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84-2021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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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绿色建筑工程应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香(基本级

    过绿色建筑预评价(或设计标识评审),并根据预评价结论或评宜 结果(设计标识证书)进行验收。

    3.0.2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就本

    屋面标准规范范本程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全面交底;施工总包单 位及各分包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质量控制单 检验制度。

    低,且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设计和评价标准的 要求。任何可能会影响绿色建筑评价等级的变更,除应由原设计 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绿色建筑评价机构审查或审图机构确认,

    3.0.7当评分项中达标子项或达标程度的技术内容确实无法安

    施时,应与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及评价机构进行沟通,及时采耳 其他技术措施并调整实施方案,完善评价手续之后,方可继续放 工

    3.0.8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的基础上选 行,由建设方申报并在工程竣工备案前完成验收工作。绿色建筑 分项工程应按表3.0.8 划分

    表3.0.8绿色建筑分项工程划分

    续表3.0.8绿色建筑分项工程划分

    3.0.9当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无法按照第3.0.8条要求划分分项 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检验批: 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3.0.10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其抽检数量应符合表3.0.10最 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表3.0.10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地城乡规划要求,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保护建筑控制要求以 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日照标准。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查日照分析报告,查阅验线单、规划 图、建筑层数等,对照现场观察建筑布局是否与规划审批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3场地生态绿化环境符合设计要求,绿地应符合所在地

    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本地气候 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 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化方式。 检验方法:核查竣工设计文件(苗木表、屋顶绿化、覆土绿化 或垂直绿化的区域及面积、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排水设计)、苗 木采购清单、现场实际栽种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求,并采取有效径流污染控制措施,且应满足当地海绵坊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查施工图纸、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 或专项设计文件、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及验收资料与现场的 致性。大于10hm的场地还应考察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的实 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5场地安全防护警示及引导标识系统应符合标准要求且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查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 提示标志四类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合理及完整的程度,查阅设计与 设置说明文件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场地范围内的人行通道与城市道 路、场地内道路、建筑主要出入口、场地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等相 连通、连续无障碍措施的情况;场地存在高差时,应特别注意无障 碍坡道连接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周边公交站点、交通站点配置情况以及到达 X 青况,步行距离不大于500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查阅施工图纸非机动车设计对照核实 现场实施情况,并核对现场附属设施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公共 筑容积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公共建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对规划总平面图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对规划总平面图。

    4.3.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居住建筑绿地率与人均

    绿地面积应达到设计要求:公共建筑绿地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核对人均公 绿地面积计算书,现场观察检查绿化用地情况;对于公共建筑讠 应检查绿地对外开放措施

    时,玻璃幕墙的反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场地和道路的照明设计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室外照明设备核查建筑立面施工图或幕墙设计资 料,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玻璃幕墙反 射情况、室外照明设备安装情况、照明效果。 检查数量:同类型抽检不少于5%,各类型不少于2组。

    4.3.4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设计要求;隔声降噪技术措施符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施工图,环评报告中提供的声环境检测 报告、环境降噪措施设计文件及落实情况, 4.3.5降低热岛强度技术措施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景观施工图、屋面做法详图及道路铺装详图 核实各项设计措施的实施情况,观察遮阴措施实际效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场地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或轨道 交通的步行距离、场地周围的公共交通站点及公交线路数量、周 边步行系统情况,

    4.3.7停车场所设置合理

    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平面图。如有机械停车设施需要核查其安 全性质量检测文件。现场观察检查场地交通情况、停车设施、停 车方式、管理措施等。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及分布情沉 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图,依据申报资料进行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9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敬空间,步行可达。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图,现场观雾 检查到达城市绿地、广场等步行距离。

    检验方法:现场核实地形地貌与原设计的一致性,原有场地 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的保护情况。对场地的水体和植被作了改 造的项目,查阅水体和植被修复改造过程的照片和记录,核查修 复补偿情况。查阅表层王收集、堆放、回填过程的照片、施工组织 文件和施工记录,以及表层土收集利用量的计算书。 4.3.11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 量控制。场地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雨水基础设施及径流控制条件、雨水花 园、下凹式绿地、植被浅沟、衔接和弓引导设施、硬质透水铺装地面 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查阅相关施工图、设计控制雨量计算 书、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报告。建设方及咨询单位应提供本条对 应的专项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生态设施的面积、做法简述 等,并盖章确认。 检查数量:1.场地全数检查。2.各类雨水基础设施抽查不少

