多层房屋掏拆施工,应从上层开始逐层加作壁柱和梁。当上一层新加 壁柱或梁的混凝主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50%时,方可掏加下层的壁柱或梁。掏拆洞口砌体应从 上向下逐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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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掏拆的壁柱及短柱洞口,应方正顺线,壁柱洞口的墙槎及短柱洞口的底部,应采用水泥砂浆抹 平; 壁柱的支模位置和尺寸应准确,竖向应垂直;当为多层楼时,尚应上下层对应顺直; 金属短柱应垂直支撑在墙的中心线上,顶紧支牢上部结构,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掏通洞口 间的砌体; 梁底模(砖墙上平)轴线,应对准上部墙体的轴线,砖墙的上平可采用水泥砂浆找平; 浇筑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振捣,先浇筑壁柱,后浇筑梁,梁的上部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应填塞密 实。 6.5.4托梁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掏砌施工前,应在墙的两面弹线标明新加结构构件位置,掏剔托底模标高应水平一致,穿墙托 梁的钢筋应压在承重梁的主筋上; 一上下层壁柱的模板应上下对应、顺线垂直; 浇筑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振捣,应按先壁柱、托梁,后承重梁的顺序进行,承重梁应从上部向下 两侧同步浇筑,承重梁的混凝土浇筑高度应大于搁栅(木龙骨)底皮10mm。 .5.5当新加的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方可掏拆梁下的砖砌体。

    6.1裂缝一般采用填补或压力灌浆修补方法。 6.2非承重结构砌体裂缝宽度大于0.5mm的,可采用填补法。填补砌体裂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修补裂缝前,先铲除裂缝两侧的抹灰层,宽度应大于100mm;沿裂缝凿V型槽,槽的深度宜大 于15mm,宽度宜大于20mm 在填补封闭裂缝前,应先将槽内的表面浮灰清除干净; 对静态的裂缝,可采用硬性的填补材料; 当采用无机材料填补裂缝时,应先将槽内砌体充分湿润;当采用有机材料填补裂缝时,应先将 槽内涂刷一层树脂基液; 填补封闭材料应充满填实,修平整,恢复装饰层。 6.3当采用压力灌浆修砌体裂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宜选用无收缩水泥基或环氧基灌浆料,并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初凝时间及工程进度,确定 每次配浆量; 压力灌浆修应按标定灌浆孔眼、钻孔、做灌浆嘴、封堵裂缝、灌水、压力灌浆的工艺顺序进 行; 准信 灌浆孔距的确定: 裂缝宽度<2mm时,200mm≤孔距<300mm, · 2mm≤裂缝宽度<5mm时,300mm≤孔距<400mm, · 5mm≤裂缝宽度<15mm时,400mm≤孔距<500mm; 灌浆前,应铲除沿砌体裂缝两侧100mm宽的抹灰层或污物,吹净孔眼及裂缝内的碎砖灰粉,在 墙体通长裂缝的顶端设排气孔眼;将裂缝两侧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刷水泥浆一道,然后 用水泥砂浆封闭,封缝宽度宜为200mm,宜注入压力为0.2MPa~0.3MPa的清水,再进行灌浆作 业; 灌浆应自下而上,边灌边用塞子堵住已溢浆的嘴,直至最上部排气孔眼溢浆为止,压力宜控制 在0.2MPa~0.25MPa范围内或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调整;裂缝中的浆液应饱满密实,粘结应 牢固,混水墙面应补抹平整,清水墙面应对灰缝进行处理,并应恢复原墙面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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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当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或钢筋网抹水泥浆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前,应拆除砌体上的管线和装饰层;剔除损坏部位,清理干净,充分浇水湿润; 穿墙或楼板的钢筋孔洞宜采用机钻成孔;穿墙锚固钢筋应与墙固定牢靠,钢筋绑扎应横平竖直, 并应与锚固筋绑牢; 基层处理、管线和预埋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支模浇筑混凝土或抹面;管线不得埋在修补 强层内或施工后再剔凿; 外包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振捣,应分段振捣和浇筑,上部与楼板接缝应采用干硬性混凝土填塞严 实,也可采用聚合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等; 一抹钢筋网水泥浆加固应分层作业,每层厚度宜为10mm~15mm,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待前层 水泥砂浆初凝后再抹次层砂浆。 .7.3当采用钢丝网抹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修补强施工前,应拆除墙体上的管线和装饰层,剔除勾缝砂浆和已松动粉化的砂浆层,必要 时应对残缺损坏的砖砌体进行置换; 安装网片时,应先将网片一端锚固在砖墙端部,网片另一端用张拉加持器夹紧,并应安装张拉 设备,将网片张拉均匀、绷紧;两个方向张拉完毕,检查网片位置和钢丝绳间距后,用锚栓和 绳卡将网片固定在砖墙上,然后卸去张拉设备,控制网片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在砖墙表面应均匀涂刷界面剂,界面剂应采用聚合物砂浆配套供应的结构界面胶; 一应将聚合物砂浆各组分原料按顺序放入砂浆搅拌机内充分搅拌,配好的聚合物砂浆应在30min 内用完; 聚合物砂浆施工可采用机械喷射法或人工抹压法,喷射法应分3道~4道完成,人工抹压法宜 分成3层擀压密实; 聚合物砂浆面层可采用普通抹灰做防护层。 .7.4砌体结构加固的面层养护应符合相应规定。

    6.8增设圈梁、构造柱、扶壁柱加固

    .8.1当采用外加混上圈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设计在墙面上弹线,标出外加圈梁的位置; 外加圈梁范围内,墙体的风化层、抹灰饰面层及油污等,应清除干净; 当圈梁遇水落管等管线时,应将管线局部拆移,不得将管线埋入圈梁内; 圈梁与原有钢筋混凝土梁端部连接时,应与原梁钢筋焊接;当圈梁沿钢筋混凝土挑檐板、雨篷、 阳台上皮或下皮设置时,应按设计要求可靠连接;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墙体与模板应浇水湿润; 圈梁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当需留施工缝时,宜留在距圈梁两支点1/3范围内。施工缝应留直槎 二次浇筑混凝土前,应处理好施工缝接槎;当浇筑圈梁拐角、圈梁与构造柱相交处的混凝土时, 应加密振点、振捣密实; 拆模时,应及时拆除临时设置的连接件,墙面上孔眼应采用水泥砂浆堵严抹压平整; 圈梁的顶面应抹水泥砂浆泛水,底面应做滴水线槽。 .8.2当采用外加型钢圈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前,型钢应调直除锈并进行防锈处理; 型钢圈梁上的孔眼应根据设计和墙面上各连接件(螺栓等)的实际间距设置;型钢与墙体应连 接牢固,其间的缝隙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平整,超过2cm缝隙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填 寒密实。

