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84-2021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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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绿色建筑工程应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香(基本级

    过绿色建筑预评价(或设计标识评审)验货标准,并根据预评价结论或评宜 结果(设计标识证书)进行验收。

    3.0.2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就本

    程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全面交底;施工总包单 位及各分包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质量控制单 检验制度。

    低,且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设计和评价标准的 要求。任何可能会影响绿色建筑评价等级的变更,除应由原设计 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绿色建筑评价机构审查或审图机构确认,

    3.0.7当评分项中达标子项或达标程度的技术内容确实无法安

    施时,应与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及评价机构进行沟通,及时采耳 其他技术措施并调整实施方案,完善评价手续之后,方可继续放 工

    3.0.8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的基础上选 行,由建设方申报并在工程竣工备案前完成验收工作。绿色建筑 分项工程应按表3.0.8 划分

    表3.0.8绿色建筑分项工程划分

    续表3.0.8绿色建筑分项工程划分

    3.0.9当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无法按照第3.0.8条要求划分分项 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检验批: 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3.0.10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其抽检数量应符合表3.0.10最 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表3.0.10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地城乡规划要求,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保护建筑控制要求以 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日照标准。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查日照分析报告,查阅验线单、规划 图、建筑层数等,对照现场观察建筑布局是否与规划审批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3场地生态绿化环境符合设计要求,绿地应符合所在地

    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本地气候 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 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化方式。 检验方法:核查竣工设计文件(苗木表、屋顶绿化、覆土绿化 或垂直绿化的区域及面积、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排水设计)、苗 木采购清单、现场实际栽种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求,并采取有效径流污染控制措施,且应满足当地海绵坊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查施工图纸、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 或专项设计文件、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及验收资料与现场的 致性。大于10hm的场地还应考察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的实 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5场地安全防护警示及引导标识系统应符合标准要求且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查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 提示标志四类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合理及完整的程度,查阅设计与 设置说明文件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场地范围内的人行通道与城市道 路、场地内道路、建筑主要出入口、场地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等相 连通、连续无障碍措施的情况;场地存在高差时,应特别注意无障 碍坡道连接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周边公交站点、交通站点配置情况以及到达 X 青况,步行距离不大于500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查阅施工图纸非机动车设计对照核实 现场实施情况,并核对现场附属设施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公共 筑容积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公共建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对规划总平面图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对规划总平面图。

    4.3.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居住建筑绿地率与人均

    绿地面积应达到设计要求:公共建筑绿地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核对人均公 绿地面积计算书,现场观察检查绿化用地情况;对于公共建筑讠 应检查绿地对外开放措施

    时,玻璃幕墙的反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场地和道路的照明设计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室外照明设备核查建筑立面施工图或幕墙设计资 料,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玻璃幕墙反 射情况、室外照明设备安装情况、照明效果。 检查数量:同类型抽检不少于5%,各类型不少于2组。

    4.3.4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设计要求;隔声降噪技术措施符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施工图,环评报告中提供的声环境检测 报告、环境降噪措施设计文件及落实情况, 4.3.5降低热岛强度技术措施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景观施工图、屋面做法详图及道路铺装详图 核实各项设计措施的实施情况,观察遮阴措施实际效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场地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或轨道 交通的步行距离、场地周围的公共交通站点及公交线路数量、周 边步行系统情况,

    4.3.7停车场所设置合理

    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平面图。如有机械停车设施需要核查其安 全性质量检测文件。现场观察检查场地交通情况、停车设施、停 车方式、管理措施等。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及分布情沉 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图,依据申报资料进行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9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敬空间,步行可达。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图,现场观雾 检查到达城市绿地、广场等步行距离。

    检验方法:现场核实地形地貌与原设计的一致性,原有场地 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的保护情况。对场地的水体和植被作了改 造的项目,查阅水体和植被修复改造过程的照片和记录,核查修 复补偿情况。查阅表层王收集、堆放、回填过程的照片、施工组织 文件和施工记录,以及表层土收集利用量的计算书。 4.3.11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 量控制。场地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雨水基础设施及径流控制条件、雨水花 园、下凹式绿地、植被浅沟、衔接和弓引导设施、硬质透水铺装地面 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查阅相关施工图、设计控制雨量计算 书、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报告。建设方及咨询单位应提供本条对 应的专项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生态设施的面积、做法简述 等,并盖章确认。 检查数量:1.场地全数检查。2.各类雨水基础设施抽查不少

