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006.9-2021 塑料 再生塑料 第9部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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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GB/T40006.1—2021中6.1规定进行

    按GB/T40006.1一2021中6.3规定进行。

    按GB/T14190—2017中5.8方法A(于法)规定进行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按GB/T14190一2017中5.8方法A(干法)规定

    6.10聚氢乙烯(PVC)含量

    6.12非PET物质残留量

    T14190—2017中5.7规定进行。其中方法A(重

    按GB/T19466.3规定进行。氮气流量50mL/min,升/降温速度10℃/min,取第2次加热 曲线上的峰值温度(Tp㎡)为熔融温度

    B/T9345.2规定进行

    按GB/T14190—2017中5.2规定进行,推荐使用方法A

    按GB/T14190—2017中5.2规定进行,推荐使用方法A,

    按SH/T1817一2017规定进行

    安GB/T14190—2017中5.9规定进行

    安GB/T141902017中5.9规定进行

    按SH/T1824—2019规定进行

    7.1检验分类与出厂检验项目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产品的检验可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第5章所有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5.5表1中除水分以外的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当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若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首次进口产品或连续生产12个月时; f 其他需要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况。

    7.2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由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 产品组批,生产厂也可按一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注1:批包括申报批、生产批、检验批等。 注2:进口再生塑料一般以申报的“产品批号”组批,同一批号为一批,或按其他规定的方法组批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可以在料仓的取样口抽样,也可以根据生产周期等实 角定具体的抽样方案。 包装后产品的取样按GB/T2547规定进行

    7.3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 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本文件的要求对产品做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 准(本文件编号),并盖有质检专用章

    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 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的外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可包括:商标 企业名称、生产厂地址、本文件编号、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含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应在明显 “再生塑料”或“REC”字样。

    4应保证在运输、码放、贮存时不污染和漏料 每袋产品净含量可为500kg、300kg、25kg或其他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为非危险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用铁钩等锐 不应抛掷。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并备有厢棚或苦布。运输时不应与沙土、碎金属、煤炭 等混装,更不应与有毒及腐蚀性或易燃物混装,不应暴晒或雨淋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并保持有良好消防设施的仓 忙存时,应远离热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不应在露天堆放。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应有贮存期的规定,一般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

    GB/T40006.92021

    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的附加性

    GB/T40006.9—2021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料典型的红外光谱图示例

    乙二醇酯(PET)材料典型的红外光谱图示例见图

    图B.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料典型的红外光谱图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过网率的测定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经筛网过滤,计算未通过筛网的瓶片质量与测试 片质量的比作为瓶片过网率。

    C.3.1天平:最小分度值0.1g

    C.3.1天平:最小分度值0.1g。 C.3.2筛网:带有盖子的直径为300mm的圆形筛网或面积相近的方形筛网。金属丝筛网网孔尺寸为 16mmX16mm。 C.3.3金属丝筛网网孔尺寸与金属丝直径组合见GB/T5330.1。 C.3.4培养皿。 C.3.5镊子。

    C.4.1称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 片500g士5g,精确至0.1g,放入筛网,盖好 盖子。 C.4.2振动筛网,直至无瓶片从筛网中漏出。 C.4.3称量空表面血质量,精确至0.1g。

    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注明依照本附录(GB/T40006.9—2021附录C); b) 测试样品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来源、牌号、批号等; c) 测试结果; d) 测试过程中的任何偏离或需要的说明; e) 测试日期。

    GB/T40006.9—2021

    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中可视污染物含量、聚氯乙烯含量和聚烯烃含量的测

    本附录规定了测定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中标签与其他可视污染物含量 烯(PVC)含量和聚烯烃(PO)含量的方法

    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镊子挑栋出标签碎片与其他可视污染物并称量质量,计算PET再生塑料中标 签与其他可视污染物含量。 将挑栋标签碎片与其他可视污染物之后的样品,放入规定温度的烘箱中一定时间后取出自然冷却 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再用镊子栋出有关的瓶片(见D.4.3)并分别称量质量,计算PET再生塑料中聚氯 乙烯(PVC)含量和聚烯烃(PO)含量。 注:在加热处理期间,样品中的含有PVC成分的瓶片或切片上会形成黑色或褐色微小颗粒,含有聚烯烃和/或粘合 剂成分的瓶片或切片会形成淡黄色的微小颗粒

    D.3.1 烘箱,有强制空气循环,能够保持在220℃。 D.3.2 天平,精确至0.1g。 D.3.3 天平,精确至0.0001g。 D.3.4 刮勺,木质或金属质。 D.3.5 镊子。 D.3.6 样品盘,铝质或糖瓷,底面积不小于0.05m。

    D.3.1烘箱,有强制空气循环,能够保持在220℃。

    D.3.1烘箱,有强制空气循环,能够保持在220℃。 D.3.2 天平,精确至0.1g。 D.3.3 天平,精确至0.0001g。 D.3.4· 刮勺,木质或金属质。 D.3.5镊子。 D.3.6样品盘,铝质或糖瓷,底面积不小于0.05m。