    DB64/T1765—20206.8.3当采用外加混凝土构造柱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按设计在墙面上弹线,标出外加构造柱的位置;外加构造柱范围内,墙体的酥碱层、抹灰饰面层及油污等应清除干净;构造柱与墙体圈梁应连接成整体;当与圈梁无法连接时,应采取措施与现浇混凝土楼面进行可靠连接,连接方式可采用植筋;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墙体与模板应浇水湿润;构造柱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当需留施工缝时,宜留在楼层和圈梁交界处,施工缝应留直槎,二次浇筑混凝土前,应处理好施工缝接槎;一拆模时,应及时拆除临时设置的连接件,墙面上孔眼应采用水泥砂浆堵严、抹压平整6.8.4当采用扶壁柱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扶壁柱的竖向钢筋,每层内应连续,上下层柱钢筋的搭接位置应在每层圈梁顶面以上部位;当扶壁柱穿过阳台、雨棚或挑檐板时,剔凿洞口尺寸应与扶壁柱断面相同:剔凿洞口时,不得损伤需保留构件的钢筋;一一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每层浇筑高度不应大于500mm。7混凝土结构7.1一般规定7.1.1本章适用于混凝土板、梁、柱、墙、楼梯等修工程施工。7.1.2填塞缝隙用的混凝土材料宜具有微膨胀性。7.1.3修鳝施工中设置的底模、侧模和各种顶撑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或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7.1.4剔凿作业前,应准确核查剔凿作业对结构的影响,应查明、避开或保护好预埋的管线与钢筋。7.1.5对微膨胀混凝土等特殊混凝土,或在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时,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并应检验其强度。7.1.6当使用化学浆液时,应在施工前进行浆液组成试配,达到设计及施工要求后,方可应用。7.1.7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振捣密实;当采用人工浇筑时,应确保浇筑振捣密实。7.2新旧混凝土结合7.2.1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旧混凝土构件表面的抹灰、饰面层、油污及灰尘应清除干净;一对旧混凝土构件表面的疏松起壳,应剔凿至露出坚实新槎;一新旧混凝土连接面边缘处,旧混凝土应剔成直角。旧混凝土结合面,应凿毛处理,形成点深2mm~3mm的均匀分布麻点;表面应采用压力水冲洗干净。7.2.2旧混凝土构件应提前一天浇水湿润(不得有积水)直至浇筑新混凝土为止。7.2.3当旧混凝土结合面使用界面剂时,应按界面剂的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并均匀涂刷于结合面处。7.2.4混凝土构件局部缺陷修补,其旧混凝土的结合面应先剔除损坏松散部分,作凿毛处理,用压力水冲洗干净,浇水浸湿不得少于12h,明水清除干燥后,表面应涂刷界面剂;浇筑混凝土应捣固密实当缺陷较深时,应分层浇筑。7.2.5新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覆盖浇水养护不少于7d,对掺用缓凝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养护不得少于14d,养护温度应保持在5℃以上。7.3新旧钢筋连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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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新旧钢筋焊接前,应按设计剔凿出原有 请除日钢助上的污物 锈蚀及其周围 的松散混凝土等。 7.3.2外露钢筋与周围混凝土的空隙净空,应比修补混凝土的骨料最大粒径大6mm。 7.3.3新增钢筋与旧受力钢筋焊接时,对搭接处的旧钢筋应打磨出原有金属本色。新旧钢筋应采用电 瓜焊的方法可靠连接,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3.4焊接受力钢筋前,应采取相应卸荷措施或临时支撑,逐根、分段、间隔进行焊接;焊接应牢靠, 并应对周围混凝土进行保护:焊接后,应及时清除焊渣及受焊接影响损坏的混凝土

    7.4.2当采用梁下增厚或围套增大截面法加固混凝土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梁增大截面支模前,应将梁的表面和顶棚抹灰层铲除;梁棱角应打成直边不小于20mm的 八字形,处理干净,按设计要求剔出部分钢筋: 梁下增厚补强时,应对梁底进行凿毛处理,且应间隔500mm凿出宽50mm~70mm、深20mm~30mm 的沟槽; 一梁新加钢筋伸入两端支座的长度及支座处梁的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 在梁下增厚补强时,宜采用U形模板,并应在混凝土终凝前拆除侧模,剔除梁两侧多余的混凝 土、抹平; 一梁下围套加固时,当在梁上的楼板钻孔浇筑混凝土时,其孔距可为500mm,钻孔不得切断原有 钢筋;浇筑材料宜为流动性较好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基灌浆料;浇筑后板孔应填实整平; 加固期间应对周边楼板、梁等构件进行支撑 7.4.3当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混凝土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设计沿柱根开挖基槽,拆移原柱和基槽内的管线设施; 在原基础钻孔洞内插筋时,插筋周围空隙不应小于4mm,并应采用专用结构胶固定,24h内不得 进行扰动; 一支设柱围套模板时,应预留进灰口与清扫口。在柱套竖筋上点焊长度与混凝土厚度相等的短筋, 其两端分别顶于原柱面与模板上,每侧模板上下各不得少于2根; 柱套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并应分层振捣密实,不得留施工缝; 柱围套顶部与梁板之间应预留30mm的空隙,并应采用干硬性混凝土填塞密实。 7.4.4当采用板上叠合层、板上整体式或板下整体式增大截面法加固混凝土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板上叠合层混凝土浇筑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新加钢筋的间距、直径、保护层和预埋件等,混 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位置应准确; 新浇混凝土与新加受力钢筋伸入支座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支座为砖墙时,应间隔剔出洞槽, 支座处的砖屑粉尘应清除干净。浇筑混凝土前,支座处的砖砌体必须浇水湿润,支座处应与所 连接部分的混凝土同时浇筑,振捣应密实: 一 板上进行整体式加固时,宜采用流动性较低的混凝土或水泥基灌浆料,振捣密实,拍平出浆, 压实抹光; 板下整体浇筑混凝土加固时,应按连接钢筋位置凿掉原有钢筋保护层,长度不应小于9倍钢筋 直径,宽度不应小于4倍钢筋直径;新旧钢筋焊接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板下整体加固采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应喷射均匀牢固; 板下整体加固采用在板面钻孔浇筑时,其孔间距不宜大于500mm,支设模板应平整、严实、稳 定、牢固;宜采用流动性较大的自密实混凝土或水泥基灌浆料,并应振捣密实。 7.4.5当采用现浇混凝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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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固前,多孔板应支顶牢靠; 应按多孔板拼缝及板孔的准确位置剔凿,并应轻剔轻凿,不得剔伤板肋、损坏钢筋; 圆孔内及板面应冲洗干净,并应涂刷水泥浆一道; 圆孔内钢筋应垫起5mm~10mm; 应同时在圆孔内和板面浇筑混凝土或聚合物砂浆,振捣密实; 预应力空心板出现横向裂缝时,应改为现浇楼板,并应保证板在墙内支撑长度≥100mm。 .4.6当采用喷射水泥砂浆进行增大截面加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喷射水泥砂浆用砂应采用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宜为5%~7%; 喷射作业前,必须清理干净被加固构件表面抹灰及松散混凝土、油污等,应采用高压风或水 构件表面的浮渣等吹洗干净,按设计要求绑扎焊接钢筋,并应确保施工中钢筋位置准确; 水泥和砂应按配合比拌合均匀,并应进行试喷; 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应垂直,喷射面应平整、无干斑或滑移流尚等; 喷射水泥砂浆初凝后,应立即将被加固构件表面刮抹平整,及时养护; 建筑结构胶粘贴纤维复合材或外包型钢加固构件,必须由专业技术队伍施工,应按施工工艺 行,并应符合防火及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施工记录,