    12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

    4.3.12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室外吸烟区位置、朝向、健康标识等设置 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场地因地制宜、人文环境与自然资源白 保护情况与提供的报告是否一致。

    检验方法:核查现场楼栋高度、楼间距是否与建筑总平面 保持一致。

    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 50210和《建筑节能二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等有关规定。

    和施工技力 5.2 主控项目

    机物(T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放射性元素等有害物质浓度 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 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过程中主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进场记 录、质量证明文件和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2全装修建筑应满足下列

    5.2.2全装修建筑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住宅建筑主要检查内部墙面、顶面、地面是否全部铺贴、 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 定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2公共建筑主要检查固定面铺贴、粉刷是否完成,水、暖 电、通风等基本设备是否全部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相应的装修部位是否铺贴安装完成 检查数量:住宅建筑按总户数的5%核查,且各户型不少于2 户;公共建筑按公共区域抽查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5%,且不同功 能区域抽查均不得少于1处,公共建筑非公共区域房间按总数量 的5%核查,且各主要功能类型房间不少于2间。

    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记录。核查现场施工做法与设计要 求是否一致。 检查数量:数量在50处以下(含),抽检不少于2处;200处以 下(含),抽检不少于5处;200处以上,抽检不少于10处;且各单 体不少于1处。 5.2.4生态小区应满足消防及建设安全要求。 检验方法:审核设计文件、消防审查内容等。 5.3一般项目 5.3.1办公商业建筑室内空间灵活隔断(墙)的形式及安装应 符合设计要求,灵活隔断围合的可变换功能室内空间总面积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灵活隔断(墙)的进场验收记录、现场分隔区 域以及连接组合方式,核查可变换功能空间比例计算报告,并现

    6.2.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

    6.2.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 品。

    建筑材料种类进行核查。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建筑材料种类进行核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进场记录,商品混凝 和砂浆用料清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3建筑形体和布置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设计图纸、核对建筑形体规则性判断 X 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4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 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锚固力核查检测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牢固程度全 数检查。 6.2.5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 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1非结构构件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 2设备及辅助设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检验方法:对照结构设计、设备安装及装修相关图纸,核查非 承重墙体、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 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移动式档案密集柜,固定在墙体上的橱柜、 诸物柜等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可靠连接,承载力验算报告及验收记 录。

    6.2.6当建筑有纯装饰性的构件时,装饰性构件的

    6.2.6当建筑有纯装

    6.2.7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

    3高耐久性混凝土、耐候结构钢或钢结构的耐候性防腐涂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高耐久性混凝土、耐候结构钢或钢结构的耐 防腐涂料进场记录、隐蔽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

    6.3.3高耐久性混凝

    6.3.4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

    检验方法:核查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内装部品的用量 例计算书及使用部位一览表,核查现场实施情况是否与设计 致。

    检验方法:核查工程中的外立面材料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白 性能检测报告、耐久性证明材料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6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应满足设计要求。

    7围护结构节能 7.1一般规定 茶 7.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中围护结构节能分项工程的验收 本章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屋面; 外围护结构; 内围护结构; 门窗及屋面天窗; 玻璃幕墙及采光屋面。 7.1.2围护结构节能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CB50411核查其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 况,以及复验报告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及 检验批等其他内容的验收以建筑节能验收结果为准。 7.1.3当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 之后,本章所包括的内容可不再进行,同时认同建筑节能验收结 论的相关内容。人 7.2主控项目 7.2.1屋面保温的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准 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屋面保温层的厚度

    及热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 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和密度与燃烧性能必须在 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外围护结构中外墙保温的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 X 件和节能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外墙等部位保温层 的厚度及热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 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岩棉材料 憎水率、酸度系数)、燃烧性能(A级不燃材料除外); 2)复合保温板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单位面积 质量、拉伸粘结强度、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3)保温砌块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 吸水率; 4)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5)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6)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7)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钻芯)报告;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传热系数、热阻)和密度(或单位 面积质量)与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7.2.3内围护结构的保温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

