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006.5-2021 塑料 再生塑料 第5部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6.10密度和密度偏差
密度偏差为测试值与标称值之差
照明设计标准6.11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和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变异系数
6.13悬臀梁缺口冲击强度的测定
注塑试样为按6.2规定制备的B1型80mm×10mmX4mm长条形试样。 试样应在注塑后的1h~4h内加工缺口,缺口类型为GB/T1043.1一2008中的A型缺口。 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按6.3规定进行。 测试按GB/T1843规定进行。 推荐使用机加工缺口,试样数量选取10个样条,报告平均值。
GB/T40006.52021
聚丙烯再生塑料产品的检验可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1.2.1出厂检验项目
聚丙烯再生塑料出厂检验至少应包括: 颗粒外观; b)灰分; c) 密度;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e) 拉伸强度; f)气味。
7.1.2.2型式检验项目
第5章中所有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当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若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首次进口产品或连续生产12个月时; f)其他需要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况
7.2组批规则与抽样方
ABS再生塑料由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生产厂也可按 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注1:批包括申报批、生产批、检验批等。 注2:进口再生塑料一般以申报的“产品批号”组批,同一批号为一批,或按其他规定的方法组批
BS再生塑科可以在科仓的取样 包装后产品的取样应按GB/T2547规定进行
7.3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ABS再生塑料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部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 本部分的要求对产品做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 准(本文件编号),并盖有质检专用章
GB/T40006.5—2021
评定标准附录A (资料性) ABS典型的红外光谱图
图A.1ABS典型的红外光谱图
附录B (资料性) ABS再生塑料的其他表征性能 ABS再生塑料的其他表征性能项目见表B.1
附录B (资料性) ABS再生塑料的其他表征性能 ABS再生塑料的其他表征性能项目见表B.1
水产标准表B.1ABS再生塑料的其他表征性能项目
GB/T40006.52021
....- bs标准
- 相关专题: 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