    7.5外粘纤维复合材加固

    7.5.1本条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外粘增强纤维织物或其预成型板加固方法。 7.5.2结构加固施工前,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正和支护,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拆移原结构、构件上影响施工的管道、管线及其他障碍; 一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 一修正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 一一搭设安全支撑和工作平台。 7.5.3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配制和使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拌合应采用低 速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的胶液色泽应均匀、无气泡;胶液注入盛胶容器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 灰尘等杂质混入。

    7.5.4加固前,混凝王界面处理应符合下

    被粘贴的混凝土表面应清除原结构、构件表面上的风化、剥落、疏松、起砂、蜂窝、麻面、腐 蚀等缺陷,直至露出混凝土骨料新面并打磨平整; 对较大孔洞、凹面、露筋等缺陷进行修补、复原; 对有段差、内转角的部位应抹成平滑的曲面;对构件截面的棱角,应打磨成圆弧半径不小于25mm 的圆角; 应按照设计要求对混凝土裂缝进行灌注或封闭处理: 混凝土表面应除去浮浆等杂质,清理干净并保持干燥。 .5.5外粘纤维复合布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纤维复合布材进场时,施工、监理人员应对其品种、级别、型号、规格、包装、中文标识、产 品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对材料的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纤维体 积含量及纤维织物的K数等重要性能和质量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检; 结构加固使用的纤维复合布材,严禁用玄武岩纤维、大丝束碳纤维等替代: 按设计要求裁剪纤维复合布材。应在清洁的室内工作台上进行,裁剪好的纤维复合布材不应折 叠,应成卷状妥善保管,平直存放,不得产生翘曲、变形、不得粘染上灰尘或油污; 粘贴纤维复合布材前,应先在混凝土面和纤维复合布材粘贴面上用丙酮擦洗干净,擦洗后应立 即涂刷底胶,不应长时间放置,不得粘上水渍、油渍和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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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贴时,胶液的涂刷应均匀饱满,被粘贴混凝土表面涂刷范围应超出纤维复合布材四周20mm~ 30mm; 涂刷后将纤维复合布材平整地粘贴在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上,用手轻压纤维复合布材粘贴的位 置,采用专用的滚筒顺纤维方向多次滚压,挤出气泡,使胶液充分浸透碳纤维布,滚压时不得 损伤纤维复合布材; 多层粘贴时重复上述步骤,待纤维复合布材表面的结构胶干燥后进行下一层粘贴。若延误时间 超过1h,则应等待12h后,方可重复上述步骤继续进行粘贴,但粘贴前应重新将织物粘合面上 的灰尘擦拭干净; 最后一层纤维织物粘贴完毕,尚应在其表面均匀涂刷一道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 7.5.6当采用外粘纤维板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照设计要求裁剪纤维板,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工艺条件配制结构胶粘剂; 将碳纤维板表面擦拭干净,当粘贴两层时,底层碳纤维板的两面均应擦拭干净; 一擦拭干净的碳纤维板应立即涂刷结构胶粘剂,应使胶层在板宽方向呈中间厚、两边薄的形状, 平均厚度不小于2mm; 将碳纤维板压贴在混凝土粘合面的放线位置上,然后用特制橡皮滚筒顺纤维方向均匀展平压实 并应使胶液从纤维板两侧溢出,保证密实无空洞; 当平行粘贴多条碳纤维板时,两条板带之间缝隙不小于5mm;粘贴两层碳纤维板时,应连续粘 贴;当不能够立即粘贴时,在开始粘贴前对底层碳纤维板重新进行整理; 一一压实时,不得使碳纤维板滑移错位。 7.5.7粘贴的纤维复合材或钢板经检查粘结密实牢靠,有效粘结面积不应低于95%。当碳纤维布的单 个空鼓面积小于1000mm及以下时,可采用针管注胶的方法进行补救;当单个空鼓面积大于1000mm时, 宜将空鼓部位的碳纤维片材切除后重新搭接粘贴。对重要的加固工程,应对结构构件抽样进行使用荷载 试验。