    7.2.3内围护结构的保温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

    能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需验收部位的保温 故法及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 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和密度与燃烧性能必须在 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4门窗的规格、热工性能及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 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外窗规格及热工性 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 1)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露 点)、太阳得热系数(设计有要求时); 2)可见光透射比(公共建筑); 3)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玻璃幕墙的规格和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准 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了解玻璃幕墙规格及热 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能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需验收部位的保温 做法及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 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和密度与燃烧性能必须在 X 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玻璃幕墙的规格和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 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了解玻璃幕墙规格及热 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 1)玻璃的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得 热系数、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露点); 2)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3玻璃幕墙整体传热系数的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给水排水分项工程的验收。验收应 包括以下内容: 供水系统; 节水器具与设备: 3排水系统; 4非传统水源利用。 8.1.2纟 绿色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等国 家和陕西省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8.1.3当建筑采用非传统水源时,非传统水源系统应与建筑的 其它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项参数及设备选型 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8.2主控项目 8.2.1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现场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 置; 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计量水表、减压装置等进场记录及合格证书, 供水设施和污废水排放处理设施的合格证书及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同类型设施抽检不少于10%,且不少于2组。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的要求; 2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具备清洁措施,且方便清洗消 毒; 3便器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产品,且其水封深度不应 小于50mm; X 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实际落实情况,各项措施是否完整,是否 有误饮误接情况。可查阅水资源利用方案、方案落实涉及到的给 排水专业、景观专业相关竣工图、产品说明书等。如有必要可查 看用水部门水质检测报告等。 检查数量: 水箱/水池全数检查; 其他检查不少于10%,同一厂家同一类型产品不少于2 8.2.3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建筑与装修一体化的项目现场核查卫生器具安 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核对产品说明书、质量文件、产品节水性能检 测报告等。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总数的10%,同一厂家同一类型产品 不少于2处。

    8.2.4安全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

    设施实际安装情况、建设规模、核验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5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排放前应

    检验方法:核查其排水系统设置是否与图纸一致,化粪池处 理后的污水水质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1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 的管材、管件; 室内给水系统采用铜管、不锈钢管或塑料管道; 【3水嘴使用寿命达到相应产品标准要求1.2倍的产品; 4 阀门使用寿命达到相应产品标准要求1.5倍的产品。 检验方法:核对申报资料,现场核查管材、管件、配件等实际 安装情况,核对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同一厂家同一类型产品不少于 2处。

    2公用浴室节水措施应符合设计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施安装情况及节水措施,核对检查产 品说明书或产品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20%,且不少于1套系统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绿化灌溉范围、节水灌溉设施安装情况 种植情况,核对节水灌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检测报告、苗木 消记录等。 检查数量:灌溉系统不少于1个,灌溉设备不少于20%。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核对检查竣工 纸、产品说明、申报资料等。 检查数量:检查系统不少于1个

    8.3.5对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

    水技术或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设计图纸、产品说明等,现场核查设施安装情 况。现场实施应符合施工图纸中的使用范围及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6景观水体具有合理的雨水利用设施,并应设置循环供水 系统,且具有水体水质保障措施。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施安装情况,核查设计图纸、设备进场 验收资料等。依据施工图及申报资料核对雨水面源污染控制措 施、利用动植物净化措施、生态设施等。

    8.3.7通过技术经济性比较,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确

    8.3.8合理利用市政余压,供水系统采用加压设备时宜选用

    频水泵、叠压供水设备等。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系统给水分区,变频水泵及叠压供水计 备等检测报告。

    8.3.9生活水箱应设置合理,所采用材质及附件管材应对水质 无污染。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生活水箱是否设置于室内,材质及附化 检测报告。

    9.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供暖通风及空调分项工程的验收 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冷热源; 2 输配系统; 3末端调节; 能量综合利用。 9.1.2 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本标准以及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43、《建筑给排水及 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GB5041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9.1.3各系统所安装的仪器仪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 格有效期内,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 9.2主控项目 9.2.1冷、热源机组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满足 设计要求,目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空调设计图纸,核查冷、热源机组质量证 明文件,机房现场核查冷热源机组的铭牌参数,核查冷、热源机组