    D.4.1用关平(D.3.2)称取100g土1g瓶片或切片,精确至0.1g,并记录质量(m。)。将称取的瓶片倒 人干燥、洁净的样品盘(D.3.6)内,以摊平盘底为宜。 D.4.2开启计时器,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最多在10min的时间内,并用镊子挑出标签与其他目视可 见污染物的瓶片。用天平(D.3.3)称量挑出的标签与其他目视可见污染物瓶片(m1)。 D.4.3将样品盘(D.3.6)放人预热到220℃的烘箱(D.3.1)中,放置1h。移出样品盘(D.3.6),使其自然 冷却至室温。开启计时器,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最多在30min的时间内,用镊子挑出以下两种瓶片 分别用天平(D.3.3)称量质量并做记录: a)含有PVC成分的黑色或褐色碳化颗粒,称量质量并记为m2; b)含有PO(部分含粘合剂)成分的淡黄色颗粒,如需可用刮勺(D.3.4)剥离,再称量质量并记 为m30

    0.5.1标签与其他可视污染物含量(W,)按式(D.1)计算,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12

    式中: m4 标签与可视污染物质量,单位为克(g); m3一样品初始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修约至整数位。 D.5.2聚氯乙烯(PVC)含量(Wpvc)按式(D.2)计算,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式中: 标签与可视污染物质量,单位为克(g); m3样品初始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修约至整数位。 D.5.2聚氯乙烯(PVC)含量(Wpvc)按式(D.2)计算

    GB/T40006.9—2021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要 片中非PET物质残留量的测定

    本附录规定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表面非PET物质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表面附着的焦糖、标签胶、果糖、动植物 油脂、颜料、色素等非PET物质的测定

    干燥后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试样经丙酮清洗后,前后质量的差值计为非 PET物质残留量

    E.3.1滤纸:定量,中速

    E.3.2丙酮:分析纯

    E.3.3蒸馏水:满足GB/T6682中三级水

    3.3蒸馏水:满足GB/T6682中三级水的要求

    E.4.1鼓风干燥箱:温度能保持在(105土5)℃ E.4.2 天平:分度值0.1g。 E.4.3 天平:分度值0.001g。 E.4.4 称量瓶:铝制,容量不小于1000mL。 E.4.5 量筒:1000mL。 E.4.6 筛网:孔径0.833mm。 E.4.7 玻璃漏斗。 E.4.8 试样盘。 E.4.9 玻璃瓶:带盖,容量2000mL

    E.5.1使用大平(E.4.2)上称取1000g土10g试样,倒入筛网中,振动,弃去筛下物备用。 E.5.2将称量瓶、称量瓶盖、滤纸预先用丙酮清洗后,一起放入已预热至105℃的鼓风干燥箱中,在不 断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h,然后将滤纸放入称量瓶内盖上盖子,从鼓风干燥箱中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 却至室温,用天平(E.4.3)称重(精确至0.001g),记录质量为m。 E.5.3从过筛后的试样中,用天平(E.4.2)称取约300g士5g样品放人试样盘中铺开,将带试样的试样 盘,连同E.5.2中称量瓶、称量瓶盖、定量滤纸,一起放人105℃的鼓风干燥箱中,每隔30min用玻璃棒 翻动样品,注意不要将瓶片翻出。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干燥2.5h后,趁热将试样全部转人称量瓶内, 再放于鼓风干燥箱中干燥30min后,将滤纸也放入称量瓶内盖上盖子,从鼓风干燥箱中取出,放人干燥 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天平(E.4.3)称重(精确至0.001g),记录质量为m1。再将称量瓶放人干燥箱中,打 开瓶盖烘30min后,盖上盖子,从鼓风干燥箱中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天平(E.4.3)称重 (精确至0.001g),直至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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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堆积密度的测定

    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装人已知体积和质量的容器,直至装满至 再称取容器的质量。通过装人容器的PET再生塑料瓶片质量与容器体积的比计算PET再生 的堆积密度。

    F.3.1量筒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内部尺寸推荐100×63.7mm,口部边缘平滑。 F.3.2直尺。 F.3.3 天平,精确至0.0001g。

    取足够进行三次测试的测试样品。 称量量筒(F.3.1)质量(ml),精确至0.0001g。 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装人量筒(F.3.1),直至溢出。敲击量筒边缘3次, 用直尺刮去量筒口上部多余试样。称量装满试样的量筒质量(me2),精确至0.0001g。 重复以上步骤两次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堆积密度(p)按式(F.1)计算,单位为千克每立 方米(kg/m):

    式中: 量简质量,单位为克(g); m2一 试样和量筒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V 量筒体积供暖标准,单位为立方厘米(cm)。 取三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塑料瓶片堆积密度的结果,结果修约 至整数位。

    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注明依照本附录(GB/T40006.9—2021附录F); b)测试样品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来源、牌号、批号等; 测试结果; d) 测试过程中的任何偏离或需要的说明; e)测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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