    7.6.1当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板必须整形调平,应进行除锈处理,打磨至设计要求,其打磨纹路应与钢板受力方向垂直, 钢板应随处理随用; 粘合后应立即施加0.05MPa~0.10MPa的压力;加压应根据被加固构件的形状、尺寸,用特制的 夹具夹紧或顶撑固定牢靠: 当结构胶完全固化后,方可拆除夹具或顶撑,不得早拆,不得在加固件上进行焊接等高温作业; 加固后,钢板表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7.1当采用混凝土梁下用角钢补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梁的表面应按本文件第7.2.1条、7.2.3条规定进行处理,梁面和角部缺损处,应采用水泥砂 浆修补平整,角部成小圆角; 角钢与缀板等应调直除锈,角钢与混凝土应贴附严密; 螺栓套箍连接时,螺栓孔应在灌注膨胀水泥浆后立即拧紧螺栓,并应将螺帽与垫板焊接。 7.7.2当采用U形箍对梁斜裂缝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原梁的斜裂缝应冲洗干净,再灌入水泥浆或其它胶结剂封闭; 应划线标定各加固件位置和尺寸; 加固钢垫板应采用结构胶与梁粘结固定,结构胶完全固化后,方可拧紧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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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砂浆填塞密实,抹压平整。 7.3当采用柱外包型钢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表面必须铲除抹灰层,柱角打磨成小圆角,清洗干净,浇水湿润,补抹平整;角钢与柱之间 应抹1:2水泥砂浆,柱角部抹成小圆角,角钢与柱贴附严密; 钢缀板应在角钢夹紧后焊牢,应上下轮流焊接,用螺栓套箍连接时,应将螺母与垫板焊接; 保护层或刷防锈漆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8.1当梁板等构件用预应力钢拉杆加固时,可采用横向张拉法或竖向张拉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托套、锚具等宜在施工现场焊制存放,钢拉杆应调直成型,几何尺寸应准确,螺杆、螺帽应 符合要求; 预应力钢拉杆端部的传力构件应符合质量要求,锚固部位附近凿开处应采用不低于原构件强度 等级的细石混凝土修补规整,钢托套与原构件的空隙宜采用水泥砂浆填塞密实,拉杆端部与预 埋件或钢托套等连接焊缝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当采用预应力横向张拉法加固时,张拉量的控制应先适当拧紧螺栓,再逐渐放松至拉杆基本平 直而不松弛、弯垂时,停止放松,此时读数为控制横向张拉量的起点,并画出标志; 当采用预应力竖向张拉法时,宜采用螺丝杆或干斤顶:当采用干斤顶时,应先拧动拉紧器上的 螺帽,将千斤顶位置固定; 张拉时,应控制拉杆张拉量或应力,达到设计规定值后,停止张拉;梁加固时,梁两侧钢拉杆 张拉应同步,梁两侧受力应平衡; 张拉结束后,应切断多余的钢拉杆,螺栓应至少露出一道丝扣,并宜采用点焊将拉紧器上的螺 帽固定,端部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进行封堵,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8.2当采用下撑式钢拉杆加固,用一道拉紧器张拉达不到规定应力时,应采用两道拉紧器或通过加 专用撑棍达到要求,撑棍应左右对称布置,两个螺栓应同步旋紧。支承垫板应塞在跨中梁底与拉杆的 隙中,再由跨中移至拉杆弯折处敲打压实。 8.3当混凝土柱采用预应力型钢撑杆加固时,梁柱节点处的承压角钢规格不得小于L100×75×12; 肢应在上,应保证梁根部混凝土不产生局压破坏。承压角钢应采用结构胶及锚栓粘接锚固于梁柱相交 部。 8.4预应力钢拉杆或撑杆应进行防锈防火等防护处理,可采用钢拉杆本身涂刷防腐层、护套管及灌 料、锚固段防腐等措施,

    7.9.1混凝土缺陷加固法适用于承重构件混凝土强度偏低或严重缺陷的结构加固, 7.9.2混凝土加固施工前,应做好对既有结构的支撑,并应进行卸载处理。混凝主加固时应对混凝主 中钢筋进行除锈防锈处理。 7.9.3对承重构件混凝土强度偏低但外观质量完好的混凝土构件,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置换低强混凝 土加固方法。 7.9.4对混凝土存在蜂窝、孔洞、夹渣、疏松等严重缺陷的,应凿除胶结不牢固部分的混凝土直至密 实部位,清理表面,支设模板,洒水湿润,涂抹混凝土界面剂,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细 混凝土浇筑密实,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7.9.5对混凝土裂缝加固处理,可采用压力注浆加固法,并根据裂缝的部位、性质和大小确定具体注 浆方案。 7.9.6裂缝注浆前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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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裂缝宽度≤0.3mm时,其两侧20mm~30mm范围内的抹灰、松散层及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并 保持干燥; 当裂缝宽度>0.3mm时,应将裂缝剔凿成V形沟槽,其宽度与深度应根据裂缝深度及有利于封 缝确定; 一一应清除裂缝内碎屑和粉末;当使用甲基丙烯酸类浆液时,应保持裂缝内部干燥。 7.9.7裂缝注浆前应埋设注浆盒或注浆嘴。当裂缝宽度≤1mm时,埋设间距宜为350mm500mm;当裂 缝宽度>1mm时,埋设间距宜为500mm~1000mm。在一条裂缝上必须有进浆嘴和出浆嘴,注浆嘴应骑缝 用环氧胶泥或水泥砂浆粘结固定在预定位置上。 7.9.8封闭裂缝时,对不凿槽的裂缝,宜采用厚度约1mm的环氧胶泥封缝或环氧树脂粘贴1~3层纤维 夏合材封缝;对V形沟槽裂缝,宜采用水泥砂浆封缝,应在封缝前沿裂缝两侧涂刷一层环氧树脂基液: 封缝应可靠,不得有鼓泡、气孔与波纹。 7.9.9当封缝胶泥或水泥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应进行充气试压,发现漏气应及时修补;当注浆嘴中 气压达到05MPa及以上时,仍有不通气的注浆嘴,则应重新 埋设注浆嘴,并应缩短其间距。

    7.9.10灌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灌浆前,应检查灌浆机具,保证正常运行: 灌浆应从裂缝的低端开始,灌浆时,应待下一个排气嘴出现浆液时,关闭进浆嘴,依次顺序进 行; 灌浆时,压力应逐渐升高,达到规定压力后,使压力保持稳定; 灌注水泥浆时,第一次压浆初凝后,应进行二次压浆; 当上部注浆嘴有浆液流出或吸浆率小于0.05L/min时,可停止灌浆; 一灌浆结束后,应检查补强效果与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灌浆管道等应及时拆除,冲洗干 净。 7.9.11当浆液初凝不外溢时,应拆下灌浆嘴(盒),并应及时抹平封口。 7.9.12化学灌浆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及劳动保护规定,

    7.10植筋及化学锚栓

    7.10.1植筋钻孔或锚栓钻孔前,应在构件表面放线定位,若钻孔部位有钢筋则应适当调整钻孔位置; 生钻孔过程中,当遇到钢筋或预理件时应立即停钻,并应适当调整钻孔位置,开孔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10.2钻孔必须先用硬毛刷清孔,然后用皮老虎或皮风箱将孔内粉屑清除干净,植入孔内部分钢筋上 的锈迹、油污必须打磨清除干净。 7.10.3注入胶粘剂时,应使用专门的灌注器或注射器进行灌注,灌注方式不应妨碍孔中的空气排出, 灌注量应保证在植入钢筋后有少许胶粘剂溢出。注入胶粘剂后,应立即单向旋转插入钢筋,植入的钢筋 与孔壁间的间隙宜均匀,直至达到规定的深度,胶粘剂完全固化前,不得触动或振动已植钢筋。 7.10.4植筋工序必须在胶粘剂初凝前完成,否则,应拔掉钢筋立即清除失效的胶粘剂,按原工序重新 植筋,并经拉拔试验合格