    12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

    4.3.12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室外吸烟区位置、朝向、健康标识等设置 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场地因地制宜、人文环境与自然资源白 保护情况与提供的报告是否一致。

    检验方法:核查现场楼栋高度、楼间距是否与建筑总平面 保持一致。

    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 50210和《建筑节能二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等有关规定。

    和施工技力 5.2 主控项目

    机物(T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放射性元素等有害物质浓度 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 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过程中主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进场记 录、质量证明文件和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2全装修建筑应满足下列

    5.2.2全装修建筑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住宅建筑主要检查内部墙面、顶面、地面是否全部铺贴、 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 定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2公共建筑主要检查固定面铺贴、粉刷是否完成,水、暖 电、通风等基本设备是否全部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相应的装修部位是否铺贴安装完成 检查数量:住宅建筑按总户数的5%核查,且各户型不少于2 户;公共建筑按公共区域抽查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5%,且不同功 能区域抽查均不得少于1处,公共建筑非公共区域房间按总数量 的5%核查,且各主要功能类型房间不少于2间。

    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记录。核查现场施工做法与设计要 求是否一致。 检查数量:数量在50处以下(含),抽检不少于2处;200处以 下(含),抽检不少于5处;200处以上,抽检不少于10处;且各单 体不少于1处。 5.2.4生态小区应满足消防及建设安全要求。 检验方法:审核设计文件、消防审查内容等。 5.3一般项目 5.3.1办公商业建筑室内空间灵活隔断(墙)的形式及安装应 符合设计要求,灵活隔断围合的可变换功能室内空间总面积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灵活隔断(墙)的进场验收记录、现场分隔区 域以及连接组合方式,核查可变换功能空间比例计算报告,并现

    6.2.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

    6.2.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 品。

    建筑材料种类进行核查。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建筑材料种类进行核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进场记录,商品混凝 和砂浆用料清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3建筑形体和布置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设计图纸、核对建筑形体规则性判断 X 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4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 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锚固力核查检测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牢固程度全 数检查。 6.2.5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 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1非结构构件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 2设备及辅助设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检验方法:对照结构设计、设备安装及装修相关图纸,核查非 承重墙体、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 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移动式档案密集柜,固定在墙体上的橱柜、 诸物柜等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可靠连接,承载力验算报告及验收记 录。

    6.2.6当建筑有纯装饰性的构件时,装饰性构件的

    6.2.6当建筑有纯装

    6.2.7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

    3高耐久性混凝土、耐候结构钢或钢结构的耐候性防腐涂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高耐久性混凝土、耐候结构钢或钢结构的耐 防腐涂料进场记录、隐蔽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

    6.3.3高耐久性混凝

    6.3.4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

    检验方法:核查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内装部品的用量 例计算书及使用部位一览表,核查现场实施情况是否与设计 致。

    检验方法:核查工程中的外立面材料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白 性能检测报告、耐久性证明材料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6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应满足设计要求。

    7围护结构节能 7.1一般规定 茶 7.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中围护结构节能分项工程的验收 本章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屋面; 外围护结构; 内围护结构; 门窗及屋面天窗; 玻璃幕墙及采光屋面。 7.1.2围护结构节能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CB50411核查其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 况,以及复验报告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及 检验批等其他内容的验收以建筑节能验收结果为准。 7.1.3当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 之后,本章所包括的内容可不再进行,同时认同建筑节能验收结 论的相关内容。人 7.2主控项目 7.2.1屋面保温的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准 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屋面保温层的厚度

    及热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 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和密度与燃烧性能必须在 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外围护结构中外墙保温的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 X 件和节能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外墙等部位保温层 的厚度及热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 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岩棉材料 憎水率、酸度系数)、燃烧性能(A级不燃材料除外); 2)复合保温板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单位面积 质量、拉伸粘结强度、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3)保温砌块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 吸水率; 4)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5)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6)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7)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钻芯)报告;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传热系数、热阻)和密度(或单位 面积质量)与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7.2.3内围护结构的保温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

