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建[2021]215号: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2021年11月1日word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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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建的公变容量应满足100%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 需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负荷宜均匀分配水利标准,单台公变接入的电 动汽车充电设施容量不宜大于变压器容量的30%。 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应采用单相、交流220V电压,额定电流 不应大于32A。 5.0.8住宅工程供配电设计应严格执行《台州市住房和城统 建设局关于发布台州市住工程配申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 知》(台建【2017]156号)及《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规 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建【2020]35号)文件
6.0.1卫生间无论有无外窗均应预留设置机械排风设施的 条件。 6.0.2住宅卧室、起居室、书房室内管道保温后管底距地面 完成面安装高度不应小于2.35m;住宅公共区域(门厅、楼梯间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地下室大堂等)设备管线保温 后管底距地面完成面安装高度不应小于2.45m。 6.0.3冷(热)水机组设备用房不应设置在住宅下方;通风 机、冷(热)水机组等应采取加强消声隔震措施,且机房应做隔 音处理。 6.0.4地下及半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无论有无外窗 均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
台州市各街道乡镇风压取值表(kN/m)(44街道,85乡镇)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勘察设计协会。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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