    7.10.5化学锚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注射式化学锚栓时,应将混合管插入孔底,由孔底往外均匀注入胶液,至孔深的2/3,注 胶同时应均匀提升注射器,当孔深超过200mm时,应使用混合管延长器注胶; 安装玻璃管式化学锚栓时,应将玻璃管插入锚孔,并用电锤以750转/min以下的低速将螺杆慢 慢旋入,直至锚固深度; 安装完成后,在固化时间内严禁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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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除钢筋锈胀处松散、离鼓的混凝土,应沿钢筋长度方向剔除至钢筋与混凝土结合牢固处,剔 凿时不得损坏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 原有结构构件的钢筋应除锈去污,涂刷防锈剂,并进行阻锈处理;当钢筋锈蚀严重时,对构件 钢筋进行电焊补强,或更换钢筋; 应采用防锈树脂砂浆、苯丙乳液水泥砂浆、丙烯酸脂共聚乳液水泥砂浆等聚合物水泥砂浆对混 凝土构件进行局部修补。 7.11.2对局部混凝土和钢筋锈蚀的挖补处理,可在修补用的混凝土或砂浆中掺加阻锈剂;对密实性差 且强度低的混凝土及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规定值70%的混凝土构件,应采用喷涂型阻锈剂直接喷涂或涂 别在缺陷混凝土表面或局部剔凿后的混凝土表面。 7.11.3对锈胀严重的构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结构补强。

    8.1.1本章适用于屋面工程及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修工程施工。 8.1.2房屋建筑渗漏修应遵循“堵排结合、因地制宜、刚柔相济、综合治理”的原则。 8.1.3当渗漏部位有结构安全隐患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结构修复后再进行渗漏治理 渗漏治理应在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当瓦片损环总面积小于20%时,应采用与原屋面规格相同和色泽相近的完好瓦片进行局部修结; 当瓦片损坏总面积大于等于20%时,应整体翻修并对旧的完好瓦片进行合理利用: 当卷材或涂膜防水屋面超出设计使用年限存在渗漏现象或发生大面积渗漏,且防水层丧失防水 功能时,结合实际情况,应进行整体翻修。 8.1.5当屋面、有防水要求房间或地下室存在渗漏现象时,如目测无法判断渗漏具体部位时,宜采用 无损渗漏探测技术确定具体渗漏部位再制定修方案。 8.1.6建筑渗漏修宜先止水或引水再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8.1.7 房屋渗漏修用的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水卷材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并宜热熔或胶粘铺设; 柔性防水涂料宜选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喷涂聚脲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 沥青防水涂料、丙烯酸乳液防水涂料等,并宜涂布(喷涂)施工; 一刚性防水涂料宜选用高渗透性渗透型改性环氧树脂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等,并宜涂布施工: 密封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丁基橡胶防水密封胶带、改性 沥青嵌缝油膏等,并宜嵌填施工; 抹面材料宜选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掺防水剂的水泥砂浆等,并宜抹压施工; 一刚性、柔性防水材料宜复合使用。 8.1.8屋面防水层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整体翻修时,宜先将屋面原防水层全部铲除,用水泥砂浆将基层修补平整,待干燥后,按现行 GB50207的相关规定重新敷设防水层和保温层: 局部修时,应先查勘渗漏水的现状、水源、影响范围及渗漏水的变化规律,并针对屋面防水 层局部损坏情况,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对防水层局部区域进行修。修时,应采取措施保护 完好部位,如有损坏应按原样修恢复。

    整体翻修时,宜先将屋面原防水层全部铲除,用水泥砂浆将基层修补平整,待十燥后,按现行 GB50207的相关规定重新敷设防水层和保温层; 局部修时,应先查勘渗漏水的现状、水源、影响范围及渗漏水的变化规律,并针对屋面防水 层局部损坏情况,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对防水层局部区域进行修。修时,应采取措施保护 完好部位,如有损坏应按原样修恢复。 8.1.9建筑渗漏修所选用的防水、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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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水、密封材料应与结构或原防水材料相容,且应具备一定的耐久性,与设计耐用年限相匹配; 材料应满足工程特定使用功能要求。 .1.10在基层上敷设防水层时,必须在基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1.11地下室防水修施工前,应先检查、修补好防水结构层,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 工中,应进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排水处理。 1.12雨期修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遮盖和排水措施。

    8.2.1卷材防水层裂缝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卷材维修有规则裂缝时,应先将基层清理干净,再沿裂缝单边点粘宽度不小于100mm卷材 隔离层,然后在原防水层上铺设宽度不小于300mm卷材覆盖层,覆盖层与原防水层的粘结宽度 不应小于100mm; 一采用防水涂料维修有规则裂缝时,应先沿裂缝清理面层浮灰、杂物,再沿裂缝铺设隔离层,其 宽度不应小于100mm,然后在面层涂布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防水涂料,收头处密封严密; 对于无规则裂缝,宜沿裂缝铺设宽度不小于300mm卷材或涂布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防水涂料。 维修前,应沿裂缝清理面层浮灰、杂物。防水层应满粘满涂,新旧防水层应搭接严密: 一一对于分格缝或变形缝部位的卷材裂缝,应清除缝内失效的密封材料,重新铺设衬垫材料和嵌填 密封材料。密封材料应饱满、密实,施工中不得裹入空气。 8.2.2卷材接缝开口、翘边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清理原粘结面的胶粘材料、密封材料、尘土,保持粘结面干净、干燥; 一应依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采用热熔或胶粘方法将卷材接缝粘牢,并应沿接缝覆盖一层宽度 不小于200mm的卷材密封严密; 接缝开口处老化严重的卷材应割除,并应重新铺设卷材防水层,接缝处应用密封材料密封严密、 粘结牢固。 8.2.3卷材屋面局部起鼓渗漏时,应先切开空鼓处,排出水和气,复平卷材,扫清积尘杂物,并在起 鼓卷材下注入胶粘剂,再在起鼓范围面层上部铺贴一层卷材或涂布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防水涂料,外露 边缘密封严密。 8.2.4屋面水落口、天沟、檐沟、檐口及立面卷材收头等渗漏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重新安装的水落口应牢固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当采用金属制品时应做防锈处理; 天沟、檐沟重新铺设的卷材应从沟底开始,当沟底过宽、卷材需纵向搭接时,搭接缝应用密封 材料封口; 混凝土立面的卷材收头应裁齐后压入凹槽,并用压条或带垫片钉子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 300mm,凹槽内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一一立面铺设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时,应采用满粘法,并宜减少短边搭接 8.2.5卷材收头张口时,应先将缝隙内及基层上的积尘杂物清理干净,用与原卷材相融的粘结剂粘好 原卷材,再增设一层卷材,金属条封边,防水油封实。 8.2.6卷材防水层局部龟裂、发脆、腐烂等破损时,宜先铲除破损部位防水层,并将基层清理干净、 修补平整,再重新铺设卷材防水层。修卷材防水层与原防水层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50mm,且搭接部位 应紧密、牢固,然后恢复保护层。 8.2.7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翘边、起皱、积水和封口不严等,不得使用非配套 或材性相蚀的粘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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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1泛水部位维修时,应先清除泛水部位的涂膜防水层,将基层清理干净并待干燥后,增设涂膜防 水附加层,再涂布防水涂料;涂膜防水层有效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8.3.2天沟水落口维修时,应先清理防水层及基层后,再做水落口的密封防水处理及增强附加层,其 直径应比水落口大200mm,然后在面层涂布防水涂料。 3.3.3涂膜防水层起鼓、老化、腐烂等维修时,应先铲除已破损的防水层并修整或重做找平层;找平 层应抹光压平,干燥后涂刷基层处理剂;涂布涂膜防水层时,新旧防水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外 露边缘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8.3.4涂膜防水层裂缝维修时,应先将裂缝剔凿扩宽并清理干净后,嵌填柔性密封材料,待干燥后再 沿缝干铺或单边点粘宽度200mm~300mm的卷材条做隔离层,然后在上面涂布涂膜防水层;涂料涂刷应 均匀,新旧防水层搭接应严密,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4.1木望板、標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 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8.4.2瓦片应铺置牢固,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45°时,瓦材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 加强措施。