    7.2.3内围护结构的保温做法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

    能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需验收部位的保温 故法及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 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和密度与燃烧性能必须在 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4门窗的规格、热工性能及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 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外窗规格及热工性 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 1)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露 点)、太阳得热系数(设计有要求时); 2)可见光透射比(公共建筑); 3)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玻璃幕墙的规格和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准 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了解玻璃幕墙规格及热 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能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掌握需验收部位的保温 做法及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保温材料的导热系 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 3难燃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和密度与燃烧性能必须在 X 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玻璃幕墙的规格和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节能标 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查看节能计算书和审图意见等,了解玻璃幕墙规格及热 工性能的指标要求:

    2核查下列复验报告,并满足相关要求: 1)玻璃的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得 热系数、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露点); 2)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3玻璃幕墙整体传热系数的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给水排水分项工程的验收。验收应 包括以下内容: 供水系统; 节水器具与设备: 3排水系统; 4非传统水源利用。 8.1.2纟 绿色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等国 家和陕西省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8.1.3当建筑采用非传统水源时,非传统水源系统应与建筑的 其它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项参数及设备选型 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8.2主控项目 8.2.1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现场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 置; 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计量水表、减压装置等进场记录及合格证书, 供水设施和污废水排放处理设施的合格证书及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同类型设施抽检不少于10%,且不少于2组。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的要求; 2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具备清洁措施,且方便清洗消 毒; 3便器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产品,且其水封深度不应 小于50mm; X 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实际落实情况,各项措施是否完整,是否 有误饮误接情况。可查阅水资源利用方案、方案落实涉及到的给 排水专业、景观专业相关竣工图、产品说明书等。如有必要可查 看用水部门水质检测报告等。 检查数量: 水箱/水池全数检查; 其他检查不少于10%,同一厂家同一类型产品不少于2 8.2.3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建筑与装修一体化的项目现场核查卫生器具安 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核对产品说明书、质量文件、产品节水性能检 测报告等。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总数的10%,同一厂家同一类型产品 不少于2处。

    8.2.4安全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

    设施实际安装情况、建设规模、核验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5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排放前应

    检验方法:核查其排水系统设置是否与图纸一致,化粪池处 理后的污水水质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1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 的管材、管件; 室内给水系统采用铜管、不锈钢管或塑料管道; 【3水嘴使用寿命达到相应产品标准要求1.2倍的产品; 4 阀门使用寿命达到相应产品标准要求1.5倍的产品。 检验方法:核对申报资料,现场核查管材、管件、配件等实际 安装情况,核对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同一厂家同一类型产品不少于 2处。

    2公用浴室节水措施应符合设计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施安装情况及节水措施,核对检查产 品说明书或产品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20%,且不少于1套系统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绿化灌溉范围、节水灌溉设施安装情况 种植情况,核对节水灌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检测报告、苗木 消记录等。 检查数量:灌溉系统不少于1个,灌溉设备不少于20%。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核对检查竣工 纸、产品说明、申报资料等。 检查数量:检查系统不少于1个

    8.3.5对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

    水技术或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设计图纸、产品说明等,现场核查设施安装情 况。现场实施应符合施工图纸中的使用范围及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6景观水体具有合理的雨水利用设施,并应设置循环供水 系统,且具有水体水质保障措施。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施安装情况,核查设计图纸、设备进场 验收资料等。依据施工图及申报资料核对雨水面源污染控制措 施、利用动植物净化措施、生态设施等。

    8.3.7通过技术经济性比较,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确

    8.3.8合理利用市政余压,供水系统采用加压设备时宜选用

    频水泵、叠压供水设备等。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系统给水分区,变频水泵及叠压供水计 备等检测报告。

    8.3.9生活水箱应设置合理,所采用材质及附件管材应对水质 无污染。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生活水箱是否设置于室内,材质及附化 检测报告。

    9.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供暖通风及空调分项工程的验收 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冷热源; 2 输配系统; 3末端调节; 能量综合利用。 9.1.2 供暖通风及空调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本标准以及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43、《建筑给排水及 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GB5041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9.1.3各系统所安装的仪器仪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 格有效期内,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 9.2主控项目 9.2.1冷、热源机组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满足 设计要求,目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空调设计图纸,核查冷、热源机组质量证 明文件,机房现场核查冷热源机组的铭牌参数,核查冷、热源机组