    的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的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室温调节控制装置和冷、热讠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设备,核查室温调节控制装置和冷 热计量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调试记录,以及其现场安装情 况、计量功能。分级、分类冷、热计量装置宜具备数据自动远传功 能,方便设置能耗监测系统。 检查数量:除总计量表外其他室温调节控制装置和冷、热计 量装置应抽检,按总数量抽检5%,不得少于2组。 9.2.3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 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不应设计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 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检验方法:核对其政策文件,当无政策文件支持电作为采暖 系统热源时,核查其供热系统。 9.3一般项目 9.3.1冷、热源机组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按照 设计要求提高相应比例。 9.3.2冷热水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应 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水泵、风机流量(或风量)、扬程(或压头)及效率等参数。 检查数量: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033过滩 共旅成合设注要式

    李新风供冷需求,具备新风比调节功能以及对应的排风联动控制 措施; 2过渡季利用冷却塔供冷的空调系统,冷却塔与空调冷水 系统应通过板式换热器间接连接并具备切换功能。 检验方法:核查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和冷却水系统现场安装 情况及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4水泵、风机(及其电机)的节能评价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及节能评价值 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5排风热回收装置的类型、热回收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 对于分散式带热回收的新风与排风双向换气装置额定热回收效 率不应低于55%。 检验方法:核查热回收装置的质量证明文件、回收效率检测 报告;现场核查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安装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当采用集中式系统时,全数检查;当采用分散式系 统时,按总数的20%检查。 9.3.6采用蓄冷蓄热系统时,蓄冷蓄热装置提供、储存及利用的 冷热量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蓄冷蓄热装置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性 能检测报告;现场核查设备及系统的配套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及节能评价 报告。 X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7利用余热废热提供建筑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时,应满足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余热或废热系统提供的能量占比计算书,核

    9.3.7利用余热废热提供建筑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

    查余热废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余热废热利用系统的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查余热废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余热废热利用系统的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8集中采暖、空调系统应合理划分和均匀布置环路,并配置 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保证管网和室内管道水力平衡。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计计算文件、管路走向、管径选择是否 与设计一致,水力平衡装置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不少于一个系统。

    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保证管网和室内管道水力平衡。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计计算文件、管路走向、管径选择是合 与设计一致,水力平衡装置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不少于一个系统。

    10.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电气分项工程的验收。验收应包 括以下内容: 1 供配电系统及能耗监测系统; 2电气照明; 3电气设备节能; 4电气智能化与智慧城市 10.1.2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以及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303、《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10.2主控项目 10.21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实施应符合设计要求;能耗监测系 统应分类、分项计量,应采集电、水、燃气、集中供热或供冷及可再 生能源等儿类能耗数据;公共建筑低压供电侧应设置用电总量计 量装置,低压出线柜应按照明及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 特殊用电回路设置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检验方法:核查能耗计量、数据采集等设备装置质量证明文 件;能耗监测系统功能说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核查省或市 级平台管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验收申请表,并现

    场检查各分项回路计量装置安装及接入能耗监测系统的情况, 核查计量表具、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等设备装置的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冷热表全数检查,各类型电表、水表按总数的5% 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个(台)。 10.2.2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规定;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低于标 准要求的现行值。 检验方法: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的计算分析报 告,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件的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核 查照明光源和灯具的类型、安装位置等。 检验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10.2.3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照明产品的光生物安全性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 无危险类。 检验方法:核查照明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及型式检验报告(包 括等级光度色度、光生物安全性及频闪等),并对现场主要功能 房间使用的灯具标识进行核查。 检查数量: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的每类主要功能区检查不少 于2处。 10.2.4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LED照明产品测试报告,并对现场主要功能 房间使用LED灯具标识进行核查。 检查数量:资料文件全数检查。

    10.2.5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

    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纸,核查充电设施质量证明

    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文件、安全性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文件、安全性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直动监控管理功能。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设备自控 统的竣工图纸(设计说明 统图、监控点位表、平面图、原理图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检测 告。 检查数量:资料文件全数检查

    10.2.7建筑的信息网络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1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信息网络系统的工图纸、信息网络务 X 统设备的进场安装记录、调试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资料文件全数检查

    10.3.1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检验方法: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分析报 告,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件的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核 查照明光源和灯具的类型、安装位置等。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3.2公共区域照明系统采用的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 时控制或定时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或分区控制方 式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 区域的照明控制。 检验方法:核查照明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肉制品标准,现场查 看照明控制装置的安装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每种控制方式不少于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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