    8.4.3平脊瓦搭盖应顺主导风向和流水方

    8.4.3平脊瓦搭盖应顺主导风向和流水

    8.4.4瓦屋面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瓦屋面屋脊局部破损时,应剔除损环的瓦和灰浆。 用水冲净润湿后嵌补水泥混合砂浆,再换 上新脊瓦。脊瓦与平瓦之间的缝隙应填实抹压光平: 平瓦屋面铺挂斜沟瓦或脊瓦时,应按编号铺设,天沟、斜沟两旁平瓦的挑出沟槽应大于50mm 并应成一直线,斜沟的宽度宜大于220mm。脊瓦应用水泥混合灰浆垫实,且应抹压规整; 一小青瓦屋面局部破损时,应先剔除两侧灰浆,取出破瓦,再浇水湿润小青瓦和完好部位的灰浆: 填实灰浆,并换上新瓦,然后按原样修; 小青瓦屋脊损坏时,应拆除屋脊损坏部位及两侧坡面300mm500mm的瓦,清净杂物。標条不平 时,应用瓦和灰浆填垫找平。按原瓦(楞)间距定垄(楞),屋脊处坡面底瓦顶端应用勾楞瓦卡 住并填垫牢固; 一筒瓦屋面翻修时,应拆除破瓦,扫清杂物,按原瓦垄(楞)间距,自下而上用草泥或灰浆铺座底 瓦,其瓦头挑出檐口距离应为50mm~70mm; 筒瓦屋面铺盖瓦时,应先用掺石灰的草泥或灰浆装满挤实两排底瓦间的空隙,做成瓦楞状后, 再用麻刀灰铺设盖瓦,与底瓦盖扣应顺直、严实,然后将挤出的灰浆抹压顺直、光平; 一沥青瓦、树脂瓦等瓦屋面修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50345和JGJ/T53的规定。 3.4.5波形镀锌铁皮瓦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波形瓦时,应在波峰上钻孔打眼,并位于木、橡条的上口中心或钢、钢筋混凝土標的 上口边缘处; 固定波形瓦的零配件应为镀锌螺钉或螺栓,垫圈应用橡皮、镀锌铁皮或铝片等制成: 脊与波瓦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用螺钉(栓)固定牢靠; 修换的波瓦盖过天沟、斜沟距离不应小于150mm,波瓦与天沟、斜沟、屋脊、泛水之间的空隙 应用砂浆填塞严实。

    8.5.1屋面保温层局部修,在清除破损部位的保温层时应加强对周边屋面的保护,不得造 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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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2屋面保温更换选材应选用不低于原保温材料性能的材料;保温材料进场后和使用时,应做好防

    对于正置式屋面,当保温层破损时,应先清除破损部位的防水层,再修保温层,然后重新铺 设防水层: 对于倒置式屋面,当保温层破损,防水层完好时,应对保温层进行修;当防水层破损时,应 先清除破损部位的保温层,对破损部位的防水层进行修,然后重新铺设保温层; 一对于采用膨胀珍珠岩作为保温材料的屋面,当屋面渗漏时,除对防水层进行修外,应对屋面 保温层进行整体翻修,并应采取排水或排气措施; 保温层修宜采用与原保温系统相同或相容的材料,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8.5.4块材保温板的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块材保温层局部修时,应先将破损部位的防水层、找平层、保温层清除干净,处理好基层, 再做保温层: 保温板的铺设应平稳,板与板的接缝应小于1.5mm,板缝应用粘结材料填实; 保温板宜采用与防水层材性相容的胶粘剂粘贴,在胶粘剂固化前不得上人踩踏。 8.5.5屋面增设保温层时,应先检查防水层,根据防水层的完好程度,采取相应的修方法,且应符 合下列要求: 当防水层完好时,宜先清除原防水层上的积尘杂物,再铺设保温层; 一 当防水层局部破损时,宜先进行局部修后,再铺设保温层; 当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时,宜先铲除原防水层,处理好基层后铺设保温层和防水层; 屋面各构造层和细部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及GB50345的要求

    当防水层完好时,宜先清除原防水层上的积尘杂物,再铺设保温层; 当防水层局部破损时,宜先进行局部修后,再铺设保温层; 当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时,宜先铲除原防水层,处理好基层后铺设保温层和防水层; 屋面各构造层和细部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及GB50345的要求。

    8.6.1落水管、弯管、水斗等应顺插连接,且应用铁脚螺丝固定牢靠;铸铁管管卡间距应为每节一个; 钙塑、镀锌铁皮管管卡间距不宜大于1000mm;硬质塑料管管卡间距不宜大于1500mm;钙塑管最下面 节应设3个管卡,在勒脚部位应做弯头。 8.6.2高低屋面相接时,低屋面承接高屋面雨水的横卧落水管应固定牢靠。