    的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的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室温调节控制装置和冷、热讠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设备,核查室温调节控制装置和冷 热计量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调试记录,以及其现场安装情 况、计量功能。分级、分类冷、热计量装置宜具备数据自动远传功 能,方便设置能耗监测系统。 检查数量:除总计量表外其他室温调节控制装置和冷、热计 量装置应抽检,按总数量抽检5%,不得少于2组。 9.2.3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 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不应设计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 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检验方法:核对其政策文件,当无政策文件支持电作为采暖 系统热源时,核查其供热系统。 9.3一般项目 9.3.1冷、热源机组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按照 设计要求提高相应比例。 9.3.2冷热水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应 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水泵、风机流量(或风量)、扬程(或压头)及效率等参数。 检查数量: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033过滩 共旅成合设注要式

    李新风供冷需求,具备新风比调节功能以及对应的排风联动控制 措施; 2过渡季利用冷却塔供冷的空调系统,冷却塔与空调冷水 系统应通过板式换热器间接连接并具备切换功能。 检验方法:核查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和冷却水系统现场安装 情况及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4水泵、风机(及其电机)的节能评价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及节能评价值 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5排风热回收装置的类型、热回收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 对于分散式带热回收的新风与排风双向换气装置额定热回收效 率不应低于55%。 检验方法:核查热回收装置的质量证明文件、回收效率检测 报告;现场核查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安装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当采用集中式系统时,全数检查;当采用分散式系 统时,按总数的20%检查。 9.3.6采用蓄冷蓄热系统时,蓄冷蓄热装置提供、储存及利用的 冷热量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蓄冷蓄热装置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性 能检测报告;现场核查设备及系统的配套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及节能评价 报告。 X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7利用余热废热提供建筑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时,应满足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余热或废热系统提供的能量占比计算书,核

    9.3.7利用余热废热提供建筑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

    查余热废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余热废热利用系统的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查余热废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余热废热利用系统的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8集中采暖、空调系统应合理划分和均匀布置环路,并配置 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保证管网和室内管道水力平衡。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计计算文件、管路走向、管径选择是否 与设计一致,水力平衡装置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不少于一个系统。

    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保证管网和室内管道水力平衡。 检验方法:现场核查设计计算文件、管路走向、管径选择是合 与设计一致,水力平衡装置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不少于一个系统。

    10.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电气分项工程的验收。验收应包 括以下内容: 1 供配电系统及能耗监测系统; 2电气照明; 3电气设备节能; 4电气智能化与智慧城市 10.1.2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以及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303、《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10.2主控项目 10.21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实施应符合设计要求;能耗监测系 统应分类、分项计量,应采集电、水、燃气、集中供热或供冷及可再 生能源等儿类能耗数据;公共建筑低压供电侧应设置用电总量计 量装置,低压出线柜应按照明及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 特殊用电回路设置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检验方法:核查能耗计量、数据采集等设备装置质量证明文 件;能耗监测系统功能说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核查省或市 级平台管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验收申请表,并现

    场检查各分项回路计量装置安装及接入能耗监测系统的情况, 核查计量表具、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等设备装置的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冷热表全数检查,各类型电表、水表按总数的5% 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个(台)。 10.2.2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规定;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低于标 准要求的现行值。 检验方法: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的计算分析报 告,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件的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核 查照明光源和灯具的类型、安装位置等。 检验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10.2.3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照明产品的光生物安全性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 无危险类。 检验方法:核查照明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及型式检验报告(包 括等级光度色度、光生物安全性及频闪等),并对现场主要功能 房间使用的灯具标识进行核查。 检查数量: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的每类主要功能区检查不少 于2处。 10.2.4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LED照明产品测试报告,并对现场主要功能 房间使用LED灯具标识进行核查。 检查数量:资料文件全数检查。

    山东标准规范范本10.2.5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

    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纸,核查充电设施质量证明

    文件、安全性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文件、安全性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直动监控管理功能。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设备自控 统的竣工图纸(设计说明 统图、监控点位表、平面图、原理图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检测 告。 检查数量:资料文件全数检查

    标准血压10.2.7建筑的信息网络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1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信息网络系统的工图纸、信息网络务 X 统设备的进场安装记录、调试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资料文件全数检查

    10.3.1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检验方法: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分析报 告,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件的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核 查照明光源和灯具的类型、安装位置等。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3.2公共区域照明系统采用的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 时控制或定时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或分区控制方 式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 区域的照明控制。 检验方法:核查照明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查 看照明控制装置的安装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每种控制方式不少于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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