    8.7有防水要求房间的渗漏

    8.7.1修施工前,应检查渗漏部位、地面坡度和地漏顶面的标高,地面与墙面交角处,管道、地漏、 坐便器与楼板结合情况等,准确定出渗漏的部位。 3.7.2地面防水层破损渗漏的修,宜在缝隙处嵌填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且管根、地漏等部位 应进行密封防水处理。修后,排水应顺畅。 8.7.3地漏部位渗漏修鳝,应先在地漏周边剔出15mm×15mm的凹槽,清理干净后,再嵌填密封材料封 闭严密。地漏更换时,必须找好标高,安装平整、严密、牢固;管道的根部、地漏及坐便器接口应用柔 8.7.4墙面防水层高度不足引起的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增加防水层高度时,应先处理加高部位的基层,新旧防水层之间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8.7.5卫生洁具与给排水管连接处渗漏时,宜凿开地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后,抹压聚合物水泥防 水砂浆或涂布防水涂料做好便池底部的防水层,再安装恢复卫生洁具。 3.7.6地面因倒泛水、积水而造成的渗漏维修,应先将饰面层凿除,重新找坡,再涂刷基层处理剂, 涂布涂膜防水层,然后铺设饰面层,重新安装地漏。地漏接口和翻口外沿应嵌填密封材料,并应保持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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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7楼地面裂缝渗漏应区分裂缝大小,分别采用涂布有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防水层及抹压防水砂浆或 直接涂布防水涂料的方式进行维修。 3.7.8穿过楼地面管道的根部积水或裂缝渗漏的维修,应先清除管道周围构造层至结构层,再重新抹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找坡并在管根周边预留出凹槽,然后嵌填防水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恢复饰面 .7.9 卫生洁具与给排水管连接处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便器与排水管连接处漏水引起楼地面渗漏时,宜凿开地面,拆下便器,并用防水砂浆或防水涂 料做好便池底部的防水层; 一 便器进水口漏水,宜凿开便器进水口处地面进行检查,皮碗损坏应更换; 卫生洁具更换、安装、修理完成后,应经检查无渗漏水后再进行其他修复工序。 3.7.10楼地面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并严重渗漏进行翻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时,应将面层、原防水层凿除至结构层,并清理干净。裂缝及节点应 进行基层补强处理后,再分层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防水层,然后恢复饰面层; 采用防水涂料时,应先进行基层补强处理,并应做到坚实、牢固、平整、干燥; 卫生洁具、设备、管道(件)应安装牢固并处理好固定预埋件的防腐、防锈、防水和接口及节点 的密封; 防水涂料应多遍涂布,并应待前一遍涂布的涂料干燥成膜后再涂布后一遍涂料,且前后两遍涂 料的涂布方向应相互垂直;涂抹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 厚度的80%;涂抹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平整,涂布应均匀,不得有流尚、皱折、 起泡和露胎体等缺陷

    3.8.1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地下室渗漏水的修鳝工程。 3.8.2对地下室墙、地面、顶板渗漏部位,宜进行反复观察其裂缝、蜂窝、麻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 等现状,渗漏水量较大或比较明显的部位,划出标记,做好记录;对于慢渗或渗漏水点不明显的部位, 宜辅以撒水泥粉确定。 3.8.3工程结构存在变形和未稳定的裂缝时,宜待变形和裂缝稳定后再进行治理;当渗漏部位有结构 安全隐惠时,应先进行结构修复后再实施渗漏修。 3.8.4地下室渗漏水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下室渗漏修施工应先堵漏,后做防水层; 一注浆堵漏应由下向上进行;采用其他方法堵漏时,应按先高处、后低处,先墙身、后底板,先 大处、后小处的顺序进行封堵施工; 渗漏墙面、地面维修部位的基层应牢固,表面浮浆应清刷干净; 一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8.8.5渗漏治理通常是由堵漏材料、聚合物防水砂浆、涂膜防水涂料构成的刚柔结合复合防水层体系; 地下防水工程禁止单独采用柔性防水层作为背水面防水层。 3.8.6地下工程渗漏修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8.8.6地下工程渗漏修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抗渗等级不应低于原防水混凝土设计要求;掺用的夕 加剂宜采用防水剂、减水剂、膨胀剂及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等; 防水抹面材料宜采用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聚合物乳液等非憎水性外加剂、防水剂的 防水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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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水涂料宜选用聚氨酯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水乳沥青防水涂料、丙烯酸乳液防水涂料、聚合 物水泥基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等; 防水密封材料宜选用聚硫橡胶类、聚氨酯类等柔性密封材料、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或遇水膨胀 止水条等具有良好粘结性、耐腐蚀性及施工性能的材料; 一注浆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J/T212的规定; 导水、排水材料宜选用塑料排水板,铝合金、不锈钢金属排水槽,土工织物与塑料复合排水板、 渗水盲管等。 8.7渗漏墙面、地面修鳝部位的基层应牢固,表面浮浆应清理干净。 8.8大面积轻微渗漏水和漏水点,宜先采用漏点引水,再做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涂布涂膜防 层等进行加强处理,最后采用速凝材料进行漏点封堵。 8.9混凝土出现裂缝渗漏时,宜喷涂防水抗渗浆料堵漏止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基面处理牢固、干净、润湿、粗糙后优先采用具有抗渗、防腐、补强性能的防水抗渗浆料 进行多遍喷: 一渗漏涌流明水宜先注浆止水或快速封堵止水,止水后宜再进行喷涂防水抗渗浆料一道; 喷涂设备、气压、喷咀距基面距离、操作熟练程度宜先调节掌控,喷涂一次厚度不宜超过3mn 且不宜太薄,喷涂基面应干燥; 喷涂设备需清理干净,浆料配置、上料等过程需避免颗粒物掺入: 变形缝渗漏的修宜先注浆止水,并宜安装止水带,必要时可设置排水装置; 穿墙管和预埋件可先采用快速堵漏材料止水,再采用嵌填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抹压聚合 物水泥防水砂浆等措施处理; 施工缝可根据渗水情况采用注浆、嵌填密封材料等方法处理,表面应增设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涂膜防水层等加强措施; 需要补强的渗漏水部位,应选用强度较高的注浆材料,如水泥浆、超细水泥浆、改性环氧树脂 聚氨酯等浆液处理,必要时可在止水后再做混凝土衬砌。

    9.1.1本章适用于清水墙面、抹灰及饰面、裱糊、涂料、外墙外保温等修工程施工。 9.1.2在装饰装修工程修施工前,应按实际损坏情况确定施工范围;修施工中,将损坏的装饰层 剔凿、斩剁、铲除、清理干净。 H大 9.1.3修施工中拆下的装饰材料应分类规整地堆放在房屋的适当部位,不得任意堆积在楼板和屋面 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其结构的使用荷载,确保施工安全。 9.1.4装饰工程修施工材料应与原有房屋装饰基本协调一致。

    .2.1当墙面灰缝损坏时,应剔除、清理损坏的灰缝,浇水湿润,按原灰缝的形式、材料、颜色勾补 牢固、严实、规整,与原墙的灰缝基本一致。 .2.2当墙面个别砖或局部风化、碱蚀、剥皮时,应剔除,清净风化、碱蚀的疏松层,露出坚实的砖 面,清理于净,浇水湿润,采用同色胶凝砖粉进行修补,与原有墙面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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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钉板条、苇箔、金属网。 9.3.3当钢筋混凝土保护层锈胀露筋时,应清除混凝土基层,对钢筋进行除锈处理,再做保护层;基 体处理完毕进行抹灰或做饰面。 9.3.4修补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修补抹灰前,应根据底层情况浇水湿润。补抹时,应涂刷界面剂,每层补抹灰的厚度应控制在 10mm以内并处理好接槎。底层灰应略低于原有面层,并划出纹理或扫毛: 一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应待前层初凝后,再抹次层或面层;石灰砂浆应待前层灰达到70~80% 干时,再抹次层或面层,确保各层抹灰之间粘接牢固、平整; 一当修补踢脚板、墙裙(台度)的水泥砂浆底层灰时,应抹足高度 9.3.5当抹灰或饰面层修补面积较大时,应根据原有抹灰或饰面层的厚度、墙面的垂直、平整状况, 按新抹灰或饰面层做灰饼冲筋找平、找直后,再抹底层灰、面层灰或饰面层,大面应垂直、平整, 9.3.6当修补水泥砂浆面、饰面层的损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面层开裂时,应根据裂缝的深度、方向,将其扩凿成“V”形沟槽,清刷净浮渣和灰尘,浇水 湿润,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分层补抹牢固、严实、平整,然后重做水泥砂浆面或饰面层; 当局部底层灰、饰面砖损坏时,应按本文件第9.3.1条的规定剔凿、清理干净、浇水湿润,修 补底层灰或找平层,按原有饰面砖补镶牢固、平整,勾缝、擦洗干净。 9.3.7当修补石渣类饰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本文件第9.3.1条规定处理基层; 在局部修补中,其底层灰或找平层,应略低于原墙面层; 按原墙的石碴品种、粒径、颜色、比例配制灰浆,涂刷界面剂,做小样与原有色调相近,再配 料补抹面层; 修补时,应自上而下进行,并采取措施保护好墙面。 9.3.8当修补大理石或花岗石饰面板损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面板破裂时,应清理缝槎。干燥后,在两个接缝槎面上分别涂刷环氧树脂或在裂缝接槎面灌 注耐水建筑胶,适当加压粘结牢固、平整: 当面板严重风化、剥皮缺损时,应剔凿风化和剥皮层露出坚实新槎,干净、干燥后,采用同色 环氧树脂胶泥嵌补牢固,并略高于原有板面,待环氧树脂胶泥硬化、打磨平整、光滑、光亮, 达到与原有饰面板基本一致。? 9.3.9当顶棚抹灰剥落损坏时,应按本文件第9.3.4条规定剔凿处理基层,浇水湿润,按原有顶棚的 形式分层补抹规整、牢固。当顶棚为混凝土板时,应涂刷界面剂,抹水泥混合砂浆底层后,再抹面层。

    9.4.1当修补墙面(或顶棚)壁纸损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壁纸翘角、翘边时,应先清除壁纸边角的污物、处理基层后,涂刷专用胶重新粘结、压实, 恢复原貌: 当壁纸局部鼓泡时,应用针管排除泡内的气体,注入适量的专用胶重新粘结,压实、擦净; 一当壁纸和基层均损坏时,应先拆下壁纸,修整基层,封底处理,再采用相同品种、规格、颜色 和花纹图案的壁纸,以专用胶从下往上对花拼缝,粘贴平整、牢固。壁纸至少修换一幅,宜修 换一面墙或一间棚。纸边接缝,应赶贴在阴角处。 9.4.2当木材面、金属面、混凝土面、抹灰面的油漆损坏时,应根据漆膜损坏状况,将旧油漆局部或 全部清除干净,修补基层或面层灰,达到平整、光滑、干燥时,再刷(喷)油漆。在清除清色油漆底层 时,应保护好旧有木材或金属基层的纹理图案和花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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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3当面层涂饰陈旧、起皮、污染、损坏时,应清除干净,修补好基层,堵严孔眼,刮抹腻子,打 磨光平,再喷(刷)涂料。外墙应刮抹水泥浆制耐水性腻子,选用耐碱、耐光的外墙涂料;内墙涂料不 得用于外墙。

    9.4.4当局部修外墙涂料饰面层时

    当饰面层出现龟裂缝时家具标准,应在裂缝区域批嵌柔性防水腻子,并重新涂刷涂料; 当饰面层出现空鼓、剥落时,应将空鼓、剥落区域饰面层铲除后,批嵌柔性防水腻子,并重新 涂刷涂料。

    1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时,应符合工

    当对原外墙保温系统局部清除修前,不应破坏基层墙体及墙体周边外保温系统; 当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修时,应符合JGJ376的相关规定;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复部位宜采用与原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构造形式;新旧材料之间应合理结合, 且修复部位饰面层颜色、纹理宜与未修部位一致。 9.5.2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空鼓面积不大于单面墙面积的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不低于原设计值70%时,宜进行局部修;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空鼓面积大于单面墙面积的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低于原设计值 70%,或出现明显的空鼓、脱落情况时应进行单元墙体修。

    空鼓面积大于单面墙面积的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低于原设计值 70%,或出现明显的空鼓、脱落情况时应进行单元墙体修。 9.5.3当对外墙外保温层空鼓局部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沿空鼓区扩大100mm范围内,清除涂料饰面层; 空鼓部位应清除至保温层基层,并进行界面处理,重新施工保温层和饰面层: 新旧网格布搭接距离不应少于100mm; 外墙饰面砖的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局部空鼓修鳝时,修鳝范围应按空鼓边缘扩大100mm并形成 规则的矩形。 9.5.4当对外墙外保温系统渗水局部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外墙外保温系统渗水时,应确定渗水区域工程规范,并应在渗水区域左右及下方各至少扩展1m、上方 至少扩展2m; 一应将扩展后的区域清除至基层,对基层进行清理和界面处理; 一沿扩展后的区域两侧扩大100mm,清除饰面层;重新粘贴保温系统各构造层,新旧网格布搭接 宽度不应少于100mm。 9.5.5当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单元墙体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修复墙面与相邻墙面的交界处应采用网格布搭接; 采用涂料饰面且修复部位高度大于60m,或采用面砖饰面且修复部位高度大于24m时,应采用 锚栓加固,且每平方米墙面的锚栓数量不应少于4个; 采用锚栓加固时,锚栓在墙面上应布置为梅花状。 9.5.6当外墙增设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符合JGJ/T129和JGJ176的相关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钢、铝合金、塑料门窗等修工程施工。当既有房屋使用木窗、钢窗,修时 为铝合金或塑钢门窗。 .1.2当门窗修利用旧料时,应经选择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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